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地人买房条件与同省外地农村的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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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22678字--广州农村发展报告(2015) 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 4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陈风波摘 要:本文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广州市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和可能的发展前景,分析家庭农场发展的难点和制约因素,结合国家、省级层次有关家庭农场政策,确定广州市家庭农场标准及其相关扶持政策,为促进广州市家庭农场良性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关键词:家庭农场 家庭劳动力 认定标准?一 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基础和现状(一)广州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1? 农业产业基本情况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广州市已经进入后工业化阶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产业结构水平。农业GDP所占比重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进入21世纪,工业GDP所占比重也开始不断下降,第三产业GDP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截至2012年,农业GDP占比为1? 57%,工业所占比例为34? 83%,第三产业为63? 58%。从不同地区来看,产业结构也存在较大差异。 2012年,天河、越秀、760陈风波,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广州蓝皮书·农村荔湾、海珠、黄埔和萝岗的农业GDP所占比重已经下降1%以下,从化和增城农业GDP所占比重相对较高,分别为8? 53%和6? 55%,南沙为5? 29%,其他各区农业所占比例均不超过5%。天河、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和番禺区的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都已经超过50%,越秀区和天河区与荔湾区已经转化为以服务业为主的城市,而黄埔、花都、南沙和萝岗制造业的比重较大,增城和从化制造业所占的比例还处于上升之中。从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来看, 20世纪80 ~90年代,种植业产值占比不断下降,畜牧业和渔业产值占比不断上升。进入21世纪之后,基于对环境的考虑,畜牧业发展有所限制,其产值所占比例有所下降,种植业出现恢复性发展,但其所占比例一直没有超过60%。 2012年,种植业产值所占比重为51%,林业占0? 87%,畜牧业占20? 9%,渔业占17? 3%,农林牧渔服务业占9? 79%。就种植业内部结构而言,粮食种植已经大面积减少,其种植面积只占农业生产土地面积的27%,而蔬菜和水果则分别占到41%和19%。 2011年,粮食作物产值只占农业总产值8? 96%,蔬菜占到36? 35%。可见农民农业收入也主要来自经济作物,粮食生产已经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2? 广州市农业人口和耕地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户籍人口一直处于上升状态,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80万增加到2010年的约800万。尽管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但在2000年以前,广州市农业人口一直稳定在240万左右。随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进行,大量原来属于农业户籍的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居民, 2001 ~2003年,农业人口从约250万下降到约100万,农业人口比例下降到13? 7%。截至2012年,农业人口进一步下降到约78万人,农业人口比例下降到约9? 5%。不同地区农业人口比例存在较大差别。其中增城、从化、花都、番禺和白云的农业人口均接近或超过10万人,萝岗和南沙农业人口相对较少,越秀区已经完全没有农业人口。从不同地区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来看,南沙农业人口比例最高为27%,其次是从化为25%,花都区、萝岗区和增城区约为86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20%,番禺区和白云区约为12%,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和黄埔区已经实现城市化,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不到5%,天河区和越秀区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不到1%。随着广州市城区扩张,道路和厂房修建,农业生产的基础———耕地处于不断萎缩状态。从1978年到2012年,广州市耕地面积从25万公顷下降到10万公顷以下,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从1? 5亩下降到0? 5亩以下,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从3? 15亩下降到2? 2亩。尽管人均耕地不断减少,但耕地流转比例和规模却在不断增长和扩大。 2013年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6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43% ,较上年新增流转面积0? 68万亩。部分区县土地流转比例更高,以番禺区为例, 2012年底,番禺区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含南沙三镇) 22? 9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68? 6% 。 2013年底,番禺区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2? 3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80? 9% 。其他地区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农村人口减少和土地流转面积的增加为广州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3? 广州市农民收入及其结构从收入结构来看, 2012年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工资性收入为10384元,约占人均纯收入的61? 85%,约80%的工资性收入来自当地乡镇务工收入;来自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为1306元,约占人均纯收入的13? 74%,而来自农业经营性纯收入只有1318元;来自财产性收入为3201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9%;来自转移性的收入为895元,约占人均纯收入的5%。可见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广州市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真正来自家庭农业经营人均纯收入所占人均纯收入比例已经下降到8%。但此数据为每个价格的平均数,反映了广州市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业所占比例已经很小,这也为农村居民脱离农业创造了条件。(二)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和问题通过对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基础的分析,可以了解到广州农村居民已经960广州蓝皮书·农村成为一个少数群体,真正以农为业的人更少,大部分农民以兼业为主,来自非农之外的工资性收入已经占到绝大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广州市农民大部分已经不是职业意义上的农民。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本地非农就业机会和非农收入的大量增加。农业逐渐变成一个稀缺的产业,农民变成一个稀缺的群体,农村社区逐步成为城市居民休闲的场所,农业所具备的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在不断强化。与此同时,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减少,家庭农场的发展正在具备条件。由于广州市没有出台关于家庭农场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统计数据,本部分的分析主要依赖于政府提供的调研报告和调查组对各区县的调查和访谈。1? 增城区增城区已经认定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20个,合作社成员12000多户,基本上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类型中以从事种植业为最多,约占60%;水产养殖业约占30%,从事蛋禽养殖占3% ~ 5%,从事园艺生产占2% ~3%,从事种养结合型约占10%。从家庭农场规模来看,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下的占60%, 100 ~500亩的占30%, 500 ~ 1000亩的占7%, 1000亩以上的占3%。①对增城农业局的访谈显示,增城暂时没有制定针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增城农业局的同志反映,自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家庭农场发展之后,并没有说明什么是家庭农场,相关统计数据主要是通过估算,具体政策依然需要等上面出台决定。增城农业局的报告显示,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产业化程度较低。目前家庭农场500亩以上的占10%左右,很难形成产业规模,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2)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滞后。针对家庭农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相对较少,而农民则受文化知识基础差、年龄大等因素的制约,对培训缺乏积极性。070①资料来源于增城农业局的统计数据。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3)短期性土地流转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目前增城土地流转期限普遍偏短,以三五年居多,甚至一年一租。大户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长期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4)人多地少制约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需要相应的规模才能施展才干和实现规模效益,但目前增城人多地少的总体格局制约着家庭农场的发展。(5)缺乏具体扶持政策。目前的农业补贴都是直接发放给有承包土地的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上享受不到或者只能享受到很少一部分。2? 从化区从化现有耕地面积321732亩,山林地1883402亩,可供渔业开发利用水面17851亩。截至2013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59903? 45亩。从流转形式来看,以转包、出租为主。全市在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276家。近年来,因村施策发展“一村一品”农业,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开发。经摸底调查从化市规模经营家庭户数4603户,其中规模经营种植业有2046户,规模经营畜禽业有1593户,规模经营水产养殖有297户,规模经营林业种植有543户,规模经营其他副业有127户。与合作社对接家庭为1033户,与龙头企业对接家庭为57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规模化经营家庭78户。整体来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趋于多元。当前仍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且占比持续下降,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三种模式的规模经营占比持续增加。但从化家庭农场的规模和数量还不大,所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也不大;传统农业经营模式投入高、成本高、风险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低;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积极性不高,经济效益不显著,同时,其受教育程度也普遍偏低。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自然条件影响规模化生产。从化农村人口人均耕地约0? 74亩,农户承包地块零星分散,集中连片的规模经营受到制约。170广州蓝皮书·农村(2)农民依恋土地制约规模流转。农民仍把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手段,大量农村劳动力即使离乡也不愿离土,影响了土地的规模流转。(3)经营主体实力不强难以推动规模化经营。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不强,农业龙头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强,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同时,农业生产以单体经营为主,经营规模不大。(4)政策不够完善。一是政策措施不配套,财政资金、用地用电、金融保险等支持规模经营的政策及土地流转、科技信息等方面服务仍不足。二是服务体系不完善,甚至有的服务组织缺乏科技力量和发展资金,难以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比如目前高效种养业等品种还没有纳入承保范围。3? 番禺区番禺区对家庭农场没有进行系统统计,但从土地流转和合作社发展情况可以大致了解家庭农场发展状况。番禺区现有行政村177个,下辖1367个生产队,属一级经济的村129个,属二级经济的村48个。 2013年,农村在册人口约40万,农户总数约15万户,劳动力约28万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206元,全区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18? 8万亩。区农业局专门制定了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关于印发番禺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 (番农〔2009〕 8号),对把土地流转集聚到连片100亩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的农户,每年每亩给予100元的补助,补贴期限暂行三年,该补助由区、镇(街)财政按8 ∶ 2的比例分担。经区政府常委会议讨论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流转“以奖代补”的方式,从2014年起,对直接与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或小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连片经营面积100亩以上且合同经营期限5年以上(含5年,即从2013年1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的土地集约单位,在获得市级以上财政农业项目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一次性按照2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财政资金不再直接补贴至出租农户方。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2012年底,全区家庭承包耕地流27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转总面积(含南沙三镇) 22? 9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68? 6%。2013年底,全区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2? 3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80? 9%。 2011年9? 4万亩土地流转了经营规模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比上年增加1? 3万亩,占当时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42%。其中,经营规模为100 ~199亩的流转面积4? 7万亩, 200 ~299亩的流转面积1? 7万亩,300亩以上的流转面积2? 9万亩。区、镇财政安排2009 ~ 2011年土地流转补贴合计2447? 03万元,其中区财政为1957? 624万元,镇财政为489? 406万元。番禺区土地流转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种养专业大户转包模式,村民以合理地租把土地转包流转给当地或引进的种养能人发展种养业,开展规模经营。二是土地入股利益返还经营模式。三是村民小组按农民自愿的原则集中连片地将土地出租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模式,企业又优先安排出租土地的村民打工,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私营企业获利的双赢效益。其中第一种经营模式较为接近家庭农场模式。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番禺区家庭农场的发展。 2014年,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6个,社员817人,注册资本共1059万元,带动农户5360户,合作社成员人均增收约1063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蔬菜、水果、花卉种植,水产、禽畜养殖,农机维修租赁服务,销售特色农产品等。其中, 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占全区示范社总数的15%。4? 花都区2014年8月下旬,调查组和广州市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对花都区农业局进行访谈,并参观了当地一些农场。花都是调查区县中唯一对家庭农场进行调查并出台家庭农场扶持办法的地区。花都区有60多万人, 20多万亩水田,人均不到1亩。目前花都区的土地流转率已经超过50%,现在农村土地绝大部分由经济社统一流转,政府每亩补助100元给农民。当地农村劳动力较少从事农业生产,由于当地靠近机场和皮具厂,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在皮具厂和机场打工,大部分土地流转给外地农民或老板种植蔬菜和花卉。370广州蓝皮书·农村2013年10月份的调查数据显示,花都区家庭农场中本地户籍有1761户,外地户籍有1529户。其中种植业中粮食生产和蔬菜种植基本以外地农户为主,水果种植基本上是本地农户,苗木花卉种植本地户和外地户数量相当。牲畜饲养户中本地户和外地户都有,但基于环保压力政府进行了限制。生猪养殖户中, 50 ~ 100头的以本地户为主,而100头以上的以外地户为主。水产品养殖以本地户为主,户均养殖面积在30 ~50亩之间居多。肉鸡养殖户以本地户为主。与此相应的,区农业局制定了家庭农场的扶持办法,估计在2014年会在区政府通过。对获得国家、省、市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 6万元、 3万元奖励。重点扶持对象是有本地户籍的农户,尤其是农村户籍的。水稻连片种植的很少,种植面积逐年下降。花卉种植面积增加一般在20亩左右。外来商一般连片承包不低于50亩,但是现在地租上涨很多,每亩1000元的租金已经很难租到土地,基本上是亩租2000多元。花都区家庭农场发展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具体包括: ①市场风险过大影响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如农产品价格变化太快,农民只关注生产,很难把握市场,产品多了不能及时销售,损失很多。②请工很困难,依靠家庭劳动力又不够。 ③外地户承包期限短,有很多短期行为,由于存在很强的流动性,当地政府很难进行管理。5? 南沙区2014年9月,调研组和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对南沙区榄核镇湴湄村进行了走访。2013年南沙农业总产值是73亿多元,农业人口28? 5万,其中劳动力约19万人。南沙区农业产业结构主要为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面积为28万亩,水产养殖面积为12万亩。种植业分品种主要是粮食、蔬菜、水果和花卉。粮食每年种植面积为9万多亩,占种植业用地面积为3万亩左右;蔬菜面积接近7万亩;水果面积为6? 5万亩(不包括果蔗,其中,山地荔枝有1? 8万亩,香蕉有3500亩,其余都是不成规模的其他品种);果蔗种植面积47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有8万多亩;花卉和苗木约3? 5万亩。水产养殖以高档咸淡水养殖品种为主。畜牧养殖主要是禽类和生猪。禽类包括鸡和鸭,一年出产500多万只,生猪一年的出栏量是25万头。总体来看,南沙还没有制定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标准,相关部门很难对家庭农场进行认证,目前没有家庭农场拿到牌照。南沙区政府在制定的《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2014—2016年实施计划》中也提到了按家庭农场的面积,对成立家庭农场的农户给予奖励,但具体的标准及操作还在进一步商讨之中。当前区政府对农民扶持的政策有:对种植蔬菜的农户,按照建造设施成本的1/2给予补助。对种植非蔬菜的农户,按照建造设施成本的1/3进行补助,而且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优先安排补助。虽然全面进行提供贴息贷款,但是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提供相应的抵押物。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探索,贴息贷款要到2015年才开始启动。从当前情况来看,南沙区种植面积20 ~30亩的农户比较多,经营50亩以上的有100多户(不包括北部三镇),占到整个面积的一半,粮食规模种植达到100亩以上的只有少数几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较迅速。从2007年开始到2013年底发展了110多家,其中2013年就发展了50多家。但实际运作的不多,虽然区镇都发动成立合作社,但真正达到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等标准的很少。合作社规模参差不齐。 5户就可以成立合作社,大部分的合作社不到10户,少量的有20 ~30户。这些可规范的小合作社要申报市里的示范县合作社比较困难,因为基本条件都达不到。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比较困难的,其中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①农民的土地流转问题,因为在2005年土地股份化以后, 95%的土地都给农民了,但是农民土地流转是比较麻烦的,所以很难弄到土地。 ②政府政策扶持没有具体标准,工商局很难对家庭农场进行认定。 ③税收和财务问题。虽然家庭农场可以申请免税,但要递交账目,手续很麻烦,按照规定家庭农场的账目必须由财务人员来做,财务人员一年薪水支出要6000元,加570广州蓝皮书·农村重了家庭农场经济负担。 ④国土局对土地的使用审批严格,家庭农场的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国土部门的批准。二 国内家庭农场确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一)国内家庭农场的确定标准中国农业部认为家庭农场是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此概念来看,家庭农场的确定标准应该围绕三方面:依靠家庭劳动力为主,农业收入为主,符合现代市场农业的特征。如果要制定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必须先对家庭农场的标准进行确定。农业部的观点是家庭农场一定要流转别人的土地,达到适度规模,但规模达到多大可以由地方来制定标准。①郭熙保(2013)提出家庭农场的标准包括:农村户口,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农场主年龄5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年以上务农经验;常年至少有两个劳动力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少量雇用季节工;对耕地至少拥有10年的经营权;经营耕地面积在100 ~300亩之间;农业收入占家庭全部收入的80%以上。但不同地方差异很大,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要想让农户平均收入赶上城市水平,我国就必须把农户数量减少到3000万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应在60亩以上,其中种粮户规模应更大一些,而水果、蔬菜生产的经营规模应更小一些。②附表1是不同省市对家庭农场的确定标准。从中可以看出,不同地670①②《经济参考报》, 2013年7月19日。《经济参考报》, 2013年7月19日。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方家庭农场确定标准基本类似,主要从不同经营种类、经营规模、经营模式和营业收入几个角度来确定,但具体的标准,不同地区差异较大。从种植业角度来看,耕地规模是主要的确定依据,以南方种植的水稻、蔬菜和水果来看,确定的规模水稻普遍在100亩以上,蔬菜为20 ~ 50亩,水果在50 ~100亩之间;牲畜家庭农场标准主要根据养殖规模,主要由存栏规模和出栏规模确定,不同地区差异更大,不同养殖品种之间的差异也较大;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标准主要以养殖面积为主要标准,为30 ~50亩;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标准则一般在50亩以上。另外,设施农业家庭农场标准以设施面积和投资金额为主,不同地区标准不同。涉及土地租赁期限的,普遍标准是土地承包或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少数地方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户籍限定在该县农村户籍之内,并对雇工数量做了一定的限制。(二)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家庭农场扶持政策1? 国家层面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长远的政策需要改革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制度,为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城市创造更好的条件。其次,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通过土地确权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更好的条件,为适度规模农业创造基础。在此方向指引下,国家不同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对于公司的注册,家庭农场申请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股权、技术等多种形式、方式出资,可选择申请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在《2013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①中强调将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实施倾斜政策。鼓770①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13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 2013。广州蓝皮书·农村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2013年7月底, 《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大额资金需求,规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2014年4月《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①大量政策涉及家庭农场。包括: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重点针对家庭农场主进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4年2月,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工作指导、土地流转、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强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2014年6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②提出中央补助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生态栽培物化技术改扩建,家庭农场被纳入申报项目申报对象,在完成菜果茶标准化创建建设任务后,根据验收结果给予50万~ 100万元的财政补助,北方城市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原则上按每亩5000元的补助标准实施。2014年8月农业部《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③明确要聚焦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要推动组建政府出资为主、主要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争取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担保服务范围,逐步870①②③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 2014。农业部财务司: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4。农业部: 《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 2014。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构建覆盖全省(区、市)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鼓励农业企业为带动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其中进一步明确了适度规模农业和家庭农场发展的方向。政府扶持政策方面郭熙保(2014)认为有两点是非常重要的,即土地制度改革和培训体系的构建。我国家庭农场的主要特征是实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这就需要家庭农场所经营的土地具有长期稳定性,使农场主对农场发展有一个长期规划,愿意进行投资,因为他预期会从长期经营中收回这些成本。而且很多专业大户经营者的素质不高,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缺乏创新意识和长远规划。政府应该制定一些支持政策吸引那些年轻、有知识且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人把农业经营作为一生追求的伟大事业,把农民作为终身职业。各级政府应增加财政支出,以现有培训机构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主的培训体系。2? 地方层面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附表2列出不同地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建立家庭农场认证注册体系;对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商标申请、生产标准实施采取补贴;为家庭农场办理税务登记、免税申报、发票领用等事项提供便利和指导;对家庭农场获得各级示范农场称号给予奖励;对土地流转进行补贴;对家庭农场购买机械等设备进行补贴;对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助;对家庭农场在金融上给予支持,政府提供担保或者相关政策性金融项目优先支持。总体来看,不同地方扶持政策侧重点不同,相同方面扶持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三 广州市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从小农到经营性农场的转变是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曾经的经历,对于正在进行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中国而言,这一过程也不可避免。广州市农业和农村970广州蓝皮书·农村改革开放30年来,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在城市地区,农民已经完全转化成城市居民,而在农村地区,也经历了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迁移的非农化进程。从产业结构来看,广州市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而相应的人口结构和生产模式则需要进一步调整。农产品市场的扩大,土地市场的形成,劳动力迁移带来的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已经为广州市农业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事实上,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在种植业领域,广州市已经出现大量家庭经营的规模化农场,公司制的农场蓬勃发展,而在更容易商业化的养殖业和花卉苗木产业,公司化经营已经成为主导。制定广州市家庭农场的确定标准和扶持政策已经刻不容缓。(一)广州市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根据农业部提出的家庭农场定义,应该是衡量家庭农场的依据:农场经营中的劳动力主要来自家庭;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主要在市场销售。家庭农场和小农经营的相同之处在于农业生产都是依赖于家庭主要劳动力,但区别是:家庭农场是为市场而生产,而小农经营则主要是为家庭直接消费而生产;家庭农场和公司制农场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市场而生产,但家庭农场的管理主要由家庭进行,而公司制农场的经营者和所有者是分离的,产权结构和委托代理机制存在差异。对具体经营规模的大小,农业部家庭农场定义并没有进行规定。广东省农业厅提出家庭农场经营者原则上应是农场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家庭成员收入水平与当地城镇居民接近或相当,经营规模与经营者的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数,具有较为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收入和经营规模成为广东省确定家庭农场的主要依据,而经营规模则是基于家庭劳动力在现有技术水平下能够经营的规模。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和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的,土地经营面积应不低于50亩,且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从事其他经济作物种植、养殖或种养结合的,经营规模应该达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08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定的规模标准。农业厅提出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和林下经济生产的家庭农场面积不低于50亩,没有考虑到不同作物之间的劳动投入水平上的差异,也没有考虑不同作物经济效益的差异,对于年粮食生产主体而言,这可能是合适的,但将大部分蔬菜种植者排除在外。这意味着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和林下经济生产以外的其他种植、养殖或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标准由县市地方来决定,主要取决于当地种植或养殖农产品类型和整体生产效率与技术装备水平。在了解到广州市不同区市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家庭户均人口数,以及不同种养对象单位的纯收益,即可得到家庭农场规模的最低标准,如以雇工为主的农场列入家庭农场,则可根据农村家庭平均劳动力数乘以每个劳动力在现有技术装备水平下能承担的种养数量来确定家庭农场规模的上限,考虑到适度的雇工,可以乘以一个系数。不同农业生产对象单位纯收益存在较大区别,与此同时,单位劳动力能够承担种养规模也存在较大区别,这取决于农场的技术和装备水平,由此需要找到具有代表性的劳动力生产水平。除了户籍和雇工上的要求,可以得出家庭农场规模的计算公式。考虑到城乡居民收入上的巨大差异,这里将获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作为家庭农场经营目标的下限,即家庭农场规模≥广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家庭人口平均数单位纯收益并同时满足在现有经营规模条件下,家庭劳动力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家庭农场规模≤家庭平均劳动力数×单位劳动力能承担的养殖或种植单位数结合2013年国务院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中几种主要粮食、蔬菜、水果和畜禽产品的单位产品成本收益数据和亩均用工数据,可以计算出在当前情况下一个家庭农场的适宜规模(见表1)。180广州蓝皮书·农村表1 几种主要大田种植作物家庭适宜规模(甘蔗、水稻和柑橘)项目甘蔗早籼稻/晚籼稻柑橘每亩净利润(元) 215? 69 65? 67/254? 96 3401? 02每亩用工数量(工日) 14? 22 7? 73/7? 95 42? 37按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389 262 25按城市人均工资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506 341 32按家庭劳动力能够负担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53 48 18说明:按2012年广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6788元和城镇人均工资性收入31203元,以及户均人口约3? 5人,每个家庭两个主要劳动力,假定雇工一人,每个人每年250个工作日用于农业生产,一共能提供750个工日从事农业生产。这里甘蔗、籼稻和柑橘利润和亩均用工量数据来自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中广东省的数据。从表1中可以看出,种植水稻的农户如果仅仅依赖家庭劳动力,在当前一般技术水平下,只能种约50亩,如果要达到当地农村一般收入水平,则种植规模要达到262亩,如果要达到当地城镇人口一般工资水平,则要种植341亩。这和制定的标准存在冲突。也就是说,在当前技术水平下,仅仅依靠家庭劳动力,甚至很难达到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水平。甘蔗和柑橘种植均存在类似的现象。除非出现新的技术,提高劳动力的工作效率才能使家庭农场达到正常的收入水平。考虑到农业机械的使用和推广,水稻种植家庭农场规模可以考虑设定在50 ~350亩;由于广州市甘蔗种植以果蔗为主,其成本收益与一般甘蔗有较大差异,结合南沙的调查,可以考虑甘蔗种植家庭农场规模设定为30 ~ 50亩;而柑橘种植家庭农场规模可考虑设定为15 ~40亩。对于蔬菜种植为主的农户,如果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进行生产,则能种植的耕地规模在14 ~ 24亩之间,如果要达到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则种植规模应在12 ~24亩之间,如果要达到城市人均工资水平,则种植规模在22 ~44亩之间。因此可考虑将广州市蔬菜种植家庭农场的耕地规模设在10 ~50亩(见表2)。对于畜禽生产的家庭农场,从表3可以看出,如果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28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表2 蔬菜种植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类 别蔬菜平均西红柿黄瓜茄子菜椒露地豆角每亩净利润(元) 2455? 00 5019? 58 4105? 89 2870? 29 3015? 22 2785? 52每亩用工数量(工日) 33? 84 52? 85 50? 28 47? 14 40? 19 31? 12按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24 12 14 20 19 21按城市人均工资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44 22 27 38 36 39按家庭劳动力能够负担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22 14 15 16 19 24说明:同表1。计算规模,每户全年可以养肉鸡14764只,而养蛋鸡3534只,奶牛15头,生猪294头,肉牛56头。而要达到当地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则每个家庭农场需要养殖肉鸡34948只,蛋鸡24047只,奶牛12头,生猪338头,肉牛25头。要达到城市人均工资水平,则需要养肉鸡64956只,蛋鸡44694只,奶牛22头,生猪627头,肉牛47头(见表3)。表3 几种主要畜禽产品家庭农场适宜规模类别肉鸡蛋鸡奶牛生猪肉牛净利润(元) 168? 13 244? 35 4995? 85 174? 08 2348? 03每核算单位用工数量(工日) 5? 08 21? 22 51? 33 2? 55 13? 42按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家庭农场规模(只/头) 34948 24047 12 338 25按城市人均工资计算家庭农场规模(只/头) 64956 44694 22 627 47按家庭劳动力能够负担计算家庭农场规模(只/头) 14764 3534 15 294 56说明:由于缺乏广东省小规模肉鸡、蛋鸡、散养肉牛和散养肉羊的数据,采用全国的平均成本收益数据,小规模生猪来自广东省数据,小规模奶牛采用了来自广西的数据。小规模肉鸡和小规模蛋鸡净利润和核算单位用工数量以100只为单位,而奶牛、生猪、肉牛和肉羊则以头数为单位。380广州蓝皮书·农村如果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依据,可以考虑畜禽家庭农场的规模为肉鸡单次存栏在3000 ~15000只之间,蛋鸡年存栏在3000只以上,奶牛在10 ~30头之间,生猪单次出栏在100 ~200头,肉牛在25 ~60头。国务院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缺乏水产养殖的数据,结合在花都炭步镇和南沙榄核镇的调查,一个劳动力能够管理的水面为50亩左右,可以将水产养殖家庭农场养殖面积确定在50 ~150亩,如果是精养鱼池,则面积可以缩小在10 ~50亩。一个综合而简单的选择可以参考美国对农场的定义,超过1000美元销售额的农产品生产者都被认定为农场主,即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金额达到一定水平即可被认为是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的销售额来确定家庭农场的标准,可以减少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带来具体操作上的困难,增加政策的可行性。家庭农场销售额标准可以考虑使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工资收入水平,当地农业平均利润率可以综合考虑不同农产品成本收益率,成本中必须考虑劳动力成本。如果以2012年广州农村人均纯收入为16788元,城镇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203元,依然以每户3? 5人计算,农业平均利润率设定为30%,则广州市家庭农场销售额应该在195860 ~364035元,可以考虑大致以家庭农产品销售额20万元为底线, 50万元为上限。(二)针对广州市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考虑到省农业厅的政策文件和其他地区的做法,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制定广州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1)建立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类型和注册登记程序,并在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中简化相关手续和程序,减少注册登记的时间成本和实际成本,对家庭农场申领发票和减税手续予以帮助。考虑到家庭农场经营特征,建议家庭农场注册为个体工商业的非法人类型经营主体,在经营比较规范以及财务制度健全之后,再考虑转为企业法人。为了对广州市家庭农场进行有效管理,政府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数据48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库以记录每个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情况,需要对家庭农场财务系统的建立给予相应的补贴,让他们能真实有效地上报农场基本信息和经营财务信息,为将来的有效管理奠定基础。(2)土地是种植业家庭农场发展限制的首要因素,通过土地市场促进耕地向家庭农场集中应该是扶持政策的重点。规范土地流转,保证土地流转的有序性和长期性,将为家庭农场的持续性发展打下基础,广州市政府可以通过调整与扩大土地流转补贴的标准和范围,以促进土地流转。广州可以借鉴日本和欧洲国家,对愿意放弃土地的农民,可以在社会保障上给予特殊政策,提前退休的农民,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金,减少他们因失去土地带来的影响。(3)建立家庭农场保险制度。家庭农场和传统小农经济不同,其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更大,家庭农场在繁忙的季节必须雇用劳动力,其土地也并非全部归自己所有,劳动力和土地的开支农户必须承受,而小农往往利用自己的土地和劳动力进行生产,成本压力要小得多。家庭农场生产的产品必须销售给市场,由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价格波动会给家庭农场造成巨大的影响,长期亏损会导致家庭农场破产倒闭。政府需要将家庭农场纳入政策保险范畴,减少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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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 4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陈风波摘 要:本文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广州市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和可能的发展前景,分析家庭农场发展的难点和制约因素,结合国家、省级层次有关家庭农场政策,确定广州市家庭农场标准及其相关扶持政策,为促进广州市家庭农场良性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关键词:家庭农场 家庭劳动力 认定标准?一 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基础和现状(一)广州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1? 农业产业基本情况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广州市已经进入后工业化阶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产业结构水平。农业GDP所占比重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进入21世纪,工业GDP所占比重也开始不断下降,第三产业GDP所占比重不断增加。截至2012年,农业GDP占比为1? 57%,工业所占比例为34? 83%,第三产业为63? 58%。从不同地区来看,产业结构也存在较大差异。 2012年,天河、越秀、760陈风波,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广州蓝皮书·农村荔湾、海珠、黄埔和萝岗的农业GDP所占比重已经下降1%以下,从化和增城农业GDP所占比重相对较高,分别为8? 53%和6? 55%,南沙为5? 29%,其他各区农业所占比例均不超过5%。天河、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和番禺区的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都已经超过50%,越秀区和天河区与荔湾区已经转化为以服务业为主的城市,而黄埔、花都、南沙和萝岗制造业的比重较大,增城和从化制造业所占的比例还处于上升之中。从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来看, 20世纪80 ~90年代,种植业产值占比不断下降,畜牧业和渔业产值占比不断上升。进入21世纪之后,基于对环境的考虑,畜牧业发展有所限制,其产值所占比例有所下降,种植业出现恢复性发展,但其所占比例一直没有超过60%。 2012年,种植业产值所占比重为51%,林业占0? 87%,畜牧业占20? 9%,渔业占17? 3%,农林牧渔服务业占9? 79%。就种植业内部结构而言,粮食种植已经大面积减少,其种植面积只占农业生产土地面积的27%,而蔬菜和水果则分别占到41%和19%。 2011年,粮食作物产值只占农业总产值8? 96%,蔬菜占到36? 35%。可见农民农业收入也主要来自经济作物,粮食生产已经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2? 广州市农业人口和耕地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户籍人口一直处于上升状态,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80万增加到2010年的约800万。尽管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下降,但在2000年以前,广州市农业人口一直稳定在240万左右。随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进行,大量原来属于农业户籍的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居民, 2001 ~2003年,农业人口从约250万下降到约100万,农业人口比例下降到13? 7%。截至2012年,农业人口进一步下降到约78万人,农业人口比例下降到约9? 5%。不同地区农业人口比例存在较大差别。其中增城、从化、花都、番禺和白云的农业人口均接近或超过10万人,萝岗和南沙农业人口相对较少,越秀区已经完全没有农业人口。从不同地区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来看,南沙农业人口比例最高为27%,其次是从化为25%,花都区、萝岗区和增城区约为86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20%,番禺区和白云区约为12%,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和黄埔区已经实现城市化,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不到5%,天河区和越秀区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不到1%。随着广州市城区扩张,道路和厂房修建,农业生产的基础———耕地处于不断萎缩状态。从1978年到2012年,广州市耕地面积从25万公顷下降到10万公顷以下,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从1? 5亩下降到0? 5亩以下,农业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从3? 15亩下降到2? 2亩。尽管人均耕地不断减少,但耕地流转比例和规模却在不断增长和扩大。 2013年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6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43% ,较上年新增流转面积0? 68万亩。部分区县土地流转比例更高,以番禺区为例, 2012年底,番禺区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含南沙三镇) 22? 9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68? 6% 。 2013年底,番禺区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2? 3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80? 9% 。其他地区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农村人口减少和土地流转面积的增加为广州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3? 广州市农民收入及其结构从收入结构来看, 2012年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工资性收入为10384元,约占人均纯收入的61? 85%,约80%的工资性收入来自当地乡镇务工收入;来自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为1306元,约占人均纯收入的13? 74%,而来自农业经营性纯收入只有1318元;来自财产性收入为3201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9%;来自转移性的收入为895元,约占人均纯收入的5%。可见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是广州市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真正来自家庭农业经营人均纯收入所占人均纯收入比例已经下降到8%。但此数据为每个价格的平均数,反映了广州市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业所占比例已经很小,这也为农村居民脱离农业创造了条件。(二)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和问题通过对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基础的分析,可以了解到广州农村居民已经960广州蓝皮书·农村成为一个少数群体,真正以农为业的人更少,大部分农民以兼业为主,来自非农之外的工资性收入已经占到绝大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广州市农民大部分已经不是职业意义上的农民。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本地非农就业机会和非农收入的大量增加。农业逐渐变成一个稀缺的产业,农民变成一个稀缺的群体,农村社区逐步成为城市居民休闲的场所,农业所具备的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在不断强化。与此同时,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减少,家庭农场的发展正在具备条件。由于广州市没有出台关于家庭农场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统计数据,本部分的分析主要依赖于政府提供的调研报告和调查组对各区县的调查和访谈。1? 增城区增城区已经认定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20个,合作社成员12000多户,基本上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类型中以从事种植业为最多,约占60%;水产养殖业约占30%,从事蛋禽养殖占3% ~ 5%,从事园艺生产占2% ~3%,从事种养结合型约占10%。从家庭农场规模来看,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下的占60%, 100 ~500亩的占30%, 500 ~ 1000亩的占7%, 1000亩以上的占3%。①对增城农业局的访谈显示,增城暂时没有制定针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增城农业局的同志反映,自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家庭农场发展之后,并没有说明什么是家庭农场,相关统计数据主要是通过估算,具体政策依然需要等上面出台决定。增城农业局的报告显示,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产业化程度较低。目前家庭农场500亩以上的占10%左右,很难形成产业规模,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2)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滞后。针对家庭农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相对较少,而农民则受文化知识基础差、年龄大等因素的制约,对培训缺乏积极性。070①资料来源于增城农业局的统计数据。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3)短期性土地流转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目前增城土地流转期限普遍偏短,以三五年居多,甚至一年一租。大户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长期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4)人多地少制约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需要相应的规模才能施展才干和实现规模效益,但目前增城人多地少的总体格局制约着家庭农场的发展。(5)缺乏具体扶持政策。目前的农业补贴都是直接发放给有承包土地的农民,通过土地流转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上享受不到或者只能享受到很少一部分。2? 从化区从化现有耕地面积321732亩,山林地1883402亩,可供渔业开发利用水面17851亩。截至2013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59903? 45亩。从流转形式来看,以转包、出租为主。全市在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276家。近年来,因村施策发展“一村一品”农业,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开发。经摸底调查从化市规模经营家庭户数4603户,其中规模经营种植业有2046户,规模经营畜禽业有1593户,规模经营水产养殖有297户,规模经营林业种植有543户,规模经营其他副业有127户。与合作社对接家庭为1033户,与龙头企业对接家庭为57户,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规模化经营家庭78户。整体来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趋于多元。当前仍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且占比持续下降,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三种模式的规模经营占比持续增加。但从化家庭农场的规模和数量还不大,所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也不大;传统农业经营模式投入高、成本高、风险高,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低;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积极性不高,经济效益不显著,同时,其受教育程度也普遍偏低。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1)自然条件影响规模化生产。从化农村人口人均耕地约0? 74亩,农户承包地块零星分散,集中连片的规模经营受到制约。170广州蓝皮书·农村(2)农民依恋土地制约规模流转。农民仍把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手段,大量农村劳动力即使离乡也不愿离土,影响了土地的规模流转。(3)经营主体实力不强难以推动规模化经营。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不强,农业龙头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强,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同时,农业生产以单体经营为主,经营规模不大。(4)政策不够完善。一是政策措施不配套,财政资金、用地用电、金融保险等支持规模经营的政策及土地流转、科技信息等方面服务仍不足。二是服务体系不完善,甚至有的服务组织缺乏科技力量和发展资金,难以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比如目前高效种养业等品种还没有纳入承保范围。3? 番禺区番禺区对家庭农场没有进行系统统计,但从土地流转和合作社发展情况可以大致了解家庭农场发展状况。番禺区现有行政村177个,下辖1367个生产队,属一级经济的村129个,属二级经济的村48个。 2013年,农村在册人口约40万,农户总数约15万户,劳动力约28万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206元,全区农村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18? 8万亩。区农业局专门制定了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关于印发番禺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 (番农〔2009〕 8号),对把土地流转集聚到连片100亩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的农户,每年每亩给予100元的补助,补贴期限暂行三年,该补助由区、镇(街)财政按8 ∶ 2的比例分担。经区政府常委会议讨论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流转“以奖代补”的方式,从2014年起,对直接与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或小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连片经营面积100亩以上且合同经营期限5年以上(含5年,即从2013年1月1日之后签订合同)的土地集约单位,在获得市级以上财政农业项目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一次性按照2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财政资金不再直接补贴至出租农户方。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2012年底,全区家庭承包耕地流27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转总面积(含南沙三镇) 22? 9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68? 6%。2013年底,全区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2? 3万亩,占全区家庭承包耕地面积80? 9%。 2011年9? 4万亩土地流转了经营规模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比上年增加1? 3万亩,占当时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42%。其中,经营规模为100 ~199亩的流转面积4? 7万亩, 200 ~299亩的流转面积1? 7万亩,300亩以上的流转面积2? 9万亩。区、镇财政安排2009 ~ 2011年土地流转补贴合计2447? 03万元,其中区财政为1957? 624万元,镇财政为489? 406万元。番禺区土地流转经营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种养专业大户转包模式,村民以合理地租把土地转包流转给当地或引进的种养能人发展种养业,开展规模经营。二是土地入股利益返还经营模式。三是村民小组按农民自愿的原则集中连片地将土地出租流转给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模式,企业又优先安排出租土地的村民打工,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私营企业获利的双赢效益。其中第一种经营模式较为接近家庭农场模式。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番禺区家庭农场的发展。 2014年,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6个,社员817人,注册资本共1059万元,带动农户5360户,合作社成员人均增收约1063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蔬菜、水果、花卉种植,水产、禽畜养殖,农机维修租赁服务,销售特色农产品等。其中, 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占全区示范社总数的15%。4? 花都区2014年8月下旬,调查组和广州市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对花都区农业局进行访谈,并参观了当地一些农场。花都是调查区县中唯一对家庭农场进行调查并出台家庭农场扶持办法的地区。花都区有60多万人, 20多万亩水田,人均不到1亩。目前花都区的土地流转率已经超过50%,现在农村土地绝大部分由经济社统一流转,政府每亩补助100元给农民。当地农村劳动力较少从事农业生产,由于当地靠近机场和皮具厂,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在皮具厂和机场打工,大部分土地流转给外地农民或老板种植蔬菜和花卉。370广州蓝皮书·农村2013年10月份的调查数据显示,花都区家庭农场中本地户籍有1761户,外地户籍有1529户。其中种植业中粮食生产和蔬菜种植基本以外地农户为主,水果种植基本上是本地农户,苗木花卉种植本地户和外地户数量相当。牲畜饲养户中本地户和外地户都有,但基于环保压力政府进行了限制。生猪养殖户中, 50 ~ 100头的以本地户为主,而100头以上的以外地户为主。水产品养殖以本地户为主,户均养殖面积在30 ~50亩之间居多。肉鸡养殖户以本地户为主。与此相应的,区农业局制定了家庭农场的扶持办法,估计在2014年会在区政府通过。对获得国家、省、市示范家庭农场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 6万元、 3万元奖励。重点扶持对象是有本地户籍的农户,尤其是农村户籍的。水稻连片种植的很少,种植面积逐年下降。花卉种植面积增加一般在20亩左右。外来商一般连片承包不低于50亩,但是现在地租上涨很多,每亩1000元的租金已经很难租到土地,基本上是亩租2000多元。花都区家庭农场发展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具体包括: ①市场风险过大影响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如农产品价格变化太快,农民只关注生产,很难把握市场,产品多了不能及时销售,损失很多。②请工很困难,依靠家庭劳动力又不够。 ③外地户承包期限短,有很多短期行为,由于存在很强的流动性,当地政府很难进行管理。5? 南沙区2014年9月,调研组和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对南沙区榄核镇湴湄村进行了走访。2013年南沙农业总产值是73亿多元,农业人口28? 5万,其中劳动力约19万人。南沙区农业产业结构主要为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面积为28万亩,水产养殖面积为12万亩。种植业分品种主要是粮食、蔬菜、水果和花卉。粮食每年种植面积为9万多亩,占种植业用地面积为3万亩左右;蔬菜面积接近7万亩;水果面积为6? 5万亩(不包括果蔗,其中,山地荔枝有1? 8万亩,香蕉有3500亩,其余都是不成规模的其他品种);果蔗种植面积47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有8万多亩;花卉和苗木约3? 5万亩。水产养殖以高档咸淡水养殖品种为主。畜牧养殖主要是禽类和生猪。禽类包括鸡和鸭,一年出产500多万只,生猪一年的出栏量是25万头。总体来看,南沙还没有制定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标准,相关部门很难对家庭农场进行认证,目前没有家庭农场拿到牌照。南沙区政府在制定的《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2014—2016年实施计划》中也提到了按家庭农场的面积,对成立家庭农场的农户给予奖励,但具体的标准及操作还在进一步商讨之中。当前区政府对农民扶持的政策有:对种植蔬菜的农户,按照建造设施成本的1/2给予补助。对种植非蔬菜的农户,按照建造设施成本的1/3进行补助,而且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优先安排补助。虽然全面进行提供贴息贷款,但是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提供相应的抵押物。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探索,贴息贷款要到2015年才开始启动。从当前情况来看,南沙区种植面积20 ~30亩的农户比较多,经营50亩以上的有100多户(不包括北部三镇),占到整个面积的一半,粮食规模种植达到100亩以上的只有少数几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比较迅速。从2007年开始到2013年底发展了110多家,其中2013年就发展了50多家。但实际运作的不多,虽然区镇都发动成立合作社,但真正达到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等标准的很少。合作社规模参差不齐。 5户就可以成立合作社,大部分的合作社不到10户,少量的有20 ~30户。这些可规范的小合作社要申报市里的示范县合作社比较困难,因为基本条件都达不到。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比较困难的,其中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①农民的土地流转问题,因为在2005年土地股份化以后, 95%的土地都给农民了,但是农民土地流转是比较麻烦的,所以很难弄到土地。 ②政府政策扶持没有具体标准,工商局很难对家庭农场进行认定。 ③税收和财务问题。虽然家庭农场可以申请免税,但要递交账目,手续很麻烦,按照规定家庭农场的账目必须由财务人员来做,财务人员一年薪水支出要6000元,加570广州蓝皮书·农村重了家庭农场经济负担。 ④国土局对土地的使用审批严格,家庭农场的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国土部门的批准。二 国内家庭农场确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一)国内家庭农场的确定标准中国农业部认为家庭农场是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此概念来看,家庭农场的确定标准应该围绕三方面:依靠家庭劳动力为主,农业收入为主,符合现代市场农业的特征。如果要制定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必须先对家庭农场的标准进行确定。农业部的观点是家庭农场一定要流转别人的土地,达到适度规模,但规模达到多大可以由地方来制定标准。①郭熙保(2013)提出家庭农场的标准包括:农村户口,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农场主年龄50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年以上务农经验;常年至少有两个劳动力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少量雇用季节工;对耕地至少拥有10年的经营权;经营耕地面积在100 ~300亩之间;农业收入占家庭全部收入的80%以上。但不同地方差异很大,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认为,要想让农户平均收入赶上城市水平,我国就必须把农户数量减少到3000万左右。这意味着我国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应在60亩以上,其中种粮户规模应更大一些,而水果、蔬菜生产的经营规模应更小一些。②附表1是不同省市对家庭农场的确定标准。从中可以看出,不同地670①②《经济参考报》, 2013年7月19日。《经济参考报》, 2013年7月19日。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方家庭农场确定标准基本类似,主要从不同经营种类、经营规模、经营模式和营业收入几个角度来确定,但具体的标准,不同地区差异较大。从种植业角度来看,耕地规模是主要的确定依据,以南方种植的水稻、蔬菜和水果来看,确定的规模水稻普遍在100亩以上,蔬菜为20 ~ 50亩,水果在50 ~100亩之间;牲畜家庭农场标准主要根据养殖规模,主要由存栏规模和出栏规模确定,不同地区差异更大,不同养殖品种之间的差异也较大;水产养殖家庭农场标准主要以养殖面积为主要标准,为30 ~50亩;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标准则一般在50亩以上。另外,设施农业家庭农场标准以设施面积和投资金额为主,不同地区标准不同。涉及土地租赁期限的,普遍标准是土地承包或租赁期限在5年以上。少数地方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户籍限定在该县农村户籍之内,并对雇工数量做了一定的限制。(二)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家庭农场扶持政策1? 国家层面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长远的政策需要改革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制度,为农业转移人口定居城市创造更好的条件。其次,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通过土地确权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更好的条件,为适度规模农业创造基础。在此方向指引下,国家不同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对于公司的注册,家庭农场申请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股权、技术等多种形式、方式出资,可选择申请设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在《2013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①中强调将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实施倾斜政策。鼓770①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13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 2013。广州蓝皮书·农村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2013年7月底, 《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针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大额资金需求,规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2014年4月《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①大量政策涉及家庭农场。包括: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重点针对家庭农场主进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4年2月,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工作指导、土地流转、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强化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2014年6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②提出中央补助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生态栽培物化技术改扩建,家庭农场被纳入申报项目申报对象,在完成菜果茶标准化创建建设任务后,根据验收结果给予50万~ 100万元的财政补助,北方城市设施蔬菜种植基地原则上按每亩5000元的补助标准实施。2014年8月农业部《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③明确要聚焦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要推动组建政府出资为主、主要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争取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担保服务范围,逐步870①②③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 2014。农业部财务司: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4。农业部: 《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 2014。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构建覆盖全省(区、市)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鼓励农业企业为带动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其中进一步明确了适度规模农业和家庭农场发展的方向。政府扶持政策方面郭熙保(2014)认为有两点是非常重要的,即土地制度改革和培训体系的构建。我国家庭农场的主要特征是实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这就需要家庭农场所经营的土地具有长期稳定性,使农场主对农场发展有一个长期规划,愿意进行投资,因为他预期会从长期经营中收回这些成本。而且很多专业大户经营者的素质不高,文化程度较低,年龄偏大,缺乏创新意识和长远规划。政府应该制定一些支持政策吸引那些年轻、有知识且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人把农业经营作为一生追求的伟大事业,把农民作为终身职业。各级政府应增加财政支出,以现有培训机构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家庭农场主的培训体系。2? 地方层面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附表2列出不同地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建立家庭农场认证注册体系;对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商标申请、生产标准实施采取补贴;为家庭农场办理税务登记、免税申报、发票领用等事项提供便利和指导;对家庭农场获得各级示范农场称号给予奖励;对土地流转进行补贴;对家庭农场购买机械等设备进行补贴;对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助;对家庭农场在金融上给予支持,政府提供担保或者相关政策性金融项目优先支持。总体来看,不同地方扶持政策侧重点不同,相同方面扶持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三 广州市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从小农到经营性农场的转变是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曾经的经历,对于正在进行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中国而言,这一过程也不可避免。广州市农业和农村970广州蓝皮书·农村改革开放30年来,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在城市地区,农民已经完全转化成城市居民,而在农村地区,也经历了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迁移的非农化进程。从产业结构来看,广州市已经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而相应的人口结构和生产模式则需要进一步调整。农产品市场的扩大,土地市场的形成,劳动力迁移带来的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已经为广州市农业规模化经营奠定基础。事实上,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在种植业领域,广州市已经出现大量家庭经营的规模化农场,公司制的农场蓬勃发展,而在更容易商业化的养殖业和花卉苗木产业,公司化经营已经成为主导。制定广州市家庭农场的确定标准和扶持政策已经刻不容缓。(一)广州市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根据农业部提出的家庭农场定义,应该是衡量家庭农场的依据:农场经营中的劳动力主要来自家庭;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主要在市场销售。家庭农场和小农经营的相同之处在于农业生产都是依赖于家庭主要劳动力,但区别是:家庭农场是为市场而生产,而小农经营则主要是为家庭直接消费而生产;家庭农场和公司制农场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为市场而生产,但家庭农场的管理主要由家庭进行,而公司制农场的经营者和所有者是分离的,产权结构和委托代理机制存在差异。对具体经营规模的大小,农业部家庭农场定义并没有进行规定。广东省农业厅提出家庭农场经营者原则上应是农场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家庭成员收入水平与当地城镇居民接近或相当,经营规模与经营者的劳动生产能力相适应,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数,具有较为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收入和经营规模成为广东省确定家庭农场的主要依据,而经营规模则是基于家庭劳动力在现有技术水平下能够经营的规模。从事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和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的,土地经营面积应不低于50亩,且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从事其他经济作物种植、养殖或种养结合的,经营规模应该达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08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定的规模标准。农业厅提出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和林下经济生产的家庭农场面积不低于50亩,没有考虑到不同作物之间的劳动投入水平上的差异,也没有考虑不同作物经济效益的差异,对于年粮食生产主体而言,这可能是合适的,但将大部分蔬菜种植者排除在外。这意味着粮食、蔬菜、水果种植和林下经济生产以外的其他种植、养殖或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标准由县市地方来决定,主要取决于当地种植或养殖农产品类型和整体生产效率与技术装备水平。在了解到广州市不同区市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家庭户均人口数,以及不同种养对象单位的纯收益,即可得到家庭农场规模的最低标准,如以雇工为主的农场列入家庭农场,则可根据农村家庭平均劳动力数乘以每个劳动力在现有技术装备水平下能承担的种养数量来确定家庭农场规模的上限,考虑到适度的雇工,可以乘以一个系数。不同农业生产对象单位纯收益存在较大区别,与此同时,单位劳动力能够承担种养规模也存在较大区别,这取决于农场的技术和装备水平,由此需要找到具有代表性的劳动力生产水平。除了户籍和雇工上的要求,可以得出家庭农场规模的计算公式。考虑到城乡居民收入上的巨大差异,这里将获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作为家庭农场经营目标的下限,即家庭农场规模≥广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家庭人口平均数单位纯收益并同时满足在现有经营规模条件下,家庭劳动力能够承担相应的工作:家庭农场规模≤家庭平均劳动力数×单位劳动力能承担的养殖或种植单位数结合2013年国务院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中几种主要粮食、蔬菜、水果和畜禽产品的单位产品成本收益数据和亩均用工数据,可以计算出在当前情况下一个家庭农场的适宜规模(见表1)。180广州蓝皮书·农村表1 几种主要大田种植作物家庭适宜规模(甘蔗、水稻和柑橘)项目甘蔗早籼稻/晚籼稻柑橘每亩净利润(元) 215? 69 65? 67/254? 96 3401? 02每亩用工数量(工日) 14? 22 7? 73/7? 95 42? 37按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389 262 25按城市人均工资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506 341 32按家庭劳动力能够负担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53 48 18说明:按2012年广州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6788元和城镇人均工资性收入31203元,以及户均人口约3? 5人,每个家庭两个主要劳动力,假定雇工一人,每个人每年250个工作日用于农业生产,一共能提供750个工日从事农业生产。这里甘蔗、籼稻和柑橘利润和亩均用工量数据来自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中广东省的数据。从表1中可以看出,种植水稻的农户如果仅仅依赖家庭劳动力,在当前一般技术水平下,只能种约50亩,如果要达到当地农村一般收入水平,则种植规模要达到262亩,如果要达到当地城镇人口一般工资水平,则要种植341亩。这和制定的标准存在冲突。也就是说,在当前技术水平下,仅仅依靠家庭劳动力,甚至很难达到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水平。甘蔗和柑橘种植均存在类似的现象。除非出现新的技术,提高劳动力的工作效率才能使家庭农场达到正常的收入水平。考虑到农业机械的使用和推广,水稻种植家庭农场规模可以考虑设定在50 ~350亩;由于广州市甘蔗种植以果蔗为主,其成本收益与一般甘蔗有较大差异,结合南沙的调查,可以考虑甘蔗种植家庭农场规模设定为30 ~ 50亩;而柑橘种植家庭农场规模可考虑设定为15 ~40亩。对于蔬菜种植为主的农户,如果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进行生产,则能种植的耕地规模在14 ~ 24亩之间,如果要达到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则种植规模应在12 ~24亩之间,如果要达到城市人均工资水平,则种植规模在22 ~44亩之间。因此可考虑将广州市蔬菜种植家庭农场的耕地规模设在10 ~50亩(见表2)。对于畜禽生产的家庭农场,从表3可以看出,如果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28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表2 蔬菜种植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类 别蔬菜平均西红柿黄瓜茄子菜椒露地豆角每亩净利润(元) 2455? 00 5019? 58 4105? 89 2870? 29 3015? 22 2785? 52每亩用工数量(工日) 33? 84 52? 85 50? 28 47? 14 40? 19 31? 12按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24 12 14 20 19 21按城市人均工资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44 22 27 38 36 39按家庭劳动力能够负担计算家庭农场规模(亩) 22 14 15 16 19 24说明:同表1。计算规模,每户全年可以养肉鸡14764只,而养蛋鸡3534只,奶牛15头,生猪294头,肉牛56头。而要达到当地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则每个家庭农场需要养殖肉鸡34948只,蛋鸡24047只,奶牛12头,生猪338头,肉牛25头。要达到城市人均工资水平,则需要养肉鸡64956只,蛋鸡44694只,奶牛22头,生猪627头,肉牛47头(见表3)。表3 几种主要畜禽产品家庭农场适宜规模类别肉鸡蛋鸡奶牛生猪肉牛净利润(元) 168? 13 244? 35 4995? 85 174? 08 2348? 03每核算单位用工数量(工日) 5? 08 21? 22 51? 33 2? 55 13? 42按农村人均纯收入计算家庭农场规模(只/头) 34948 24047 12 338 25按城市人均工资计算家庭农场规模(只/头) 64956 44694 22 627 47按家庭劳动力能够负担计算家庭农场规模(只/头) 14764 3534 15 294 56说明:由于缺乏广东省小规模肉鸡、蛋鸡、散养肉牛和散养肉羊的数据,采用全国的平均成本收益数据,小规模生猪来自广东省数据,小规模奶牛采用了来自广西的数据。小规模肉鸡和小规模蛋鸡净利润和核算单位用工数量以100只为单位,而奶牛、生猪、肉牛和肉羊则以头数为单位。380广州蓝皮书·农村如果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依据,可以考虑畜禽家庭农场的规模为肉鸡单次存栏在3000 ~15000只之间,蛋鸡年存栏在3000只以上,奶牛在10 ~30头之间,生猪单次出栏在100 ~200头,肉牛在25 ~60头。国务院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缺乏水产养殖的数据,结合在花都炭步镇和南沙榄核镇的调查,一个劳动力能够管理的水面为50亩左右,可以将水产养殖家庭农场养殖面积确定在50 ~150亩,如果是精养鱼池,则面积可以缩小在10 ~50亩。一个综合而简单的选择可以参考美国对农场的定义,超过1000美元销售额的农产品生产者都被认定为农场主,即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金额达到一定水平即可被认为是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的销售额来确定家庭农场的标准,可以减少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带来具体操作上的困难,增加政策的可行性。家庭农场销售额标准可以考虑使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工资收入水平,当地农业平均利润率可以综合考虑不同农产品成本收益率,成本中必须考虑劳动力成本。如果以2012年广州农村人均纯收入为16788元,城镇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1203元,依然以每户3? 5人计算,农业平均利润率设定为30%,则广州市家庭农场销售额应该在195860 ~364035元,可以考虑大致以家庭农产品销售额20万元为底线, 50万元为上限。(二)针对广州市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考虑到省农业厅的政策文件和其他地区的做法,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制定广州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1)建立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类型和注册登记程序,并在家庭农场的注册登记中简化相关手续和程序,减少注册登记的时间成本和实际成本,对家庭农场申领发票和减税手续予以帮助。考虑到家庭农场经营特征,建议家庭农场注册为个体工商业的非法人类型经营主体,在经营比较规范以及财务制度健全之后,再考虑转为企业法人。为了对广州市家庭农场进行有效管理,政府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数据480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库以记录每个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情况,需要对家庭农场财务系统的建立给予相应的补贴,让他们能真实有效地上报农场基本信息和经营财务信息,为将来的有效管理奠定基础。(2)土地是种植业家庭农场发展限制的首要因素,通过土地市场促进耕地向家庭农场集中应该是扶持政策的重点。规范土地流转,保证土地流转的有序性和长期性,将为家庭农场的持续性发展打下基础,广州市政府可以通过调整与扩大土地流转补贴的标准和范围,以促进土地流转。广州可以借鉴日本和欧洲国家,对愿意放弃土地的农民,可以在社会保障上给予特殊政策,提前退休的农民,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金,减少他们因失去土地带来的影响。(3)建立家庭农场保险制度。家庭农场和传统小农经济不同,其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更大,家庭农场在繁忙的季节必须雇用劳动力,其土地也并非全部归自己所有,劳动力和土地的开支农户必须承受,而小农往往利用自己的土地和劳动力进行生产,成本压力要小得多。家庭农场生产的产品必须销售给市场,由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价格波动会给家庭农场造成巨大的影响,长期亏损会导致家庭农场破产倒闭。政府需要将家庭农场纳入政策保险范畴,减少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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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广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研究22678字--广州农村发展报告(2015) 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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