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和房产证时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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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不再设定年限?新余相关部门作出解释
来源:中国江西网
现在土地证和房产证全部由不动产证取代,有关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还是和原来一样。
新余讯 记者张鹏报道:近日,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引发了网民的讨论。3月11日,新余市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有关房屋产权的相关问题。
工作人员表示,这张图片显示的内容已是一个老话题,只是现在把房产证换成了不动产权证,大家又来讨论这个问题。原来购买一套房子会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两个本子,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不可能拥有,居民购买商品房拥有的只是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限是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使用期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而房屋本身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
现在土地证和房产证全部由不动产证取代,有关土地、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还是和原来一样。之前大家口中所说的房产只有70年的年限,其实是指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指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那么问题来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土地的使用权都没有了,房子该放在哪?这也正是人们担心的问题所在。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因此,从这些法律条文来看,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依然有资格延续使用期限,但目前还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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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引纠纷
55年前房产证成争议
作者:宛城区人民法院
何明轩 王鹏飞&&发布时间: 16:51:13
  6月20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土地使用权因发的侵权纠纷案,法院认为55年前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已丧失效力,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今年74岁的邢连华是南阳市宛城区环城乡老庄村包庄8组村民,现年25岁的刘景乐是该村9组村民。邢连华的公爹梁鸿斌与刘景乐的爷爷刘振山原系东西邻居,梁鸿斌在东,刘振山在西。日原南阳县人民政府给梁鸿斌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梁鸿斌死后其孙子梁金聚在该片宅基地处拆旧建新建起一处房产,东西宽16.34米,南北长27米。邢连华和其夫梁万林在该村另建住宅一处已有二三十年,后梁万林死亡,该处房产现由一收废品的居住。刘振山在梁鸿斌的西边居住有一片宅基地,因宅基地证丢失故该地段的长宽、面积不详。2006年刘景乐经过其爷刘振山的同意在原东屋两间厨房倒塌的地方新建两间北屋。邢连华和刘景乐为刘景乐建房之处的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邢连华以刘景乐侵权为由诉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规的规定,村镇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原告所提交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中,所有权人梁鸿斌及其妻已经去世,其三个儿子均已另外取得宅基地建房分户居住。所以在梁鸿斌居住的房屋灭失后,按照相关规定,原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收归集体,而梁鸿斌于1952年取得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也随之丧失效力。原告邢连华诉称自己继承了梁鸿斌的房产,但原告未能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原告继承梁鸿斌房屋的具体位置、间数。在梁鸿斌的房产灭失后,邢连华如果重新盖房,也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审批,另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而实际情况是,该宅基地由案外人梁金聚盖房居住至今,实际的宅基地使用人也并非邢连华。故此邢连华的请求没有依据,不予支持。(f)
责任编辑:宛城区人民法院
何明轩 王鹏飞房产证与土地证日期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_百度知道
房产证与土地证日期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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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 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 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一般情况下是先办房产证,然后拿着房本去办土地证,所以两个证件的日期不一样是正常的。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 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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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与土地证上的使用年限应该一致还是可以不一样?
我一商铺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01年至2051年,去办土地证时却说因是商铺土地使用年限只有年,我想咨询一下,这两本证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不一致吗?在办理房产证时的土地使用年限没有依据和效力吗?谢谢!
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土管机关颁发的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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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个新房子,办完房产证和同栋楼别人家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一样
黑龙江-哈尔滨&11-30 19:54&&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3)
我买了一个新房子,办完房产证和同栋楼别人家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一样,我该怎么办,我们买房时没有够房合同,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黑龙江-哈尔滨]
299485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没合同也无所谓
起诉谁呀,开发商吗
[黑龙江-哈尔滨]
384933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黑龙江-哈尔滨]
回复时间: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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