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被整搞挎如何上海清算所是国企?

  (摘自朱中卿《复兴论》,定稿于。文中观点是将国有制视为公无制,将全民股份制视为公有制,认为应进行公有化改革,将国有企业改组为民有企业。后来作者思想有变动,但只涉及全民股份制是不是公有制这个名义问题,并未改变国有企业应改组为民有企业的这个实质观点,因而本文未做改动,仍保留原样)
  第一节 国企解困—可笑还是可悲?
  国企解困这个名词在中国出现,本身就是一件可笑的事情。而这个名词居然还存在了这么久,就更是一种可悲了!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前辈,就是靠解困起家的,他们是解困的专家。而现在我们党的子孙,居然被困住了,居然不会解困了,这是可笑还是可悲?
  困?什么叫困?我们党的先辈,以几万军队对付国民党的几百万军队,就相当于以几万的资产来偿还几百万的负债,那才真叫困!与之相比,我们的国企,以超过或接近负债的资产来偿还负债,这还好意思叫困?
  我们的先辈解困的办法第一条就是跑,本来就没有什么资产,千万不能再损失了。第二条就是打,在有充足把握的情况下打歼灭战,人枪并获,实现资产增值。第三条是国共合作寻找共同利益,取得缓冲时间。第四条是吓,以战无不胜的威名吓倒敌军,使敌人斗志涣散,纷纷倒戈或溃逃。
  任何一个企业,如果它真的陷入困境,要想解困也必须采用我党先辈的办法,首先看看什么资产正在受到损失,赶快把他变现,跑出来;然后寻找有把握的投资项目,打一仗,实现资金增值。然后向银行证明银行暂缓追缴本金而留给企业用于经营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最后以卓越的经营业绩吸引银行,使银行倒戈,由资金的追缴者转为争相前来贷款的资金供应者,如此再大的困也自然而解。
  困,就是木头在框框里。古人造字真是直指本质。
  当然,如果说我们的政府在国企解困问题上一筹莫展,这也是不客观的。我们政府的办法是既然国企解困难解决,那就从根子上动手,国企改制,消灭国企,如果国企都没了,自然也就没有国企解困的问题了。这真是一个好办法,孩子老生病,烦的荒,把孩子扔了,就不用烦了。我们党的先辈如果早点认识到这一点,干脆投敌,自己消灭自己,省得国民党来打,也就不用受那28年的苦恼了。
  第二节 国企根本就没有困
  国企陷入困境,那是指个别国企而言。我们上一节也说过,这种个别国企的困境相对于我党先辈遭受的困境而言,简直是算不得什么困。
  从国企整体来看,我们的国企更是根本就没有困。
  国企怎么困?因为债务多,债主追债。债主是谁?是银行。银行是谁?银行也是国企。国企追国企的债,这就是所谓国企困境的本质。
  共产党的一支队伍把共产党的另一支队伍包围了,并大喊一声:缴枪不杀!而被包围的那只队伍则大叫一声:我们陷入困境啦!叫声惊动了党中央,党中央大惊:我们的队伍陷入困境?这还得了,得赶快解困!这就是国企解困名词的由来。
  知道了整件事情的由来,我们也就知道了整件事情的荒诞。但这还没完,更荒诞的还在后面呢!
  我所在的一家国企,欠了银行一屁股债,没钱还,银行就起诉到法院,法院就把我们企业的办公楼查封了。把办公楼查封了也没钱还,把办公楼给银行抵债银行又不要(银行又不是卖楼的),把办公楼拍卖给银行还债银行也不干(因为拍卖不出几个钱,银行损失会很大),最后还是得和解,在我们企业给银行象征性地还了一点点钱之后(注:象征性的还一点是一定要的,否则银行白玩一趟空手而回是决不会答应的),我们企业又给银行交了一份还款计划,银行就把我们的办公楼解封了,此次债务纠纷就得到了“圆满”解决。整个过程屁问题也没有解决,但是诉讼费得付呀,而诉讼费是按诉讼标的额乘收费比例收的,几千万的标的就有几十万的诉讼费,于是几十万跑法院发奖金去了;律师费也得付呀,而律师费也是象诉讼费那样按比例收的,于是又是几十万让律师拿回家过日子去了。类似的事情在我们企业一年总要发生几回,区别只是查封的东西不同罢了。最后我们企业的债务一点也没少,律师费诉讼费倒是付了一箩筐。象我们企业这样的情况,全国每一家陷入困境的国企都存在,如果把律师费诉讼费统计一下的话,每年没有几百亿也有几十亿,真是一个漏钱的大窟窿。
  近期还听到一条政策:对于资不抵债的国企要坚决破产清算。听起来是够坚决的,可破的是谁的产?破的是国企整体的产!这种破产清算,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等等更多,而破产拍卖的那些资产都是当垃圾处理的,损失会很大,这种破产更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大窟窿。
  世界上任何一家企业(母公司),他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内部结算的,资产转移都是通过母公司指令直接从帐面划拨的,这样既快捷又能避免经过外部环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我们现在的国企、银行也同样是全民所有制下属的子公司,他们之间的资产内部转移却要通过外部诉讼,导致肥水外流,这岂不荒诞?作为全民所有制母公司代表的政府,不但未察觉这种荒诞,反而为了这种内部转移“要坚决破产清算”,让一个简单的内部转移在外面兜一个更大的圈,导致更多的肥水外流,这岂不是荒诞之极!
  说政府政策荒诞,他可能还委屈的很:企业都不还钱,银行怎么办?那主要是老百姓的钱,一旦老百姓挤提,我们就要爆发金融危机了。所以为了避免金融危机,一定要企业还钱。
  政府担心金融危机,听起来有点道理,可这种担心其实还是荒诞。我国现在银行呆坏帐确实较多,资本金确实不足,但这又怎么样呢?我国呆坏帐多、资本金不足,这是以西方标准来看。西方的标准是根据西方的情况制定的,西方的情况就是银行资本是少数金融家投入的,金融家再有钱他的资本也是有限的,因此资本对债权(银行存款)的保障程度低,正是因为先天保障程度低所以才要制定标准希望提高这种保障程度。而我国的情况完全不同,我国的银行资本是全民所有制资本,也就是说是全国人民共同投入的,而全国人民拥有的资本数量是非常巨大的,整个中国天上地下资源矿山地皮国企连政府的办公大楼都是属于全国人民所有的,都是全民所有制资本。有如此巨大的全民资本做后备,我们在形式上具体投入或者拥有多少银行资本有什么所谓呢?有世界上资本实力最强大的股东做后盾,我们的银行还用担心金融危机吗?看到这么强大的资本后盾,银行的储户还会去挤提吗?
  忘了国企银行都是全民所有制,这就是所谓国企困境的本质。忘了天上地下尽为全民所有,这就是所谓银行风险金融危机的本质。认识到这两个本质,我们也就明白:国企根本就没有困,银行根本就没有危机风险。
  第三节 国企工作重点的偏差
  国企根本就没有困,因此我国国企工作的重点就不应该放到“解困”上来。银行根本没有危机风险,因此我国银行工作的重点就不应该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来。
  企业经营的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说只有两个:首先是有没有困境的问题,也就是能不能经营下去的问题;然后是效益高不高的问题,也就是经营的好不好的问题。如果企业又经营的下去,又经营的很好,那也就根本没有问题了。
  在我国国企整体根本就没有困的情况下,我国国企的问题就只有效益不高经营不好的问题。解决这个唯一存在的问题就理所当然的成为国企工作的唯一重点。而这项工作是有紧迫性的,因为财富是累积的,所以迅速采取措施尽快提高国企(包括银行)整体经营水平和效益就成为当前国企工作的唯一重点。
  我国国企的部分下属单位存在困的问题,我们上一节说过,这是一种假困,不是真正的困。因此对于这部分处于假困状态的国企的工作重点也还是迅速采取措施提高其经营水平和效益,也还是这一个唯一的工作重点。
  我们上面说的是国企根本就没有困、有困也是假困,因此国企的工作重点理所当然的要放到提高经营水平和效益上来。那么,对于一个真困的企业,他的工作重点是不是就理所当然的要放到企业解困上来呢?可以这么说,但我们同时要明白企业怎么才能解困。
  我们前面说过,工农红军的办法是解困的唯一办法,一个真困的企业要解困也必须采用工农红军的那四条办法:第一是跑,把遭受损失的资产变现;第二是打,把变现出来的资产用于经营,实现增值;第三是国共合作,用经营的业绩向银行证明银行暂缓追缴本金符合双方共同利益(企业获得缓冲时间,而银行因为企业资产增值得到的还本保障程度不断提高,这样银行自然选择暂缓追缴来多得几年利息);第四是吓,对于银行来说就是吸引,企业用稳定的或越来越好的经营业绩吸引银行,让银行从资金的追缴者变成资金的供应者,企业也就根本解困。
  看过真困企业解困的办法,除了一条跑之外,其他三条全部建立在打的基础上,也就是说除了首先资产变现之外,其他三条全部建立在更好的经营之上。跑(资产变现)是很重要的,但它是一次性的,只是一个准备性的条件;打(更好的经营)才是更重要的,他是长期性的,是解困的根本。
  工农红军能解困,能跑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能打。正因为工农红军能打,敌人才不敢放胆追击我军(这是被我军的回马枪歼灭战教训出来的),才显出我军能跑。如果不是靠歼灭战打的敌人胆颤,那我军再能跑也架不住敌人放胆的追呀。
  知道了真困企业如何解困,我们也就知道真困企业的工作重点也还是要放到提高经营水平和业绩上来。而且因为真困企业的解困极端依赖于后续的经营业绩(否则被债权银行看扁了就会天天来追债),因此越是困难的企业越要极端重视提高经营水平和效益,越要把提高经营效益当成重中之重。
  国企整体没有困,要把提高经营水平和效益作为工作重点;假困的国企被当成真困,更要把提高经营水平和效益作为工作重点。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对国企状况本质认识的偏差,我国国企工作的重点一直放在解困、防范危机上,而在解困和防范危机方面采取的又不是提高整体效益的根本解决之道。这就产生了一个恶性循环:首先是作无用功,牵扯了太多精力,实际上又没有效果;其次,由于牵扯了太多精力,就顾及不到提高经营效益问题,就未能解决假困产生的根源,这样前面刚解决了假困,后面又产生了假困,这个困就解个没完。
  第四节 国企经营效益低下的原因
  我国国企经营效益低下,其本质原因有如下几点:一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结构内涵经济危机机制,这种经济危机机制决定了国企整体必然是亏损的;二是诸侯割据,内耗严重,规模效益低下;三是技术水平较低,产品竞争能力不足;四是企业资产构成中非经营性资产比重过大;五是人多不干活,冗员过多,工资刚性;六是铺张浪费;七是国有资产流失。
  上述七点原因中,第一点是国企整体经营效益低下的根源;后六点是国企个别经营效益低下的根源。下面我们对这两个根源进行分节论述。
  第五节 国企整体经营效益低下的根源
  在以往我们讨论国企经营效益底低下的原因的时候,大家都归结于国企经营管理水平低下,这的确是国企经营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但是这却不是国企整体效益低下的根本原因,我国国有制经济结构内涵的经济危机机制才是国企整体效益低下的决定性原因。
  关于经济危机机制,我们前面价值论部分论述过,它是由于资本私人占有导致的购买力不足决定了社会产品的价值无法实现,也就是说工人的工资买不起价值量为工人工资加原材料消耗加机器折旧加利润总和的商品,这就导致商品最后必须降价亏本出售,也就是企业亏损,发展下去就产生企业大面积亏损甚至倒闭,也就是经济危机。这种经济危机机制在我国也是存在的,而且还更严重。我国的国有制事实上是国家私有制,国家政府在经济结构中相当于一个大资本家,人民则全部成为无产者。这样我国经济也就有和资本主义国家一样的结构,也就有一样的经济危机机制。同时由于我国的这个大资本家它不是自然人,它是不吃不喝的,它不能象西方资本家那样高消费来增强整个社会的购买力,因此我国的产品价值与购买力的失衡是更严重的,这就是更严重的经济危机机制。在这种经济危机机制下,无论企业经营管理如何改善,企业整体都必然是亏损的,因为钱就那么多。国企私企外企三家分,那当然是最不能剥削的国企亏损最多。就算没有外企私企前来竞争,国企的整体还必然是亏损的,因为单靠工人工资的购买力是无法实现商品价值的,只不过这样会亏少一点而已。
  在这种经济危机机制的作用下,要维持经济运行,就必须容忍企业亏损,也就是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不管企业亏不亏,员工照发工资。只有这样,产品才能尽量多的卖出去,社会生产才能维持下去。一旦我们不再容忍这种亏损,比如说要提高效益,员工大量下岗,立刻社会购买力就进一步紧缩,企业亏的就更厉害了,社会生产也就危机四伏了。所以,我国长期以来的国企亏损,其实是维持国民经济运行的必须。
  我国的国有制比西方资本私人占有有更严重的危机机制,因此我国的企业正常情况下会比西方国家企业亏损面积更大,这是不以经营管理水平为转移的。
  我国的国有制决定了我国企业本来就应该比西方企业亏损的多,再加上我国人民比西方人民更注重储蓄,本来就没几个钱,还存起来不买东西,那我国企业更要亏的一屁一屁的了。
  农业生产有靠天吃饭的问题,企业经营也同样有靠天吃饭的问题。稳定平衡的经济结构就是企业经营的天,充足的社会购买力就是企业经营的天。
  所以要解决国企经营效益的问题,首先必须解决经营环境的问题,也就是:第一,对国有制进行公有制改革,稳定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第二,发展新的价值生产领域,实现充分交换,稳定社会经济结构的上层;第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让人民放心花钱,把上述两项举措带来的人民收入增长最大程度的转变为社会购买力。只有通过这三项举措,才能消除国企整体亏损的根源。否则的话,再怎么加强管理,国企整体也必然是亏损的。
  我国国有制内涵的经济危机机制是一建国就有的,但我们以前实行的是产品经济,生产出来的产品稀里胡噜的就分下去了,所以这个问题没显出来。自从我国实行商品经济,这个危机机制就开始起作用了。长期以来,我们是靠国企亏损来抵挡经济危机的,国企又要谋求经济效益,又要维持社会稳定,而这二者根本就是相互冲突的,所以国企根本没法干。不消除经济危机的根源,不免除国企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不给予国企和外企私企同等的竞争机会,国企的经营管理水平是提高不上去的,就是提高了一下子以后也会被拽下来。
  第六节 国企个别经营效益低下的根源
  我国国企个别经营效益低下,是由于国企个别经营管理水平低下,具体的表现就是第四节所述的后六点。那么国企个别经营管理水平低下的原因或说根源是什么?这个原因或说根源就是三个字:没人管。
  国企诸侯割据,内耗严重,规模效益低下,这是由于诸侯之上没人管;技术水平较低,产品竞争力不足,这是由于企业领导者不管,企业领导者不管又是由于上级不管;国有资产流失,是由于上级不管,而群众也不管或者是管不了。其他也都是如此。正是因为没人管,那么也就没有人需要对经济效益负责,整体经济效益也就与个人所得无关,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者认真管理、企业员工认真工作成了全凭自觉的事情,那么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没人管的问题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我国国企的所有者事实上是国家,是个虚拟人,它是没有处置能力的,是行使不了所有者权力的。国企、国资办、国务院这些都是属于经营者范畴的,这个经营者整体事实上是不受管束的。政府在其他方面都要向老百姓负责,搞不好老百姓就要骂,惟独在国企经营效益方面不须向老百姓负责。国企亏损照发工资,老百姓不骂,因为钱跑他口袋里去了;国企亏损导致工人下岗,老百姓才开始骂,那骂的不是亏损而是下岗;国有资产流失,老百姓也骂,那骂的不是国有资产流失而是骂流失没流到自己口袋里。所以我国老百姓对国企经营效益也是不管的。国家这个大资本家无奈的看着经营者和工人一起折腾公司财产却说不出话、不能制止,这就是我国国企个别经营效益低下的根源。
  第七节 国企产权改革的两种方向
  作为虚拟人的国家无法胜任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监管职能,因此必须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改变国企没人管的现状。
  国有制是一种公无制,因此,国有制的改革或说国企产权改革是有两个方向的,一是公有化改革,二是私有化改革。
  国有制不行并不等于必须私有化,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私有化不是国企改革的必然选择,要不要私有化不但要与国有制比,还要与公有化比。下面我们就来比一比公有化与私有化。
  在维护经济运行化解经济危机方面,只有公有化才能消除国有制带来的经济危机机制,而私有化不但不能消除经济危机机制,反而会因为造成社会心理的重大震荡而引爆那颗酝酿了20年的危机炸弹。
  在发挥规模效益方面,只有公有化才能消除国企诸侯割据的状况,才能实现规模经营,而私有化不但不能消除国企诸侯割据的状况,反而会造成国企的进一步分拆,在我国加入世贸,跨国公司就要大举登陆的今天,此举无异于自寻死路。
  在国企解困和化解金融危机方面,公有化自然而然的就化解了金融危机和国企困境,在公有制下金融危机和国企困境根本就不存在;而私有化是一种杀鸡取蛋的方式,付出巨大,而化解危机方面的收效却甚微。
  在合法合理性方面,国有资产本来就属于全国人民所有,现在用公有化进一步明确是合法的是理所当然的,而私有化要强行将公有财产转化为少部分人所有的私有财产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它必然是违法的,它所使用的手段只能是巧取豪夺,它所谓的理论只能是歪理邪说。就象那个科斯定理的运用一样,钱在谁手里对经济运行都是一样的,那么你的钱给我你干吗?既然你这么蠢都不干,那全国老百姓的钱拿给少部分人全国老百姓怎么会干?所以我们现在的某些专家学者实在是邪的厉害,李宏志的法[和][和]已经够歪邪了,但实在还比不上我们的专家歪邪。
  在公平性方面,国企资产是工人农民共同积累起来的,是全社会的劳动成果,所以国有资产的所属必须平均分配给全国每一个人。只有公有化才是公平的,而私有化是一种对被歧视人民的犯罪。别忘了,我们的江山主要是农民兄弟流血流汗打下来的。更别忘了,我们现在的国企资产里头还有一大块是从农民那里剪来的。
  在操作性方面,公有化主要进行公司合并,也就是说主要靠走帐、并帐、销帐完成,在权属分配上平均化一刀切,操作还是比较简单快捷的;而私有化在帐务处理的同时还要进行公司分拆、出售、转让,事务是极为繁杂的,在权属分配上算来算去是算不清楚的。
  在政府利益方面,公有化能化解经济危机,公有化的民有企业向全民发放的红利能解决人民生活问题,公有化企业的税收也是有保障的,这是多方面效益;而私有化只能加剧经济危机风险,私有化企业的赢利增长与老百姓没有什么关系,老百姓的生活问题还要靠政府解决,指望靠私有化起家的歪门邪道的家伙向政府交税更是异想天开,所以展现在政府面前的私有化能促进就业、能增加税收等等蓝图美景纯属痴人说梦。
  在反腐败方面,公有化能消除经营者靠私有化发家的念头,在眼前和今后都能遏制腐败的蔓延;而私有化的倾向则极大的诱导腐败(先腐败积攒本钱,同时造成企业亏损,企业越亏损政府越想私有化,私有化的出价就越低,然后再拿腐败的钱低价买入国企,空手套白狼甚至还有赚),这对于国企整体经营的影响是极坏的,会造成决堤一般的后果。
  在社会政治方面,公有化能迅速恢复社会信心,化解人民不满;而私有化会对社会信心造成沉重打击,对于人们存在的不满情绪无异于火上浇油。
  在企业效益方面,公有化、私有化与经营效益都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我国公有化产生的民有企业就是类同于西方的跨国公司,只不过我国民有企业没跨国而已,只不过西方跨国公司有几百万股东而我国民有企业有10亿股东而已。跨国不跨国是没有区别的,几百万股东与几亿股东也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很多股东的大规模企业,人家怎么管理我们就能怎么管理,如果就是相信外来和尚会念经的话还可以把跨国公司的经营者挖过来嘛!在私有化的鼓吹中还有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为公家干是没有积极性的,所以必须实行私有化,让企业经营者为自己干。我为你干我是没有积极性的,所以为了鼓励我的积极性,你就会把你的企业送给我,是这样吗?这种白痴言论都有,简直是不知所云。这种白痴言论尽管很可笑,但却说明了一个事实:我国当前国企经营不好是惯出来的毛病,现有国企经营者不好好干,没把他撸掉就已经不错了,居然还敢以不好好干来要挟我们把国企送给他,看来这毛病惯的真是不轻,都惯的经营者不知自己姓什么了,都惯的上天了!
  总之,与公有化相比,当前事实上在进行着的国企私有化是一无是处的,国企私有化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而只会给我们制造问题,因此国企私有化的浪潮是必须制止的。
  更正一点,国企私有化还是解决了一个问题的,它为腐败分子解决了致富无门的问题,为腐败分子解决了低风险或无风险腐败的问题,它为腐败分子打开了致富之门,让腐败分子可以以改革的名义合法的腐败。
  第八节 关于“要么要么”
  在私有化的鼓吹中,有一个说法:要么消灭企业亏损,要么消灭亏损企业。这个说法乍听上去好象有道理,但我在本书前面部分也照葫芦画瓢来了两个要么要么,“要么消灭孩子的生病,要么消灭生病的孩子”、“要么消灭党的腐败,要么消灭腐败的党”,立刻听起来就不对劲了。
  对于重要的东西是不能要么要么的。国企(民有企业)对于我们很重要,它是我国经济的底层基础,没有它我们的经济结构就不稳,没有它我们未来就少了一份保障,所以不能要么要么。党对我们也非常重要,共产党垮了,国家就要乱套了,老百姓就要倒大霉了,所以也不能要么要么。孩子对我们更重要,那是我们生命的延续,所以更不能要么要么。
  只有对于那些不重要的东西才能要么要么。比如腐败的党员,净给党抹黑,对党和人民一点用处也没有,于是就可以来个“要么消灭党员的腐败,要么消灭腐败的党员”。再比如我们的某些专家,正经本事没有,不负责任、不讲廉耻的大放厥词倒挺有一套,他们就是不重要的,没用的,因此也要来个“要么消灭专家的愚昧无耻,要么消灭愚昧无耻的专家”。
  在国企私有化方面,某些专家的言论是很不象话的,请看国务院某部某专家在自己文章里的呼吁:“国有中小型企业不能再等了,你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们现在要考虑的是主动改革,加快改革,探索改革,而不是等待政策、希望中央出台一个现成的东西好去照办。”看看这还象一个专家说的话吗?不等待中央政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国有资产想怎么分就怎么分,而且还要快分,这还叫改革吗?同样还是这位老兄,在提到工人的时候就换了一副嘴脸:“工人观念的转变至关重要。我们要让每一个员工明白:在未来30年中国只有5%-10%的人可以过上相对比较富裕的生活,95%-90%的人终其一生就是劳劳碌碌。”他娘的,搂走工人应有的国有资产不说,还要让工人明白他们就该劳劳碌碌!我也算是工人,我就是不明白!
  在国有资产与集体资产的界定方面,也有一个让人大开眼界的“新鲜事物”要与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现在国有资产与集体资产的界定方面有个原则“谁投入谁占有,谁积累谁占有”,这个原则具体用起来就是这样:一个国有企业,国家投入了资本,算国家投入;后来该国有企业又向银行借款,借的款居然算集体投入;利润里头国家资本分一块之外,借款挣的钱算集体积累,归企业领导和员工所有。这样就硬生生的从国有资产里头扒出一块资产来私有化,还美其名曰“纠正企业集体的权益被国家侵害的事实”。天底下还头一回听说一个企业借款挣的钱要归员工所有的,还从没听说过企业里头的员工要作为一个企业集体来在工资之外另行享有经营利润的,还从没听说企业股东不让员工享有利润就是侵害员工权益的,我国的专家真是有“创意”。我国所有的国企和国企扶办派人管理的集体企业都是国有资产,都是属于包括国企和集体企业员工在内的全国人民所有的,具体企业的具体员工对本企业的所有权只占10亿分之一,这才是事实。现在某些人用生搬硬造狗屁不通的歪理邪说强行胡乱界定员工股权,造成对其他股东权益的极大损害,这才是事实。“谁投入谁占有,谁积累谁占有”是个狗屁不通的东西,根本上不了台面。只有所有才能占有,谁所有谁占有,这是基本常识。现在放着这个谁所有谁占有的基本常识不用,置全国人民所有全国人民占有的事实于不顾,胡乱杜撰一个狗屁理论出来做依据搞私有化,无理就能变成有理了?蒙着一块遮羞布,丑的就能变成俊的了?国有制是错误的,不等于就可以胡乱搞私有化!指鹿为马,不等于鹿就真的变成了马!
  某些专家的愚昧是很难消除的,因为那不是真的愚昧,而是良心坏了,是故作愚昧给老百姓吃药。所以我们也就只有尽快消除愚昧的专家了,发现一个我们就要骂死一个,只有这样才能让专家们对老百姓有几分应有的敬畏,才能让他们对老百姓的利益有几分起码的尊重。
  第九节 丑女先嫁还是靓女先嫁
  国企私有化方面还有一个理论,丑女先嫁还是靓女先嫁,也就是说好国企先卖还是差国企先卖。在争论丑女先嫁还是靓女先嫁的同时就已经给定了一个前提了,那就是女是一定要嫁的,国企是一定要卖的,区别不过是先卖哪个。
  既然提到嫁女,那我就要理论理论,对嫁女的研究正好是我的强项。
  首先,嫁女是有法定年龄的,如果不到法定年龄就往外嫁,那就不是嫁女,而是拐卖幼女。企业的出售也是有年龄条件的,要在业务生命周期的成长期与稳定期过渡时段出售,那才是企业出售的合理年龄。
  其次,嫁女是要择婿的,没有哪家人是把自己的女儿急吼吼的随便找个男人就送出去的。企业出售是要讲求效益的,要公开广泛竞价,要尽量通过股票市场出售。
  第三,嫁女之前是要先治病的,是要先育肥的。只有身体健康的,丰满诱人的才有人要,才有彩礼收;病歪歪瘦巴巴的就算有人要,也没有彩礼收。现在我国的国企看起来病歪歪的,但都是可以治病育肥的,因为他们都有人员臃肿、资产闲置、奢侈浪费的通病,随便捏一捏,业绩都可以大幅增长。所以国企出售要育肥后出售。
  第四,不管丑女靓女,出嫁之前都要打扮一番的,是不能蓬头垢面过门的。企业出售之前也是要打扮一番的,要把债务由股东背起来,要把债务剥离,留下一个干干净净的企业卖出去。否则背着债往外卖,那是得不偿失的,那会损失很大的。
  只有具备了这四条,才能称的上是嫁女,没有这四条,那么所谓的嫁女不过是卖女而已。
  在万恶的旧社会,是有穷人卖女的,在女儿头上插根草,在大街上随便找个人就卖了。这种卖女行为有两个动机,一是穷人为自己着想,卖女儿解决自己活不下去的问题;二是穷人为女儿着想,认为女儿跟着自己会饿死,不如卖了她保不准她还有条活路。
  穷人卖女的两种动机正好就是我国国企出售行为的动机,卖国企化解金融风险应付社会保障,这是政府的动机;宣扬国企无可救药需要尽快放给私人经营,这是私有化鼓吹者灌输给政府的动机。当我们看清楚了这两种动机,我们也就看清楚了当前的国企出售行为就是旧社会穷人卖女;只要我们想想穷人卖女能卖出个什么价,我们也就知道国企出售会卖出个什么价。
  卖女是穷途末路的人才干的事,这不是我们应该干的。我们当前有困难,但远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我们当前的困难不过是暂时性的困难,离穷途末路还远的很。国企也是可以经营的好的,国企可以象西方的跨国公司、股份公司那样经营,只要世界上还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事实存在、还有股份制存在,国企就可救药。所以我国国企大规模出售行为的两种动机都是建立在错误的认识之上,这种行为事实上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事实上对全国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很大损害,因此是必须停止的。
  我们的女儿是很宝贵的,她们未来要象公主那样出嫁,绝不能象现在这样作为童养媳、丫鬟贱卖。
  我国国企的改制、放小都是应该停止的,在当前腐败泛滥、国企整体管理很成问题的时候搞这种需要以健全的国企管理机制为前提的举措,无异于开闸放水,这事实上是引导腐败,是一种一次腐败个够的举措。国企的出售退出应该在对国企进行清理整顿之后,在集中管理、全局统筹、重新配置之后,在健全的管理机制下,对多余的资产进行出售。我们要出售的是多余资产,而不是企业连同市场。
  我国的国企上市也应该停止。表面上国企上市圈了老百姓的钱,好象自以为得计,但其实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国企的业绩是有很大提升空间的,随便捏巴捏巴,业绩都可以提高一倍,我们少圈了一倍的钱。所以国企应该停止上市,大力整顿,提高业绩,等待我国证券市场向全球开放。国有股减持也是如此,国有股减持必须以业绩大幅提升为前提条件,否则事实上等于资产流失。在我国国企的问题上,必须明确,我国国企整体上是不缺钱的,国企整体是资产过多、无效使用,因此国企需要的是资产重组,而不是资本投入。国企的资金投入应以银行贷款为主,因为国企与银行是共同的股东,银行借款才是国企成本最低的资金来源。国企上市表面上融资成本最低,但是对股东而言实际上成本很高,股东原本享有的虚拟价值大量丧失。
  股权多元化也应该停止。国有股一股独大根本就不是问题的本质,对这一股没管好才是问题的本质。我国现在不是股权不够多元化的问题,而是股权过于多元化的问题。看看我国的国企,明明是只有一个全民股东,股权结构原本非常清晰,现在却被我们搞的股权结构横七竖八,国企之间相互持股,装模做样的,这有什么意义?国企持有的股权叫法人股,法人股就不是全民所有了吗?既然都是无差别的全民所有,为什么还要搞的横七竖八,为什么要搞的爷爷孙子好几辈,这种无谓的复杂管理核算起来难道不费劲吗?
  最近正热火的国有股外资并购也应该降温。这一是有国企现在不够肥现在卖不合算的问题,二是有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问题。所以国有股外资并购应该缓行,应该在国有企业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之后,在提高了经营业绩之后,在全局战略决策的前提下进行。否则的话,这一个国企通过外资并购赚了一点,其他的几十个国企却因外资抢占市场受损,这是得不偿失。
  第十节 民有企业的设立
  我国的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的,是全国人民委托政府管理经营的。现在政府经营的不好,从来没有给全民股东分红过一分钱,具体情况也不向股东汇报。全民股东对政府经营者长期缺乏管束的结果,是政府经营者已经忘了谁才是股东,已经忘了国有资产是全民所有资产。以至于现在某些专家竟然叫嚣:政府有权利把国有资产想给谁就给谁,因为全国人民授权政府全权管理处置国有资产。这实在是太放肆了!我们全国人民能授权也就能收回授权,你经营者敢给我们胡干我们股东就要换将!
  综合各方面考虑,国有企业改组为民有企业是必须的。首先,国有企业这个名号名不正言不顺。资产是全民所有的,委托政府管理而已,正确的称呼应该是民有国管企业,而长期以来却叫成国有企业,这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这就象我办个企业叫朱氏企业,虽然经理人姓王,但企业名字却不能改成王氏企业一样。其次,国有制导致经济运行不顺,正常经营管理无法进行。在国有制下要严格管理就产生经济危机机制,要避免经济危机就要求国企必须亏损发工资,这就是悖论。在正常的企业经营下存在利润分配用于消费的机制,这对于宏观经济运行是至关重要的,而我们的国有制没有这个利润分配用于消费的机制,没有这个机制又是不行的,结果最后不得不以企业亏损来代行利润分配职能,这是一种扭曲。这种扭曲造成我国政府的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水平都无法评价,必须矫正。只有矫正才能比较出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管理水平,才能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提高。第三,存在所谓政府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问题,也就是一个公平竞争的问题。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必须解决这个问题,世贸规则也要求我们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国有制改组为民有制,可以还国企一个公平。整个社会的经济问题是应该由政府承担的,是应该在政府公平管理下由民有企业、私有企业、外资企业共同承担的,而不应该由民有企业以国有的名义独自承担,这不公平。我国现在企业经营领域的不公平是对国有企业的不公平,而不是对私有、外资企业的不公平,这一点是必须明确的。
  民有企业的设立方面有几点必须说明,一、民有企业是全民所有,也就是工农兵公务员都有,人均一份。原则上应该追溯到建国后的那一代人,但这个很复杂,最好的办法还是以现有一定年龄段之上的人平均分配,现在的幼儿和以后新出生人口没有占有权,而只能通过遗产方式获得。二、民有企业的资产原则上包括全部国有资产,包括现有国企资产、矿山、资源、地皮、耕地、政府资产等,这些资产应该逐步移交,最终全部移交。三、民有企业设立不等于国企不能存在,在民有企业占有国家财产的同时,政府可以使用财政税收收购或建立国有企业,行使自身的政府职能。四、民有企业原则上应该民管,但在过渡时期政府应该代管,逐步退出。在代管期间也必须公布业绩,适当分红。五、民有企业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和外企、私企完全同等地位,公平竞争;社会职能那是政府的事情。六、民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民有集团股份公司(控股公司)集中统一管理现有国企、国企控股公司、参资公司资产和其他全民所有资产,在集团股份公司之下根据业务类型和管理需要设立行业性和地域性子公司,现有国资办、投资管理公司、行业管理机构等并入行业性或地域性子公司,政府机构和民有企业应完全脱钩。七、全民占有民有集团股份公司(控股公司)股份,也就是说先通过民有集团股份公司将所有民有资产拢起来,然后再分给全国人民。只有这个方式才能实现民有资产公平分配,否则的话国家投到深圳的就算深圳的了、建国后全国投入三线建设的资产就算当地的了,这就毫无公平可言。八、民有企业股权尽管明确到个人,但是为避免某些人吃光用光,在短时间内原则上是不允许动用变卖的。每人拥有的民有企业的股权要留做人们遭遇重大疾病灾祸以及养老的老本,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允许变卖。民有企业的分红用于保障平常情况下的生存所需。对于当前失业下岗的贫困人群可以以民有企业股权做抵押开展一定额度的消费信贷,但这种消费信贷必须通过借贷者后续劳动收入偿还。九、伴随民有企业的经营水平和业绩提高以及我国人民的日渐富裕,民有企业股权最终要实现全流通,民有企业的发展目标是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国公司,是业绩优良股东遍布全球的上市公司。
  民有企业与政府完全脱钩,但民有企业仍是受党领导的,民有企业是党指挥下的另一杆枪。民有企业的各级领导者要发展为党员,但必须避免当前国企存在的党政两套班子模式。在民有企业党组织方面可以参考工农红军党组织方面的精简高效模式,既是党员又是指战员,而没有专职党员的存在。
  在民有企业设立之后,以个人所有的民有企业股权为抵押开展消费信贷,这就为在民有企业实行严厉的绩效考核创造了条件。民有企业资产的增值是全国人民的基本保障所在,决不能允许民有企业的员工不劳、少劳而获,民有企业员工的工资奖金办公费用要与经营业绩严格挂钩,民有企业的经营业绩必须保底,达不到保底业绩的要倒扣工资直至以员工占有的民有企业股权扣抵。经营业绩保底,这也就是一个资产收益率管理原则。确定了这个原则,现有国有企业的合并重组整顿就有了相对充裕的时间。
  现有国有企业的合并重组整顿首先是要停止一切国企间诉讼行为,然后是对帐、并帐销帐合并企业,要实行自下而上的企业合并,尽快实现规模管理规模经营,这就是民有企业设立后的第一步------三湾改编。工农红军历史上的三湾改编确立了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全局统一管理的原则,现有国企的三湾改编确立了民有集团控股公司指挥各地民有企业的原则和全局统一管理的原则。现有各地各级国企很多都是独立法人,但这并不影响合并调拨。股东可以设立独立法人,也就自然可以撤消独立法人,这只是一个法律手续问题。
  现在我国的国企数目象河里的小虾米一样多,规模也是和小虾米一样大,如何把这么多的小虾米迅速合理的合并起来确实是一件难事。在这方面只能采取自下而上的合并原则,也就是先把每个区域同行业的企业合并起来,然后在此基础上在不同区域间甚至全国范围内合并。国有企业二十年的内战也是有收获的,锻炼了队伍,发现了人才。国企的合并就要以这些人才为中心进行初步合并,也就是说每个区域同行业的企业要合并到该区域该行业经营管理最好的企业之下。然后该合并后企业再合并到全国该行业经营管理最好的企业之下。
  国企二十年的诸侯割据相互竞争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个积极意义就象根据地里的红军战士相互之间练习格斗刺杀一样,这是演习,是操练,是在没有敌人的时候关起门自己练。现在敌人已经来啦,我国已经是多种所有制并存,跨国公司也要大举登陆,现在是国企正而八经上战场的时候了。在战场上是不能继续操练的,在两军对阵的时候我们的士兵相互之间还操练个不停的话,那就是找死了。
  当代中国不平等的根源:隐形世袭
    当代中国社会不平等现象的严重性已有目共睹。笔者对其根源的探究由来已久,得出的结论却让人震惊:社会的不平等主要是“隐形世袭”所造成。但笔者迟迟没有将这个结论付之笔端,怕自己的观察和思考过于片面——世袭是等级社会的产物,怎么会出现在社会主义中国呢?但是,近日官方媒体的报道却有力地印证了这个结论。
    据2004年7月3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报告《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指出,从1949年到2001年,父亲的干部身份都是影响子女获得干部地位的最主要因素。父亲具有权力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在控制了父亲受教育程度这个自变量的情况下,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
    在传统的专[和]制和等级社会,帝位、王位、爵位等世代相传具有合法性,称作世袭制。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既然国家根本大法规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世袭在当今中国就没有合法性。但因制度性缺陷的存在,“世袭暗流”仍然涌动。目前存在着的权力(或利益)的获得途径与世袭制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能冠冕堂皇地拿到桌面上来,便以“潜规则”方式存在着,大家心照不宣而已,笔者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隐形世袭”。
    不能名正言顺,便“曲线救国”。不能直接把官位传给后辈,并不防碍父辈对后辈的“培养”和“扶持”。目前,一些在实权部门担任要职的,一般将子女安排在其权力所管辖的系统内。在宣传部的,子女则在或下属宣传部,或广电局,或报社,或电视台,或电台;在政法委的,子女则在或下级政法委,或法院,或检察院,或公安局;在政府部门的,子女则在或下级政府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在组织部的,子女选择的范围则可能更宽……也有一些城府深的人怕留下把柄,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没有将子女直接安排在本系统内,而是与在其他权力部门任职的人进行交换,将他人子女安排在本系统内,从而得以将自己的子女插在其他权力系统内。
    当然,这种权力上的荫庇,不仅仅发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报告《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上指出的父母与子女之间,还发生在兄弟之间、姐妹之间、兄妹之间、姐弟之间、同学之间以及其他亲友之间。因此,因裙带关系获得权力的人数的比例,要远远高于报告上披露的比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只要哪个先获得权力,便充分利用手中权力及影响力荫庇亲近之人,以帮助他们获得权力。即使因为各种原因没能进人[和]权力圈的子弟,一般也会进入垄断或高收入行业,如电力、石油、电信等,从而得以衣食无忧。
    这种“隐形世袭”现象在有些地方尤其显得触目惊心。据《新华每日电讯》2003年11月8日报道,湖北省涉田县广播电视局从1995年到2001年,全局人员由50余人猛增到24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本单位领导、部门领导和上级领导的亲属。如局长吴某的儿子,原副局长任某的妻子、女儿、儿媳,原副局长宋某的女儿,有线电视台台长王某的妻子,保卫科长马某的妻子。这些人只有初高中文化,有的只有小学文化。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的涵义具体体现在机会对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包括起点平等和规则平等。“隐形世袭”是对这两个平等原则的严重背离。
  中国人扭曲的民族性格是如何形成的
  有一篇很有名的帖子,讲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情形:中国人对外族人好象宽容、友善;但对本国人却残忍、凶残(以文[和]革和抚养日本遗孤为例),评价中国人是“自虐型、对同胞冷漠的、厌恶的、凶残的”民族、、、、、
那么中国人为什么具有如此奇怪的性格特征?
秦朝对六国的野蛮侵略和统治与中国人民族性格的最终形成有极大的关系,历史上,秦人作为与中原民族相比落后的民族,通过野蛮的战争,一举吞并了六国。不要说在战争中秦人灭绝人性的残暴行为(如白起将40万赵兵活埋的惨绝人寰的事实),就是在万里长城的修建、和统治者对原中原文明的肆意践踏(焚书坑儒),其残暴程度在世界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在秦朝后,原儒文化中宽容、博爱的人文精神在相当程度上被严重摧残,虽然在秦以后,历朝统治者发现儒家文化中仁慈和博爱的人文气质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使统治阶层的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所以,统治阶层推动儒文化渐渐复苏。但经秦皇朝统治者对百家文人的大规模屠杀,和典籍的基本焚毁,秦以前的中原儒文化基础实际已经不复存在,具有堪与现代文明媲美的自[和]由、容忍和博爱的人文基础与人文环境几乎已完全消失,那么秦以后的儒家文化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文化?
我认为,秦以后的再造的儒文化,是与儒文化表面相似的“伪儒文化”,为什么称其“伪儒文化”,有以下原因:秦朝以后再造的“儒文化”与其前身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再造的“儒文化”不再是社会思想的自[和]由发展自然产生的人文思想。而是由统治阶层主导的、为统治阶层服务的思想工具:一方面它片面地宣扬儒文化中原有的宽容和博爱的思想,但出于特定的目的,再造儒文化中明显地删掉了早先儒家和百家思想中博爱和宽容一个隐约存在的另外一个定义:平等!严格地说来,“再造儒文化”已经不具有类似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判断是具有文化本质的前提——自[和]由思想的产物!所以,严格地讲,“再造儒文化”以其说是一种文化,还不如说它是一种工具——压制人本性和自[和]由、严重摧残人性的工具!
我们来仔细看看“再造的儒文化”或说“伪儒文化”对中国人到底做了些什么!
首先,再造的伪儒文化极力宣扬“忠、孝、礼、仪、廉”,而且强调“忠”字为先,对谁忠心,当然指皇帝!而且为了加强“教育效果”,强行把它与人的感情本能和理性常识如孝道和人的廉耻心捆绑在一起!这种系统性的、巧妙的捆绑使伪儒文化的思想体系成为一种可以相互伪证的、对统治阶层非常有用的伦理工具,牢牢地控制住了中国人的思想!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伪儒文化是一种隐蔽的精神枷锁;而科举制度是一把链条使枷锁更牢固地套在了中国人的头上!
我们再来扫视一下这“伪儒文化”是什么玩意:它假仁假义地宣扬明君忠臣的所谓理想模式,但是现实通常又不会达到理想的状态,于是产生了一个根本性的矛盾:君与臣的关系问题:
一、如果“君明臣奸”如何?
毫无疑问,要杀要剐那是皇帝有权做的事,也是应该做的事情!
二、如果“君晕臣忠”又如何?
“伪儒文化”是这样认为的:它认为是忠臣就应该“拼死力谏”;那“力谏”不成,皇帝反而有要杀你该怎么办?它又开口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也就是说,即使皇帝昏庸无道,你也应该哪怕用结束自己性命的方式使皇帝醒悟过来;如果皇帝最终不能醒悟过来,你不仅不能反抗,甚至不能逃走,要伸长了脖子让他砍!所以“伪儒文化”的本质是一种极其虚伪的、残忍的和伪善的东西!是一种不合常理不合逻辑的强盗理论!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让百姓成为顺民的奴化理论!
由于历代统治者的“政治需要”,“伪儒文化”的发展从来没有对秦皇朝的野蛮侵略和残暴统治进行根本的清算,反而对其统治者歌功颂德——强调空渺的国家观念、忽视或故意忽视其统治者对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和历史上罕见的对人[和]权的大规模侵犯和严重践踏!
小结:历史上,秦对六国的侵略和统治是极其野蛮和残暴的,其行为对中华文明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极大地降低了中华文明向现代文明前进的速度!其破坏和负面作用在几千年后的今天都难以完全清除!
“伪儒文化”残余影响使相当一部分中国人在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摧残:压抑的扭曲的道德观念不仅有鲁迅笔下的祥林嫂;还有金庸的《天龙八部》中,只能选择自杀的萧峰、、更多的中国人表现在面对强者时,奴性因子的强烈的发酵以及面对弱者时表现出来的冷酷无情都可以在“伪儒文化”中找到对应的的“理论依据”!
在秦以后列朝中,随着元、清等外族对汉民族一次次地侵略、屠杀和思想禁锢的不断加强,相对于外族更文明的汉文明实际上在一步步地后退——在地域上汉族贵族和知识阶层向长江以南迁移和退却,在思想和文化上上更是慢慢地趋向封闭和倒退!汉民族和汉文化的没落是近代史以来中国在人文、法律、科技等方面全面落后于西方的根本,可以说,如果汉文明没有外族的侵略和袭扰,没有秦的野蛮统治、没有蒙古的大规模屠杀、没有满清的文字狱,类似文艺复兴的现代文明启蒙运动应该首先出现在亚洲东部——而非欧洲!
因此,对现代中国文化的批判和对中国人民族劣根性的反思,应该从追究秦的罪行开始;从彻底地批判“伪儒文化”开始!从追究秦以来列朝统治者所犯的严重罪行开始!给予整个民族了解其真实的历史开始!
在中国人内心彻底地清算秦(以及后来的元、清)统治者所犯的罪行之前;在彻底地改造或抛弃“伪儒文化”前,中华文明永远都谈不上是现代文明——就如同样落后的俄罗斯文化一样,如果不对历史的罪行进行彻底的清算——真正的现代文明永远都不会到来!
特别说明的是:本人无意挑起民族问题的争论,只在陈述历史事实!不管任何民族,都有了解历史真相的权利!我相信中国人(不管是汉人还是其他民族)的智慧,相信中国人(不管是汉人还是其他民族)都能正面历史、正确地分清历史和今天,煽动民族仇恨与了解历史真相的区别,摆脱自卑而骄傲的矛盾心理;真正独立地运用中国人的智慧和良知思考和处理中国的现实问题,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的文明一定会再次攀上世界文明的最高峰
  下岗运动推动中国社会整体腐败
  自80年代邓小平针对中国存在的弊端,拨乱反正,实行了改革开放。提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重大举措,得到了全国大多数民众的积极响应与支持。中国一度出现了生机勃勃的大好局面,老百姓安居乐业,心情舒畅。顾名思义,改革就是改掉不合理的社会弊端。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这是改革的初衷。但是自从90年代以后,同样还是标榜着“改革”的旗号,却违背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改革的初衷,搞起了什么“重新分配”的下岗运动,开始了对民众的第一次掠夺,俗称“第一桶金”。他们在这种违反经济规律及社会道德准则的非法运动中。第一次尝到了“掠夺”的快感。这种在原有财富基础上的重新分配,促使社会道德沦丧,腐败猖獗。至此他们在这种“快感”中得到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强盗般的感受。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了,由于这种破坏“生产力”基础的非法的下岗运动,只能在原有财富基础上的掠夺才能够满足他们这种强盗般的感受,为此他们更加疯狂的向国家资源伸出了贪婪的魔爪,据说这是“最后一桶金”。而做惯了强盗者,又怎么能够从此罢手,从此农民、民工、城市居民都成了通吃的对象。但是他们又很可怜,他们就像吸毒成瘾的瘾君子,欲罢不能。他们即害怕有一天落入法网,人民会清算他们的罪恶。但是他们就像瘾君子一样,又拒绝不了这个“快感”的诱惑。在这种复杂矛盾的心态下,试图逃避人民对他们的清算,迫不及待的抛出了《河北一号文》。而非法下岗运动的制造者正是为他们提供这种“快感”的毒品制造者。当他们第一次尝试这种快感的时候,就像第一次吸食毒品时的好奇与畏惧。羞羞答答的找了一个在世界历史上从没有过的理由,试探性的提出了“下岗”这个词,并委婉羞涩且信誓旦旦的保证,不会侵害民众的权益,下岗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身份置换”等等,也许是中国民众太善良,也许是中国民众生来具有的“麻木”劣习,中国的民众对此的确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无动于衷。至此他们看到了中国民众的弱点,在强盗第一次得手的“快感”中,肆无忌惮且慷慨激昂的发动了大规模掠夺挪用民众劳动保险金非法的下岗运动。此时他们完全丧失了人性,将那个信誓旦旦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身份置换”等等,统统的抛向了九霄云外。至此他们再不羞羞答答,为了满足他们这种吸食毒品般一次比一次强烈的“快感”,他们就像毒品发作时的穷凶极恶,不顾一切的一次又一次的展开了圈地运动、掠夺民工、强行拆迁、贪污挪用国家资金……。然而,这一切强盗般的掠夺,永远也不会满足这种“快感”带来的欲望。他们真的疯狂了。
  可庆幸的是,我们看到了以胡总书记为首的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的治理腐败环境,但是从目前治理的情况来看,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要想彻底的治理这个整体腐败的社会环境,必须溯本清源,有当年邓小平拨乱反正的勇气,彻底否定这个祸国殃民非法的下岗运动。继续实行改革开放,兑现“下岗”承诺,实行市场经济的失业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够重塑政府的诚信,不但能够重新获得中国民众的信任,同时也会得到国际社会的信任,否则,在世界市场经济环境中,哪个国家还有信心同一个连本国公民劳动保险金都敢于赖掉的国家,进行信用往来呢?
  附:《劳动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凡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如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其全部劳动保险业务,应由接办者继续办理,所有对工人职员应继续支付的各项劳动保险费用,不得中止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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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个沙发先!!
  fang pi
  这一看就是在国企呆过的人,好象比专家还内行,观点很新,完全有中国本土味道,中国现在就是脑子不太清醒,为什么呢?因为专家们手里只有西方的范本,加上只有理论到理论,没有深刻的实践体会,一切只好依样画葫芦,所以经常是想当然,这不就老上外国的当,把中国折腾来折腾去,还是没有折腾个明堂来!银行动不动就打官司,白白给法院送钱,中国根本就没有执法能力,拿那些不动产有什么用,又不能变成现金流,一拍卖,银行准吃亏,因为二手房折价最少3成一上,拍卖了照样损失,是个迷宫,银行转不出去了!
  啊啊!!!啊啊???
  zhge这个帖子可以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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