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note2降价3 ,降价了,心寒啊,我2100买的,不到一个月降到1899,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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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曾经是那样用力的爱过  到如今,不过是放在暗黑角落的一本书  拭去扉页的灰尘  模样如初,内容不复  他与她终究是天涯过客  连影子都无法拥抱的过客。   -----------------------  远处闷雷滚滚,漆黑如墨的夜空在扯过几道刺眼的闪电后,豆大的雨滴倾泻而下。  方维希身着一件浅白色的开襟睡衣站在窗外阳台处,裙摆长垂,只漏出纤细而白嫩的脚踝。清瘦的身形与远处墨色的夜空融为一体,显得她越发的清窈孤寂。  她像个雕像似的从下午站到晚上,甚至连午饭都没吃。保姆安阿姨来催过几次但都无效,最后也只能任由她去了。  望着天空又急又大的雨滴,方维希独自失神。   她将右手缓慢的抬起,越过阳台处,豆大的雨滴重重的砸向她的手心,嚣张的飞溅到她的手腕和脖颈,有些甚至贱到脸上。顿时一阵刺骨的凉意传至全身,直击那颗早已麻木的心脏。  好像起雾了,眼前的一切开始不真切起来。她仿佛又看到眼前的列车飞驰而过,她像疯子似的在月台上飞快的奔跑,可是拼尽全身力气最终也徒劳无功,留不住那人的背影,只剩自己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那一天也是下着这样的大雨,她送走了自己六年的爱恋。然后像个孤魂野鬼一样在雨中游荡,在失去最后一丝意识下,有个温暖的怀抱包裹了她,一如六年之中熟悉的气息,她很迷恋。最后她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只知醒来时,自己已不着寸缕,而旁边坐着的就是昨晚的罪魁祸首。她不记得他当时的表情,只知他眸子清冷,用一种近乎厌恶的语气说道:“我不会负责,是你先勾引的我。”  只言片语,冷峻无疑。  她已然忘了反驳,只剩深深的绝望和痛苦。那一天,就是在那个暴雨天,自己六年的爱恋和美好的东西都被那个叫明玺扬的男人毁于一旦,化为灰烬。  她不是一个坚强的女人,所以她选择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到底那个男人没有叫她得逞。他一身清冷的站在病床前,犀利的眼神来回扫视着她。随即毫不留情地将一沓报纸狠狠的甩到她的面前,冷冷的说道:“方维希,你最好想清楚了,你爸因罪入狱,你死了,你弟也活不了。”  方维希无力的扫了一下报纸,赫然是爸爸被捕入狱的消息。  “十年悬案,一告而破,明氏总裁明玺扬终于替父正名。”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方维希惨白的嘴唇轻轻合合,她的语气微弱,像是大雨中随时凋落得花瓣。  明玺扬嘴唇微扬,扯出一抹邪恶的笑容,缓缓地靠近她,“怪你投错了胎,做了方建川的女儿。”  方维希凝视着他清冷的双眸,过了好长时间才微笑着说道:“如果我不呢?”  她那抹近乎近乎绝望的微笑,深深刺痛了明玺扬的双眼。顿时,他像头发怒的豹子钳制住她瘦弱的脖颈。  “别轻易挑拨我的耐心,否则我可不敢保证你那孱弱的弟弟会随时殒命。”  脖子上火辣辣的疼痛让方维希不禁蹙起了双眉,清淡的眸子写满了不卑不亢,但里面夹杂的些许恐惧到底落在了明玺扬眼里。  他缓缓低头,俯身在她耳边低低的说道:“别妄想了”  他的声音那么轻,但字字诛心,犹如地狱而来的鬼魅在她耳边回荡,让人心生寒意。  顿时一个激灵,将方维希拉入了现实。  腰间是他有力的双臂,背后是他宽阔的胸膛,他俯身靠在了她的脖颈处。呼出的热气在一时之间侵占自己的领地。  她不想动,也不敢动。她怕一个转身,明玺扬就会发现她眼角的泪滴。  自从和他在一起之后,他就特别讨厌她哭,尤其是在下雨天。只要她稍有感伤,他就会变着法的折磨她。  “听安阿姨说,你今天中午没有吃饭。”他轻声细语,像是恋人之间常有的关怀,呼出的热气打在她的脖颈,痒痒的想叫人逃避。  “......我不饿......”  对于他今天难得的好心情,方维希还是些微诧异的。但她到底有些怕他,不敢直言顶撞他。  闻言,明玺扬松开自己的双手,一把扳过她的双肩。他的动作粗暴,方维希一度以为自己就要跌倒。  但下一秒,她瘦弱的腰肢就被明玺扬双手掌控。来不及惊呼,那霸道的双唇已经占领先机,最后只能逼迫她缴械投降,任他攻城略地。  他的吻专注又霸道,唇舌带着□□的挑拨涌进她的口腔,属于他的气息在大脑中弥漫开来,生生的拉扯着她的意识。  一阵惊天地转之后,他缓缓松开了与她的距离,右手轻轻拂去她眼角的泪滴,盯着她小巧的鼻翼,一字一顿的说道:“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方维希睫毛微颤,稍稍平复自己的心绪,直低低的看着自己的脚尖,应了一声“嗯”  “吃饭去,我饿了。”  他像个孩子似的撒娇,一手揽着她的腰向餐厅走去,路过衣帽间还顺便帮她披了一件开襟毛衣。  晚饭照样是往常的样子。四菜一汤,皆为当季时令蔬菜,安阿姨做的一手好菜,色泽鲜艳,让人垂涎欲滴。  方维希到底是没有胃口,加上中午没有吃饭,胃里总有点不舒服。所以就着鲜蔬,只喝了小半碗白粥。  明玺扬这厮可不一样,今天心情好,连带着饭吃的也多了。一连吃了两碗米饭,还喝了一碗海鲜汤。最后连方维希剩下的半碗白粥也给解决了。安阿姨是坚持要给他重新盛一碗的,但他只是笑道:“浪费不好,浪费不好。”  晚饭之后,方维希就早早的沐浴躺在了柔软的大床。不知是今天在外站的太久还是受了凉,脑袋总是有些沉沉的,连带着鼻子也有些不舒服。  明玺扬从浴室出来,便看到方维希一边打着喷嚏,一边拧着鼻涕。不知怎么脸就忽然暗了下来,“啪”的一声将毛巾扔在梳妆台上,没好气的冲她说道:“过来帮我吹头发”  方维希察觉到他语气的不爽,知道他脾气阴晴不定。只能乖乖的汲着拖鞋,拿着电吹风来到他的跟前。  他的头发没有擦干,还在向下滴着水珠。有些顺着他的浴袍渗入脖颈,有些则沿着自己的手腕流向手臂。但电吹风呼呼的热气很快就将他们吞没,不留痕迹。一如当年的自己,被大雨冲的体无完肤。  她到底是感冒了,喷嚏一个接着一个。但在明玺扬面前又不敢太过,只能强忍着。明玺扬透过梳妆台上的镜子看着她小脸通红还竭力强忍的样子,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将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拿住的感冒药“啪”的一声放在了梳妆台上。  “给我好好养病,下星期的酒会我可不想带个病秧子去。”  ***
  应该是昨晚吃药的缘故,到第二天早上9点多钟,方维希才渐渐醒来。她伸手探了一下明玺扬的枕头,没有余温,估计起来多时。  房间很暗,窗帘被拉的死死的,但不安分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直直的打在卧室的地板上,透漏出了今天的好天气。  她没有恋床,起身走向洗漱间,洗漱完之后换了一件白色及脚踝的长袖连衣裙,乌黑如海藻般的卷发被她松松垮垮的挽起,不安分的碎发在她脖颈和额前散落下来,整个人在阳光下有说不出的惬意和慵懒,但让人看着极是舒服的。  一到餐厅,明玺扬已经就坐桌旁。不知道他用IPAD在浏览什么东西,只知他修长的指尖在屏幕来回的滑动。稍走近点才发现他今天是一身浅灰色的休闲卫衣,褪去往日严肃而板正的西装,倒有些活跃起来,像个单纯的大男生。  方维希拉开椅子轻轻落座,安阿姨就将热气腾腾的小米粥端了上来。中间又摆了四道小菜和一碟包子。方维希扫视了明玺扬面前那杯黑咖啡,冒着热气但还没被动过,显然他还没用过早餐。  自从跟了他,明玺扬就有一个万年不变的习惯,那就是吃早饭之前必须先喝杯黑咖啡。  他似乎看的极为认真,听到声响。才缓缓抬头,眼中有一瞬的慌乱,但也只是一瞬而已就回归正常,好像不曾发生过。他轻轻的合上pad,放置一边,端起黑咖轻抿一口。才将目光转向方维希,过了好大一会才说道:“这件衣服倒是适合你。”  方维希正喝着粥,不明所以的抬头看他。才发现他今天没有用发胶,额前一撮呆发兀自翘起,配上他星辰般的眸子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当真叫人以为是个温婉君子。  他沉吟片刻才说道:“不过,红色应该会更好一点。”  他还真是有闲情逸致,大清早就对她的服装评头论足。不过顺着他的好心情,方维希放下了汤匙,决定看脸行事她昨晚的想法。  “下周的酒会,我......我能不去吗?”她直直的望进明玺扬那深不见底如墨的眸子,语气之中带着些许恳求。  明玺扬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瞥过眼来,夹起面前的藕片放进嘴里。轻嚼完之后才再次看向一动不动的她:“我知道,你一向不喜欢那样的场合,但你别忘了你方维希在我明玺扬这里没有选择。”  她就知道是这个结果,还不死心的往南墙撞。最后还不是被他羞辱一番。  她无力捏紧了汤匙,额头微低、眉头紧促,在心中自怨自艾了几百遍。  明玺扬一饮而尽面前的黑咖,扫了扫对面还在喝粥的方维希,拿起自己的pad,说道:“我会派人将衣服送过来,到时候把自己收拾漂亮点。”  他本是站起的,但却忽然低身,在她面前停下,眼睛带着玩弄的笑意说道:“你不去会后悔的。”  他那张笑意的脸庞忽然在她面前放大,方维希有一刹那是惊怕的。看着他慢慢收回自己的身子转身离去,她竟下意识脱口而出:“你去哪?”  明玺扬没有转身,只是扬了扬手中的pad说道:“巴黎,恭喜你有一个星期不用见到我这张讨厌的脸。”  方维希用过早餐就在楼下草坪上晒太阳。没有明玺扬在的时刻连空气也不再压抑,不知是饭后感冒药的作用还是太阳照射的缘故,整个人都是乏的。   半睡半醒之间好像听到安阿姨急切的呼声:“方小姐,方小姐,医院......医院来电话了,让你......赶紧去一趟。”  “医院!?”方维希兀自从睡中惊醒,心突突的跳个不停。她下意识的就从凳上跳起,由于起的太急,脑袋一沉,眼睛一花差点跌倒在地。幸亏安阿姨眼急手快的扶住了她。  方维希用力甩了甩头,一把抓住安阿姨的手急切的问道;“安阿姨,是不是小卓出事了?”  安阿姨看着她惨白的脸,心疼的说道:“小姐别着急,医院只是说让你赶紧去一趟,别慌。”  方维希则像陷入魔咒一般,只是喃喃的念道:“小卓,小卓......”  忽然一个转身就朝门口奔去,急呼道:“吴叔,备车”  她甚至连拖鞋都没来得及换......  一到医院,方维希就径直朝方卓的病房跑去,她的拖鞋在地板上发出“啪,啪”的撞击声,又急又重。偶尔有护士和其它看病的家属驻足望着她,也只是片刻就起身而过。  医院这个地方每天都在上演着生离死别,行为反常的家属是再正常不过,没有什么好奇的。  方维希一进病房,就看到一大群护士和医生站在病床前,低头交耳,写写记记。  她害怕的叫了声:“陈医生......”  陈医生是方卓的主治医生,一个50多岁的老头,在医学界很有权威。  那个姓陈的医生慢慢转过头来,看到来人才缓缓地放松了口气。  “方小姐,你可算来了,赶紧劝劝你弟弟吧,再有下次就算大罗神仙也救不回他的。”  方维希一个趔趄抓住了陈医生的袖子:“方卓,他......他没事吧?”  陈医生扶了扶眼镜,无奈的摇了摇头:“唉,暂时是脱离危险了,可是再有下次我们都不敢保证。”  听到“脱离危险”四个字,方维希悬着的心终于平稳落下,一个劲的道谢和道歉。  方维希送走医生也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就在这间VIP病床坐下。直愣愣地盯着躺在病床上的方卓,这个体弱多病的弟弟连高中都没上完,就因病辍学。这么大好的年华却在医院度过每时每天,对他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和折磨。可是,人只要活着终归还是有希望的。即使如蝼蚁般苟延残喘,也会有曙光到来的一天。    方卓是在傍晚6点多钟醒过来的,醒来时只感觉自己脸热热的、湿湿的。微弱的睁开眼才发现方维希正用毛巾擦拭自己的脸庞。就这样还来不及躲闪,就跌进姐姐那布满血丝的双眸,只是一刻,他就不自在的扭过头来。  方维希也不道破,只是继续替他擦拭手背,缓缓说道:“醒了,就把粥给喝了。”  方卓瞥过头来,凝视着床前那个保温盒,半晌像是做了艰难的决定,低低的说道:“姐姐,我们回家吧,我不想再住院了,你也不要待在明玺扬身边了好吗?”  他的语气满是恳求之意。方维希身形一顿,停住了手上的动作,缓缓抬头看向他:“所以你就跟别人打架?”  “不是的,是他们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方维希放下毛巾,转身坐在他的身边:“小卓,嘴长在别人身上,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他们说我可以,但......但不能说姐姐你。”他的语气有些激动,心脏不停的起伏。  方维希赶紧抬手替他顺气:“好了,好了......”  停缓了半晌,方卓才坐起身来靠在床前,凝视着窗外漆黑的夜色,喃喃自语:“姐姐,我知道我能住上这间VIP病房,用最好的药,请最好的专家都是明玺扬出面的,而他甘愿做这些都是因为......因为姐......姐你...你......”  说道这里方卓再也说不出口。其实姐姐已经为他做的够多的了,他不想惹事,要不是今天听到隔壁那腿折的小子说她姐姐是被人包养的情妇,他也不会和他拼命。  “姐姐,我知道你很累”方卓突然扭过头来,泪眼婆娑的看着她。  方维希会心一笑,轻轻抚上他消瘦的脸庞:“小卓,只要你好好的,姐姐不累的,而且明玺扬对我挺好的。”  她说的倒是实话,明玺扬不发脾气时倒是对她温柔体贴、无微不至的。  “姐姐,我知道你心里那个人不是他,而是榆树哥......”  “小卓”方维希放高了声音,一时之间又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过尖锐,半晌才低低的回道:“他早已不是我生命中的人,再也跟我没有关系了。”  她忽然伏在方卓的胸前,不让他看到自己眼中的氤氲:“小卓,姐姐答应你只要你找到合适的心脏,完全康复之后,我就离开明玺扬。”  “到时候姐姐还指望着你养活呢!”  方卓知道这是姐姐在安慰自己,但他不能那么不懂事,因为他是个男子汉,将来有一天要凭自己的努力让姐姐过上好日子。  “姐姐,我答应你。”他用力抚住方维希的肩膀,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  ***
  维希是在第二天早上回到别墅的。看着方卓情绪平稳,自己才放心离开。
  回到别墅洗漱沐浴完之后,就和衣躺下。虽乏力十足,但却无法入睡。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想起了方卓的那句话来。  “姐姐,我知道你心里那个人不是他,而是榆树哥。”  是呀,他走了三年,但自己一直没有忘记他。也只有在夜深人静,明玺扬不在身边的时候。她才会肆意妄为的去想他。  想他的微笑,想他的话语,想他低声逗弄自己的表情。可是他留给自己的回忆明明那么甜蜜,自己每每回想起却都如刀割一般疼痛。  “彭榆树,彭榆树.......”那仿佛是世界上最有魔力的三个字将她吸入回忆的深渊。  他与她相识于高中。那时课堂刚流行自由上课的方式,全班48个人,分成6组、每组8个人。就这样她与他毫无征兆的分到了一组,面对面的坐着。  他们什么时候说了第一句话呢?好像是他与旁人打闹无意打翻了未盖的水杯,而自己的书籍刚好不幸遭殃时开始的吧。  他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手忙脚乱的搬着自己的书还不停的道歉。  方维希看着他微微泛红的脸庞,不知怎么就笑出了声。  好像皮相好的人犯错更容易被人原谅。尤其是像他这样  帅气而不浮夸,持才而不自大的人简直就是女生堆里的热点话题。不可否认方维希也和别的女生一样,唯一不同之处是她没有她们那么疯狂,她只会把他放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浅浅的念想。  天知道她刚跟他分到一组,而且还面对面坐着的时候。她的内心有多奔腾,像海啸般席卷了她所有的心绪,从白天到黑夜,从黑夜再到白天,一直没有尽头。  彭榆树正沉寂在尴尬的氛围时,却听到对面低低的笑声。他一抬头就看见她好看的眉眼和轻咧的嘴巴。  她的笑容不同于别的女生那样矫揉造作。淡淡的,很自然,像初春的微风,温暖而惬意,不知怎么心就突然漏掉了半拍。  彭榆树呆呆的挠了挠后脑勺,问道:“难道你不该骂我吗?”  那是他第一次和她说话,清脆的声音带着些许迷糊。  方维希收起微笑,一本正经的指着被冲过热水澡的书本:“骂了你,它们就没事了吗?”  “我.......对不起”他急得脸更红了。  “你有餐巾纸吗?”  “哦、有”彭榆树慌乱的从背包中翻出一包餐巾纸,心相印的牌子带有淡淡的香味。  看,优秀的人总有让人喜欢的细枝末节。大多数男生应该都没有带包装卫生纸的习惯。  方维希用他给的餐巾纸清理了课桌和书本的水渍之后。还剩下两张,她像做贼似的悄悄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其实有两本教科书湿的挺严重的。彭榆树一把拿起,说道:“交给我了”不好意思的表情中带着胸有成竹的样子。  “对了,下节是语文课,先用我的。”  “那你呢?”方维希接过他的课本,疑惑的问道。  他左手掩嘴,一脸坏笑的说道:“最佳睡觉时期”  方维希咧了咧嘴,心中却犹如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优秀的人总是有恃无恐。  从那之后,他与她之间便渐渐熟络了起来。  他的话似乎很多,总是吧啦吧啦给她讲一大堆奇闻趣事和搞笑新闻。有时候连旁人都受不了他的聒噪,她却不觉,甚至欢喜。  因为她发现他只是对自己那么健谈,别的女生每次假借请教的名义向他套近乎时。他总会解决完她人疑问之后,然后不着痕迹的避开。这样几次之后,女生们便对他没有那么主动了,从此都是远远观赏,不再靠近。  但照样还有不死心的,反正他的那些追随者前赴后继的你来我往。正门不好走,她们就想偏招。知道她跟他关系好,所以每次送他礼物和零食的时候,总要托她当个中间人。  她也乐呵的帮这个忙。因为她发现每每她把那些女孩子沉甸甸的心意捧到他面前时,他总是皱眉不悦的看她一会儿,然后推开礼物,冷冷的说道“我不要”。  看他毫不犹豫的拒绝,她是开心的,是欣喜的,因为她也不希望他会接受。  但她还是好意替他揽收礼物,因为她喜欢看他生气的样子。不可否认,那时的她是虚荣的,她知道他为什么会生气,但她就是不说。因为他都没说,自己作为女生到底是矜持的很。  而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会与她冷战个两天,她也不急,反正她也不怕,因为第三天他总会屁颠屁颠的与她没话找话、主动合好。  他的脾气她一清二楚,他是被她吃的死死的。  但他也有冲她发脾气的时候。那是因为她替他揽了一封匿名情书,她给他,他不要,甚至直接扔到了垃圾桶里。  她就好笑的从垃圾桶里找出来,说:“毕竟是别人的一片心意,你怎么可以这样绝情,万一你错过了一段良好的姻缘怎么办?作为好朋友的我得替你好好的把关。”  他皮笑肉不笑的,单手插兜靠在一张桌子上,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好啊,你想替我把关,那就念给我听。”  她有些心虚的眨了眨眼睛:“你确定?这不太好吧!”  他有些恼怒的直接将那封情书撕开塞到她的手里,不容抗拒道:“你都说咱俩是好朋友了,没什么不好的。”  她悻悻的打开那封情书,顿时就后悔了,因为开头太肉麻了,她实在是难以启齿。  “念啊”他看着她微红的脸蛋,有些不耐烦道,但嘴角却有似有似无的笑意,连眉梢也是。  方维希咬了咬牙,不就是一封情书嘛!念出来又不会少块肉,况且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而且她自己心里也好奇的很,情书的内容究竟是什么?虽然这么做有些不地道,但没办法她按捺不住好奇心啊,而她也的确想知道他听完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反正当时的她因为急切想知道彭榆树会作何态度,哪里还顾得上道德的约束。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就是因为这封情书,她才被推入无底而黑暗的深渊,就是因为她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念了不该念的字,她的后半人生才陷入无止无尽的黑暗。  她展开粉红色的信纸,清秀的字迹赫然入眼,混上信纸上几颗淡淡的红心,当真是一页少女的心事,懵懵懂懂、蠢蠢欲动。  她又看了他一眼,只见他双手抱臂,明亮的脸庞中有些许不耐烦的神色。害怕他再发作,她便慌忙收回了眼神,低低朗朗的念出了情书的内容。  “亲爱的榆树,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我心心念念却不敢仰望的明天,你星辰般的眸子让我心动,明媚的面庞让我欣喜。  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喜欢你的笑,你的闹,总之你所有所有的一切在我眼中都是那么美好。  我的心早已不可自拔的为你敞开,你可知道深夜的寂寥,白昼的喧闹都是因为你才更加美好。  如果我是一株向日葵,那你就是我的太阳,只想围着你一人旋转;  如果我是一颗腊梅树,那你就是我的飘雪,只想为你一人散香;  如果我是一溪清泉水,那你就是我的汪洋,只想流向你的怀抱。  彭榆树,我喜欢你,如果你也喜欢我的话,今天下午六点后楼教室不见不散!  方维希就这样硬着头皮,把那些密密麻麻的情话念出了口。可是直到结束那人也没有署名,她不禁心里犯嘀咕,不署名他怎么知道你会是谁呢?怎么知道他喜不喜欢你呢?真奇怪!  “诶,彭榆树,今天下午六点你去后楼教室吗?” 方维希抬头,试探性的问他。  他盯着她看了很长时间,眉峰郁结,抽走她手中的信纸问道:“你希望我去吗?”  她心里咯噔一下,转身,有些欲盖弥彰道:“你爱去不去,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良久都没有回声,她有些好奇的抬头。只是一瞬间他高大的身躯已经压了下来,唇对唇的那一刻,她才恍惚过来,他亲她了!他竟然亲她了啊!  那可是她的初吻!  有人说,女人总是对自己所有的第一次印象颇深。因为从没有经历过,所以那种感觉,那种心境会深深的烙在心里,刻在脑里。  所以,当彭榆树吻上她的时候,她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和他的心跳,他应该也是第一次,因为她能感受到他睫毛微颤,嘴唇微抖,像偷吃蜜饯的小老鼠,有些害怕但也有些狂热。  他的吻很规矩,也很绅士,在她唇上短暂的停留之后,便离开了。  “现在就和你有关系了”他认真道:“方维希,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以后只要是我的事情都和你有关系,你不能再装作不在意。还有,从现在起你是我的女朋友,不能再给你的那些情敌任何接近我的机会了,明白吗?”  面对他有些霸道的表白,方维希有些呆愣,她不知该作何反应,她只知她的脸很红,而他的也好不到哪去。但她的心又很甜,就跟掉进了蜜罐似的一样满足。  他和她的感情就这样开始了,有些明白但也有些恍惚。总之,青春期少男少女的感情弥足单纯,弥足珍贵,一旦开始便没想过结束。  但无奈六年的感情还是难逃夭折的命运,难逃破碎的结局。  那呼啸而过的火车带走了她所有的希冀,他把她抛弃了,不,更准确的说是她把他抛弃了......  ***  酒会当天,明玺扬准时让人把礼服送了过来。  方维希打开一看竟然是一件大红色的一字肩拖地长裙,面料柔软,亲肤舒服。这个款式她早在最新的杂志上看过,国外的最新款,不用说,一定是明玺扬挑的,因为他喜欢她穿红色,而且是那种变态的喜欢,执着的喜欢。  有时陪他出去吃饭,他都要指定她穿哪件红裙。相反,他特讨厌她穿那些暗灰的衣服,所以衣帽间里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亮丽色彩。  而且,明玺扬还特别喜欢给她买衣服,总是隔三差五的让人把某系列的最新款一连几套都送过来。除了衣服当然还有鞋子,首饰和名牌包包。  而每每这个时候她的好朋友叶萱草总要拉着她的胳膊,摇啊摇的吼道:“维希,你真是捡到宝了啊!你的男朋友帅气又多金,高大又英俊,关键是还对你这么好,我都要嫉妒死了啊!”  维希无奈的点了点她的头,轻呷一口红酒想道,这算哪门子的好。这只不过是明玺扬的癖好,而他又刚好有这个能力来满足自己的癖好。所以她也只不过是他无聊时打发时间的玩偶而已,他给什么,她就得接住。  她与他之间,她从来都没有拒绝的机会,只有明玺扬才有说不的权利。  就好比现在,他要求她穿这件红色的礼服参加酒会,她就不能穿白色。  所以她是有自知之明的,尽管他之前已经给她办了好几张他的副卡,但她从来都没用过,因为她害怕最后他说“不”的时候,她没有能力偿还,现在她连自己都搭进去了,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给他了。  “方小姐,明总说让你把头发盘起来,带今天拿回来的那对珍珠耳环。”小许站在一旁毕恭毕敬道。  小许是明玺扬的助理,他的左膀右臂,平日里跟着明玺扬进进出出,维希倒跟他还算熟悉。总之他也就是一个上传下达的主儿。  反正他的主子明先生传话过来让她带珍珠耳环,她就不能带翡翠耳环,让她带今天送过来的,她就不能带昨天送过来的。  “知道了”维希喃喃的说道,一想到待会儿的应酬场面就有些无奈,有些头疼。  维希本想将头发全部束起盘成一个髻的,但一侧身子,便看到耳垂下方的脖颈处有一丝殷红,对着镜子仔细一瞧,才发现那是明玺扬昨天晚上留下的唇印。她还记得他昨晚一回来火热热的吻便贴了过来,一个星期不见,他倒是分外的热情。她无处可逃,只能和他一块在天堂和地狱之间来回颠覆。  她慌忙拉了拉头发,盖住那片暧昧,瞬间觉得羞愧无比。  这个样子出去见人,她是万万做不到的,索性就披散着卷发,只在头发两边编了个简单的鱼骨辫束在耳后。配着红礼服清清爽爽的,娇俏之余又有一丝妩媚。  安阿姨将小许刚送过来的衣服挂到衣帽间之后,便将那对珍珠耳环拿了过来。笑意盈盈的看着她:“方小姐,明先生对你可真好,衣服、鞋子、珠宝总是三天两头的往家里带。”  维希接过安阿姨手中的耳环,一边戴一边笑:“阿姨,他是有钱没处花而已。”  “方小姐,话可不能这么说,一个男人再有钱,给你一张卡让你自己去买和他亲自给你买的概念是完全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吗?”维希已经戴好了耳环,洁白滑亮的珍珠在耳畔上熠熠生辉,衬得整个人高贵无比。  “他亲自给你买证明他心里有你,对你上心,而且像明先生几年如一日不胜厌烦的送你这些东西,证明你对他来说很重要,他很在乎你,很爱你。”  “爱!”维希的脑袋像被人用铁锹狠狠的敲了一番,轰轰作响,怎么可能,明玺扬爱谁都不会爱她的。  如安阿姨所说对于明玺扬而言,自己真的很重要。因为她可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他把自己留在身边就是折磨而乐之的。心尖上的恨,当然重要。  至于他三天两头的给自己买东西,无非就是满足男人的虚荣心而已,况且她常常跟他一块跑酒会,没有好行头,丢的是他明玺扬的脸。  而明玺扬最爱面子了,他是绝不会让她这个心尖上的仇人去丢他的颜面的。  “为什么不把头发盘起来?”不悦的语气从旁边传来,车内的气压陡然降到了冰点。  “不合适”维希有些心不在焉的回答他。  “哪不合适?”明玺扬一手钳住她的下巴,他最讨厌她不看着自己说话。  “你这是在质疑我的审美吗?”他嘴上在笑,但眼神却冷的瘆人。  方维希知道每每这个时候都是他快生气的边缘。好汉不吃眼前亏,索性声音软了下来,顺势抱着他的脖子撒娇道:“还不都是你嘛!要不是你昨晚......唉呀,人家还是要面子的。”  她别扭的神情,小女儿家的娇羞看的他心神一漾,他狠狠的在她腰间掐了一把,薄唇便要朝她脖颈处落了下来。  维希看出他的意图,慌忙伸手挡住了他的嘴,别扭道:“别闹了,要闹回家再闹好不好?”  明玺扬看着她明亮的面庞,似有一种无形的蛊惑力,牙齿轻轻咬了咬她的手心,笑道:“小妖精”,便坐直了身子,不再理她。  维希抚了抚头发,驾驶位上的小许神情一脸淡然,对于后方座位上的亲昵置若罔闻,好像完全置身于另一个世界。  方维希真是觉得自己脸皮越来越厚了,对着外人也能和他违心的打情骂俏,不过还好,她刚才矫揉造作的行为,已经成功将身旁的这货哄开心了,一路上都再没有过分的举动。  这场酒会的排场很大,光是香槟塔就摆了好几处。  长长的条形桌上铺了洁白的餐布,上面的水晶盘子盛放着形形色色、大小不一的糕点,还有那切好,摆放整齐的水果,在水晶灯的折射下,依稀可见果皮上闪亮的水珠,让人垂涎欲滴。  对于这种氛围,方维希早已经司空见惯,但她还是不能习惯。对着人违心的笑,说违心的话,违心的打招呼总是很难,这种各自带着面具虚与委蛇的上流社会,她实在混不来。  身旁的男人似察觉出她的异样,有力的手臂紧紧扶上她的细腰,在她耳边轻声道:“我是虐待你了吗?笑简直比哭还难看。”  维希一滞,不自觉又咧了咧嘴,问他“今天是什么酒会?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贾奎山女儿贾珊珊的欢迎酒会。”明玺扬好心情的跟她解释道。  “贾珊珊?”她重复道,顿了顿又问他,“她不是在国外吗?”  其实,跟了明玺扬三年,商场上的事情她多少是了解一些的。  比如电子大亨贾奎山虽然学历不高,但头脑出众,当初硬是白手起家从一个手机维修工变成如今万贯家财的电子大亨。  但他的感情不甚得意,娶过三任妻子,四十多岁才得一个宝贝女儿。老来得女的兴奋让他为贫困地区捐了几个亿来建“希望小学”,直言菩萨显灵了,自己以后一定多做善事。  而金融业的白振北更是某控股银行的董事长,其独子白沐晨年纪轻轻便被媒体封为“金融之子”,可谓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除此之外,他与明玺扬还是校友,关系铁的可以穿一条裤子。  当然除了白沐晨被媒体津津乐道之外,还有一房产大亨被媒体争相追捧。  贾奎山和白振北虽然是商界赫赫有名的人物,但毕竟随着年龄的增长,媒体活跃度没有那么高了,除了业界有名之外,在年轻市民的心中辨识度还是很低。  现在是高速发展的新媒体时代,反观人们更喜欢那些杰出有为的青年才俊。不仅要天使的长相还要魔鬼的身材,不仅家财万贯还要聪明博学。  所以对号入座,明玺扬这货毫无争议的成为某财富榜上众腐女想嫁的老公和调戏的对象。  明玺扬也算是子承父业了,将他爸爸的事业做大做强,成为房地产的巨头,旗下除了酒店产业,还有游乐场所和众电影院,他甚至还涉足娱乐文化。去年投资了一部卡司很大的科幻电影,结果赚的盆满钵满不说,还跟女主角擦出了绯闻。  女主角那边当然是希望炒的越热越好,反正借人上位永不过时,而明玺扬这边也不表态,绯闻热度一直不减。  就因为这样她跟他出席正式场合还在网上被女主角的粉丝冠以小三的骂名。  她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心中不免委屈,你们家爱豆跟明玺扬传绯闻关我什么事啊!况且我本来就不是什么正牌。小三的冠名都抬举她了,她连明玺扬的情人都不算,顶多算是古代的一个洗脚丫头。  但明玺扬和那个女主角的CP粉可不管,逮着谁就骂。后来明玺扬总算有几个月不带她出入上流社会的活动,倒换成别的女人被骂成马蜂窝了。  她有时也时常在想,明玺扬当初的举动是在帮她吗?但转念她就把这个想法给拍了下去,明玺扬恨她入骨,看她被骂还来不及,怎么会帮她,无非就是那段时间有了新欢,对她腻歪了而已,况且明玺扬这种人从来都是我行我素的,根本不会在乎别人怎么看他。  而她也的的确确就是他的洗脚丫头,想起来了宠幸一回,想不起来就让她自身自灭了。  “贾珊珊上周刚回国”明玺扬对着正神游天外的她回道。  说话之际,他已将她带到一群人的旁边。  “哎哟,玺扬,可有段时间没见了啊!”说话的正是贾奎山,虽已到了花甲的年纪,头发也全然斑白,但讲话中气十足,倒有一股老当益壮的感觉。  “贾叔叔,本来上周还想找你和白叔叔打打高尔夫的,没成想你坐私人飞机去接珊珊了。”  “哎,你也知道你贾叔叔我就珊珊一个宝贝女儿,含在手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飞了,她一个人来回奔波,我哪放心啊!”  “诶,老贾,听说珊珊最近交了一个男朋友,是学医的是吧?”一旁的某位老总插声道。  “唉,是学医的。”贾奎山叹息中又有些无奈,“本想让珊珊找一个像玺扬或沐晨这样的青年才俊,商业精英,但现在......”  贾奎山摇了摇头,“女大不中留了,珊珊是铁了心的,只要她高兴,我这个当爸的就尽量满足她,也不管她找个什么样的了,只要对她好就行。”  “贾叔叔,你想多了,珊珊那么聪明肯定不会吃亏的。”身后传来一男性洒脱不羁的声音。  一转身,便看到白沐晨衣冠楚楚的走了过来。他朝明玺扬和方维希递了个眼色,算是打过招呼了。  “再说有我和玺扬在,谁敢欺负她啊!”白沐晨风流倜傥的笑道。  “好好,有你们俩在我也就放心了。”贾奎山高兴的哈哈大笑,“沐晨,你爸和你妈又度假去了?”  “谁说不是呢,我都怀疑他们俩是真爱,而我是个意外了。”白沐晨故作委屈道。  白沐晨玩了一把小幽默,引得几人哈哈大笑,当然也包括维希。  但维希只敢淑女的笑,因为明玺扬爱面子,不会希望自己的女伴像个二百五似的傻笑。  “沐晨啊,你也跟玺扬学学早点找个对象,稳定下来吧!”贾奎山冲一旁的维希笑了笑。  “哦,叔叔,我是很想找啊,但像方小姐这样内外兼修,漂亮得体的倒是很难找,玺扬算是捡到宝了。”  方维希有一瞬的呆愣,她不太明白他们话中的意思,他们这个圈子的规矩是从不当面对某人的女伴评头论足,除非是公开承认的女朋友,他们才会打趣调侃,但显然她不是。  明玺扬带她参加酒会,从不会跟别人介绍她这个无名小卒。出场的次数多了,也只不过是混个脸熟而已,但现在白沐晨的话语和贾奎山深度的笑意又让她无从招架,她只得看向一旁的男人。  明玺扬反倒抿紧嘴唇,笑而不语,更像是默认了。  “爸爸”他们打趣间隙,有一对璧人已经相携而来。  维希一转身,便看到贾珊珊身着一抹胸的白色礼服,头发全部束起。露出光洁的额头,珠宝加身,华丽无比,这才是真真正正上流社会的名媛,随便装扮,便艳压群芳。  她像个美丽的小鸟滑到贾奎山的怀里,软软的叫了声爸爸。  贾奎山怜爱的拍了拍她的头,笑的褶子都堆成一条线了。  “快来见见你玺扬哥和沐晨哥”贾奎山笑道。  “沐晨哥,玺扬哥好久不见了。”贾珊珊俏皮的吐着舌头,眸子熠熠生辉的冲他们打招呼,看向维希的时候又惊又喜。  “玺扬哥,这是你给我找的嫂子吧!真漂亮。”贾珊珊热情的抱了抱方维希,冲她高兴道:“嫂子你好,我是珊珊。”  方维希:“珊珊,你好......我.....”  “是,她叫方维希,我女朋友。”明玺扬扶上维希的细腰,笑着出声道:“当然也是你未来的嫂子。”  方维希心里咯噔一下,抬头看他,四目相对时,他的眼神中有一种霸道和不容拒绝之意。  白沐晨倒是别有深意的看了他们一眼,又转过头来打趣贾珊珊:“珊珊,你男朋友呢?让我们开开眼,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有幸成为你这朵名花的主儿。”  “哎呀,沐晨哥,你说什么呢?”贾珊珊的小脸微微漾红,像少女的心事被公然点破的害羞,明黄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和身上,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害羞归害羞,但热恋中的少女总是情不自禁的藏不住心事,她转身对着远处一挺拔,快要站成雕像的身影甜甜的喊道:“榆树哥,你怎么不过来?这边啊。”  所有人都或转身,或抬头去看远处的那个人,只有维希僵着脖子未动,她手脚发凉、脑袋嗡嗡作响,血液一滞,好像随时要冲破脑袋。  ‘榆树?’应该没那么巧吧!这世界上重名的多了去了,应该不会是他的,也绝不可能是他的,怎么可能会是他呢?  可是要真是他的话她该怎么办?  身后站着的就是那个人,她内心百转千回的否定了千次万次,但就是不敢转身去确认。  可是也不用等她去确认了,因为贾珊珊已经拉着那人来到了他们的面前。她微低着头,只能看到那人蹭亮的皮鞋和挺括的裤脚,她双手无力的捏紧了手中的高酒杯,不敢抬头确认,只等她人口中的宣判。  “榆树哥,他们就是我跟你提过的玺扬哥和沐晨哥......奥,这位是玺扬哥的女朋友--方维希。”贾珊珊拉着他笑意盈盈的介绍着。  “你们好,我是彭榆树。”  “砰”某些东西终于在维希的脑子中不清不楚的炸开,像是被放大的气球,承受不了力度,或像是拉满的弓被人故意的折断,更像是高楼大厦,由于地基不稳而轰然倒塌。  总之,维希心心念念,一直相见却不敢见,一直不敢见而也见不到的人,此刻就站在自己面前,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等着她看一眼。  “嫂子,你没事吧!”贾珊珊慌忙的上前查看。  维希失愣,恍然如初,这才发现是自己的酒杯掉到了地上,而裙角处也打湿了一大片。  明玺扬也难得的低头轻问她:“没事吧!怎么这么不小心?”  嗔怪的语气明明是关怀的意味,但维希愣是感觉到了一股杀气,抬头一望,果然阴翳的眸子布满风雨,像是把她随时撕碎般的狠意。  果然丢人了,明玺扬爱面子,不生气才怪。  “方小姐,没事吧?”慌忙之余,对面有一包装的纸巾递至自己的面前,心相印的牌子,一如记忆的样子,那淡淡的清香味好似透过包装,散发到空气中,吸进自己的鼻尖里。  她有些失愣的说了声:“谢谢”,随即补了句“失陪”,便强忍着哭意,冲着卫生间奔去。  她以为她足够坚强,面对回忆不会再忧伤,她以为她足够铁石心肠,对于过去不会再迷惘,可是现在眼角的泪滴,又算什么、又是什么?  方维希,你终究是忘不了他吗?  她到底不敢太放肆,哭的太过,明玺扬会发现端倪。只能强忍着哭泣、压下心底无限的痛楚,但眼泪还是止不住的顺着脸颊悄悄滑落,吧嗒吧嗒的落到洗手间的流理台上。像未关紧的水龙头一样一下一下的冲击着心脏,痛苦不堪。  她觉得自己在洗手间待的太久了,久到明玺扬会随时冲进来将她拖出去,所以理性渐渐回归,她不敢再独自神伤,拿出粉饼盒,稍一补妆,便又神采奕奕,明亮动人。  她没想过他就站在卫生间门口的,更没想过他是专门过来等她的。  打开房门,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她才清晰的认识到她刚刚辛辛苦苦所建立起来的防线,面对他不过是惘然,不过是徒劳,不过是无用功而已。  彭榆树的眸子在她身上扫视许久,最后稳稳的落在她清澈的眸子里,暗暗道:“看来你过的挺好。”  维希哑然,没想到他们之间正式的问候,竟然只是这一句话。  她直直的看着他,才发现他身姿越发的挺拔,褪去少年的稚嫩,整个人仿佛一把凌厉的剑,气势如虹,可破云霄。  可是这样美好的他再也跟她没有关系了。  维希微微咧了咧嘴,失笑道:“你也不赖。”  “哼”彭榆树嗤笑道,“那是,这年头各凭本事吃饭,你想过锦衣玉食的生活,我也不会甘于平庸。”  维希心中刺痛无比,她不是不明白他话中带刺,刀刀见血,可是到今天这个地步,他与她早已没有回头路可走。  他们曾经是那样用力的爱过,到如今不过是放在暗黑角落的一本书,拭去扉页的灰尘,模样如初,内容不复,他与她终究是天涯过客,连影子都无法拥抱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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