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双方都没现金遗产税吗,房子会怎么办

房子已作遗产分割 还能要回来吗?|驳回|二审_凤凰资讯
房子已作遗产分割 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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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曹先生要求确权的房屋,颜女士等人已通过分家析产方式先行进行了分割。曹先生应先通过再审方式撤销分家析产调解书后,再来解决权属纠纷,驳回了曹先生的起诉。曹先生提起上诉,被二审驳回。
原标题:房子已作遗产分割 还能要回来吗?法制晚报讯(记者 汪红)案情回放曹先生和李先生是多年的朋友,2006年,李先生因拆迁获得了两套回迁安置房指标,因经济能力有限,他只想买一套房。李先生的好友曹先生正想给儿子买套婚房,二人便商议好借用李先生的指标购买一套安置房。双方签署了协议,约定其中一套回迁安置房屋由曹先生出资购买,房屋产权归曹先生所有,等房产证下来后,李先生将房屋过户给曹先生。交款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曹先生,曹先生满心欢喜地住进新房。2011年,房屋产权证下发,当曹先生想找李先生办过户时,李先生却得重病,他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家,老伴颜女士一直没工作。李先生担心自己去世后老伴生活困难,便写了一份遗嘱,大致内容是:在其去世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包括房屋和其他存款等,都留给颜女士。曹先生和另外一个好友作为遗嘱见证人在遗嘱上签了字。两个月后,李先生去世。2013年,曹先生找到颜女士,希望她把自己出资购买的那套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颜女士却矢口否认,拒绝协助过户。曹先生只好将颜女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据他与李先生签订的协议,判令涉案房屋归自己所有。颜女士则当庭拿出一份法院调解书,证明自己才是涉案房屋的产权人,李先生名下的房屋已析产分割,李、曹签署的协议无效了。原来,颜女士在老伴去世后,让两个女儿放弃继承权,通过法院分家析产,将丈夫名下的涉案房屋过户到自己一人名下。丈夫所签的那份协议自然失效。法院认为,曹先生要求确权的房屋,颜女士等人已通过分家析产方式先行进行了分割。曹先生应先通过再审方式撤销分家析产调解书后,再来解决权属纠纷,驳回了曹先生的起诉。曹先生提起上诉,被二审驳回。 律师解读 出借拆迁指标
是对房屋的处分曹先生找到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李松律师。李松律师分析案情后认为,法院只是在程序上驳回了曹先生的起诉,曹先生仍可再次起诉。但曹先生必须变更案由,以房屋买卖的案由再次起诉颜女士。李先生将拆迁指标转给曹先生,实际上是对房屋的一种处分行为,应适用房屋买卖的有关规定。于是,曹先生再次起诉,要求颜女士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在法庭上,颜女士的代理律师主张曹先生再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法院应不予受理。李松律师反驳,曹先生是以房屋买卖合同案由起诉,之前被法院驳回的案件,是所有权确认之诉,两个案件的法律关系不相同。同时,李先生是在与颜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将涉案房屋的指标转给曹先生的。曹先生对房屋进行了且入住至今,颜女士在诉前从未提出任何异议,说明其知道且同意转让指标之事。现在房屋产权证登记在颜女士名下,具备房屋过户条件,颜女士应配合办理过户。颜女士又提出,丈夫曾立过遗嘱,将其全部财产都归她所有,曹先生作为遗嘱见证人签过字,说明认可涉案房屋属于李先生的遗产。李松律师则反驳,立遗嘱前,李先生和曹先生所签协议中明确约定涉案房屋归曹先生所有,该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只能处分属于李先生自己的财产,并不包括涉案房屋。法院最终支持了曹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颜女士配合曹先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名买房
应以合同纠纷起诉借名买房,实际上是出名人和实际购房人形成了合同关系,从诉讼策略上讲,实际购房人不能直接确认房屋所有权,而是应以合同纠纷的案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对于借名买房纠纷,实际购房人如果直接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人民法院一般会驳回原告的起诉。
文/记者 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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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老人去世了,没留下遗嘱,房子是过户到2人名下一起卖好,还是直接请求法院拍卖好?
具体情况,老大(女)想留房,老二(女)想变卖,老大提出过户2人名下在卖,老二心存疑虑。
既然是万能的集思录,各位基友给个啥建议?
其中一人,和我有关,就不提具体那个了,以免影响客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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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不足,
支付即为同意
感觉应该还是直接请求法院拍卖分割遗产好,不然过户到2人名下,一方不同意,房子估计就卖不了了。
- 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
你是那个老二
- 我相信复利的魔力
兄弟分家,媳妇如不参与会好很多.,但不参与的又有几个呢?
- 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
老大想要房,直接按照市价或者比市价便宜点把老二的一半份额买下来就行了啊
- 80后IT男
直接拍卖,老大如果觉得合适,可以自己买回来
比市价便宜些,老二将房卖给老大。人心都是肉长的,兄弟只有一个,钱,过几年,不算钱。
析产,再简单不过了
- 股债动态平衡,仓位管理
当然也要看房子的投资价值了
为何不协商让老大出钱买下老二的份额?
老二可以给点折扣的。因为,拍卖的话,是会比所谓“市场价”低一些的。 另外,我们听到的“市场价”往往比买家实际得到的金额高。 老二给点折扣实际上不吃亏。
- 2B or not 2B, that's a question.
老二有啥好疑虑的,继承权法定,过户与否并不影响所有权。至于拍卖还是过户到名下卖,肯定是后者灵活性强。
即便为了房子撕破脸,还是能坐下来谈,先协商好了,楼上的观点也不错啊。
- 淘宝小店: 精诚软件作者店。在拍沪牌、投资时可能需要用到的小软件(拍沪牌助手,行情提醒器,公告搜索器等)
先市场挂牌卖卖,当有客户想买的时候,就按这个价格打个折扣,让老大买下来
司法途径是下策,时间长,有损失。楼上已有答案,只要不存在道德风险,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不能否定您的权利。
- 利好是甜蜜的毒药,只做确定性的交易。中融,富国,易方达,鹏华的基容易偏离跟踪指数,以后小心了。申万,招商,信诚指数跟得比较准
老二想卖给老大,如果直接过户到老大名下,怕老大赖账。老二想卖给老大,怕老大赖账,只能过户到两人名下,然后再通过过户手续卖给老大,但又怕手续麻烦,而且产生的费用不好估算。
估计老大也不想出钱买另一半
要是愿意,老二让一点价,兄弟之间别算那么精
要是不愿意,直接卖掉,两人分钱即可
兄弟之间如果没有基本的信任,那就太悲哀了
最好的方式难道不是签订协议后直接过户到老大名下?楼主说的2方式都会有大量的交易费用吧。买到房子的钱肯定比卖出房子得到的钱高,在这两者之间取个协议价
继承的房产 再二手卖 是不是要交较多的增值部分税款?
“兄弟之间如果没有基本的信任,那就太悲哀了”
-- 这个话,说的客观,也说的不客观-- 如果双方的财产相比这个遗产而言,
有则多一份,无则无影响,双方一般都不争-- 而对某方而言属于相当大的遗产,那可能就会争了
-- 这无关乎信任和不信任
举个小例子:
主持人: 请你把你女朋友让给我吧,我补贴你100¥
主持人: 请你把你女朋友让给我吧,我补贴你10个亿
这个故事应该听说过吧, 这个例子过程的对答实在是太体现什么是人性了
- 小妞你做个加法吧。
分割,通常就是一人拿钱,一人拿房。
一方提方案(拿房 或 拿钱XX万),另一方选边(要房的掏钱,要钱的不要房)。最公平了。
当然手上现金足够的,会有优势。
- 低估+趋势+分散,关注市场氛围、情绪
老二给予较大的折价,让老大满意地买下房子,这样,两人之间留住了金钱买不到的东西。
- “纵使是大多数机会的错过也并不会给我们带来一丁点的蚀本,而那些一旦被我们靠耐心和毅力而抓住的确切的深度价值机会,很有可能成为一生的经典!”
亲兄弟,明算帐,这是必须的。
最方便还是老大按市场价出一半(或者兄弟友情价)购买老二的份额啊
老大保留了房产,老二实现了卖出
如果老大拿不出来,谈何留不留房,只能卖出变现了再分,这么喜欢房子的话拿自己这一半卖房钱再买个小房子咯
个人认为一方拿钱一方拿房的做法如果用在处理家务事的时候有点不妥。
如果房价未来大幅下跌,拿房出钱的一方必定心怀不满;如果房价大幅上涨,拿钱的一方也可能感觉不甘心。考虑亲戚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特性,可能因此埋下矛盾隐患,其实没必要的。
直接卖了分现钞,如果原本想拿房的一方,拿了钱大可去买其他的房子。原本想拿钱的一方那更如愿以偿。
具体操作程序,可以先直接公开售卖,要房的可以在同等价位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
- 喂喂,我是姜军长,请你务必在坚持最后五分钟,最后五分钟
基友们的见解,我都很认同。我接着复杂一下情况。
里面住着一位老人前女友,老大告诉老二,过户到2人名下,赶走前女友,老二认为攘外必须安内,主张过户到一人名下,由持有人去找前女友协商,在这过程中,逐步发现,老大想要房,又不乐意出钱,目前房本在老二手中。
分割就是麻烦,两方条件差得远的时候尤其。
老大是想拿房子,又不想掏那么多钱,别说什么亲情之类的,亲情是有价格的,如果这个房子占老大资产的大部分,绝对有道德风险
大致房子市面能有600万,老二提出,拿200万,房子归老大,老大说没钱,老二说房子可以抵押的,老大说利息太高。
老二真心很为难。哈哈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直接找买家卖了分钱找不到就法院拍卖别逼逼了,折点价总比到时候撕破脸还被占好。就算写两人的名字,老大最后赖着不搬也不卖还是玩完
- 低风险稳定盈利
剧情越来越复杂了
- 低风险稳定盈利
还有个前女友?如果他不同意搬走呢,是否能卖,都是问题吧?她如果没有其他合法的住所,你能赶走她么
- 低风险稳定盈利
一线城市的房子和三四线的就是不同,一套就动不动就大几百万,上千万的价值,几乎没有几个不去争夺的,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还是卖了分钱最好的,一人一半,谁爱买房谁去买别的新房
- 喂喂,我是姜军长,请你务必在坚持最后五分钟,最后五分钟
好吧,既然大家都那么明白,我上最后的剧情。
春节前,老二接收到法院传票,老二老公自告奋勇要去应诉,被告知,专业活必须专业人做。
刚好老公有个校友兼棋友居然混入律师行当。
3月6日开庭,老公又能多一层人生体验。
老大告老二,要求界定财产和老人生前存款,老二认为这些财产本应归前女友,不打算过问。
老二老公打算在法庭上抗诉,坚持分到一人名下或者拍卖。
目前觉得拍卖最简单。
- 我相信复利的魔力
卖了,钱一人一半。房子如老大要了,现房价100万,老大给老二50万。一年后房价涨到500万,老大把房子卖了。净得450万。这时老二的心里是老不好受了。找到老大要平分500万;老大肯定不愿再分给老二200万。这时矛盾就产生了。
- 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
这个前女友手里居然没有老人的遗嘱?不符合剧情啊。
还有,这个法院应诉,楼主没说原告是谁啊
让法院处理呗,省得自己扯半天,别人听不进去也没用。
- 明月多少凭阑干,东风何处是人间
剧情有点复杂啊,大牙,我觉得亲情都到这份上了,实在是。。。个人感觉还是老大出钱买老二的股份比较好,立好字据,以后无论房价涨跌均不予追究。
如果老人的前女友对老人晚年生活长期进行照顾,应该分给她一些财产的。
- 指数增强爱好者。
老大老二自己拍,价高者得,然后分钱给没拍到房的。
老大摆明了想霸占老二那部分遗产 太坏了
我小屁孩给不出什么建议 但不管用什么方法
只要是属于我那份部分的 对这种人我是不会让的
法院也未必直接拍卖,一般是先竞价。
老大要房又没有足够现金的情况下,可以把房过户到老二名下,老二再将房子按协商的价格卖给老大,老大可以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购买该房。
- 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
后续重要剧情楼主一定要来这里更新啊。
想要房的,又不想出钱,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遇到不讲理的,只有让法院判啦
法院判的公平合理
- 这波不亏
如果法院判房子过户到2人名下,那么老大老二就是房子的按份共有人。《物权法》第九十九条里面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老二不要房子的话,可以提请分割。
直接卖了分是最好
老大如果想留 兄弟之情 折点价双方接受也可。付款方式付款方至少要付20% 其余写个借据
年息6%到8%。
前提是这兄弟之间没有啥冲突 媳妇没掺和
要不坚决卖了分了
为什么不是先讨论继承的问题呢?房子又不是你两兄弟的名字,卖毛线呀。
- 享受市场的恩赐
法院判决是最好的方法,问题可能比你提出的复杂的多。
- 标准70后
老人去世了,没留下遗嘱
家中有二女
自以为二女有权得到此房
你们看看遗产的法规法吧
有遗产权的不只是你二人
你父亲的父母
你母亲的父母都有继承权
- 标准70后
你们要去公证处
办理 遗产问题
- 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
理论上你们俩连襟必须提供证明父母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放弃继承。
而且,94年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前女友应该不会是94年前就开始的
- 七十年代屌丝男
笑死我了,哪里来的两兄弟,分明是两姐妹和两连襟嘛。处理这种事情,两兄弟比两姐妹容易得多。
- 标准70后
楼上是明白人
提供必须提供证明父母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放弃继承
由公证处确定遗产问道
确定遗产权以后
才是分割问题
我不懂这方面,不过斗胆说说自己的看法。
一方面,自古以来分财产就是麻烦的事,两三百万不是一个小数目,不管结果如何,以后见面都尴尬。
另一方面,人的福报非常人能明白。若真有福报,这里不要,那里也会来的;如果没有,到手了还是会失去。
处理这件事,照顾一下老人的前女友吧。
- 保本第一,常识为主;盈亏同源,利润本化。
一、民事诉讼的原则是,不告不理。
既然老大告老二,要求界定财产和老人生前存款。
——法院只能在此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
二、先确定遗产的种类和范围,再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继承。根据法院一事一案的处理原则,估计继承需要另案解决。
三、如果不能够通过公证处等,和平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就需要另案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继承的主体和份额问题。
四、解决了继承问题,自然就确定了继承的份额。再考虑具体按份分割的问题。
不动产一般无法进行实体分割,如果房子有两层,可以考虑一人一层。如果房子房间规整,也可以平均分配。
但双方已经对簿公堂,估计要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后分割。
五、如果一方主张要房子,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折现支付给另外一方。当然也可以拍卖,价高者得。
六、血浓于水,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不要放弃调解机会。诉讼劳民伤财,得不偿失。
七、……军座,兄弟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 保本第一,常识为主;盈亏同源,利润本化。
还有一个亲叔叔?——指老人兄弟?
那亲叔叔他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形下,他没资格继承。
- 标准70后
老人同居了一女友
前女友与老人多少年了
在老人平时生活与其有病时
前女友如何
对老人是否关怀
当然前女友没有继承权
前女友是否有自己的住房
老人前女友如不走
法院又如何
卖了分钱,大姐也不愿意?卖了大姐得300万,二妹得200多万,二妹分女友几十到100万,不就完美了吗。二妹本来指望200就行了
要不二妹出钱得房呢?
大姐的意思是想全吞不成?
女友分得几十万,应该也会同意搬走,她本来也没什么权利
没明白大姐到底想哪样
大姐想得房,但不出钱,只是名义上是二人的?
其实这样时间久了,继承问题会一大堆,比如大姐夫先于他父母去世,那他父母兄弟姐妹侄子这些都有可能有一定继承权了,大姐自己的小孩的权利会被稀释
- 半职业投资、量化、中小创阿尔法模型、资金流向贝塔模型、80后奶爸
我推理下,楼主应该是老二的老公~~
- 向索罗斯致敬
有一个男丁就没有这种问题了。。。
两个女儿目前是唯一继承人,母亲还有爷爷奶奶都已过世,所以各有50%的份额。如果要买卖的话,先继承,遗产继承不用交税,基本就是出点办证钱,几百块而已,而且目前的政策,公证都可以不要,省公证费,但是马上再卖的话,营业税全额5个点。打个9折把房子给老大算了,老大直接继承,多省事。
女友只是这篇帖子的说法,有个词叫事实婚姻不知道大家听过没有
房子啊,房子,你害了多少家庭哪~~
不明白老大上诉缘由,按照楼主说法:老大要房而且不愿意出钱。
上法院肯定达不到该目的,那么老大目的何在?还是另有隐情呢?
看完之后只能说,这老人自己也搞得一团糟,太失败了。
父母均已去世,按照法律,所有房产你们兄弟姐妹平分。但是如果有人放弃权利。如果有人想要多享受权利,所有的兄弟姐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而后再拿着公证书,到区房产大厅办理过户手续,当然所有的兄弟姐妹必须同去,必须同意。只需几百元的办证费。
从经济性角度出发,老大老二弄一协议,公正一下,如老大要房,过户给老大,老大付钱给老二相应对价即可。
老大都把老二告了,也不接受出200万拿房的策略,楼主就等法院判吧,也别把那100万送给老大了,拿自己应拿的份吧,可以出一部分给丈人前女友过日子。
- 盼望自由
房子女友住着,房产证老二拿着,而且老大和女友的关系不好。按照常人猜测,老人一定还会有其他财产,所以老大选择告到法院也是可以理解的。希望这件事不要影响以后两姐妹的亲情。
- 主力别开枪,我家穷人傻读书少,摸光我口袋也没有钱
前段时间在帮亲戚办理先继承后转卖房产的事,那税费吓死人啦,除了行贿也许管用之外,都找不到解决办法了,所以就拖着不管了。
总的来说,在世时卖给继承人就好了,开支最少。现人已死,赠送与卖给继承人的方式都行不通了,只能继承。但是,继承人已定居他乡,所继承的房子只能卖掉,这就牵涉到继承与卖房二道税费。而在卖房那一道税费上,单房产增值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就是很大一笔开支,要知道那是持有人在世时花几千元买的房改房,可房价猛涨后,基本上整个房产价值都是增值部分。这还没算二道税费环节其他乱七八糟一堆的税费。
幸亏还没有开征房产税与遗产税,不然中国人民买房时花超高价找当年背叛打土豪分田地农民起义承诺的圣母党妈,租用本属于自己的土地70年,回头还要交70年的房产税与70年内3代人的2/3次遗产税,再加转卖时增值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其他N多继承与买卖税费。这你妈70年倒手下来,税费绝B超房价,敢情土地是租党妈的,房子也是帮党妈买的。
祝楼主一切顺利!
楼上各种热心朋友已经建议很多了,不需要我多说废话了哈。
一人一半,还想怎么分嘛
- 北京保安
一人要房,一人要钱,又会转到协商上来,协商破裂,拍卖
还要多耽误好长时间,干嘛不直接选拍卖?
看了这个事例,想起生二胎的父母说为了给独生子女多一个兄弟姐妹陪伴他们才生的二胎,感觉很讽刺!好在我父母没钱没房子
别说600万房子,就是一套小房子,兄弟姐妹也斗的头破血流.本地电视节目和事佬每天播的,基本就是为房子.越是穷的,越没亲情.已经到打官司地步了,楼主夫人显然显然和她姐姐已经闹翻,你死我活程度了,双方情况没有楼主学的那么轻松.楼主的丈人老头虽是花老头,但还没糊涂,如果结了婚,那一半财物先被别人分了去.杭州专门有外地40岁左右女人,就喜欢找杭州7,89岁男人结婚骗房子的
- 标准70后
我心中很凉
市场价600万,打官司拍卖,去掉各种费用和睡,估计到手400万左右。如果有居住需求,留房比较划算。协商解决最好。
- 我的投资我的路&不断的学习
我觉得应该以进为退 直接住到那里去 就说不分了 我就住着一半 你奈我何 前女友在你这边 房产证也在你这边 你又住着 爱卖不卖 不卖滚蛋 老大就会退一步给卖了 主动权在你这 和前女友协商好 给予一部分资金 直接拿一半不要给他100多的给前女友
- 我的投资我的路&不断的学习
估计老大就想住那里 把自己的房子租掉 你先那么干好了
- 我的投资我的路&不断的学习
反正也这样了 过户到两人名下麻烦死了 到时候前女友被赶出去了 老大一住 就不要想卖了 难道你还去撬门啊
我也在处理房子事情,归根到底是调节为好.当然有个别一方,得了便宜还不罢休的,麻烦的.不过楼主你最幸运的还是你那丈人老头没有结婚.!!!大头总算落在自己后代手上
- 分级最好,复杂轮动
主要看判决。法院如果支持过户到二人名下,那么楼主想拍卖的想法就落空了。法院如果支持拍卖,那么老大的想法(小心思)也就落空了。
其他是次要的。要想事情干净利落,想一点办法搞定法官是最重要的。使一些小伎俩,未必都是自私自利的,而是为了事情圆满解决,双方互不亏欠太多。
老大什么想法估计能猜出个八九十。
- 分级最好,复杂轮动
干净利落最重要。如果来横的,你们不是老大的对手。
- 吃饭、睡觉、拉西、工作、生活,人也!
这些兄弟姐妹多的事情,应该及早趁老人在世的时候做财产公证,同时可以录音老人的遗嘱做证据,才不会出现像楼主这样的情况,楼主的现状是很麻烦的,只能对薄公堂了通过法院判决。
上面这位肯定没处理过房产继承的事,事实上,老头如果录音立个遗嘱是没有大用的.必须立公证遗嘱,比如老头就两个儿子,他要立公证遗嘱给大儿子,必须在公证处小儿子也在场同意.这样才有完整效率.
- 主力别开枪,我家穷人傻读书少,摸光我口袋也没有钱
你这事和我帮亲戚办的事,是一样的流程。先继承,再转卖。或者说现在不转卖,但以后有可能转卖,这里面就埋了个转卖时20%增值税的地雷。
所以不管法院怎么判,你最后都还有个很头疼的政府税费问题。但中国很大,各地房产转让税费执行不一致,不知你们那里的情况怎样,可找当地政府政务公开中心问清楚了税费情况,再做定夺。
- Cut your loss and let your profit run
卖了拿钱然后平分,这样有流动性,尽快办掉,顺便不伤合气的赶走老人前女友。
老父亲还有女友住在里面呢,那个女友有孩子吗?她愿意什么都不要就搬出来?让你们二个女儿去争房产?把她赶走?那个女人这么没有手段,没让老人留下遗嘱把房子过户给她?
为什么不事先写下协议呢
- 透过本质看现象
好像前女友这个部分,也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首先,前女友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会不会老大(原告对吧?)和前女友出现合作;还是其他的亲属会出面代理;
其次,前女友会不会单独主张权利;
再次,前女友住在这里,这个是原本的事实; 老人离世后没有遗嘱,但是,他原本的隐含意愿包不包括赶走前女友,还是相反?
这个里面,讨论中忽略的前女友的主张,可是,前女友是目前房租的事实使用者和管理者。这一点决定了无法简单从继承权单纯考虑。要看人家的主张什么,人家能提供什么证据。
在可能的权利人没有全部到庭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很容易被推翻。只要新的证据出现,原判就会失效。
- 顺势而为
找法院安安稳稳的判就行,至于税费那些建议也走正规法律渠道,这个姐姐不是善茬,走一些协议什么的,将来很容易留隐患,与其省那些钱,不如直接把这个后患给抹平了
如果没有私心的话,就是买卖半套房的事。
说句难听的,其实楼主根本没亲情,勾结外人,和老婆的姐姐打官司,必然一场血战。对方按理不会无缘无故多要
说楼主没亲情的,估计是没和“我穷我就有理”的人打过交道。
- 寻找确定性或大概率事件,不能同时预测时间和地点
第一步,先解决老人女友问题,先扫地出门,补偿一笔钱,这是对长辈的交代,不然起诉赶他走。这是老人政治的昏庸无能的结果。
第二步,千万别过户,这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办法,反倒节外生枝。双方如果确定是各分一半,请长辈出马,签订协议,先制定规则,约束双方。每个家庭以暗标的形式收购其中一半产权,价高者得,这样一方就取得了全部产权,规定还款日期和惩戒条款。另一方法就是双方协商,一方购买另一方产权,但是对价格的分歧会导致协商破裂。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走法律诉讼,结果还是一样,没解决两人共有产权问题,老大要先过户,这本身值得怀疑其解决根本问题的动机。老人女友问题也可以后续一人产权后处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考虑主要矛盾,解决核心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解决一人产权问题,其次才是女友问题
- 低风险金融个体户
这年头人情薄如纸,还是请法院拍卖,拿了钱直接一分,大家两清。
- me韭菜,努力的韭菜
涉及财产的东西,到后来还是的一清两散
- “纵使是大多数机会的错过也并不会给我们带来一丁点的蚀本,而那些一旦被我们靠耐心和毅力而抓住的确切的深度价值机会,很有可能成为一生的经典!”
楼主老婆,手握房产证,有优势啊!
楼主记住一句老话,分家产,
”亲兄弟,明算帐!“
一定要明算帐,不能你补贴他,他补贴你。 过后可以补助。
- The time you enjoy wasting,is not wasted.
想留房子的那个,把房子挂在中介或网上,看看市场价格,跟想卖房子的尽量达成共识,然后向想卖房子的支付一半对价
要回复问题请先或继承价值100万的房产要交15万遗产税?房产继承和赠与税费怎么交?
来源:365淘房
摘要:近日网络上又开始盛传2016年即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这次是真的要来了吗?
人生有两件事不可避免:死亡和纳税。而最悲催的是,这两者的结合&&遗产税。关于遗产税的热议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拼命奋斗一辈子,千辛万苦积累的财富传承的时候将近一半需要上交税收,想想就是背后一阵冷汗。近日网络上又开始盛传2016年即将开征房产税的消息,这次是真的要来了吗?
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 深圳地税辟谣
一篇题为《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的帖子一时间在网络热传,称遗产税将于2016年正式开征,深圳公布预开征试点政策。
根据帖子所言,资产总和在80万&200万的,征收额为20%后再减扣除数5万(如100万对应征遗产税:100万*20%-5万=15万);资产总和在1000万以上的,征收额为50%后再减扣除数175万(如1500万对应税收:1500万*50%-175万=575万)。同时,帖子还称,遗产税的征收方式必须以现金的形势上缴,时限3个月,否则将被没收或拍卖。
随后,深圳微博发布厅发文辟谣,称深圳地税局曾于日就相关不实传言予以澄清,在此再次声明,此为虚假信息。
所谓虚假消息都被反复辟谣还是遭热传,足以证明,坊间对遗产税的关注程度之高。
虽然目前中国大陆遗产税何时征收目前暂无定论,但是我们可以看看台湾地区遗产税征收的案例来参考一下。据台媒报道,台湾一位黄姓&地主&27年前过世,留下一大笔土地遗产。其家属27年来却一直未申报遗产税,直到税务部门核定遗产总额两亿多元新台币,扣除遗产税和罚款,遗产只剩61元。
如何规避和减免遗产税?
既然遗产税是时代进步的表现,是我们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我们只能尽早做好应对准备。&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是古往今来打胜仗的法宝。
1.财产转移策略
运用信托为遗产规划工具进行资产保全、财产专业管理能有效的规避征收遗产税,但是我国只接受现金信托,对于非现金遗产不能很好的进行保全。
2.进行移民和海外资产配置
将财产转移到免征遗产税、增值税的国家和地区,例如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区,能有效的规避大额的遗产税,但此方法可行性不高。
3.应税财产转为免税财产
生前将应税财产转为免税财产,如购买保险和寿险,此方法可行性高且有法律条规保护。
4.生前将房产赠与给直系亲属
对于房产,避免遗产税的最好办法自然是赠与,下面,小编就来为你详细解析房产继承和房产赠与分别怎么交税。
目前南京房产继承税费标准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房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包括契税、营业税和个税等)。但是有两个条件:一是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二是继承遗产的应当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
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别提醒: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收费采取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受益额按公证处委托的机构提供的&评估价&计算,通常低于市场价。
具体标准如下: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目前公证处只办理双方公证)
需要交的费用:如果受益额100万,20万&1.2%+30万&1%+50万&0.8%=9400元(公证费)。
特别提醒:继承过户获得的住房,再次出售时和买卖过户获得的住房一样正常交税(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房产赠与怎么收费?
一、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
契税:计税价格*3%
个税:计税价格*20%
营业税:(同买卖过户标准)
1、普通住宅:满2年免营业税;不满2年,计税价格*5.55%。
2、非普通住宅:满2年,(计税价格-购房价格)*5.55%;不满2年,计税价格*5.55%。
说明:计税价格:《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购房价格:根据纳税人提供的《销售不动产发票》确定。
二、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
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和个税,需交3%契税。
个税:免征
营业税:免征
三、什么是直系亲属?
1、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
2、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属于直系亲属,属于姻亲。&
四、房产赠与不需要交公证费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公告的解读》中,明确表示,为简化纳税人办税手续,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在办理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免征营业税手续时,不再要求提交赠与公证材料。
五、赠与获得房产再出售正常交税
通过赠予获得的房产再出售,按买卖正常交税:包括契税、个税和营业税。
特别提醒:
1、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2、非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从受赠产权时间开始计算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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