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小贷为什么如此猖狂?

信息中介、小额贷款等监管细则终于落地,P2P今后只能这么玩了!_网易财经
信息中介、小额贷款等监管细则终于落地,P2P今后只能这么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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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息中介、小额贷款等监管细则终于落地,P2P今后只能这么玩了!)
历时一年多,行业迎来了《网络借贷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发布。以往关于监管的种种猜测都不再作数,因难料政策而惴惴不安的日子也将成为历史,且不论云开之后是否能见月明,必须承认的是P2P行业已经迈入了新的时代。
从2013年驶入发展快车道以来,P2P行业受到的关注一年更胜一年。尤其是伴随着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因监管缺失引发的风险事件层出不穷,一边是充满想象的巨大蓝海,一边是险象环生的悬崖绝壁,如何在不杀死金融创新的前提下拯救P2P行业于水火之中,成了摆在监管面前的最大难题。历时一年多,P2P行业终于迎来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正式发布。以往关于监管的种种猜测都不再作数,因难料政策而惴惴不安的日子也将成为历史,且不论云开之后是否能见月明,必须承认的是P2P行业已经迈入了新的时代。1、P2P平台必须坚持信息中介的定位早在去年年末的《征求意见稿》中,监管就重申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角色。事实上,信息中介的明确并非会害P2P平台丢失饭碗,反而是监管层对P2P行业的保护。一方面,早期有非常多的平台钻监管之空,假借P2P之名变相吸纳资金,伤害了大批投资人利益的同时,也导致行业风评每况愈下。另一方面,P2P信息中介身份长期处于模糊地带,导致越来越多的平台越俎代庖地从事资金存贷业务,因此不得不承担兜底等传统金融业的责任,这个“瓷器活”对于没有“金刚钻”的P2P平台而言实在是一个重担,回望行业发展历程,光是因“兜底”而死的P2P平台就不计其数。基于上述局面,《办法》正式从法律边界上对P2P平台的信息中介身份进行了明确,此举既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首先,平台得以逐渐摆脱兜底,这是减负,也是自己给自己争取到的长久生存的机会。其次,有利于改善P2P投资环境,为平台的经营创造健康市场氛围。最后,对于投资人而言,健康的投资环境有益于加速其成长,并促进投资思维的理性化及成熟化。2、小额才是互联网金融的终极方向《办法》中首次划定了P2P借款人的借款限额:同一网贷平台上,同一自然人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看似严苛的新规背后,却指明了P2P行业的终极方向——业务小额化。虽然小微金融不足以代表普惠金融,但传统金融的大额、高门槛注定了其辐射部分人群,从这一层面来说,金融要想实现普惠,势必是要走小额道路。由于长期受困于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有限的用户群体,部分平台为求突围剑走偏锋地做起了大单业务,房产、企业、政府等大额标的一度成为P2P的常态业务,千万上亿的项目一旦违约,伤的是投资人,惊的是监管层,垮掉的则是平台。一方面,大额借贷项目多涉及房地产等限制项目,同时还可能暗藏资金池、企业自融等违规操作,因此大单业务往往具有较多风险点较多,不利于投资人的投资安全;另一方面,违背了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体系的补充这一初衷,P2P平台过度开发大额用户,从而忽略了长尾用户的小微金融需求,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为此,监管层明令限制P2P平台的大单业务,将其扭转回小额业务上来。新规实行,以往涉及房产、赎楼、票据、企业、政信的平台面临重大业务转型,而个人信用贷、车贷、消费金融等业务似乎迎来了政策春天,从项目的平均借款额度上看,个人借贷规模最小,参考信用贷起家的拍拍贷,其项目大多在1000元-3万之间;而车贷业务平均借款最低的不到6万,最高不超过10万;而消费金融则更能体现小额特征了,以美利金融、趣分期等平台为例,最受欢迎的3C产品消费分期业务平均借款额度仅为3000元。笔者在一份针对《办法》的解读上看到,目前已有多位从业人士肯定了“P2P的小额化方向”,果树财富CEO吴复申透露目前车贷平台单个项目平均放款额8万,95%以上的项目额度在20万以下,与监管思路不谋而合;拍拍贷总裁胡宏辉称网络借贷要做小额分散、做普惠金融、为消费服务;投哪网CEO吴显勇也认为P2P平台仍要以小额、分散零售资产为主业。综上看来,P2P借贷业务将进入限额时代,业务规模进行缩减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而缩小规模对于平台而言也不尽是坏事。P2P行业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分支,向来是被定位成传统金融的补充,把盘子做得小一点,不跟传统金融机构抢蛋糕,朝着真正意义的“小而美”发力,不也能够体现金融创新的价值吗?3、银行存管成硬性门槛不管是最早的《指导意见》,还是后来的《征求意见稿》,乃至今天的《办法》,都无一例外地规定了“平台应对客户资金和自身资金进行分账管理,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而这条万年不变的“铁律”也反映了监管层对P2P行业资金存管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折射了行业的骇人乱象:由于资金监管不到位,擅自挪用投资人资金、私自设立资金池、自融自用的P2P平台比比皆是,严重阻碍了行业的有序发展。银行作为传统金融大哥,其信用由国家背书,权威性不言而喻,因此P2P资金接入银行存管,在监管层看来是上了保险,于平台而言是超强背书,在投资人看来则就是“安全”二字的化身,如此便不难理解P2P平台对银行存管的渴望了。然而血统纯正的银行并不拿P2P这个野孩子当回事,从注册背景到资金实力,从股东到风投,从规模到业务体量,传言中的银行存管门槛变来变去,唯一不变的是“高度”,这种严苛的准入条件几乎将80%的平台拒之门外。数据显示,目前约有100家平台成功签订了银行存管协议,其中与农行、工行、交行建行、招行等大型商业银行合作的不到10家,与平安、民生、中信、兴业等知名股份制银行签约的不足30家,其余多数平台都是与城商行达成了存管合作。银行之所以对P2P业务缺乏热情,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P2P行业风险大,合作成本太高,依照目前的市场思维来看,一旦发生风险,银行不可能独善其身。出于这层考虑,《办法》规定“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便于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实现尽职免责。”似乎有意为银行扫除心理担忧,银行的积极性或能够真正地被调动起来,今后P2P行业的银行存管之路不说全无障碍,但至少能够走得快一点了。4、信息披露将有法可依长期以来由于行业内部对信披体系缺乏必要认识,再加之监管乏力,P2P行业的信披体系普遍松散无章,因此行业并不能够从根源上对风险进行防范。如今《办法》正式明确了信披意义,对于整个行业的透明发展而言仍然具有一定的推进意义。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说,信息披露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来阐述了监管对P2P平台信披的基本要求,而信披标准的制度化,一方面能够有效压缩平台的造假空间,那些习惯在项目上做手脚的自融、假标平台会被监管率先踢出局。另一方面则有利于改善投资人与平台的关系。长期以来,P2P行业的投资人与平台总是处在关系失衡的两个对立面上,由于投资环境的畸形,平台往往需要单方面承担所有风险,如有意外,投资人便将责任归咎于平台。在P2P行业实现充分信披后,投资人与平台能够发展为“利益共同体”,平台为投资人提供项目并进行充分信披,投资人依据自身情况对项目进行最后筛选并决定是否投资,双方责任有了相对明确的划分,二者关系也会趋于良性。
整体来看,正式公布的《办法》似乎缺乏新意,内容也多是保留了此前披露过的监管意见,包括信息中介、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借款限额等要点基本已经是P2P行业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笔者认为,《办法》出台的意义在于为上述所有监管要求提供了相对权威、合理的制度依据,一旦法律有了清晰的边界,P2P平台便难以怀抱侥幸心理去试探监管底线,从这一层面来说,《办法》更像是一剂助力P2P行业洗牌及重建的加速剂。同时,银监会也表示会在《办法》出台之后就资金存管、信披指引等方面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充分保障《办法》的落地和落实。
本文来源:钛媒体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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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小贷和网络小贷区别是什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具有网络小贷资质的企业已经达到80家左右,这一数量还在快速增长中。另一方面,随着网贷新规的落地,网贷平台数量在快速下降中。与此同时,全国8000余家小贷公司仍饱受不良困扰,陷入了盈利的泥潭。三种看上去很接近的机构,发展的前景却有着天壤之别。那么,p2p网贷、小贷和网络小贷区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复杂”的关系:一边兄弟一边邻居
  一句话来概括三者的关系:小贷与网络小贷是兄弟,存在血缘关系,他们与网贷只能算是邻居,存在基因上的不同。
  网络小贷: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综合运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即时场景信息等,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小贷公司:即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网贷平台:即网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综上,网络小贷是小贷公司的一种,是放贷机构,二者均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牌照发放和监管事宜,只是在经营区域上有限制。网贷平台为信息中介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与网络小贷存在“基因”层面的差异,但网贷平台的产品和网络小贷的产品均属于网贷范畴,离得不远。
  小贷公司两大特征性“束缚”
  下面来说说小贷公司。为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客户融资难问题,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组织,人民银行开始在5个省试点组建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得以迅速发展,在机构数量和贷款金额上均实现了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的持续低迷,小贷公司的经营也陷入困境,小贷协会2015年的调研数据显示,个别省份超过1/3的小贷公司已经不能正常营业。据了解,实际情况可能还要严峻一些。虽然作为放贷机构,小贷公司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实体经济的反映,但泛泛地归因并不能解决问题。小贷行业的难题可归结于属地化经营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两大特征”,而部分机构对“两大特征”的突围尝试则进一步加剧了行业困境。
  小贷和网贷,曾经很恩爱
  对小贷公司而言,突破与生俱来的“属性”限制成为做大做强迈不过去的一道坎。网贷的兴起无疑为小贷公司的突围开辟了便捷的道路,很多小贷公司通过开设网贷平台的方式变相突破区域和资金来源限制;也有很多小贷公司通过为网贷平台输送资产来变相实现“贷款资产证券化”加速资金流转效率。借助网贷的兴起,小贷行业似乎找到了做大做强的腾飞之路,但也埋下了很多隐患。
  小贷公司扎根地方,接地气,才能做银行做不了的贷款业务。但要真正实现跨区经营,做到了资金无忧,非常困难。以与p2p网贷平台的资产端合作为例,由于p2p网贷平台均实行“本息保障”政策,作为资产方的小贷公司不可能把项目风险转移出去,只是将表内项目表外化,积聚了大量表外业务风险,远远超过其资本承受力。一旦风险暴露,则面临灭顶之灾。
P2P网贷对比
  网络小贷会成为谁的救星
  网络小贷是小贷的延伸,摆脱了经营地域限制,展业范围更广,因而牌照价值要大得多。但并非所有的小贷公司都能做好全国性业务,越是接地气的小贷公司,越是难以做好跨区域业务。做好全国性业务,需要的是大数据和全国性的场景,这是三大电商均获得全国性小贷牌照的原因,也是上海网络小贷监管指引更青睐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和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的原因所在。因此,对于全国8000余家小贷公司而言,可能接近99%的企业都难以通过网贷小贷牌照的获取来实现“突围”式跨越。
  对网贷平台而言,急需要摆脱信息中介定位的“束缚”,转型网络小贷显然可以达到这一目的。但问题在于,网络小贷是“小贷”的基因,并不能募集公众资金,意味着转型的同时先要砍掉理财端。对大多数网贷平台而言,这并非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而且,即便网贷平台有这个决心,网络小贷的牌照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申请的,看看上海的规定就知道了。
  总之,三者各有各的局限,也各有各的特点。要过好自己的日子,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希望通过变成别人来曲线救国,注定是不靠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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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贷被迫卖身,贷款人为何如此猖狂?
齐鲁晚报09月28日报&5000块钱,对于很多人或许仅够买部手机,但在“裸贷圈”,已足够诱惑缺钱的女大学生拍裸照,借高利贷,落入无钱还账出卖身体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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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上天的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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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先说裸贷抓住的是女大学生的涉世为深的心理,任何一种民间借贷,显而易见是风险高、收益高的赚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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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裸贷抓住的是女大学生的涉世为深的心理,任何一种民间借贷,显而易见是风险高、收益高的赚钱项目。
女大学生攀比心理较重,又比较天真,很多人都没有还款能力,但是由于面子攀比或者想象着开个店、投个资等,有的女大学生整容、买化妆品、买奢侈品等等都是一笔巨大的投入,家庭条件不允许就走向借高利贷填充自己虚荣心的裸贷之路。
而裸贷平台,也就是放款平台,对于女大学生的借款审核极其简单,基本上提供身份证和裸照就可以实现放贷过程,不仅仅如此,放款平台为了吸引女大学生的参与,往往会有一些推荐奖励或者是口头承诺,而奖励比较丰富的情况下,有些人就会拉上自己的小姐妹参与,也有的人听到其口头承诺较可信就参与进来。
最后的结果相信大家都知道,放款的费用像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很多人本身就没有还款能力,只能看着欠的费用越来越多,有的拆西墙补东墙更加加剧欠款放大,很多人迫于压力只能落入无钱还账出卖身体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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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的约束,总是会有人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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