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股发行制度度改革最新消息:美国新股发行制度度有哪些缺陷

新股发行1月1日执行新制度 2016“打新”这样玩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新股发行开始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要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此前,为具体落实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措施,证监会提出了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章草案,并制定了《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于去年11月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这四项规章和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经修改完善自日起施行。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准制下,为配合本次重启新股发行推出的改革措施,虽然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开始实施注册制。&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和国务院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好注册制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和安排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上述四项规章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市场给予了极大关注,媒体报道和评论集中,社会各界建言献策十分踊跃。据介绍,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00多份书面意见和建议。  总体上看,各方面对这次改革的基本思路和重要举措比较认同,认为相关改革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利于解决巨额资金打新对二级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有利于突出审核重点,进一步体现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取向,是按照注册制改革的理念和方向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意见建议有分析、有数据、有具体建议内容,反映出广大市场参与主体对于有效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责任意识和理性态度。对于市场各方所提意见和建议,证监会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吸收和处理的意见,归纳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采纳完善弃购股份处理的建议,对投资者弃购的股份,允许承销商按事先公布的原则配售给其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以体现《证券法》关于承销商应首先将股票销售给投资者的原则。  二是采纳完善现有报价剔除机制的建议,规定若最高申报价格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剔除比例可以少于10%,避免出现相同报价中部分投资者被剔除的不公平情形。  三是采纳强化独立性和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的建议,修改了招股说明书准则,增加并细化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四是采纳完善摊薄即期回报补偿机制信息披露要求的建议,在招股说明书准则中,增加了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参数设置、计算过程等披露要求。  为落实相关改革措施,证监会还对主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了保荐机构先行赔付承诺及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要求。  去年11月6日,适应市场逐步趋稳向好的条件和环境,为进一步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市场功能,积极稳定、修复和建设市场,证监会重新启动了新股发行工作,并同步提出了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简化发行审核条件、突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包括摊薄即期回报补偿和先行赔付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措施,市场反应正面、积极。目前,因市场异常波动而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已完成新股发行。(上海证券报)  【新股聚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准制下,为配合本次重启新股发行推出的改革措施,虽然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开始实施注册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和国务院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好注册制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改革。    证监会强调,本次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准制下,为配合本次重启新股发行推出的改革措施,虽然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开始实施注册制。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和国务院的具体工作安排,做好注册制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及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注册制改革。相关工作进展和安排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表示,新股发行新规取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避免前期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对市场利率的冲击;而且市值配售的方式不变,可提高投资者对二级市场股票的配置比例,均是利好市场的举措。    证监会近日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相关规章修订和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工作已结束,经修改完善后已正式发布,自日起施行。从日起,新股发行将按照新的制度执行。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再预先缴款,小盘股将直接定价发行,发行审核将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企业和保荐机构需要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去年11月6日,适应市场逐步趋稳向好的条件和环境,为进一步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市场功能,积极稳定、修复和建设市场,证监会重新启动了新股发行工作,并同步提出了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简化发行审核条件、突出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包括摊薄即期回报补偿和先行赔付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完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措施,市场反应正面、积极。目前,因市场异常波动而暂缓发行的28家公司已完成新股发行。  【打新策略】    从日起,新股发行将按照新的制度执行,证监会赶在12月31日公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打新不需要提前打款冻结资金,而是在中签后才进行缴款,这对于散户而言,绝对是实打实的利好。  那么,新股究竟要怎么打?配多少市值合适?打新中签率又会有怎样的变化?记者通过分析沪深两市不同市值的投资者,分区间进行估算,以图为您找到最有效率的打新方式。  按照打新规则,必须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具体来说,就是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必须至少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沪深分开单独计算;沪市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市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值得注意的是,单张身份证申购上限为网上发行额的0.1%,按照最新规定,发行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根据中登公司最新公布的2015年11月账户持有市值数据,记者细分多个市值区间详细分析打新效率。
上海证券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Copyright 1998 Shanghai Securities News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820-0277 地址:中国上海 浦东杨高南路1100号 E-MAIL: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
2016年新股发行制度.doc 11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新股发行制度
新股发行制度
中国的新股发行制度中国的新股发行制度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包括审核制度、定价机制和发行方式三个方面,目前现行制度分别为保荐制度、询价制度以及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申购相结合的制度。我国现行ipo制度的基本特征是:
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并且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201X年8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启动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不断改革对我国新股的顺利发行及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十分积极的贡献,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但是,我国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询价制度下机构投资者非理性定价,违背了市场化定价原则。从我国ipo询价制度来看,发行人及其承销商征求部分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信息后综合决定发行价格,前提认为他们掌握发行信息和发行经验,可以保证定价的合理性。但是一些机构投资者为了获取网下申购新股的机会,根据自身利益给出非理性定价,同时制度本身又缺乏对询价效果的评价机制,无法判断其定价是否合理,不利于实现价格的充分发现。2ipo抑价程度较高,严重干扰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ipo制度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ipo抑价,它是指新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定价较低,而在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时价格较高,投资者认购新股能够获得超额报酬的一种现象。ipo定价不合理会导致发行市场不能对信息进行辨别,从而无法对企业进行选择,发行企业也不能通过发行价格来反映公司价值和体现企业发展战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发行市场应有的职能与作用。
(二)发行方式不完善,没有完全体现公平原则过度向机构投资者倾斜,各融资主体参与机会不均。首先,机构投资者既可以参与网下配售,又可以进行网上申购,而中小投资者只能在网上申购新股。其次,网上实行按资金申购,机构投资者凭借其强大的资金优势占据股票发行总额的半壁江山,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投资者资金分散,中签率很小,这明显对中小投资者非常不公平。最后,机构投资者由于可以申购到很多份额,就会得到新股发行中绝大部分无风险收益,而中小投资者却很少能从中获利,体现出机制设计中对机构投资者的偏袒,不利于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内幕消息和其所占份额操纵价格。在现行ipo机制下,由于机构投资者垄断新股发行的很大部分份额,进而有着在二级市场上炒作新股的利益动机,从而将风险转嫁给二级市场,这将给二级市场带来巨大风险,致使中小投资者套牢,非常不利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承销商缺乏足够的新股分配自主权,对价格发现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我国的询价制度下,机构投资者报给承销商的价格与其最终获得股票的份额往往没有直接关系,机构投资者定价没有评判标准和评判机制,只能依赖机构投资者自身的诚信道德来进行自我约束,这样的监督体系明显力度不够,这需要从制度设计角度进行完善。
(三)一级市场聚集资金量过大,投资收益率过高我国一级市场上长期聚集了大量申购资金, 并且申购资金增长十分迅速。主要是因为发行制度存在不足,相对高市盈率的二级市场中,首日股价一般会大幅升高,获利空间很大,只要能申购中签就有收益,因此一级市场申购收益率基本稳定,并且绝大部分是无风险收益。在投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申购资金市场收益率的稳定,就会吸引大量资金囤积于一级市场,不利于金融体系与经济运行的稳定。由于新股发行在时间安排上并无固定节奏,大量资金在银行等信贷系统、股票市场间无序流动,无法进入到正常的生产与流通领域,不利于金融与经济体系运行的稳定。
二、我国新股发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的相关措施
(一)完善我国新股发行定价制度,力求股票发行价格的合理性。
1.制定科学的定价方法,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股票估价需要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经验要求,但是在询价制度下,保荐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在估价方面的专业人才比较缺乏,应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荐机构成立专门机构,专门定价估值。提高保荐机构在新股定价方面的准确性。
2. 在询价环节引入竞争机制,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定价。适当增加询价对象数量,优化询价对象种类,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保险机构投资者等询价对象类别中进行多样化选择,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不同询价对象的报价来确定合理价格。
3.完善与推进新股发行 “绿鞋”制度。所谓 “绿鞋”,即超额配售选择权,获发行人授权,主承销商有权按同一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针对新股发行上市高抑价问题,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及时决定是否行使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967页202页209页70页68页332页263页576页66页396页警惕新股发行的制度缺陷导致新的股灾
美股百年长牛的根本原因,是拥有全球一流的高质量上市企业,美国重上市质量不重上市数量,美股二百多年才五千家上市公司,A股二十多年三千多家上市公司。
A股年换手率6倍、年波动率60%以上为全球第一,原因在于上市公司质量差,没有投资价值,是烫手山芋,买到手搏个小差价赶紧往下家传,不敢长期投资。
A股监管部门缺乏宏观管理职能,不注重做大做优培育大市值企业,重上市数量,不重上市质量,加剧了市场炒小、炒新、炒壳、炒题材、炒概念的投机风气。很多次新股的主营业务早已是三去一降一补对象,早已属落后产能、淘汰产能、过剩产能,上市注定就是上的壳资源,卖壳重组寻租套利早晚的事情,所以完全没有必要上市,把已经上市的产能行业,并购整合做大做优才是当务之急。
一带一路强国战略,需要做大做优培育大市值企业,输出产品、资本、技术和文化。美国的囯家战略正是通过大市值企业向全世界输出产品、资本、技术和文化,如亚马逊、谷歌、苹果、微软、英特尔、AMD、埃生哲、杜邦、孟山都、洛克希德马丁、波音、强生、雅培、安进、宝洁、高露洁、耐克、星巴克、时代华纳、迪斯尼等。美国这些大市值企业能老树发新枝,从小做到大后,大了还能做更大,通过三五年技术产品迭代创新期后,股价涨了还能再涨、不断刷新历史新高、累积涨幅成百上千倍,市值达到三五千亿人民币后,再往一万亿人民币以上走。而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走到三五百亿人民币就再也上不去了,能突破千亿人民币总市值的上市公司就更少了。
A股新股上市,一年赢、二年平、三年亏、四年卖壳重组,即使上市数量到1万家,指数仍然到不了1万点。目前3000点A股的总市值
60万亿(未计港股美股上市的中资股中概股总市值),2016年我国GDP为70万亿,离证券化率100%大约还有10万亿的新股发行上市空间(假设指数在3000点不动),这是一个离临界点,2007年和2015年A股证券化率达到100%时股市发生了大股灾。按目前新股发行速度一年发行300家新股,上市后平均市值100亿元算,年新增总市值3万亿元,3年后来将新增1000家上市公司,新增总市值10万亿元,也就是说A股发行上市到4000家时,又将有一轮新股发行引发的大股灾。
A股新股上市,即使传统产业和再差的业绩,开板的最低总市值大约也在40~50亿,大股东持股50%,身价一夜之间达到20~25亿元。这是实实在在的财富,可以通过大小非减持、卖壳或股权抵押质押套现。未上市前大股东的身价,如果去银行贷款是按净资产打折算,股权转让也是按净资产折算,身价大约也就2~3亿元,上市后却一夜暴富10倍。
A股的高溢价,本质是国家信用背书下制度缺陷带来的红利,如琼民源造假中关村重组就是国家信用背书的案例。民企大股东的市值身价不值几十亿几百亿元,因为A股的上市公司若到香港到美国上市,巿值立马缩水10~20倍还没人买。A股给予民营企业市值太高,国企市值套现财富还在锅里,民企市值套现财富就转移海外了。如信威集团500亿元市值,大盘5000点时市值1600亿元,大小非套现的冲动,比投资实业的冲动还强。所以大小非减持套现应征收资本利得税补充国库,可参照海外遗产税90%的征收比例。
A股新股发行上市也需要去产能,三高行业、传统行业、落后产能、过剩产能、淘汰产能行业的企业在A股上市太多比重太大,建议证监会对传统行业的企业提高上市门槛财务指标到年净利润3亿元,三年5000万净利润的上市财务指标太低,包装上市的成本太低。改革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设计,小股东高溢价发行占小股大股东应等比例缩股,充许借大股东的货沽空,并开通个股期货期权等。
美股五千家上市公司只有十分之一500家有投资价值,即标普500指数成份股交易活跃有投资价值,参照美国标普500指数俱乐部做法,在A股搞沪深300成份股俱乐部,凡进入该俱乐部的上市公司实行融资融券、实施T+0交易制度,给予定增并购绿色通道等,鼓励成份股企业做大做优,非成份股上市公司从交易制度、融资制度、收购制度上全面收紧。
证监会对投资者风险教育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对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教育:企业家要身直心正有胸怀有格局,踏踏实实做实业干实事。不要走权力寻租和升官发财之道;不要与小股东争利,靠讲故事忽悠小股东高位接盘大小非和定增,自己减持套现走人迟早会自取灭亡。唯有多赢才可持续发展,努力为社会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让消费者和客户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支付利润报酬,哪还需要绞尽脑汁搞业绩造假?经济学原理告诉人们,长期来看股价的涨幅等于净利润涨幅,只要有可持续增长的利润,何愁股价涨不上去?
近一年来A股新股上市约300家公司,又造富300个十亿百亿级富翁。A股和房地产一样,成为加剧贫富悬殊和贫富分化的工具,为社会的剧烈动荡埋下了火种,这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但愿刘主席不会成为第二个肖主席!
文:水晶球财经 冯远春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水晶球财经网——高手云集的股票自媒体社区!欢迎微信公众号:sjqcjw
水晶球财经网——牛人都在这里!欢迎关注水晶球财经网微信公众号:sjqcjw
今日搜狐热点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咨询热线:400-675-1600
1-3秒快速咨询
【摘 要】
文章通过对我国新股发行过程中的案例分析,揭示了我国新股发行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我国今后新股发行制度应有的发展趋势。
【分 类】
【关键词】
【收 录】
说明:关注杂志之家微信公众号,领取免费下载码。
发送关键词“下载码”获取下载码,即可免费下载100篇。
|对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案例分析与思考|共1页
重要说明: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本站文章仅向科研人员提供!
经营管理者 2009年22期 文档列表
作者:龚烨; 李欢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作者:刘琰兴
 单位:陕西陕煤彬长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陈申
 单位:大连交通大学
作者:王芳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作者:郑婷婷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
作者:王音
 单位:大连远洋运输公司
作者:韩美云; 范满志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
作者:李俊峰; 汪舒畅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区章嫦
 单位:东莞广电网络传媒发展股份公司
作者:雷鸣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作者:汪舒畅; 李俊峰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姚新刚
 单位:光芒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作者:余菁菁
 单位:贵州财经学院金融学院
作者:唐恩思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作者:孙延杨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作者:周燕; 范满志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
作者:王峰
 单位:江苏沛县大屯矿区徐州大屯工贸实业公司
作者:董建平
 单位:江苏太湖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作者:赵立波; 鹿淑梅; 焦修伟
 单位:青岛农广校
作者:王晓燕
 单位:四川民族学院
作者:唐婧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王斌; 高伟
 单位:鞍钢弓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弓长岭矿业公司技术经济研究室
作者:聂冬梅
 单位:湖南经济报社
作者:谷凤君
 单位:鞍钢弓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朱姗姗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侯美荣
 单位:菏泽市建设局
作者:吕英
 单位:南昌理工学院
作者:虎恩波; 刘涛
 单位: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作者:肖筱环; 阳煜琳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宋霜; 高瑞梅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林海元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作者:包素梅
 单位:南京自由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费亮
 单位: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作者:宋玉萍
 单位: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作者:谢亮
 单位:山西省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乡宁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作者:魏毅峰
 单位: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作者:张继明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作者:林棋明
 单位: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作者:张付民
 单位: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计划部
作者:永青卓嘎
 单位:西藏自治区图书馆
作者:冯光胜
 单位:北京泽华公司广州分公司
作者:陈惠惠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侯少芳
 单位:平利县广佛镇财政所
作者:江明太
 单位:黑龙江勃利县财政局
作者:王彩凤
 单位: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电力部
作者:祖会媛
 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
作者:王晓平
 单位: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
作者:李雨星
 单位: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作者:吴琦
 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肖承造
 单位: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
作者:郑世强
 单位:陕西省212省道草碧超限运输检测站
作者:王鸿
 单位:上海嘉宏创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作者:孙华文
 单位:陕西渭南供电分公司
作者:吴敏; 刘主军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谭丽萍
 单位:成都新成石化有限公司
作者:邓琳; 吴经纬
 单位: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
作者:桂暾
 单位: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
作者:徐春晓
 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电业局财务处
作者:王虹
 单位:陕西兴化集团企管处
作者:王芳
 单位: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宋明良
 单位:绍兴市城市规划测绘院
作者:张国敏
 单位:中铁五局一公司
作者:张虹
 单位: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蔡海东
 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作者:欧炜
 单位: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作者:李向越
 单位: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作者:尹俊
 单位:中国银行江苏分行
作者:陈跃达
 单位:厦门大学
作者:战翔
 单位: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谭莹; 汪金燕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徐清洁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作者:季雨洁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作者:李静怡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作者:高丽芳; 何莉莉
 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郭霞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作者:刘瑾瑾
 单位:贵州财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作者:孙新
 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
作者:邹雨育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政治与社会学学院
作者:古筝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刘修志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作者:吕少杰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罗英
 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作者:魏星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梁日杰
 单位:北京联合大学
作者:闵凡萍
 单位:山东财政学院
作者:关静
 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作者:魏继承; 何超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作者:赵晓翠; 吴进文
 单位:河南财经学院
作者:舒锐; 王霞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第100-100页
作者:豆钦
第101-101页
作者:田明辉; 徐虔
 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第102-102页
作者:李晓玲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103-103页
作者:胡慧萍
 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第104-104页
作者:刘浪
 单位:中南大学
第105-105页
作者:黄谦; 黄梅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106-106页
作者:刘苗; 邱珍
 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第107-107页
作者:曹逸凡; 王妹娜
 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第108-108页
作者:汪芸; 杨芳
 单位: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第109-109页
作者:戚能杰
 单位:浙江万里学院
第110-110页
作者:王晓媛
 单位: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第111-111页
作者:龚雄飞; 王艳华
 单位:湘潭大学商学院; 湖南省电力公司邵阳电业局
第112-112页
作者:吴其娜; 刘鹏
 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第113-113页
作者:曾瑞
 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第114-114页
作者:杨帆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
第115-115页
作者:边国俐
 单位:广西工学院
第116-116页
作者:王云
 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117-117页
作者:许天彪
 单位:胜利油田公共事业部
第118-118页
作者:张赛花
 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第119-119页
作者:陆铭宁
 单位:西昌学院
第120-120页
作者:李春妹
 单位: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121-121页
作者:华莹
 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商学院
第122-122页
作者:陆卓明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第123-123页
作者:李思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124-124页
作者:栗云静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125-125页
作者:罗澜月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126-126页
作者:沈洁; 张翠萍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127-127页
作者:苏曼
 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128-130页
作者:吴革山
 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第131-131页
作者:盛晓鹤; 左晓宇
 单位:河南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第132-132页
作者:梁艳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第133-134页
作者:韩嘉佳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第135-135页
作者:都永恒; 李云飞
 单位:河南财经学院
第136-136页
作者:黄畅; 于芃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137-137页
作者:赵育红
 单位:四平职业大学
第138-138页
作者:杜倩倩; 朱艳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第139-139页
作者:周群
 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第140-140页
作者:解瑞杰
 单位:鲁东大学基建处
第141-141页
作者:罗腾蛟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第142-142页
作者:胡艳; 杜晓华
 单位: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中国银行长春东盛支行
第143-143页
作者:李嘉懿; 齐瑞贵; 王成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144-144页
作者:秦欣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145-145页
作者:李晨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146-146页
作者:谢赛格
 单位:山东大学
第147-147页
作者:梁丰; 成晓玲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
第148-148页
作者:张翠萍; 沈洁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149-149页
作者:闵松强
 单位:四川大学
第150-150页
作者:郝向东
 单位: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151-151页
作者:郁吟欣
 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152-152页
作者:杞燕; 虎恩波
 单位: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金山镇金源街农业银行个人金融部;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153-154页
作者:崔丽丽
 单位:四川大学旅游学院
第155-155页
作者:刘阳; 郝国梁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第156-156页
作者:封晓波
 单位: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157-157页
作者:佟伟
 单位: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158-158页
作者:朱晓荣; 邓新杰
 单位: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第159-159页
作者:宗书占
 单位:大唐保定热电厂
第160-160页
作者:卢贵珍
 单位:南昌理工学院
第161-161页
作者:翟新芳
 单位:河南省平顶山财贸学校; 东北财经大学
第162-163页
作者:张军超
 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164-164页
作者:郑奔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第165-165页
作者:陈炜
 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166-166页
作者:翟洪涛
 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后勤集团房产中心
第167-167页
作者:郭海英
 单位:黑龙江七煤(集团)公司生活物资管理处
第168-168页
作者:周幼曼
 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第169-169页
作者:宫春艳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第170-171页
作者:伍容辉
 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172-173页
作者:糜军
 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174-174页
作者:柴选栋
 单位:晋城煤业集团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第175-175页
作者:钟盈
 单位:厦门大学
第176-176页
作者:彭丽群; 张欣莉
 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177-177页
作者:王良
 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第178-178页
作者:齐雪楠
 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第179-179页
作者:杨辉
 单位:四川威德福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第180-180页
作者:陈碧云
 单位: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
第181-181页
作者:李燕梅
 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182-182页
作者:李为民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第183-184页
作者:张剑
 单位:北京对外经贸大学
第185-185页
作者:冉彪
 单位:四川大学
第186-186页
作者:蒋红兰
 单位:绵阳师范学院商学院
第187-187页
作者:田华
 单位:南京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第188-189页
作者:陈柯洁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190-190页
作者:李亚东
 单位:黑龙江七煤(集团)公司水暖电讯公司
第191-191页
作者:张艳
 单位:绵阳师范学院商学院
第192-192页
作者:禹文婷; 叶天乐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第193-193页
作者:蔡雪萌
 单位:人保财险西安市分公司
第194-194页
作者:王晓东
 单位:七台河市吉伟煤焦有限公司
第195-195页
作者:穆宇辰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196-196页
作者:张福成; 李敬宇
 单位:黑龙江七煤(集团)公司东风煤矿; 黑龙江东宁吉信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197-197页
作者:刘畅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
第198-198页
作者:王永安
 单位: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第199-199页
作者:刘爱玲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200-200页
作者:张心力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第201-201页
作者:田珍贞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第202-202页
作者:李钰
 单位: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第203-203页
作者:黄芹
 单位: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都学院
第204-204页
作者:杜一春
 单位:山东省鲁宁监狱
第205-205页
作者:李红
 单位: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206-206页
作者:胡晓云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207-207页
作者:杰米兰·阿不里米提
 单位: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208-209页
作者:夏泽志
第210-211页
作者:徐乾文
 单位:云南昭通市规划设计室
第212-212页
作者:尹亚勤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213-213页
作者:杨红艳
 单位: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
第214-214页
作者:李明明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215-215页
作者:房思庆
 单位: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第216-216页
作者:雷波
 单位:淮北矿业集团物资分公司
第217-217页
作者:万鹏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18-218页
作者:崔承洋
 单位:辽宁大学
第219-219页
作者:熊艳
 单位:中铁五局一公司
第220-220页
作者:李中伟
 单位:河南煤化集团永煤公司组织部
第221-221页
作者:陈洪进; 罗翔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第222-222页
作者:张立立; 叶超; 许武成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第223-223页
作者:廖杰
 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224-224页
作者:于伯涛; 游丽
 单位:河北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政府; 河北廊坊市第十三中学
第225-225页
作者:李飞飞
 单位:上海海事大学
第226-226页
作者:王军
 单位: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财务处
第227-227页
作者:徐向阳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28-228页
作者:景鹏娟
 单位: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第229-229页
作者:金晶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30-230页
作者:杜小璞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31-231页
作者:邓刚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32-232页
作者:王晓燕
 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第233-233页
作者:许剑冬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34-234页
作者:郭磊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35-235页
作者:马维强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36-236页
作者:仇晓飞
 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第237-237页
作者:付越超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38-239页
作者:李强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40-240页
作者:邱艳琪; 罗成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工商管理学院
第241-241页
作者:吴艳秋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42-242页
作者:张建全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43-243页
作者:秦光银
 单位:重庆大学
第244-244页
作者:夏楠
 单位: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
第245-245页
作者:黎媛媛; 张雄
 单位:贵州财经学院研究生院; 贵州省农业银行纳雍县支行
第246-247页
作者:刘珊珊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48-248页
作者:边彦斌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49-249页
作者:罗文婷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50-250页
作者:王小琴; 热孜万古丽·巴拉提
 单位: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第251-251页
作者:陈琛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52-252页
作者:王文锋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53-254页
作者:赵云岩
 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第255-255页
作者:刘晓静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56-256页
作者:谢雨林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57-257页
作者:郑金蓉; 侯敏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第258-258页
作者:付潇
 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第259-259页
作者:朱莲茹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60-260页
作者:安邦坤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61-261页
作者:成天柱
 单位:广西工学院
第262-263页
作者:王施瑾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64-264页
作者:钟慧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65-265页
作者:张明晖
 单位:西华大学政治学院
第266-266页
作者:方嘉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67-267页
作者:张璐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68-268页
作者:赵军魁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第269-269页
作者:肖伟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70-270页
作者:高小青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学
第271-271页
作者:王言东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72-273页
作者:申涛
 单位: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第274-275页
作者:董薇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76-276页
作者:范玉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77-277页
作者:谷永安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78-278页
作者:谢芬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279-279页
作者:邵娜; 陈玉苗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南开大学
第280-280页
作者:蒲彦仪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81-281页
作者:孙华志; 余洁
 单位:南京市第一医院
第282-282页
作者:叶桃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83-283页
作者:陆璐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84-284页
作者:陈祥明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85-285页
作者:宋世伟
 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第286-286页
作者:王小婷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87-287页
作者:李汶思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88-288页
作者:王建涛
 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第289-289页
作者:卢华山; 许淑燕
 单位: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290-290页
作者:王曾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第291-291页
作者:帕孜来提
 单位: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第292-292页
作者:李淑颖; 张娟; 胡继成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第293-294页
作者:王磊
 单位:湖北黄冈职业技术院
第295-295页
作者:刘可
 单位: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296-296页
作者:文向阳; 尹伊
 单位: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第297-297页
作者:党佩英
 单位: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第298-298页
作者:尹皓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299-299页
作者:郑崇芝
 单位: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
第300-300页
作者:巩庆伟
 单位: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第301-301页
作者:肖玥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302-302页
作者:陶岚
 单位:湖南商学院
第303-303页
作者:闫文
 单位: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第304-304页
作者:武萍
 单位: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305-305页
作者:阎芳; 李辉秋
 单位:九江职业大学
第306-306页
作者:张云霞
 单位:四平职业大学
第307-307页
作者:杨珈玮
 单位:广西财经学院
第308-308页
作者:夏丽萍
 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兰州城市学院
第309-309页
作者:李松峻
 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第310-310页
作者:郑萍
 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第311-312页
作者:刘延生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
第313-314页
作者:但锐; 刘婉琳; 黎红勇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78072部队政治处
第315-315页
作者:要恒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第316-317页
作者:林炜
 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第318-318页
作者:王棹弘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富虹经济学院
第319-319页
作者:赵晓霞
 单位:黑龙江七煤(集团)公司社保局
第320-320页
作者:孟贺
 单位:四平职业大学
第321-321页
作者:蔡琳
 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322-322页
作者:祝传鹏
 单位:陕西理工学院
第323-323页
作者:金丽芳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324-324页
作者:陈永耀; 吴思明
 单位:浙江省衢州电力局; 浙江省送变电公司
第325-325页
作者:王静
 单位:河南煤化集团永煤公司新桥矿
第326-326页
作者:宋冬梅
 单位:济南供电公司
第327-327页
作者:刘法杰
 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第328-328页
作者:杨沛沛
 单位:四川大学政治学院
第329-329页
作者:郭蒹葭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第330-330页
作者:魏广宇; 张矩
 单位:西安政治学院
第331-331页
作者:王雪; 张思萍
 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第332-332页
作者:王蔚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宁都县支行
第333-333页
作者:张懿
 单位: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
第334-334页
作者:刘红波; 姚鹏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335-335页
作者:李文涛; 任玮玲
 单位:山西省朔州市平朔煤业有限公司
第336-336页
作者:夏长峰; 郑永锋
 单位:宁夏青铜峡市文化馆
第337-337页
作者:刘须坤
 单位:河南煤化永煤集团热电厂
第338-338页
作者:袁崎; 黎红勇; 洪宇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78072部队政治处
第339-339页
作者:黄可飞
 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
第340-341页
作者:卞江峰
 单位:大丰市第二人民医院
第342-342页
作者:赵楠
 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343-343页
作者:张慧
 单位:四川大学政治学院
第344-344页
作者:王莹
 单位:北京科技大学
第345-345页
作者:刘玉玲
 单位:广东培正学院
第346-347页
作者:杨天美
 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第348-348页
作者:曹金浩
 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光明集团
第349-349页
作者:高蓓蓓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第350-350页
作者:王伟
 单位: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第351-351页
作者:曾灵
 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第352-352页
作者:王伟
 单位: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机电制修厂
第353-353页
作者:刘天竹
 单位:四平职业大学
第354-354页
作者:孙唯童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355-355页
作者:徐万英
 单位:沈阳市文化局会计核算中心
第356-356页
作者:孙强
 单位:同济大学法政学院
第357-357页
作者:张燕
 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第358-358页
作者:陈小红; 林美泳
 单位:福建农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第359-359页
作者:郭静
 单位:陈巴尔虎旗图书馆
第360-360页
作者:周宇宾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361-361页
作者:王玉芬
 单位:邢台学院
第362-362页
作者:崔亚博
 单位: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中美铝业有限公司
第363-363页
作者:王贞贞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第364-364页
作者:杨颗; 余绪香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第365-365页
作者:马虎
 单位:河北理工大学体育部
第366-366页
作者:冯芬; 韩飞燕
 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第367-367页
作者:鹿淑梅; 赵立波
 单位:青岛农广校
第368-368页
作者:李雪飞
 单位:四平职业大学
第369-369页
作者:夏俊涛
 单位:江西省崇仁师范学校
第370-370页
作者:阮传信
 单位:泉州丰泽区见龙亭小学
第371-371页
作者:谢俊; 李博
 单位: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第372-372页
作者:陈文; 袁名伦
 单位:西藏昌都地区职业技术学校
第373-373页
作者:邵文凯; 龚书
 单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第374-374页
作者:毕小梅
 单位:江西省崇仁师范学校
第375-375页
作者:赵立波; 鹿淑梅; 焦修伟
 单位:青岛农广校
第376-376页
作者:潘莎莎
 单位:四平职业大学
第377-377页
作者:王峰
 单位:江苏沛县大屯矿区徐州大屯工贸实业公司
第378-378页
作者:董福慧
 单位:云南省第七建设公司
第379-379页
作者:李志才
 单位:云南电网公司大理供电局
第380-381页
作者:姜哲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电子工程与信息科学系
第382-382页
作者:张海峰
 单位: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三三一台
第383-383页
作者:卢泓冶
 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第384-384页
作者:赵继海
 单位: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第385-385页
作者:黄永华
 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公路管理段
第386-386页
作者:陈明
 单位:吉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三三一台
第387-387页
作者:赖勇; 秦琴; 吴佳艺
 单位:成都电业局
第388-388页
作者:石丽波
 单位: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
第389-389页
作者:刘贞; 殷小虹
 单位:江西省南昌供电公司; 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390-390页
作者:朱俊
 单位:杭州诚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391-391页
作者:朱虹霖
 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第392-392页
作者:彭永亮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第393-393页
作者:王云康
 单位: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第394-394页
作者:丁大圣
 单位: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热电厂
第395-395页
作者:刘云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396-396页
作者:杨德继
 单位:云南省电力设计院
第397-397页
作者:钱祥华
 单位: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
第398-399页
经营管理者杂志分期列表
产品参数:
主管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办单位:四川省企业联合会
出版地方:
快捷分类:
国际刊号:
国内刊号:51-1071/F
邮发代号:62-46
创刊时间:1985
发行周期: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热门期刊推荐
400-675-1600
周一至周日 8:00-18:00
(仅收市话费)
免责声明:本站非任何杂志官网,仅限于收集整理互联网学术资源信息,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 蜀ICP备号-13 公安部备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士官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