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支付案例每年需要支付证券交易所多少钱

讨论:__!话题:上市公司的股票只能在一个证券交易所上市吗答:A股上市有深圳和上海两个交易所,在其中一个上市就不可以到另一个上市。 但有很多股票在A股上市也在香港证交所上市,香港股市的简称开始英文H,统称为AH股。 话题:如何查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股票
答:打开股市应用 右下角 有三根杠 点击 然后右上角有个添加就OK了
话题:美国各大交易所的市值 上市公司数量这些数据在哪可...
答: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依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贰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依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话题: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哪里查询
答:官网可以下载
话题:上市公司送股把钱给谁,是证券交易所吗?上市公司...
问:上市公司送股把钱给谁,是证券交易所吗?上市公司送股是不是得把公司一...
答:送股是送给上市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包括公司实控人、机构和散户,只要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可以了,是按照持有者拥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标准进行送股的,比如10送5,就代表只有持有上市公司10股票,就可以得到赠送5股的股票,你持有的股票...
讨论:__!话题:美国各大交易所的市值 上市公司数量这些数据在哪可...
答:美国股票市场上市规则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 最低投资者数目 5000名,每名持有依00股或以上股份 最低公众持股量 贰50万股(全球) 公众股份的总市值 依亿美元(全球) 最低招股价 不适用 市场庄家 不适用 营运历史 不适用 资产状况 不适用 税前盈利... 话题:上市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答:公司上市需具备哪些条件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公司上市要具备的条件包括股票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符合规定、开业时间满3年等。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
Piao , Ren
[ 话题:董秘资格证怎么报名?
答:董秘属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董秘一般以公司高管的身份参与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关董秘资格考试的最新规定 2009年6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话题:上市公司停牌时间最长可以到多久
答:一只股票最长可以停牌无期,最少一小时,停牌时间分情况定: 一、停牌复牌的情形和时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等相关章节有详细规定,停牌期限取决于停牌的原因。其中部分停牌事项有...
总结:以上为关于__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temp.pl--]证券交易所如何获得利润_百度知道
证券交易所如何获得利润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收入来自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这种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  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一、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的交易与交割的证券交易所。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这种证券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且,经营这种交易所的人员不能参与证券买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中,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务。董事的职责是:核定重要章程及业务、财务方针;拟定预算决算及盈余分配计划;核定投资;核定参加股票交易的证券商名单;核定证券商应缴纳营业保证金、买卖经手费及其他款项的数额;核议上市股票的登记、变更、撤消、停业及上市费的征收;审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及报告;决定经理人员和评价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项目。监事的职责包括审查年度决算报告及监察业务,检查一切账目等。二、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割的交易所。这种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免出现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时,因为参与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的一致同意,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不利于提供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  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有:决定政策,并由总经理负责编制预算,送请成员大会审定;维持会员纪律,对违反规章的会员给予罚款,停止营业与除名处分;批准新会员进入;核定新股票上市;决定如何将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厅专柜;等等。  
国内的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交易所仍然会收取费用以维持交易所的运行、
上海交易所要收交易规费(一般是万分之1.8左右),以及买卖的过户费(按股数1000股1元钱人民币收取)深圳交易所只收取交易规费,不收取过户费。一般选择在哪个交易所上市,除了考虑企业的所在地,更多的是考虑上市企业的市值大小,一般大市值的大盘股在上海上市,中小市值的股票在深圳上市。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一条 为引导和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机制,促进资本市场理性投资、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实现长期资金入市与现金分红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合理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完善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回报预期和长期投资理念。  第三条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  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上市公司在拟定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本所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征集意见或召开论证会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涉及股价敏感信息的,公司还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条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每年度均实施现金分红,但存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等特殊情形的除外。  第六条 上市公司一般可以选择以下4种股利政策之一,作为现金分红政策:  (一)固定金额政策:确定在未来一段期间内每年发放的现金红利为固定金额。  (二)固定比率政策:按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固定比例发放现金红利。  (三)超额股利政策:在按固定金额政策或固定比率政策支付股利的基础上,如同时满足利润增长和可支配现金增加等条件时,向股东附加发放额外现金红利。  预期盈利稳定增长的公司在运用该股利政策时,可以在固定金额股利的基础上,确定目标股利成长率,以保证公司的现金红利水平逐年定率递增。  (四)剩余股利政策:上市公司根据未来投资项目和资金来源测算出所需的内部筹资额,从未分配利润中予以扣除后,将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作为现金红利分配给股东。  第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第八条 上市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九条 采用剩余股利政策的上市公司,在披露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未来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资金来源、预计收益率,以及是否建立除因不可抗力外达不到预计收益率的内部问责机制等事项。  公司在后续年度报告中还应当对涉及投资项目的实际收益和预计收益情况进行比对披露。已建立相关内部问责机制的公司,如实际收益率低于预计收益率,还应当说明内部问责机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可免于披露本条所述事项。  第十条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  (一)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本指引第八条和第十条所述情形的,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  本所鼓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积极参加说明会,就现金分红方案是否保障了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进行质询。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在将本指引第八条和第十条所述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1%以下、1%-5%、5%以上3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1%以下的股东,还应当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步披露相关A股股东表决结果。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一)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三)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本所在确定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红利指数及其他核心指数样本股时,将上市公司持续现金分红水平或社会公众股东对其现金分红政策的满意度作为重要考量指标。  对于现金分红水平持续稳定的上市公司群体,本所将编制专项指数予以集中反映,其样本股基本要求是:上市公司当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且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之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同时通过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使投资者能够合理预期上述两项指标可以持续。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当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50%,且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之比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同时通过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使投资者能够合理预期上述两项指标可以持续的,本所将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在公司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本所将在所承担的相关职责范围内给予“绿色通道”待遇,并向有权机关出具支持性文件;  (二)在公司治理评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等事项中酌情给予加分。  第十六条 本所将发布沪市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年度研究和评价报告。  本所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信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依法对上市公司各年度的分红能力和分红水平进行监督并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专业评价。  第十七条 本所鼓励上市公司,特别是每股市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仍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通过现金回购股票的方式回报投资者。  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在计算本指引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十五条相关比例时与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在公司提出不超过回购比例的再融资申请时,本所将在所承担的职责范围内给予“绿色通道”待遇。  第十八条 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新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所确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应当与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或发行预案中载明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承诺保持一致,维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对于前述公司大比例现金分红涉嫌大股东套现等异常情形,本所将要求负责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和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特别关注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提请相关监管机构进一步核查。  第十九条 对于现金分红政策不合理、决策程序不合规或现金分红方案不利于中小股东的上市公司,本所鼓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按规定程序提出临时提案,鼓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切实体现中小股东利益的现金分红方案或政策,督促公司形成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现金分红机制。  第二十条 本所鼓励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关注、分析和评价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方案。如认为现金分红政策不合理、决策程序不合规或现金分红方案不利于中小股东的,可向本所提出书面意见。本所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市公司采取召开说明会等措施,就有关问题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确定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口径为基础,在计算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十五条所涉及的分红比例时应当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础。  第二十二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如果您对本网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
证券时报网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本网合作媒体,证券时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问题详情
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时,收购人可以以下列哪些方式支付收购价款()A.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B
悬赏:0&答案豆
提问人: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
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时,收购人可以以下列哪些方式支付收购价款()A.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B.上市交易时间还有25天的债券C.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评估的土地使用权D.上市公司发行新股E.现金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1下列关于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有()A.发行价格可以为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B.可以全部或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C.可以对网下配售机构投资者进行分类,同一类别的投资者可以设定不同的配售比例D.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待发行完成后实施2甲公司是上市公司,以下与甲是一致行动人的有()A.甲的员工李某弟弟B.持有甲30%股份的某人C.为甲提供融资安排的某信托公司D.与甲一起联营公司的乙公司3下列关于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说法正确的有()A.主承销商可以在刊登招股意向书后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B.发行人、主承销商和询价对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内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C.IPO时主承销商确定并公告发行价格之日起40日内,不得发布于发行人有关的证券研究报告D.承销商不得提供承销团以外的机构撰写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4甲公司截至日,法定盈余公积3000万,任意盈余公积1000万,注册资本1个亿,实收资本5000万,日,公司准备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转增后盈余公积不得低于2500万元B.转增后盈余公积不得低于1250万元C.转增后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2500万元D.转增后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1250万元
我有更好的答案
请先输入下方的验证码查看最佳答案
图形验证:
验证码提交中……
每天只需0.4元
选择支付方式
支付宝付款
郑重提醒: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码支付(元)
支付后,系统自动为您完成注册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恭喜你被选中为
扫一扫-免费查看答案!
请您不要关闭此页面,支付完成后点击支付完成按钮
遇到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QQ:
恭喜您!升级VIP会员成功
提示:请截图保存您的账号信息,以方便日后登录使用。
常用邮箱:
用于找回密码
确认密码:来自雪球&#xe6关注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要求来自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3年修订)》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于1季报没有业绩预告的要求】,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11.3.2 上市公司出现第11.3.1条第(二)项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  (二)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  (三)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  11.3.3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情况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刊登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二)预计的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三)董事会的致歉说明和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或者撤销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说明(如适用)。  根据注册会计师预审计结果进行业绩预告更正的,还应当说明公司与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分歧及分歧所在。  11.3.4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或者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董事会的有关说明;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作出业绩预告或者更正其业绩预告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意见(如适用);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1.3.5 上市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经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1.3.6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披露定期报告之前,公司若发现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将达到10%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差异幅度达到20%的,公司还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说明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11.3.7 上市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盈利预测有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披露盈利预测更正公告,并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告文稿;  (二)董事会的有关说明;  (三)董事会关于确认更正盈利预测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说明;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盈利预测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的专项说明;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1.3.8 上市公司盈利预测更正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二)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盈利预测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三)董事会的致歉说明和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  (四)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或者撤销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说明(如适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的规定,显然:1、上海交易所对于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只涉及到中报、三季报与年报,对于一季报没有要求与规定。因此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没有披露的义务,可以不做业绩预告;2、业绩预告披露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一)净利润为负值;(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即使再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可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一)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二)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三)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根据此规定,2014年中报假设业绩增长超过50%,根据可以豁免的第二条,其上年中报EPS只有0.026元,可以每股收益比较基数较小的原因豁免业绩预告。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