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人死亡后无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资产还用还吗跟兄弟姐妹也没有继承跟他们有没有关系

  东南网8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小张/文 陶小莫/图)老人死后,留下银行存款,却没有法定继承人,存款成了“无主财产”。  无主财产,应该归谁?如果没人主张权益,是不是就一直沉淀在银行?  近日,海沧区法院受理了厦门首例“无主财产”案。一位逝世老人的侄子申请认定老人存在银行的钱为“无主财产”。另外,侄子还主张,由于他为老人养老送终,因此他请求法院认定这笔钱应归他所有。  据介绍,目前沉淀在各大银行的“无主财产”不少,根据大多数银行的做法,如果“无主存款”一直没有人来主张权利,存款就会一直保留在账户中。  首例:老人去世 遗产成“无主财产”  卢老先生出生于1922年,他的侄子、原告老卢今年也已经年过七旬。  老卢说,叔叔卢老先生的晚年生活一直由他照顾,而且他还花钱为老人办理下葬、购买墓地和举办葬礼等。  卢老先生终生未婚,无配偶,无子女。不过,他有一个孝顺的侄子,据老卢说,叔叔退休后,这20多年来,一直是由老卢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甚至,老卢还花钱在海沧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供叔叔居住养老。  老人年过八旬之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最终于数年前去世。老人去世后,老卢又出资为老人办理下葬,购买墓地,还为老人安排了一场葬礼,老人外地亲友来厦门参加葬礼,也是老卢花钱接待的。  据老卢说,仅仅为了给老人送终,他就花了不少钱,仅目前保存的票据就花费了9万多元,还有很多花费没有保存票据,实际花费远超出这个数额。  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笔遗产。今年6月25日,老卢收到叔叔生前工作单位出具的《厦门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通知书》,告知卢老先生有一笔人民币97500元的“住房货币补贴”,这笔钱已经存入卢老先生在厦门一家银行的公积金账户,可到银行去领取。  但是,卢老先生已经不在人世,而侄子老卢去银行,又领不到这笔钱。  受理:侄子申请 认领“无主存款”  为此,近日,老卢先是状告银行,后来,他了解相关法律后又撤诉,改为向法院申请认定“无主财产”。  老卢认为,这笔97500元的住房货币补贴款属于卢老先生的遗产,而他为卢老先生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为处理卢老先生后事支出的费用,有权从卢老先生的遗产中受偿,并有权依据《继承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享受其遗产。  现在,因为卢老先生无继承人,因此,老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等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认定这笔钱为无主财产,并判归老卢所有。  目前,海沧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专家说法  “无主财产”怎么继承?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后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本案中,如果法院认定财产为无主财产后,老卢可以再向法院提起继承权诉讼,由法院审理认定他是否尽了为老人养老送终的义务,从而判定是否可以分得遗产。最后,银行依据法院判决书,向老卢支付存款。  我国现行的继承法是1985年通过的,至今已30年了。这30年间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包括人们的理念、追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当时的立法背景和理念与当前有了很大区别,继承法在许多方面已显现出诸多不适应,迫切需要加以修改完善。因此,在修改继承法时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应该扩大,可考虑把侄子、侄女和外甥、外甥女等旁系血亲列为第三顺序继承人,可避免财产无主现象的出现,这样更有利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国外也有这样的先例。  孤寡老人去世 无主财产归单位  去年,天津市红桥区法院曾受理一起类似的无主财产官司。一位孤寡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这套涉案房屋为“无主财产”,收归死者原单位所有。  孤寡老人韩老先生退休前一直在红桥区一家单位工作。他无配偶无子女,退休后他自己一个人生活。虽然比较孤单,但日子还过得去,单位在生活上给予他一定照顾,让他得以安享晚年。2009年的一天,已经70多岁的韩老先生突发心脏病,不幸辞世。最后,单位工作人员还帮老人办了丧事。  韩老先生虽然已经离开人世,但留下了一套近50平方米的房屋。由于他无配偶和子女,这套房子的继承成了一个大问题。  老人死后,原单位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认定韩老先生的房屋为无主财产,并将该房屋收归单位所有。  法院受理该案后进行了查询和核实,也未发现韩老先生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考虑到原单位为老人“养老送终”,因此,法院在公示一年之后,最终将房子判归老人原单位所有。  律师提醒  莫让逝者财产“无主”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建议,年事已高的老人最好在生前就对遗产作出处理,老人如果没有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避免将来遗产成为无主财产。比如说,本案当中,卢老先生生前可与侄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公证。在《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卢老先生(被扶养人)单方处置遗赠的财产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解除,侄子(扶养人)有权要求赠与人(被扶养人)退还已支付的扶养费;同时约定外甥(扶养人)无故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遗赠扶养协议解除,不得享有受遗赠的财产,已支付的扶养费也不予退回。这样,就可避免自己无人照顾,又不至于让自己的财产沦为“无主财产”。  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应注意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作者:陈捷 小张 陶小莫 图家人去世,不知道存款密码,如何查询和提取银行存款? - 张颖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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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去世,不知道存款密码,如何查询和提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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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亲去世留下存折 设有密码女儿无法取款3年前,于女士的母亲去世。办完母亲后事,于女士在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一张两万元的存折。不久,于女士拿着母亲的身份证和存折,到某银行亚运村支行网点询问,得知存折设有密码。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必须由公证处出具相关公证,拿着公证才能到银行取款。二、要想取款得有公证 办理公证大费周章于女士赶到一家公证处,得知公证并不好办:母亲去世,这两万元属于遗产,作为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申办公证则需要提交诸多证明材料,比如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必须要求所有合法继承人都要到场。于女士有兄弟姐妹5人,要把这么多人同时都凑到公证处并不容易,尤其还包括远在山东的亲属。“何况我们都要到场,周折下来花费可不止两万元。”三、银行的规定 当事人颇感无奈银行:原则上,如果知道密码,子女带着相关身份证件,可以直接取款。如果不知道密码,只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密码业务只能由本人办理。因为银行出于防范存款被冒领、保护储户财产安全的考虑,会要求出示公证处的遗产分配公证书。办不了公证,这笔钱只能一直在银行存着。曾有一些不能进行公证或认为费用太高得不偿失的客户,放弃了在银行的存款。这种案例很常见。四、银行的做法是否合理?根据1993年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五、专家:储蓄管理有浓重计划经济色彩 应出台规则便利客户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的规定年代久远,已经不符合现在的情况。从《继承法》的角度看: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有权继承这笔遗产,继承法并未强制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必须进行公证。继承人也有义务向银行提供相应证明,需要证明是唯一继承人,或者是多个继承人推举出来的继承人代表,出具完整的证明和相关材料,就应该可以要求银行支付存款。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新义:建议由相关部门比如银监会出台相应的规则,便利客户取款。六、“取”不出的钱流向何方?&银行对这些存款虽然负有随时支付义务,但由于常年不动,形成事实上的“占有”和使用,相当于不当得利,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律师:“休眠” 又无主的存款应上缴国库为避免银行不当占有这部分存款,有必要制定规定,如果“休眠”存款持续超过一定时间,银行就有责任向法院提请认定为无主财产,并上缴国库。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新义:通过法院判决认定无主财产关键是怎样判断“休眠”存款是不是无主财产。如果这笔存款本身有继承人的话,不应该判定为无主财产,只是权利人没有去主张权利。只有在老人去世且没有真正的继承人的时候,才可以启动相关程序,宣告为无主财产。无主财产的认定,一定要通过法院判决,而不是由行政机关或者商业银行自己认定的方式处理。支招 :1、亲属死亡后,如果对其银行存款不掌握,不知道有无存款,该怎么办?可以继承权纠纷为由,由任一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除此之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然后,在法院立案后,申请法院查询、调查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即可。&2、家属过世,留下银行卡或存折,但因无银行卡密码无法取款怎么办?方法一:也是最快捷的的方法,新《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特别程序为切入点,建议几名第一顺位继承人自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其中一人为银行存款的继承人,其他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以此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法院出具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后,被确定继承的那一人可凭此法律文书,到银行将存款领取。&方法二:银行一般要求继承人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公证,拿着公证到银行取款。&3、为何继承人取款要办理公证?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此规定的第四十条第一项,有如下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4、公证文件如何办理?作为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申办公证则需要提交诸多证明材料,比如需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情况,涉及的财产凭证,如存单、有价证券等,还有亲人的死亡证明等。而且所有继承人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在收费上,公证处或按比例收费,或计件收费。&有些继承人觉得办理公证麻烦,成本高,所以放弃存款。银行对这些存款虽然负有随时支付义务,但由于继承人没能支取,这笔钱会一直保留于银行。&&对本文章有任何不解之处,可随时拨打北京张颖律师电话,——————————————————————————————【律师介绍】北京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婚姻、继承、拆迁补偿、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纠纷、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张颖律师联系方式:131 、微信号:&&微信公众号:zhangyinglvshi&& QQ:&\& :&张颖律师微信平台是一所没有围墙的法学院,和你一起探讨法律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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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人去世银行卡钱怎么取
人死后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人去世银行卡钱怎么取?我爷爷上个月突然去世了,我们全家人都很伤心,经过一个月的调整我们都缓和了心情,但我爷爷之前一直存折钱的,他自己有退休工资,加上平时子女经常给他钱,估计他的银行卡里有三十万的钱。但现在爷爷去世了,银行卡里的钱还能取出来吗?那毕竟是很大一笔钱啊,所以请问下律师人死后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取,人去世银行卡钱怎么取?
公众采纳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帮助网友:7314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0 人 如果有密码的凭密码支取,没有密码的凭存款人身份证取。(意思就是别告诉银行人死了)如果不知道密码,或者没有证件了,你麻烦大了。先要去公安机关开死亡证明以及身份证明(就是要证明所有的继承人都是谁),然后要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一起到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只要有一个继承人不到或者表示异议,这个证明公证是办不到的。之后才能去银行办理过户或者支付。 16:43
律师回答地区:天津-西青区咨询电话:18522***帮助网友:58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你好,如果你爷爷留有遗嘱的遵照遗嘱,没遗嘱的依法定顺序继承,若无合乎规定之继承人则财产缴交国库。法律规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要把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你需要出具死亡证明,还要继承人的公证书。由公证处公证,确定继承人后,才能由继承人携公证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支取。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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