一个村子大概多少人小人口少的村就不给危房改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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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本文档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会议讲话docx》,可适用于表格/模板领域,主题内容包含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会议讲话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居多,贫困程度深,有相当数量的农户居住在祖辈们留下的老宅子里,这些老宅多因建筑质量低下、年久失修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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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积分:0免费帮农民建房!185亿危房改造款下拨,27省的4类农民有福了!
大家都知道,因自然条件、建造年限等原因,农村存在许多危房。这些房子对抗恶劣气候条件的能力不足,存在许多隐患。近期,国家再发惠农政策。由来已久的农村危房现象,将于明年起开始解决。
首先,怎么才算危房呢?
农村地基和基础是否因滑移、沉降导致承载力不足或者房屋主体倾斜、移位、裂缝等继续发展的趋势。其次柱、墙是否有主体外露、裂缝、倾斜、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 其破坏面超过全面积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少等现象。
“自己村没听过,邻村也没有”
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带领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起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被明确提出和强调。然而,农村危房改造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举措。可是,有不少农民朋友反映,自己村和自己知道的邻村,都没听说过有这种补贴。
我们先来看看网友讲述的自己的故事:
不管是村里没通知还是有其他的猫腻。自己首先就要对国家政策有个大概的了解,及时上报。
国家为解决这种情况。日,国家财政部门下达了关于2018年农村危房补助预算通知,计划对全国27个省份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
云南省最多,27个省有你家吗?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哪些农村人可以申请危房改造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可申请危房改造的主要惠及一下四类人群:
1、农村低保户,通过农村低保审核,已经被确定为低保性质的农村家庭
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强调:已确定为以上四种情况的农村人口,只要在上图的27个省市范围内,近期就可以向村委会申请危房改造。
听说可以免费建房,是真的吗?
185亿多危房改造款将会在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由省到县,逐一下发。为的就是改善农村贫困人员的住房质量。近年来,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颁布,也告诉大家“脱贫”不再是纸上谈兵。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不需要花钱就可以进行危房改造。国家将为大伙儿免费建房!
我该如何申请,程序又有哪些呢?
符合条件的农民朋友,在农村确实需要在改造自己的房子,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危房证明:原住所被评定为危房的危房证明
住房证明:只有一处居所,没有其他住宅的住房证明
准备五保户、低保户及残疾人家庭的相关证明。
申请房屋危改补贴的流程:
首先,由户主向村集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表格,提供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危房照片和材料;
其次,村集体进行评议,需将结果公示7天,在此期间若没有任何异议,天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并审核;
最后,进行入户检查,符合条件的,被纳入危房改造农户。完成房屋改建。
对于农村人来说,改造危房绝对是个好消息,希望各位农们朋友让村子里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民朋友知道和了解。
咱们农村有蓝天白云,广阔天地,别让它成为回不去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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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网友诉房屋开裂不能住人&农村危房改造批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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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26日电 有网友近期向贵州省省长陈敏尔留言,反映自己申报危房改造两三年一直没批下来一事。网友称,现在房屋已经不能住人了,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解决这一问题。23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政府公开作出回应,表示网友现有土坯瓦房三间,目前房屋墙体确已开裂,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但由于2014年网友户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时,重新镇年度危房改造指标已全部用完,所以未能将其户纳入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范围。鉴于上述情况,经调查组与网友户协商,计划纳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进行改造,以解决住房不安全的问题。
【网民留言】
黔西县重新镇三堰村一组,危房改造两三年了,为什么得不到省批,找到村里,还说没批下来。现在房屋已经不能住人了,存在安全隐患。请你们上级部门关注民生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危改办与重新镇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户现有土坯瓦房三间,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目前房屋墙体确已开裂,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但由于2014年您户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时,重新镇年度危房改造指标已全部用完,所以未能将您户纳入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范围。鉴于上述情况,经调查组与您户协商,计划将您户危房纳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进行改造,以解决住房不安全的问题。
【网民留言】
在三个多月前,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坳镇场上安装有线电视的人,为了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为了强迫当地老百姓安装有线电视,而置百姓在政府部门购买的户户通广播电视接收器的使用权不顾,擅自屏蔽卫星信号,使老百姓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从而导致百姓丧失了解新闻的权利,而安装有线电视的费用过高(上户费要700-800元,每月收视费要27元)。这样算来,老百姓为了了解新闻,第一年需花费1000多元,以后每年都要300多元,就该问题向当地政府反映后一直得不到解决。衷信心望省长大人能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省广电网络公司调查,您反映擅自屏蔽卫星信号一事属实;反映的强迫当地老百姓安装有线电视和安装有线电视费用过高的问题,经核实,未发生超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的情况。沿河县广电网络分公司组成工作组经实地调查后,一是现场对私自安装的干扰器进行了拆除并就地销毁;是对土地坳广播影视服务站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省广电网络公司约谈沿河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并进行当面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同时要求加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确保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责职,加大对所属行业的管理力度。
【网民留言】
六盘水钢城花园小区被水城河河水倒灌淹没变压器,五个月有余,政府不主动修缮河道,疏通河流,反而勾结物管,私相授受随意将修复变压器的几百万元准备让广大业主承担。近半年时间里,有一个月高层电梯停运,广大业主苦不堪言,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现如今该小区使用临时裸露电源,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求上级部门给与解决为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日,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出现强降雨,导致水城河杉树林段排水不畅,河水倒灌淹没钢城花园小区地下配电室,造成变压器、高压线路、水泵等设施设备损坏。灾害发生后,六盘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7月17日,供电部门安装临时供电设施,恢复小区照明用电。7月25日,小区住宅每单元恢复一台电梯供电。随后,安排钢城花园小区物业公司牵头,按照维修、验收、移交的原则,与供电部门对接,制定供电设施维修方案,由六盘水供电局负责组织施工队对供电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按程序接管。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做好管理,防止用电安全事故。目前,供电设施维修方案已制定完成,因部分设备需返厂维修,维修工作预计2015年春节前可结束。 关于水城河河道修缮问题。目前,六盘水市正在实施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并列入了六盘水市重大民生工程。工程建设完成后可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水体感官将明显改善,可提升水城河两岸的商业、文化价值,实现水清岸绿、空气清新,打造完整、可持续的水城河水系生态管理体系。 关于供电设备维修及费用问题。钢城花园2#配电柜维修资金192.6万元,经六盘水市政府专题研究决定,由六盘水鼎业房开公司负责20%,余下的80%从市自然灾害资金中解决,没有让广大业主承担的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陈敏尔陈省长你好.我们是贵州省黔西县锦星乡乡民村第三组的村民 现在我们的交通方便了..我感谢各位领导..现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了..交通也便捷了..可是我们这里没有网络..我们真诚的希望各位领导..也让我们过上家家有网络的生活...谢谢.. 真的好希望我们能自己在家也能玩上电脑..谢谢各位领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我们派出专人进行调查核实,黔西县锦星乡乡民村第三组属自然村,由于距离乡民村村委会较远,目前已通电话但尚不具备宽带互联网接入条件。 目前,我省各通信运营企业在全力推进行政村通宽带建设,但由于各企业资金紧张、传输资源有限等因素,尚未针对自然村开展宽带建设。针对您反映的需求,我们已转给相关通信运营企业,并要求在小康讯行动计划实施中,结合公司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实际,优先考虑为第三村民组实施宽带覆盖。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 我市出租车太不规范,一是不打表直接喊价;二是变相拒载,先说到哪里司机不愿意去就找借口拒载;三是拼车现象严重,不征得乘客同意就沿途揽客。这些现象也许大家习惯了,但很影响贵阳市和贵州省的旅游城市形象,希望省长过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调查核实,贵阳市出租车在经营中的确存在拒载、选客、违法拼客、不打表等违规问题。对此,贵阳市运管局一直严厉打击这些违规行为,并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出租车及出租车企业的监管力度。目前,贵阳市运管局正在全市开展出租车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举全局之力,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出租车拒载、选客、拼客、不打表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有效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切实做好贵阳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日,贵阳市运管局相关部门领导及时与网民田先生取得了联系,听取了他的意见,并向田先生介绍了贵阳市运管局开展出租车整治以来,针对出租车存在的违规拼客、拒载、宰客等行为采取的有关治理办法,其中包括出租车驾驶员的再教育培训、加大打击力度、采取暗查行动等。 为更好地保护乘客合法权益,日,贵阳市运管局在“贵州都市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门宣传,建议广大乘客在面对少数逐利司机时,马上拨打12319进行现场投诉,管理部门将立即依法进行查处。建议广大乘客:一是乘客先上车再说去哪儿;二是强调乘客有权要求出租车打表;三是强调司机需要首先询问并经车上乘客同意后才能询问车外等候的乘客。我们将进一步督促贵阳市加大持续整治力度,切实做好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有效提高行业服务质量。我们也希望更多的网民能更加关注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更加共同努力,切实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网民留言】
贵阳市花溪区黔鹰5708厂棚户区改造工程拖欠工程款 搞的下面工人天天闹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贵阳市花溪区黔鹰5708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方为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该公司向花溪区住建局递交了“关于贵州黔鹰五七八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说明”,明确表示进度款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并无拖欠。同时,该公司承诺,在下步工作中,将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同时,认真做好维稳工作。
【网民留言】
贵州省长你好,我女朋友被她的同学骗进传销里,在铜仁市开发区里做网络销售传销,希望你们警方能够加大度力打击传销嚣张气焰,一直劝她别拉人进去,不想让她走上犯罪的道路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铜仁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协助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日零时19分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布该留言信息。发帖IP为:119.128.32.*(属地为广东省东莞市)。由于您举报的内容无详细地点,且您匿名留言,无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碧江区公安局桐梓巷派出所与网安大队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群众聚集场所进行清查,并由社区民警对各自责任区域进行走访,广泛发动村(居)委会干部对相关场所进行排查,未发现铜仁市开发区内有相关传销团伙及相关情况。 日,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北分局3名执法人员深入碧江区开发区进行摸排,未发现有人从事传销活动。日,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北分局3名执法人员再次深入该辖区,走访商户及房屋出租屋50余户,也未发现有人在该地区组织集会从事传销活动。鉴于此,铜仁市公安局已将联系电话在网上公布,请您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以便核查所举报内容。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责编:杨伊、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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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020年完成危房改造
  5月2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
  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4〕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也要看到,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在居住条件、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阶段性规律,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防止大拆大建。
  ——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相结合,不搞形象工程。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增加农民负担。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论证,明确重点镇和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依据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加快编制建设活动较多以及需要加强保护村庄的规划。
  (二)提高村庄规划可实施性。村庄规划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色。规划编制要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保障农民参与,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防止强行拆并村庄。规划内容要明确公共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村民建房质量和风貌管控的要求;充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统筹安排生产性基础设施。规划成果要通俗易懂,主要项目要达到可实施的深度,相关要求可纳入村规民约。
  (三)合理确定整治重点。根据不同村庄人居环境现状,规划编制要兼顾中长期发展需要,分类确定整治重点,分步实施。基本生活条件尚未完善的村庄要以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完善的村庄要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三、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危房改造任务,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提升农房节能性能。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行城乡区域供水,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任务。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基本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大力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电,全面解决不通电农村居民用电问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消防、防洪等防灾减灾设施。
  (二)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处理;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可通过适当方式就近处理。离城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村庄,可建设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
  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农村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快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推动农村家庭改厕,全面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考虑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需求,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疏浚坑塘河道,推进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
  (三)稳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结合水土保持等工程,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与田园景观。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保护和修复水塘、沟渠等乡村设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继续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利用小城镇基础设施以及商业服务设施,整体带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四、完善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一)创新投入方式。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中央政府投资要重点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倾斜。以县级为主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二)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沼气、河道等公用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逐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河道管护等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总责,要科学编制规划,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规划及年度工作情况要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备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对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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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农改发[2016]1号关于印发《宁远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日 16:15&&&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宁农改发[2016]1号
关于印发《宁远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宁远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远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三月九日
宁远县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积极支持贫困村开展规划修编、进行农村危房改造、申报中国传统村落等工作,实现贫困村、贫困户早日脱贫,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为民务实、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共同推进,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5、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应于8月底前完成,春节前确保危改户全部入住。
二、加大整体推进工作力度
县危改办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村,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力度,逐步将整体推进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主要方式。整体推进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在农户自愿、录入全国农村危房信息系统和严格执行对象审核的基础上,通过1至年完成一定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争取改造一片、优化一片、小康一片。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五保之家,统筹解决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的住房困难。各乡镇、街道应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流程标准,整合相关资源,优化服务监管,提高综合绩效。
三、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特困户及赤贫农户、特困残疾人家庭。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农户分散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和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其他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万元(根据家庭人口和是否为边远山区确定具体补助金额),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县级扶贫资金依据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
四、严格对象申请审核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等“三级公示审批程序。相关驻村干部及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与入户审核等过程,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改户签订合同,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有关信息。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发放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手中,明白卡应简明易懂,内容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现场服务、监督检查等环节的有关规定。
五、补助标准
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重点帮扶对象危房改造,每户补助元(根据家庭人口和是否为边远山区确定具体补助金额)。
2、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改造,每户补助元(根据是否为边远山区确定具体补助金额)。
3、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2000元。
4、贫困残疾人家庭,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0000元。
5、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每户补助3000元。
6、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元。
7、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2-4类标准执行。
六、精准扶贫村危房改造。
在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分配时,重点倾斜精准扶贫村危房改造户,确保精准扶贫村危房改造指标不少于总数的50%。且在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精准扶贫村重点帮护对象危房改造,每户补助元(根据家庭人口和是否为边远山区确定具体补助金额)。
2、精准扶贫村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危房改造,每户补助元(根据是否为边远山区确定具体补助金额)。
3、精准扶贫村农村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5000元。
4、精准扶贫村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0000元。
七、确保工程进度
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办完成农村危房数量摸底核实工作,且第一批危房改造花名册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后报县危改办。各乡镇、街道应抓紧组织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确保8月底前第一批任务竣工率达到。春节前,危改户能入住新居。
八、严格资金拨付监管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拆分使用。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按照财社〔2011〕88号和湘财社〔2011〕27号等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补助要求或者违反危改协议的,不得发放补助,已经发放且经责令整改无效的要及时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给农户。由镇(乡)、街道或村统建、代建的,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统一拨付给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镇(乡)、街道、村应明确专门的账户及管理措施。
享受扶贫资金补助的,从其规定,原则上应于竣工验收后将资金拨付到农户。由县危改办报请县委、县政府,做好协调和政策衔接,尽早拨付资金,一次性验收,方便农户,减轻农户负担。
九、积极申报和保护传统村落
对传统风貌建筑完整、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承载优秀传统文化的村,积极组织其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建立传统村落预备名录,每年年底对符合中国传统村落申报条件的村进行一次申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传统村落的农村危房改造应符合其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优先对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危房和重要传统民居实施危房改造。加强对地方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的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本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
十、合理选择建设方式
现阶段危房改造主要以原址重建和农户自建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相对集中重建、五保户集中供养等方式。对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街道或者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或对现有旧村部、旧校舍、旧厂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新房产权归乡镇、街道或者村集体所有。要结合规范农民建房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排水、垃圾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实施村庄整体迁并。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暂不安排危改指标。
十一、&![endif]&严控建房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应符合基本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标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应组织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图集及建筑设计方案,开展“送图下乡,指导农户科学实施危房改造。农房设计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改造后的农房建筑面积适当、基本功能齐全、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用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通过搭建配房等方式解决农业生产用房,以降低建房成本。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签订危改协议时,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和新房建成后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资金。
十二、加强风貌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建筑风格、建筑体量和建筑占地面积提出要求。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一定范围内保持建筑风貌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的实施情况,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十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应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并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方可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十四、完善档案管理
县危改办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建立已录入信息年度更新制度。下一步,要按省里的要求将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相衔接,从存量危房中选取改造对象,改造一户核销一户。今年起,农户档案应增加补助资金支付到户凭单,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照片。凡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也不能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十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
县危改办每季度组织抽查和现场核查,季度抽查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评价;11月底前组织全县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加大检查力度,增加现场检查户数。季度检查和年度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来年分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整体推进、重点帮扶、规范农村建房等重要工作的将减扣下年度(批次)指标。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乡两级应于2016年6月底前公布农村危房改造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县危改办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广泛收集、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受理的举报和处理意见必须在1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县危改办在查处违纪违规案例完结后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市危改办,县级年度工作总结中应汇总农村危房改造违纪违规案例查处情况。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积极开展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积极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特别是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项目,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库区移民、高寒山区、扶贫安居,以及农业、环保、民政、水利、交通、教育、卫生等资金,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宣传,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地震、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文物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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