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被撕毁了还有效吗

今日律师风向标:
一方协议撕毁,合同还有效吗?
我们在谈房屋买卖时,合同刚签好,我是甲方,乙方把他写给我的合同发火给撕毁了,可是我同样给他写的一份乙方没撕,这样合同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区
您好:如果乙方所持合同是经你们双方签字确认过的,那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乙方所持合同是经你们双方签字确认过的,那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2367人
今日回复问题:7550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协议
标签:协议诉讼
标签:协议手印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935人
共帮助过1622人
共帮助过612人
共帮助过690人
共帮助过707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charis&|[上海 上海];& 10:59:00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451
回复时间: 12:46:00
1.可以通过协议转让
2。委托律师起草协议既可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93
回复时间: 15:06:00
可以提供专业律师服务;
上海乐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428号22楼D座
邮编:200070
传真:021-
电话:021-&&&
QQ:(上海律师)
网址:www.niulawyer168.com
E_Mail:ox_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20
回复时间: 11:21:00
股权内部转让协议有效。股权转让后要去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88
回复时间: 13:19:00
可以,因为是隐名的,不必登记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19251
回复时间: 13:54:00
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的.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274
回复时间: 15:10:00
协议形式约定有效。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457
回复时间: 19:12:00
当然可以了。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868
回复时间: 21:12:00
可能通过协议形式实现.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9164,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请输入问题标题!(至少含有6-60个汉字)
注:请选择事情发生的地区
专业律师推荐
专业股份转让律师咨询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责任编辑:lp
禁止发表不文明、攻击性、及法律禁止言语
请发表您的意见(游客无法发送评论,请
还可以输入 140 个字符
热门评论网友评论只代表同花顺网友的个人观点,不代表同花顺金融服务网观点。
所属行业:
机械设备 — 专用设备
行业排名:
22/30(营业收入排名)
实际控制:
收入分析:
重大事项,停牌自起连续停牌
打败了8%的股票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12.80元,股价与成本持平。空头行情中,并且有加速下跌的趋势。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
二、核心竞争优势
个股深一度
同花顺财经官方微信号
手机同花顺财经
专业炒股利器
同花顺爱基金性质,私营性质有限公司;股东,两人;占51%股份的股东与我的朋友达成他的股份的分配协议,即他的股份中,我朋友的股份占25%,协议可以公证。不在工商登记环节注明我朋友股份的原因是怕股权分散,不能控股。在此咨询法律高手,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登记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的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对于该登记股东与你朋友之间因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该协议应该还是有效的。    简单的说:如果今后该登记股东拒绝将公司分配的51%的红利按照约定比例给你的朋友。你的朋友不能向公司要求股东的股息分配权,而只能依据该协议向该登记股东要求履行,或者要求其返还你朋友依据该协议的出资。
  谢谢茶水斋网友,我会把您的建议转达给我朋友。同时,我想在协议上做一些约定,即必须看到公司的经营报表,能够了解整个公司的经营状况。
  请问一下,我们有两方共同从甲方手中买来公司的所有权,而我们又需要第三方的技术,而第三方的条件是想点所有股权的40%。请问这合法吗?我们可否给他签定一个协议,就是只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给他分红利40%,而他并不具有股权??或在日后我们可以收回他的分红利的权利呀??这是不是干股呀??如果可以是否第二方股东也误应给他20%我方给他20%呀??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如果那位控股股东只是担心股权分散、无法实现控股目的的,而没有其他意图的话,完全可以把其一半股份转让给你的朋友,但在公司章程里面约定,该控股股东按出资额两倍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你朋友无表决权。
  作者:zxh9200 回复日期: 20:19:26 
    请问一下,我们有两方共同从甲方手中买来公司的所有权,而我们又需要第三方的技术,而第三方的条件是想点所有股权的40%。请问这合法吗?我们可否给他签定一个协议,就是只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给他分红利40%,而他并不具有股权??或在日后我们可以收回他的分红利的权利呀??这是不是干股呀??如果可以是否第二方股东也误应给他20%我方给他20%呀??    最后一句语言比较混乱。  专有技术可以作为出资,但应当依法进行评估,不得高估其价值,否则可能造成资本不实。即使评估后技术持有人的出资比例不到40%,章程中也可以作出特别约定,保障其按照40%的比例分红。如若干年后其他股东有权有偿或无偿受让该技术持有人的出资额,也可以在章程中予以约定。
  情况是这样的,这家公司是现在邀请我加入的这个朋友出资的。但因为他A的身份还是另一家企业的二老板也就是股东,所以现在我所谈到的公司,他只出资不负责经营和管理。还有,这家公司并不是以他的名义注册的,其中一个注册人是现在公司的一个小股东B。目前公司由B在管理,但是在经营了半年多的时间后发现公司的发展不如意所以这时候邀请我加入,并且以运营总监的身份全权经营这家公司。我C前几天到过这家公司,并且做了详细的了解考虑加入,加入方式是技术股(好象没其他更合适的称呼)。另外,这家公司还请了北交大的博士作技术顾问,他D是以技术入股。    所以在本事件中涉及到四个人。A公司主要出资者,但不是公司法人。只出资不经营,也是本事件的关键人物。B公司出资者和其中一个注册人,出资不明,股份据A说是10%,但没明确文件显示或者目前我没有确认到这些信息。B目前负责公司所有工作,但我加入后他负责行政和后勤并且属于我管理下的业务人员。C就是我,以运营总监身份加入,不出任何资金。以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和管理公司为股份,对方给出10%的股份。(这种入股形式在企业法中不知道称为什么股?)D是公司专门请的技术顾问,是北交大的一博士。据A说只持有一点点股份,目前属于兼职,不直接参与公司工作。    在以上背景下产生我们的合作,合作中遇到几个问题我不太明白,或者说不知道如何处理,问题如下:  1、 是否应该同时签定股份协议书和劳务合同?股份协议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 因公司同属于几个人所有,那么签属的合同是否A、B、C、D四个人都有知情权,即,四个人当中都应该明白对方占的股份,职责,资金的明确数据?并且股份协议应该归四个人共同持有?  3、 因A是出资者但他并不是公司注册人和法人,那么签署协议过程中我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4、 协议称,“C享有公司的10%的股权,但此股权在服务未满3年内,只享受分红,不能单独行使股权,如果工作未满3年离职,公司收回此项股权;工作满3年,公司更改股东章程,C享有公司10%的全部权益;”。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否成立?因为三年的时间公司肯定是已经步入正轨了,否则早就倒了。我不得不考虑,在三年内公司成长起来了,假使对方想办法迫使我离职,那么我如何保护我的权益?在协议中应该如何给以上条目设置前提 ?
  我想和朋友一起做小本生意,但只有他能联系到生意,我吧,又想与他搞股份制,却不知道如何入股,如何评论他联系生意的股份价值,想咨询一下专家.
  han85420,你好,请问你的问题解决了没有,我也遇到同样的问题,需要拟一份持股协议书,想参照一下你拟的协议,不知道可不可以
  其实 只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协议的方式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的权利,包括表决权的比例、出资的比例、分红的比例、破产清偿的顺序和比例等,这些比例中间并不一定需要一一对应的。只要是股东们自愿协商确定,且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都是可以的。  但是,新公司法的精神很注意保护各类股东的知情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牵涉面比较广的股东的之间的各类协议,最好是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确立,需要修改章程的还应该修改章程。
  没人解答han85420的问题啊? 我也刚碰到类似问题,麻烦懂的人解答一下啊!
  答:你在上述事实情形的阐述中提及“这家公司并不是以他的名义注册的,其中一个注册人是现在公司的一个小股东B”、“A公司主要出资者,但不是公司法人”、“因A是出资者但他并不是公司注册人和法人”,这些事实的阐述存在矛盾,让人无法判断出事实情形到底是怎样的,也就无法对你的问题给予准确的解答。  
第一个问题:需要跟你确认下的问题是A是否是公司的股东?因为这涉及到A与B即将签订协议的性质和效力问题。判断A是否是公司股东主要查阅下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或者公司在工商局登记文件上是否记载了A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证明。  如果A是公司股东,则如何合法有效地实现你们之间的商业目的,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有两种,其一是:首先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合同的标的物为A所持公司股权的10%,这样就可以为保障你无偿取得该股权。但由于A对你受让该股权提出了前提条件,即一你要经营管理公司;二你至少要在公司任职三年以上。只有同时实现这两个条件,你方可真正取得该10%股权,即A提出的“工作满3年,公司更改股东章程,C享有公司10%的全部权益”。这实质上就是说在你未实现上述两个条件前,尽管你们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是,你还不能真正享有公司股东资格,即不能将你载入能够确认股东资格的文件中,如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公司在工商局的登记文件。那么在存在这样限制条件情形下,如何设计和实现你将来取得股权的合同,我认为,可以在上述签订的《股权赠与合同》中进行如下操作:首先,约定附条件的赠与你10%股权,所附条件即为上述所述两个条件,在你实现上述所述的两个条件后,A和公司才有义务将你通过办理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使你取得股东资格;若你未能实现上述所上述条件,则你无权要求A和公司给予你所受赠的10%股权应享有的股东资格。这有利于保护A的利益,也是你将来取得该股权所必需付出的妥协地方。其次,在该《股权赠与合同》约定,公司分红派利时,你有权要求A向你交付10%股权所对应的红利股息,这样有利于保护你的利益。  
第二种方式是,直接签订《股权赠与协议》,然后A和公司立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即上述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使你在签订协议后即立即取得股东资格,但鉴于对A的利益保护,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你的股东权的行使作出限制,比如尽管你占有10%股权,但是限制你的表决权份额,或者约定在召开股东会时,你的表决权委托A行使,并按照A的意思进行表决,这样可以满足A提出的“只享受分红,不能单独行使股权”要求。同时,对于A的另一个要求“如果工作未满3年离职,公司收回此项股权;工作满3年,公司更改股东章程,C享有公司10%的全部权益”,可以通过约定以下内容来实现:约定你受赠该10%股权后,A对你的股权享有无偿回购权,且约定无偿回购的情形是你在公司工作未满三年。  由于第二种方式使你在签订协议后即取得了公司股东资格,可能不符合A的初衷,因此,该第二种方式签订的协议能否被A接受存在不确定性。当然,第二种方式对你最有利。  
下面在分析下如果A不是公司股东,则如何合法有效地实现你们之间的商业目的问题。由于A不是公司股东,因此,他也就无权赠与或转让你10%股权,因为,在法律上未使其股东资格确认前,他对公司股权是无处分权的,如果在这种情形下直接跟你签订股权赠与或转让协议,合同效力存在问题。  
在这种情形下,最好的办法就是首先要求恢复A在公司的真实股东资格,使其取得对股权的合法处分权,然后按照上述的两种操作方式进行操作即可。  
  第二个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不能作为向公司的出资,即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形式,取得公司股东资格。不过就你的这个案件来说,由于你是从A处取得的股权,不是通过对公司增资扩股取得的,因此,也就不存在你以劳务出资取得股权问题。你从A处取得股权的对价就是上述A提出的两个条件,因此,对你们的股权让与协议采取了附条件赠与形式更为合理。  
第三个问题:你受赠该10%股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需要核实清楚A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对公司出资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完毕,看该义务的履行期限是否已届满,如果已届满还存在未履行出资情形,则A对公司构成了虚假出资,由于我国法律规定,虚假出资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无偿受让该虚假出资所形成的股权的第三人,即新股东,对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负有连带补充赔偿责任。因此,为了保护你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害,有必要进行核实。  
第四个问题:你们在签订《股权赠与合同》时,尤其采取第二种方式签订时,需要遵守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的程序,需要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需要事先书面通知其他股东,需要取得其他两个股东的同意等。  
仅供参考。  
  需要再补充的一个问题是第三个问题的解答:在核实A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同时,还应核实A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因为抽逃出资后,该股权亦是瑕疵股权,如果你受让,则你需对该瑕疵股权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
  学习了,这几天也在琢磨这些问题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合同撕了还有效吗
因为我和老板有点矛盾,因我把他的女朋友抢了,他要我离职,这样他就好泡我女朋友了,我可不会顺他的意思离职,他尽然把我的撕了,请问劳动合同撕了还有效吗?
公众采纳地区:辽宁-葫芦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59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从法律的角度看,该合同显然是无效的。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你撕毁合同文书的时候,对方还没有在该合同书上签字。根据上述规定,此时合同并未生效。另一方面,你撕毁合同的行为,说明你已经改变了态度,不再认可该合同书上的内容了,换句话说,该合同书上记载的内容不再是你的真实意思的体现了。这种情况下,虽然最终合同文本上有双方的签字,但是对方将该合同书修补好有签上字的行为,只能看作是一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能产生有效的合同。但是,有一点对你非常不利。就是你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一切。虽然从道理上讲该合同是无效的,可是假设在诉讼中,对方否认你陈述的事实的情况下,你可能很难证明对方签字是在你撕毁合同书之后。而一旦法官作出判断,认定你是在双方签字之后才撕毁的合同书,则合同将被认为已经生效。法官不是上帝,他只能看到能够被证据证明的事实。法律程序上的正义未必就是生活中的真理。作为当事人,小心行事才是上策。 09:22地区:辽宁-沈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35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写在纸上,只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不是撕毁了就没有效。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合同有无效的问题,而是谁能举证证明的问题。 09:23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6***帮助网友:1022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 人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撕毁不会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19:05
无锡推荐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