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责任有哪些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以及期限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以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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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般的对保险的了解有多少?可能大家最熟悉的就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吧?今天我们将给大家介绍关于对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些知识,希望能够给比较盲目的朋友们带来一定帮助。
一、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构成
像一些建筑工程的单位,一般都需要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一些人员都可被作为被保险人,均可以团体为单位,由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作为投保人,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可向本公司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
一般的在合同的有效期之内,被保人员在从事相关的工作,就建筑工人来讲,被保人还在从事建筑施工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场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人自购买保险之日起半年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所在的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人自出现意外伤害日起半年以内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按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3)我们保险公司对每一个被保人员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
(1)我们一般签订的合同在期限为一年,或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保险期间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的24时止。
(2)当企业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过程停顿,那么投保人可以提出暂时中止保险合同,但须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备案。本公司审核确认后,保险合同自接到备案的次日零时起即行中止,在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规定。
(3)保险合同到期之后,如果过程没有竣工,那么仍需办理续保手续。
以上的一些知识是我们根据投保规则进行总结得出来的,为了大家能够更好的去了解我们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且在购买的时候也不会显得那么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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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时间:作者:叶 文 (WENYE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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