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初创企业的股权分配协议架构

当前位置:读刻精选&
创业公司如何设计合伙人股权结构?
来源:商刻
794人在学习
分享即可+500商豆:
简介:对于创业团队来说,如何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尤其是合伙人的股权结构才最为合适?商刻分享本文,从合伙人的选择、股权的分配、股权的退出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供大家参考借鉴。
  刚成立的创业团队该如何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尤其是创业合伙人的股权结构,一直都是一个最为困扰创业者的问题,里面的坑不仅多,而且深。
  如果你正好被这个问题困扰,那下面就从哪些人适合成为合伙人,如何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与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这 3 方面对合伙人股权分配进行阐述,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 3-5年 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 [长期][强关系] 的 [深度] 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对于技术 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 &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
  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
  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 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 5%股权解决 500 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二、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1、早期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设计主要牵扯到两个本质问题:一个是如何利用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另一个是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取更多资源,包括找到有实力的合伙人和投资人。
  2、股权分配规则尽早落地: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公司里可以看到的价值越来越大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
  3、股权分配机制:一般情况下,参与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投资方,在创业早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时的时候,要保证这样的股权结构设计能够方便后期融资、后期人才引进和激励。
  当有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后,投资方一般会要求创始人团队在投资进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中预留出一部分股份作为期权池,为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以免后期稀释投资人的股份。这部分作为股权池预留的股份一般由创始人代持。
  而在投资进来之前,原始的创业股东在分配股权时,也可以先根据一定阶段内公司的融资计划,先预留出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后续融资,另外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原始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由创始人代持。
  4、合伙人股权代持:一些创业公司在早期进行工商注册时会采取合伙人股权代持的方式,即由部分股东代持其他股东的股份进行工商注册,来减少初创期因核心团队离职而造成的频繁股权变更,等到团队稳定后再给。
  5、股权绑定:创业公司股权真实的价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就是说,股权按照创始团队成员在公司工作的年数,逐步兑现。
  道理很简单,创业公司是大家做出来的,当你到一个时间点停止为公司服务时,不应该继续享受其他合伙人接下来创造的价值。股份绑定期最好是 4 到 5年,任何人都必须在公司做够起码 1年 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然后逐年兑现一定比例的股份。没有&股份绑定&条款,你派股份给任何人都是不靠谱的!
  6、有的合伙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应不应该多给些股份:创业早期很多创始团队成员选择不拿工资或只拿很少工资,而有的合伙人因为个人情况不同需要从公司里拿工资。很多人认为不拿工资的创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为创业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
  问题是,你永远不可能计算出究竟应该给多少股份作为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比较好的一种方式是创始人是给不拿工资的合伙人记工资欠条,等公司的财务比较宽松时,再根据欠条补发工资。
  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有的合伙人为公司提供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专利、知识产权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过溢价的方式给他们开欠条,公司有钱后再补偿。
  三、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创业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总是会遇到核心人员的波动,特别是已经持有公司股权的合伙人退出团队,如何处理合伙人手里的股份,才能免因合伙人股权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综上是商刻总结的,关于创业团队如何设置合伙人股权结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作者/人人都是产品经理,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
随便说点儿什么~
*您输入的内容不符合规范,请重新输入
还没有人评论,来抢个沙发?
更多相关课程
10秒加入商刻开启成长晋升之路!
想卖货?先聚粉,再变现!
企业级电商问题就找新电商销量倍增伙伴!
产品加速!品牌加速!营销加速!
降低成本!提升销量!提升企业竞争力!
以结果为目的,按效果付费
助您决胜新电商创业公司如何设计股权结构?
创业团队在成立初期,面临着多种多样的问题,股权怎么分?合伙人该如何引进?预留多少期权比较合适?什么时候融资比较合适?能否处理好这些问题影响着团队后期发展的好坏。关于创业团队初期的一些列疑惑,欢迎来问。
方君祥,法务VC投资合伙人,优股宝联合创始人。资深股权架构师,负责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设计,曾自主研发动态量化股权架构数据模型。
加入创业公司,老板分配期权,离职时让花钱购买自己手上期权,承诺在公司有融资,被收购,或上市时可变现,可信吗?
方君祥: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你的问题也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首先我们得理解期权的意义,期权是用来激励核心员工努力给公司干事儿的一种手段,一定程度上来说,期权的确有很大的价值,特别是对于核心员工来讲,因为股权是一份非常好的具备潜在爆发力的增值产品,所以说给你期权说明。老板非常器重你。但是也要识别股权激励的骗局。
【重点注意】1、你得明确公司发期权的阶段(一般互联网公司第一次激励是在天使轮后,A轮前左右),或者你可以理成上升时点:通常是指公司处于快速上升发展阶段。
2、你要明确给你的期权池对应的实际上是多少股份(哪怕是0.001%),要清楚整个期权池是有多大,以及对应的股权比例(例如:10%的期权池,5000万股)你拿到5万股的话,也就是说你实际行权之后的持股比例是0.01%。
3、你要明确行权期,就是老板给你的这个期权,你大概多久能拿到(2、3年还是4年)也可以叫期权的成熟机制。
4、最后还要看行权价格(原则是比投资人估值要低)。对于可信不可信的问题,我就没办法做具体的判断,就像买股票一样,指不定能不能涨,不过,可以明确的是,期权在退出事件(全资收购,挂牌或上市)发生时(融资基本上不算),是可以加速成熟的,最后说一句,期权只是一个权利,让你去以比较低的价格购买股权。值得强调的是期权只是一个权利,最后你也可以不行权。
方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创业公司在投资人进来后,团队股份逐渐稀释,如何保证创始团队的决策权?咨询过一位律师朋友说,授权制度不是个可靠的制度,因为授权随时可以撤销。您有什么看法?谢谢。
方君祥:薛总,你好!你的问题也非常好,是极具代表性的问题。关于如何保障创始团队的控制权?这个问题一直是所有创始人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时至今日,大家能够看到太多的悲剧和成功控制公司的案例:什么万科、汽车之家,阿里巴巴、京东等等。我们首先不去设想太多关于他们对于公司控制权是如何把握和丢失的。
简单来理解,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目标国内上市的公司】,在整个控制权方面,主要有两个层面: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最大,董事会是由股东会推选出来的(奇数董事名额),股东会上的决策是靠持股比例投票,而董事会上则是按照一人一票制。这里面的一些关于投票权的细则(股权生命线)我就不讲了,一般情况来讲,首先要控制的是股东会,随着融资的一轮轮稀释,创始团队的是持股比例会越来越少。让我们在股东会层面上失去了绝对控制权的时候,就要要求在董事会上做一些文章,具体操作可类似于马云的合伙人制(享有在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的提名权),然后通过协议控制这过半数的董事,从而达到控制整个公司。目前来讲,在国内比较常见的做法就是投票权委托和一致行动人两种方式来控制股东会和董事会,你的律师朋友所说的“撤销”是指解除协议,这种风险肯定是有的,毕竟是合同,都存在被单方违约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一般做法是通过比较高的违约责任(例如: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承担500万的违约责任)来制约协议的解除;
另外一种是【目标国外上市】,关于控制权方面,比较多的做法是AB股(也叫双层股权结构),国内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方式,举个简单的例子:京东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刘强东持有的管理层股,投票权1股对应是20票,而普通股投票权1股对应是1票。所以经过这么多轮融资直到上市,至今刘强东还持有70%-80%的投票权,牢牢控制着整个京东集团。这里面的问题比较多,也比较复杂,没办法几句话几个字就和你讲明白,真的很抱歉!
当一家初创公司要引入投资时,如何评估和分配股权?如何达到有股权但是不干涉实际运营的目的?
方君祥:你好!对于传统行业来讲,你开书店要引入投资的话,我建议是书店本身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之后再找投资,融资一定是公司处于上升发展期,这样公司在融资时处于有利地位。
对于“如何评估公司的估值和给投资人多少股权?”公司估值是个难题,特别是早期没有数据的情况下,基本上类似于拍卖会叫价。就看你自己认不认可了。给投资人多少股权的话,一般建议天使轮在10%-20%之间,传统行业稍微可以多一点,但是要控制在30%以内。
对于“如何达到有股权但是不干涉实际运营的目的?”实施同股不同权的做法,基本上采用一致行动人和投票权委托来实现,剥离股权的投票权,这是国内的通常做法。国外用得比较多的就是AB股,这么做只能国外上市了。
以上回答希望能简单的解决你的问题!
您好,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类型有哪些?每种的特点是什么?
方君祥:一般来说,按照我们常见的股权架构分配来讲,基本上分为一元股权架构和二元股权架构,前者是同股同权的做法,后者是同股不同权的做法。围绕着控制权来分,基本上就是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不控股(但是有一票否决权),至于特点嘛!显而易见,其实更倾向于解决你的实际问题,如果你有实际问题可以直接通过上面前辈的连接找到我。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私下签订代持协议是否存在法律效益。另外给联合创始人干股的话是否还需要开工资呢?多少比较好?
方君祥: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关于代持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问题,现在可以给出明确答案,具有法律效益。法院判决时支持并认可。联合创始人是创始团队股东;
2、不出资的话,没办法体现承担风险的意识,建议还是要出资。可以从工资中去抵扣;
3、创始团队建议早期还是发一些工资,这些钱毕竟都是自己掏出来的,但是能够保障基本生活水准即可。
老师你好!建立持股平台后,再开始新一轮股权激励的时候,这些期权是放到持股平台上吗?主体公司的股权激励在持股平台上实施,可操作吗?
方君祥:第一个问题:是否可以放到持股平台上?答案是可以。包括原来的可能还有代持一部分早期员工的期权都可以放进来,然后你来个主体公司的股权激励在持股平台实施,是否可以操作?这个问题我就没太明白了,你的主体公司和前面这个什么关系?是集团公司雨子公司的关系还是母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前者不行,后者可以。
想问问股权设计中,具体成熟机制与退出机制如何设置相对比较合理?
方君祥: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关于成熟机制:成熟条款根据不同的情况通常会有不同的安排,一般会体现在成熟期限、频率、幅度、回购主体以及回购价格五个方面:&
(i)期限。回购期限有签署本协议后二年、三年或四年的变化;&
(ii)频率。频率一般有每年成熟一次、每月成熟一次等方式;&
(iii)幅度。幅度方面有的是在规定的期间内平均成熟,比如“创始人的股权分四年成熟,每年成熟25%”或者“创始人的股权分四年成熟”,有的则是在规定的期间内有变化的成熟,比如“创始人的股权分四年成熟,前两年每年成熟25%,后两年每月成熟剩余的二十四分之一”;&
(iv)回购条件。在回购的条件方面,根据不同的情况,也有创始人主动从公司离职、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因故意、重大过失被解职或创始人违反协议的内容见等触发条件;&
(v)回购主体。在回购主体方面,也有投资人为回购主体、创始人为回购主体、及创始人和投资人同为回购主体的设置。&
(vi)回购价格。创始人股东获得股权的主要对价为服务承诺。如果创始人股东未满服务期,投资人或创始人股东应有权以名义对价回购未成熟的股票,除非在回购时法律对最低回购价格有另行强制性规定。
退出机制:一般分为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两种;过错退出,零对价(1块钱)回购其所有股权;无过错退出还得分为:成熟股权和未成熟股权(和前面成熟机制相关联起来),成熟股权要溢价退出,未成熟股权则按照取得时的价格退还。简单来讲就是这样,具体细节还需商讨。
想问下方律师,怎样才能成为企业里优秀的VC法务?
方君祥:1、找一个项目多的机构,同时有一个牛逼的师傅。
2、了解VC投资的商业规则,因为风险投资是从国外进来的,国内很多观念不太适应
3、专业知识要过硬,多多研究各级人民法院关于VC投资方面的司法判决。
4、熟悉国外的投资规则和中国法律不太一致的地方,要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因为这一行在国内来讲都还是比较前沿。
以上这几点只是泛泛而谈,具体还是需要根据你自身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背景综合来考虑,欢迎后面继续交流!
你好,我是一家新型食品公司的创立人,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时候适合融资?目前产品已经在销售,公司发展策略和方向已经明确。
方君祥:事实上融资在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如果你公司的发展策略和方向已经明确,产品也在销售,数据也慢慢出来了,当你能通过实际的产品销售数据看得出公司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候投资人的进入可能性会大很多,还是前面回答的那个问题,融资一定是公司处于上升期才能拿到融资,特别是像你这样的早期项目。而且还很重,投资需要评估核心竞争力和失败的各方面的风险!关键是看人,和团队,其次才是产品,所以说,公司的股权架构是第一步。
方老师,我们是做互联网直播的团队,有一个从迅雷出来的运营合伙人要加入我们,现在我不确定他和我们团队合不合得来以及后期的贡献如何?如果他进来一段时间发现不合适怎么办?还有他的股权给多少比较合适?谢谢回答!
方君祥:你好,你这个问题很具有代表性。
首先,你们现在是什么阶段(种子期、天使轮、还是A轮)?【根据阶段判断此时进入的运营合伙人承担风险的系数】
其次,进入之前,最好是有一个磨合期(比如:三个月或者六个月)、这时双方签署一个一页纸的合伙意向书,约定给运营合伙人的股权的相关限制性条件(出多少钱、股权比例、成熟机制、投票权、工商登记、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一定要设计好!
然后,磨合期过后,双方彼此认同的话,按照之前一页纸合伙意向书的相关约定进入到代持期(成熟机制),此时的股权由创始人先代持着,告知其他股东并签署合伙协议和代持协议。
最后,等到成熟期完成,做工商变更登记! 基本上按照以上操作流程就可以妥善合理的处理好你的这个问题。
我想开个洗衣店,几个人出资,一个人营运。收益该怎么分配?
方君祥:很简单,你先把整个收益分成资金收益和运营管理收益两部分:假设:资金:80%、运营:20%(具体比例你们自己协商确认),然后资金部分就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建议】启动资金在0-20万,管理股至少25%;在10万-30万之间,管理股20%;在30万-50万之间,管理股15%;在50万-100万之间,管理股10%;在100万-500万之间,管理股5%;500万以上,管理人员只能拿期权
你好老师,我们五个人组建公司,大家的能力资源差不多,建议股权平均化,可是又担心平均化后带来潜在的风险,就准备把分红权和表决权分开,请问怎么分合适?
方君祥:你好!你的问题不是很复杂,首先呢,我讲一下初创期股权分配的两大核心要点:个人承担的风险(全职还是兼职,投入多少资金?)、持续为公司带来贡献(全职为公司贡献自己的力量)。基本观点:将项目的利益和每一个项目的参与者(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充分关联起来。现在整个社会,特别是大多互联网初创公司都是人力资本驱动的项目,核心是人,而不是钱。
即使有钱发工资,也要给足团队对于项目的期望值!利于团队持续发力,将公司规模做大。
甚至给予高层管理一定的话语权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最后讲一下分股权的基本原理: 1/保障创始人CEO的控制权(占20-30%)
2/保障合伙人的话语权(10%以上)。 3/保障核心员工的分利权(期权池10-20%)。
4/保障投资人的优先权(种子5-10%/天使15-20%(不超过30%)/A轮以后出让比例视项目发展情况定、项目发展过快,建议小步快跑融资方式)。
基于以上描述给出以下几点建议:1、分红权和表决权可以分开,可以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或者投票权委托协议来分开,前者较后者控制力稍微薄弱一些。2、你个人的持股比例建议在40%左右。3、大家分好之后,同比例稀释一个期权池预留着,给未来的核心员工!由于里面的细节操作比较复杂,几句话也说不清楚,所以。确实想理清楚这个事情,可以来前辈找我!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13.初创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何设置才合理?
13.初创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何设置才合理?
【案例简介】  小王在婴幼儿产品行业工作多年,十分熟悉这个行业的门道。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做一个婴幼儿产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王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  小王志向远大,对自己这次创业信心十足。但他现在苦恼的是,公司的股权结构该怎么设置?【律师解析】  1)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  如果创业团队的5个人同时拿股份,股权结构平均化,在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平均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兼职人员由于精力有限,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会影响创业团队的效率,而且实操中兼职创业的成功率不高;只出资金,不参与经营的,实则为隐形持股人,在实际操作中弊端太多。而且如果要做境内上市,一个创业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一般要经过天使轮&A轮&B轮&C轮,3--4轮的融资,第一轮可能要稀释10%^20%的股权,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的股份的同时,所有股东同比例稀释股权,基本上到上市时所剩股份就没多少了。而投资人一般都希望初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因此建议,初创团队持股人不超过3人,小王本人为初创团队的大股东,占股60%^70%,负责决策,2个全职朋友占股30%^40%,有话语权,辅助小王工作,并能随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建议兼职人员和隐形持股人加入到初创团队中来。如果确需这二位加入,可以在今后以定向增发的形式吸引进来。  2)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  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和知识产权等,实物和知识产权出资需要进行评估,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换句话说,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资金、工作能力、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  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股权只发给不可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股份多占一些,而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多占一些。  对于开始不在公司工作、资源型的创始人,因其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一些客户关系,这对初创企业特别重要,但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其重要性会降低,如果他持有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公司发展的一个障碍,故可根据对其贡献的评估,给予不超过5%的股权。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在利益分配上,根据其提供的资源给予适当的补助。  3)设立防冲突机制  有限责任公司在存续、发展了一段阶段后,股东之间由于经营理念的分歧或出于谋取己方利益的最大化,较常出现争夺控制权、人合性破裂的情况,因此设立防冲突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故建议创始团队签订一个共同发起公司的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比如在协议中须明确,股东必须要退出时,以什么价格、什么方式收回其股份。如该股东在公司工作一年之内离开,要明确应收回多少股份;工作一年之后或者两年后要收回多少股份。一般约定三到五年。  4)要适时发放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把双刃剑,获得股票期权后,如果价值在不停地增长,  对员工的激励非常强;但是如果获得股票期权后,发现期权价值没增长,甚至是下跌,则没有任何意义。  一般互联网类公司自成立伊始就会留有股票期权池,但其他类型公司可能会晚些,具体时间点要根据业务发展来定。  一般来讲,在业务已经可以看到比较明确的成长性的时候,设立股票期权将会是个较好的时间点,能够让员工在企业持续发展的阶段中切实感受到期权价值的增长。如果太早,虽然拿出了不少股份用做股权激励,但是实际上员工没有什么感觉。一般做一次期权激励,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比较合适。工具类服务
编辑部专用服务
作者专用服务
初创企业的股权设计与激励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实体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各类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萌芽,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问题、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各类中小企业存活时间短,据不完全统计,七成以上中小企业生存周期仅维持在2年至4年之间,探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不够合理,各股东股权分配存在问题,相关激励力度不足,员工积极性不能提高,无法造就一支具有超强战斗力的团队,致使无数初创公司在发展中受阻.下面就初创公司股权设计及激励相关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作者单位:
安徽省管理科学应用研究会
年,卷(期):
在线出版日期:
本文读者也读过
相关检索词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资助项目(编号:2006BAH03B01)(C)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股权结构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