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单上哪些项目要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查看: 745|回复: 0
工资薪金中22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3)
签到天数: 1598 天[LV.Master]独孤求败
马上注册中国会计社区,结交天下会计同行好友,享用更多会员功能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④符合国家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具体是指:
a.根据世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世界银行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世界银行支付、负担的证明。
b.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往”指联合国组织与该专家签订提供技术服务协议或与该专家的雇主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该专家为有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联合国组织支付该外国专家工资、薪金。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该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供其与联合国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和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联合国组织支付、负担的证明。
c.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d.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f.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g.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负担的,对其工资、薪金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十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减征个人所得税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税法第五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二、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国家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上述文件明确了不论是以现金形式还是票据报销等方式取得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发生的“车补”,都是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支付个人车补时,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务用车补贴之所以要扣除一定标准,是因为公务用车补贴在内的公务交通补贴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公务费用,这部分公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扣除标准应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十三、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根据《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十四、从破产企业取得的安置费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各项福利补贴是否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各项福利补贴是否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往往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来留住员工,那么,像是发放车补、物价补贴、高温补贴等各项补贴的形式是否要计入工资薪金所得来计征个人所得税呢?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来看一下“工资薪金所得”的含义吧!根据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按月计算,其应纳税额=(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其他规定扣除项目)×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其他规定扣除项目”,很常见的就是“三险一金”,即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这是可以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那么问题来了?其他一些补贴、福利费用能否扣除呢?① 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可以免税?那么,可免税的生活补助费该如何界定呢?生活补助费是指由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部分补助是可以免税的。其中,对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也作出了规定1.从超出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以上福利应当并入当月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② 经济补偿费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应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应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时按照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③ 其他免税项目1.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2.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3.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4.军队干部的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5.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6.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7.日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8.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另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更多财税新观点敬请关注郭掌柜企业管家: guo71-com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百家号 最近更新:
简介: 稳定当头,懂得止盈。
作者最新文章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_百度百科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法律术语称为课税客体。也是课税的客体,指每个税种征税的标的物。是税收制度的首要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范围和界限。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征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简介
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国家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和调节经济的需要,可以根据客观经济状况选择。正确选择,是实现优化的关键。
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如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具体如烟、酒都是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是对房屋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房屋;征税对象是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因为它规定了征税与否的最基本界限,凡是列入某一税种的征税对象,就在这种税的征收范围,就要征税;而没有列入征税对象的,就不在这种税的征收范围,就不征这种税;征税对象与、、税源、税本的关系。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应征税的项目:
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不予征税或免税的项目
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3、特殊规定
(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办理内退手续后从原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退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标准,以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办理内退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
(2)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4)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5)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上述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4、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特殊规定:
1、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等项目,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与其他行业的生产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2、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4、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根据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特殊规定: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收入分两种情形: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校学生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属于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项目征税。
五、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殊规定:
1、任职、受雇于报刊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取得的稿费按稿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权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
从日起,编剧从电视剧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有关规定如下:
1、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开设的用于支付电话、水、电、煤气等有关费用,或者用于购买股票等方面的投资、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结算以及其他用途,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
2、个人取得量化资产:
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以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企业对外出租使用。购买者个人少支付的购房价款,按“财产租赁所得”征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有关具体规定如下:
1、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以(或)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
(4)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以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5)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6)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或部分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
十、偶然所得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按“其他所得”征税。  请问工资构成中有哪些可以不计入个人所得税?在合理避税这一块有没有好的经验,交流一下。大家挣点钱都不容易,总不能都给捐了吧。我知道的有通讯费、独生子女费和妇补可以不计个税。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工资单除了社保公积金都要计税。  通讯费等单独要发票报帐的进入企业费用,不交个人所得税。
  工資扣稅 包括要扣其加班費的嗎?
  不是吧,根据规定,补贴也不应该缴税的呀,如住房补贴和交通补贴。
  住房补贴以前不用扣,不过现在好像要扣的。
  作者: 山的那边还是山
回复日期: 9:36:00
      工资单除了社保公积金都要计税。    通讯费等单独要发票报帐的进入企业费用,不交个人所得税。    ------------------  同意,其他任何非社保非公积金非发票报销类收入都要计税,比如补贴类的加班费类的。正规的企业连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发节日慰问品之类的福利都计个人所得税。
  顶~~~~    欢迎加入国企人力资源群:
  劳保费用不计税,住房公积金超过比例也要计税。
  详情请阅劳动部和税务局关于工资构成的通知
  补贴是不算进去的:)  加班费也是不算的:)  
  住房公积金超过比例是要计税的了!
  补贴是不算进去的:)
发票类补贴不算,其他算的,看看个税的组成类目就知道了,除了月度薪酬所得外,还有其他几个所得[如加班费等]都算啦.工资仅仅是月度薪酬所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都包括什么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都包括什么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