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里开咖啡馆经营范围能对外经营吗?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鼓励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对于运营满三年的众创空间可获40万补助。  在湖里高新技术园内,爱特众创空间3号仓,正在加紧施工中,计划在11月中旬对外试营业。据了解,作为厦门软件园二期爱特咖啡的延伸,爱特众创空间3号仓将拥有包括咖啡馆、路演平台和办公空间在内的2500平方米的场地。而像这样的众创空间,今年爱特还计划再建5个。  爱特咖啡创始人 姚锦程:预计在今年年底 我们还会在软件园三期 以及在软件园二期还会投入两个(众创空间)预计在今年年底 我们会达到8个爱特众创空间的点位   姚锦程告诉记者,《实施意见》从旧厂房仓库、存量商务楼宇和传统文化街区改造补助,创新股权融资方式,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创业导师队伍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扶持政策,缓解了众创空间的后顾之忧。而让他感到最大的惊喜的就是对商事制度创新的革新。  爱特咖啡创始人 姚锦程:第一个就是方便 像我们每一个创业的工位都可以注册一家公司 地址就不需要另外去获取  第二个就是快捷 原来的时间可能是要1个多月 现在我们基本上缩减到一个礼拜就能完成/政策能够鼓励一大批为创客服务的空间也好 机构也好 去投入到创业的浪潮里面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3年内市、区财政统筹30亿元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形式,在创业创新空间、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 并鼓励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此外,我市还将打造&台湾小微企业特区&,支持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基地。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必要场所的,给予3年场所租金补贴;根据创业基地引进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及人员规模,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  腾讯创业基地总经理 胡文生:政府的扶持政策非常让人振奋人心 整个政策的出台 也不是闭门造车 通过多次的交流会 恳谈会 我们也提了很多的意见 政府在这方面的支持 他不是一个方面的支持 它是多方面 保姆式的支持 我感觉厦门的创业热潮可以用汹涌澎湃来形容。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批复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目标的通知》(财建〔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等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拓展创业创新空间  1、打造各种类型的众创空间。鼓励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帮助创业项目融资或注册企业的,根据获得融资或注册企业的在孵项目或在孵创业团队数量给予奖励,5-10个以内的奖励20万元;10-20个以内的补足至30万元;20个以上的补足至50万元。  对利用国有场所设立的众创空间,给予2-5年的场租减免;对利用非国有场所设立的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每年依次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20元、15元的标准给予场租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实际场租。  对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购置的公共软件、设备,按照购置金额的5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为创客提供免费宽带使用的,按照年资费的50%予以补助;对租用数据中心的,按照年资费的30%予以补助,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2、盘活资源打造新型集聚区。鼓励各类企业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以及市政府划定的政策区内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等进行&微改造&,&变身&为创业创新基地。对改造项目,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  允许市政府划定的政策区内老工业厂房的使用功能临时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人可根据需要增设夹层,增加配套设施、构筑物及其它功能建筑物,市区相关部门给予简化规划土地管理手续,减免相关土地费用。允许国有企业按照&规划限定,总量控制&的原则,利用自有工业仓储厂房改造成创客公寓。对使用原属划拨国有土地,改变用途后符合规划但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除经营性商品住宅外,可补办出让手续。  3、建设特色鲜明的创业基地。鼓励各区通过拓展空间、优化资源配置、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重点突出、资源集聚、专业服务、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载体,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圈。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对示范基地进行更新改造、购置服务设备和设施的项目,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对示范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综合考虑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予以奖励,单个基地最高奖励200万元。  二、打造创业创新平台  4、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创建科技服务平台,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依托并融合&中小在线&资源,打造小微企业优质服务生态圈。对新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  综合考虑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运营成本的40%予以奖励,单个平台最高奖励500万元。小微企业使用平台收费项目按照价格的50%收取,优惠部分由财政补助。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5、建立开放共享的服务模式。发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按照成本价向创业创新企业开放。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创业创新企业开放其自有科研设施。  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管理运营系统和数据资源共享系统,集中发布创业政策,实现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为创业创新活动提供&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三、创新体制机制  6、加大商事制度创新力度。整合行政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准入手续,实行&三证合一&,完善&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过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设立推行&一表申报&,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探索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提升完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7、强化&多规合一&整合功能。以&多规合一&为抓手,在试点成果基础上,丰富完善&一张图&的服务内容,强化&一个平台&的功能整合,发挥&一张表&的联动协同效应,健全&一套机制&的法规保障。通过审批流程再造优化,实现审批再提速,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8、改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全部留归单位,收益不再上缴财政。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按转化金额的最低60%、最高95%予以奖励,其余部分用于本单位科研、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允许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用于奖励人员的股权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的50%。  9、加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标准和采集方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建立适应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制度,通过市场化运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四、发展创业服务体系  10、加大创业教育培训。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设创业创新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课程体系。结合创业特点、紧缺人才需求和产业特色,采取面授、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开展创业培训。对开设创业课程及开展创业培训的学校,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给予支持和奖补,到2020年,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占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人数的5%以上。鼓励行业领军企业与高校相关院系建立公共实习实训基地,按照基地购置设备及装修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基地最高补助500万元。  11、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各类名师等加入创业师资队伍。建立创业导师信息库、绩效评估和优秀创业导师评选等激励机制,形成创业导师团队,对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  12、集聚创业创新资源。鼓励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发挥聚合功能,整合优势资源,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支持众创空间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按照参赛企业的数量给予运营机构补助,参赛企业在50-100家以内的,给予30万元补助;参赛企业在100家以上的,每增加1家给予2000元补助,每家运营机构最高50万元。  13、健全创业服务组织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创业服务,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创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力度,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购买社会服务组织提供的创业服务。  14、培育发展专业服务机构。鼓励众创空间、创业基地运营机构建立&一站式&创业创新服务,为创业提供开办指导、融资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服务、会计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专业化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  15、实施&科创红包&制度。每年设立总额最高2500万元的科创红包,鼓励小微企业自主申领,抵扣购买研发设计及辅助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代理、科技评估咨询、创新产品推广等科技创新服务费用。每项服务最高可抵扣实际发生额的2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申领20万元;对服务机构按照收取科创红包总额的50%给予奖励,每年每个机构最高奖励20万元。  16、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鼓励小微企业专利&清零&,按照现行政策优先为小微企业兑现专利补助。支持企业购买专利技术,交易额在20万元-200万元之间,属非关联交易并实施转化的,按照交易额的10%予以补助。对小微企业以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出质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实际利率的60%予以贴息,最高补助60万元。  17、推动技术交易发展。对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企业,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予以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引进技术成果并在厦实施转化的企业,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予以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其中在厦成功实施校企合作项目,自取得经营收入起,连续3年按照企业税后净利润的10%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开展网上技术交易服务的平台运营机构,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予以奖励,每年每家机构最高奖励150万元;对技术交易合同进行认定的登记机构,按照合同登记额的0.6&予以奖励。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成立两岸技术交易和转移中心。  五、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18、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3年内市、区财政统筹30亿元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形式,在创业创新空间、公共服务平台、创业服务体系、创业融资体系等方面建设给予支持。  19、切实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机制。对小微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费。事业单位开展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服务并收费的,对小微企业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推行小微企业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纳税,切实执行有关增值税或营业税、所得税、失业保险费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抓紧推广上市后备企业转增股本和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0、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放宽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准入条件,取消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人数、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小微企业承接政府服务事项,对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优先向小微企业采购。  六、构建多渠道创业融资体系  21、扩大创业投资规模。发挥市产业引导基金杠杆放大效应,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种子类投资等子基金,壮大创业资本规模。市产业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退出时,优先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参股前3年为免息期,免息期内退出的,转让价格按照政府原始出资额确定;超出免息期后3年内,转让价格按照政府原始出资额以及超出年份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确定;6年后退出的,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鼓励区级参股投资一定规模的天使、种子类投资基金。  22、支持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和支持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发展,引进创投、众筹、咨询、中介等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融智、融资源服务。鼓励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对进入本地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进入外地服务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对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的,根据融资成本给予不超过融资额3%的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助80万元。  23、增强融资风险补偿。加大风险补偿力度,提高年度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至1亿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的50%给予风险补偿;提高年度还贷应急资金规模至6000万元,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  对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的中小微创新型企业,按当年实际投资额度的5%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得银行贷款的成长型小微企业,根据其获得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按照银行贷款利率的30%-50%予以贴息,最高补贴50万元。  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按年度担保额的5&-1.6%予以业务补助,保费补贴按照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与实际担保费率的差额给予补贴,业务补助和保费补贴最高为500万元。  24、创新融资渠道。发展互联网金融、众筹、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模式,进行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众创空间组织创新产品开展网络众筹,为大众创业创新提供融资服务。融资租赁公司购入设备租赁给小微企业,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笔业务最高奖励20万元,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购入本市地产设备的,按照租赁合同及发票金额的6&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笔业务最高奖励30万元,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七、激发创业主体活力  25、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快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在保留编制等方面予以弹性支持。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停薪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对创业期间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形成的实际缴费年限可并入原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给予生活津贴补助。  26、鼓励大学生毕业生创业。支持在厦高校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免修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课程并按规定计入学分。支持大学生、毕业生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培育大学生&创业先锋&,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每满1年奖励1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27、吸引留学人才来厦创业。扎实推进&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积极引进重点产业紧缺型人才,大力引进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和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厦创办科技型创业创新企业。  28.鼓励小微企业引进人才。科技型小微企业与硕士、博士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月每个硕士2000元、博士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连续补助2年,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5人。  八、吸引台湾青年来厦创业  29、打造两岸有影响力的创业基地。支持设立各具特色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重点建设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必要场所的,给予3年场所租金补贴;根据创业基地引进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及人员规模,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鼓励台商参与创业基地建设、自主运营服务,将厦门打造成&台湾小微企业特区&。  30、多种形式支持台湾青年创业。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对台湾青年从境外运抵厦门的必要生产设备和生活必需品等予以通关便利;对台湾青年创业初期给予10万元的资助、最高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建立企业和台湾大学生实习需求的常态化对接机制,设立台湾大学生实习基地。简化台湾地区人才在厦申请和获取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推动两岸学历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互认,促进两岸人才互动交流。  31、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生活保障。支持有条件的基地采用租赁等方式设立人才公寓,对自行租房的台湾青年人才给予不超过2年、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补贴。支持台湾青年在厦购房,允许在厦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创业团队核心人才给予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安家补贴。为台湾青年在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服务,并对其创办企业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提供台湾青年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子女就学便利,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市民待遇,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负责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九、强化统筹协调  32、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区政府、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市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台办等单位组成的&厦门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市区之间的组织协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体制机制等问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33、加强贯彻落实,形成政策合力。完善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政策措施配套服务体系,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建立创业创新政策推行协调审查制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增强政策的连贯性、协同性、普惠性。  34、加强执行督导,确保政策落地。建立定期报告、定期督查、考核评价等跟踪督办机制,由工作协调办公室对工作进展进行全程跟踪督促。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将&双创&工作列为单位年度工作考评内容,纳入全市年度效能绩效考评体系。  35、加强宣传引导,弘扬创新精神。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微信微博、研讨培训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咨询互动,开展多层次的创业创新交流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培养树立20个创业创新先进典型,让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
  (新媒体编辑:李珂)
7刘文西 黄土情深 15400-800-0011转10512
市级文保建筑成众创空间 声音:文物既要保更要合理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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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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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砖楼作为博习医院旧址成为了苏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前不久,苏州某集团在完成博习医院旧址全面保护修缮后,将其用作众创空间,从而引起了苏州多名居民的强烈不满反映,对此,苏州著名文史学者徐刚毅表示,“关于古建筑的保护,不仅仅是如何修缮的问题,如何合理使用也同样十分重要。”
苏州十梓街东端,靠近苏州大学门口处,有一幢古朴的老楼。对很多老苏州来说,这幢老楼并不陌生,它便是博习医院旧址。由于建筑材料选用的是陆慕御窑烧制的“金砖”,大家习惯称它为“金砖楼”。
不过,据小编获悉,随着最近“金砖楼”里的酒店和咖啡厅陆续营业,也引发了附近居民的担忧和质疑:百年“金砖楼”成为“创客空间”,经营起酒店和咖啡厅。那么,这种做法妥当吗?这样有利于文物保护吗?带着居民们关注的问题,
质疑:金砖楼里开出酒店和咖啡厅,妥吗?
“博习医院旧址是苏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在里面开出了酒店和咖啡厅,这样做法妥当吗?会不会对文保建筑造成破坏?”市民高先生说,他平时散步时,经常经过十梓街,对于博习医院旧址,他也印象深刻。因为从儿时开始,家里长辈便经常谈论这座“金砖楼”的故事。两三年前,随着天赐庄片区改造工程的启动,周边居民是更加关注。
高先生说,由于起初是围起来施工,大家从外面也看不出啥名堂。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大家才惊讶地发现,博习医院旧址大楼突然热闹了起来,打出了“HUB1884+众创空间”的广告牌。一楼,经营起了咖啡厅和奶茶店,二楼和三楼则成了酒店,对外营业。高先生表示,顺着一楼路边的窗户,的确可以看到有些小房间里摆上了各种办公用品,看来是“创客”们的办公场地。即便如此,还是难以打消周边居民心中的疑惑。
通过走访得知,苏州博习医院最早为一所教会医院,于1883年年底正式对外开诊,是中国最早使用X光机的医院。随着就诊病人越来越多,于1922年扩建了新院。1951年,苏州博习医院被苏南人民行署卫生处接管,1954年6月更名为苏州市第一人民医院。1957年,成为苏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后来,医院西迁,旧址改办苏州卫生学校。1988年,又分出苏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还一度改为医院职工宿舍。到了2004年,博习医院旧址被列为苏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直击:市级文保建筑成了众创空间
市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昨天上午,来到现场实地探访。在十梓街2号发现,博习医院旧址果然一改从前的古朴,而是变得有些“时髦”起来,大楼最西端,张贴着醒目的广告。从这些广告显示,该幢大楼成为“众创空间”。沿着马路往东继续走,便看到路边两个窗台,与一楼其它窗台有明显不同,窗台上贴着“取餐处”和“点餐处”,原来,这里两个小房间被改造成了奶茶铺,通过两扇窗户对外售卖奶茶和饮品。大楼中间部位,多出了一个门厅。在门厅东侧,矗立着一块文物保护标志牌,上面的文字显示,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12月公布,将博习医院旧址列为苏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05年9月立碑。
从一楼门厅进入,里面豁然开朗,是一个占地两三百平方米的咖啡厅。咖啡每杯在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咖啡厅东西两侧的空间,则被隔成了一间间小办公室,在一些公共空间,摆放着桌椅等办公设备。从一楼向西到底,便是酒店的前台。记者从前台工作人员处得知,整幢大楼的二楼和三楼都是酒店。酒店价格表显示,房价最便宜的是四人间,80元一位,普通大床间和标间,价格则在200—299元之间,最贵的是套房和大床房,均为399元。其中,二楼共有25间客房,三楼共有9间。“凭学生证,或者跟我们签订协议,可以更优惠些,每间还能便宜五六十元。”前台工作人员透露说,自从酒店4月底对外营业以来,生意一直都不错,入住的大学生挺多。
回应:为创客提供平台,酒店和咖啡厅是配套
针对文保建筑里经营酒店和咖啡厅是否妥当的质疑,苏州某有限公司创业办公总监张华瑶表示,作为一家民营企业,HUB1884+众创空间,主要是为刚开始创业的年轻人提供一站式孵化服务,为他们提供平台和服务。到目前,已经入驻的项目达到了40家左右。张华瑶介绍说,HUB1884+众创空间主要分为众创咖啡、创客公寓、创想舞台和众创教育等几个板块,其中,咖啡厅、创客公寓和众创空间等,是作为硬件配套,提供给各个创业团队,在众创空间里,大家可以共享会议中心、洽谈室等设施。
张华瑶说,虽然跟咖啡厅、创客公寓相比,众创办公空间相对小了一些,但是,正因为有了这些创业、生活一体化的空间,为那些心怀梦想的年轻“创客”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对热心市民关心文物保护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在平时项目运作过程中,我们也会要求所有‘创客’,注意保护这里的建筑。”张华瑶说。
作为博习医院旧址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方,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古城公司负责人姜林强说,博习医院旧址在实施保护修缮前,由于年久失修,几乎是一片废墟。后来,在文保专家指导下,经过文物部门的审批,制定了科学修缮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如今,才有了它的“新生”。“与苏州某有限公司合作,在博习医院旧址开设众创空间,为青年大学生提供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用以辅导和孵化青年创业项目,也是综合多方面考虑定位的,我们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合理利用,让老宅造福民生。”姜林强说。
声音:文物不仅要保,更要合理去用
文保建筑成“创客空间”,里面经营酒店和咖啡厅,对此,相关部门和文保专家又是如何看待?
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徐亦鹏说,近日,文物保护管理所也陆续接到了十梓街2号附近居民关于博习医院旧址被改造成酒店一事的反映,通过现场调查发现,博习医院门诊大楼旧址前的文物保护标志牌被施工方用广告牌遮挡了起来,对于这样做法,当即要求施工方,将围挡广告牌全部拆除。目前,文物保护标志牌已恢复原样。
苏州市文物局钱兆悦表示,最近一段时间,文物局也接到了相关情况反映,对此,文物局也十分重视。通过现场调查发现,博习医院旧址作为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它的保护利用工程,也是苏州古建老宅保护修缮利用系列项目之一,由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在加强文物保护的同时,也鼓励对文物进行合理利用。在利用过程中要遵循最小干预和可逆的原则,不能破坏文物本体原有结构和风貌,要确保文物安全。”钱兆悦说,苏州某集团在完成博习医院旧址全面保护修缮后,用作众创空间,是文物建筑再利用的一种方式,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强文物建筑养护和安全管理,使博习医院旧址在再利用中得到有效保护。
“关于古建筑的保护,不仅仅是如何修缮的问题,如何合理使用也同样十分重要。”苏州著名文史学者徐刚毅表示,在他个人看来,文保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只要不损害文物主体,只要相关经营行为遵纪守法,那么便是值得允许和支持的。此外,苏州正努力打造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如何根据不同文化内涵及地理位置,将散落在古城深巷里的这些古建老宅系统归纳整合,并合理利用,以线带片,以片带面,由此打造苏州文化旅游城市的另一张名片,这不仅值得重点思考,更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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