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对外开放 怎么收费要经业主没车位不让进小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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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停车难困扰业主 岛内外不少小区存在问题
东方巴黎广场小区消防通道,不少车辆随意停靠。
  开栏的话
  我们在小区居住的舒适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小区环境。无论是物业服务问题还是小区设施配套存在的不足,备受岛内外老百姓关注。《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即将正式实施,为此,《海西晨报》推出“小区故事”系列报道。
  如果您生活的小区存在亟待整治的问题,如果您的房前屋后有妨碍正常生活的乱象,可拨打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您的烦恼我们一定关注。
  晨报记者 袁青青
  实习生 郭季妮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 “不仅有外来车在小区过夜,甚至有车在这里过年,挺乱。”市民小刘来电如是说。近日,晨报《车位对外开放 咋收费要经业主同意》一文,报道了厦门即将颁布《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且目前正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该报道见报后,备受关注,不少岛内外市民纷纷拨打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反映他们的遭遇。
  小区内停车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业主,同时也一直是物业方管理上的难题。为此,记者走访岛内外多个小区,调查发现,不少小区的确存在停车管理乱、收费乱、收费去向不明等现象。
  收费去向亟待公示
  全先生家住东方巴黎广场一期十多年,据了解,小区内虽然停车不收费,但属于该小区的商业步行街是收费的。按理说,这是业主共有的部分,用此营收的费用自然应分一部分给业主委员会。但在全先生看来,这块收支几乎是个谜。
  记者从一位保安处得知,紧挨着吕厝北公交站的步行街处,有22个车位,有月租付费和临时付费两种收费方式。月租价格约为300元,临时停车收费是4小时内5元,4小时外另算。
  有业主算了一笔账,22个车位出租一年收入就达8万元,这还不包括临时停车的收入。收回来的钱去哪儿了?按理分成给业主委员会的部分,应该要公示。但全先生说,他几乎没看到过有关这一内容的公示。
  绿化带咋变停车场
  “停车位都是先到先得,现在整个小区的停车位特别紧俏,晚回家的人甚至直接将车停在绿化带上。”王先生家住集美中心花园小区,他说,小区内停车不收费,每到傍晚,小区就变成了停车场。而记者也走访了位于杏林的建昌花园小区和岛内的安泰花园小区,发现停车管理杂乱现象也十分突出。
  “连消防通道都被占,如果居民楼里真有意外发生,我们能逃出去么?”面对如此混乱的管理,不少市民很疑惑:物业为何不管?
  “我们希望小区内停车,物业可以收费,这样外面的车就不会常常来停了。”在陈女士的指示下,记者不仅在东方巴黎广场小区内发现了已驻扎多月的车,还发现了从年前就停在这里的僵尸车。陈女士认为,如果小区内实施停车收费,物业公司管理就会有动力,小区环境也因此会改善。
  小区停车收费不规范
  “有一次我在保安亭等人,看见有辆外地车开进了小区,保安立刻上前收费5元,但没给发票。钱拿到手后,保安就给自己买了两瓶可乐。”自然家园小区业主卢先生告诉记者,据他观察,如有外地车牌的车停进该小区,车主如不索要发票,保安便不主动给,这笔钱便成了糊涂账。
  读者王先生来电反映,不久前他搬家至裕兴大厦,当时雇了一辆搬家车。谁料,搬家车走时保安催交10元停车费,不合理的是,保安竟不提供发票,王先生对此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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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奕佳,赖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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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小区的车位愿意共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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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你们小区的车位愿意共享吗?)
记者 期俊军
云南网讯 开车族出门,最痛苦的莫过于兜着圈子寻找停车位。随着共享经济兴起,不少城市都已经引入第三方打造“共享车位”服务,记者了解到,云南本地也曾有企业想推广共享停车项目,但因为推进难度大,目前该项目暂时处于搁浅状态。
经验 / 通过“共享停车”APP即可出租空闲车位
记者了解到,作为缓解停车难的一项有效举措,共享停车位已经陆续在广州、深圳、北京、青岛等城市开始推行,目前国内已有ETCP、有位停车、车位分享等10多款与共享停车有关的APP上线。
以青岛为例,目前青岛试水共享停车开始见到成效,商务区和居民小区均有专有停车位对外开放,并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进行分时出租,既增加收益,也方便他人。利用“共享停车”APP就能很快找到附近的停车位,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用户下载一个“共享停车”APP后,点击进入,界面就清楚地显示目的地附近的“共享停车”车位,用户选定停车场后可看到相应的空闲车位列表,选择时间合适的车位,输入车牌号,确认订单,即可完成车位预订,租车位的用户通过线路导航,即可前往停车。
拥有车位的业主也可以通过“共享停车”APP出租空闲车位,通过APP提交停车场名称、车位号和业主手机号等信息,客服人员审核通过后,车位注册成功,用户就可以按自己情况限期自由出租车位。当前青岛“共享停车”APP的收费,50%归车位所有人,50%归物业和“共享停车”APP开发商。
受阻 / 昆明首个共享停车项目暂时搁浅
今年5月,由云南万合集团推出的共享停车项目在昆明启动。据介绍,该公司推出的“互联网+智慧共享停车”项目,将互联网技术与全民共享停车模式结合起来,整合临时停车场、公建、私家车位、小区停车场等资源,实现信息互通,将有效提高现有车位利用率。
作为进入昆明市场的首个共享停车项目,该项目推广效果如何?云南万合集团总经理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从2003年开始考察昆明市场,从机动车人均保有量来看,昆明推广共享停车项目是非常有潜力的,但实际上,项目自去年推广以来,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根据我们的调查,没有一个小区愿意拿出来共享。”吴先生说,由于共享车位涉及到业主、开发商、物业各方的利益,很容易出现扯皮的现象,有的是业主同意了,物业不同意,尤其是在老小区根本没法实现。
“我们最初的想法是,把公共区域的停车场以及房地产项目的地下车位整体收购,实行无人化管理,最终实现共享,但实际操作下来,很难实现。”吴先生说,昆明作为省会城市,车位收购相对要困难得多,除非是刚建成的小区,车位产权还没有移交的,合作起来要相对容易一些,一旦车位移交给物业管理,就很难协商了。 吴先生介绍,公司也曾经尝试与几家房地产商进行商谈,楼盘建成后由该公司统一收购车位,目前也有洽谈成功的,但总体来看,要大面积推广,至少一两年内难以实现,昆明共享停车项目由于短期内难以推进,只好暂时搁置。“针对共享停车项目,我们现在把重心放在三四线城市,像陕西延安,江西赣州、广东肇庆这些城市都基本覆盖了,下一步我们也打算选择云南的部分州市里相对较小的城市来进行试点推广。”吴先生说。
物业 / 担心小区安全、场地磨损问题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北市区的北辰财富中心,由于周边上班族聚集,放眼望去,路面停车位基本都已经满了。而在周边的北辰小区,虽然是上班时间,小区内的路面停车位也所剩不多。 “我们小区的车位都不对外开放,只有业主才办得了停车卡,少量车位供探亲访友的人临时停放。”北辰小区物业处工作人员李女士介绍,北辰小区总共有3000多户住户,3个地下车库共有800多个车位,路面停车位共有400多个,还有200个路中停车位,其中,地下车位基本都卖出去了,剩下的路面停车位比较紧张,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都没法完全满足,因此不可能对外开放了。
“大概2-3年前,我们就曾经征求过部分业主的意见,70%以上的业主都不愿意。”李女士表示,一旦小区车位对外共享,大量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势必会对小区的路面等设施造成磨损,提高修复率,小区物业因此也要提高管理成本。很可能会出现共享车位收益还不够维修费用的情况。不仅如此,如果出现刮蹭等情况,责权问题难以明晰,随着陌生人进入小区,小区安全性也会受到影响。
你们小区的车位愿意共享吗?
共享停车项目既能缓解停车难,又能增加车主收益,本是好事,但小区毕竟与公共停车场不同,考虑到安全性等问题,一些居民也会有自己的顾忌。记者采访的小区业主中,多数受访业主表示支持,也有少数业主表示担忧。
“我上班地点在晋宁,每周回家两三次,自家的车位基本大多数时候都是闲置的,如果对外出租,自己回家又没地儿停,如果能实现共享停车,不仅闲置的车位能利用起来,自己还能赚点外快,关键是不影响自己回家。”
——家住西南海小区的罗先生表示
“每次去市中心,经常转几圈都找不着一个车位,好不容易抢到一个收费还特别贵,如果能停到周边小区,肯定就方便多了,而且会更便宜一些。”
——市民陆先生说,他曾经到省外出差时了解过这种模式,真的很方便,希望昆明也能尽快推广起来。
“我们小区的地下车库都可以直通各楼栋,如果实行共享停车,外来车辆可以随意进入,那小区的安全谁来保障?封闭式小区也失去了意义。”
——家住北市区的李女士则对共享停车表现出担忧,进小区的道路本来就窄,如果外来车辆涌入,小区交通会更加拥堵。
要处理好安全管理及利益分配问题
针对共享停车项目在昆明推广难的问题,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认为,共享停车项目牵扯到的利益方比较多,而且涉及小区安全等问题,要短期内推广肯定不现实,目前省外也处于探索或试点阶段,任何新鲜事物被接受都需要一个过程,共享停车也需要通过宣传,让大家慢慢接受。此外,如果要推广,一定解决好几大矛盾。首先是安全管理问题,如何在共享车位的同时,保证小区的安全?这需要靠一些技术手段去解决。还有利益分配问题,车位对外开放,物业的管理成本和安保成本势必要提高,如何在利益分配方面找到一个平衡点?这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原标题:你们小区的车位愿意共享吗?)
本文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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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合法。停车是有成本的,要么花钱,要么花时间。许多小区的经验都表明,只要让业主随便免费在地面上停车,等车多了之后最终都会演变成乱停车,还会有外面的人来你们小区蹭车位,小区会非常混乱。按时间收费,其实就是花钱购买秩序,维护秩序的成本就由开车的业主来承担。拓展资料停车位收费是否合法还要看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一、先明确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1、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2、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如果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二、即使停车用地是全体业主的,业主中,有人有车或多辆,有人根本没有车。1、不收费是不可能的,这对无车的业主是不公平的;2、关键是收费标准怎么定?收来的钱,如何处理!总之,收取的停车费,由全体业主决定其用途,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私吞!如全体业主约定,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停车费的,除去委托费用外,所有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采纳率:99%
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要看具体情况再定,总的来说,收费大概是肯定的,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根据《物权法》第74条的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该部分车位是属于你们业主所有的。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力在业主大会。因此,此部分的车位的划定、管理、收费等应经业主大会通过决议。拓展资料停车位真假辨别1、正规停车位的停车线粗细均匀,线条笔直,看起来很清晰。而‘山寨’停车位停车线一般划得不齐整、不清晰。这是一个辨识的途径。2、正规停车位一般布局合理,如果市民看到那些明显占用盲道、人行横道的停车位,基本上可以判断是违规停车位。正规停车位大多设有字母“P”停车标识牌。如果没有看到“P”标识牌,就要多留一个心眼,问清楚再停,以免给自己招来“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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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不合法的。小区里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关于“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之规定,案涉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因此其不能成为享有专有权的专有部分。拓展资料:《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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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看具体情况再定,总的来说,收费大概是肯定的,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  一、先明确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  1、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  2、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如果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  二、即使停车用地是全体业主的,业主中,有人有车或多辆,有人根本没有车。  1、不收费是不可能的,这对无车的业主是不公平的;  2、关键是收费标准怎么定?收来的钱,如何处理!  总之,收取的停车费,由全体业主决定其用途,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私吞!如全体业主约定,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停车费的,除去委托费用外,所有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物业公司经营有亏损,想用停车费来弥补,那也是物业公司来跟业委会协商,由业委会来决定是否补贴给物业公司。如业委会同意补贴,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向业主公开收支情况,让业主知道这笔停车费究竟用到了什么地方,比如小区日常维护开支,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维护停车秩序的服务增加了人力和设施经费等,如果停车费用途合理,那么业主知道后,交起来也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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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合法的。地上停车位应该收费,因为物业公司对停放此处的车辆要进行相关管理,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同时,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更多的是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在扣除物业公司维护车辆秩序的管理成本外,停车费的剩余部分全部用于小区道路的维护保养。作为小区公共面积,有车的业主占有和使用了,相对无车业主来说就是受益者,所以应该交一部分费用。
不一定,根据情况不同,有所区别。拓展资料依据《物权法》和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小区停车场的所有权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建设单位将规划的整个停车场以车位形式出售或赠送给业主,则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如车道,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2、如果建设单位将停车场的车位出租给业主,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归建设单位享有,而使用权归承租车位的业主享有,业主交纳的费用是车位的使用费,该费用的标准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3、如果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屋时,将停车场的建设费用分摊到每个业主,即业主所付的房价中实际包含了停车场的分摊费用,则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但应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停车场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在第二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在第三种情况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要看具体情况再定,关键是收的钱应该如何处理。一、先明确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1、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2、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如果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二、即使停车用地是全体业主的,业主中,有人有车或多辆,有人根本没有车。1、不收费是不可能的,这对无车的业主是不公平的;2、关键是收费标准怎么定?收来的钱,如何处理!总之,收取的停车费,由全体业主决定其用途,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私吞!如全体业主约定,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收取停车费的,除去委托费用外,所有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物业公司经营有亏损,想用停车费来弥补,那也是物业公司来跟业委会协商,由业委会来决定是否补贴给物业公司。拓展资料&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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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区物业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将小区道路划上仃车位要求业主办理租车位收费不租车位就不让业主车进小区请问这样合法吗?
最近小区物业未经小区业主同意将小区道路划上仃车位要求业主办理租车位收费不租车位就不让业主车进小区,还更换了原小区的大门,请问这样合法吗?业主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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