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监审成本 包括政府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折旧算成本吗的折旧吗

我省通报农业水价成本监审督查结果
时间:日 10:07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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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讯(记者 燕春丽) 11月1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针对部分地区水价调整程序不规范、审核供水成本过高等情况,省发改委对列入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15个县区农业水价成本监审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通报。
  通报称,试点县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肃南县、金塔县、白银区、靖远县、凉州区、民勤县、天祝县等7个县(区)在农业水价调整时未按程序要求开展定价成本监审;部分县区未严格按规定标准审核,如高台县、民乐县、凉州区、民勤县、金塔县、甘州区、永昌县、靖远县、天祝县、山丹县等10个县(区),在开展成本测算或成本监审时,将政府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了定价成本;定价权限下放后,各市州、县区均存在承接能力不足,存在成本监审程序不合规、成本审核政策依据适用不当、成本监审案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编辑:关颖
24小时排行水价成本虚高17% 自来水公司称没错不回应
时间: 08:07:00作者: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水价调整方案上月已经尘埃落定,猛涨了50%。然而,有媒体直到现在才“辗转”得到广州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清单”。
  “旧事重提”依然发现清单中的“惊天秘密”,分析显示,自来水公司上报的水价成本比物价局的核定成本“虚高”17%,一年可多收4亿元,其中,仅业务招待费一项就“超标”66.62%。对此,广州自来水公司表示,并没有价格欺诈,只是双方核定成本的角度不同而已,并表示此为“旧事重提”不再回应。
  而广州政协委员韩志鹏则表示,即使自来水公司没有虚报成本,但超标的成本依然有进一步缩小的空间。另外,韩志鹏也希望,水价成本监审公开还能更进一步,比如,成本“监审清单”的原始资料可以更早向社会大众公开。
水价如何调整才能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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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水价成本被多报17%:超标吃喝费也被计入
  从“水源地”到“水龙头”,供应一方水到底需要花费多少钱?水价成本的“猫腻”有多少?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辗转获取了一份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清单”,挤出了隐藏于纷繁数字中的“水分”,发现一方水的成本中,企业竟多报0.35元。
  广州自来水公司回应成本虚高称核定依据有异
  2月15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供水成本与之相差竟超过10亿,双方依据的核算标准在水资源费、资产折旧费、利息等财务费用、企业招待费和管网漏损率等方面均有差异。
  后天起水价涨0.66元/吨 居民阶梯水价设半年缓冲期
  昨天傍晚,广州市物价局发布消息称,从5月21日起,居民家庭用水价格将从目前的每吨1.32元上涨50%至1.98元,非居民户用水价格每吨3.46元,特种用水价格将猛增至20元/吨。
  【清单藏猫腻】
  去年2月至今年2月,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情况实施了供水成本监审。在这份“监审清单”中,一方水被企业多报成本0.348元,比真实成本2.016元“虚高”了17.26%。
  “猫腻”从何而来?“清单”显示,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和新增成本四部分,而此次成本监审发现,除了制水成本这一项外,其他三项都掺有“水分”。
  [输配成本“水分”:5.48%]
  其中,将净水输送到用户过程中的输配成本,企业自报数为3.66亿元,核定数为3.47亿元,被多报了0.19亿元,
  “含水率”5.48%。
  [期间费用“水分”:4.80%]
  管理、销售和财务等期间费用,企业自报为4.8亿元,核定数为4.58亿元,多报了0.22亿元,“含水率”4.80%。
  [新增成本“水分”:63.81%]
  而引水工程、水厂改造等新增成本这一项“水分”更大,企业自报为8.78亿元,核定数为5.36亿元,被多报了3.42亿元,“含水率”63.81%。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分析发现,政府财政投入、企业吃喝费用、“虚高”管网漏损等费用,都被算进企业供水成本中。粗略计算,按广州市相关部门核定的每年近12亿方的供水量,每方水若多收0.35元,一年将超过4亿元!
  【自来水公司躲猫猫】
  [虚报17亿元投资,监审中"现行"]
  为改善水源,广州实施了西江引水工程,资金来源由银行借款、企业自筹、财政拨款三部分组成。记者调查发现,总投资79.7亿元中有政府投入17.3亿元,按成本监审规定不应计入定价成本,更不能转嫁给公众。
  而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却将这17.3亿元巨款,都算到了企业供水成本之中,如果不是在监审中“现形”,公众很可能为这部分财政已承担的成本“重复买单”。
  [每年险些被“漏走”2400多万方水]
  管网漏损严重,一向是供水企业亏损、水价上涨的理由。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自报的管网漏损率为15.74%,而经过监审核定的管网漏损率为14%,也就是企业多报1.74%,因此每年会多“漏走”2400多万方水。
  缘何“高报”漏损率?业内人士道出玄机:漏损率高,供水成本就高,水价自然就能“水涨船高”。
  [公款吃喝费“超标”66.62%]
  企业的“吃喝费用”该不该算进供水成本中?2008年至2010年期间,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共发生业务招待费1123万元。按照当地成本监审办法规定,这项费用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5‰,且按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最终核定为674万元,“挤”出吃喝费449万元。
  专家表示,企业为提高水质和服务的成本增加可以理解,但如果把一些超标或不合理的招待费用也跟供水成本挂钩,这相当于认可企业的“乱消费”,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
  【声音】
  [广州自来水公司:不存在价格欺诈,“久闻重提”不再回应]
  为何自来水公司上报的水价成本会“虚高”17%呢?大洋网记者致电广州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自来水公司不存在价格欺诈,公司上报的成本价格并无不妥,原因是双方在核定成本时采取了不同的角度。该负责人表示,针对此问题,自来水公司很早就已经作出澄清,现在是“旧闻重提”,并表示不愿再做过多回应。
  大洋网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广州自来水公司确实在2月中旬已经回应过成本“虚高”的问题,称自来水公司所上报的水价成本无任何虚高。
  [韩志鹏:超标意味着浪费,成本仍有削减的空间]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曾是广州是水价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对于广州自来水成本价“虚高”的问题,韩志鹏则赞同自来水公司的说法,认为确实是物价局和自来水公司两方面核定的角度不一样,“自来水公司按照自己的情况上报水价成本,而物价局则需依据各项法规,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认可自来水公司上报的成本,所以会存在一定的差别,‘虚高’实际上就是超标”。
  而对于水价成本“超标”17%,韩志鹏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超标意味着浪费,自来水公司还有进一步缩减成本的空间。他举例,“管网漏损其实就是水资源的浪费,如果自来水公司在管理方面更进一步的话,当遇到水管破裂的情况,维修员能更快地赶到并修复,水资源的浪费就更少。”
  另外,韩志鹏还表示,广州水价成本监审公开,全国首开先河,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具体报告的披露方面还能更进一步,他说,水价成本的监审报告,早在听证会时每个听证委员都已经获得,但社会大众却很难查找其中的数据,连媒体都是“辗转获得”。韩志鹏,希望监审公开能更进一步。
  [网友:真的只有17%吗?]
  广州自来水“虚高”17%的消息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网友们几乎是一边倒地“声讨”自来水公司,大部分网友对水价“虚高”表示愤慨,但也无奈;有网友甚至怀疑,“真的只有17%吗?”。
  迷失的matt:真的只有17%吗?!
  中小商业银行CEO论坛:神马叫垄断
  小飞侠很忙很忙:自来水变酒水,可以申报专利了
  Ice_Fin:主要是公布以后,得有处理办法。要不他们依然涨价,我们还能不用水吗?
  信步司马台:喝了多少茅台酒也在里面
  摇浆易:各类听证会不绝于耳,听证会已然成了涨价会的代名词。但从没听说听证前有晒成本审计报告的。此条信息或许成为听证会的转机。
  秦-天-大-圣:哇!我觉得不是意料之中又是想当然的事!
  乱乱兔的围脖:建议涉及此事的,全部下台。并处罚,并建议所谓的国企要求公开账务。太多国企所谓亏本,但个个福利好到不得了!
  洋洋羊的天空:新华社也只是报社,水还在涨!
  心晴朗-磨砺:呵呵。。曝光啦!
  。。。
[责任编辑:谢天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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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规范自来水价格调整行为,提高水价调整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推进政务公开,增进社会各界对水价调整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对供水企业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四川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西充县县城供水成本公开通告如下:
& & 一、供水成本公开内容:西充县供排水公司、2014年自来水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及鹤鸣庵水厂定价成本测算情况。
& & 二、成本公开时间:日至6月7日。
& & 三、供水成本公开方式:政府门户网站
& & 四、咨询电话:3
& & 五、联系人:杨德明& & 周明勇
& & 特此通告。
& & 附件: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 && && &&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 && && & 2016年5月25日
& & 附件: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定 价 成 本 监 审 报 告
& & 根据2015年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我局于日至日,对西充县供排水公司年度城市供水历史成本及鹤鸣庵水厂建成投入使用后定价成本施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测算)。现将定价成本监审(测算)结论报告如下:
核定年三年平均供水完全总成本和扣除政府供水补贴后供水总成本分别为元、元;单位历史供水成本分别为4.17元/吨、3.57元/吨。
核定鹤鸣庵水厂建成投入使用后单位供水完全成本和定价成本分别为:2.59元/吨、2.39元/吨。
一、成本监审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3.《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4.《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5.《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6.《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8.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二、成本监审程序&&
& &1.根据局工作安排,启动成本监审程序;
组成成本监审小组,发出监审通知书,并送达经营者;
& &3.发出《定价成本监审资料催报通知书》,并送达经营者;
4.初审经营者报送的成本资料,并发出成本监审补充资料通知书,并送达经营者;
5.对经营者成本实地(集中)审核后,提出成本审核初步意见;
6.集体审核成本审核初步意见,形成成本审核意见告知书,并送达经营者;
7.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回复成本审核告知意见;
8.针对经营者对《成本审核意见告知书》提出的异议,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后,调整成本核算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经营者;并送达经营者;
9.集体审议后最终形成监审结论,向发改局价格审议委员会提交成本监审报告。
三、经营者基本情况及经营概况
西充县供排水公司成立于1980年,地处西充县晋城镇安汉大道二段157号,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销售、供排水管道经营、安装。截止2014年底,在职职工139人,设党组书记、总经理一名,副经理三名,内设营销、收费、安装分公司、稽查等十一个部门。供水区域为晋城镇、多扶镇、槐树镇,用水户9.6万余户,日总供水能力6.5万吨。建有净水构筑物2座、加压泵站4座、高位调节水池1座、县城取水水源4处(南充康源水务集团净水、大磉墩水厂、鹤鸣庵水厂、大石桥取水泵站)。截止日,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0105.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845.7万元,上缴税金35.2万元,实现利润129.9万元。
西充县鹤鸣庵水厂位于晋城镇鹤鸣新村,总占地面积约70亩,设计供水能力3万吨(一期),取水点九龙潭水库。该项目(一期)总投资797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950万元、县财政投资1356万元、企业自筹768万元、银行贷款2900万元。现已竣工,即将投入试运行。
四、成本核算说明
按照《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供水定价成本由制水成本、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组成。成本监审小组根据四川公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至2014年度西充县供排水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对西充县供排水公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核。
1. 国家投入资金及财政供水补助资金
以有权批准国家机关批文、审计结论、财政评审、政府会议纪要或实际拨款凭证为依据核定。
2.职工新酬
职工人数按四川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发改[2012]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核定,人均工资按西充县统计局提供的年“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核定。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计提基数按照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计提比例按照政府规定的比例确定。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核定工资总额2%和2.5%情况下据实核定,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核定工资总额14%情况下据实核定。
3.固定资产折旧
依据《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折旧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对各项固定资产折旧逐一进行核定。对南西输水工程、大石桥、大磉磴折旧按不同时期实际生产量与设计生产量折算核定。
按《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进行核定。
5.业务招待费
依据《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的,计入定价成本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主营业务的5‰进行核定。
6.管网漏损率
按国家城市供水管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核定。
五、经营者历史经营成本核定表(详见《西充县供排水公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
六、历史成本核增核减说明
1.固定资产折旧:年固定资产折旧完全历史成本中分别核减、 、元;年平均核减元。
2.职工薪酬:年职工薪酬完全历史成本中分别核减、、元;年平均核减元。
3.业务招待费: 年分别核减227.60、2423.20元;年平均核减13132.00元。
4.政府供水补贴供水成本:年分别核增(国家投入及居民集资所形成的南西输水工程固定资产折旧、供水补助扣除公益性水费后部分)、、元;年平均核增元。
七、核定鹤鸣庵水厂建成投入使用后单位供水完全成本和定价成本分别为:2.59元/吨、2.39元/吨。(详见《西充县供排水公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表》)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经营者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本结论仅作为本次制定西充县城(含多扶镇)城市供水价格依据之一,不作他用。你的位置: 》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 农业水价成本监审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省政府2016年下发了《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号),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始全面实施。近两年来,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对农业水价进行了调整并开展了前期成本监审工作,为科学合理核定农业水价定价成本,规范成本监审行为,确保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水价成本监审专项调研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研内容1、2016以来各市(州)及所属各县(市、区)调整农业用水价格和定价成本监审情况。2、各地开展农业水价成本监审的政策依据、工作程序、审核方法、成本监审结论报告、调价水平情况。3、各地在开展农业水价成本监审时,是否区分政府投资或民间投资,这些固定资产投资是否计提折旧,计提折旧的依据;大修理费是据实核定还是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1.6%计提情况。4、各地在开展农业水价成本监审时,是否考虑政府财政给予补助(包括人员工资及运营费用等),这部分费用在成本监审时是否予以核减。5、各地是否建立了农业水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6、农业水价成本监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二、调研方式1、各地按上述调研内容尽快开展农业水价成本监审调研工作。2、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嘉峪关市、金昌市、兰州市、白银市等7个市及所属县区,将做为本次农业水价成本监审专项调研的重点地区,我委将派调研组对上述地区开展实地调研。三、相关要求省调研组开展实地调研的市及所属县区,具体时间由我委另行通知,调研时间初步定为9月中旬前后。各地调研材料由市(州)汇总后按调研内容要求于9月底前将书面材料上报省成本调查监审局。请各地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安排专人负责,并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联系人:兰敏联系电话:,邮箱地址:gansu @mail.npcs.gov.cn&附件:农业水价成本监审相关情况调查表&&&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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