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手机驱动程序程序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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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程序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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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程序违法吗?&&&&&&&&&&&&&&&——与全国总工会及《劳动合同法》有关立法负责人商榷文/ 臧小丽博士、律师&&&华为7000员工的“辞职门”事件经过众多媒体的转载以后,从民众视角被扩展到官方,中央、广东省及深圳地方的总工会、政府部门都宣称高度重视“华为事件”,批评华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进行大规模员工辞职再上岗,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负责人常凯教授(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指责华为“7000人整个辞职,重新竞聘上岗,是一个整体裁员的问题,有没有跟职代会提出什么意见?在程序的方面明显是存在纰漏的。”在种种压力之下,华为终于表态“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近期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于是,轰轰烈烈的辞职事件以华为的妥协与让步暂告一个段落。&&& 但是,这里我们所讨论的是——华为是否真的程序违法?笔者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答案应当是否定的。&&& 第一,华为先辞职后上岗,并不是劳动法所指的经济性裁员,无需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按照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理解,华为让7000人辞职,毫无疑问算得上整体裁员,但这并不是《劳动法》所指的裁员。我国《劳动法》第27条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作出程序上的要求——提前30天告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但前提是企业裁员是因为自身经济原因,即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限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适用。华为的经济状况一直很好。很显然,《劳动法》对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性要求不能套用在华为“辞职事件”上。不过令我惊讶的是,一般的民众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也就罢了,作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负责人,专门研究劳动关系的权威人士,法律条文一直就这么写了十多年,同样犯如此错误,就很让人费解了。&&& 搞笑的还不仅仅是这一点。这位立法负责人还认为华为裁员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另据报道,广东省总工会负责人约见华为副总裁,也要求华为“近期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 第二,华为不是国有企业,无需设立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但是,依据我国《公司法》关于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职代会不是公司的必设机构。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设立职代会提出强制性要求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但针对的仅是全国所有制企业,也即国有企业。众所周知,华为是任正非创立的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现有的资料表明,华为的股权结构中没有任何一点儿国有股成份。要求华为对涉及员工的重大事宜提交职代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不知道华为有没有职代会这一机构,如果没有还要赶紧现建一个!&&& 把所有公司统统当作老国企来管,又回到了二十年前“政企不分”的老路。政府到今天都不知道哪些事情该自己管,哪些事情自己无权管!这样的事情还发生在中国最开放的城市——深圳,实在是不可思议!&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7条:本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期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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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小心! 有人利用微信小程序干这种违法勾当!还有……
读书、游戏、点餐……微信小程序自去年1月9日正式上线以来,为近9亿微信用户提供了不少便利。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开通成本低,也不需要写代码,微信平台上的用户也多,一些非法现金贷经过伪装后也以小程序的形式上线,继续违规从事贷款业务。
“黑贷”转战小程序,有公司遭投诉千余次
2017年12月,银监会联合央行印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贷公司;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
近日,记者在微信小程序中输入“贷款”搜索,随即有数十个相关小程序出现在列表中,如个人无抵押贷款、黑户新贷款、秒借贷款等,额度从200元到10万元不等,都号称“放款简单、快速”。
记者对排列在前的30个关于贷款的小程序逐个排查发现,8个小程序所属企业主体在工商登记信息中有小额贷款经营资质,其余小程序基本都属于违规经营贷款业务。
这些小程序分为几类:
1.通过小程序引流至网贷APP。
在一款名为“贷款借钱王”的小程序中,记者在填写手机号和验证码后,被引导至手机应用商城下载了一款名为“贷上钱”的APP。用户协议显示,这款APP属于上海腾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查询,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的经营范围明确规定: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在“聚投诉”平台上,针对该公司的投诉达1000多次,主要是“变相收取高利息”“暴力催收”等内容。
2.搭建类似“借贷超市”的小贷平台。
在一款名为“找贷款去哪儿”的小程序中,其服务类目标注为“图书报刊/音像/影视/游戏/动漫”,但该小程序中汇聚了包括“校园贷”“工薪贷”“公积金”等多个网络小贷。
记者核查发现,多数撮合小贷的小程序法人主体,都以“巧立名目”的方式超范围经营。
3.个人贷款横行其中。
在一款名为“贷款空放”的小程序中,有一个用于咨询“贷款方案”的深圳手机号。记者在拨通该号之后,提出要借款5000元一个月做周转,对方遂开出月息20%的“砍头贷”条件:即借款5000元,实际到手为4000出头,一个月后需支付本息6000元。
记者发现,这些明确违规的现金贷小程序和合规网贷公司的小程序混杂在一起,用户很难分辨究竟哪个才是合法的。
非法现金贷如何上线小程序?
据了解,腾讯对于小程序上线制订了具体的规则,包括“个人类小程序每自然年拥有2次改名机会,非个人类小程序需通过微信认证方式修改”“小程序头像和介绍一个月可修改5次”“服务范围一个月可修改1次”“特殊行业需提示特殊资质”等内容。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借贷小程序多以个人名义申请开通,服务类目包含综合生活服务、公关、推广、市场调查、家政服务等。
某知名现金贷公司业务负责人称,在监管新规出台后,一些非法小贷公司的网站被取缔,于是将目光投向了小程序这样的平台。“因为开设成本低,也不需要写代码,微信平台上的用户也多,都愿意来这里搭建平台。之所以把类目设置得五花八门,主要是为了逃避监管审核。”
为了解现金贷小程序的上线难度,记者通过网络检索到一些小程序“代开发者”,并以某借贷公司福州分公司业务代表的名义向其了解小程序的上线流程。
据某“代开发者”称,申请小程序一般可分为个人和企业申请,企业申请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个人申请则无需证明,只是缺少附近和支付功能。
他建议记者,如果未取得相应资质,可以个人名义申请无需营业执照的类目,如家政、丽人等,审核通过后再换上需要展示的内容,一般没有人投诉就不会被封号。
另一小程序“代开发者”则表示,如果不在小程序上做交易,只是单单做一个扫码引流页面,平台也不会轻易作封号处理。
记者1月30日就上述问题函询微信官方,对方答复称,在小程序的前置审核方面,微信官方目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一、小程序主体真实性审核
二、小程序账号基本信息审核,如名称、logo、简介、类目等;
三、特殊行业类目需添加符合法律规定的资质,比如非银行机构从事、提供借贷或借贷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和相应的资质文件都要进行提交审查;
四、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公众号、小程序主体的信用识别能力,以及对违规主体的账号提前发现。
记者还被告知,针对不少成功“躲猫猫”上线的黑贷小程序,微信方面目前已经根据关键词策略清理了数百个恶意的“借贷”类小程序。而针对小程序名称与类目存在不符的情况,也开始进行排查处理。
记者发稿前,发现通过“贷款”“现金贷”等关键词已无法搜索到相关小程序,但是能够通过“秒借”“立下”“黑户”等非法现金贷业内专用术语搜索到相关小程序。而且,在“曾用过”项目下,记者前几天打开过的贷款小程序依然能够登录。
有专家建议,微信小程序应为使用者提供更为便捷的“一键投诉”和高效的“投诉反馈”机制。
微信方面表示,欢迎提供更多的线索,举报违规小程序,并希望与开发者、用户共同努力营造健康的小程序生态。
想买火车票,
拿出手机,
输入“12306”进行搜索,
无论是“华为应用市场”,
苹果“APP Store”,
还是“三星应用市场”,
“铁路12306”官方app均不在推荐位置,
有的更是得翻上好几页才能找到……
那些推荐首位的app,
全都不是官方应用!
那些非官方app能买火车票吗?
会多扣钱吗?
立刻就有人中招了!
多名用户被“智行火车12306”app
以“加速服务”为名额外扣费
上海市民吴先生在“华为应用市场”输入“12306”搜索,首先跳出来的是一款名为“智行火车12306”的APP。
他“想当然”地以为这就是官方的订票APP,随即进行操作,抢春节的火车票。但一抢完票,吴先生发现不对:本应该1380元的3张火车票,却收了他1470元!仔细一查才得知,不经意间,这款软件悄悄地以“加速服务”的名义,额外收了他90元。
吴先生首先提供了几张手机截图。截图显示,他使用这款“智行火车12306”APP抢到了3张2月20日北京南至上海虹桥的G17高铁票,2张大人票、一张儿童票,总计1472.50元。
安卓手机应用市场
冒牌app竟有“官方”标签
1月29日,在“华为应用市场”的搜索框中,记者仅输入“12306”关键词,下方随即跳出了两款推荐软件,一款即为“智行火车12306”,另一款为“去哪儿旅行”。点开“智行火车12306”,“华为应用市场”显示该软件已有“一亿次安装”,下方还列有“官方”、“人工复检”等标签。
若不细心比对,一般人的确很容易当成官方APP下载了。
△图为华为应用市场搜索“12306”的结果,“智行火车12306”排在推荐首位,且有“官方”标签。
下载软件后,注册激活,在体验“抢票”功能时,软件提示记者要先注册登录“12306”账号,此举应该是为了将“12306”账号与该软件捆绑。完成注册后,记者以2月26日上海虹桥至北京南的G122次高铁为例尝试抢票操作,设置好出发日期、车次、坐席、乘车人后,点击“下一步”,软件弹出“成功率预估”界面,提示抢票成功率仅有76.4%。再点击“下一步”,软件提示可以有“预付票款自动出票”和“抢到票再付款”两种抢票模式。记者点击前一种,软件随即要求记者预付票款583元,果真比票价553元多出了30元。点开支付页面的“详情”按钮,记者发现其中已包含了“加速包”30份。
△记者体验抢票过程,付款时发现确实多出来30元。
这些第三方软件“霸占”各大软件市场推荐之首,并在名称上均冠以“12306”打擦边球,使用户难以分辨孰真孰假。
更可恶的是,
在有的应用市场中,
官方软件已经被挤到了第17位。
“铁路12306”在苹果手机“APP Store”中排行第三
记者首先搜索了苹果手机内置的“APP Store”,输入“12306”关键词,结果中首位推荐的是另一款名为“智行飞机票”的软件。下载打开后,记者发现,它就是上述华为手机上安装的“智行火车12306”,开发企业也为同一家。在“APP Store”的搜索结果中,正牌“12306”软件“铁路12306”排在了第三位,需要往下翻一屏才能看到。不过,或许是审核严格,“APP Store”中,这些第三方软件名称中较少直接使用“12306”,迷惑性一般。
△苹果“APP Store”中,一款“智行飞机票”排在搜索结果首位。记者发现,其就是“智行火车12306”。
“铁路12306”在“三星应用市场”中排行第十七
记者随后又尝试了三星手机中内置的三星应用市场。同样输入“12306”搜索后,反馈结果中排第一位的是名为“智行火车票”的软件,后方还特意注有“官方”二字。下载发现,其依然是上述“智行火车12306”软件。往下看,“高铁管家12306”、“12306买火车票”、“掌上火车票12306”、“12306出行”等等软件充斥其中,一直翻阅到第四屏,记者才找到真正的官方“铁路12306”APP,位列第17位。
而且,一些第三方软件的图标几乎都和官方的一模一样,真假难辨。
△三星的应用市场中,搜索“12306”,大量真假难辨的软件充斥搜索结果。官方软件竟排在了第4屏第17位。
记者致电铁路部门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
“12306”没有与任何一家第三方合作!
在“12306”官网,不仅网站名称强调“铁道部火车票网上订票唯一官网”,顶部也一直以跑马灯的形式提醒“没有授权其他网站开展类似服务内容,敬请广大用户注意”。
手机用户下载APP时要擦亮眼睛,认准官方,避免被“第三方”软件所坑。
快过年了,做这些事千万要注意
不要被骗了
本期来源:综合新华网、上观新闻
值班编辑:苏财旺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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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程序违法吗?
&&&&&&&&&&&&&&&——与全国总工会及《劳动合同法》有关立法负责人商榷
&&&&&&&&&&&&&&&&&&&&&&&&&&&&&&&&&&&&&&&文/
臧小丽博士、律师&&&
华为7000员工的“辞职门”事件经过众多媒体的转载以后,从民众视角被扩展到官方,中央、广东省及深圳地方的总工会、政府部门都宣称高度重视“华为事件”,批评华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进行大规模员工辞职再上岗,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负责人常凯教授(国务院法制办《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指责华为“7000人整个辞职,重新竞聘上岗,是一个整体裁员的问题,有没有跟职代会提出什么意见?在程序的方面明显是存在纰漏的。”在种种压力之下,华为终于表态“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近期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于是,轰轰烈烈的辞职事件以华为的妥协与让步暂告一个段落。
但是,这里我们所讨论的是——华为是否真的程序违法?笔者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答案应当是否定的。
按照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理解,华为让7000人辞职,毫无疑问算得上整体裁员,但这并不是《劳动法》所指的裁员。我国《劳动法》第27条对企业经济性裁员作出程序上的要求——提前30天告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但前提是企业裁员是因为自身经济原因,即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限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适用。华为的经济状况一直很好。很显然,《劳动法》对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性要求不能套用在华为“辞职事件”上。不过令我惊讶的是,一般的民众犯这样的常识性错误也就罢了,作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负责人,专门研究劳动关系的权威人士,法律条文一直就这么写了十多年,同样犯如此错误,就很让人费解了。
搞笑的还不仅仅是这一点。这位立法负责人还认为华为裁员应当提交职代会审议。另据报道,广东省总工会负责人约见华为副总裁,也要求华为“近期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
第二,华为不是国有企业,无需设立职工代表大会这一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但是,依据我国《公司法》关于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职代会不是公司的必设机构。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设立职代会提出强制性要求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但针对的仅是全国所有制企业,也即国有企业。众所周知,华为是任正非创立的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现有的资料表明,华为的股权结构中没有任何一点儿国有股成份。要求华为对涉及员工的重大事宜提交职代会,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不知道华为有没有职代会这一机构,如果没有还要赶紧现建一个!
把所有公司统统当作老国企来管,又回到了二十年前“政企不分”的老路。政府到今天都不知道哪些事情该自己管,哪些事情自己无权管!这样的事情还发生在中国最开放的城市——深圳,实在是不可思议!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第27条:本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期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报告”仅指说明情况,无批准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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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工龄归零”;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等等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等规避行为――统统被认定无效。
& [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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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与调查
- 您是否赞同华为公司的做法?赞同 不赞同不好说- 您认为华为公司此主要举目的是?杯酒释兵权,清洗沉淀层,焕发企业活力亵渎新劳动法,为少数人谋求更大的利益不好说,企业两难
亲历华为集体大辞职
华为公司要求包括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8年的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办理主动辞职手续,竞聘后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废除现行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排序。
&华为表态&&
- 针对“工号文化”,内部分配的不和谐做一些调整,让公司更有活力
- 辞职完全属于员工自愿,绝大部分员工会通过竞岗回到原来岗位
- 依据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做调整,理顺我们的劳动关系和规范劳动合同
- 没有侵犯员工权益,所有自愿辞职员工都将获得华为相应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 &&
&华为事件争议&&
- 此举不能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补偿非双倍
- 可能是企业内部人员大检阅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绝不意味永久员工&&&&&&&&&&&&&&&&&&&& &&
&新劳动法关键条款&&
《劳动合同法》明年起正式实施,其中企业最为头疼的无疑是第14条,它规定: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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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技术(“华为”)是全球领先的下一代电信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于向客户提供创新的满足其需求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长期的价值和潜在的增长。
华为在印度、美国、瑞典、俄罗斯以及中国的北京、上海和南京等地设立了多个研究所,62000多名员工中的48%从事研发工作。截至2007年6月底,华为已累计申请专利超过22695件,连续数年成为中国申请专利最多的单位。
1媒体报道&&
(12月14日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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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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