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储蓄存款款须遵守哪些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欢迎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
内容位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推进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再次进行了修订(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尽快完成对所辖中心支局、支局的业务操作培训,严格遵照《办法》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对辖内银行的考核工作。  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认真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各项业务。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汇发[2010]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在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系统中补录入考核信息的通知》(汇综发[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周期的通知》(汇发[2014]42号)废止。2015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工作依照本《办法》办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综合司),010-(国际收支司),010-(经常项目管理司),010-(资本项目管理司),010-(管理检查司),010-(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6月17日您的位置:&&&&&&&&&&&&&&& > 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外币储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00:00
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 文  号:建总发[1998]35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生效日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外币储蓄业务管理,促进外币储蓄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币储蓄存款章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币储蓄会计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外币储蓄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币储蓄业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外币储蓄和相关外汇业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业务管理活动。
  第二章 外币储蓄业务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外币储蓄业务机构包括外币储蓄业务管理部门和具体办理外币储蓄的业务网点。
  第四条 各级行的储蓄业务管理部门是外币储蓄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各分支行应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在储蓄业务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外币储蓄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 储蓄业务管理部门管理外币储蓄业务的主要职责:
  (一)总行。
  1.组织管理全行外币储蓄业务,制定全行外币储蓄业务发展规划,对各行外币储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2.拟定全行有关外币储蓄业务规章、制度。负责对外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
  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培训需求,会同人事教育部门培训一级分行外币储蓄业务人员,提高业务人员水平;
  4.会同出纳等部门对全行外汇现钞出境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协调。
  (二)一、二级分行。
  1.组织管理辖内各行外币储蓄业务,保证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2.会同人事等有关部门进行业务网点的规划、报批;
  3.会同财会、国际业务部门对营业网点的外币储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外币储蓄业务的统计分析工作;
  5.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培训需求,会同人事教育部门对基层行外币储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水平。
  第六条 办理外币储蓄的所(柜)等营业网点是外币储蓄业务的基层单位。它包括国际业务部门外币储蓄专柜,获准指定办理外币储蓄的银行自办本外币储蓄一体化储蓄所等。办理外币储蓄业务的网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地区应是外币储源丰富的大中城市,包括旅游热点地区,沿海、沿边地区和侨乡等;
  (二)在人民币储蓄所增开外币储蓄业务时,该储蓄所必须达到《中国建设银行储蓄所等级管理办法》规定的二级以上标准;
  (三)具备一定的符合要求的外币储蓄业务人员。外币储蓄业务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筹资储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
  (2)经过必要的外币储蓄业务培训;
  (3)具备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以上外语水平。
  第七条 外币储蓄业务网点的设立、迁并、撤消等由一级分行的人事、国际业务和筹资部门共同负责论证,由人事部门按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管理部门要求报批。办理外币储蓄业务的网点要悬挂总行统一设计的“外汇储蓄业务指定营业点”标识。
  第八条 办理外币储蓄业务网点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储蓄工作及外汇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二)办理外币储蓄以及其他经批准的相关外汇业务;
  (三)执行外币储蓄会计核算制度,保证核算质量;
  (四)切实防范风险,加强外币反假防伪工作;
  (五)搞好对外宣传和优质服务工作,推动外币储蓄业务的开展。
  第三章 外币储蓄业务范围和利率、汇率
  第九条 外币储蓄网点可以办理下列外币储蓄及相关业务:
  (一)活期储蓄存款;
  (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办的其他种类的外币储蓄存款;
  (四)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在国际业务部门的管理指导下办理与外币储蓄相关的其他外汇业务。
  第十条 办理外币储蓄的业务网点,根据存款人的不同身份分别设立乙种和丙种外币存款。乙种存款的开户对象为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外国人、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短期来华者,以及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驻华使领馆外籍人员、驻华代表机构外籍人员、在华外籍科技人员等;丙种存款的开户对象为中国境内居民,包括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同胞的家属。根据存款人所存外汇的不同性质分别开立现汇账户和现钞账户。现汇账户系指由境外或港、澳、台地区汇入外汇转存款;现钞户系指境内居民持有的外币现钞存款。境内居民外汇户存款,存款人可以汇出境外。境内居民外钞户存款汇出境外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境内居民外汇存款汇出境外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可办理的外币储蓄币种主要有:美元、港币、日元、英镑、德国马克和法国法郎等。其他可接受的自由兑换外币,可由存款人自由选择上述货币之一种,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套算入账。
  第十二条 外币储蓄存款利率及利率调整变动,一律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外币储蓄存款中涉及到的汇率,一律按业务发生当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外汇牌价执行。
  外币储蓄存款利率的收发、调整、下传由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总行国际业务部将外币储蓄存款利率下传到最基层国际业务部门后,由该部门通知同级筹资部门,由筹资部门通知各经办网点。
  第四章 核算及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 各级外币储蓄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外币储蓄会计核算工作。要严格管理制度和核算程序,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外币储蓄业务的情况。
  第十四条 外币储蓄会计核算根据复式记账原理,采用借贷记账法。外币储蓄业务中使用的存单(折)等重要空白凭证应在表外科目中反映,表外科目采用单式收付记账法记账。
  第十五条 外币储蓄会计采用分币分账制,即以原币种为记账单位,按各种不同货币分别核算和编制报表。
  第十六条 外币储蓄业务网点与管辖行的外汇资金往来,一律通过相互开立的外汇资金“内部往来”账户进行。
  第十七条 外币储蓄存款的科目设置、核算手续、账表凭证要求、利息计算及决算等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外币储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储蓄网点外币储蓄业务应由储蓄事后监督机构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督。事后监督机构于月终将外币储蓄营业月报和外币储蓄业务人民币资金平衡表向管辖行会计部门并表。
  第五章 外币现钞出纳及移存
  第十九条 办理外币储蓄的业务网点,在外币现钞的收付、整点、保管等方面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现金出纳制度》、《中国建设银行金库集中管理操作规程》等规定办理。外币储蓄网点库存现钞额度由管辖行外币储蓄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核定。
  第二十条 外币储蓄业务网点超过限额的现钞应及时上交出纳部门,不足限额的及时向出纳部门领取。
  第二十一条 外币现钞出入境工作由出纳部门遵照《中国建设银行运送外钞出入境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保卫和筹资等部门应予以大力协助。
  第二十二条 外币储蓄业务临柜人员在办理外币储蓄业务工作中,发现假币(包括伪造、变造外币)和假有价证券要按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反假币工作奖惩暂行办法》处理。对发现的假币和假有价证券必须当场没收,在假币、假证券上加盖“假币”“假券”戳记,开具“发现伪(变)造币、证券没收证”。没收的假币假券,应及时上交出纳部门,由出纳部门按规定集中保管、上交。对发现并没收假币有功人员,比照查获假人民币有关规定标准奖励人民币。
  第二十三条 在外币现钞出纳工作中发生长短款、误收假外钞等差错,对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应在折合成人民币后,比照人民币的有关处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外币储蓄存款统计、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外币储蓄业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将外币储蓄的有关数字进行统计、汇总,并按规定表式和报送时间、方式逐级上报。
  第二十五条 对外币储蓄存款的考核应根据总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日开始施行。
法律职业资格相关栏目推荐
··············
法律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向您推荐考试资讯、辅导资料、考试教材、历年真题、法律常识、法律法规等资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我们做不到!
《刑事诉讼法》
《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
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智能交互课件,阶段测试点评。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个性化辅导方案,一对一跟踪教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大数据智能教学,私人订制服务。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冲刺串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8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客服邮箱: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外汇管制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外汇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国政府为平衡和维持本国货币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国又称外汇管理。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和进行限制的一种限制进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外汇管制分为数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的数量直接进行限制和分配,通过控制外汇达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后者是指,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对外汇买卖实行制,利用外汇买卖成本的差异,调节进口商品结构。外汇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避免该国额的过度膨胀,或外汇准备的枯竭,对於外汇之持有,或资金流动所采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预。
外汇管制概念
外汇管制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在下的和进行限制。广义的外汇管制指一国政府对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汇流入和流出的活动进行限制性管理。
外汇管制依照该国法律、政府颁布的方针政策和各种规定和条例进行。 外汇管制的执行者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财政部或另设的其他专门机构,如外汇管理局。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各国的外汇管制法规通常对居民管制较严,对管制较松。
外汇管制所针对的物包括外国钞票和铸币、、和黄金;有的国家还涉及白银、白金和钻石。
外汇管制法规生效的范围一般以该国领土为界限。在设立特区的国家中,某些外汇管制法规可能不适用于特区。一个国家对不同国家货币的外汇管制宽严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汇管制针对的活动涉及外汇收付、、、外汇转移和使用;该国货币的决定;该国货币的;以及和黄金、白银的跨国界流动。
外汇管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分为和数量管制两种类型:前者指对做出的各种限制,后者指外汇配给控制和外汇结汇控制。
外汇管制主要有三种方式:
1、2、3、混合性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产生
外汇管制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陷于崩溃,美、法、德、意等参战国都发生了巨额的,对外剧烈波动,大量。为集中外汇资财进行战争,减缓汇率波动及防止该国资本外流,
各参战国在战时都取消了外汇的自由买卖,禁止黄金输出,实行了外汇管制。年时期,很多在战后取消外汇管制的国家又重新实行外汇管制,一些实行金块和的国家也纷纷实行外汇管制。1930年土耳其首先实行外汇管制,1932年,德国、意大利、、、阿根廷等20多个国家也相继实行了外汇管制。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参战国立即实行全面严格的外汇管制。1940年,在100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11个国家没有正式实行外汇管制,外汇管制范围也比以前更为广泛。战后初期,西欧各国基于普遍存在的“”等原因,继续实行外汇管制。50年代后期,西欧各国经济有所恢复,状况有所改善,从1958年开始,各国不同程度地恢复了货币,并对国际解除外汇管制,但对其他项目的外汇管制仍维持不变。1961年,大部分的会员国表示承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所规定的义务,即避免外汇限制而实行。但时至90年代,绝大多数国家仍在不同程度上实行外汇管制,即使名义上完全取消了外汇管制的国家,仍时常对居民的非贸易收支或非居民的收支实行间接的限制。
外汇管制机构
一般由政府授权财政部、中央银行或另外成立专门机构作为执行外汇管制的机构。如1939年英国实施外汇管制后指定英国财政部为决定外汇政策的权力机构,代表财政部执行外汇管制的具体措施。
本由大藏省负责外汇管制工作;意大利设立了外汇管制的专门机构──外汇管制局。除官方机构外,有些国家还由其指定一些大作为经营的指定银行,并按外汇管制法令集中办理一切外汇业务。
外汇管制对象
分为对人和对物两种。对人包括对法人和自然人。根据法人和自然人在外汇管制国家内外的不同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外汇管制待遇不同。由于居民的外汇支出涉及到居住国的问题,
故管制较严;对非居民的管制则较宽。对物的管制主要涉及到国际支付手段如货币、、黄金、和票据等。
外汇管制主客体
(一)外汇管制的主体
外汇管制的主体,是指外汇管制的执行者。这个主体,由、外汇管理机构和大商业银行充任。由于外汇管制是金融宏观调控方面的重要手段,因此各个国家用政府名义制定外汇管理法令,牢牢掌握外汇管制权。主体随时根据客观情况和政策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外汇收支活动。
(二)外汇管制的客体
外汇管制的客体,是外汇管制执行者作用的对象,故又称为外汇管制的对象。具体分为人、物两大对象,此外,个人在法律上的称谓。有些,是指依法成立的、并能以自身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机构。 是指在本国境内(一年以上)定居的自然人(包括本国人和外国人)、依法设在本国境内的法人(包括本国和外国的各企业、单位)和派驻外国的本国。是指长期居住或设在本国境外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外国派驻在本国的外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国短期逗留的人亦属非居民。还以地区作为管制对象,更多资料可以在福汇环球金汇进行了解。
1.以人为对象
人可分为和。在各国外汇管制中,通常又把自然人与法人按居住地区不同分为居民(resident)和非居民(non-resident)。对居民的外汇收支,往往因其涉及到居住国的国际收支问题而管制较严,而对非居民则管制较宽。
2.以物为对象
主要是针对。凡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所列的外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工具以及金、银及其等项目,都在管制范围内。
3.以地区为对象
一国在实施外汇管制时,如果没有明确的地区范围,那么这种管制将是无的放失或是毫无效应的。
目前,各国对外汇管制的地区对象,有两重含义:一是指一国外汇管制法令生效的范围(整个国家范围或国内局部地区);二是指对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实行不同的外汇管制政策,其宽严度亦视其与本国的政治经济往来密切程度而定。对同一共同体或友好国家管制较松,反之则较严,甚至会施以绝对的管制。[1]
外汇管制范围
一般对的收支、的收支、入、银行帐户和采取一定的管制。外汇管制的地区一般以该国为限,但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一些外汇管制的地区是以其所组织的如英镑区、区等为限,在货币区内办理外汇收支和基本自由,对货币区外则进行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基本方式
一.对的管制
在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入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三.对的管制
非贸易外汇涉及除与入以外的各种外汇收支。对非贸易外汇收入的管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把全部或部分外汇收支按官方结售给指定银行。为了鼓励人们获取非贸易外汇收入,各国政府可能实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实行制度,允许居民将个人劳务收入和携入款项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四.对资本输入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采取限制资本输入的措施通常是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和稳定汇率,避免资本流入造成国际储备过多和。它们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银行吸收非居民存款规定较高的;对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数利息;限制非居民购买该国有价证券等。
五.对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一般采取鼓励资本输出的政策,但是它们在特定时期,如面临严重之时,也采取一些限制资本输出的政策,其中主要措施包括:规定银行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的国别和部门;对居民征收等。
六.对黄金、现钞输出入的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禁止个人和企业携带、托带或邮寄黄金、白金或白银出境,或限制其出境的数量。对于该国现钞的输入,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往往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输入的限额并要求用于指定。对于该国现钞的输出则由外汇管制机构进行审批,规定相应的。不允许的国家禁止该国输出。
对外汇进行必然形成事实上的各种各样的复汇率制。复汇率制指一国规章制度和政府行为导致该国货币与其他国家的货币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
外汇管制类型
根据外汇管制内容和严格程度的不同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①实行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这类国家的典型特征是外汇极端缺乏,经济不发达或落后,如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实行的国家。
②实行部分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这类国家对办理外汇支付不加管制,但对资本项目却加以限制。如一些发达国家或开放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
③名义上取消但仍在不同程度上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截至1991年,这一类型国家有20多个,主要是工业发达国家和石油输出国。
外汇管制利弊
实施外汇管制的有利方面在于,政府能通过一定的管制措施来实现该国、稳定、奖出限入和稳定国内物价等政策目标。其弊端在于,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由于人为地规定汇率或设置其他障碍,不仅造成国内价格扭曲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而且妨碍国际经济的正常往来。一般情况是,发展中国家为振兴民族经济,多主张采取外汇管制,而则更趋向于完全取消外汇管制。
外汇管制作用
防止资本外逃
维持汇率稳定
维护本币在国内的统一市场不受投机影响
便于实行贸易上的差别待遇
保护民族工业
有利于国计民生
提高货币币值,稳定物价
外汇管制影响
1.扭曲,不利于
无论是政府规定官方汇率,还是政府限制,都会使汇率偏离市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汇率扭曲主要表现在本币汇率过高。这可能是由于政府为规定了偏高的官方牌价,也可能是由于政府对外汇供求施加限制的结果。这种扭曲的汇率对资源配置有不利影响。首先,它会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在发达国家普遍对农产品出口提供巨额补贴的情况下,世界农产品市场价格已经偏低;高估进一步降低了进口农产品的本币价格,使发展中国家该国随之下降,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缓慢、城乡差别较大的重要原因。其次,高估本币汇率会普遍性地打击该国的出口产业和产业,因为它抬高了该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并压低了进口商品的本币价格。最后,从世界范围来看,汇率是指引的价格信号之一,汇率的扭曲使人们难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对来说,本币汇率过高不利于吸引外资,它使外资只能支配较少数量的该国实际资源;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该国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国际竞争能力的提高。
2.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程
从世界范围来看,外汇管制阻碍着自由多边结算体系的形成,自然阻碍了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正常进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高估和限制外汇自由交易会打击出口企业的积极性,而外汇短缺也影响该国的发展。限制资本外流和限制投资收益回流的做法也会打击外商对该国投资的积极性。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要打破、不足、外汇管制、对外开放程度低、经济发展速度慢之间的恶性循环,需要在逐步取消外汇管制上寻找突破口。
3.出现,而且外汇官价和黑市并存可能带来权钱交易
当被显著压低之时,就很难避免外汇黑市的出现。当外汇黑市规模较大时,政府甚至不得不开放,使该国出现合法的双轨制汇率。为了以较低的官价购买外汇,某些个人和企业可能向掌握外汇配给权的官员行贿,助长社会的腐败风气。
对于世界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各国逐步放宽和最终取消外汇管制是一种历史趋势,但是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实施一定程度的外汇管制,因为它们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中存在不少缺陷,政府缺乏足够的经济实力运用调节经济运行。在当代充斥的国际金融市场上,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重大缺陷,完全听任市场自发调节并非是各国最优的选择。外汇管制是一把双刃的剑, 它既能产生积极作用,又能带来消极影响。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是在何种情况下实施何种外汇管制,在什么条件下取消某种外汇管制,以及如何尽可能地利用外汇管制的积极作用,避免或减少其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外汇管制目的
1.促进平衡或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长期的会给一国经济带来显著的消极影响,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是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政府可以用多
种方法来,但是对于来说,其他调节措施可能意味着较大代价。例如,政府实行或可能改善国际收支,但它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并使失业状况恶化。2、稳定,减少涉外中的
2.稳定货币汇率,抑制通货膨胀
的频繁地大幅度波动所造成的外汇风险会严重阻碍一国和活动的进行。拥有大量外汇储备的国家或有很强的借款能力的国家可以通过动用或来稳定汇率。对于缺乏外汇储备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外汇管制是稳定对的汇率的重要手段。
3.防止或大规模的,维护该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经济实力较弱的国家存在着非常多的可供投机资本利用的缺陷。例如,在经济高速发展时商品价格、、往往上升得高于其内在价值。在没有外汇管制的情况下,这会吸引投机性资本流入,后者会显著加剧价格信号的扭曲。一旦泡沫破灭,投机性资本外逃,又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造成经济局势迅速恶化。外汇管制是这些国家维护该国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有效手段。
4.增加该国的国际储备任何国家都需要持有一定数量的。
国际储备不足的国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增加国际储备,但是其中多数措施需要长期施行才能取得明显成效。外汇管制有助于政府实现增加国际储备的目的。
5.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推动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外汇管制使政府拥有更大的对外汇运用的支配权。政府可以利用它限制某些,来保护该国的相应;或者向某些产业提供外汇,以扶植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6.增强该国产品国际竞争能力
在该国企业不足以保证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的条件下,政府可以借助于外汇管制为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例如,规定官方是外汇管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当政府直接调低时,或限制短期资本流入时,都有助于该国增加出口。
金融安全指一国在条件下具有抗拒内外和外部冲击的能力。开放程度越高,一国维护金融安全的责任和压力越大。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包括国内不良贷款、金融体制改革和监管等内部因素,也涉及外债规模和使用效益、冲击等涉外因素。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结构有种种缺陷,特别需要把外汇管制作为增强该国金融安全的手段。
外汇管制外汇管理局职能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汇管制弊端
1.破坏,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2.破坏外汇市场机制,限制作用的发挥.
3.手续繁多,交易成本上升
4. 不利于平衡外汇收支和稳定汇率
5.价格机制失调,资源难以合理配置
外汇管制其他
外汇管制是指一国货币金融主管当局对外汇结算,买卖、借贷、转移和等实施各种管理和控制措施。
1.外汇管制的主体
就是实施外汇管制的机构。各国一般都授权该国中央银行或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外汇管制的法律、政策和规章。
2.外汇管制的客体
即外汇管制的对象,一般包括:
1.人的对象。各国通常对居民和实行不同的待遇,一般说来,各国对居民的外汇管制比较严格,对非居民的外汇管制较为宽松;
2.物的对象。包括进出口商品、货币、和其他以及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及其制成品。
3.外汇管制的内容
1.对贸易项目的管制
对的管制;②对的管制;
2.对非贸易项目的管制
从总体上看,对非贸易项目的外汇管制,收入松,支出严;发达国家松,发展中国家严。
3.对资本项目的管制
一些发达国家由于长期,就需要采取一些限制外国资本流入的措施;而对于,发达国家一般都不作限制。
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争取国际收支平衡,多采取限制该国资金外流和鼓励吸收外资
4.对现钞、黄金等贵金属及其制成品的管制
重点一般放在限制现钞、黄金等贵金属及其制成品的输出上。此外,外汇管制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对的管理。汇率管制的中心内容是实行复,通过规定高低不同的汇率调节和控制外汇收支。
.MBA智库百科[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外汇交易平台有哪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