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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联合主办的"惠民在线"论坛,定于6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邀请市房管局局长陈力强,围绕"创新发展内涵 打造幸福智慧绿色房管平台"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直播节目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今日惠州网同时播出,欢迎各位网友届时参与。各位网友也可以跟帖提问,我们将把问题提交给市房管局。
创新发展内涵 打造幸福智慧绿色房管平台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陈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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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与主持人
姓&&&&名: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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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美伶]:各位网友早上好,这里是惠民在线直播论坛,我是陈美伶,很高兴我们今天再一次邀请到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力强做客惠民在线直播间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首先欢迎陈局再一次来到惠民在线,利用这样一个平台跟网友面对面地交流!
[陈美伶]:各位网友大家好,我们希望通过今天这样的交流,让大家更加了解我们房产管理局的工作,更多地了解我们局在服务企业、市场和市民所做的工作,我们很乐意回答大家所提的问题。
[陈美伶]:今天这期节目的主题是创新发展内涵、打造幸福智慧绿色房管平台。这些年,我们惠州一直在建设幸福惠州,着力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什么是幸福,我想对于大多数人说安居乐业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住房就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这些年随着城市竞争力的发展和提升,来惠州买房的人越来越多,无形中就推高了惠州的房价,特别是今年春节前后,惠州的房价就有一次比较大的增长,很多刚需就比较迷惑,究竟什么时候是买房的良好时机,这位网友说,本人是一名惠州本土刚需,今年以来深圳及其周边的几个城市包括惠州房价快速上涨,明显超出预期,让我们这些刚需族望而却步,请问局长这种局面会一直继续下去吗?惠州今年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态势如何?
[陈美伶]:首先就是市委市政府的态度非常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同时,对于刚需来说不要盲目跟风,不要说大家都买了,怕买不到,房价跌了又不愿意买,对于刚需买房来说,什么时候都是最好的时机。可以这样理解,惠州现在的房地产市场的大环境是好的,是非常良性健康的,买房对大家非常非常重要,很多人一辈子就买一套房,所以买房买得安心、顺心太重要了,如何买得安心、顺心,这位网友问,最近我看上了一套房子,很快要进入交易阶段,请问局长在交定金、签合同时有哪些地方要注意?
[陈力强]:我很乐意回答这个问题,这是大家在买房的时候往往会疏忽的一些问题,老实说,任何家庭买一套商品房都很不容易,有可能倾其所有买这么一套房。所以,购房的时候注意防范风险,做到放心买房,买放心房,我觉得这个很重要。我们在实际中也会遇到一些购房者买房之后会遇到一些问题,最后找了我们局,我们也给他们做耐心的解释,提出在买房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注意防范风险是可以买到放心房的。
按照我们的工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对外销售,买卖双方就可以交易了。在这个交易过程当中,开发企业或者购房人都可以要求对方直接签订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以签合同为准,完成交易的行为,然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开发企业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和支付购房定金。
现实中,我们很多购房者去买房的时候,开发企业或者中介机构都会要求先签订一个认购书,然后交一部分的定金,这个是很普遍的做法,但是我们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而且不希望这样做。但是企业在销售的过程当中有一个理由,就是要求办理银行按揭的时候,担心银行批不下来,商品房买卖合同又签订了,他们先做一个认购,然后办理相关手续,能批下来才签购房合同,这个是要靠购房者跟企业自行做协商。
[陈美伶]: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我们这样做,我们也有权拒绝?
[陈力强]:对,是有这个规定的。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了认购书,并且付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认购书中明确定金额度是否要退还,这些都做一些约定,不及时签订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这也是我们购房者保护自己权益的一个做法。
从管理部门这个角度来说,我们为了从源头上防范这些风险,消除交易的纠纷,也出台了一些规定。今年我们局会同市住建局,还有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在签订认购书前增加签订《预售商品房购房须知》环节,就是要求购房人了解房屋的状况以及其中的风险。我们也是在实际工作中感觉到有必要增加这么一个环节,让购房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做购房消费,这也是我们衍生工作的一个具体的举措。这样,我们就可以让购房者在交易前对房屋的情况,土地的情况等相关内容,以及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
[陈美伶]:这个很重要,以前买房都买得提心吊胆,也不知道究竟怎么样。
[陈力强]:我们中介机构或者是销售机构会在销售之前收一些“订金”,这个是要退还的,但是叫“定金”,那就是你说明你有购房的意向,这就要在认购书里面体现出定金是否交易不成功可以退还,一般来说交了定金是开发企业收的,这个定金是可以不退还的。所以这两个“定”、“订”是不一样的概念。
[陈力强]:还有我们每个在售的楼盘会有一个现场的信息公示,包括楼盘的相关信息,房子的相关信息都在上面有展示。我提醒各位购房者到楼盘去看房买房的时候,最好到信息公示认真看一下,那里头可以看到很多你所需要的信息,让你规避掉不必要的风险。我们广大市民在购房的时候还是要保持一个比较清醒的头脑,依法依规规范交易,避免留下遗憾。
[陈美伶]:感谢陈局对于购房这么大的事情做的风险提示。刚才陈局给我们讲了一些注意的环节和关键点,如果注意到的话,就可以避免很多的风险和陷阱。刚才你讲到这个定金,首先原则上不提倡,对“定”和“订”是不是也需要分辨一下?
[陈美伶]:一字之差,在签订相关的认购书的时候,这个一定要注意,究竟是哪个“定”、“订”,避免日后的纠纷。
这位网友问,马上要买房了,请问局长如何才能保证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如果是在销售现场通过POS机刷卡缴交房款,如何确定交的钱已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陈力强]:这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问题,应该说对预售资金实行监管是整个预售制度的一个配套性的制度,配套性的措施,对预售资金实行监管既需要我们政府部门、开户银行,还有开发企业共同履行好监管的责任,也需要我们的购房者能够配合做好这些工作。因为商品房的预售资金是后续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有效的保障。我们看到,很多问题楼盘的产生就是因为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导致的。预售资金假如说大家都存到监管帐户,对预售资金进行有效地监管,当问题楼盘出现问题的时候,这些资金就可以解决一些问题的。所以,我觉得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是很有必要的,而且大家都要配合来做的。
[陈美伶]:对双方都好。
[陈力强]:对,单单靠房管部门是有困难的,借这个机会我呼吁大家一起来做。
[陈美伶]:呼吁大家重视这个问题。
[陈力强]:按照相关的规定,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将商品房的预售款存入专用的帐户,大家都想这样做,但是不知道怎么做,也不知道怎么保证这个钱真的存到专用帐户里去,我相信大家都有些困惑。我在这里利用这个机会给大家做解释,如何确保预售款能够进入监管账户。主要是分两步走,第一是弄清拟购买房屋的预售款专用账户,预售款专用账户在拟购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都有记载,购房者可以在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栏查看,那里有一个预售证的复印件张贴出去的,或者是登陆房管局网站信息交易版点击预售楼盘板块查看。第二个是签订合同后按规定程序缴存,购房人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后,将购房款直接存入或转账到经确认的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然后凭存款凭证与开发商换领交款收据。
刚才提到关于POS机的问题,一般来说,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会准备一些POS机让大家刷卡,我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确认你的房款有没有进入这个专用帐户,一是从销售现场的公示信息中,确定POS机是否对应预售资金专用账户。二是向开发商索要证明资金已进入专户的凭证。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个隐患,我们局最近跟银联、通联这两个公司有计划地在进行合作,准备有计划地要求开发商对现有的POS机进行升级,升级以后的POS机的小票上会显示这个缴存的帐号、金额、房号等等这些购房的信息,这样就可以保证我一刷卡,那个小票出来所有的信息都在里头,就知道我这个钱就没有进入这个帐户,房号是哪个房号,让购房者明白消费,安心购房。这个工作我局正在推进,而且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陈美伶]:付款的时候在小票上就会显示出来了,那网友就可以放心了。通过陈局的介绍我发现,买房的时候要多登录我们房管局相关网站,里面有很多的信息对大家都有帮助。买房之前大家都要多了解清楚,这样的话,对于平安放心买房是非常重要帮助的。
这里还有一位网友说,今年以来不断在网上听到一些关于房屋销售欺诈的报道,听说住建部目前正在在开展房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请问局长惠州是如何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监管的?
[陈美伶]:刚才通过您的介绍,确实这个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的发展是多部门联动的成果。我们房产管理局在制度建设、资金监管和日常的巡查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所以我市房地产市场整体的运行态势都非常好,您又说了,制度再好也要大家有这方面的意识。所以,我们平常也是加强这方面的宣传的,惠州日报现在就专门有这样的专栏,对于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和案例给大家分析,让大家通过别人的经验和别人的教训来吸取其中的一些教研,这个就非常非常地好。
这位网友说,看了一些报道,惠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去年已经全面铺开,请问局长这项工作目前开展到什么程度,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新版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方面的情况给大家介绍一下。
[陈力强]:我先跟大家说,我们计划六月底就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这项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对于这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去年以来,我们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这项工作,不动产登记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不动产登记这个职能已经划到国土职能部门,房管部门是属于相关部门,是要积极配合的。
从去年以来,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共同努力,一起推动这项工作按计划地往前推。现在经过那么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有几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第一就是搭建起了组织结构,整个职能划转国土之外,国土局里头设了不动产登记局,我们原来的房地产交易所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我们房产档案馆更名为不动产档案馆,从组织结构来说打下了相关的基础。
第二,我们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房地产交易大厦大厅进行了改造,设计了不动产登记窗口和办公场所,现在都可以投入使用了。
第三是初步建立了信息平台,国土也好,房产也好,以后的登记都要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和信息平台来实现的,现在仅仅围绕这个过渡期来搭建这个过渡期的信息平台,使得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完成了不动产过渡系统数字房产系统与国土业务系统联调工作。为发行证做好了准备。
第四是编制了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通过国土、房管等部门反复论证研究、修改完善,目前已基本成稿。现在要求房地合一,两块业务要整合,流程要再造,这个也定稿了。
第五个就是我们的数据整合,现在也在进行中,下来的房一定要落地,所以房子跟土地的信息要对接,这里面就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
我们市和县区统筹推进,力争实现全市域同步发行,最近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来我们惠州检查,检查我们具不具备六月底发布新证的条件,最后他们给予了肯定,这段时间我们两个部门的相关领导还有工作人员,都在加班加点做好六月底发行证和凭证的工作,这段时间从昨天开始,我们受理的一些件就可能到月底领证的时候就是新证了。我相信通过这个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改革,把一些登记的职能归结到一个部门,归结到一个窗口,确实有利于老百姓更加便民、惠民。
[陈美伶]:大家的心愿就是以后办证的时候更加省时省力,更加方便,我们不动产产权权属调查的程序应该是比较精简了,多长时间就能落实好这项工作?
[陈力强]:我们在新的业务规程里头,把这个权属调查做了前置,跟后置在时间上的要求不一样,现在国土部门跟我们房管部门正在就这个前置的权属调查做周密的部署,我们最终要实现一个什么,就是所有的房子对应到土地,要建立一个大的数据库,这里面可能要半年的时间。现在在新受理的这些件里头,必须要做一个前期调查,比如说我要交易一个房子,先要申请做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搞清楚了再到窗口自己办理手续,最终我们要实现一个大的数据,使得我们通过以后收件,马上就可以对应。
[陈美伶]:就是前期的收集数据的过程。这位网友反映一个问题,听说今年3月1日起银行不能扣押业主房产证,但是我的房产证仍被银行扣着,请问局长如何才能把房产证拿回来?
[陈力强]:这样的,过去我们的一个惯例,房产办理按揭或者抵押,我们都会把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交给按揭行银行,这里就影响可能需要房产证去办理一些事情的时候,无法去办理。我们也是建议这种情况,为了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我们局就发了一个通知,叫做《关于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相关事项的通知》,从3月1号开始改变这个做法,把过去的向银行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的惯例改了,改成分别向房屋所有权人和他项权人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房产证发给真正的业主,他项权证就发给抵押权益人,这样的话,就保障了业主的权利。
[陈美伶]:有的时候需要房产证在银行押着。
[陈力强]:过去有这么一个惯例,权利人的权属证书是否要交给按揭银行代为保管,由按揭银行在按揭贷款发放的时候跟业主通过协商来约定。现在,假如说旧协议约定由按揭银行代为保管,现在权利影响人想拿回这个权属证书,就是跟银行协商解决,重新签一个新的协议,取代旧的协议,假如说银行不同意,还是要把房产证押在银行,假如我们权利人办事有需要,证明他的房产的权属问题,还有办法解决。
[陈美伶]:什么办法?
[陈力强]:这些群众可以到我们档案馆进行查阅权属,我们将积极配合,给人家出一份证明你房子权属的一个证明,一样有效的。
[陈美伶]:之前就算跟银行有约定的,也可以重新约定,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我们还可以去房管局开具相关的证明,也不会影响到具体的办事。
这位网友也反映一个很具体的问题,亲戚的房屋需要过户,但他本人身有残疾行动不便,请问局长房屋过户一定要他本人亲自到房管局办理才行吗?不是很方便,特别是身体有残疾的人。
[陈力强]:一般情况下,我们根据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房屋交易过户的时候,肯定要当事双方共同到我们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手续,这个是毫无疑问的,也是对双方负责。主要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规避交易风险。但是刚才这位网友讲的这个问题,我们有办法解决,为什么,我们现在局里这几年来,针对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这种特殊人群,我们提供了一种温情服务,这也是我们一个服务的品牌,就是对行动不变的无法到我们局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我局将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对于网友讲的这种情况,可以由其亲属到我局办证大厅提出申请,说清楚情况。
[陈美伶]:就是其他人也可以代为代理。
[陈力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将按预约时间免费上门提供服务。
[陈美伶]:非常人性化,这也是拓展我们服务内涵的又一个举措。这位网友问,近年来我市商品房小区不断增多,一些关于小区建设和管理的问题也不断涌现,听说2014年市人大将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列为重点议案,由市房管局牵头办理,请问我市落实人大议案,切实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陈美伶]:感谢您,确实,可以感觉到咱们现在的物业管理工作是越来越规范、科学、人性化,我们作为具体的业主也感觉到现在的物业服务是越来越好。
今天的时间非常快,一个小时的在线交流就要接触了,陈局就创新发展内涵 打造幸福智慧绿色房管平台做了非常详细如实的交流,同时也解答了网友们的一些提问,谢谢网友们的真情陪伴,我们下一期的惠民在线直播论坛再见!
问题征集列表
&[网友&香榭园业主]:随着入住率的提高,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但香榭园物业为节约成本,长期以来,仅开放正门一侧的车辆进出通道,而拒绝开放香榭园后门的车辆进出通道,理由是后门没预设电路,增加车闸增加设备和人员的成本开支,但是7、8、9栋紧靠小区后门,且小区后门入口就是底下车库的入口,怎么可能没有电线官网预设,要么是物业公司推诿,要么是tcl房地产设计缺陷,现在7、8、9栋的香榭园业主强烈要求开放小区后门,方便驾车出入小区。现状是从市区回来,只能到冷水坑调头,再从小区侧门通道进入,如果开放了小区后门车辆通行,从市区回来,完全可以从山水华府左转经中楷华章由小区后门进入,直通7、8、9栋。请房管局介入,敦促物业开放小区后门车辆通行,谢谢! [ 12:20:12]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59楼网友:网友,您好!我局将通过建立和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大数据中的智慧物业等方式,加快我市智慧房管平台的建设。 [ 12:13:22]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08楼网友:网友,您好!据了解,目前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在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具体可向该局咨询。 [ 12:10:22]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49楼网友:网友,您好!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我局开通了公众微信号“惠州房管”,提供“办事指引和合同备案、办证进度、维修资金”等信息查询服务。下一步,我局将研究面向服务对象的APP软件,完善办事流程,扩大掌中办事的范围,提供更好的服务。 [ 12:09:2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01楼网友:网友,您好!喜悦城果问题楼盘由惠城区政府包案处理,目前相关处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 12:08:53]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09楼网友:网友,您好!按现行的制度设计,期房项目都有可能存在风险,请网友谨慎入市购房,理性消费。 [ 12:07:4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65楼网友:网友,您好!房屋质量问题属建设部门职责范畴,建议向市住建局反应解决。 [ 12:07:24]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06楼网友:网友,您好!按规定,物业费标准应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协商确定,具体事宜可向市发改局咨询。 [ 12:05:46]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57楼网友:网友,您好!一直以来,我局坚持以遵循市场规律,解决供需矛盾为原则,提出增加土地供应,加快报送等方式,增加市场供给,缓解房价上涨压力。 [ 12:04:53]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94楼网友:网友,您好!关于二手房交易我市有相应的配套制度,为保障交易安全,建议网友按规定依法依规交易。 [ 12:03:21]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11楼网友:网友,您好!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从2013年起推出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验证产权人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房产证号)及查封、抵押等信息,确保房源信息真实、有效,交易安全、有保障。 [ 12:01:23]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45楼网友:网友,您好!一般来说,小区游泳池归属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其面积计入房屋公摊。即小区的游泳池面积包括在公摊面积内,其支配权在全体业主,公共设施对外经营只有在业主授权之下,经业主表决,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确定其管理与收益归属,才能对外开放,否则视其为违规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二种情况: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其面积未计入房屋公摊。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小区游泳池归属开发商所有,业主对非公摊面积的设施没有所有权和管理权的情况下,原则上无权干涉其是否对外开放、如何开放。
总之,无论小区游泳池产权归谁所有,毕竟还是主要为业主服务的附属物之一,在日常的运作中还是应遵循业主优先的原则。 [ 11:57:39]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15楼网友:网友,您好!在访谈问题中已介绍过,在此不再陈述。 [ 11:57:14]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7楼网友:网友,您好!按照部门分工,保障房建设由住建局负责,后续管理由我局负责,为加强管理今年我局创新如下举措:
一、 按照市政府新修订的租金补助实施办法,租金收取由原来的先交后补,变更为核减实收。
二、 加大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小区物业管理,进一步加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在小区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三、 加强租户动态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租户行为,引导租户合法合规使用房屋,纠正,查处租户违规行为。 [ 11:55:59]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89楼网友:网友,您好!物业管理是指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业主如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以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解聘现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业主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工作。 [ 11:55:37]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14楼网友:网友,您好!实际生活中,物业管理费通常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自业主实际收房起开始计算。
如果商品房不符合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关于收楼标准和收楼条件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交付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人防、规划、环保等专项验收须通过),业主可以拒绝收楼。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实际接收房屋时起,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应以此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1:54:09]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07楼网友:网友,您好!收费问题属物价部门职责范畴,建议就有关问题向市发改局反映解决。 [ 11:52:27]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73楼网友:网友,您好!您好!由于小区涨物业管理费的监管职能不在我局行政范畴,依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处理。”的内容,如业主发现其操作程序存在疑问的话,我局建议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八条以及《印发的通知》(惠市发改价[号),确定物业服务企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按业主大会确定的议事规则,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会的监督下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因故未能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当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并履行以下程序:
(1)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向居委会书面提出调价申请事宜或动议;
(2)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第三方对小区物业服务经营情况的专项审计;
(3)制定调价方案;
(4)公布调价方案、理由和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5) 公示结束后,书面征求或业主现场表决以及其他方式收集全体业主意见;
(6) 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收集到的业主意见情况,并在公开场合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7)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结果及执行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起始日期。 [ 11:50:07]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66楼网友:网友,您好!按照规定,购房人应按正式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交购房款,市住建局与我局于今年3月份联合发文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6月下旬,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惠城区、仲恺区商品房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 [ 11:48:31]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4楼网友:网友,您好!你所说的“买房手续”均不属于正规程序,缺乏法律保障。建议不要轻易上当、受骗。关于订金问题请协商解决,如你认定是被欺骗的,可循法律途径维权。 [ 11:45:25]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68楼网友:网友,您好!贷款问题请咨询相关银行。 [ 11:44:3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32、87楼网友:网友,您好!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近年来我局建有预售、产权、二手房网签、维修资金等业务平台,同时还通过局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渠道,提供查询、下载等功能,全方位打造便民房管平台,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市民了解和使用房管平台,实现业务办理和查询更加便捷。 [ 11:44:1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74楼网友:网友,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网友向大亚湾房管局咨询。 [ 11:43:4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75楼网友:网友,您好!购房者选择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并可选择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 11:42:2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48楼网友:网友,您好!据我们监测和企业反映,深圳3.25政策以来,深圳购房客总体有所下降,投资投机客户下降明显,刚需有所上升,预计未来空置率将得到改善。 [ 11:40:27]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8楼网友:网友,您好!目前惠州二手房交易在实施“营改增”后,市场反映税费变化不大,部分有所下降,因目前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委托地税部门征收,具体税费惠民措施可向国税或地税部门了解。 [ 11:39:51]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64、86楼网友:网友,您好!一、按规定要求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需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二、加强市场巡查管理,及时规范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三、购房人可以向我局投诉,以便我局进行查处。 [ 11:37:15]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54楼网友:网友,您好!据我局监测数据显示,截至于今日末,全市商品房库存量为1297万平方米。 [ 11:33:16]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53楼网友:网友,您好!我局窗口服务有关时间安排均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网友的建议我局将加强研究,尽可能为市民创造便利条件。 [ 11:25:39]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46楼网友:网友,您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问题楼盘处置工作,2013年以后通过不断努力,已结案一批问题楼盘,业主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处置力度,将存在问题处置完毕,最大限度维护业主合法友益。 [ 11:24:44]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45楼网友:网友,您好!商品房小区建设的车位(人防工程及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外)依法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约定归属;车位的定价、小区内游泳池的收费问题,建议向市发改局咨询。 [ 11:22:2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51楼网友:网友,您好!收费问题由市发改部门负责,建议网友向市发改局反映解决。 [ 11:20:03]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41楼网友:网友,您好!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用足用好政策,加大国家各项新政的解读,引导房企树立危机意识,诚信经营,共同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 11:18:31]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40楼网友:网友,您好!2016年实施的《惠州市中心城区停车位租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小区停车位不得只售不租。依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停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如网友发现有楼盘对停车位进行只售不租,可向我局进行投诉咨询。联系电话:2898670 [ 11:17:19]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25楼网友:网友,您好!据我们监测及企业反映,近期,市场发生了一些变化,部分区域成交量回落,价格有所回调。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市场监测和分析,提出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和房价波动的有关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 11:15:49]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56楼网友:网友,您好!由于住房补贴管理政策法规是由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惠州市市直单位住房补贴办法》(惠府〔2001〕56号)职工个人应享受的住房补贴总额,按10年分摊到每个月,按月计发的规定,惠州市市直单位干部住房补贴发放期限为10年。异地调入的市直干部职工依据本市房补政策发放住房补贴。因此,这位网友的情况不符合惠州市申领房补的条件。 [ 11:13:06]
&[网友&网友77319]:房子座落在惠州市河南岸白泥路翡翠嘉园2005年至今还未办理房产证,原开发商已经撤掉了,我们要怎样才能拿到房产证? [ 11:10:41]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62楼网友:网友,您好!关于交楼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的问题,要看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实测面积测绘报告作为商品房交付条件。如果房屋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可以交楼。实测报告书系用于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业主如需了解实测面积,可在实测报告书完成后到开发商处查询,或凭身份证及购房合同到惠州市房屋测绘所查询。 [ 11:10:08]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50楼网友:网友,您好!日,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检测报告显示,惠泽南苑共由16台电梯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随后做出了关停处理。由于对关停可能给业主生活带来的不便估计不足,致使业主正常生活受到干扰。问题出现后,河南岸街道办事处、金湖社区居委会、市质监局、市房管局等单位第一时间组织人力赶赴现场处置,研究制定措施,确保尽快恢复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一是针对景富物业于日单方面撤出惠泽南苑小区的实际,金湖社区居委会同意惠州市东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暂时代管惠泽南苑,待该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确保代管后,电梯问题处置不受影响,我局与河南岸街道办事处、金湖社区居委会加大与景富物业的沟通协调力度,该公司同意就惠泽南苑的电梯维修改造问题继续给予配合。目前小区的管理秩序基本稳定。
二是针对16部电梯全部停止运行,业主出行不便的实际,市质监局积极协调电梯维保单位对这16部电梯做进一步检测,对性能保持较好、安全隐患小的电梯实施抢修,确保每单元有一部电梯正常运行,保障业主出行。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业主日常出行已不受影响。
三是加快加装新电梯的推进力度,由于该小区电梯符合紧急动用维修资金条件,我局按规定启动了相应程序。在市质检局、市房管局、河南岸街道办事处、金湖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多次现场协调下,业主已就电梯品牌等事宜达成一致,已进入实质性采购阶段。
四是加大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指导力度,引导业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指定专人现场给予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目前,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惠泽南苑小区的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跟进力度,确保加装电梯、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工作按计划深入推进。同时加大与业主的沟通力度,共创文明和谐小区。 [ 11:07:24]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6楼网友: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局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我局对全市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行政职责来执行的。具体讲就是加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监督,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管理,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认真组织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品牌,及时处理和协调人民群众各类投诉,认真履行行政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发挥指导、监督和管理作用。关于你反映东南首府存在的违法搭建等问题,我局已于前几天及时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已与物业公司协调相关违章搭建的业主自行撤除,否则,将请市执法局派人协助轻质撤除,同时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坚强和改进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我局将继续跟踪,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 11:06:39]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5楼网友:网友,您好!依据粤发改价格函【号要求,日起已经停止收查档费。 [ 11:04:51]
&[网友&喜悦成果]:惠州太多烂尾楼盘了 [ 11:04:09]
&[网友&GG]:现在网上的二手房交易是可靠的么? [ 11:03:41]
&[网友&绿茶]:最近家里小区物业代收快递时开始收费,每件一元。经网上查询,发现也有不少关于物业代收快递时收费情况。个人对物业这种“二次收费”的合理性有些疑惑,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 11:03:16]
&[网友&新朋友]:请问,我市在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居乐业方面有什么新的措施 [ 11:03:10]
&[网友&网友77396]:小区物业突然宣布提高物业费,从原来的1元涨到1.6元,合理吗? [ 11:03:00]
&[网友&夏日么么茶]: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整个流程是怎样的? [ 11:02:44]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33楼网友:网友,您好!关于二手房交易,目前我市已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为确保交易安全,建议网友按照我市二手房交易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具体可向我局产权科咨询,电话:2898670。 [ 11:02:37]
&[网友&网友77396]:现在的小区物业费怎么使用的,业主真的很难监督,比如用电多少、用水多少?不知道房管局有什么有效的监管方式? [ 11:01:5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36楼网友:网友,您好!您好,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五十八条以及《印发的通知》(惠市发改价[号),我们确定物业服务企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按业主大会确定的议事规则,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会的监督下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因故未能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当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并履行以下程序:
(1)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向居委会书面提出调价申请事宜或动议;
(2)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第三方对小区物业服务经营情况的专项审计;
(3)制定调价方案;
(4)公布调价方案、理由和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5) 公示结束后,书面征求或业主现场表决以及其他方式收集全体业主意见;
(6) 公示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内容包括收集到的业主意见情况,并在公开场合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7)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结果及执行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起始日期。 [ 11:01:44]
&[网友&小海]: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做好资质审核,以及后期评估是关键,希望惠州出台相关政策。 [ 11:01:39]
&[网友&冷冷]:喜悦城果业主表示心都凉透了 [ 11:01:00]
&[网友&网友77317]:经过房管局网签的房子,尚未竣工,后续开发商又没钱怎么办? [ 11:00:45]
&[网友&网友77399]:去房管局开无房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 11:00:45]
&[网友&网友88663]:购买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避免买到问题楼盘? [ 11:00:36]
&[网友&网友76119]:房价高企,希望我市在未来一旦时间能提供更多实惠的经适房 [ 10:59:52]
&[网友&小海盗]:问题楼盘很多,做好监管,提高预售门槛和资金监管,防止烂尾楼盘的产生,损害业主利益,不知道房管部门有何举措? [ 10:59:47]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47楼网友:网友,您好!“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下发的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 依据国家目前的政策和相关规定,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在我局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小产权房”,本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我局认为广大群众要理性对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10:59:46]
&[网友&网友70986]:自己去房管局办房产证需呀哪些手续? [ 10:59:40]
&[网友&Sheila]:问题楼盘这么多,真不敢买期房,伤不起~~ [ 10:59:39]
&[网友&谁来了]:现在感觉物业管理单位是以管理者的位置自居,完全不是充当服务角色,请问我们业主可以怎么办? [ 10:59:24]
&[网友&网友75979]:请问陈局长,现在很多市民都不知道有房管平台,也不会使用。对此,接下来房管局将如何推广并运用好改平台 [ 10:59:15]
&[网友&夏日么么茶]:请问陈局,看上了一套二手房,首套,但业主说急用钱希望把所有或者大部分的首期款直接给他,跳过首期款的部分,有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吗? [ 10:59:13]
&[网友&落落]:请问房管局有什么措施制止开放商捂盘销售? [ 10:59:12]
&[网友&金桔柠檬]:陈局你好,房产中介在买卖中的猫腻很多,政府监管需要强化,请问惠州房产是如何做的呢? [ 10:58:41]
&[网友&网友LJ]:房产证办理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我们新房入住2年了可以办理了吗 [ 10:58:38]
&[网友&网友77777]: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 10:58:32]
&[网友&网友773]:现在房价涨得这么厉害,政府没有想要调控一下嘛 [ 10:58:13]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22楼网友:网友,您好!:为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印发了《关于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相关事项的通知》(惠市房函〔2016〕25号),于日起施行。该通知取消以往一并向银行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的惯例,分别向房屋所有权人和他项权人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
权利人的房屋权属证书是否交由按揭银行代为保管,是在按揭贷款发放时双方形成的协议内容。权利人要求更改该协议项,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的,仍应当同贷款银行协商解决。 [ 10:58:09]
&[网友&网友77300]:二手房交易,如果防止购买到问题房? [ 10:57:47]
&[网友&网友77777]:下角小中堂学校对面那块地什么开建啊? [ 10:57:46]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7楼网友:网友,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买卖双方如达成了买卖意向,开发企业或购房人均可要求对方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开发企业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强行要求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和支付购房定金。
若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认购书并付一定数额购房定金的,应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认购书中明确定金额度、退还与不退还的具体办法、不及时签订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等事项。
为从源头上消除交易纠纷,今年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对于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在签订认购书前增加签订《预售商品房购房须知》环节,让购房人在交易前对房屋情况、土地情况等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此外,还要提醒购房群众对销售现场的《房屋销售信息公示栏》认真留意。总之,是投资就会有风险,请广大市民在购房时保持清醒头脑,依法依规规范交易,避免留下遗憾。 [ 10:56:51]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2楼网友:网友,您好!今年6月我局将联合发改局等部门对商品房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目前相关工作已启动。 [ 10:56:40]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42楼网友:网友,您好!实际生活中,物业管理费通常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自业主实际收房起开始计算。
如果商品房不符合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关于收楼标准和收楼条件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对于商品房交付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人防、规划、环保等专项验收须通过),业主可以拒绝收楼。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实际接收房屋时起,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应以此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10:54:27]
&[网友&老王]:来晚了,都快结束了 [ 10:53:57]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9、35、43楼网友:网友,您好!经了解,我市“中介超市”机关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负责,具体事宜请向市发改局咨询。 [ 10:53:55]
&[网友&流星]:陈局好,请问车位的产权到期,是自动续费么 [ 10:51:26]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38楼网友:网友,您好!我市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正在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出台,确保收到成效。 [ 10:50:00]
&[网友&66大顺]:现在的二手房交易,中介是吃水很深啊,我们购房者要如何防备 [ 10:48:50]
&[网友&网友77038]:我在大亚湾买的房,现在网站上显示合同备案过期,资金查验过期是什么意思/ [ 10:48:31]
&[网友&水东路]:最近,东湖花园好几个小区物业费上涨,其中有些信息不怎么透明,请问房管局在当中有在监管么? [ 10:47:08]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21楼网友:网友,您好!我市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正在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意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出台,确保收到成效。 [ 10:45:55]
&[网友&花姐]:前段时间,惠州楼市价格上涨很明显,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次楼市价格上涨,跟房管局有关系吗,房管局能调控房价吗? [ 10:44:21]
&[网友&川口]:最近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房产证要如何鉴别真伪?通过房管局的网站是否能够查询到? [ 10:43:57]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8楼网友:网友,您好!在前面已介绍过,目前我市房价除个别区域外,总体保持平稳。下半年,随着市场供应的不断扩大,我市住房价格有望理性回归。 [ 10:43:47]
&[网友&火焱]:目前有些城市的楼盘存在俗称的烂尾现象,很多的业主无法如期收楼,有的业主是贷款购房,不但没办法收楼,还要还银行的贷款,请问这种情况下,房管局能帮到我们什么吗? [ 10:41:25]
&[网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第10、20、27、28、29、30楼网友: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东江学府地下停车场相关问题,我局高度关注。在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立即与开发企业惠州市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其做好地下室停车位工作,切实保障业主权益。该公司回函表示,东江学府三期二区整个小区停车位配套建设有足够的停车位,停车位可租可售,有划分好的租赁停车位区域供业主自由选择租用,且有足够停车位供业主使用。地下车库已上锁车位均属于已出售车位,是应未入住业主要求上锁维护其购买车位的权益。对此,对于网友反映的停车位上锁情况,其公司已安排人员向有疑问的业主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同时,我局也敦促开发企业加强停车位管理,对于已上锁车位情况,应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和做好解释工作,以免造成业主误解。 [ 10:38:30]
&[网友&大热天]:关于房管局对开发商的资金监管问题,最近订了一个房子,约定好时间去交首付的,现在说是因为受到房管局资金监管,让我先去交一部分钱,但是又不签购房合同,很怀疑这里面有诈?惠州针对开发商的资金监管问题是否公开透明? [ 10:38:26]
&[网友&墨水]:惠州针对房屋质量问题,房管局有什么好的措施?遇到这类房屋质量问题,有什么方法去应对? [ 10:37:53]
&[网友&风车]:看了不少新闻报道,惠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去年已经全面铺开,请问局长这项工作目前开展到什么程度,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新版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 10:12:55]
&[网友&蜗牛天生有房]:请问,目前惠州二手房在实施“营改增”后,市场反应如何,房管局对于二手房的售房者和买房者有哪些新的惠民措施,市民如何可以淘到一个好的二手房? [ 10:12:22]
&[网友&纬度]:在全面深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水平方面今年有哪些新举措? [ 10:11:54]
&[网友&转头]:今年在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方面会有哪些亮点? [ 10:09:23]
&[网友&网友75834]:今年以来不断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房屋销售欺诈的报道,听说住建部目前正在在开展房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请问局长惠州是如何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监管的? [ 10:09:20]
&[网友&皮皮]:我打算在惠州买一套房子,房子属于宅基地,现在交了一笔订金,只开了一张手写收据,并没有签订任何购房合同或者协议,请问订金可以退吗?(注:是订金并不是定金),还有,卖家说该房只有国土证,国土证是不能够过户的,但是她说可以去公证,证明这房子是我的,请问这种有用吗?被认可吗?而且像买这种房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啊? [ 10:08:34]
&[网友&艾步碧]:惠州现实不动产登记的情况进行得怎样? [ 10:08:10]
&[网友&大蜗牛]:我想要买房了,想请问一下局长怎么样才能保证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如果是在销售现场通过POS机刷卡缴交房款,如何确定交的钱已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 10:07:57]
&[网友&ok仔]:近日,惠州市房管局表示将严厉打击开发商的捂盘惜售行为,请问市房管局接下来有何动作? [ 10:07:43]
&[网友&网友75919]:东江学府三期的停车位问题 [ 10:07:31]
&[网友&超正]:惠州市的“中介超市”及基础数据库,现运行情况怎样?发挥的作用大吗? [ 10:07:04]
&[网友&李生]:最近我看上了一套房子,很快要进入交易阶段,请问局长在交定金、签合同时有哪些地方要注意? [ 10:05:59]
&[网友&欣欣人]:惠州的房价走势,局长怎么看? [ 10:05:59]
&[网友&拉丁]:房管局对小区物业公司是如何监管的,对其服务机制是如何审查的?江北东南首府存在违法搭建、小区内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等问题物业公司不管不问,该公司人员配备不齐、聘请老人做安保,小区安全保障堪忧,业主多次投诉也未能解决,请陈局长关注! [ 10:05:17]
&[网友&海盗]:陈局长,房屋查档费真的有点贵啊,买房要查档、房贷要查房,每开一个证明就要查一次档,而且查档费还和房子的价格、面积挂钩,非常不合理。房管局应该牵头改革这样的措施,惠民便民。 [ 10:04:39]
&[网友&哒哒]:房产中介乱象太多,房管局有什么办法去规范交易秩序? [ 10:04:37]
&[网友&兰兰]:本月是企业服务月,房管局日常如何持续优化流程,主动对接,服务企业的? [ 10:04:09]
&[网友&网友75876]:房管局什么时候打通办事“绿色通道”,让百姓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 10:02:12]
&[网友&棉花糖]:本人是一名惠州本土刚需,今年以来深圳及其周边的几个城市(包括惠州)房价快速上涨,明显超出预期,让我们这些刚需族望而却步,请问局长这种局面会一直继续下去吗?惠州今年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态势如何? [ 10:00:43]
主办单位:惠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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