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入什么科目包括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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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A.城市B.县城C.镇D.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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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产房产税的一幢房产原值1000000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 25%,则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元。A.12000B.9000C.3000D.15002下列各项中,(   )属于基金管理人的合法行为。A.将其固有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B.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C.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D.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3下列关于承诺期限的起算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要约以信件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B.要约以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C.要约以信件作出的,信件中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D.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   )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A.7日B.15日C.30日D.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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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发布日期:来源:纳税服务科浏览次数:&&&&&& 一、根据《》(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分享到:0&&主办单位:阜阳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阜阳市清河西路19号 邮编:236029 联系电话: 皖ICP备号
网站标识码: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软件 联系电话:1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法律知识大全|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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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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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针对于在城镇拥有的公司,还有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根据使用者的用地面积来核算税费,土地使用税是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有缴纳的义务。下面就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最新土地使用税的相关税收内容。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详细大家也了解了最新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和征收对象。同文中可以知道,只要是在城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地税部门的征税对象。由于每个地方的税收政策可能不一样,如果需要了解当地的税收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我们将为你详解解答。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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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包括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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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地方使用土地都离不开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这也是获得土地使用权必不可少的手续和过程,但是获得土地使用权需要一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吗,对于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大家都很熟悉,但是对于资源税,大家就可能很陌生了,不过没关系,小编将带着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和土地使用有关的税的内容。
一、和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吗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那一类税收制度的统称。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税种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征税。既有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也有对资源受益的征收。二、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的关系土地使用税是资源税的一种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那一类税收制度的统称。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税种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征税。既有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也有对资源受益的征收。三、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二)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三)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此外,现行税法还规定:(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大家对于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吗已经有了解了,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在土地管理法和税务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大家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以前,土地管理部门会提醒大家缴纳相关的土地使用税和土地资源税,有的交税的发票以后,才能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进而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大家一定要按照要求缴纳相关的税费,确保能够按时拿到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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