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是天上掉馅饼往往是陷阱还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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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就返钱馅饼还是陷阱
来源:&&&&作者:余蕊 王学贵&&&&时间:- 09:28:22&&&&「」
  近日,我市工商部门针对全市53家“万家购物”加盟商逐一上门开展了行政指导,要求加盟商自觉拆除万家购物广告牌,销毁相关印刷宣传资料,消除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
  据悉,“万家购物”是由金华一家电子商务公司投资创办的网络购物平台,短短三个多月时间,加盟店、会员数量极速增长,衢州地区现已有294家加盟商,江山市也有53家加盟商。据该海报宣称:“购物满500返500,满”、“消费=免费=存钱”、“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等, 7月6日,《衢州日报》以《“万家购物”馅饼还是陷阱》作了专题报道,广告所宣称的“把花出去的钱再收回来!”等内容已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规定,误导、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此,我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加盟商和消费者,一是要牢固树立理性消费的理念,在消费过程中千万不要轻信、冲动、盲从和被所谓的返利所诱惑;二是加盟商要对加盟“万家购物”网站联盟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其所作的宣传和活动,加盟商作为受益体之一,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能因没有和消费者直接签订承诺协议、没有以自己名义作广告宣传等作为挡箭牌,完全规避和推卸责任。三是消费者若有“万家购物”的消费需求,应务必细致了解、慎重办理相关手续,最好能与“万家购物”网站和你消费的加盟商三方共同签订一份返利的保障协议或合同,也可由“万家购物”签订承诺,由加盟商提供担保等形式,协议应注明返利的金额标准、计付方式、返利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否则其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结果将可能面临难以得到应的返利或将陷入漫长的“踢球”维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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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馅饼”成陷阱
  记者 周小莉 通讯员 吴伟军
  市消保委于日前展开了一次问卷式调查,结果显示,美容、健身、洗衣三类预付式消费的不满意度居前三。
  市区安居小区周女士办理了价值五百元的某咖啡馆消费卡。几个月后,当周女士拿着消费卡去消费时,发现该咖啡馆已经关门,按照卡上留有的号码联系时,已经联系不上。周女士随后向柯城区消保委投诉。柯城区消保委接到该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店已于今年1月在工商注册窗口办理了注销手续,而持有该店预付式消费卡的周女士却并不知情,商家之前并没有与她进行联系告知。
  此后消保委调解人员多次与该商家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但电话均无人接听,人员去向不明。因找不到经营主体而难以处理,导致周女士卡内余额难以追回。
  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预付式消费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商家夸大宣传,导致消费者办卡后,商家的服务与当初的承诺相差甚远;在办理消费卡时,很多消费者都没有与商家签订协议,或者签了协议却没有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导致纠纷产生时,解决办法由商家说了算;经营者经营不善关店,卡上费用难以追回;大搞优惠促销办卡,伺机卷款潜逃,&会员卡&变成废卡;消费者卡被偷、遗失或过期等原因,要求商家延期使用、补卡或者退卡,商家均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消费卡过期作废&、&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等条款拒绝。
  &有关预付式消费,监管的职责部门比较多,国家的相关规定还不是很明确,造成有些问题难监管。&市消保委秘书长吴伟军说,市民在办理的时候要谨慎对待。
(本文来源: &&责任编辑:毛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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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点击排行警惕|预付式消费:馅饼还是陷阱?警惕|预付式消费:馅饼还是陷阱?跟随我回到台山百家号如今,在美容美发、休闲健身、教育培训,甚至是家政服务、衣物清洁、蔬果生鲜这些基本生活消费领域,预付式消费都成为了一种很常见的消费形式。然而,在方便快捷的同时,预付费模式也有着诸多风险,下面清风君为大家梳理好了六大风险点,生活中得多多注意了哦!所谓预付式消费,是指由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约定,消费者预先支付资金作为预付款项,取得经营者授予的会员资格后,消费者有权以会员身份取得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为了长期锁定一定规模的固定消费人群,尽快收回前期投入,许多商家都极力推广这种消费模式,并根据预付金额的高低,以超低的折扣吸引消费者。但是,这种消费模式却因消费者需预先支付对价,且往往付款数额较高、消费行为被长期“捆绑”,并因此承担了较高的合同履行风险。今天,清风君就特别提示您,别被各种预付费消费中的套路“套住”。缺少书面合同导致关系确认难小马在某健身公司办了一张会员卡,办卡的时候未签订书面合同,每次都是持卡现场消费后,在该公司的账本上扣划。有一天,小马到该公司消费,发现大门紧闭,上写“整顿歇业”,刚开始不以为意,后来又去了两次发现都是如此,才终于警觉。报警后,警察告知该健身公司已经搬离,已经有几十人次的报警。于是,小马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退还会员费2200元。法院审理过程中,小马仅能提供会员卡,交费收据也已丢失,被告未到庭应诉,最终,法院因无法明确合同内容及金额驳回了小马的诉讼请求。格式条款造成办卡者权利受损雷某和某教育咨询公司签订会员协议,约定雷某子女接受该公司提供的教育课程,课时长度共计96节,费用共计11060元。协议背面约定,如已上课程超过全期课程的二分之一,剩余期间的课程费用不予退还,后当雷某子女上课到第50节的时候,该公司停止经营。雷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剩余期间课程费用,该公司辩称协议约定不予退还。雷某遂将某教育咨询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因自身原因停止授课,构成违约,应当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已上课程超过全期课程的二分之一,剩余期间的课程费用不予退还”等相关条款系格式条款,应属无效。证据意识欠缺致使举证不能张某在某游泳中心花3000元办理了一张游泳年卡,未签订书面合同,后该游泳中心在经营过程中陆续出现停热水、暂停营业等情况,张某认为该公司的经营行为严重影响了其会员权益的实现,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合同,退还相应费用。庭审过程中,张某未能提交停水、停业的证据,其称手机内曾拍摄游泳中心暂停歇业的公告,但在开庭前不小心被女儿删除,证人出国亦无法到庭说明相关情况,最后仅能提交了一份书面证明。对于张某的陈述,游泳中心均不予认可。因证据不足,法院对张某的陈述未予采信。经营者单方变更重要合同条款金某与某大型连锁酒店签订了《度假权益承购合约书》,约定金某可以享受该酒店提供的全球分时度假权益,价格38200元,付款方式为首期款5200元,余款33000元,并约定了付款时间。后金某如约支付了首期款,但交款后随即表示该酒店存在欺诈,要求解除合同,酒店不允。金某将该连锁酒店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双倍返还钱款,酒店应诉不同意金某的诉讼请求,并称已将金某交纳的首期款转化为了阳朔、桂林一周免费住宿权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酒店单方变更合同条款构成违约,应当退还首付款,而金某双倍返还钱款的主张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消费者合同解除权受限严重李某在健身会所花300元办理了一张健身卡,因为工作忙碌一直没有前往健身,于是决定退卡,健身会所不同意,称当初合同约定不得单方解除。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相关费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约定系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李某单方解除合同可以准许,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终,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判决解除了两者的服务合同,判令健身会所返还220元。经营者“跑路”导致损失难寻贾某与某高尔夫俱乐部公司签订《会籍协议》。《会籍协议》约定,会员价格5万元,会员享有每场230元的击球权。《会籍协议》记载的高尔夫俱乐部地址为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后贾某支付了会籍费5万元。诉讼过程中,经查明,该高尔夫俱乐部网站已被关闭,公司信息因未按规定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现没有营业场所。法院审理后认为,该俱乐部营业执照被吊销不能合法经营,营业场所不存在,下落不明,实际已不能向会员提供服务,法院最后支持了贾某的解除《会籍协议》的诉请,并判令退还费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跟随我回到台山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社会趣事、实事、评论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预付卡消费陷阱:有效期已过等成商家惯用借口|预付卡|消费|陷阱_新浪财经_新浪网
  预付卡消费:馅饼还是陷阱?
  □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郭苏莹 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康健
  2015年年底,水果零售连锁店“水果营行”的关门事件备受关注,敲响了预付卡消费模式的警钟。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预付卡消费调查,数据显示,去年广东预付式消费投诉近万件,而在广州,此类投诉三年来激增5倍。记者走访广州预付卡消费相关商家,办预付卡多为享“打折特价”,很吸引人,但有效期、消费限制、不退款却是不能不防的“陷阱”。
  【走访】
  原“水果营行”铺面变身易主
  2015年年底,水果零售连锁店“水果营行”的关门事件备受关注,去年12月16日,广州、深圳、东莞、南昌、杭州等地的水果营行店面几乎同时关停。
  昨日,记者走访广州市部分原“水果营行”铺面,发现不少铺面已经“变身”易主。在原水果营行华景北路分店原址,店铺已经不复存在,而在海珠区新港路的一家水果营行分店,原有的“水果营行”牌匾还没摘下,但铺面已经开始装修。
  据了解,“水果营行”总部设于深圳,全称“水果营行控股有限公司”。去年一年多来,该公司采取众筹资金的方式在全国20多个省市开设了300多家“水果营行”门店,以超低折扣优惠为诱饵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会员储值卡。
  办预付卡多为享“打折特价”
  记者走访发现,在广州,美容美发、健身养生、教育培训、休闲娱乐等行业都属于预付卡消费较为突出的领域。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家美发店,所有美发店均存在预付卡消费情况,而吸引消费者办卡的最主要原因便是打折优惠。在海珠区一家名为“A5造型”的美发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充值540元即可送540元,卡中的1080元可用于店内的洗剪吹、造型等项目。但对于“钱没用完是否能退款”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肯定不能退的。办卡很划算,只要店没倒闭就能一直用。”
  在滨江路的一家健身机构,记者遇到了前来退卡未果的徐女士。徐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一年前在这家健身机构充值2000元办了舞蹈次卡,可以健身60次,但因为工作繁忙,一年来只用不到10次,加之身体原因无法剧烈运动,便想退卡。 “但他们说有效期已经过了,继续使用需要再付钱,而且不能退卡,如果转让给其他人,还需要付转让更名费。”徐女士说。
  预付卡尽管能享受打折等多项优惠,但有效期、消费限制、不能退款,却是不得不防的“陷阱”。
  【数据】
  去年广东预付式消费投诉近万件
  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就预付卡消费问题发布调查情况,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近万件,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梅州、中山、阳江、肇庆、云浮11个地级市受理投诉7195件,涉及金额5352万元,涉及消费者8526人,分别比2013年增长130%、71%和155%。
  广州、深圳等消费集中地区投诉量及增幅尤其大,广州市消委会2015年受理相关投诉1702件,比2013年增长559.69%;深圳市消委会2015年受理5069件,比2013年增长87.31%。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2013年至2015年,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预付式消费群体性投诉事件约80件。去年发生在韶关的“康泉羊奶”事件,当地消委会受理相关投诉659件,涉案金额200万元,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水果营行”关门事件,仅广州、深圳两地消委会受理相关投诉接近700件,涉及金额数百万元。
  【商家惯用借口】
  有效期已过 续费才能用
  2014年,消费者李先生在广东艾力斯体育健身运动中心办理了30次游泳卡,用了11次之后,于今年5月再次来到该健身中心游泳,被告之游泳卡过了九个月有效期,工作人员称要再交60元续卡才可以再用。李先生表示,当时办卡时该中心并未提及有效期一事,且卡上也没有注明,认为该健身中心并未尽到告知义务,故其不接受工作人员的上述建议。而等到李先生9月11日再去的时候,他被要求续费上千元,否则游泳卡作废。
  店铺转让更名 预付卡作废
  消费者张女士于2014年在一家名为弘慧美容院以4680元开设会员卡,2015年1月再次充值10000元,2月底再次做美容时发现店铺已经转让,更名为艾臻体质调理中心。
  对此,新店长告知张女士原会员卡同样可以消费并享受会员价,但只能抵用当次消费的一半金额,另一半要付现金。经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同意按原会员卡条件在该“体质调理中心”使用卡内余额。
  谎称暂停营业 卷款走佬
  消费者薛女士在日到广州市文明路一家名为HoneyB甜心宝亲子体验馆办理了一张年卡,金额为1000元,保留当时开的收据及年卡一份。
  但使用该年卡不足三个月,11月8日的时候,有家长发现该店已经关门,处于人去楼空的状态,只有在门前贴了告示写着暂停营业,告示上留的联系电话多日来一直无法打通,处于断线状态。
  消费提示
  “大优惠”、“超优惠”需警惕
  消费者面对经营者尤其是新开业的经营者作大幅度优惠的宣传时,一定要多个“心眼”,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合理的让利和优惠多是不正常的或短期营销行为,甚至是有计划、有预谋的诈骗行为。
  索取消费凭证和签署书面合同
  消委会特别提醒消费者在付款后应索取相关的消费凭证,并对服务项目签订具体的协议,如发现刷卡单的收款方和经营方不一致,应要求商家进行说明,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李彦丽[转载]“预付式”消费,馅饼还是陷阱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方式也越来越时尚,“预付式”消费方式也开始在健身、娱乐、美容美发、互联网、电信、洗车等行业中流行开来,即消费者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购买会员卡、贵宾卡,持卡者可按优惠价格消费一定次数或一定时间。凭卡消费,消费者往往可以得到比正常消费更优惠的价格,这样一来,消费者享受了优惠,商家留住了客户,这种看似双赢的消费模式却隐藏着诸多问题。随着预付卡的日渐普及,相关的投诉也在增多,“办卡不退,转卡收费”等纠纷司空见惯,预付卡消费成为消协部门公布的消费维权十大难点之一。
一、基本案情
2010年5月,乌海市市民李小姐报案称,春节期间在一家美容店办了一张卡,去了四五次之后,卡里还剩2000多元钱时,该美容店却已经人去楼空。
二、案件分析
1、法律缺失监管难,目前预付卡的促销方式、售后服务和退货制度等方面归谁管,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规定。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总局曾颁布了
《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其中对发卡单位的资质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该《办法》在2007年11月被废止。此外,现行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在预付卡这种消费支付方式兴起之前便已制定,用来解决预付卡消费纠纷则略显“力不从心”。2、信用体系不完善。经营者发放会员卡的“高负债、高速度”的发展模式,在信用体系尚不完善的背景下,给消费者带来的自然是高风险。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投资开店&发卡&回收资金&再投资开新店&再发卡”成为服务业打造连锁品牌的通用模式。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立即倒闭,消费者自然血本无归。此外,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低价促销”为幌子,骗取消费者购买大额的预付卡,而后卷款出逃。
三、防范对策
1、设立风险保证金。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预付卡管理办法,建立对预付卡发行机构的登记、申报制度,适当提高预付卡发行门槛,设置严格的预付卡发行申请条件,由有关行政部门核定发卡机构资质,通过规范的审批程序严把“准入关”。同时,可考虑设立专门的风险保证金,由相关行政部门以登记形式要求发售预付卡的经营者事先向管理部门交纳风险保证金,一旦出现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从风险保证金中给予补偿。
2、建议消费者应理性购卡。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购买预付卡,不可贪图高折扣而忽视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办卡时勿忘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协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投诉有据;一旦遇到商家携款潜逃,涉嫌经济诈骗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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