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发现雷神殿环岛门上装摄像头了个摄像头,是治安的,还是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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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马路边安装很多球形摄像,是拍违章停车的还是治安用的,谁给
最近马路边安装很多球形摄像,是拍违章停车的还是治安用的,谁给讲讲
是公安的天眼。
球形的是治安,拍停车的一般是长方的,个人经验啊不一定准
当初不说要整合吗?
天眼系统,主要是治安维稳用途。
丢车时坏,造反时贼灵的系统
公安的,天网
学名天网,主要是,,宇视的摄像头,千万别企图干违法乱纪的事情,除了把你脸上的小粉刺拍的一清二楚之外,警察可能比你先到你家
这种是治安的摄像头
违章的都是长方形的
点亮12星座印记,
治安监控,抓人用的
公安的天网系统
公安的天眼吧,不抓违停
这种东西多了是好事
违停并入天网,这个抓违停!!长方的那个抓违章
反正打孩子时 硬盘肯定好不了
图侦专用 琢磨去吧
这个对于老百姓来讲算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政府你做了我们都看得到 你在新闻上吹牛没用 希望以后少说瞎话多做事实
违章拍的清楚,找人什么的拍不到或者坏了。
社会层面管治安,政治层面管维稳!
T字杆是50~150米一个 抓违停 双叉头球形探头在技防里是天眼 一般各大小路口 横杆一排的那个是交管局 卡口 天眼 流量 单一球形摄像头 是三级道路不具备双叉路口条件的 连接图侦和附近企事业单位的摄像头
你这种 闸箱后面会有写字 都是公安专用 连接到派出所 图侦室的摄像头 要求看录像 可以让他们倒腾出来 南开就是 NK 后面加数字 河西就是HX 后面加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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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酒店摄像头事件
上海酒店摄像头事件是指日,王女士反映,日,她入住上海豫园宜必思酒店,次日早上发现房间窗外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正对屋内。据警方提取的监控视频显示,摄像头拍到了王女士在屋内穿睡衣、睡觉的画面。上海豫园宜必思酒店回应,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安全考虑,此事已经交由总公司解决。
上海酒店摄像头事件事件经过
王女士称,这个窗外墙壁夹角处安装的监控摄像头,
直接对着房间内的床铺。在和酒店沟通时,对方表示这确实是酒店安装的,治安用。但王女士对酒店的解释不予认可,随后报警。王女士表示,警方到酒店监控室提取了监控视频。根据监控录像显示,摄像头清楚地拍摄到了王女士住酒店时身着睡衣、睡觉等情景。王女士认为,酒店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名誉权。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酒店安装监控摄像头拍摄酒店室内情景,监控室知晓上述情况未尽任何提醒义务,显然存在严重管理问题,且不排除与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录像牟取不法利益之可能。此外,酒店方事发后拒绝与王女士沟通、推卸责任,对于王女士遭受的侵害,视频录像流传至网上的严重后果,以及该监控摄像头长时间安装以来的受害面之广、社会影响之恶劣没有清晰认识及任何反省。对此,王女士要求酒店方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对其进行精神赔偿。
上海酒店摄像头事件酒店回复
日,上海豫园宜必思酒店程经理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安装摄像头的行为,程经理解释是为了监控安全,但对于摄像头角度的问题,其表示无法回答。程经理称她对此事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要求记者和总公司联系。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凤凰网[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郑州市民在洗浴中心遭“监视” 负责人称防贼
河南法制报
□记者荆锐核心提示近日,有网友爆料行业秘密,提醒情侣观看电影时别太亲热,因为电影院内所有人的一举一动,“放映员通过监控都能看到”。虽然被采访的影院负责人表示,观影厅安装摄像头是为了观察影片放映是否顺畅,以及影厅内是否有人抽烟,是否有斗殴等突发情况,并不是为了窥探隐私,但这一行为还是引发了广大网友的不满,也引发了人们对“电子眼”涉及的公共安全保护与个人隐私保护的探讨。现象被“直播”的生活现象一:观影厅内安装摄像头前几天,网友“草图君”在微博上发了一条消息,让大家留言说说自己所在行业的小秘密。没想到,三天时间竟引来了10万以上网友留言。其中,最让大家心惊肉跳的是来自一名网友的爆料:“别在看电影时有亲昵动作,后面放映员通过监控都能看到!”爆料引来数千网友跟帖,还有人附上了据说是电影院工作人员提供的监控场景和监控截图。记者随即走访了省会郑州的几家电影院,发现多数影院的观影厅内都安装有监控摄像头。只是因为观影厅内灯光昏暗,人们不仔细看很难发现摄像头。“第一次听说观影厅内还装有摄像头。”采访时,多数观众表示没想到自己看电影时是被“监视”着的。郑州市民李先生说:“即使没有摄像头,当你在公共场所,如果有人不停地盯着你看,同样会使你感觉不舒服。”郑州市民张女士说:“可以挂牌提醒大家已经安装监控,这样还可以约束大家在公共场所的行为。”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孙教授则表示:“广大网友对在观影厅等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行为的不满,与其说是他们觉得自己被偷窥了,不如说是对监控内容外泄的恐慌。”现象二:更衣区里遭遇尴尬郑州市民沈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在郑州某洗浴中心,他也遭遇了被摄像头“监视”的尴尬。那天,沈先生到郑州某洗浴中心洗澡,脱衣服抬头时,发现更衣区的一个墙角里安装着一个摄像头。“我赶紧把衣服穿回去,找到洗浴中心的一名负责人讨说法。”沈先生说。“安装摄像头是为了防止顾客钱财被窃,而且拍摄的内容平时只有老板一个人能看。”该负责人告诉沈先生。“这跟偷窥有什么区别?虽然洗浴中心的做法是对顾客负责,但是也得考虑一下顾客的感受啊。这可好,摄像头一装,隐私没了。”沈先生抱怨道。该洗浴中心的另一名浴客则表示:“我更担心的是监控内容外泄,一旦流传到外面,对个人造成的影响就难以估计了。”现象三:乘坐公交车“走光”“夏天,女性朋友乘坐公交车时极易‘走光’。”郑州市民刘小姐说,去年夏天的一次乘车途中,她总能看到几个男子聚在一起,盯着方向盘旁边的控制台交头接耳,还不时朝公交车的后车门方向瞅。一连好几天都是这样,刘小姐很好奇他们在看什么。于是,在后来的一次乘车时,刘小姐专门挤到司机旁边去一探究竟。这一看不要紧,刘小姐大吃一惊。“原来,控制台上有一个小显示屏,里面显示的内容是公交车后车门附近的实时图像。图像正是由后车门上方的摄像头拍到的。”刘小姐这下全明白了,夏天,很多女乘客衣着单薄,有的衣服领口开得比较低,正上方的摄像头能清清楚楚地拍出来。“现在大部分公交车都是采用刷卡收费,车上没有售票员。”公交车司机曹师傅告诉记者,司机开车时既要照看上车的人是否已经刷卡、投币,又要注意后车门有没有人要下车,有时候兼顾不到。“在后车门上方安装一个摄像头,方便看后车门是否有人下车。”“至少要提示一下这里有监控吧!”对司机的答复,刘小姐表示理解,但她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碰撞监控下,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之争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2010年,郑州市政府曾拨款2000万元,要求对郑州的485个社区安装监控摄像头。郑州市综治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共有92725个,其中社会自建的有76647个,政府建设的有16078个。“电子眼”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很多情况下成为震慑犯罪分子,警方调查取证的重要工具。但由于日常生活中,每个人在公共场所都处于时时被监控的状态,个人隐私有可能被泄露已成为公众对安装摄像头的忧虑之一。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到底有没有侵犯公民隐私权?对此,律师有不同的看法。“电影院是娱乐场所,属于公共空间,隐私权期待是不存在的。因此,影院安装监控不会构成对公众隐私权的侵犯。”针对电影院安装摄像头一事,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丽说。李丽告诉记者,判断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是否侵害个人隐私,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的行为或做法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二是该行为是否给对方造成客观损害。“如果电影院、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的做法,仅仅是为了确保顾客的钱财安全,且监控里的内容并没有在更大范围内公开扩散,就不涉及侵权的问题。但如果监控内容流传到社会上,给当事人带来了客观侵害,这就属于侵权行为了。”李丽说。律师王子豪也同样表示:“在学校、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不是故意侵犯个人隐私,只要不对录下来的资料进行公开,应该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律师冯艳辉则认为,无论监控内容是否流出,像这种在没有告知浴客的情况下,洗浴中心在更衣区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权。“即使监控内容没有扩散到社会上,但实际操作中很难保证这些内容不会在小范围流传。”冯艳辉说,经营场所为确保顾客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往往会采取一些便民举措,但这些措施均不能超出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更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探因摄像头安装乱象折射监管缺失“当下,我国在监控摄像头的安装、使用和管理方面都存在问题。”谈起摄像头安装乱象,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孙教授说。孙教授认为,在监控摄像头的安装方面,我国缺乏关于安装主体设置权的法律法规界定,包括哪级、哪个政府部门有权或经授权,可以在公共场所、准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安装程序上,也没有建立和完善备案程序,这样导致公众的隐私权受到潜在或实质性的侵害后,难以找到相关的责任人或责任主体。“网络的瞬间传播性、不可逆转性等特点加剧了侵权行为的发生,一旦公共场所拍摄的影像资料被发布到网上,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的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孙教授表示。针对网络上已经形成的侵犯个人隐私行为,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法务部主任周宾卿说:“很多视频资料是网友自主上传的,而且视频网站并没有收取费用,因此也没有对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审查。除非出现反动、淫秽等影响十分恶劣的资料,一般情况下,网站没有进行审查的合同或法律义务,并且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难度。这些都成为网站规避责任的借口。”应对1.补齐监管和知情短板不可否认的是,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提高群众安全感方面,“电子眼”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公共安全部门的好帮手。但“电子眼”天生就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侵害公民隐私提供了便利途径。就如何规范公共场所监控摄像头的安装、使用等问题,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采访了相关专家和法律人士。有媒体报道,日,《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传播或者未经公安机关通知查看、复制机房系统采集保持的信息;监控视频管理人员若私自把公园里、道路上摄像头拍到的视频放到网上传播,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国家应该明确什么样的场合、什么样的单位才有权安装摄像头,安装摄像头需要经过哪些部门的批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宗玉说,国家应当明确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严防监控内容泄露。“摄像头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管理的摄像头。”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则表示,对摄像头的管理还包括对“电子眼”后面的人的监管。如果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他们可能在“电子眼”的帮助下,肆无忌惮地满足窥探心理,并向更多人炫耀这种不受约束的权力。此外,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还要补上知情短板。“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大家着想,这一点大家都能理解,所有的问题聚焦于安装摄像头的单位应该在安装地点给人们一个提示。这样一来,既能达到威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同时也能让人们感觉自己的权利没有被侵犯。”河南省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向君说。应对2.完善法律支持个人维权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规定,不过,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从2003年就已开始起草。2005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启动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并已交由国务院信息管理办公室正式起草。专家建议,立法机构要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信息的边界与信息保护主体的责任义务,从顶层设计上织就一张信息安全保护网。“对于故意传播隐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已对此有明确规定,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所以,一旦发生侵害事实,公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李向君说。她还表示,受害者有权要求网站将损害自身权益的视频资料及时删除;如果网站拒绝删除,那就要负共同侵权责任。加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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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8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不少城市家庭私自安装摄像头防盗 引发邻里纠纷(图)
10:41:22 来源:
 施家园一栋楼房角落所安装的摄像头。由于楼间距较小,不少租客担心隐私被拍。施家园一栋楼房角落所安装的摄像头。
&&&&讯(新闻调查记者 周绍瑜 文/摄)日前,临桂的秦先生感到很不自在,因为对门邻居在楼道私自装了个摄像头,正对准他家的大门。秦先生认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了侵犯。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自身财产保护意识的加强,私自安装摄像头等安防监控设备,成了不少城市家庭的选择。而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也成为了人们争议的话题。
&&&&那么,私装摄像头是否合法?怎样才能确保不侵犯他人的隐私?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 居民楼里的&黑探头&
&&&&&每次进出家门,抬头看见一只&黑探头&盯着我,浑身都觉得别扭。&家住临桂步行街旁的秦先生说。今年3月初,秦先生回家时发现,对门的邻居在楼道中间私自安装了摄像头。&摄像头是圆形的,晚上还能发出红光。&
&&&&7月25日,记者来到秦先生家。秦先生所住的楼房是一梯两户,2楼只有秦先生和邻居两户。在两家门前楼道的天花板上,一个球状的摄像头异常显眼。
&&&&&安装了这个摄像头,他可以清楚地知道我家什么时候有人,什么时候没人。&秦先生说,&这对我们来说太不安全了,生活就像暴露在了探头的监视之下,没了隐私。&
&&&&当天,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秦先生的邻居小易。小易称,装探头是为了自家安全,完全没有其他意图。
&&&&小易说,他们住的小区是开放式的,楼下就是临街铺面,每天都有大量的人流,治安较差。去年底,他家的窗户被撬,丢了笔记本电脑和相机等物品。经历此次被盗事件后,他动了安装探头的念头。
&&&&小易说,由于工作需要,自己时常到周边县出差,家里装了摄像头,心里也踏实了许多。&一共装了3个,客厅和临街阳台还有楼道各一个。有了探头,自己可以实时看到家里的情况。&小易称,安装探头之初,并没有想到安在楼道间的探头会引起邻居不满,&如果对方确实感到隐私受到侵犯,我可以拆换下来&。
&&&&私装探头的情况并非个案。
&&&&的陈女士最近也发现,邻居在阳台外墙安装了一个监控探头。&还是那种能转动的,我家阳台就挨在旁边,总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一双眼睛盯着,觉得很不自在。&陈女士说。
&&&&陈女士也和邻居有过沟通。对方称,安装探头是为了监控停在楼下的车。前段时间,邻居停在楼下的车辆,被人划花了。为了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邻居私自安装了探头。
&&&&私装探头的现象,在城中村的自建房更为普遍。
&&&&7月26日,记者在施家园梨园路片区的村民自建房走访发现,大部分楼房都安装了探头。沿着狭小的巷道,在不到1公里的路程中,记者就看到有10户居民安了探头。
&&&&在一栋新建的7层自建房里,记者仔细数了一下,一共安装了11个探头,单是在一楼大厅就安了3个,每层楼梯口各安装一个。房主称,安装探头主要为了防贼。
&&&&而由于这些自建房的楼间距都比较近,一些安在楼顶阳台或外墙的探头,能轻易拍到相邻楼房的情况。这也引发了部分租房客的不满。&探头那么近,自己在房间的活动全被拍到了。如果这些照片流传出去,该谁负责?&租客小许说出了大家的担忧。
&&&监管的空白
&&&事实上,近年来购买安装监控设备的现象已经不算稀罕。为什么安装摄像头?有些居民是为了防盗,也有些居民安装监控设备是为了保护爱车。监控设备也越来越先进,包括高速智能摄像头、红外线摄像头等。
&&&&桂林开普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光辉,在桂林经营安防设备已有10多年,公司主要服务的客户群体是企事业单位,或是小区内智能安防系统的安装。&这两年,明显能感觉到家庭对安防监控设备的需求量在上升。&刘光辉说,但由于安装家庭监控设备的利润较低,作为企业很少接类似的业务。
&&&&记者咨询了3家经营安防设备的公司,他们都表示,家庭对监控设备的需求确实在增长,但企业一般较少接这种单。那么,家庭监控设备是从何种渠道而来?
&&&&&电脑城很多经营类似监控设备的店家,谈好价格他们就来帮安装了。&施家园某自建房的房主老秦说,至于摄像头安装在哪里,都是自己说了算。
&&&&7月26日,记者走访了桂林王城、南城百货甲天下两家电脑城发现,不少经营电脑配件的店家,都在销售摄像头等监控设备。一套监控设备包括电子摄像头、录像机、线路等,单个摄像头的价格从200元到600元都有。根据所安装摄像头个数的多少,价钱各不同。一般家庭安装2个摄像头,一套监控设备大约需要1000元到1500元。
&&&&&你选好摄像头类型,我们去帮你安装。&采访中,不少店家都表示可以提供安装服务,他们甚至不问安装探头的用途。
&&&&桂林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民警秦和安介绍,根据相关规定,经营安防设备的企业必须有安防资质,并且需要每年到自治区公安厅的技防部门年审、备案。
&&&&&安防资质就相当于企业的准入门槛,只有具备了资质才能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秦和安说,而现实的情况是,市场上有不少经营电脑配件的店家,都从事安防监控设备的销售和安装业务。
&&&&那么,对于家庭私自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法律是否允许?
&&&&&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个人不得安装监控设备。&秦和安说,目前关于监控摄像头等技防产品的监管,广西的主要依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暂行规定》。但是该规定中,涉及技防产品实行销售备案制度,仅针对单位而不对个人。
&&&&根据规定,安装报警装置的单位应当与当地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联网,而凡是向这些单位或场所销售技防产品的,应当到自治区公安机关办理销售备案。
&&&&如此一来,个人私自安装监控摄像头等技防产品,处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区。正是这一原因,个人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公安部门和物业公司安装的摄像头,是为了公共安全。他们有职业道德,不会外泄照片,不会侵犯个人隐私。个人安装摄像头,怎样保证照片不会外泄呢?&上文提及的陈女士说,她很担心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镜头会被无意有意地外泄。采访中,不少居民都表达了同样的担心。
&&&&而小易等安装者则认为,安装摄像头可以防贼震慑小偷。万一真出了事,也有助于公安机关提取证据,打击犯罪。&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偷拍他人的隐私,而是保护自家的财产安全。&
&&& 如何规范管理?
&&&&尽管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公民个人安装摄像头,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摄像头可以随意安装。
&&&&桂林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科副科长欧俊称,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普通家庭对监控设备的需求确实在增长。区别于公安机关所建设的天网,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安装的探头属于社会监控探头。
&&&&&从2011年起,我们加强了对社会探头的管理工作,要求安装监控设备的单位和个人注意不要侵犯他人隐私,指导他们如何妥善保管监控所录下的影像资料。&欧俊说,对这些社会探头的管理工作更多体现在安防体系建设的指导上,并要求安装了监控设施的单位,能配合公安机关完成破案所需的调查取证。
&&&&欧俊说,目前市公安技防部门正推进社会监控体系的整体建设工作,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早日形成全市的报警网络。但针对个人安装的监控探头,仅提醒他们注意他人的隐私保护。
&&&&&私人安装摄像头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广西桂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荣说,一般来讲,摄像头若只对着自身或者获得允许的特定对象,无可厚非,但将摄像头对着公共空间或是他人居所,就有可能涉嫌违法。
&&&&王荣分析称,以临桂居民小易在楼道安装的摄像头为例,楼道属于半公开半私密的空间,邻居每天进出家门,甚至有哪些客人来访,都被摄像头所监视。如果这些影像资料外泄,安装探头的户主就有可能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
&&&&&由于这方面的监管,我国法律还处于空白,很容易产生纠纷,处理起来也比较麻烦。&王荣说,如果居民认为邻居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可以诉诸法律,要求对方拆除摄像头。
&&&&秦和安警官也认为,普通百姓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而安装摄像头,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是合理合法的,但是摄像头想装就装,想看就看,显然是不行的,也会引起一些争议。
&&&&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填补有关监控设备方面的法律空白,制定一部关于监控设备安装、使用的法律,明确监控设备应该由谁来安装、安装在哪里、由谁来维护、怎样保存和使用视频图像资料以及对侵犯公民隐私权、肖像权的制裁措施,以规范私人安装摄像头的行为。
&&&&&我们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城市的做法,规范桂林个人安装摄像头的行为。&秦和安说,《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定,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公安机关备案。擅自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由公安机关责令拆除;单位设置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设置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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