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修的我和母亲都2017农转非补偿多少钱了房子还是原来的土地使用证是母亲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正在初始化报价器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有没有的?3个回答晴晴_0182厨房可以做敞开式,靠近大门的位置做一个层板柜。门做推拉门都可以的。
3个回答德旺装修你好,如果还在保修期内的话,建议返修,这样不用自己掏钱,
如果是人为损坏的话,屏幕外屏破了的话建议去修,维修价是200,
如果是连内部的屏幕也坏了的话,维修价是400 希望对你有用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3个回答暖暖心灵鸡汤成都九鼎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是成都一线品牌大公司,价格还算公道,重要的是他们的人很负责任,设计师水平也比较高。我有一朋友就是找他们装的,挺不错的。收费也比较合理,工程效率高,还是值得选择的;
3个回答麦格依依你好,据我了解 系统本身就有清理工具的,依次点击开始—所有程序---附件---系统工具---磁盘清理,点击运行,然后在出现的面板中将小方块全部打钩,确定,运行即可,另外一个办法是用360的垃圾清理也可以的,我是两种方法都用的哦,效果不错。
3个回答soufun-a49366从外观上区分:
一代后盖是铝合金的.下边接口部分是黑色的塑料.
二代和三代后盖是塑料的···二代8G 16G RAM是128M 比一代多了3G和GPS
三代在二代的基础上 RAM增加了一倍··256M 16G 32G版
三代后壳上iphone的log比较亮.二代比较暗点
2个回答克莱TA00095你好,希望帮到你1.所谓金属门、钢质门、入户门都是在“打擦边球”,是在回避国家对防盗门的严格规定。与防盗门相比,某些金属入户门门框、门扇及锁具周围缺少加强板、加强筋部分,使用刚性不强的热轧板,产品质量低劣,安全性能没有根本保障。李时健防盗门≠钢质门湖南省公安厅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时健告诉记者,防盗门是防盗安全门的简称,它和防撬门属同一概念,因此钢质门不等同于防盗门。公安部早于1992年制定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A25-92,明确指出防盗门是带有专用锁和防盗装置的,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根据标准检测合格和生产企业所在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部门,发放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后才能称为防盗门。2.防盗门可由不同的材料制作,但只有达到标准检测合格,领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的门才能称为防盗门。目前由于产品外型相差无几,很多消费者弄不清楚,常常受到经销商误导。“这种现象已经引起我们重视,在做相关对策的研究。”3.钢质门在外观上与防盗门没有任何区别,但防盗门钢板厚,抗冲撞力强,执行的是国家强制标准;而钢质门执行的是企业标准,质量上远不如防盗门,安全性较差,达不到防盗效果。由于普通消费者不了解钢质门与防盗门的区别,有的厂家和销售商便借机钻空子,以钢质门冒充防盗门,蒙骗消费者。消费者在选购防盗门时,究竟应该如何区分呢。首先,在购买防盗安全门时,要对经销商的经营资格进行认证,看经营者是否持有公安局技防管理部门核发的“防盗安全门认证”。其次,要注意仔细检查,合格的防盗门门框的钢板厚度应在2毫米以上,门体厚度一般在20毫米以上,门的重量一般在40公斤以上。第三,在购买防盗安全门时,要注意查看在防盗门上是否印有国家认证标准“FAM”字样,还可以要求经销商提供该品牌防盗门的国家防盗安全门检验报告。如果不是国家级检验报告,就要特别注意看其内容是“防盗安全门”的检验报告,还是“钢质进户门”的检验报告。
3个回答busGz1c你好,浴掌门卫浴性价还挺高的,产品质量相当不错,拿在手里沉甸甸,外表光鉴可,摸起来手感也是很好的,手感光滑厚实,外观漂亮上档次。其公司生产的马桶、浴缸、花洒、水龙头都是很不错的,马桶冲出来的水水力大没有什么声音,水龙头外款潮流,花洒也是耐用水流柔和细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3个回答jiaoqiahk这个要根据什么瓷砖的质量,牌子来定的,市场价格都会有差异的。。。。可以去建材市场了解一下
3个回答bianling081你好,iPhone设置墙纸还是很简单的,你可以直接:设置——墙纸——照片图库(或者墙纸)——选图片——点左下角的图标——用作墙纸——设定——设定主屏幕。 希望能帮到你!
3个回答Q你好,为您推荐,创维(Skyworth) 32X3 32英寸 高清 窄边节能 平板液晶电视,报价,1300元。商品名称:创维(Skyworth)32X3 32英寸 窄边蓝光高清节能平板液晶电视类型:LED液晶电视机分辨率:屏幕尺寸:32英寸最佳观看距离:2.0-2.5米上市时间:约2015年4月电视3D功能:不支持网络连接方式:不支持智能电视:非智能电视
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有关农转非后三无人员的住房问题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铜梁县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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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铜梁县政府
来信内容:
有关农转非后三无人员的住房问题
您好!我叫周良华,铜梁县安居镇人。我于2011年参加了“农转非”,由于没钱买不起房,农村的房子将被推倒,我没有住处。现在我们这边在建新农村,里面的房子相对便宜些,我也想买。可他们说我不符合条件,说是农民才可以买,我当了一辈子农民了,咋说不是农民就不是农民了呀?现在政策越来越好,老百姓的生活也越来越好,而我却连最基本的房子都没有,我成了“无业无地无房”的三无人员,我该怎么办啊?恳请您们帮帮我吧,谢谢您们!
办理单位:
铜梁区政府
办理结果:
周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转安居镇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精神,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户籍制度改革,转为非农业人口。您户于2011年自愿农转非并宅基地复垦,已赔付房屋及附属设施价款,并完善了农转城社保手续。
安居镇石马农民新村由安居镇内农业户口的农民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的形式实施,土地性质为农村建设用地。您转户后为非农业人口,根据《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您已是城镇居民不符合购置农民新村房屋的条件。
据调查,您自愿转户并退出宅基地后一直在安居镇租房居住,有一定经济收入,若您确需解决住房困难,可待安居镇修建廉租房后,若符合条件,可按政策申请。
感谢您的来信,若仍有问题,请向安居镇反映(电话:)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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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韶山领导制止村民阻挠我灾后修缮房屋的言行
时刻网友_小百姓abc 发表于
  请求领导制止周兰芳妨碍政府正常公务阻挠我灾后修缮房屋的言行并批准我修缮房屋  尊敬的韶山市委杨书记:  我名沈淑缓,系银田镇南村四亩组村民,原来我有我的房子住,生活相对独立自由且安逸。但在今年七月一日,在罕见的洪灾中,我与老伴常年居住的六间房屋垮塌,另有两间正屋因存在安全隐患而配合支持政府拆除。心情虽然难过,但在儿子的帮助下,我下定决心要对垮塌房屋进行修缮,于7月12日,向镇政府递交了请求批准灾后修缮房屋的报告,并请村组签了字。7月20日,呈交了修缮房屋平面示意图,请四邻签了字。8月7日,呈交了《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表》,再次请四邻签了字。8月9日,请四亩街的居民签了字。连同前面两次四邻签字,四亩街共有24户人家签了字。在我们依法报批的过程中,镇政府和国土所干部做了大量工作,而周兰芳却多次刁难,到镇政府吵闹。她于8月8日向镇领导交了一份《呼吁》,10月1日在网上发布《请韶山市有关部门依法制止违法违规建房的行为》的文章,10月17日在网上发布给韶山市领导的一封信,其后在我们停工期间的12月6日,她又在网上发布给韶山市领导的信。周兰芳对我建房之事无理指责,横加干涉,其言词多有不实,甚多毁谤。  周兰芳当年嫁到广东,参加工作,离婚后回到娘家居住。其人性格怪异,言行举止不同常人。比如:她在其父亲治丧期间亲自唱花鼓喜剧;在大坪诗联文化一条街活动中,对某店铺要悬挂的对联公开指责,故意将“财源似水”一句曲解为“财源似水去”,引起店主和众人不满,事后我儿谢自强做其思想工作,她仍固执已见。  考虑到周兰芳的特殊性格,我们实在不愿意也没有与她发生争吵。但因其言行阻碍和拖延了我灾后修缮房屋的批复,故现就周兰芳的言论及有关情况作几点说明,恳请领导制止她的诽谤、污蔑和阻挠的行为。  一、1984年儿子分家,我与老伴的户口就单列着,后来进行房屋登记时,所居住的房子分别登记在谢自强、谢自周名下,所垮房屋正是我和老伴亲手所建和生活居住的房屋。灾后,我将自己的住房进行修缮,是符合《国土法》第六十二条的。一不占用耕地,二不要另外的宅基地,更不是扩大面积(反过来让出10多平方米),而是在原有宅基地上对灾毁房屋进行修缮,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得通的。  二、周兰芳说我们侵占集体土地建房,此说纯粹是无中生有,造谣污蔑,我们在集体化时代建房是在生产队集体同意的基础上所建,与所谓的“消防池”无关。谢自强名下几间垮塌之屋系1980年所建,谢自周名下垮塌的两间屋系1970年左右所建,两间未垮塌的正屋系解放前的老建筑,两家房屋于1991年都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1989年谢自强、李爱华所建的楼房也是和本组村民调换好自留地经国土所同意后才建起的,同样与消防池无关。如果事情真如她讲的那样,在那个时代,我们的房子能够建起来吗?建起来又怎么能够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呢?  三、所谓的“消防池”实际上是一个担菜水的小池,到八十年代后期已成为一个积臭纳污的污水池,实无用处,后被填平,即现在邻居家地坪和谢自强屋后面围的那一小块地方。这个小池子从来没有“消防池”之说,此说法是在此次垮屋之后她为阻挠我建房而杜撰出来的,至于“两百平方米的消防池”更是无中生有,胡说八道。  四、至于“维护街道通畅”问题,我们早就考虑到了,临街房屋阶基不能沿街边而砌,街道要留宽点,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后来我们要四邻签字时,口头和书面都承诺了“后退一米”“保证街道有三米宽”。9月25日四亩街住户代表会议上,我们又承诺保证街道有3.5米宽。现在房子基础打好了,街道留有3.5米宽。我们一让再让,而周兰芳却仍然反对。此行为如果不是要恶意阻挠我建房外,那真是“不可理喻”了。  五、佃家坝(周兰芳在网上所称的寒潭坝)于1990年、2005年、2010年、2013年、2016年几次涨水,致使四亩街几家进水,每次水淹,我家首当其冲浸得最深,这几次周兰芳家没有进水。在今年特大洪灾中,我家进水有1.6米深,周家进水1米左右。而她竟以佃家坝涨水为理由之一,反对我建房。难道我家不建房,佃家坝就不会涨水、四亩街就不会进水了吗?难道我家就应该被水淹?  六、周兰芳在12月6日给领导的信中说:“谢自强全家户口农转非之后,将远处的自留地转卖,近处的自留地全部通过兑换的手段转变为宅基地。”这纯粹是一派胡言。谢自强是半边户,其儿子谢利民2005年读大学农转非,其妻2013年初去世,而现在谢自强还作了妻子等人的自留地,何来“农转非后自留地变宅基地之说”?她的这种说法不是在歪曲事实混淆视听吗?我是四亩组农业人口,而周兰芳不是四亩组人,是非农户口,她嫁出去又回来建了新房。对于我灾后修缮房屋一事,四亩组的人没有一个反对,而她作为非农户口且不是我家四邻的人,却指手画脚,多次阻挠,不知她对我家有何深仇大恨?  尊敬的领导,我在四亩街生活几十年,自认为没有得罪周兰芳,但周本人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倍感气愤!难道她是想让我这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从此以后寄人篱下还是居无定所?难道想刺激我这老太太含愤而终死不瞑目?自房屋垮塌以后至今已有将近半年时间,从最初受灾时候的心疼难过,到现在的天寒心更寒,我终日心急如焚,寝食不安。不得已,今天我向领导就周兰芳的言论及其涉及的史实作出说明和控诉,以正视听。  尊敬的领导,我坚信政府能明断是非,坚持正义,关爱百姓。我再次诚恳地请求领导,制止周兰芳这种妨碍政府正常公务阻挠我灾后修缮房屋的言行,尽快批准我这位灾民修缮房屋,以使我能有安居之所,我和我全家不胜感激!  渴望得到帮助的老年灾民 沈淑缓  日您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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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法律200问(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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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法律200问(法制晚报)
  拆迁补偿标准谁说了算?
  典型事件
  乡里宣布对我们村统一拆迁。我家的宅基地有200多平方米,但村里只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两层房屋拆迁置换,余下的面积只按乡里规定的价格进行补偿,大约1000多元/平方米。
  而当地商品房价格约为20000元/平方米,乡里这样做合法吗?
  法律解答
  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和拆迁补偿具体标准应当在拆迁实施方案中确定。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对征地拆迁的(即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而拆迁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应当由区县政府部门批准后执行。
  对占地拆迁的(即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而拆迁房屋),拆迁实施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
  报区县政府部门备案后执行。
  对占地拆迁,如果属于旧村改造的,拆迁实施方案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前,还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根据以上规定,乡里是否有权规定拆迁补偿价格,主要看您家所在区域拆迁的性质。如果属于征地拆迁,乡里无权决定拆迁补偿价格;如果属于占地拆迁,则乡里有权决定拆迁补偿价格(如属旧村改造,则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但根据“拆迁补偿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现有居住水平”的原则,无
  论乡里是否有权决
  定拆迁补偿价格,拆迁实施方案确定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应当降低您现在的居住水平。
  如果您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与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向区县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宅基地是否可以买卖?
  典型事件
  我和父母是北京郊区的农民。我在市内购买了住房,并把父母接来一起居住,老家的房子就一直空着。现在我们想把老宅子出售,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
  法律解答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集体成员的生活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的。集体成员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和出租。
  集体成员对在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两处住房;(2)转让双方都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经集体组织批准;(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6)出卖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综上所述,您可以将父母的老宅子卖给本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并依法就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履行审批手续。
  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典型事件
  我父母在郊区有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有10间房屋。我父亲于1999年去世,母亲于2008年去世。以前他们居住的宅基地的房屋现没有人居住。
  请问我们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解答
  宅基地的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通常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不能流转。
  据此,农村宅基地不是遗产,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不能被继承。
  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会导致其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续。这是具体执行国家行政法规的结果,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拆迁范围确定后,哪些活动被禁止?
  答: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4.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拆迁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拆迁法律拆迁补偿方式是否应该公开?   典型事件   17   《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评估、拆迁和房屋拆除施工工作人员(以下统称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区县建委统一制作胸卡的,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受托单位名称、上岗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号(包括估价人员的估价师证书号、拆迁人员的岗位证书号等)。   被拆迁人可以登录北京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bjgj.org.cn)和北京拆迁信息网(http://bjchaiqian.bjjs.gov.cn),根据评估和拆迁上岗人员姓名、单位及执业资格证书号,核查从业状况。   “办法”第8条规定:拆迁人或者受托单位,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以下内容:   1.拆迁许可证;2.拆迁范围;3.拆迁基本法规、规章;4.拆迁评估补偿和补助费基本标准或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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