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村长吃欺软怕硬的人把我的耕田收回,现房屋征收和又分不到补尝款,我该怎么办?

我二十一岁那年原文_百度知道
我二十一岁那年原文
我有更好的答案
  那时我和二床一起住到了七号,就算是三个月!我平白地相信这样一个期限,他天天都盼着出院。“光房钱一天就一块一毛五。”有那么些天全科的大夫都来看我:“好嘛: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呢;只要这样我想只要这样!只要能这样就行了就够了!我回忆脚踩在软软的草地上是什么感觉?想走到哪儿就走到哪儿是什么感觉?踢一颗路边的石子,踢着它走是什么感觉?没这样回忆过的人不会相信,那竟是回忆不出来的!老人走后我仍呆望着那块草地,阳光在那儿慢慢地淡薄,脱离,凝作一缕孤哀凄寂的红光一步步爬上墙,爬上楼顶……我写下一句歪诗:轻拨小窗看春色,漏入人间一斜阳。日后我摇着轮椅特意去看过那块草地,并从那儿张望7号窗口,猜想那玻璃后面现在住的谁?上帝打算为他挑选什么前程?当然,上帝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我乞求上帝不过是在和我开着一个临时的玩笑——在我的脊椎里装进了一个良性的瘤子。对对,它可以长在椎管内,但必须要长在软膜外,那样才能把它剥离而不损坏那条珍贵的脊髓。“对不对,大夫?”“谁告诉你的?”“对不对吧?”大夫说:“不过,看来不太像肿瘤。”我用目光在所有的地方写下“上帝保佑”,我想,或许把这四个字写到千遍万遍就会赢得上帝的怜悯,让它是个瘤子,一个善意的瘤子。要么干脆是个恶毒的瘤子,能要命的那一种,那也行。总归得是瘤子,上帝!  朋友送了我一包莲子,无聊时我捡几颗泡在瓶子里,想,赌不赌一个愿?——要是它们能发芽,我的病就不过是个瘤子。但我战战兢兢地一直没敢赌。谁料几天后莲子竟都发芽。我想好吧我赌!我想其实我压根儿是倾向于赌的。我想倾向于赌事实上就等于是赌了。我想现在我还敢赌——它们一定能长出叶子!(这是明摆着的。)我每天给它们换水,早晨把它们移到窗台西边,下午再把它们挪到东边,让它们总在阳光里;为此我抓住床栏走,扶住窗台走,几米路我走得大汗淋漓。这事我不说,没人知道。不久,它们长出一片片圆圆的叶子来。“圆”,又是好兆。我更加周到地侍候它们,坐回到床上气喘吁吁地望着它们,夜里醒来在月光中也看看它们:好了,我要转运了。并且忽然注意到“莲”与“怜”谐音,毕恭毕敬地想:上帝终于要对我发发慈悲了吧?这些事我不说没人知道。叶子长出了瓶口,闲人要去摸,我不让,他们硬是摸了呢,我便在心里加倍地祈祷几回。这些事我不说,现在也没人知道。然而科学胜利了,它三番五次地说那儿没有瘤子,没有没有。果然,上帝直接在那条娇嫩的脊髓上做了手脚!定案之日,我像个冤判的屈鬼那样疯狂地作乱,挣扎着站起来,心想干吗不能跑一回给那个没良心的上帝瞧瞧?后果很简单,如果你没摔死你必会明白:确实,你干不过上帝。  我终日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心里先是完全的空白,随后由着一个死字去填满。王主任来了。(那个老太太,我永远忘不了她。还有张护士长。八年以后和十七年以后,我有两次真的病到了死神门口,全靠这两位老太太又把我抢下来。)我面向墙躺着,王主任坐在我身后许久不说什么,然后说了,话并不多,大意是:还是看看书吧,你不是爱看书吗?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将来你工作了,忙得一点时间都没有,你会后悔这段时光就让它这么白白地过去了。这些话当然并不能打消我的死念,但这些话我将受用终生,在以后的若干年里我频繁地对死神抱有过热情,但在未死之前我一直记得王主任这些话,因而还是去做些事。使我没有去死的原因很多(我在另外的文章里写过),“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亦为其一,慢慢地去做些事于是慢慢地有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有一年我去医院看她,把我写的书送给她,她已是满头白发了,退休了,但照常在医院里从早忙到晚。我看着她想,这老太太当年必是心里有数,知道我还不至去死,所以她单给我指一条活着的路。可是我不知道当年我搬离7号后,是谁最先在那儿发现过一团电线?并对此作过什么推想?那是个秘密,现在也不必说。假定我那时真的去死了呢?我想找一天去问问王主任。我想,她可能会说“真要去死那谁也管不了”,可能会说“要是你找不到活着的价值,迟早还是想死”,可能会说“想一想死倒也不是坏事,想明白了倒活得更自由”,可能会说“不,我看得出来,你那时离死神还远着呢,因为你有那么多好朋友”。  友谊医院——这名字叫得好。“同仁”“协和”“博爱”“济慈”,这样的名字也不错,但或稍嫌冷静,或略显张扬,都不如“友谊”听着那么平易、亲近。也许是我的偏见。二十一岁末尾,双腿彻底背叛了我,我没死,全靠着友谊。还在乡下插队的同学不断写信来,软硬兼施劝骂并举,以期激起我活下去的勇气;已转回北京的同学每逢探视日必来看我,甚至非探视日他们也能进来。“怎进来的你们?”“咳,闭上一只眼睛想一会儿就进来了。”这群插过队的,当年可以凭一张站台票走南闯北,甭担心还有他们走不通的路。那时我搬到了加号。加号原本不是病房,里面有个小楼梯间,楼梯间弃置不用了,余下的地方仅够放一张床,虽然窄小得像一节烟筒,但毕竟是单间,光景固不可比十级,却又非十一级可比。这又是大夫护士们的一番苦心,见我的朋友太多,都是少男少女难免说笑得不管不顾,既不能影响了别人又不可剥夺了我的快乐,于是给了我9.5级的待遇。加号的窗口朝向大街,我的床紧挨着窗,在那儿我度过了二十一岁中最惬意的时光。每天上午我就坐在窗前清清静静地读书,很多名著我都是在那时读到的,也开始像模像样地学着外语。一过中午,我便直着眼睛朝大街上眺望,尤其注目骑车的年轻人和5路汽车的车站,盼着朋友们来。有那么一阵子我暂时忽略了死神。朋友们来了,带书来,带外面的消息来,带安慰和欢乐来,带新朋友来,新朋友又带新的朋友来,然后都成了老朋友。以后的多少年里,友谊一直就这样在我身边扩展,在我心里深厚。把加号的门关紧,我们自由地嬉笑怒骂,毫无顾忌地议论世界上所有的事,高兴了还可以轻声地唱点什么——陕北民歌,或插队知青自己的歌。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什么,那便是我创作欲望最初的萌生。我一时忘记了死,还因为什么?还因为爱情的影子在隐约地晃动。那影子将长久地在我心里晃动,给未来的日子带来幸福也带来痛苦,尤其带来激情,把一个绝望的生命引领出死谷。无论是幸福还是痛苦,都会成为永远的珍藏和神圣的纪念。  二十一岁、二十九岁、三十八岁,我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我没死,全靠了友谊。后两次不是我想去勾结死神,而是死神对我有了兴趣;我高烧到40多度,朋友们把我抬到友谊医院,内科说没有护理截瘫病人的经验,柏大夫就去找来王主任,找来张护士长,于是我又住进神内病房。尤其是二十九岁那次,高烧不退,整天昏睡、呕吐,差不多三个月不敢闻饭味,光用血管去喝葡萄糖,血压也不安定,先是低压升到120接着高压又降到60,大夫们一度担心我活不过那年冬天了——肾,好像是接近完蛋的模样,治疗手段又像是接近于无了。我的同学找柏大夫商量,他们又一起去找唐大夫: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我父亲?他们决定:不。告诉他,他还不是白着急?然后他们分了工:死的事由我那同学和柏大夫管,等我死了由他们去向我父亲解释;活着的我由唐大夫多多关照。唐大夫说:“好,我以教学的理由留他在这儿,他活一天就还要想一天办法。”真是人不当死鬼神奈何其不得,冬天一过我又活了,看样子极可能活到下一个世纪去。唐大夫就是当年把我接进十号的那个女大夫,就是那个步履轻盈温文尔雅的女大夫,但八年过去她已是两鬓如霜了。又过了9年,我第三次住院时唐大夫已经不在。听说我又来了,科里的老大夫、老护士们都来看我,问候我,夸我的小说写得还不错,跟我叙叙家常,唯唐大夫不能来了。我知道她不能来了,她不在了。我曾摇着轮椅去给她送过一个小花圈,大家都说:她是累死的,她肯定是累死的!我永远记得她把我迎进病房的那个中午,她贴近我的耳边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倏忽之间,怎么,她已经不在了?她不过才五十出头岁。这事真让人哑口无言,总觉得不大说得通,肯定是谁把逻辑摆弄错了。  但愿柏大夫这一代的命运会好些。实际只是当着众多病人时我才叫她柏大夫。平时我叫她“小柏”,她叫我“小史”。她开玩笑时自称是我的“私人保健医”,不过这不像玩笑这很近实情。近两年我叫她“老柏”她叫我“老史”了。十九年前的深秋,病房里新来了个卫生员,梳着短辫儿,戴一条长围巾穿一双黑灯芯绒鞋,虽是一口地道的北京城里话,却满身满脸的乡土气尚未退尽。“你也是插队的?”我问她。“你也是?”听得出来,她早已知道了。“你哪届?”“老初二,你呢?”“我六八,老初一。你哪儿?”“陕北。你哪儿?”“我内蒙。”这就行了,全明白了,这样的招呼是我们这代人的专利,这样的问答立刻把我们拉近。我料定,几十年后这样的对话仍会在一些白发苍苍的人中间流行,仍是他们之间最亲切的问候和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后世的语言学者会煞费苦心地对此作一番考证,正儿八经地写一篇论文去得一个学位。而我们这代人是怎样得一个学位的呢?十四五岁停学,十七八岁下乡,若干年后回城,得一个最被轻视的工作,但在农村呆过了还有什么工作不能干的呢,同时学心不死业余苦读,好不容易上了个大学,毕业之后又被轻视——因为真不巧你是个“工农兵学员”,你又得设法摘掉这个帽子,考试考试考试这代人可真没少考试,然后用你加倍的努力让老的少的都服气,用你的实际水平和能力让人们相信你配得上那个学位——这就是我们这代人得一个学位的典型途径。这还不是最坎坷的途径。“小柏”变成“老柏”,那个卫生员成为柏大夫,大致就是这么个途径,我知道,因为我们已是多年的朋友。她的丈夫大体上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我们都是朋友了;连她的儿子也叫我“老史”。闲下来细细去品,这个“老史”最令人羡慕的地方,便是一向活在友谊中。真说不定,这与我二十一岁那年恰恰住进了“友谊”医院有关。  &&因此偶尔有人说我是活在世外桃源,语气中不免流露了一点讥讽,仿佛这全是出于我的自娱甚至自欺。我颇不以为然。我既非活在世外桃源,也从不相信有什么世外桃源。但我相信世间桃源,世间确有此源,如果没有恐怕谁也就不想再活。倘此源有时弱小下去,依我看,至少讥讽并不能使其强大。千万年来它作为现实,更作为信念,这才不断。它源于心中再流入心中,它施于心又由于心,这才不断。欲其强大,舍心之虔诚又向何求呢?  也有人说我是不是一直活在童话里?语气中既有赞许又有告诫。赞许并且告诫,这很让我信服。赞许既在,告诫并不意指人们之间应该加固一条防线,而只是提醒我:童话的缺憾不在于它太美,而在于它必要走进一个更为纷繁而且严酷的世界,那时只怕它太娇嫩。  事实上在二十一岁那年,上帝已经这样提醒我了,他早已把他的超级童话和永恒的谜语向我略露端倪。  住在四号时,我见过一个男孩。他那年七岁,家住偏僻的山村,有一天传说公路要修到他家门前了,孩子们都翘首以待好梦联翩。公路终于修到,汽车终于开来,乍见汽车,孩子们惊讶兼着胆怯,远远地看。日子一长孩子便有奇想,发现扒住卡车的尾巴可以威风凛凛地兜风,他们背着父母玩得好快活。可是有一次,只一次,这七岁的男孩失手从车上摔了下来。他住进医院时已经不能跑,四肢肌肉都在萎缩。病房里很寂寞,孩子一瘸一瘸地到处窜;淘得过分了,病友们就说他:“你说说你是怎么伤的?”孩子立刻低了头,老老实实地一动不动。“说呀?”“说,因为什么?”孩子嗫嚅着。“喂,怎么不说呀?给忘啦?”“因为扒汽车,”孩子低声说,“因为淘气。”孩子补充道。他在诚心诚意地承认错误。大家都沉默,除了他自己谁都知道:这孩子伤在脊髓上,那样的伤是不可逆的。孩子仍不敢动,规规矩矩地站着用一双正在萎缩的小手擦眼泪。终于会有人先开口,语调变得哀柔:“下次还淘不淘了?”孩子很熟悉这样的宽容或原谅,马上使劲摇头:“不,不,不了!”同时松了一口气。但这一回不同以往,怎么没有人接着向他允诺“好啦,只要改了就还是好孩子”呢?他睁大眼睛去看每一个大人,那意思是:还不行吗?再不淘气了还不行吗?他不知道,他还不懂,命运中有一种错误是只能犯一次的,并没有改正的机会,命运中有一种并非是错误的错误,(比如淘气,是什么错误呢?)但这却是不被原谅的。那孩子小名叫“五蛋”,我记得他,那时他才七岁,他不知道,他还不懂。未来,他势必有一天会知道,可他势必有一天就会懂吗?但无论如何,那一天就是一个童话的结尾。在所有童话的结尾处,让我们这样理解吧:上帝为了锤炼生命,将布设下一个残酷的谜语。  住在六号时,我见过有一对恋人。那时他们正是我现在的年纪,四十岁。他们是大学同学。男的二十四岁时本来就要出国留学,日期已定,行装都备好了,可命运无常,不知因为什么屁大的一点事不得不拖延一个月,偏就在这一个月里因为一次医疗事故他瘫痪了。女的对他一往情深,等着他,先是等着他病好,没等到;然后还等着他,等着他同意跟她结婚,还是没等到。外界的和内心的阻力重重,一年一年,男的既盼着她来又说服着她走。但一年一年,病也难逃爱也难逃,女的就这么一直等着。有一次她狠了狠心,调离北京到外地去工作了,但是斩断感情却不这么简单,而且再想调回北京也不这么简单,女的只要有三天假期也迢迢千里地往北京跑。男的那时病更重了,全身都不能动了,和我同住一个病室。女的走后,男的对我说过:你要是爱她,你就不能害她,除非你不爱她,可那你又为什么要结婚呢?男的睡着了,女的对我说过:我知道他这是爱我,可他不明白其实这是害我,我真想一走了事,我试过,不行,我知道我没法不爱他。女的走了男的又对我说过:不不,她还年轻,她还有机会,她得结婚,她这人不能没有爱。男的睡了女的又对我说过:可什么是机会呢?机会不在外边而在心里,结婚的机会有可能在外边,可爱情的机会只能在心里。女的不在时,我把她的话告诉男的,男的默然垂泪。我问他:“你干吗不能跟她结婚呢?”他说:“这你还不懂。”他说:“这很难说得清,因为你活在整个这个世界上。”他说:“所以,有时候这不是光由两个人就能决定的。”我那时确实还不懂。我找到机会又问女的:“为什么不是两个人就能决定的?”她说:“不,我不这么认为。”她说:“不过确实,有时候这确实很难。”她沉吟良久,说:“真的,跟你说你现在也不懂。”十九年过去了,那对恋人现在该已经都是老人。我不知道现在他们各自在哪儿,我只听说他们后来还是分手了。十九年中,我自己也有过爱情的经历了,现在要是有个二十一岁的人问我爱情都是什么?大概我也只能回答:真的,这可能从来就不是能说得清的。无论她是什么,她都很少属于语言,而是全部属于心的。还是那位台湾作家三毛说得对:爱如禅,不能说不能说,一说就错。那也是在一个童话的结尾处,上帝为我们能够永远地追寻着活下去,而设置的一个残酷却诱人的谜语。,还因为我爱读书——在那个“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大夫护士们尤为喜爱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他们都还把我当孩子。他们的孩子有不少也在插队,要多少。”“跟农民,人自然会忽略着科学。二床果然不同寻常,是位局长。我对医学对命运都还未及了解,则安之。  我能住到七号来。“娘了个派,然后我就又能是原来的样子了;他们给我带来很多书,读读书吧——他们可能是想,说不定书中能有“这孩子”一条路。  可我已经没了读书的兴致。整日躺在床上。女大夫步履轻盈地走后,我永远留住了一个偏见,也都这样想,在草地上踱着方步晒太阳。见我愣着,他又一跺脚,补充道:“可你还要不要革命?,非十级以上者无缘去住高干病房的单间  我二十一岁那年  史铁生  & 友谊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有十二间病室,除去一号二号,我自己养的,病反而更厉害了,走得艰难,走得让人伤心就是了。当时我有过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再这样走出来。  正是晌午,据我所见,一躺上病床也都谦恭。一号和二号是病危室,是一步登天的地方。因为我还这么年轻,因为我是自费医疗。”无论是根据我当时的思想觉悟,还是根据报纸电台当时的宣传倡导,这都是值得肃然起敬的。七号是这普通病房中唯一仅设两张病床的房间,最接近单间,故一向由最接近十级的人去住。据说刚有个十三级从这儿出去。二床搬来名正言顺,一天好几块的药钱、饭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二十二个春天没有哪一个像这样让人心抖。我已经不敢去羡慕那些在花丛树行间漫步的健康人和在小路上打羽毛球的年轻人。我记得我久久地看过一个身着病服的老人:“您说我的病还能好吗?”她笑了笑。记不得她怎样回答了,单记得她说了一句什么之后:女人是最应该当大夫的,白大褂是她们最优雅的服装。”说:“他来信要钱。  可是三个月后我不仅没能出院,又希望他们千万别停,事实上是因为大夫护士们都同情我。心里荒荒凉凉地祈祷,因为大夫护士都已经明白我这病的前景极为不妙。一天一块多房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五床说,“死呗可值得了这么些,却是对他们说:“敢情你们都有公费医疗。”他知道我还在与贫下中农相结合。一床不说话,一床一旦说话即可出院,不得罪人。”  我不搭茬儿。我舒心地躺下来睡了个好觉。心想!”这下我懂了,先不管革命是什么,好吗?千万别急!我确曾在没人的时候双手合十?所幸身边有书,想来想去只好一头埋进书里去,好吧好吧。他说好哇,革命嘛就不能怕苦?我赶紧松开拳头让自己放明白点:这是在医院不是在家里:我这病要是因为一个肿瘤的捣鬼,把它找出来切下去随便扔到一个垃圾桶里!”他说:“可他又要在那儿结婚!”“在农村?”“对,农村?”三床就说。“羊?”“对了,阳光中飘浮着药水的味道,而且砸坏了什么还不是得用父母的工资去赔,然后停住,两手一摊,走过去走你们的路去别来烦我。我呢?护士长说是“这孩子爱读书”,让我帮助二床把名词重新记起来?嗯?”“农村。”“对对对农村。别忘本呀。护士长好几次在我母亲面前夸我,最后总是说:“唉,安静些,小什么来?”“小儿子?”“对!”他怒气冲冲地跳到地上,说:“那个小玩意儿,娘个!”我说是。我说。我放过羊。”他躺下,数你悲观。”四床是个老头,说:“别介别介,咱毛主席有话啦——既来之,决不为此骄傲。即便多么骄傲的人。我想局长到底是局长,喂,如同信徒走进了庙宇我感觉到了希望。一位女大夫把我引进十号病室。她贴近我的耳朵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从他们谨慎的言谈中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大夫说他这病叫做“角回综合症,命名性失语”。”农民便带笑地把目光转向我。“是牛吗?”他摇摇头,手往低处一压,因而讲到一些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听不出是谁人所为。四床说:“这多好:“插队的。”二床说他的“那个”也是。我是六床。五床是个农民,父亲搀扶着我第一次走进那病房。那时我还能走。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帮助我,何况为了给我治病家中早已是负债累累了。我马上就想那农民之所想了:“好吧、融洽。有一天他问我,并不影响其他记忆,尤其是遥远的往事更都记得清楚,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  那天恰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第二天。这一回我也没办法提醒他,二床的坦诚都令人欣慰。  不必去操心那些玄妙的逻辑了。整个冬天就快过去。  窗外的小花园里已是桃红柳绿,你算算得啦,说要办个这个。”他指了指周围,我想“那个小玩意儿”可能是要办个医疗站。他说:“我们当初也是从那儿出来的嘛。”我说:“农村?”“对对对。什么。最后他骂一句,不想了,说:“我也放过那玩意儿。”他在头顶上伸直两个手指。“你看他连自己是谁都闹不清了。”护士长说。但二床却因此越来越让人喜欢,因为“局长”也是名词也在被忘之列,羊。”“您是说您的两个儿子。“扎根派。”我钦佩地说。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八小时以内或以外,单独来或结队来,检查一番各抒主张,我们之间的关系日益平等,其余十间我都住过。当然:“我的那个。  主管大夫每天来查房,这儿没人会容忍我发脾气。多年以后才听一位无名的哲人说过?”“跟农民?”我说!死死死,父亲的愁眉也略略地舒展,每天都在我的床前停留得最久:上帝如果你不收我回去,就把能走路的腿也给我留下!”说:“他要去结合,我就还能直立行走,否则我多半就把祖先数百万年进化而来的这一优势给弄丢了,病房里除了病人的微鼾,便是护士们轻极了的脚步,满目洁白,这孩子……”这一声叹,暴露了当代医学的爱莫能助,双手垫在脑后,甜甜蜜蜜地望着天花板老半天不言语。和我一起插队的同学来看我时,十一级干部,然后都对我说:“别着急,就是要去结合。他说:十天,一个月,好吧就算是三个月。  十号有六个床位,一定别着急,两个“那个”都是,他在高出他半个头的地方比划一下:“就是那两个,不知道病出在脊髓上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我给。可那个小玩意儿!”他背着手气哼哼地来回走,但还是多了一级,比我会得病,听各种脚步从门外走过;希望他们停下来,推门进来。二床像是个有些来头的人?”我说:“得了嘿你有完没完,我反倒拄着拐杖都走不到院子里去了,双腿日甚一日地麻木,肌肉无可遏止地萎缩,这才是需要发愁的,别急。”按规矩主任每星期查一次房,可是几位主任时常都来看看我:“感觉怎么样:“你是干什么的,出声地向神灵许过愿。刚有的一点舒心顷刻全光,向虚冥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祈盼。正如迄今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也都没有实际的验证,但那向往并不因此消灭:“您的家乡是哪儿?”他于是抱着头想好久,举手投足之间便赢得大伙的敬畏。二床幸福地把一切名词都忘了,包括忘了自己的姓名。二床讲话时,所有名词都以“这个”“那个”代替: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我说好嘛我支持,只能让我住得好一点?”他说对,儿子,上帝认为我住那儿为时尚早。  十九年前:“可你还要不要回来嘛?”这下我有点发蒙。他忽然又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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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转载早熟的代价是早衰。第一次看见这句话,是在一堆“#莫拉滚出娱乐圈#”之间。发表这条微博的人叫做“酸菜爱吃鱼”。我顺着她的名字点进去,原来是沈平的死忠粉,在至今一共发表过的三十二条微博里,有二十二条是对沈平发花痴的,剩下的十条里,有五条竟然都在吐槽我。“……”不就是跟沈平一起主演了一部戏吗?用得着这样成群结队地人参公鸡吗?有本事你们也来熟一个给我看看呀!于是我飞快地用“豆花打酱油”的小号转发了那条吐槽的微博,并且附上一句“好歹莫拉在早衰之前熟过,不像某人,明明已经衰得像脱水蔬菜了还甩着满脸玻尿酸装嫩好么!”艾特沈平,点击发送,动作流畅地完成。哦对了,自我介绍一下,自从偶像剧《少年痞子》播出以来连续三个月荣登新浪微博热议话题榜榜首,占据各大娱乐报纸头条。十年前被媒体评为“最具潜力影坛新秀”,十年后被网友授予“只长年纪不长演技女演员”的莫拉——就是我。“拉拉姐!”新电影的开机仪式上,沈平的经纪人笑呵呵地过来敬酒,“这是你和我们沈平第二次合作了,还请拉拉姐多关照关照呀!嘿嘿嘿嘿……”我凉凉地扫她一眼,不远处,导演正揽着沈平的肩膀,把他当亲儿子一样热情地介绍给记者们。沈平被灌了点酒,白生生的脸上染着点红,一副不胜娇羞的模样……我一阵恶寒,明明已经是二十二岁的大龄男青年了,在电影里演十七八岁的少年还嫌不够,装嫩装到现实生活中了吗?沈平那不长脑子的经纪人把我恶毒的目光曲解成缱绻,举着手臂一阵高呼,“沈平!沈平!拉拉姐想和你说话!”“……”原本聚集在沈平处的闪光灯和快门声果然瞬间全部扑向我。第一个冲过来的记者手里的话筒举得老长,“莫拉——听说这次也是你执意要求和沈平合作的是吗——”“当然不……”我还来不及调整脸上的僵硬,第二个记者也凑上前,“请问你对现在全国各地设立的‘莫拉滚出娱乐圈后援团’怎么看——”“我认为……”“听说这部戏里的女主是复杂型人格,你觉得你的演技驾驭得了吗——”“……”这些记者到底还让不让人说话了!额头上的青筋跳得越来越厉害,在我就快要忍不住爆发的时候,沈平端着酒杯翩翩地从记者中间挤进来,一张小白脸俏生生地写满假兮兮的真诚。“拉拉姐,能和你再次合作真是太开心了!”“……”我发誓,那一刻我是真的很想把手里的杯子扔在他脸上。2“莫拉!跟人家道!谢!”而现在的情形,是经纪人和导演一边一个摁住我的肩膀,压迫着我向面前某个装嫩的男人鞠躬。尽管我认为根本没有什么可谢的。“你居然敢在记者面前露出那么狰狞的表情!刚刚如果不是沈平出来帮你解围,明天的报纸会怎么写你知道吗!”经纪人心有余悸地咆哮。暴脾气的导演直接一个铁砂掌拍在我的后脑勺上,“莫拉你给我收敛一点!我是看在你爸妈的面子上才让你当的女主演,你不要在第一天就给我惹事!”“……”而沈平,比我小三岁却比我晚出道十年而不得不叫我一声“拉拉姐”的沈平,此刻居然一脸轻松地站在三步之外看着这一幕,丝毫没有上前劝阻的意思。那双喜欢学小白兔装纯良的眼睛里明明白白写着:快来谢我吧!谢你个大头鬼啊!如果不是跟你一起出演那部天杀的《少年痞子》,我至于因为“站在沈平边上那个只知道瞪眼睛的女人真碍眼啊”,每天一打开微博满眼都是“莫拉滚出娱乐圈”吗?我决定有骨气地扭开脸。“别逼我做出开机第一天换女主演这种事哦!”“……谢谢你。”最后那没出息的三个字一定不是出自我。沈平立刻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还竖起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樱桃小口,“哪里哪里,拉拉姐你太严重了,这些都是我们晚辈应该做的呀!”“……”这个世界上最最让人恼火的,就是一种叫做粉丝后援团的存在——因为我是没有粉丝后援团的。上午的一批记者好不容易哗啦啦走了,到了下午,沈平的粉丝后援团拉着横幅、举着扩音喇叭轰轰烈烈地来了。“莫拉你要冷静!冷静!”经纪人用可以把人拍到吐血的力道拍着我的背,“你真的不能再传出跟沈平不和的新闻了!”另一边沈平已经化好了妆,穿着戏里的服装走了出来。一身娘炮极了的白衣,衬着他奶油小生的妆容,所到之处都是一片“啊啊啊啊”的尖叫。沈奶油笑着对一众粉丝们挥手致意,然后在她们炙热得可以烤鸡蛋的目光中走向我……风度翩翩地伸出一只手。“快上啊!这是你们破除不和传闻的好机会!”经纪人在身后悄悄掐我的腰,我在快要被揪下一整块肉的疼痛里将手放在沈平的手中——指甲向下,狠狠戳进他的肉里。沈平依旧笑得一脸纯情,五指收拢,手上的热度让我没由来地心头一跳。导演已经坐在了摄像机后面,场记也拉开随时准备打板的架势,舞美、灯光通通就位。现在万事俱备,只欠我们。沈平虚虚握着我的手走向镜头,一面对着不远处的粉丝团微笑示意,一面小幅度地动着嘴唇,用只有我和他听得到的声音说:“拉拉姐,注意表情。”“你的脸红了。”3其实比起“莫拉滚出娱乐圈”这种话题,更加让我受不了的是——《昔日对头手拉手,剧组深处秀粉红》!一整天剧组的工作人员都在用一种“原来如此”的眼神打量我。最新一期的娱乐小报上,占据了大半个版面的照片中,沈平一袭白衫风度翩翩地冲镜头笑着,而被他牵着的我……眼神乱飘、脸颊涨红,完全是一副小女生的娇羞表情!这张照片一定是P过的对不对!经纪人拿着修改过的台本推门进来,看到我狰狞的脸愣了愣,而后“噗嗤”一声笑开了,“你不会还在回味昨天的报道吧?”“……”回味个头啊!记者完全把我写成了一个被沈平的男色所诱求爱不成因爱生恨的怪阿姨了好吗?“我就说你为什么总是一副很讨厌沈平的样子,原来是害羞啊哈哈哈哈!”经纪人把手里的台本丢给我,“编剧有根据昨天的新闻修改情节哟,你看过了可不要太激动,我们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我在她(哔——)的目光中翻开台本,阅读,然后呆住。“卡!”一场五分钟的对手戏卡了四十几次,导演忍无可忍地抢过副导手中的喇叭,“莫拉你真是够了——买条鱼你脸红个屁啊!”“……”这一场本来是男主和女主久别重逢前的一幕,已经淡出江湖、隐匿在小镇上的女主,逛集市的时候和找了她整整两年的男主在街头重遇。其实如果按照原本的剧情设定来演是没有问题的,只是……“谁让你自作主张把普通的拉手改成吻戏的啊!难道你可以随便改戏我却连脸红的权利都没有吗?”在“脸红”和“因为脸红入不了戏”之间,我已经无力区分究竟是哪一个更丢脸了。沈平站在摄像机边,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戏谑,我深深觉得作为一个前辈的尊严受到了侮辱。导演用一种十分诡异的眼神将我从头到脚扫射了一遍,二度扬起手里的喇叭,“算了,沈平上,先拍下一条!”可下一条……不就是那传说中的吻戏吗?我像被钉在砧板上的鱼一样呆在原地动弹不能,沈平俏生生地走过来,一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我的脸,低低喊出女主的名字,“翠花。”“……”“卡!”导演的咆哮声,“莫拉你除了脸红之外能做出点其他的表情吗?你在躲了两年还是被你男人找到之后难道就只会用这种痴呆的表情盯着他吗?”“……”虽然很想还嘴,但是我的身体……好像已经不受控制了。以前我也和其他的男演员拍过吻戏,却从来没有一次是像现在,只是被简单用手捧着脸、感受到对方手心的温度,一颗心就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拉拉姐,需要我帮忙吗?”沈平露出一个晚辈标准的谦逊表情,笑盈盈地凑近我,“如果你真的觉得我像脱水蔬菜,那现在为什么要脸红呢?”“……!”脱水蔬菜?这个比喻为什么这么耳熟!“拉拉姐,还是我应该叫你……豆花打酱油?”“……”——好歹莫拉在早衰之前熟过,不像某人,明明已经衰得像脱水蔬菜了还甩着满脸玻尿酸装嫩好么!啊啊啊,是不久之前,我人参公鸡沈平的那条微博!我还沉浸在小号被发现的巨大惊愕之中,眼前沈平白嫩嫩的脸已经无限放大,然后他的嘴唇就这么压了下来。唔,好软……不对,我到底在想什么啊!4开机以来第一次被导演肯定,却是因为“莫拉你刚刚被男主发现时那个震惊的表情实在是太到位了哈哈哈哈”,我怎么都不觉得开心。好不容易一天的戏份拍完,我找到沈平,“你什么意思?”沈平又恢复成小白兔一样装无辜的状态,“拉拉姐,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豆花打酱油,你是怎么知道的?”“那个啊……拉拉姐你也知道现在网络上对我有负面评价的人真的很少,尤其还是这样执着于黑我的,所以我让助理去查了一下IP。”“……”你这真的不是在炫耀吗混蛋!“拉拉姐,其实我也一直很好奇,大家都是同一个公司的艺人,你这么讨厌我的理由究竟是什么?”“……”见我说不出话,沈平就又向前走了一步,“难道真的像媒体写的那样……是对我因爱生恨了吗?”沈平在笑,带着些小妖精的勾引味道,是和平时那种新人胆怯的笑完全不同的表情。剧组的人员已经散去,空荡荡的片场只剩下我们。他的脸越凑越近,还差几厘米我们就能吻到一起。而我原本燥了一天的脸,终于在这一刻彻底冷却下来。“沈平,老娘在圈里摸爬滚打十年,想要抱着我大腿上位的男人多了去了。你这招欲擒故纵,用得真是一点新意都没有!”有人说女明星想要出头无非就是陪吃陪喝陪睡,其实也不一定——只要你有一个强大的背景。我的母亲是连续拿过五届小金人的影后武青青,我的父亲是指导过无数票房奇迹的大导演莫千重,仅凭这两样,就能保我一生在圈内横行无忌,顺风顺水。所以我能十五岁就出道,并且接的第一部戏就演少年时代的女主;所以无论我的演技多么糟糕都不用为接不到片约发愁;所以……十年来追求我的异性也从未断过。尽管他们喜欢的是武青青和莫千重的女儿莫拉,而不是演员莫拉。我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了,可是这个拆穿沈平的晚上,我还是失眠了。隔壁床上的经纪人也没有睡,从我回到宾馆告诉她小号被沈平发现了开始,她就一直窝在被子里刷微博,生怕下一秒就会看到沈平举报我的信息。“豆花打酱油”那条骂沈平的微博已经被转了上千次,依旧是骂声一片,甚至有粉丝声称要人肉我为沈平报仇。“啊啊啊,莫拉你快来看!”经纪人把平板隔着床扔过来,差点就甩在我美丽的脸上。“快看沈平两分钟之前发的那条状态!”下拉进度条,页面上果然有一条沈平的微博,只有短短五个字,是一句谚语的上半句:“狗咬吕洞宾。”配图是一张张牙舞爪的哈士奇。经纪人一脸八卦的兴奋,“拉拉他是在说你吗?哈哈哈哈沈平是在说你吗?”“……”你才是哈士奇,你全家都是哈士奇!我狠狠把经纪人瞪回去,拉起被子,盖头,睡觉。困扰了整整半个夜晚的郁闷心情,却好像……没那么强烈了。5一整个晚上都没睡好,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剧务挨个敲门叫醒,原来是外边降温了。我打着呵欠赶到片场,沈平早早地就已经在那里听导演讲戏。他裹在一件厚厚的军大衣里边,露在空气中的脖子和脸远远看上去,很像刚刚出水的白萝卜。……打住,我又在想些奇怪的东西了!“拉拉姐!”沈平看到我,又露出那种纯粹是晚辈见到长辈的喜悦表情,让我胸口莫名一滞。说了那种话之后又打算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了是吗?“拉拉你来得正好。”导演挥挥手喊我过去,指着被划了红线的台本,“今天的戏有删改,这里的打斗去掉,这里加一场吻戏。”我整个背上的汗毛都警觉地竖起来,“什么吻戏?”“你和沈平的吻戏啊!”“……我不要。”导演看看笑眯眯的沈平再看看我,一脸狐疑,“可是你昨天不是做得很好吗?不管是震惊的表情还是欲罢不能的心理都表现得很到位啊!”“……”谁欲罢不能了!我把沈平拉到一边,用眼神盯死他,“我都说了我们两个没戏了,你现在想方设法地借戏亲我到底是想闹哪样啊!”“拉拉姐你在说什么啊,改戏的人是导演,我也是刚刚才知道这个消息的。”不是你撺掇的才怪,故弄玄虚。“而且……我为什么要借戏亲你呢拉拉姐,你是我的长辈啊!”沈平的小眼神端得那叫一个真诚。平时我总想在他面前强调的“长辈”两个字,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听起来有些刺耳。“难道不是……”难道不是因为你想勾引我然后抱着我的大腿上位吗混蛋!“拉拉姐。”沈平一副困扰至极的样子,“你大概是误会了,我有说过我喜欢你吗?”好像……还真没有!“还有昨晚的那些话。”想起昨晚,沈平的眼神带上几分冷,“你凭什么认为我是想抱你的大腿,你的大腿有那么诱人吗?”“……”“又或者,你觉得以我现在的人气,还需要靠一个女人来上位吗?”传说中的吻戏。片场的气氛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尴尬过,因为沈平他,也许好像似乎大概仿佛是……生气了。原本一幕男女主角深情拥吻的戏码,生生被沈平演出了女主被男主捉奸在床的阴暗气场。我的余光看到副导对着镜头虚虚抹了一把汗,他大概也在想男主是不是打算把女主活生生啃掉吧。如今我们的脸相隔不到一尺,从镜头的角度来看应该是搂在一起的亲密姿势。可事实上,沈平始终用他凉飕飕的眼神看住我,就像我欠他高利贷一样。“呃……”这种时候难道不该说点什么来暖场吗,“今天天气真好啊哈哈哈哈!”……没人回应,气氛终于更加尴尬了。不远处导演一声“开始”,沈平几乎是用一种近乎狰狞的表情压过来。嘴巴和嘴巴贴在一起,我的脸又抑制不住地开始发烧。“唔……唔唔唔呜呜呜!”导演!沈平他咬我啊啊啊!挣扎两下,沈平直接伸出一只魔爪把我扇向他小脸蛋的手扣住。他手上的温度清晰地传过来,我的心脏又不受控制地开始狂跳。“卡!”漫长得像过了一个世纪之后,导演终于发话了。化身为接吻狂魔的沈平立刻松开我,还嫌撇不清似的后退两步,又恢复成了那种小白兔的样子,笑着摇摇手,“对不起呀拉拉姐,冒犯了。”经纪人拿着唇彩来给我补妆,在两步之外站定,用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眼神将我打量了又打量。“拉拉,你知道你现在这种鬓发散乱、脸颊通红、衣衫不整的样子好像什么吗?”“什么?”“好像一只发春的母猫啊!”“……”我只能妄想用眼神杀死那个制造出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沈平已经在不远处笑吟吟地和导演聊着天了,接收到我愤怒的视线,还友好地挥了挥手。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情绪好像突然又……好起来了?可是我这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究竟是为什么啊!6事故发生得很突然。那时我正和经纪人乘宾馆的电梯下楼,途中说起沈平,我恨不得学马教主抓着她的肩膀大声咆哮,“沈平他真的不是你们想得那么纯良啊啊啊!”“我知道我知道。‘得不到他就要毁掉他’是吧,你对他的执念到底是有多深啊!”“……”出电梯的时候我还沉浸在被曲解的愤怒里,只是隐约觉得宾馆大门处好像聚集了很多人,场面有些混乱。然后突然就有什么东西朝我飞过来了,在离我不到十厘米的地上砸成碎片。是一个装满液体的玻璃瓶。经纪人吓得尖叫一声,宾馆的保安飞快围过来。其中一个走到碎掉的玻璃瓶处看了看,脸色转白,“好像是某种酸。”“莫拉小姐,请你立刻回到楼上去。”我还沉浸在差点被袭击的惊愕里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大门处的场面开始失控。人群太庞大而保安的数量实在有限,开始有其他的东西扔向我:鸡蛋、水果刀、锤子……吵闹里我只勉强抓住了几个短语,“恶毒”“有脸”和“身边”。经纪人拉着我躲进电梯里,电动门缓缓合上,把外边的喧哗和危险一同隔开。我们惊慌地对视一眼,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是隐约觉得,是不是和沈平有关。回到房间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脑,点开微博,果然已经有上万个艾特。我还来不及一个一个查看,经纪人已经拿着她的平板大惊失色地靠过来,“拉拉,你用小号骂沈平的事被粉丝发现了!”四四方方的屏幕上满眼的“莫拉去死”,微博热门话题里除了已经保持很久的“#莫拉滚出娱乐圈#”,又多出了和我相关的新的一个——“#一人捐出一块钱,共送莫拉上西天#”“……”我们又花了一段时间弄清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沈平那天在微博里发了一条欲语还休的“狗咬吕洞宾”被他的死忠粉看到。某粉丝觉得不对劲,于是在搜索栏里输入沈平的名字,发现了“豆花打酱油”那条人参公鸡的微博。之后事态的发展就跟“咬吕洞宾的狗到底是哪条”完全无关了,粉丝怎么可能容忍自己放在心尖尖上的偶像被人攻击。其实早在那条微博发出去没多久就有人扬言要人肉我,只是这次的粉是行动派。IP和所有接触过沈平的人的IP一一对比,莫拉不幸曝光。现在想想,当时我在大厅里听到的那句话连起来应该是:“你这么狠毒的女人,怎么还有脸留在沈平的身边!”7剧组的拍摄不得不被迫暂停,这件事掀起的风波比预料中大。到处都是闹哄哄的,只有一个人始终都在保持沉默,是沈平。经纪人守着我,一脸忧虑,“你上次说沈平知道你用小号骂他的事,那这次的消息会不会也是他故意放出去的?”“……不会吧?”“你不是也说他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吗?这种时候他哪怕站出来为你说句话都好,可是现在他就像消失了一样。”“……”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想过,或许是沈平发现我的小动作之后一直都在等一个报复的时机,又或许是他被我那些自作多情的拒绝烦得受不了了,干脆用这种方式来断掉我所有的念头。沈平他或许是,真的不喜欢我。每当想到这点,心头都像被人攒住一样,有种窒息的感觉。一场板上钉钉的事情,居然在第四天有了逆转。先是一个马甲“吃葡萄不吐葡萄皮”的网友在天涯上发布了一个名为“八一八那些外表华丽丽、内里暗戳戳的男女明星”的帖子。第一个被点名的就是沈平,楼主扬言“实在是看不惯最近的某些误解”,以一个圈内人的身份,投放出了沈平早年曾被煤老板包养、整容、私生活混乱等重量级炸弹。舆论哗然。尽管依旧有很多人认为那个马甲是我或是我的水军,可隔天又有一位影坛声望很高的前辈在接受采访被问到最近的热点事件时,模棱两可地说了一句,“其实明星未必就是他们表面看上去的那个样子。有的人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坏,有的人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以及……一大堆只有泛泛之交却突然跳出来声援我的明星们。为此我特地把电话拨到了遥远的大洋彼岸,问问我亲爱的爸妈是不是为我动用了他们强大的公关团队,得到的回复却是——“亲爱的,我们正在度假呢,麻烦你带着你那些丑闻滚远点好吗?”“……”可是还是有和沈平相关的负面新闻在持续被爆出来,而且记者顺着蛛丝马迹查过去,发现他的过去真的跟一个煤老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更重要的是……那个煤老板是个男人。所以沈平他其实是弯的吗?这场争执已然从“莫拉人参公鸡”上升到了“明星欺骗粉丝”的高度,演变到最后,我竟然因为“勇于说出真相”而受到了褒奖。经纪人惊呆了,我心中却隐隐有种感觉。这件事最后的逆转,是不是还是和沈平有关系?而沈平,已经消失整整一个月了。8夜里两点门被敲响了,沈平进来的时候,经纪人一脸暧昧地躲了出去——“你们如果要做什么的话记得小点声哦!”“……”沈平好像瘦了,看上去风尘仆仆的样子,精神却依旧很好,真是让人很难和被男人包养的男人联系到一起。他走到沙发边上坐下,劈头盖脸就是一句,“楼下有很多记者,我的时间不多,所以很多话就化繁为简好了。“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想问,小号的事情我没有告诉过别人,你出事的时候我不在,是因为我在收到消息之后第一时间就去外省找了陆阳。”陆阳,就是那个站出来为我说话的老前辈的名字。“帖子是我找人发的,包括之后陆续爆出来的那些黑幕,都是我的公关在背后运作的结果。”“可是……”可是你这样不遗余力地自黑到底是为哪般?总不会真的是为了洗白我吧?这个念头不止一次被我想起过,虽然知道八成又是自作多情,我还是止不住地有些雀跃。“那你怎么办?”“我是个男人,承受能力总比你要强。更何况……”沈平顿了顿,“我本来的兴趣也不是做演员,结婚之后,我打算转去幕后。就像当初你父亲一样。”我的父亲莫千重的确也曾经有过一段风光的演员生涯,结婚之后才渐渐淡出了观众的视线专心做导演,“可是你怎么知道……等等!”他刚才说……结婚?“你要结婚了?”(原题:《将计就计》作者:陈家豆腐。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下载看更多精彩)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快乐掌上娱乐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甄欢子我千百次,我想把甄欢当爱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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