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没有人住南京 下水道裂 物业堵应是物业的责任吗

昨日,戴女士在家清理,被水淹的地方很让她头疼 华商报记者 袁琛 摄
  戴女士家住城南家立方小区一楼,3月15日,她晚上回家后发现,家里被从马桶溢出的污水泡了,家具、家电损失惨重,随后才知道,原来是她所住的这栋18层楼房的主管道堵塞了。为此戴女士多次找小区物业协商赔偿事宜,物业称下水道被钢丝球、抹布等东西堵塞,戴女士和她楼上的所有住户都有责任,损失应该由这18户分摊。
  业主:污水泡了我家
损失5万余元
  戴女士住在子午大道和丈八东路十字西北角的家立方小区,她家是一幢18层楼房底层的复式住宅。3月15日晚上9时,她回家后发现,家里被污水泡了,鞋子、水盆等在污水上漂着,墙壁、一楼的屋顶还在滴水。她检查后发现,污水是从自家二楼卫生间的马桶溢出来的。
  “第二天物业的人检查发现,是我们这单元的主管道堵塞了,他们疏通管道时,从管道里掏出钢丝球、抹布等东西,下水管道就是被这些东西堵住了。”戴女士说,虽然问题找到了,但对她家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一直没有定论。
  昨天,华商报记者来到戴女士家,一推开门,就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事情已经发生快一个月了,但污水的臭味还是没退去。”戴女士说,“你看我家的木地板、电视柜、墙面、餐桌……都被泡得没法用了。我算了一下,损失约5万多元。”华商报记者看到,戴女士家二楼的木地板多处翘起,电视柜有裂缝,墙面也到处是被泡过的痕迹。
  物业:堵塞是人为造成物业不应担责
  “事情发生后,我多次找物业协商赔偿问题,但直到现在,仍没有得到赔偿。”戴女士说。
  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谈及此事,物业办负责人沈先生说:“这件事我们一直在积极协调。事情发生后,我们从这栋楼的下水管道里掏出了钢丝球、抹布、卫生巾等垃圾,问楼上的住户这些东西是谁扔进下水道的,没有人承认。所以我们的方案是,戴女士家的损失,由她家及其楼上17家住户分摊,每家2900多元,但因为涉及的业主比较多,我们准备给大家开一个会商议,但时间一直没确定。”
  记者询问,主管道堵塞,物业有没有维护管道的责任?对此沈先生表示,钢丝球、抹布、卫生巾等东西出现在下水道,是人为的,所以不是物业的责任,如果物业承担责任,就是放任业主把这些东西扔进下水道。
  楼上业主:没往下水管道扔过垃圾不愿赔偿
  “对于物业的这种处理方式,我不太认同,如果是我家楼上漏水把我家泡了,我肯定不会找物业,直接去找楼上协商了。可现在是整栋楼的主管道堵塞导致的,我认为还是物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戴女士说道。住在戴女士家楼上的一位不愿具名的业主说:“主管道堵塞导致污水把一楼泡了,却让我们楼上的来分摊损失,我们不同意。我们从未往下水管道扔过垃圾,让我们赔偿也太冤枉我们了。”
  陕西智晖律师事务所雷小冬律师认为,发生堵塞的是业主家支管以外的下水主管道,这部分管道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建议戴女士查看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上如果约定,小区公共部位物业有维护义务,那么物业就得承担一定责任。
  至于这栋楼的其他住户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雷小冬认为,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哪个住户堵塞了管道,才能让人家承担责任。
  据了解,家立方小区物业办原打算7日18时以后召集18户业主商议赔偿事宜,但由于只联系到4户住户,会没有开成。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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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出水不畅 困惑了半年
嘴角四零五角
前几天,家住国宾府二期住宅9号楼一单元一号的老王向我们栏目的记者反映说,他家从去年底就出现了下水道倒灌的情况,但是到现在这个问题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老王心里就觉得是物业在这个问题上推诿,那么实际情况是怎么一回事呢?王世康告诉记者,去年十一月份,他就发现小区的下水道堵塞,污水开始倒灌进他家。虽然通知了物业,物业的工作人员也来过一两次,但由于问题一直都没有找到,于是就开始拖时间想要推卸责任。今年4月14号,一场大雨导致下水道倒灌的情况更加严重。当时老王不在家,家里局部受到侵蚀。老王认为,在处理下水道堵塞的问题上,物业没有积极作为。对于老王抱怨物业推诿不作为的情况,记者找到了国宾府小区物业负责人了解情况。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接到老王反映的问题后,物业第一时间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技术人员认为,污水倒灌是由于管道堵塞或者是管道下沉造成的。物业随即找来专业人员疏通管道,但没能疏通。后来临近春节,考虑到住户还有一套住房可以正常使用,因此,就商定节后再来处理。4月14日,污水漫进老王家,物业人员也及时赶来处理。第一是针对反水进行了堵塞,第二是把屋里的反水进行了清淤。第二天上午,物业再次上门查看。为了彻底寻找下水道堵塞原因,物业和小区业委会以及老王三方一起协商,决定采取开挖的方式找堵塞点。最后,在老王的后花园里找到了检查井,发现这里出现了淤堵,需要及时清理,可老王却不同意立即疏堵。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老王要求把污水倒灌给他带来的损失补偿了,再进行疏通工作。物业方经过反复和老王沟通,目前,老王表态等两天时间,再对检查井进行疏通。采访中物业方面表示,对于老王抱怨物业不作为,他们也表示理解。至于物业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是否存在推诿的情况,摆在眼前的事实可以说明。物业方面也明确向记者表明:老王家里下水道倒灌出现问题,以及给他家里局部地方带来的影响,老王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真是物业方面存在相关的责任,他们绝不会推卸。「直播盐都」记者万建伟编辑鲁博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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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文章公共下水道堵塞造成房屋被泡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70%赔偿责任_物业管理资讯_蜂巢物业网
公共下水道堵塞造成房屋被泡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70%赔偿责任
导读:由于公共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倒灌,污水从家里的坐便器流回房间,房屋大面积积水,木地板、墙纸、床、沙发等均严重受损。法院酌情判处物业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置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物业公司赔偿杨某经济损失共计56000余元。
  夫妻俩长期在外打工,装修好的房子基本处于空置状态。年初京山的杨某夫妻接到物业电话说家里漏水,匆忙赶回家才发现家里已经被&淹&了。事后,杨某多次找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诉至法院。近日,夫妇俩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2011年,杨某在京山城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装修后夫妻俩外出做生意,房子长时间处于空置状态。从2011年起,杨某便开始交纳相应的物业费与水电费。今年1月份,小区保安巡逻时发现杨某家漏水,随即打电话通知了杨某,夫妻俩当晚赶回家发现,由于公共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倒灌,污水从家里的坐便器流回房间,房屋大面积积水,木地板、墙纸、床、沙发等均严重受损。第二天,物业公司派人对损失情况进行了清点,并安排人员用管道疏松设备对下水道进行了疏通。等到2月份,杨某回到家以后发现家里又被污水淹了,物业重新安排人对下水道进行了疏通。后杨某多次找物业公司商量索赔事宜无果,遂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京山法院审理后发现,2011年,置业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期一年。合同签订以后,置业公司经理刘某便安排自己的弟弟刘某某进行小区的物业管理,一年的合同期满后,刘某仍安排刘某某管理。法院认为,杨某与刘某某之间虽未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但是杨某向刘某某交纳了物业费,实现了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合同关系,而刘某某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未尽到管理义务,对杨某的财产损害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而置业公司出售给杨某的房屋经过了竣工验收,至杨某的房屋受损时公共设施已经超过了质保期限,杨某也不能证明公共下水管道存在安全缺陷,因此房屋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但置业公司作为小区建设单位,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不选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对杨某的财产损失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事发时杨某家中长期无人,致使未能及时对损害采取措施,为此,杨某自己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综上所述,法院酌情判处刘某某承担70%的责任,置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刘某某赔偿杨某经济损失共计56000余元。
原标题:出门打工家中漏水被“淹” 物业公司被判担责
责任编辑:admin公共下水道被堵究竟谁来担责?
公共下水道被堵了,究竟谁该负责?近日,宣州区一小区因公用下水管道堵塞造成一楼业主家淹水,一楼业主将楼上住户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楼上住户与一楼业主共同承担淹水所造成的损失。管道堵塞家被淹2月4日,对家住平安小区一楼的王祥来讲是不顺心的一天,这一天他开开心心从老家过完年回到宣城,打开家门,却傻了眼。才离开家十几天,再回来家里却已是一片狼藉。天花板滴水,墙壁、墙纸、墙裙脱落,家具家电被污水浸湿,地面污水都已经积了1寸多深。王祥遂立即报警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前往二楼马全家里查看。当时,二楼业主马全正在外面办事,当其赶到多日未住的房间后,也傻了眼。马全家中地面污水也积了1寸多深,污水是从马全家的抽水马桶溢出到地面,家中卫生间蹲缸内的粪便、污水因下水管道堵塞已经溢满房间、溢至门外,并通过地面渗漏至一楼王祥家中。当日,王祥及其家人因家中装饰受损及异味影响无法居住,遂暂至旅社居住,后经鉴定,其房屋装饰工程受损价值为24740元。这期间,王祥与马全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王祥遂诉至宣州区法院要求马全和宣城市安居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居公司)连带赔偿装潢等经济损失24740元及住宿损失费6000元。偶然还是必然?“我自己也是受害者,真正的污染源并不在二楼,而在于本单元主管道及其下水道的堵塞。”当庭二楼业主表示自己也是这一事件的受害者。并没有疏于管理,对堵塞无法预见,不应该承担责任。那么,下水道被堵,究竟是谁的责任?小区物管方则表示无法证实。同时认为任何设施和物件的使用都有可能发生偶然事故,偶发事故并不必然导致泛滥成灾。王祥家中一个多月无人居住就是溢水泛滥成灾的条件。因此,王祥家溢水成灾的完全责任人是其自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宣州区法院了解基本案情后,经审理认为主下水管道堵塞无疑是造成原告财产损害的主要因素,但造成下水管道堵塞的责任人无法查明,考虑到该主下水管道系居住在二楼至六楼的五被告共用,承办法官依法追加了三、四、五、六楼的业主为本案被告。无法确定责任人 造成损失共同承担庭审查明王祥所住的居民楼,一楼使用独立的下水管道,二、三、四、五、六楼共用一条下水管道,春节期间,共用的下水管道在一楼王祥家的卫生间拐弯处被粪便和卫生纸堵塞,污水从二楼马全家中抽水马桶溢出到地面,渗透到王祥家里。安居公司是平安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但上述下水管道堵塞不在该公司物业服务范围内。法院审理认为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目前无证据证实造成排水管道堵塞是谁的过错。王祥家中渗水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从下水管道堵塞的情况分析,二、三、四、五、六楼业主都有可能实施了侵权行为,由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经核算,王祥的损失为27740元,遂依法判决二、三、四、五、六楼业主连带赔偿王祥上述损失。法院宣判后,三、四、五楼业主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上级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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