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还没交房锁匙现房主可以出租给链家做自如房主吗

房产证已经过户给我,但是房子还在和第三方的租期内,现在原房东不肯将钥匙和房租给我。    房子的租期是09年4月15号至10年4月15号,现在原房东说,反正我到明年4月份还是要租的,所以他要到明年4月才结算房租和物业费,我觉得他是在和我拖时间,我想要回租金和钥匙,我该怎么做呢?    那个人自己下面有公司的,给我们办理的中介就是他自己手下的公司,所以我现在找中介也很被动。    明明是我自己的房子了,但是我一点主动权都没有,心里好郁闷。我本来还要要用房租来还贷款的,现在没有房租拿,我压力就变大了,好讨厌那个人,如果他还是这么和我拖延,我可以告他吗?或者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给我办理的那个中介,他的意思是房屋购买的事情他已经处理完毕,至于这中间的转租,他让我自己和他们老总联系。    
  给我办理的那个中介,他的意思是房屋购买的事情他已经处理完毕,至于这中间的转租,他让我自己和他们老总联系。    
  如果我现在不采取措施的话,我担心即使到了明年4月份,他还是会找接口不给我钱不给我房租的,所以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
  你们当初是怎么约定的啊,肯定应该事先有个协议吧,过户后什么时候交房,出租收益怎么算,这都没事先谈妥么?找他要钥匙,让租客搬家,不搬他们算非法侵占,找人把锁强行撬开,东西给扔出去。
  你有房产证就直接找开锁公司开门换锁好了,如果有人阻拦就报警110,你不能取消租约,但是有权利收现在租客的租金。
  换锁,报警,抗个煤气瓶。
  你有权要求租客把房租交给你,不交给你,你直接撬门换锁,报警也没有用!
  可能刚才我没有说清楚,不好意思。    我买的是单身公寓,那里的房子一般都是用来商用的,也就是都像写字楼那样的。    我买房子的时候,和原房东说了,要他通知现在的租客,因为人家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但是他说没有必要,因为现在的租客是是一家外国公司,人家外国公司是没有权力购买中国的房子的。那个外国公司只是在这里挂名的,从来都不来这个房子的。
  作者:我是知青啊 回复日期: 14:39:48 
    你们当初是怎么约定的啊,肯定应该事先有个协议吧,过户后什么时候交房,出租收益怎么算,这都没事先谈妥么?找他要钥匙,让租客搬家,不搬他们算非法侵占,找人把锁强行撬开,东西给扔出去。    买卖不破租赁~~~你把人家锁撬开 人家还算你侵犯他人财产呢~~
  那个外国公司的房租是一年一交的,所以还有一部分房租是在原房东手上了,现在原房东说什么电卡,物业费之类的,他想等到10年4月份的时候再和我算清楚,那个时候也可以顺便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但是我等不了明年4月呀,时间太长了,要是到时候他再不给我钱不给我钥匙怎么办呢?
      作者:yamasakii 回复日期: 15:46:54 
    作者:我是知青啊 回复日期: 14:39:48        你们当初是怎么约定的啊,肯定应该事先有个协议吧,过户后什么时候交房,出租收益怎么算,这都没事先谈妥么?找他要钥匙,让租客搬家,不搬他们算非法侵占,找人把锁强行撬开,东西给扔出去。        买卖不破租赁~~~你把人家锁撬开 人家还算你侵犯他人财产呢~~  -----------------------    我倒是想继续出租那个房子的,其实那房子就是在那里空着的。    买的时候是30万,每个月租金是1200,但是这个价格现在是偏低了的,一般1300左右应该是可以租到的。    我当时是想,再怎么的,20年肯定可以收回本金了,那时那个房子就完全是我的了,而我也没有多付出什么钱,况且现在还在通货膨胀呢。
  作者:小草爱小草 回复日期: 15:44:16 
    可能刚才我没有说清楚,不好意思。        我买的是单身公寓,那里的房子一般都是用来商用的,也就是都像写字楼那样的。        我买房子的时候,和原房东说了,要他通知现在的租客,因为人家是有优先购买权的,但是他说没有必要,因为现在的租客是是一家外国公司,人家外国公司是没有权力购买中国的房子的。那个外国公司只是在这里挂名的,从来都不来这个房子的。    个人认为 既然房产证已经过户,那他就应该交付使用,钥匙不给其实好办,你拿着房产证随便找一个开锁公司给换锁就可以了,前提是征得住客的同意。如果住客房租是季付或者月付的话,你完全可以跟租户商谈房租的事宜并续签合同,而租户和原来卖家的租赁合同也中止。如果诉讼标的不大的话,我建议还是不要走法律程序了,通过这种手段就解决掉,被他坑几个月钱就坑几个月钱吧。
      LZ,买卖不破租赁,你没权赶他走的。
      作者:小草爱小草 回复日期: 15:51:02 
             作者:yamasakii 回复日期: 15:46:54        作者:我是知青啊 回复日期: 14:39:48          你们当初是怎么约定的啊,肯定应该事先有个协议吧,过户后什么时候交房,出租收益怎么算,这都没事先谈妥么?找他要钥匙,让租客搬家,不搬他们算非法侵占,找人把锁强行撬开,东西给扔出去。            买卖不破租赁~~~你把人家锁撬开 人家还算你侵犯他人财产呢~~    -----------------------        我倒是想继续出租那个房子的,其实那房子就是在那里空着的。        买的时候是30万,每个月租金是1200,但是这个价格现在是偏低了的,一般1300左右应该是可以租到的。        我当时是想,再怎么的,20年肯定可以收回本金了,那时那个房子就完全是我的了,而我也没有多付出什么钱,况且现在还在通货膨胀呢    哇 30万就可以租1200一个月啊 你在哪个城市啊 我也想去买房子~~呵呵  还有你刚才说一点,以前的房主是开中介公司的,这点就要小心了,因为中介公司一般都或多或少有点黑社会性质,那他的老板也一定不好惹,中国的社会也不是一个单纯依靠法律就能解决问题的社会,如果你跟他碰硬,可能受到的损失会更大。但是如果就任凭他摆布又如王八钻早坑——憋气又窝火。所以买房时候一定要在买卖合同上写明过户时间、交付使用时间等事宜,一旦人家拿到了钱,人家就是大爷了,你就没有主动权了。但是现在说啥也晚了,从法律角度来讲,你是100个占理,但是你现在处于弱势,搞不好会大伤元气啊~~~~
      你应该和你的上家、租户三方协商。      
  作者:小草爱小草 提交日期: 14:26:00 访问:354 回复:16
    ??房产证已经过户给我,但是房子还在和第三方的租期内,现在原房东不肯将钥匙和房租给我。        房子的租期是09年4月15号至10年4月15号,现在原房东说,反正我到明年4月份还是要租的,所以他要到明年4月才结算房租和物业费,我觉得他是在和我拖时间,我想要回租金和钥匙,我该怎么做呢?    就说你们要自住。跟房东要钥匙。哪有产权证都改了,业主还拿不到钥匙的道理?至于租金,让原房东把变更产权后的那么长时间的租金直接一把交给你。交到期 你们再重新订立合同就是了、。租户年付还是月付,那是他们俩之间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楼主怎么这么软???
  作者:小草爱小草 回复日期: 15:47:28 
    那个外国公司的房租是一年一交的,所以还有一部分房租是在原房东手上了,现在原房东说什么电卡,物业费之类的,他想等到10年4月份的时候再和我算清楚,那个时候也可以顺便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但是我等不了明年4月呀,时间太长了,要是到时候他再不给我钱不给我钥匙怎么办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接找中介  水电气过户是中介公司必须要做的  只要过户就要求他结清各种费用  
  yamasakii ,你真的是太了解了。    我现在钱全部给他了,什么都不欠他了,他就给我这么一个态度,心里憋火呀。    我觉得他确实是有点复杂的关系的,他还有什么网络公司之类的,自己房子有很多套,赚了很多钱了的。    我在杭州,我买的是单身公寓,面积很小的,用来投资划算。    我本来是考虑到自己可能这辈子嫁不出去了,所以还是赶紧先买个房子,虽然现在不一定要住,但是等我老了,还是一个人的时候,我总得有个地方住的。
  如果诉讼标的不大的话,我建议还是不要走法律程序了,通过这种手段就解决掉,被他坑几个月钱就坑几个月钱吧。  ======================    我最坏的打算也是这个了,但是他也没有说不给我钱,说了是给的,只是要到10年4月份,我想钥匙他迟早是要给我的,况且今天我打电话的时候,人家说了钥匙有一把,要的话可以给我拿,但是钱的事情要等到明年4月。    我觉得关键不是钥匙而是租金。    我现在也不想和他吵架呀,万一人家没有想扣我钱的意思呢?
  就说你们要自住。跟房东要钥匙。哪有产权证都改了,业主还拿不到钥匙的道理?至于租金,让原房东把变更产权后的那么长时间的租金直接一把交给你。交到期 你们再重新订立合同就是了、。租户年付还是月付,那是他们俩之间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楼主怎么这么软???  ===========================    我当时不懂也没有料到有这么一节,我还以为房子过户了人家就会马上把租金转给我呢。    我也觉得自己软,可是不和他撕破脸皮不和他走法律程序的话,我其他还有什么途经呢?    人家之前的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签一年一付的。
  直接找中介    水电气过户是中介公司必须要做的    只要过户就要求他结清各种费用  =========================    那个中介是原房东的手下,我是一开始就给了中介2万4,叫他去办手续的,所以后来是中介退了我几百块钱。    中介的意思是他的过户之类的手续已经完成,租赁的事宜叫我直接找他们老板去。
  你就等着明年四月吧。人家应该不至于贪你这几千块钱的。只是生意人的习惯而已
  作者:qqww2000 回复日期: 16:25:23 
    你就等着明年四月吧。人家应该不至于贪你这几千块钱的。只是生意人的习惯而已  =============================    我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也但愿就是这样吧。    他是六几年的,我是八几年的,我和他不是一个级别的,何况他还再婚娶个八几年的老婆......
  作者:小草爱小草 回复日期: 16:14:17 
    yamasakii ,你真的是太了解了。        我现在钱全部给他了,什么都不欠他了,他就给我这么一个态度,心里憋火呀。        我觉得他确实是有点复杂的关系的,他还有什么网络公司之类的,自己房子有很多套,赚了很多钱了的。        我在杭州,我买的是单身公寓,面积很小的,用来投资划算。        我本来是考虑到自己可能这辈子嫁不出去了,所以还是赶紧先买个房子,虽然现在不一定要住,但是等我老了,还是一个人的时候,我总得有个地方住的。       作者:小草爱小草 回复日期: 16:19:41 
    如果诉讼标的不大的话,我建议还是不要走法律程序了,通过这种手段就解决掉,被他坑几个月钱就坑几个月钱吧。    ======================        我最坏的打算也是这个了,但是他也没有说不给我钱,说了是给的,只是要到10年4月份,我想钥匙他迟早是要给我的,况且今天我打电话的时候,人家说了钥匙有一把,要的话可以给我拿,但是钱的事情要等到明年4月。        我觉得关键不是钥匙而是租金。        我现在也不想和他吵架呀,万一人家没有想扣我钱的意思呢?      你真是太善良了 你觉得他有把钱给你的意思么,好吧,就算有的话,你都觉得他可能不会给你钱,那你就别做君子了,拉下脸面来吧,人太好说话是要受欺负的,为什么他说要到明年4月结算你就要同意呢,你就说着急用钱,抓紧结算完毕。而且介于卖主的身份,干过中介的都不是好东西,嘴里面没有一句实话,还有卖保险的也是,千万不能相信。祝你好运吧~~~    ps
杭州怎么会有那么便宜的房子 30万 20平米么?
  我在杭州萧山,买的是单身公寓,39.02平房,30万,萧山现在一般好点的房子是15000每平米,单身公寓是50年产权的。    我刚才下午给他打电话,他说了要明年4月和我结清,他说的很硬的,我都没有话好说了。    那我是不是能再和他说一下?或者和给我们办理的中介说一下呢?
  当时我就是头脑一热,一激动就买了,下午看的房子完成就过去签了合同的。    那里是地铁口附近,地铁可能就快开通了,还是区政府,法院边上,环境不错,去钱塘江边和杭州市中心也很方便的。    人就说CBD啦,省政府之类的也可能要搬来这附近,我觉得反正不会贬值的。    况且当时我就是做好单身的准备了,给自己留条退路。    那个房子现在出租很容易的,再说我以后如果想要自己开个小公司的话,也可以利用一下,现在那里的房子基本都是用来办公的。    基于以上的考虑,我就买下了~~~~
  作者:小草爱小草 回复日期: 16:44:57 
    我在杭州萧山,买的是单身公寓,39.02平房,30万,萧山现在一般好点的房子是15000每平米,单身公寓是50年产权的。        我刚才下午给他打电话,他说了要明年4月和我结清,他说的很硬的,我都没有话好说了。        那我是不是能再和他说一下?或者和给我们办理的中介说一下呢?      疯了~~~你就别找中介了 中介和他是一伙的是毋庸置疑的了!!你就打电话给他 说你是大老板也不在乎这点钱,而我是要拿这钱还房贷的啊~~而且房屋已经过户,房屋相应的收益应该归产权人 也就是我,所以请你马上立即以及此刻就跟我办理相关所有交接~~~不过你是女生 别跟他弄太僵~~~毕竟中介都不是善茬~~~何况他是中介的老板!
  作者:yamasakii 回复日期: 15:46:54 
    作者:我是知青啊 回复日期: 14:39:48        你们当初是怎么约定的啊,肯定应该事先有个协议吧,过户后什么时候交房,出租收益怎么算,这都没事先谈妥么?找他要钥匙,让租客搬家,不搬他们算非法侵占,找人把锁强行撬开,东西给扔出去。        买卖不破租赁~~~你把人家锁撬开 人家还算你侵犯他人财产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别胡说八道了,又不是楼主和他定的租赁协议,是原房主,现在楼主是这个房子的产权所有人,他并没把房子租给这个租客,有权随时撬门进入,得算租客非法侵占.        
  作者:我是知青啊 回复日期: 16:53: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2款“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就别跟法学院的人争了啊 不懂还那么理直气壮~~~
  别胡说八道了,又不是楼主和他定的租赁协议,是原房主,现在楼主是这个房子的产权所有人,他并没把房子租给这个租客,有权随时撬门进入,得算租客非法侵占.  =====================    现在的租客是个外国公司,只是来挂名的,所以他们只是签个合同交下房租,一年都没有人来的。
  你就打电话给他 说你是大老板也不在乎这点钱,而我是要拿这钱还房贷的啊~~而且房屋已经过户,房屋相应的收益应该归产权人 也就是我,所以请你马上立即以及此刻就跟我办理相关所有交接~~~不过你是女生 别跟他弄太僵~~~毕竟中介都不是善茬~~~何况他是中介的老板!  =========================    我买的房子就是在他们公司的隔壁一间,那房子也在我公司隔壁的大楼。  我今天下午打过电话,他说要到明年4月,我准备下周直接去办公室找他说一下,不过主要是我有点不敢呀.......我说不过他.......要是yamasakii你能陪我去帮我说话就好了。
  那你就先把钥匙要回来吧。    租金就不要指望了,他给你更好。    这事怪你自己没有事先把钱扣下来。买有人租住的房子应该自己考虑到的,当初只要提一下就可以扣下来。    现在一般不会给了。    钥匙拿回来,房东联系方式拿回来,自己的房子自己明年做主吧。    
  恩,好的,我打算先去下他那里,拿下钥匙,和他说下要房租。    他实在不肯就算了......但愿明年能给我。    我确实是太嫩了,想着最好不要欠他的,能给的钱就先给他了,要是我早就留个心眼就好了。    
  唉......    想想这个事情就有点心烦
  太懦弱了  畏首畏尾能做成什么事情
  他不给你钥匙,已经看出这个人的人品了,不要指望他自觉了。现在越是有钱人心越黑。    协商一下,不行的话撬门吧,房客不在的时候换锁!!怕什么,他总不能杀了你吧,如果有什么其他意外就找警察了
  谁让你现在买房子了,没看人家租的好好的
  什么东西呢,房卖了,房款也收了,还收着租金,人家租房的是不是把到明年四月的租金都给他了啊,太龌龊了!找他要钱,不给就撬锁,爱咋咋地,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我原来租房,差两个月没到期,提前给房主交房了,当时他也答应返些租金,过几天他把东西搬进去就不提这事儿了,还管我要交水电费的存折,我火儿了,斥责他一通,他还想耍赖,以为钥匙拿了东西搬进去心里有底了,最后我说不履行诺言就把锁撬开,东西给你扔出去!房子现在按租赁合同归我使用呢,他最后还不是乖乖掏钱。有的人就是受熊不受敬,欠收拾!
  我原来租房,差两个月没到期,提前给房主交房了,当时他也答应返些租金,过几天他把东西搬进去就不提这事儿了,还管我要交水电费的存折,我火儿了,斥责他一通,他还想耍赖,以为钥匙拿了东西搬进去心里有底了,最后我说不履行诺言就把锁撬开,东西给你扔出去!房子现在按租赁合同归我使用呢,他最后还不是乖乖掏钱。有的人就是受熊不受敬,欠收拾!不是几个钱的问题,是心里过不去,很多事儿是不能忍的,太对不起自己。    
  什么东西呢,一个大老爷们欺负一个小姑娘,卖房款收了,还霸着租金,带几个大小伙子,找他要钱,不给就削他!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蚌埠一房客搬走后不还房屋钥匙 房东将其状告获赔17000元
来源:淮河晨刊
房子不租了,不还钥匙直接搬走行不行?答案是:不行。近日,房客陈先生就因为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拖了几个月才向房东交付钥匙,结果被房东告上法庭。蚌山区法院判处陈先生赔付房东17000多元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陈先生非蚌埠本地人,6年前他在我市租了间门面做生意,租期至2016年12月。去年7月份,陈先生想回老家发展,就提出与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此后陈先生回了老家。房东多次催促陈先生将房屋腾空交还钥匙,陈先生告知房东房屋已经腾空,但由于人在外地,钥匙无法及时送还。去年8月份,陈先生告知房东,可以去其在蚌埠的朋友那里取钥匙,被房东拒绝,房东认为陈先生应该交齐所欠的水电费,双方查看房屋后现场交接。房东表示在现场交接前不会擅自开启房门。
去年11月份,陈先生将钥匙交到房东手中。双方因房屋实际腾退时间发生了分歧。房东遂将陈先生告上法庭。
蚌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对房屋交接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常理,承租方应当面交付钥匙给出租方,方便双方就交付房屋现状予以确认,房东要求现场交接符合交易习惯。陈先生应当对未能全面履行交付义务而承担责任。因此法院判决陈先生比照房屋租金支付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共17000多元。 (记者 陈艳春)
原标题:房客搬家不还钥匙房东获赔偿万余元
编辑:张金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淮河晨刊,版权归属原作者]
安徽资讯APP
扫一扫,安徽尽在您手中
万家热线今日合肥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
每天10分钟,通晓合肥事
1372人关注
1547人关注
亲爱的家长们:您是否也曾为孩子不爱读书而烦恼?您是...
一年一度的万圣节又要来啦!Rompy又要开万圣节派对啦~...
每个孩子都怀揣着一颗童星梦,幻想着某一天能站在最大...
日至11月5日
合肥滨湖世纪金源购物中心...
今天是中秋节,中秋祝福语送出去了没?今晚中秋夜将有三场中秋晚会播出:央...
今日万家热线
扫描关注今日万家热线微信公共号
短信快捷登录
合作账号登录
验证即登录,未注册将自动创建万家账号
发送验证码房屋出租后,房东应该留有钥匙吗?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房屋出租后,房东应该留有钥匙吗?
?如果留了,未经房客的允许进入房屋,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如果有贵重东西被偷了,而且门没撬开的痕迹,房东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可以留,不过要承担承租人财物丢失的风险。房东是否可以留有出租房的钥匙要以双方事先的约定为准,在双方无约定而房东又持有钥匙的情况下,在无证据证明有第三人进入而房屋有东西丢失时,持有钥匙的出租人就有可能要承担承租人财物丢失的风险。指导建议:租赁房屋时,房东与房客,在是否留有钥匙的问题上,最好能够事先达成共识,并互相知晓,避免今后产生矛盾与麻烦。是否留备用钥匙,租赁合同需注明。
采纳率:88%
来自团队:
另房客丢失钥匙时。同时,确认室内无人时再开门处理事情。应急指:水电发生故障,但房东平时不应随意进入出租房内,搞违法活动如制假窝点、赌窝等,房东有事最好是在房客在家时安排走访。双方都应守信,房东留钥匙是必要的,房东有权不定期察看出租房,看是否有违规行为?发生失物应先报警,由警方来处理、大雨到来、房东取储藏室原来存放的物品等,如违反合同内容。房东留钥匙应事先告之房客,以备应急之须,开门前应先通电话相告,到达时先敲门道理很简单,你住旅社的时候,店家是否留钥匙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交钥匙能否算交房提要:答:(1)在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2)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按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3)在交接时出示有关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并不得以任何非合同约定的条件阻碍交房。
  交房,是履行商品房买卖的关键环节。然而,出于种种原因,交房也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矛盾集中凸显的一个环节。
  一个常识,购房者理应牢记:拿到所购房屋的门钥匙,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
  :一年前,刘女士从某开发商手中买下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房屋交接完毕后,刘女士欣然领取了新房钥匙。然而,此后的一年里,她却被这套新房折腾得心烦意乱。
  原来,自从交房至今,刘女士一直没有拿到所购房屋的产权证。这可给她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今年年初,刘女士本想趁房价飞涨时把房屋出售套现,小赚一把。但由于自己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售房无疑成了一句空话。时隔半年,楼市形势变化,刘女士转而打算将房子挂牌出租,希望一段时间内能够实现“以租养贷”,减轻自己和家人的房贷负担。然而,面对好几个已经“相中”房子的租客,刘女士却拿不出证来证明自己的业主身份。刘女士出租房屋的努力,又一次次无奈地告吹了。
  忍无可忍,刘女士多次找开发商交涉。她认为,开发商迟迟办不出房产证是一种违约行为。而且,这种违约之举已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收益损失。这个损失,理应由开发商来“埋单”。面对怒气冲冲的刘女士,开发商却态度强硬:房子的钥匙你都拿到手了,难道房子还不算交付?而如果房子已经算交付完毕了,那么根据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我开发商就不存在所谓的违约问题,也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开发商的一番话,把刘女士给弄糊涂了:按照当时双方的约定,开发商只要依约交房就不属于违约。而一年前,开发商已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把新房钥匙交到了自己手中。至于开发商必须在多少天之内办出房产证,合同中确实未作具体约定。
  交钥匙到底算不算已依约交房?刘女士因拿不到房产证而受到的损失,究竟该由谁“埋单”?
  刘女士的困惑,恐怕不是仅此一家。生活中,许多购房者都有这样的疑问:何谓交房?商品房买卖中,房屋出售方交付房门钥匙的行为,究竟算不算交房?
  交付房屋钥匙不完全等于交房。法律意义上的交房,应包括占有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这一方面要求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另一方面,完整的交房尚需履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手续,如办理并交付房产证等。所以,交钥匙仅属于事实交付房屋,但因其缺少交付房产证这一环节,这种交钥匙的行为,属于不完全交房。
  对于房屋出售方办理并交付房产证的时间,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未作约定,购房者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无论双方在合同中对此有无约定,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产证的,除开发商和购房者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样说来,开发商向购房的刘女士交付房门钥匙后,一年内仍未能办理并交付有关房屋的房产证,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是的。刘女士可以据此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按照有关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当然,为避免此类纠纷产生,购房者最好在购房合同中对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及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这样做,购房者能更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醒:近年来,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交房环节可谓纠纷频发。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小区环境、配套不完善;售楼广告中的“美丽承诺”无踪迹;公摊面积模糊;无故增大容积率;墙体裂缝,地板不平;四通不通,屋顶和水管漏水;质量标准和样板间不一样;产权归属有争议;买房定金难退;采光与通风条件不具备;周边配套交通得不到及时解决等。此外,在二手房买卖中,出售方出于种种原因拖延户口迁移时间致使购房者户口无法迁入的问题,也不在少数。
  为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交接房屋时,不可匆匆在房屋交接书上签字落款,而应多长个心眼儿,仔细对照购房合同查验房屋及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如果开发商未按约定条件交付房屋,购房者则可以根据《合同法》采取单个的或集体行动,向开发商送达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通知书。在通知书送达给开发商之后,业主也可以单个地或采取集团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购房合同是否已经解除,以及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交房过程中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答:(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2)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按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3)在交接时出示有关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并不得以任何非合同约定的条件阻碍交房。
  2、购房者购买预售商品房后,在实际使用前有什么权利?
  答:(1)要求卖方按预售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房屋;(2)要求卖方交付的房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3)要求卖方交付的房屋的配套设施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4)要求卖方在房屋竣工后尽快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5)卖方交付的房屋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3、出卖人交付不合格的房屋,买受人可采取哪些措施?
  答:(1)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2)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3)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金及损害赔偿责任。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字:交钥匙,交房
上一篇资讯:
下一篇资讯: 没有了
交钥匙,交房 相关文章
在百度中搜索:在soso中搜索:
&&&||||||||
资讯分类:||||||||||||||||||||||||||||||||
&[]&[]&[]&[]&[]&[]&[]&[]&[]&[]&[]&[]&[]&[]&[]
&[]&[]&[]&[]&[]&[]&[]&[]&[]&[]&[]&[]&[]&[]&[]
&[]&[]&[]&[]&[]&[]&[]&[]&[]&[]&[]&[]&[]&[]&[]
房地产Q群 物业管理Q群:
站务邮箱:(#改为@) Copyright
& 房地产E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资源来自网络及会员交流,版权归原作者,请勿作商业用途,如存在异议,请来函告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主强行收回出租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