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里累计收益包括基金赎回当天有收益吗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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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切莫闯进四个误区
  银行理财产品具有收益和风险适中、保值能力强的特点。
  但是,要实现利益最大化,投资者就应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别只关注收益率
  买理财产品时,你首先关注的是收益率吗?千万别这么做。所有的分析师都会告诉你,很多产品没有可比性,购买人关注产品的投资方向更为重要。比如结构性理财产品你最需要的是知道挂钩的标的,以及该标的未来的趋势。此外,产品说明书中最高收益率这一项。千万别把预期收益率当成最终收益率。
  保本产品未必能保本
  千万别被产品说明书上的保本给“忽悠”了。现金为王,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多问一句,这个产品能否提前赎回。因为提前赎回能及时保证你的投资收益。如果碰到的是保本的理财产品,这句话更要点出来。因为从目前理财产品的设计上看,给予投资者提前赎回权限的产品越来越少,而发行者提前赎回权的产品增多。
  一些投资者投诉称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并没有认真阅读条款,结果想提前赎回时却发现合同没有赋予投资者这个权利;有的则是看了合同,但看不懂,只能听销售人员的解释,以为可以保证收益,结果到期却是连本金都不保。
  收益模糊不等于没有收益
  有的投资者对合同上面写不写预期收益很在乎,认为写了就一定可以拿到这样的收益率。实际上,有些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如新股申购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可能产品合同上面写的只是收益可能性较大的一个预期收益率区间,无法写明具体数字。
  “本金”的定义要留意
  赵志敏对投资者建议,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除了保本的期限,投资者还要留意,协议中是否有清晰的“本金”定义,包括本金是否包括收益部分的转存,返还本金时是否还需要扣除服务费,以及该款理财产品亏损时,银行方面是否还收服务费等。
  面对亏损先“四看”
  面对亏损的理财产品,是死捂到底,还是割肉赎回?很多投资者拿不定主意。
  赵志敏认为,今年的股市基本上将维持震荡格局,大反转的可能性较低,但局部存在机会。因此,目前处于微利状态的投资者,如果为了稳健可以赎回。而激进的投资者,如果买入的理财产品期限长,挂钩标的结构不错,实现收益的条件又比较宽松,还可以继续持有博弈市场。对于亏损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在决定继续持有还是赎回前,应该先“四看”:
  一看产品结构
  投资者首先应该看自己是否了解挂钩标的。有的理财产品挂钩境外标的,投资者平时连查询数据都很困难,更不要谈深入了解了。对于自己不熟悉、没把握的挂钩标的,决定是继续持有还是赎回,需要非常谨慎。
  二看收益实现的可能性
  有的理财产品设定的收益条件是限定于某段期限内,如挂钩的某某股票在这个期限内涨幅达到20%,收益可达到8%。而有的理财产品收益条件限定于某一个观察日,只有在这一天这个股票涨幅达多少,才可能实现收益率。相比之下,在一个观察区间内实现收益的概率高,而在某一个观察日实现收益的概率要低。
  三看产品期限
  理财产品短的半年期或一年期,不少亏损的理财产品是在股市6000点高位发行的,并且设定的收益条件又比较苛刻,比如一年内涨幅达10%-20%等。现在股指已经腰斩,要在半年内大规模上涨,这种收益条件可能很难实现。这样的短期理财产品亏损了,连“翻本”的机会都没有,只能自认倒霉了。而有些理财产品则时限较长,尤其是一些外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有的期限长达五六年,设计的结构又比较好,即使现在亏损,但今后两三年内如果市场向好,这种理财产品完全可能扭亏为盈。对于这样的理财产品,不妨长期持有。
  四看赎回条件
  有的理财产品不允许提前赎回,有的虽能赎回,但只能在特定时间赎回,还有的要支付赎回费用。不少理财产品赎回费用远远高于基金,一家外资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赎回费用高达2%。
  在“四看”之后,如果产品结构性不好,收益条件苛刻,没有保本机制,投资者又有其他更好的投资对象,可以考虑止损赎回。但赎回之前还要算一笔账:加上赎回费用等,真正亏损是多少,这种亏损自己是否能够承受。毕竟,在没有赎回之前,理财产品的亏损只是账面亏损,一旦赎回就是实际亏损了。
  应注意的是,有的理财产品虽有保本一说,但必须是到期保本,如果提前赎回就可能亏损本金,对此,投资者一定要看清理财产品条款。
  25%预期收益率竟是美丽陷阱
  读者来信
  (读者孙女士)
  理财一周报编辑部:
  我在今年1月份买了中信银行的两款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双盈计划8号和9号,购买时主要是冲着两款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都有25%去的。
  原本考虑不求25%,哪怕15%就已经到我的心理预期了。没想到如今两款产品都跌了,跌势一个比一个凶,双盈计划8号运行才半年,负收益已经超过15%,相当于一年亏损30%还不止,和他们的预期收益率比起来,一进一出,相差一倍。我的家庭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辛辛苦苦赚来的10万元钱,半年不到就损失了1.5万元,实在令我难以接受。
  还有另外一款产品中信理财之双盈计划9号买后我也很后悔。5月、6月,一直到8月12日,公布出来的净值还是正的,虽然实际收益只有0.5%、0.6%那么一点点,和定期存款的利息还差很远,但至少还没有亏。没想到8月15日可以赎回之前最后公布出来的净值只有0.9870元,10万元又亏了1300元。我赶忙去问,中信银行的人居然说,赎回前产品的收益还是正的,但是银行要扣除一个固定管理费,也叫赎回费,扣了之后就变成负的了。
  我想请教一下专家,中信银行这些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有没有什么依据?又或是随便写一个数字先吸引老百姓眼球再说?银行对这个预期收益率要不要负责?如果银行刻意夸大、虚报预期收益率,有没有人来管?
  东方早报理财一周报记者/陈珺
  带着疑问,记者调查了读者孙女士提到的两款产品中信理财之双盈计划8号和9号,发现这两款产品都是中信银行推出的打新股与基金投资相结合的理财产品,也可称作是组合型打新股理财产品,一部分资金用于打新股,另一部分用来投资开放式基金组合,其预期收益率有可能高于同期打新股产品,其风险略低于基金投资产品。然而由于该产品是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较纯粹的打新股产品而言,其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多款产品惊现负收益
  中信理财之双盈计划8号于7月4日第一次开放赎回时公布的产品净值,未扣除赎回费用时为0.8654元,扣除赎回费后的净值为0.8481元,赎回后收益为-15.19%,如果计算年化收益率,其收益接近-35%。中信理财之双盈计划9号8月15日第一次开放赎回时,扣除赎回费前的净值为1.0071元,扣除赎回费后的净值为0.9870元,赎回后收益为-1.30%,如果计算年化收益率,其收益约为-2.6%。
  中信理财之双盈计划8号和9号两款产品惊现负收益率,尤其是计划8号的年化收益率接近-35%,让投资者孙女士遭受巨大损失。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中信银行双盈计划出现负收益的并不止这两款产品。双盈计划7号6月30日的收益公告显示,其每份净值仅为0.9050元,折合年化收益率约为-20%。双盈计划5号6月30日的收益净值为0.9213元,折合收益率约为-10%。同样产生亏损的还有中信双盈计划3号,在其7月7日第二次开放赎回净值公告中,未扣除赎回费用时的净值为0.9521元,扣除赎回费后的净值为0.9331元,赎回后收益为-16.69%。
  然而,这些惊现负收益的理财产品,在产品说明书中却都标明了高收益,其预期收益率普遍为20%。从20%到-35%,投资者感受到的是从天堂跌落地狱的感觉。孙女士质疑的不仅是预期收益率的欺骗性,同样也在质疑银行的诚信。
  预期收益率误导严重
  大部分风险防范能力较弱的投资者,很容易将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变相理解为产品收益的承诺,有的甚至把预期收益率等同理解为存款利率。然而,这段时间大量出现的零收益、负收益理财产品,用教训告诫投资者:当初购买时看到的预期收益率,在产品到期时有可能毫无意义。即便比较稳健的“打新股”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也可能大失水准。今年4月份至今,打新产品发行几乎冻结,打新产品收益一路走跌,再回头看当初购买时的“预期收益率8%、15%、25%”,真是讽刺。
  有专家认为,预期收益的误导,可以称之为国内理财产品误导消费者的最大毒草,也是银行理财产品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一大内因。从客户层面来说,广告上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诱人,难免在购买判断时先入为主,提前丢失了风险防范意识。从银行销售角度而言,预期收益率被当作一个卖点,在销售人员管理存在漏洞的情况下,理财产品难免卖错对象。
  海外仅公布历史业绩
  作为在国内刚刚起步的理财业务,是否应该把预期收益率印在产品说明书上,已经成为业界关注的问题。因为在理财产品发展成熟的海外市场,把预期收益率公开“展示”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在这些国家,即便对于老产品,银行也只能出示该产品的历史业绩图表,但并不解释,因为任何说明都难免带有主观色彩。在这些国家,宣传金融产品时,明文规定不准承诺预期收益率,只允许公示历史业绩,严禁误导消费者。
  今年4月,银监会办公厅特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整肃,其中明确指出“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宣传过程和相关宣传品不能充分揭示风险,没有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进行表达,也没有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而是过分强调预期收益率”。
  然而,预期收益率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孙女士期望银行能够科学、准确地说明预期收益率,但在一些复杂的理财产品中,科学与准确并不等于是大众能够理解的。大众不能理解的产品,只能相信银行宣传的预期收益,也就难以看出其中可能暗藏风险的奥秘。随着理财产品的发展,不少结构性产品复杂的浮动收益率伴随的必然是难以理解的收益计算公式,这时如何在发展理财产品的同时,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预期收益的欺骗性,必然成为监管层的一大课题。
  专家分析:最需要关注的是产品本身
  孙女士购买的这两款产品在设计当中包含基金概念,今年A股市场的大跌使得挂钩股票、基金的理财产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缩水。但是最终让孙女士感到气愤的是预期收益和现实收益的巨大落差,使得孙女士有一种受骗的感觉。
  事实上很多理财产品在发售时,也是以“最高预期收益”作为产品推广的卖点。预期收益越高,越容易吸引投资者的关注,这也使得很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产生了误读。认真研究一下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你就不难发现,有时候预期最高收益率要真正实现,其难度是很大的。
  以今年上半年发行的一只挂钩境外股票的理财产品为例,这款产品挂钩的是三只银行H股的表现,预期最高年收益率为15%。但是15%的年收益率能否实现呢?产品说明书中规定,在到期日前的三个观察日内,各股的平均价格与期初相比,“平均涨幅最大的”减去“平均涨幅最小的”得到一个差值。投资者能够获得的实际收益率就等于15%减去这个差值。由此可见,最有利的情况就是两只股票涨幅完全相同,即差值为0,才能实现15%的最高收益。不过,要达到这一条件的机会究竟有多少?对于投资者来说,只有碰碰运气了。建议投资者在选购理财产品时,不仅要看预期的收益,还要看预期收益的实现条件。但是最重要的,投资者还是要关注产品的构成,对产品挂钩的标的以及标的的价格走势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另外,在孙女士的投资故事当中,还有一点也要引起关注,那就是不能忽视管理费对收益的侵蚀。产品的认购费一般是以理财本金的某个比例为标准,比如本金的5%均匀计提;除此之外,参与某些计划还要收取固定的管理费,比如年固定管理费率为1%。按照以上两项标准,就意味着如果投资者要投资一个两年期的产品,需要收取的管理费和认购费就达到了投资本金的2.5%。这个比例是不能忽视的。
  一周跌掉一年收益,挂钩产品被迫赎回
  读者来信
  (读者张先生)
  理财一周报编辑部:
  我是去年11月开始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由于工作很忙几乎没时间理财,所以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去农业银行办事,就顺便买了一款理财产品“汇利丰·金土地1号”,当时银行的理财经理非常推荐这个产品,对方说农产品是一个看涨的行情,现在买进挂钩农产品的理财产品是最好的时机。或许也是受了理财经理的影响,我就购买了这款产品,对产品具体的内容也没有做详细的调查。
  那以后,我对买进的产品就很少过问了,直到最近,农行的人突然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这一个星期我的产品已经跌掉不少净值,还说现在银行提前给我们赎回的机会,要我赶紧做决定,再不赎回可能要把前面的利润都擦掉了,说得我挺紧张的。但是说老实话,我也是抱着一种半信半疑的态度,可能是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理财产品忽悠人的报道,像我这样没什么理财知识的人,很有可能被银行忽悠了。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想请《金手指》栏目为我解疑释惑。我们现在去超市买的米啊油啊还有天天要吃的菜,好像价格一点都没有跌么,我很怀疑银行的讲法,我想知道我的理财产品到底有没有跌,是不是像银行的人说的那样跌得那么厉害?还有,现在这种情况我到底该不该赎回?如果赎回了,我还有没有别的风险?还有一点,像挂钩农产品的理财产品,我们购买的时候要注意一些什么?像我这样的投资者,还有哪些投资渠道更适合我?
  东方早报理财一周报记者/陈珺
  为了解答张先生的疑问,记者特别调查了“汇利丰·金土地1号”,发现该产品是农业银行推出的一款保本型挂钩农产品期货的理财产品,这款产品也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投资于商品期货市场的结构存款产品,挂钩标的为:小麦期货50%,大豆期货40%,玉米期货10%。该产品按季记录每种农产品期货的增长率,也就是将季末价格除以期初价格,其最终收益为两年中3个农产品期货8个季度的加权平均增长率。该产品募集期为日至19日,投资期为两年。
  商品价格过山车
  由于该产品是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者不必担心挂钩期货的下跌会带来本金的损失。虽然这款产品依据过去7年的资料,银行在制定预期收益率时给出了年化收益率8%的标准,然而今年上半年农产品价格的跌宕起伏,使得理财产品收益也受到牵连。
  今年上半年,股市持续震荡走低,但商品市场却仍在延续去年的牛市,各大银行趁机纷纷推出与原油、天然气、农产品和贵金属等商品相挂钩的理财产品,而且整个上半年,国际石油、黄金和玉米的价格,分别上涨了47.45%、9.64%和62.49%,使得大多数挂钩商品的理财产品实现较为理想的收益。以交通银行推出的“得利宝·浓青——五谷丰登收益优化”系列农产品指数挂钩型美元产品为例,其上半年的到期年化收益率为12%。而华夏银行的一款挂钩商品指数的理财产品,由于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指数表现分别达到18.1%和14.59%,结果收益也跑赢了CPI。
  可是7月份之后,商品价格几乎是全面暴跌。7月中旬以后,国际油价率先出现大幅跳水,黄金、农产品等其他大宗商品纷纷紧随其后掉头向下,截至目前,海外各大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价格、农产品期货价格均持续走低。不仅是农业银行,华夏银行“慧盈6号”理财产品也受到打击,该产品主要与黄金、石油、小麦的涨幅紧密挂钩,自去年11月23日成立,到现在经历了10个观察日,期初黄金价格为815.25美元、原油价格为98.18美元、小麦价格为826.50美元。最近一个观察日为8月26日,黄金价格为827美元、原油价格为116.27美元,小麦价格为830.5美元。虽然三种标的物价格仍在期初之上,但与今年2月25日观察日的黄金价格、石油、小麦相比,下跌幅度不小。
  周跌幅超过7%
  正是受到这一轮暴跌的影响,使得农行“汇利丰·金土地1号”遭遇了提前赎回的尴尬。农业银行在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表示,虽然“根据理财计划书条款,上述产品到期方能返还本息”,但“相当多的投资者纷纷要求提前实现收益”,因此,“为满足广大投资者要求,帮助投资者将收益落袋为安”,农业银行临时开放赎回,并允许投资人提前赎回这一产品。
  事实上,农业银行允许投资人提前赎回也是无奈之举。由于“汇利丰·金土地1号”挂钩的农产品期货价格7月份以来突然步入下行通道,这款产品的净值随之出现大幅波动。在今年7月16日,该产品净值为1.13元人民币,但短短一周之后,产品净值猛跌至1.0732元,跌幅超7%,相当于一个星期跌掉一年的收益。
  农业银行某接待人员曾对外表示,投资人提前赎回产品的价格为1.0829元,且投资人无需支付手续费,但这位接待员拒绝透露此次提前赎回的总体金额和比例。有报道称,仅杭州一地就有超过50%投资人选择提前赎回。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王增武博士称,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不能提前赎回的情况下,农业银行允许投资人提前赎回,这一情况是很少见的。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这款产品属于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者不必担心如果挂钩期货的下跌会带来本金的损失,因此,一旦发生大幅下跌,银行必然会提出提前赎回的要求。
  专家分析:商品价格掉头赎回保证收益
  张先生是一位很谨慎的投资者,虽然在购买产品时,没有做深入的分析,但是遇到该不该赎回的问题,他向专业媒体咨询的态度还是很值得称赞的。许多投资者在理财产品上吃了亏,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自身对产品不了解、不熟悉就贸然买入,最后才发现原来买到了与自身不匹配的产品。
  在解决张先生的疑问之前,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商品期货的价格和我们在超市买到的商品价格不一样,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那么期货的价格代表的是一种对未来某个时点、某种交易品种价格的预期,这里就存在看涨和看跌。这和在超市里购买的豆油、白糖的价格是不同的。
  我们知道今年上半年商品期货价格出现了明显的上涨,尤其是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在8月份到期的理财产品中,外币理财产品中收益率最高的就是一款农产品挂钩的理财产品——华夏银行“华夏理财—慧盈2号”,它的年化收益率达到了12.50%。
  再回过头来看张先生的投资,现在张先生面临的选择是要不要马上赎回,我个人认为在现在商品价格出现比较大的波动的情况下,选择赎回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做法。由于对今年下半年商品期货价格的变化趋势,目前各大研究机构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因此我认为,张先生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保住收益。
  在目前的情况下,对于工作比较繁忙、平时无暇打理财富的张先生,建议可以投资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以票据、债券及信贷产品为主,年化收益率的目标应在6%左右,产品投资期尽量考虑在6个月或1年。
  银行提前终止产品,谁为损失负责
  读者来信
  (读者李先生)
  理财一周报编辑部:
  我是2004年5月底,在网上看到广东发展银行关于“丰收11号”外汇理财产品的宣传广告,广告称,“丰收11号”为三年期美元理财产品,第一年便可获得确定的5.8%的高回报,后两年预期收益率14.13%,“限量发售,机会难得”。
  日,我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回到北京,惊讶地发现该支行已搬迁,经多方打听找了一上午才找到。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支取本息时,我存折上的利息只有304美元!这是一万美元三年的利息呀!原来,“丰收11号”早在2004年9月就被广发行单方面终止了,但是我并没有接到银行的通知,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本金就被转为活期存款,以至于三年下来,我的存款年利率竟只有1%,再加上2004年至2007年三年来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化,使我蒙受了美元贬值和利息减少的双重损失。对此,该支行给出的解释是:根据协议,银行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协议上也没有规定银行有告知客户的义务。
  我感到不解和愤怒的是,与广发行签订的协议上留有我的电话、住址和身份证号码,作为一家股份制银行,在行址发生变动、交易单方面提前终止的情况下,银行是否存在告知义务?
  在这里,我很想问问《理财一周报》,遇到银行提前终止合同的事,我们投资者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银行到底有没有义务通知客户?现在我手上的几张美元还有什么渠道可以兑换出去?
  东方早报并理财一周报记者/陈珺
  接通李先生,记者还了解到, 该产品在日到期前,客户不能提前支取。在等到产品到期后,李先生的账户中的利息仅有300多美元,经过几番交涉,银行最终同意将三年的利息由304美元上调为1000美元,于是日,李再次赴京,将本息共计11000美元(其中上调部分以人民币支付)取回。为了一个产品,李先生是先后两次北上,车马费就不用说了。
  更气愤的是,当李先生拿到银行给出的美元去当地的工商行将取回的美元兑换成人民币时,其中8张百元美钞被银行拒兑,理由是钞票过于破旧,后来又去了建行、工商,皆不给兑换。
  了解了李先生的遭遇,记者首先调查了李先生购买的理财产品“丰收11号”,它是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于日至6月3日推出的一款美元理财产品,也是广发“丰收”三期系列外汇结构性存款产品之一。上海分行也发行过一款同类产品。“丰收11号”投资期限为三年,银行每三个月有一次提前终止权。关于收益的支付,广发以三个月为一个收益期来确定一次收益,在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协议时可一次性支付全额本金和收益。
  三年损失近13%
  从这款产品设计的收益来看,本款产品采取第一年收益率固定为5.8%,从第二年起,每个收益期的收益率与6个月美元libor利率反向浮动挂钩,具体而言,当期收益率为上一期收益率加上一个参数,再减去6个月美元libor。该参数第二年为2.5%,第三年为3.5%。通过以上收益公式来看,这款产品除了第一年收益率固定为5.8%之外,第二年第一季度的年化收益率应低于7.3%。而且,随着美元libor从1%开始飙升至2006年的5.75%,这款产品如果持续运行下去,年化收益率应很快降为0。这一点和该行销售人员宣称的“后两年预期收益率14.13%”大相径庭。
  虽然这款产品在运行之后3个月即告终止,表面上看并没有受到美元libor利率上升造成的损失,然而考虑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在2004年至2007年三年的巨大变化,以及长达两年九个月的活期存款带来的利息损失,李先生表面上三年的总收益为4.2%,而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却下跌了17.17%,如果折合成人民币来看,三年损失达到12.97%
  李先生的案例其实并非个案,由于2004年之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多年稳定,而当时美元利率高达5%以上,相比之下人民币利率却在2%左右浮动,当时银行推出了许多挂钩美元利率的产品,而且产品发行期一般都在3年至5年。随着汇改政策的推行,这些挂钩美元的产品无一例外地受到汇率损失。
  银行责任居多
  某国有银行理财产品设计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当时理财产品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银行一般不具备产品开发能力,往往采用直接向海外银行购买产品然后转手对国内销售的手段,而这些产品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技术上的漏洞。这位产品经理认为,这些销售问题产品的银行最先考虑的不是投资者的收益,而是产品的销售量。作为利率大大高于人民币的美元产品,推出这样的产品势必能够带来良好的销售业绩,然而这些产品时间线过长、对美元利率的依赖度大等设计漏洞很快就暴露出来,到头来吃亏的却是投资者。
  李先生购买了这样一款存在设计漏洞的产品,而且提前终止之后,李先生并未得到信息,在这种情况下,该支行给出的解释是:根据协议,银行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协议上也没有规定银行有告知客户的义务。虽然记者没能看到协议的原件,但是按照银行的一般操作方法,银行在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就将资金直接转入活期账户的做法确实欠妥当。按照行业的一般做法,银行单方面终止产品必须通知客户,并且留下痕迹以便核查,也就是说,银行一般会采取挂号信、电话等方法联系客户,如果联系地址有误导致信息无法传递,那么投资者本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专家分析:终止权多半由银行掌握
  李先生2004年发生的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其实最近两年一直在接二连三地发生,使得提前终止权成了一个热点问题。
  中行上海分行曾推出一款为期12个月、投资者可提前终止的美元理财产品。这款理财产品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为银行没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掌握理财的主动权。相反,上海银行推出的“慧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中,有一期在提前终止权的处理上则采取了完全的主动权。银行根据市场利率波动,每月行使提前终止权。到期或被提前终止时,一次性还本付息。产品一经认购,投资者不得部分支取及提前赎回,但可办理质押贷款。购买这些产品时,投资者应对提前终止权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般而言,银行拥有提前终止权的收益率就相对较高,但是只要收益率持续在利率浮动高端区间,银行一般就会提前终止,客户虽然享受到了较高的收益,但持有时间较短。如果客户拥有提前终止权的,客户也需付出一定的成本——收益率相对较低,有的赎回手续费较高。
  虽然终止权的归属各有不同,但是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外汇理财产品的提前终止权都在银行手里,这有一定的道理,银行主要基于风险方面的考虑。除了外汇理财产品存在这个问题,其他理财产品中也出现过机构使用提前终止权的案例。如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历时11个月就提前终止。投资者虽然在11个多月委托期间就获得了7%的年收益,但原本接下去的两年可享受到的高收益就没有了。
  最后解决李先生兑换人民币的一点小问题,现在国内银行旧币换新币只有中国银行有这种服务。建议李先生可以把比较旧的美元纸币到中国银行的网点办理兑换手续。
马一居 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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