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六栋远望楼是哪个部队的部队的地皮,20年拿不到房产证,会有拆迁的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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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行吗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而没有拿到《房产证》、《土地证》或者只有一证、或者不能办理两证过户的二手商品房或别墅,买卖交易都需谨慎!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看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行吗这个问题!
只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房子行吗?购买的话会有风险吗?对以后的交易会有风险吗?房产证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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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证是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 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让。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 一是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 二是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 三是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四是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有关有房产证无土地证的信息,相信读了以上的文章您对有房产证无土地证还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吧!那么,房产证和土地证缺一不可,少一样绝对不行,买房是人生大计,投资巨大,所以大家在房产证方面要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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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办理土地证了嘛
115504****6655:
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办理土地证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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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网站备案信息不能说的土地交易&城郊农地交易频繁无一有产权证
[摘要]在斗门,不单工业园周边的农村卖地,一些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的农村同样也卖地。卖地的信息集散在各个房产中介,也有的发布到网络上,只需输入“斗门地皮”四个字,就可以搜索到大量信息,而如果驾车走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可以在电线杆或者围墙上会发现地皮出售的手写广告。
  在斗门,不单工业园周边的农村卖地,一些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的农村同样也卖地。卖地的信息集散在各个房产中介,也有的发布到网络上,只需输入“斗门地皮”四个字,就可以搜索到大量信息,而如果驾车走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可以在电线杆或者围墙上会发现地皮出售的手写广告。斗门国土局执法中队一位负责人说,农村生产队的队长或者队委员,甚至几个村民私自签名将分配的土地偷偷卖掉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非法买卖的合同、进账收据都在当事人手中,有的甚至没有合同,隐蔽性很强,加上当事人不配合,要想掌握违法事实往往需要公安机关采用刑侦手段才能查清。
  城郊农村集体土地自由买卖,在珠海已经存在十多年,与现行法规政策明显相悖。记者问及此事,卖地农民、土地交易中间商、买地购房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均不约而同地表示,这是“不能说的买卖”。南都记者通过走访发现,“不能说的买卖”背后是买方和卖方的强大刚性需求———村民、村委手中握有土地,但难以转化为资本;而在珠海的大量外来人口,有居住的需求,双方往往一拍即合。斗门区乾务镇唐玉(化名)家族,从1989年算起,在珠海买了70多块地皮,完成了大半个家族从茂名信宜到珠海斗门的“大迁徙”。他们家的迁徙和定居史,实际上是城郊农地地下交易的一个缩影。斗门区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说,全区100条行政村基本都卖地,只是有的卖的多,有的卖的少而已。
  30岁的唐玉(化名)几天前刚参加完一个新屋入伙宴,设宴的是她的一个表叔。在斗门区乾务镇某村一栋七层高的新楼楼下,十几张桌分散摆开,坐满了从金湾和斗门各地赶来的亲戚,一席吃完,又立刻有人补上,前后接待了两三百号人。
  唐玉是茂名信宜人,那些亲戚也同样都是信宜人,不过他们都生活在珠海西区,都有地皮,都起了房子。
  “从1989年算起,前前后后我们家亲戚差不多买了70多块地皮吧。”唐玉说,她不了解这些地皮的交易是否合法,只知道没有一个亲戚拥有地皮的产权证或房产证,不过30多年下来,没有一户人家因为地皮或者建房的事被有关部门查处过。
  唐玉家族迁徙和定居史,实际上是西区农村土地地下交易的一个缩影。斗门区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说,全区100条行政村基本都卖地,只是有的卖的多,有的卖的少而已。
  买地不太难
  唐玉的外公是整个家族里最早来斗门定居的。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外公先是响应当时的政策,从信宜合水镇去到海南搞开发,种、割了二十多年的橡胶,手头上攒了一点钱。到了1989年,外公听说老家有不少人在斗门开荒种地,日子过得还不错,于是也动了心,当年他就来到斗门,花2000多块钱从一个村里买了220平方的地,先是盖了一层的房子,后来在子女的支持下,盖起了三层。
  老人到了斗门,子女们也都陆续而来,唐玉的几个舅舅和阿姨也都来到斗门,买地、建房、结婚、生子。
  唐玉的父母一直在海南的橡胶农场里工作,2005年时才花了6万块钱在斗门买了一块100平方米的地,直到2008年唐玉生孩子,父母才从海南来到斗门,用了一个多月时间在自己的那块地上建起了房,只有一层,完全自住。
  “买地不难啊,就是把钱直接打到村里的账户上就行了。”唐玉说,由于亲戚多,对各个村卖地的信息能够及时掌握,同时又跟村干部能说得上话,所以买地相对来说很容易,他们直接找到村委会,按村里给出的价格买地就成了,钱是通过农信社打到村集体的账户上的,他们留好打款凭据,村里再给一个盖有村里公章的证明,然后地就归他们家了,整个过程不用跟国土、规划等部门打交道,也没交什么税费。
  唐玉很庆幸,父母的那块地买得还算早,如果等到如今再买,15万都买不到,通过一些房产中介倒是可以知道一些卖地信息,不过价格都在30万以上,虽然号称是可以过户的宅基地,但对于他们家族的人来说,有没有产权证都差不多,反正地和房子都是他们的,村里可以证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斗门区井岸镇的西埔、新堂、黄金、东风等村都住有大量的信宜人,有的早期来的代耕农还拥有了与当地原住民同样的待遇,可以投票选村干部,也能拿到年终分红,后期来的人也大多买了地皮、盖了房子,自身的命运也得到了改变。
  一块地的价值
  有地,心就稳了。
  唐玉说,老家信宜人多地少,到处都是山,走出去是最好的选择,而如果单纯打工而没有自己的一块地,心里是很慌的,好像没有了根一样,而买下一块地建房,心里就踏实了,即便买地建房时举了很多债,也是值得的。因为,一块100平方大小的地,它的价值远远不是它被村里标出的价格,而是更多。
  唐玉一个姑婆上世纪70年代来到平沙农场种甘蔗,攒了些钱就承包鱼塘,接着就在乾务镇五山买了地皮,盖起了5层楼,一楼出租做商铺,二楼住自家人,三楼以上租给附近工业园里打工的人,每个月单凭这栋楼可以有五六千元的收入。楼本身创造的价值,未来可以作为姑婆两口子的养老金,因为他们是纯粹的农民,没买过什么保险。姑婆移居斗门,三个子女的命运也有了巨大的改变———大儿子也在雷蛛垦区养虾,每年收入不菲;二儿子在市区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妻子是同单位的同事,已经完全过着城里人的生活;小女儿在平沙一家企业当中层干部,嫁的老公家境不错,在平沙最好的小区里买了一套复式商品房———而如果在老家,他们很难受到良好的教育,务农或外出打工可能才是他们的命运。
  唐玉的一个阿姨早年举债,在新青工业园附近的一个村建起一栋六层高的房子,一楼自住,楼上全部出租。十多年下来,债还没还完,但剩下的已不多,再过一两年,这栋楼每个月创造出来的价值足以让一家人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阿姨和姨父都没什么文化,但因为有了一块地,有了上面的房子,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而子女们以家为“根据地”,在附近的工厂打工,活脱脱的本地人的样子,让工友们羡慕不已。
  “都是农民,没有地肯定是不行的,好在这里有得买。”唐玉说,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就是有钱就置地,对于农民来说尤其如此,而农村土地买卖也不过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地,本不该太复杂,大家都不会去想到什么部门办些什么手续,因为可能要额外花一笔钱,还不一定能办到什么手续,甚至可能会因为交易不合法而被有关部门盯上,这才是最麻烦的。
  卖地早已是“传统”
  “(卖地)这事太敏感了,我可不敢说。”斗门某村一位与记者熟识的村干部说,不久前,黄金村有几个村干部就因为卖地的事被抓判刑,还牵扯到井岸镇的一个公务员,所以,现在大家都很低调,卖地的事肯定不会摆到台面上来谈,不过等“三打两建”结束后,村里会有200块面积各100平方左右的地往外卖,本村村民可以最低200元/平方购买,最高也就1000多元/平方,而如果本村村民没买完,剩下的地也可以卖给外地人,记者如果想买,可以按2000元/平方的价格购买。
  另一个村的村干部对记者说,村里的确有卖地,不过数量不是很多,主要是村里在开辟后山开出来的部分土地,或者填平了一个废弃水塘后填出来的地,更多的土地交易发生在村民与外来人员之间,比如村里分配给村民一些宅基地,村民自家已经有地了,想把地往外卖,就可以直接找买家,交易谈成后在村里备个案就行了。买地的人除了信宜人外,也有其他省份和地区的人,比如有个做生意的河南人在村里买地建房,用于出租的,也有几个广西人合伙买一块几百平方的地建房出租的。
  “卖地这事,你说违法吗?我看没那么严重。”上述村干部说,就像以往农民在市场买耕牛一样,互相谈一下价钱,钱一交,牛牵走,不用谁来当见证人,包括政府部门,因为一旦有了见证人,虽然能保证交易双方的公平性,不至于事后反悔,但可能会在中间“摆一道”,收两边的钱,这样交易双方的成本就增加了。该村干部说:“几千年都是这么干的,哪能说变就变?”
  记者了解到,农村土地地下买卖的情况存在多年,有村干部表示这是千百年来的“传统”,有人就会有土地交易,很正常。具体到斗门本地,以村委会作为主体卖地的,收入全部归为集体所有,用于村里的道路硬底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底也可以作为分红分给村民,有时村里有一些项目需要投资,也可以投资搞建设,走钱生钱的路子。
  在斗门,不单工业园周边的农村卖地,一些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的农村同样也卖地。卖地的信息集散在各个房产中介,也有的发布到网络上,只需输入“斗门地皮”四个字,就可以搜索到大量信息,而如果驾车走在一些偏僻的农村,可以在电线杆或者围墙上会发现地皮出售的手写广告。
  想要执法不容易
  斗门国土局执法中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几年前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合一,只要土地使用和交易合法,在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是完全免费的,不过,来办理手续的人寥寥可数。这主要在于,如果是本村村民之间交易宅基地,那么一切都好办,按程序走就是了,而如果是非本村村民购地,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来国土部门办手续,那基本相当于“撞枪口”了,交易肯定会被叫停,当事人甚至可能会被处罚。
  “土地非法交易要想立案,我们必须要掌握非法交易的当事人,必须要掌握非法交易的事实和证据,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该负责人说,如果交易双方不承认自己是交易的主体,就需要去查证,但如果周围的人,包括村里的干部一同作伪证,那就无法立案调查了。即便有些立案了,那也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因为前期需要收集各类证据,然后上报给上级部门,上面批复之后,他们再来进行相应处理,这个周期少则大半年,多则要两三年,因为有时违法人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就要再走一遍程序,而如果对方不服处罚,就需要到法院去解决,那又得有个长期流程了。因此,虽然国土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执法,但常常感觉力不从心。
  该负责人说,农村生产队的队长或者队委员,甚至几个村民私自签名将分配的土地偷偷卖掉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非法买卖的合同、进账收据都在当事人手中,有的甚至没有合同,隐蔽性很强,加上当事人不配合,要想掌握违法事实往往需要公安机关采用刑侦手段才能查清。
  对于违法用地的类型,有的是本村村民非法占地,有的是代耕农非法占地,有的是外来资金在村里圈地后非法占地建房,甚至有些农村里的老人院、卫生院、办公楼和篮球场等公共设施也是违法用地。对于能掌握情况的,国土部门基本都依照法律进行了处理,包括把篮球场拆除等,不过对于已经建好的老人院和卫生院,虽然是违法用地,但也只能不了了之。
  执法难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人手有限,斗门国土执法中队有在编人员5人,而每年卫星拍片后与前一年的照片叠加,会发现有1200多处不同,而每一处不同都要去查看,查明是合法还是违法,如果涉及到农业用地,就要与村、镇、农业部门进行核实,如果涉及到建设用地,就要跟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核实,每一处都要建立独立的档案,一份档案建立的时间快的要半个月,慢的要大半年,基本上全部查完了,一年也过完了,第二年的卫星照片又出来了。
  在前期清“两违”过程中,斗门国土与多个部门配合,拆除整改违法用地100宗,占地面积160
.8亩,拆除面积1.7万平方米。不过,最大的困难还是对于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整治上,因为农民违法建房的数量太大、涉及面太广、强拆的困难太大。比如新青工业园旁的某村,全村700多户人,却有1200多栋四层以上的楼,如果真的强行依法整治,那到时局面基本相当于一场战争。
  “只能加强日常巡查,实现违法用地零增长。”上述负责人说,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土地执法缺乏强制手段,只能以防为主,但防不防得住就不好说了。
  发展趋势
  “一锤子买卖”少了
  卖地来钱快,但属于“一锤子买卖”,而新青工业园和富山工业园周边的农村土地日渐升值,卖地显然不划算了,各个村也逐渐减少了卖地的数量,用心经营土地,使之效益最大化。
  在井岸镇新堂村有一栋综合楼,是给新青工业园一家大企业做配套的员工宿舍楼,这栋楼建在村里的集体土地上,之前由企业投资建设,但烂尾了,后来一个老板花了四五百万建好,与村里签订合同,自己经营15年后就把这栋楼还给村里。眼下,再过两三年合同就到期了,新堂村不单有了一项固定资产,还可以凭借出租每月有数十万元的进账。
  与综合楼类似,新堂市场早年也由私人投资建设,承包15年,中间与村里分成租金,到期后一并交还给村里;村里还建起了一座大型商贸城,投资方投了几个亿建成,与村里分成租金,50年经营到期后,整座商贸城都收归村集体帐下,经营收入也收入囊中。
  村干部说,村委会不会卖地的,因为土地不是用来卖的,而是用来经营的,不过,在村民之间可能会存在少量的卖地行为。
  同样在用心经营土地的还有西埔村,村里的西埔市场和一个大型商贸中心已经落成,村里的集体收入大大增加,村民连年来的分红也随之水涨船高。为了不让吃喝不愁的年轻人走歪路,村里还制定村规,以分红为“要挟”,逼年轻人学习和工作,村里给出扶持政策,学得好、干得好的分红照给,额外还有奖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靠近工业园,经济较发达的村已不再靠卖地赚钱,反倒是一些经济较差的村才卖地。另外,白蕉、白藤湖一带因西部中心城的建设等利好,土地交易日渐频繁,当然,这种交易也是属于地下的。
  斗门井岸西埔村,透过一幢在建楼房的窗户望去,5层以上高楼数量不少。西埔、新堂等村都住着许多茂名信宜人,大多买了地皮、盖了房子。
  近年来飞速攀升的城市房地产价格以及不断推进的城市化,在珠海城郊农村悄然催生了一个隐秘的“黑市”———土地地下交易市场。南都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这个市场的卖家们通常是那些拥有多余宅基地的村民以及村集体,他们顶着法律的禁令,将集体用地非法推向了市场,出售变现,目的或为改善家境,或为村集体创收。买家们的成分则复杂很多,既有那些因为不堪城市高房价转向农村实现住房梦的普通人,也有富有的私企老板,甚至连公务员也投身其中,目的或是改善自身住房条件,或是出租牟利。
  由于缺少监管,游离于法律之外,这个“黑市”既制造了卖地村民一夜致富的“传奇”,也留下了买房者因为交易非法维权难的眼泪,更有一些急于买地的人中了骗子的圈套,损失惨重。不过,尽管面临种种风险,买家们依然趋之若鹜,推动“黑市”中农村集体用地价格节节高涨:在斗门,7年前6万块钱就能买到一块一百平米宅基地,如今最高炒到了30多万元。
  珠海土地地下交易规模有多大?里面究竟隐藏怎样的隐患和风险?执法部门又该如何整治或规范?南都记者走访了珠海金湾、金鼎、斗门多个地区农村,倾听买卖双方和执法部门的声音,尝试寻找答案。
  买地“很简单”
  “从19 8 9年算起,前前后后我们家亲戚差不多买了7
0多块地皮吧。”生活在珠海西区的茂名信宜人唐玉说。他们直接找到村委会,按村里给出的价格买地就成了,钱是通过农信社打到村集体的账户上的,他们留好打款凭据,村里再给一个盖有村里公章的证明,然后地就归他们家了,整个过程不用跟国土、规划等部门打交道,也没交什么税费。
  卖地“很正常”
  斗门区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说,全区10
0条行政村基本都卖地,只是有的卖的多,有的卖的少而已。有村干部表示这是千百年来的“传统”,有人就会有土地交易,很正常。具体到斗门本地,以村委会作为主体卖地的,收入全部归为集体所有,用于村里的道路硬底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底也可以作为分红分给村民,有时村里有一些项目需要投资,也可以投资搞建设,走钱生钱的路子。
  监管却“很难
  斗门国土局执法中队一负责人说,农村生产队的队长或者队委员,甚至几个村民私自签名将分配的土地偷偷卖掉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非法买卖的合同、进账收据都在当事人手中,有的甚至没有合同,隐蔽性很强,加上当事人不配合,要想掌握违法事实往往需要公安机关采用刑侦手段才能查清。
  最大的困难还是对于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整治上,因为农民违法建房的数量太大、涉及面太广、强拆的困难太大。比如新青工业园旁的某村,全村700多户人,却有12
0 0多栋四层以上的楼,如果真的强行依法整治,那到时局面基本相当于一场战争
  治理或有方
  由于缺少监管,不少买房者因为非法土地交易面临维权难的尴尬,甚至还有一些急于买地的人中了骗子的圈套,损失惨重。
  为治理地下土地交易,金湾区今年首次尝试在三灶镇开展农村集体留用地试建公租房项目。对此,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和疏通渠道,在中央具体政策未出台之前,既保证了土地性质不变,维持了集体用地的属性,同时也通过政府的介入、引导,有利于发挥集体用地的价值,让村民或村集体实现增收的目标。
  高新区东岸社区共有居民300多户,人口1205人,自1988年土地统征后即出现地下宅基地交易,价格从20多年前的500元/平方米涨到现在的约1500元/平方米,不少村民通过出售一块宅基地来筹款,以此解决建房、医疗等资金需求。
  1988年,珠海实行土地统征,政府以2800元/亩的价格集中“收购”了农民的土地,此后,高新区的农民变成了“非农”,高新区东岸社区黄先生称,“是被洗脚上田”,“上田”后的生活并不好过,十年前,他的家人病重,他把统征时分给自己的两套宅基地卖了一套,以此筹集医药费,“穷疯了,老婆都会卖,何况土地!”
  为筹集医药费主动卖宅基地
  黄先生是土生土长的珠海人,今年已近50岁,在政府对土地实行统征之前,他的祖辈一直以种田为生,征地后辗转各行业,但是终无大成就,现在某企业担任保安。
  谈起土地交易,黄先生自称是无奈的做法。据他了解,在土地统征后,就陆续有农民私自卖宅基地,以此筹钱建房,而他本人是2002年主动找熟人,请别人买自己的宅基地,以此筹集家人的医药费,当时的价格仅为800多元/平方米,130平方米的宅基地总售价为10万多元。
  黄先生告诉记者,很多村民和他一样,以前一直以务农谋生,突然之间没有了土地,自己找不到出路,政府没有安置失地农民的就业。他自称不是依赖,也不是偷懒,而是“没有学历、没有技术,谁请我们?”不少村民曾想过经商,但都因“没有本钱,没有这方面的头脑”而以失败告终。
  村里谁第一个“吃螃蟹”私卖宅基地?南都记者采访东岸社区居委会以及多位居民,大家一致表示“不知道”,但这个地下行为的确由来已久。
  据悉,政府实行土地统征时,对每个人口实行约40平方米的宅基地的分配,一家三口可分得一块130平方米的宅基地用地,而一家5口可分得两块即是260平方米的宅基地。有村民常年居住旧屋,但又没钱建设新房,最后得知外面的企业老板有意愿购买宅基地,于是主动找到熟人,寻找买主,私自签订合同,永久出售土地。统征土地时,黄先生家有5口人,分配了2块宅基地,他卖了其中一块,所得款项除了家人医疗费用外,还在另外一块宅基地上建起了3层楼房,解决家人的住房需求。
  如今,东岸社区内耸立一座座4层、5层的自建楼房,那基本可以判断为外来资金建房,而另外的2层、3层,很多或为本村村民自住建房。
  卖地是“自救”的方式
  土地是祖先遗留的家产,出卖土地,在东岸社区的传统观念看来,是“败家”的行径,但走到这一步,东岸社区的另外一名居民也称,“没有办法的事”,卖地能“自救”。
  高新区管委会落户地址即为东岸社区原种植土地,经济功能区建立后,附近兴起了学校、企业等,但对东岸社区居民来说,“盐都帮衬不到一包”,不仅不能帮助村民解决就业问题,而且给村里的治安带来隐患。
  落户在东岸社区的企业、学校内部均设有相关的商业配套,不少企业的员工居住在香洲,上下班由专车接送,根本没有在东岸社区消费的机会。
  此外,黄先生谈到,东岸社区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受限,至今每个村民的年终分红不足千元,这让村里没有经济收入的中老年以及有上学幼儿的家庭倍感压力。据悉,东岸社区拥有700多亩集体用地,但政府对其功能有所限制,不能私自发展工业,至今仍是一片荒地,仅向附近企业出租作为材料堆放场地,租金不足2元/平方米。受访的多位村民表示,希望政府能够放开社区对集体用地的自治权利,考虑建设,招商引资,为村集体增加收入,帮助村民解决就业问题,同时也改善失地农民的生活。
  盼望土地能够进入市场交易
  相关的政策早有规定,农民宅基地不能进入市场交易,但从现在看来,不少农民通过“地下”进行土地交易,这一道水坝不知道能不能拦住。
  黄先生深知私自卖地是违法行为,且与买家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黄先生解释,当前的土地交易,纯粹是基于交易双方彼此的信任度,一旦这一代人过世,后代不知道是否还认同此前的合同,一旦追究起来,买方很有可能地财两空。因此,买方也背负了极大的风险。
  这方面的隐患,导致农民的土地卖不起价。据悉,东岸社区的土地交易价格从20多年前的500元/平方米涨到现在的约1500元/平方米,但在毗邻之地中山,农民可以进行土地交易,地价至少为2000元/平方米,黄先生据此判断这是中山农民与珠海农民生活水平差异的重要原因。
  历经20多年的“冒险”,黄先生与多位不愿具名的东岸村民一致认为,土地进入市场交易,实为买方与卖方的双赢,他们更希望政府在未来能够放开农村土地交易,能够对土地交易予以法律保障,同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让农民的地价卖个好价钱。
  农村地下土地交易 动了谁的奶酪?
  专家认为,因涉及多方利益,农村集体用地改革政策迟迟没出来
  珠海近年来日益兴旺起来的农村村民合作建房和地下土地交易,其中既有不少村民因为卖地一夜致富,也有不少买房者因交易非法面临维权难的尴尬,甚至还有一些急于买地的人中了骗子的圈套损失惨重。不过,这一切似乎都未能击退市民买地的热情。
  地下土地交易“红火”背后,究竟有哪些原因?村集体或村民私下卖地,究竟是短视还是为村集体经济和村民谋福祉?面对日益猖獗的地下土地交易,政府和执法部门又该如何应对?
  农村地下土地交易为什么这么红火?
  南都:现在不少市民纷纷将目光投向城郊农村。有的与拥有宅基地的农民合作建房,有的直接购买宅基地建房出租盈利或自住。农村地下土地交易红火背后有哪些原因?
  胡江:农村地下土地交易红火肯定是因为有市场,没市场就火不起来。
  胡刚:地下土地交易之所以红火,原因包括:相比目前城市高昂的房价,村民宅基地建房成本低廉很多;目前法律不承认、不允许农村土地私自转让,也不承认诸如合作建房这样的小产权房,但从长远来说,未来的大趋势还是让农村集体用地和城市土地一样,都允许上市,很多人正是看到这个大趋势,所以纷纷合作建房或购宅基地自建房。
  林叔权:农村地下土地交易红火背后:村民“一户一宅”的规定没有切实执行,很多不是一户一宅,除自住之外,还可以出租或者转让宅基地,有的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是仍然持有宅基地;城市化结果,农村地下土地交易比较火热的地方往往是城中村或者城乡接合部,农民房屋租金高,用于出租的收益大;政府对小产权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于默认小产权房事实存在,政府虽偶尔会管、会阻止、会去拆,但基本上是听之任之;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对违法建筑也做出补偿,只是违法建筑须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补缴地价、报建费而已,无形中给出一个信号,就是只要能建起来,日后与合法建筑一样补偿。
  地是村里的 用不着政府管?
  南都:在接受采访时,有些村干部和村民认为集体用地是村里的,只要村里同意,完全用不着政府管理。对此,你们怎么看?
  胡刚:这当然是没有道理的。
  胡江:村干部和村民的想法有一定的法理依据,村集体组织对于集体用地有处置权,但至于买卖又与现行规定存在冲突。
  林叔权:法律明文规定,农村集体用地的使用权、管理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并非村集体就无限享有对村集体土地的一切权利。如果是买卖或转让集体用地,政府相关部门当然该管理,村干部的说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村里卖地 为村集体谋福利?
  南都:不少村干部在采访中表示,“卖地”收入会归集体所有,可用于村里的道路硬底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可以给村民分红,还能为村里发展一些投资项目。但一些人大代表则认为,土地是稀缺资源,卖了就没了,村民和村集体卖地的做法属于短视,是坐吃山空。
  胡刚:现在卖地比较多的村集体,都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土地卖了以后,通常都是从原来的农业用地变成工业用地、商业乃至居住之用,暂时撇开法律和政策。仅从土地利用而言,土地价值增加了。这种目前不被法律允许的转让,也将原来本该由地方政府拿走的那一部分收益,揣入村集体和村民的荷包。
  胡江:有的村卖地是合理,也有的是不合理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林叔权: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村集体转让土地的行为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全村村民也参与监管,土地转让或出让的价格也符合市场价值,对村里无疑是利大于弊,不存在卖地就一定“短视”的观点。因为任何资源都需要通过市场的手段实现自身价值,闲置起来才是真正的浪费。
  法不责众 政府该不该管?
  南都:很多在农村买宅基地或和农民合作建房的人,普遍认为法不责众,这么多人买卖政府不会管。政府究竟该不该管?
  胡刚:这是一个比较纠结的问题。目前,农村集体用地改革政策迟迟没出来:我国自建国以来就实行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政策,要调整,就是比较大的调整,需要一个很长的酝酿过程;地方政府可能施加的阻力在于,现在农村集体用地要投入市场,需要政府征收后再实现流转,地方政府在其中有利益,而一旦改革后,农村集体用地不经过政府征收就能在市场进行交易,相当于把原本属于地方政府的那部分收益,送给村集体和村民,动了地方政府的奶酪;没有了利益集团的阻挠,一旦农民合作建房被承认,对房地产商和房地产市场无疑是一个冲击。
  林叔权:横琴农村存宅基地交易猖獗之势,根源在于合作建房能够给双方带来“暴利”,很多人在“博补偿”!正因为如此,政府应加大违建处罚力度,增加违建的经济成本,同时修改《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报建报批予以规范。
  本期嘉宾:
  胡刚:暨南大学教授
  胡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院长
  林叔权: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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