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开养老院办在小区合法吗很扰民这么干合法吗

小区里商铺越开越多还扰民 物业管不住业主咋维权
来源:华商报
作者:马群 杨平
编辑:林雅慧(实习)
小区一层商铺开火锅店,住户家整天弥漫“火锅味”;酒店跟小区住户共用一部电梯,电梯频频故障……近年来,西安不少住宅小区里,棋牌室、餐馆、美容院,甚至小工厂、小作坊纷纷进驻。与之而来的是外来人员出入剧增、业主公用设施被挤占损坏、噪音油烟扰民等问题十分普遍,其他业主与住改商户们的矛盾日渐激化。面对住户的投诉,不少物业无奈表示,自己并非执法部门,只能“劝说协调”。遇到这类问题,住户该如何维权?
案例1 噪音
楼下火锅店烟道噪音大 装双层玻璃都“挡不住”
近日,家住西安市汉城南路宏府鲲翔九天的张女士向华商报投诉称,他们小区E8号楼旁,小区沿街商铺有家火锅店,其外墙的烟道离住宅楼就一两米的距离,“楼下的火锅店,每天轰隆隆的声音很大,一般从中午11时多要持续到晚上11时多,尤其是下午6时以后,声音特别大!”
张女士说,他们刚装修完,本打算9月份搬进去住,但听邻居说自己家装了双层玻璃,噪音还是很大,一直很担心自己搬进去后,家里老人孩子没法休息,“为这事,我们楼好多住户都找物业投诉了,但到现在也没解决。”
8月11日中午11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在距离E8号楼还有近20米远处,就闻到了火锅味。记者看到,该栋楼距离小区沿街店铺仅有两三米,在店铺后墙上,记者看到了排烟管道,此外,墙外还悬挂着空调外机,外机运转时发出“轰隆隆”的声响。记者发现,除了沿街店铺外,小区内还有不少商铺,在E8号楼一层就有一家美发厅和一家小超市。
“物业不是执法部门 我们也没办法”
针对该小区的问题,8月1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办。
工作人员称,“E8号楼确实离沿街商铺很近,住户反映的问题,我们会立即向领导反映,并派工作人员去现场实地查看。”对于小区内有人开美发店、超市等问题,该工作人员称,“我们也多次上门协调过,但物业毕竟不是执法部门,业主要租给别人,我们也没办法。”
案例2 油烟
逢饭点都是油烟味 小区业主不敢开窗户
“每到饭点,家里就能闻到楼下的油烟味,甚至连窗户都不敢开。”8月8日,家住南门外永宁路大话南门小区的李先生称,自己所住的小区外有多家餐饮店,而这些店的排烟管道直接伸向小区里面,感觉很不合理。
据李先生介绍,小区属于商住两用,所以在临街处有很多商铺,随着入住率的提高,外面的餐饮店也越开越多,但是直接把油烟排进小区里,实在是让人受不了。“一到饭点,餐馆附近家属楼的窗户都关了,不然那味儿直往屋里窜。”李先生说。
8月11日中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外,在临街的商铺中发现共有7家餐饮店正在营业,每家店内都有食客,刚进小区院子就闻到浓浓的油烟味。在5号楼二单元南边,记者看到一个长约15米的通道里弥漫着油烟,通道的顶部有一组管道,正不断排出油烟,同时发出“嗡嗡”的噪音,通道入口处放置一块木板,挡住通道的2/3。在一单元北边,记者看到另一处排烟通道,顶部有两组排烟管道,不停地往外排着烟,通道里地面还停放了一些电动车。记者了解到,根据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选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归两个物业公司管理 已沟通并要求其整改
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大话南门小区的物业,一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与餐馆分别归两个物业公司管理,针对此问题,他们之前也与餐馆的物业进行过沟通,要求进行整改。该工作人员称:“整改需要一定时间,大概在下个月整改完毕。”
随后,记者向12369环保热线反映了此问题,工作人员称,最近市民赵女士也向她们投诉了大话南门小区外餐饮店往小区内排放油烟的问题,他们已经受理了此事,目前正由碑林区环保局调查处理。
1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关于大话南门的投诉,正在办理当中。”
案例3 安全
一层临街房屋开超市 可以直接从超市进小区
“从小区外的超市里能随意进入居民楼内,简直太不安全了!”家住韩森寨金茂紫庭小区的张女士说。
据张女士介绍,现在开超市的地方,原本住了一户人家,可自从改成超市后,为了招揽更多生意,也为小区居民进店购物方便,通往楼内的房屋大门经常敞开着,随便什么人都能通过超市进入一号楼内,留下安全隐患。超市晚上关门晚,有的业主就从超市进入小区。
8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外,发现在超市里西侧货架的最里端,确实有一个通往小区的房门。“这个门进去就是小区的一号楼,楼内的业主想进来买东西,可以直接敲门,目前门是锁着的。”超市营业员称。
记者随后在反映人的带领下来到一号楼内,找到超市的门后,发现该门并未锁住,推开房门就是超市,直通外面。
再有业主投诉就会贴封条封闭此门
8月11日,记者联系到金茂紫庭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此问题,上个星期已与该超市人员协商沟通过,超市方称不再继续开通往单元里的大门。且从上个星期至今,物业未再收到业主的投诉,同时工作人员也未再前往超市检查。
“如果再有业主投诉或者发现超市把该门打开,物业就会贴封条封闭此门。”该工作人员说。
案例4 设施
住宅租给酒店用 楼内电梯频出故障
楼里的电梯频频故障,这让西安市昆明路昆明花园8号楼1单元的住户很恼火,而最让住户们生气的是,酒店跟住户共用电梯,而维修电梯所需的费用,却只从大修基金里出。
“我们这栋楼的电梯经常故障,最近两三年几乎年年都要动用大修基金修一次。”1单元的一位住户告诉记者,小区旁边有一家昆明花园酒店,他们这栋楼2-3层是酒店员工宿舍和办公区,“他们平时主要用我们楼里的客梯,从地下一层直接上3楼。酒店工作人员使用频繁,再加上他们经常把打扫房间用的客房服务车也推进电梯里,加速了电梯损耗。”
8月11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该小区8号楼1单元,发现两部电梯中一部无法使用,一旁放着黄色警示牌,另一部电梯可正常使用,但2、3楼按键无法使用,无法乘坐电梯到这两个楼层。
“他们应该是8月10日深夜才把酒店租用的这两层锁了,之前可以坐电梯上去。”一住户称,楼里故障的那部电梯已经一个月没法用,前几天物业贴通知说要维修电梯,需要动用大修基金,“去年就修了一次,今年又坏,酒店整天用,他们为什么不出钱,而让住户承担?”
电梯近两日修好 已将酒店租用楼层电梯锁闭
“酒店租用的楼层也缴纳了大修基金。”昆明花园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称,针对住户反映的问题,他们也在积极解决。
“这次电梯是曳引轮出现故障,现在正在维修,预计近一两天就能修好。”该工作人员称,目前,他们已经将酒店租用的2-3层电梯锁闭,酒店方已无法使用。
“至于今后他们还能不能用,我们跟酒店方正在协商。”该工作人员表示。
1 民用住宅能不能改商用?
小区住改商须经住户同意
记者了解到,《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是,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住改商”中的“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究竟是指大多数业主同意即可,还是需要全部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据了解,《物权法》施行后,在实践中,须达到所有的利害关系业主均同意的情况下,业主才能进行“住改商”。
2 住改商扰民咋维权?
向物业申诉,物业发整改通知
记者发现,许多居民虽然反对住改商,但为此真正诉诸法律的并不多,人们更多的寄希望于物业和政府各部门的监管。
在采访中,不少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不喜欢住改商,“商家住户在一栋楼里,带来的安全、消防隐患、垃圾、环境污染等问题,物业也很头疼,更别说住户三天两头找我们投诉了。”不少物业公司也表示,面对住户投诉,他们也只能协调沟通,“对方听不听我们也没办法”。
但据记者了解,《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就提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近10年的高先生称,一般情况下,住户可以向该居住区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他们进行调解。物业可以向违规业主发出整改通知。如业主不配合,则可通过工商局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干预,并上报有关执法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其处罚。此外,小区内商铺产生的噪音、油烟问题,住户也可向环保部门投诉。
3 商家为何“藏身”居民楼?
多半都是因为成本低
在科技路某小区内开设美容院的王女士称,很多像她这种租用民宅开公司的人,多半都是因为成本低。
“现在写字楼租金高啊,尤其是黄金地段,租金价格对于我们小本经营的人来说,肯定难以接受。”王女士说,而那些租金相对低廉、交通便利、地段良好的居民住宅楼自然成了首选。
另外,在住宅楼内开公司可以24小时上班,这种公共条件也很适合中小公司。
而此前开小龙虾铺的曹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之前在凤城三路开小龙虾店,沿街的铺面一个月光租金就8000元。现在在居民楼里租店做外卖,一个月租金3500,你说哪个划算?”
广州:新建住宅楼底禁设肉菜市场
8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修订草案,草案规定,新建住宅楼内规划上不得批准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商业用房,给予“宁静社区”规划上的保障;从规划设计源头上控制所谓“公寓式住宅”的商业、办公楼的改建。新建住宅楼底禁设肉菜市场,商用房不得设厨房。
北京:民宅商用不予登记
2006年开始,北京市全面禁止住宅注册公司。北京市工商局的具体规定是,注册登记时,凡是《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购置的商品房购买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买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是商业用的,比如商住或是综合等等,均不给予登记注册。理由是,这些民用住宅不具备从事经营的条件。(记者 马群 杨平 实习生 白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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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重庆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紧邻一处高档住宅区——美茵河谷,小区红墙白瓦、绿树掩映,颇具欧式小镇风情。去年5月,养老中心装修即将完成之际,却遭到了小区业主的齐声反对。
中央提出,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养老机构,可为老人在熟悉的生活环境里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专业养老服务,15分钟的服务半径,正是社区养老的意义所在。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设在居民小区内的社区养老机构,有居民叫好,也有居民反对。争议从何而来?社区养老机构运行得怎么样?前景在哪里?请看本报记者的调查。
小区里办养老机构,居民有的点头,有的扔砖头
重庆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紧邻一处高档住宅区——美茵河谷,小区红墙白瓦、绿树掩映,颇具欧式小镇风情。去年5月,养老中心装修即将完成之际,却遭到了小区业主的齐声反对。
“一楼外围的玻璃、摄像头都被砸坏了,居民还拖来石头填满了消防水池。”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院长朱丹回忆。居民为什么反对?小区居民陶先生坦承,自己对养护中心并不了解,但认为其“占用小区公共资源,影响小区生活环境,导致生活品质下降”。据陶先生回忆,养护中心的原址是开发商承诺建设的欧式风情商业街,多年过去,商业街没建起来,开发商将几处房产转卖给重庆宏善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如今,养老中心取代了商业街,虽然商业街一楼也开有便利店、银行、洗衣店等商铺,但养老中心的进驻造成广场空间、停车位等资源紧张,因此遭到小区居民的反对。在网络问政平台上,有居民反映养护中心带来噪音及空气污染,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
在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社区养老中心,记者见到的是另一番景象。2011年,得益于“开发商还房”政策,龙洲湾街道龙海社区获得了位于颜龙山水城小区的400平方米社区用房。能不能用来做养老中心?有了这个想法,社区党委书记李自玲便开展征求居民意见工作。调查问卷发放到户,居民大都赞成。龙海社区与小区物管协商,低价租赁了同一栋楼的700平方米用房,引入专业养老公司,打造了一个拥有48张床位的社区养老中心。该社区养老中心自投建到运营以来,未曾发生过一起投诉事件。
“养老的问题,每个家庭或早或晚都必须面对,这个事儿有意义,也不会给小区带来不便。”颜龙山水城小区居民张太平今年67岁,看着社区养老中心一天天建成。“我平时和老伴说,以后要是谁先走了,留下的那个就来这里住,知根知底。”他告诉记者。
离家近,环境舒适,社区养老机构受老人青睐
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开业大半年以来,已入住193位老人,其中21位是美茵河谷小区居民。朱丹透露,有些曾经反对较为激烈的居民也将父母送了进来。
居民态度为何转变?在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记者看到,养护中心整洁干净,除了标准的适老化设计,还开设了棋牌室、健身房、舞蹈厅、图书室等。在个性化管理上,中心对入住老人进行了自理、介助和特护分类,实行医养结合的护理方式。84名工作人员中,18名是养老专业大学生。朱丹说,很多人用传统的眼光看待养老院,对养老院的印象是“脏乱差”,而康乐源养护中心严格按照标准建设,不扰民,给居民吃了定心丸。
周健是美茵河谷小区居民,家里老母亲90多岁了。老人想独居,周健请了保姆,但还是不放心。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刚开业,周健就去考察了一番。“住养老机构肯定比请保姆强,况且这里条件不错。”周健果断将母亲送了过来。记者见到周健的母亲时,老人很精神,告诉记者:“娃儿是给我请过保姆,不好,还是住这里安逸些。”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社区养老中心设施较为简单,但也受到社区老人的青睐。目前入住的31人中,绝大多数都来自附近社区。83岁的牟玉琳老人两年前独居在江南华都小区。听说隔壁小区办了社区养老中心,老人带着两个好姐妹来试住“考察”。儿子知道后很生气,“家里请了保姆不用,非要去住养老院,好像我们对你不孝似的!”后来老人因车祸住院,暂离养老中心。一出院,老人又住了进来。“离家近,环境也熟悉。这儿的护工认真负责,我又结识了不少好朋友,一点都不寂寞。”说起养老生活,老人滔滔不绝:每天唱歌、打麻将,早上练操、晚上散步……兴之所至,老人还哼唱了一段《茉莉花》。
规划先行,主动作为,社区养老才能得民心
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遭遇居民抵制后,九龙坡区政府和石桥铺街道就养老机构建设问题,开展调研论证,入户征求意见,对矛盾进行协调化解。
为了赢得居民的信任,朱丹和同事们也想了不少办法。今年春节,社区9岁的小朋友许晋宁在父母的鼓励下,成为第一个走进宏善康乐源养护中心参观的小朋友。他和每位老人拍照留影,为老人表演节目。小晋宁说,这次参观让他学会了感恩,也看到了老人在养护中心充实快乐的生活。晋宁一家将养老院的见闻带回社区后,不断有社区居民前来参观。养护中心于是与社区、物管展开合作:举办邻里文化节、“八一”建军节歌舞联欢会等活动,并将风雨长廊对居民开放,供社区居民休闲娱乐;根据居民需求,养护中心上门为老人进行护理评估;10多位周边社区居民在这里就业,周边学校把这里作为孝道文化的实践基地……“通过这些互动,居民对我们更了解,误会减少了,关系才能融洽。”朱丹说。
重庆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2015年底,全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有621个,今年在建的有200个。场地来源上,一些老旧城区由于功能布局已经完成,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多由政府购置闲置房屋或租赁,而一些新建社区则通过开发商配套社区用房的方式解决。“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落地难,越在老城区越难。”该负责人表示,从调研的情况看,居民对于在小区内设置日间照料的养老方式比较认可,对全托和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反对,主要是考虑到空气污染、医疗垃圾及老人丧葬等问题,但居民老龄化较严重的社区,对社区养老设施的认可度更高。
该负责人认为,社区养老设施难以落地,一是居民认识不足,二是规划滞后。很多小区规划之初,没有预留社区养老等公共福利设施用地,之后再建养老设施就会很被动。“在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最希望解决规划和布点问题”。该负责人说,只有规划先行,才能从源头上避免矛盾发生,近年来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将社区养老场所和养老机构等社会福利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做好社区养老,受益的是社区居民,社区理应承担一份责任。去年10月,龙海社区想为养老中心安装电梯,方便老人进出。由于电梯位于两栋楼之间的狭窄通道,对低层的室内采光有一定影响。安不安?安在哪儿?社区找来居民代表协商,大家纷纷表示“只要为老人们好,没问题”。电梯顶部与六层的窗户只有一步之遥,户主担心有安全隐患。社区出资安装了防盗网,一家老小都放心了。“将心比心,每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群众在理念上支持社区养老,社区把工作做细做实,群众心里踏实了,也会给予更多的行动支持。”李自玲说。
责任编辑:崔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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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里开店铺出现扰民怎么办?
原标题:居民楼里开店铺出现扰民怎么办?
  辅导班、棋牌室、私房菜馆、美容室……很多人在自家小区里就能看到这些店。近日,记者走访了一些小区发现,这些开在居民楼里的店铺在给居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有一些却起了反作用。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采访中,很多店“先斩后奏”并未走完相关程序,有些甚至什么手续也没有,发生扰民的情况后处理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居民态度
  出现扰民坚决不可以
  7月初,家住陕歌家属院的王先生反映,隔壁租户将小院子改为烧烤店,晚上烤肉时油烟呛人,而且声音嘈杂影响孩子学习。王先生找对方说过多次,也找过物业协商解决,但事情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声音小了些,门口招牌没有了,但实际上还在营业。”他无奈地说。
  很多小区住户有过和王先生类似的经历,家住旭景碧泽园小区的刘女士表示,她原先住的小区里有邻居开餐馆,烟囱排烟影响四邻,经过投诉情况有所缓解,但提起这个话题她觉得很气愤,“我们力量有限,遇见这种情况只能去投诉,实在是影响正常生活了。”鸿基新城小区的郭女士虽然没有类似经历,但她认为改变住宅用途做餐饮,油烟污染和安全隐患都应考虑。而且餐馆晚上歇业较晚,噪声大也会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记者走访了多家小区,随机采访了30多位市民的意见,多数意见是,住宅改变为其他用途,对其容忍度则视“房屋改变之后的用途是什么”而定。若只是将住宅改变为办公用途则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改变为商业用房则会排斥,尤其是用来作餐馆、麻将馆。
  物业表示
  不好管理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挑选小区作为营业场所,成本低是很多人的考虑因素之一。
  王女士在一家企业工作,由于业余时间比较多,她就想和朋友一起合伙做做小生意,“手上没多少钱,我们就得找成本低的事情做起。”她说,棋牌室成了她考虑事项之一,有了这个想法她和朋友跑了多家小区,查看情况,“我看很多小区一楼都有棋牌室,生意还特别好。小区里也没有门面费,只要交物业费就可以。”最终她在太乙路附近一个小区租下了一间房子开始“营业”。一直“担惊受怕”的她没有做任何宣传,最终麻将馆在开了半年后关门停业。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我省正式实施《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从事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服务以及创意、设计、创作等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营活动的,可将城乡居(村)民住宅直接申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其他将住宅申请登记为住所的,还应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同意将该场所用于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
  记者采访了多家物业公司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对于改变住宅用途的房屋,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办公类收取两倍物业费,用于商业则收取3倍物业费。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住房需经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事实上物业仍能收到其他业主的投诉,因为“基本都得不到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属于违法经营,很多都是隐秘进行,不好管理,接到投诉我们也是沟通为主,无法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扰民投诉咋解决
  看看这个小区怎么做
  那么出现扰民情况,业主们真的就没有解决办法了吗?记者了解到,东仪路世家星城小区业委会今年联合物业成功解决了一件扰民投诉。
  今年4月,世家星城小区61号楼的业主向物业和业委会反映,1楼有住户开麻将馆,每天都影响住户休息。业委会主任李存英说,接到投诉后才了解到,开麻将馆的住户并非小区业主,只是租住,而且开麻将馆之前也并未经得楼上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于是劝其搬离。但这项工作并不顺利,物业没有办法采取强制措施。
  多次沟通无效,为了尽快解决此事,业委会根据《世家星城小区业主管理规约》第四章物业使用中应当禁止的行为规定,委托物业对开设麻将馆的租住户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这才使其最终搬离。李存英说:“管理规约经业主大会同意,所以业委会委托物业采取相应措施,这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改变住宅用途
  应得到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如果小区出现改变住宅用途,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市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如果小区内有改变住宅用途的情况,业主们应如何维权?市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解答:如果小区有业主大会,并且业主大会上通过了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委会可执行规约上相关规定,委托物业公司按照规约内容执行,对改变住宅用途的住户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没有,建议业主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记者郑燕茹 实习生吴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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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里开店铺出现扰民怎么办?
日 08:12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居民楼里开店铺出现扰民怎么办?
  辅导班、棋牌室、私房菜馆、美容室……很多人在自家小区里就能看到这些店。近日,记者走访了一些小区发现,这些开在居民楼里的店铺在给居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有一些却起了反作用。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定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采访中,很多店“先斩后奏”并未走完相关程序,有些甚至什么手续也没有,发生扰民的情况后处理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居民态度
  出现扰民坚决不可以
  7月初,家住陕歌家属院的王先生反映,隔壁租户将小院子改为烧烤店,晚上烤肉时油烟呛人,而且声音嘈杂影响孩子学习。王先生找对方说过多次,也找过物业协商解决,但事情一直没有彻底解决。“声音小了些,门口招牌没有了,但实际上还在营业。”他无奈地说。
  很多小区住户有过和王先生类似的经历,家住旭景碧泽园小区的刘女士表示,她原先住的小区里有邻居开餐馆,烟囱排烟影响四邻,经过投诉情况有所缓解,但提起这个话题她觉得很气愤,“我们力量有限,遇见这种情况只能去投诉,实在是影响正常生活了。”鸿基新城小区的郭女士虽然没有类似经历,但她认为改变住宅用途做餐饮,油烟污染和安全隐患都应考虑。而且餐馆晚上歇业较晚,噪声大也会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记者走访了多家小区,随机采访了30多位市民的意见,多数意见是,住宅改变为其他用途,对其容忍度则视“房屋改变之后的用途是什么”而定。若只是将住宅改变为办公用途则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改变为商业用房则会排斥,尤其是用来作餐馆、麻将馆。
  物业表示
  不好管理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挑选小区作为营业场所,成本低是很多人的考虑因素之一。
  王女士在一家企业工作,由于业余时间比较多,她就想和朋友一起合伙做做小生意,“手上没多少钱,我们就得找成本低的事情做起。”她说,棋牌室成了她考虑事项之一,有了这个想法她和朋友跑了多家小区,查看情况,“我看很多小区一楼都有棋牌室,生意还特别好。小区里也没有门面费,只要交物业费就可以。”最终她在太乙路附近一个小区租下了一间房子开始“营业”。一直“担惊受怕”的她没有做任何宣传,最终麻将馆在开了半年后关门停业。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份,我省正式实施《陕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从事无实体店铺的网络商品交易服务以及创意、设计、创作等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营活动的,可将城乡居(村)民住宅直接申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其他将住宅申请登记为住所的,还应提交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同意将该场所用于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
  记者采访了多家物业公司负责人,他们均表示对于改变住宅用途的房屋,按照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办公类收取两倍物业费,用于商业则收取3倍物业费。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住房需经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事实上物业仍能收到其他业主的投诉,因为“基本都得不到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属于违法经营,很多都是隐秘进行,不好管理,接到投诉我们也是沟通为主,无法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一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扰民投诉咋解决
  看看这个小区怎么做
  那么出现扰民情况,业主们真的就没有解决办法了吗?记者了解到,东仪路世家星城小区业委会今年联合物业成功解决了一件扰民投诉。
  今年4月,世家星城小区61号楼的业主向物业和业委会反映,1楼有住户开麻将馆,每天都影响住户休息。业委会主任李存英说,接到投诉后才了解到,开麻将馆的住户并非小区业主,只是租住,而且开麻将馆之前也并未经得楼上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于是劝其搬离。但这项工作并不顺利,物业没有办法采取强制措施。
  多次沟通无效,为了尽快解决此事,业委会根据《世家星城小区业主管理规约》第四章物业使用中应当禁止的行为规定,委托物业对开设麻将馆的租住户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这才使其最终搬离。李存英说:“管理规约经业主大会同意,所以业委会委托物业采取相应措施,这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改变住宅用途
  应得到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如果小区出现改变住宅用途,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市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如果小区内有改变住宅用途的情况,业主们应如何维权?市房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解答:如果小区有业主大会,并且业主大会上通过了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委会可执行规约上相关规定,委托物业公司按照规约内容执行,对改变住宅用途的住户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没有,建议业主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记者郑燕茹 实习生吴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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