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害怕保监会吗离职之后保监会那边还能查到我的相关从业备案信息吗?

  我在2012年12月中旬去中国光大银行大庆乘南支行准备办理理财。在询问有什么理财项目时有一名身穿银行工作服的工作人员拿起大厅接待处的宣传单向我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我看宣传单上标明每年收益包括;1.固定收益(生存保险金)的5%,2.分红收益0%-2%。也就是每年有5%-7%的收益感觉可以,于是这位工作人员详细给我介绍了这款保险理财--光大永明金保顺B两全保险(分红型),刚听说是保险的时候我提出质疑,但该工作人员一再强调,虽然这款理财保险是光大永明人寿推出的,但光大永明人寿和光大银行是一家,你经常在光大银行购买理财对光大银行相当了解信任,所以这款理财是没有问题的,而这款理财最大的好处是还附加保险。是值得购买的。  经仔细考虑,我和我爱人于日分别购买了两份此款理财型保险,每份每年需交保费伍万元,需连续交满五年。因第一次购买此类理财型保险,完全听信了都姓办事员的说辞,以至于人身投保书的大部分都由业务员填写。因感觉收益较高故在日我母亲也办理了一份此款保险,每年交1万6千元,同样一共交5年。  在2013年底我查询光大永明人寿客服得知第一年的收益为3000元左右,和条款上的收益相符,于是我们交付了第二年的保费。  2015年2月初准备交第三年钱时,查询客服得知第二年的收益为3500元左右。两年收益不到7000元,这和我手中的保险条款收益不符。马上拨打都姓办事人员电话发现已停机。打电话给中国光大银行大庆乘南支行询问,并说此人根本就不是光大银行职员,而是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的职员,并且已不再这工作多时。  我拨打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客服投诉此事,工作人员说会将此事交由大庆方面处理。请明天等待电话。  我再次拨打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客服投诉此事,工作人员说已将此事交由大庆方面处理。请明天等待电话。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大庆办事人员给我打来电话,我详细的和她说明了事情的经过以及我手中持有的保险条款。她说不可能有此项条款。由此产生的歧义她会向她的上级领导反映,请我耐心等待。我询问她的姓名时她只是说姓张,编号:不说,电话:。  我给张**打电话询问此事,她说:“此事她也解决不了,将她上级领导电话给我让我和她领导沟通。”,我马上给她的领导打电话继续沟通,(姓名:史彦华,电话:**)她说她会负责此事,我加了她的微信将我手中的保险合同拍照发送给她。  我再次给史彦华打电话询问此事,她说你拍照的条款看不清楚,将你手中的条款传真或复印一份拿过来。我说可以送去给她,并打算退保了具体事项面谈吧,她说她休年假了,接收工作她安排给别人。  我携带保险合同来到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2号新兴产业孵化器1号楼1019室,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大庆办公地点,工作人员称复印件给她即可,我询问她的姓名,员工编号时,她只说姓张。和她交谈得知光大永明金保顺B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中根本就没有我说的: “ 生存保险金额是本合同载明的当年度末已交保险费的百分之五”。【交谈过程中我已录音】  我又电话查询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客服,后在光大永明人寿官网查询发现光大永明金保顺B两全保险(分红型)的条款:【生存保险金额是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交费年限的百分之一】和我手中持有的保险条款:【生存保险金额是本合同载明的当年度末已交保险费的百分之五】不符。  我将手中的合同给一位律师朋友看,他说:“条款上没有业务员的签字和盖章,也没有光大永明人寿的章,仅仅有银行的章,这份合同不成立。如果有一天你有了疾病,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拿这份合同是得不到赔偿的。【交谈过程中我已录音】  我又给史彦华打电话询问此事,她说:“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承认此条款,只要你继续交钱,交满5年,收益可以按照条款执行。”当我强烈要求退保,退还本金后,她说继续和上级领导沟通。【交谈过程中我已录音】  上午我再次给史彦华打电话询问此事,她说:“公司已经同意按照你手中的条款承担责任,但你还是要退保,那损失公司是没有办法全部承担的。而且公司已经答应按照你手中持有的条款执行了,你怎么能够不信任公司呢。如果你执意要退保算是你单方面解除合同。【交谈过程中我已录音】  下午我和家人沟通完后给史彦华打电话, 提出如果要需要续保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应该做出以下几点,1.重新签署一份正规的合同,上面有光大永明人寿保险的章。2.电话查询每年分红时应当和条款的收益一致。3.我手中持有的条款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官方网站的条款不符,应当在保监会备案,以便5年后我退保时有保障。结果史彦华说这几条她都做不到,(就这还让我信任她,信任保险公司)。她说她会继续和上级领导沟通。【交谈过程中我已录音】  从到,我得到的答复是:继续和上级领导沟通。这么长的时间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对此事表面上是处理了,但是详细的分析就会发现:他们说同意我手中的条款,但是收益查询还是按照他们的条款计算。如果我坚持退保,他们就算是我单方面解约。我已经向保监会投诉。希望我的遭遇对大家能有一个警示作用。我的qq: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保险公司的骗局,很多人都上当了,一定要和他们战斗到底,我挺你,因为我也是受害者。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素质太差,赚的都是黑心的钱,我被骗的5年期险,已经投诉了好几年了仍然没有解决,据我一同事说,他们村有一人,和我情况一模一样,结果,他闹到银行,因为是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在一起忽悠人的,他在银行里闹,不退钱,就不要上班,理直气壮,还和保安打了起来,但是他底气足,说我是正当的,你们骗了我,不退钱,我就不走,你们要给我交待,结果闹了几天,银行和保险公司,退了钱,赔偿了利息。看来活在当下,不拼是不行的。
  @有一棵香樟树
17:27:12.0  保险公司的骗局,很多人都上当了,一定要和他们战斗到底,我挺你,因为我也是受害者。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素质太差,赚的都是黑心的钱,我被骗的5年期险,已经投诉了好几年了仍然没有解决,据我一同事说,他们村有一人,和我情况一模一样,结果,他闹到银行,因为是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在一起忽悠人的,他在银行里闹,不退钱,就不要上班,理直气壮,还和保安打了起来,但是他底气足,说我是正当的,你们骗了我,不退......  —————————————  坚持拼到底  
  看起来这保险公司没有一点信誉度,坚持向保监会投诉,维护自身权利。保监会有自身职责,相信只要他们很好的履行职责,你是能讨回公道的。该要的利息还是要的。这看起来来太坑了,完全是骗子,没有一点职业操守。
  你好,请问你的本金退还给你没有,怎么才能退还本金呢?  
  @夏之蔚蓝 楼主你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永明光大保险公司是一家骗子公司
<span class="count" title="
<span class="count" title="
<span class="count" title="
<span class="count" title="
<span class="count" title="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首批三家相互保险公司获保监会批准_凤凰财经
首批三家相互保险公司获保监会批准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新京报讯 (记者陈鹏)在《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近一年半后,首批相互保险公司名单正式出炉。保监会22日宣布,已于近日批准筹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等三家相互保险公司。
新京报讯 (记者陈鹏)在《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近一年半后,首批相互保险公司名单正式出炉。保监会22日宣布,已于近日批准筹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等三家相互保险公司。蚂蚁金服、天弘基金 “试水”相互保险首批三家相互保险公司的发起公司来自不同,主要经营的业务也各有差别。其中,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由包括蚂蚁金服、天弘基金、在内的9家企业发起设立,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主要针对发起会员等特定群体的保障需求,发展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则由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和2名拟任高管发起设立,初始运营资金为2亿元。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将针对建筑领域的特定风险保障需求,开展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业务。该公司由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保监会方面表示,当前相互保险仍处于试点阶段,会结合实际情况,指导相互保险社“从小、从专做起”,适度把握经营范围,循序渐进、扎实稳妥地开展经营活动。保监会将收紧网络互保平台监管相互保险是国际上主要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特别是在高风险领域和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范围内的相互保险保费收入为1.3万亿,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7.1%,覆盖人群超过9亿。业内人士介绍称,简单地讲,相互保险就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共享收益为目的,由会员缴纳保费汇聚成风险保障资金池;当灾害损失发生时,则用这笔资金对会员进行弥补的互保行为。针对近期一些互联网平台推出多种形式互助计划的现象,保监会昨日发文表示,将加大对这些平台的监测和甄别力度,对于打着互助计划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保监会批准筹建首批三家相互保险公司今日下午,保监会发改部主任何肖锋在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称,已正式批准首批三家相互保险公司进行筹建,标志着我国多层次保险市场体系建设迈出全新步伐。 15:40保监会推进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为进一步改革完善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管理制度,推进产品市场化进程,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监管效率,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2:56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的通知》《通知》规定,将财产保险公司备案类产品(农险除外)向保监会备案,转变为公司在行业协会建立的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平台(以下简称“注册平台”)进行自主、在线、实时产品注册。注册平台对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自动审核,材料完整的实时予以注册,产品注册完成后方可使用。 09:30拟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公告显示,此次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由公司等8家法人机构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拟定为12亿元,拟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股权结构为:中联重科出资20%,其他7家法人股东合计出资80%。 中联重科。 20:04等四上市公司携手参设财产保险公司截至记者发稿,乐视网与尚未对设立财产保险公司事宜发布公告。 2016年开年以来,一月之内,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涉足保险业,中国中参与并成功竞得联合保险20亿股(13.06%)的股权;宣布参与设立人寿。 01:35北京老字号首设“年审制” 首批49家年审合格记者看到,首批通过年审的北京老字号,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瑞蚨祥”绸布店、“老门框”餐饮,还有“双兴堂”浴池、“隆兴号”方庄酒厂、启元茶叶、居仁堂京瓷、通州丽新照相馆等。“年审制度是对老字号企业良性发展的有效监督,将推动老字号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北京老字号协会会长刘小虹表示,北京老字号企业今年首次设立并实施年审制度,从企业经营状况、传承创新发展、企业。 14:07互联网保险公司总体现状不佳 均称以特色化立足传统险企纷纷进入互联网保险,但从已有牌照的公司来说,总体经营状况并非花团锦簇,未来前景如何还需观察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仅众安保险、泰康在线、安心保险、易安保险4家险企拥有互联网保险牌照。 09:0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预期年化利率
凤凰点评:凤凰集团旗下公司,轻松理财。
凤凰点评:业绩长期领先,投资尖端行业。
凤凰点评:进可攻退可守,抗跌性能尤佳。
同系近一年收益
凤凰点评:震荡市场首选,防御性能极佳且收益喜人,老总私人追加百万。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播放数:5808920
播放数:129539
播放数:289776
播放数:5808920
48小时点击排行保监会关于促进中邮人寿保险公司规范发展的通知
当前位置: &#62;&#62; &#62;&#62;
保监会关于促进中邮人寿保险公司规范发展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日   来源:保监会网站
【E-mail推荐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促进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
保监寿险〔号
各保监局、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0;&#160;&#160;&#160;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人寿”)自成立以来,依托邮政现有网络和资源提供销售、服务和相关辅助管理工作,使保险销售和服务向基层快速延伸。为加强监管,强化对中邮人寿的风险管控,防范风险,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邮人寿服务基层、服务三农,引导中邮人寿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60;&#160;&#160;&#160;一、中邮人寿设立省级分公司后,可委托当地省邮政公司通过所辖的市、县(区)邮政局(以下统称“邮政企业”)辅助履行中邮人寿当地业务的非核心相关管理职责,但核保、核赔、涉及保单权益变更的保全、资金运用、回访、稽核和投诉处理应由中邮人寿直接负责,业务营销和宣传应由中邮人寿统一规划和管理,中邮人寿对受托邮政企业的行为负最终管理责任。中邮人寿在直辖市设立省级分公司,由分公司直接履行当地业务的管理职责。
&#160;&#160;&#160;&#160;二、中邮人寿设立省级分公司后,可委托所在省邮政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的主业营业场所在全省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和提供保险服务;营业场所中从事保险销售的邮政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应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并遵守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160;&#160;&#160;&#160;三、中邮人寿省级分公司、省邮政公司、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应成立联合领导小组,负责制度制定、措施实施以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160;&#160;&#160;&#160;四、受托辅助履行中邮人寿相关管理职能的市、县(区)邮政局,以及代理销售中邮人寿保险产品的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每一个营业网点应分别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160;&#160;&#160;&#160;五、中邮人寿委托邮政企业承担省以下市、县(区)辅助管理职责,原则上应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确需由中邮人寿省级分公司和省邮政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中邮人寿省级分公司应事先取得总公司书面授权,协议签订后及时向总公司备案。协议应明确委托管理仅限于中邮人寿已设立省级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包括以下内容:
&#160;&#160;&#160;&#160;(一)委托期限;
&#160;&#160;&#160;&#160;(二)委托的具体管理职责;
&#160;&#160;&#160;&#160;(三)委托业务的操作规程;
&#160;&#160;&#160;&#160;(四)委托业务的管理标准;
&#160;&#160;&#160;&#160;(五)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60;&#160;&#160;&#160;(六)委托管理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160;&#160;&#160;&#160;(七)考核办法;
&#160;&#160;&#160;&#160;(八)监督检查;
&#160;&#160;&#160;&#160;(九)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160;&#160;&#160;&#160;(十)损失界定与违约责任;
&#160;&#160;&#160;&#160;(十一)委托管理协议的终止。
&#160;&#160;&#160;&#160;六、受中邮人寿委托、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应具备以下条件:
&#160;&#160;&#160;&#160;(一)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组织架构,建立与相关职责相匹配的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内控与风险管理能力;
&#160;&#160;&#160;&#160;(二)设置满足履行管理职责所必需的岗位,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160;&#160;&#160;&#160;(三)配备满足管理需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160;&#160;&#160;&#160;(四)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设施;
&#160;&#160;&#160;&#160;(五)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相关机关调查的情形;
&#160;&#160;&#160;&#160;(六)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160;&#160;&#160;&#160;七、中邮人寿应对拟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进行逐一验收,符合条件方可委托其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并在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情况报告当地保监局。保监局对市、县(区)邮政局的已验收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保监局抽查发现市、县(区)邮政局不具备前条规定条件的,应及时报告保监会,由保监会依据相关规定对中邮人寿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160;&#160;&#160;&#160;八、受托履行中邮人寿相关管理职能的市、县(区)邮政局应严格遵守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并根据中邮人寿制定的业务实务操作手册,对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实施专业管理。
&#160;&#160;&#160;&#160;九、中邮人寿信息管理系统应覆盖所有受托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设置逐级权限管理制度,并定期对信息安全风险进行检查评估。受托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运转安全。
&#160;&#160;&#160;&#160;十、中邮人寿应定期组织市、县(区)邮政局中从事中邮人寿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6小时,其中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小时。每次培训应完整记录培训人员和内容,培训结束后应组织考试,并将培训记录和考试材料留底备查。市、县(区)邮政局中从事中邮人寿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参加当地保监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并通过相关测试。
&#160;&#160;&#160;&#160;十一、中邮人寿应建立完善的重要单证管控信息系统,有效监控重要单证在省级分公司,以及各相关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申领、使用、作废、遗失情况,包括单证的名称、时间、数量和流水号等。
&#160;&#160;&#160;&#160;受托辅助履行中邮人寿相关管理职责的邮政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单证申领、使用、交接、保管等制度,设立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的保险单证存放场所,明确专门岗位负责单证管理。
&#160;&#160;&#160;&#160;十二、中邮人寿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委托管理制度、业务实务操作手册和人员岗位责任说明书,加强对受托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的管控。对受托实施相关管理职能的市、县(区)邮政局各类风险应进行识别、评估和监控,指定专门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并建立跟踪管理档案。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报送当地保监局。
&#160;&#160;&#160;&#160;十三、中邮人寿应对受托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进行有效考核。对于通过考核发现存在重大管控风险的机构,应终止委托管理协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当地保监局。
&#160;&#160;&#160;&#160;十四、中邮人寿应定期对受托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进行业务检查。每两年至少对所有市邮政局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每三年至少对所有县(区)邮政局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应自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保监局报告。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检查情况报告当地保监局。检查内容应至少包括:
&#160;&#160;&#160;&#160;(一)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160;&#160;&#160;&#160;(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
&#160;&#160;&#160;&#160;(三)信息系统的运行和安全状况。
&#160;&#160;&#160;&#160;十五、中邮人寿应加强对受托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的监督,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中邮人寿对市、县(区)邮政局受托管理的业务具有考核管理和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对市、县(区)邮政局受托履行相关管理职责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160;&#160;&#160;&#160;(一)向邮政企业提出违规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包括考核处罚、纪律处分、岗位调动等;
&#160;&#160;&#160;&#160;(二)向邮政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损失赔偿要求,并上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160;&#160;&#160;&#160;(三)终止委托邮政企业辅助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160;&#160;&#160;&#160;中邮人寿应在做出责任追究后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告当地保监局,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报告当地保监局。
&#160;&#160;&#160;&#160;十六、各保监局应加强对中邮人寿省级分公司及其受托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的监管,定期开展现场检查。中邮人寿省级分公司和受托邮政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160;&#160;&#160;&#160;受托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在履行相关职责过程中违反保险监管规定的,保监局应根据情况追究中邮人寿省级分公司的管理责任,并责令中邮人寿省级分公司要求受托邮政企业及时整改。对拒绝接受监管和检查、拒不整改或情节恶劣的邮政企业,取消兼业代理资格。
&#160;&#160;&#160;&#160;各保监局在受理中邮人寿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将受托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市、县(区)邮政局的合规和风险情况作为授予行政许可的重要考量因素。
&#160;&#160;&#160;&#160;请各保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保监分局。请中邮人寿将本通知转发至各省级邮政企业。
&#160;&#160;&#160;&#160;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0;&#160;&#160;&#160;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160;
 相关链接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责任编辑: 曹乐溪保监会重罚天安人寿震慑投资乱象 郭自光已离职 _ 东方财富网
保监会重罚天安人寿震慑投资乱象 郭自光已离职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人寿正在经历着多难之秋,年报披露其成立15年依旧未摆脱亏损困境,今年4月又曝出总裁出走,昨日天安人寿又因违规投资吃下60多万元的罚单。对此,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指出,自去年12月开始,业刮起清查虚假经营风暴,此举针对险企的投资乱象震慑意味十足。  保监会昨日对外披露,2013年8月和2014年1月,天安人寿向保监会报送虚假备案材料,声称配备了相关专业投资人员。但事实上,经保监会调查发现,多数人员从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薪资发放及考勤记录,实际也未在公司工作。  除了报送虚假备案材料外,天安人寿在资金运用上也是越过雷池,违规运用保险资金 ,例如,投资高风险、增信措施不合规、超比例投资。具体而言,2013年11月,天安人寿投资平安财富利锦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存在结构复杂、非受托人自主管理等情况。此外,天安人寿投资中海常州城建信托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没有信用增级措施;投资的三款信托计划投资金额或账面余额,均高于相关产品发行规模的20%。  上述天安人寿的投资乱象,绝大多数都是监管机构新放开投资领域的违规操作。  据了解,目前险企投资渠道已全面打开,体量庞大的险资施展拳脚的舞台越来越大,在地产、信托、股权、基础设施等另类领域的投资触角越伸越长。  虽然投资信托计划能给险企短期内带来丰厚的收益,但金融市场上相继爆出的“信用事件”,如超日债实质性违约事件等,不仅给保险机构敲响警钟,也让监管层看到,为险资投资筑起风险隔离墙很有必要。  一位险企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中小险企剑走偏锋,为追求高收益率大多配向期限长、流动性低的另类资产,比如不动产、基础设施、信托等,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如果各保险公司违规乱操作,将会导致很大的风险。一位监管负责人指出,发现一起违规事件就要重惩一起,以对险企违规投资起到震慑作用。  自去年开始,保监会就针对全行业保险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史无前例,其中在资金运用方面将保费转为资本金、存款真实性以及另类投资风险,特别是投资信托、 、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等成为重点。事实上,近两年保险业频频曝出“提交虚假报告、虚增偿付能力、挪用数亿资金”等乱象。  此次对天安人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采取以现金处罚的形式对天安人寿及高管的违规违法行为处以总计62万元的罚单,其中牵扯到天安人寿董事长韩德、前任总经理郭自光以及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高建国。据了解,目前郭自光已离职。
(责任编辑:DF150)
[热门]&&&[关注]&&&
请下载东方财富产品,查看实时行情和更多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扫一扫下载APP
东方财富产品
关注东方财富
扫一扫下载APP
关注天天基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保险公司害怕保监会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