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换土地没有妻子的妻子的签字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能生效吗

我名下的土地,我妻子是否可以与人签订协议进行调换?(因我妻子是教师无土地)_百度知道
我名下的土地,我妻子是否可以与人签订协议进行调换?(因我妻子是教师无土地)
土地在签订协议后,若对方将换给我的田又给别人,那么这份协议是否还有效?
多谢,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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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本人亲笔签订的协议,任何人签订的都属于无效。(也包括你妻子和父母都不准以你的名义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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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土地协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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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两村民“口头协议”互换土地 30余年后“要回土地”引纷争_社会_新闻频道_毕节试验区网
两村民“口头协议”互换土地 30余年后“要回土地”引纷争
&争议&地里的简易房已被推倒
现年43岁的刘天发是毕节市大方县核桃乡木寨村大坡组一村民,多年来一直外出务工。近日,因见家乡不断发展,便欲回家找工作。然而,当他回家后想在老家盖栋新房时,却与同村一村民起了&土地纷争&。
这是怎么回事呢?1月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缘起&&30余年前,两村民为方便种植互换土地
&这块地,是我父亲刘正修当年分到的一块位于黄皮坡的饲料地,当时还花了10多天的时间把地拉平,好作为宅基地使用。后来因为位置的关系,为了好种植和便于管理,在1977年,就和田家(本文中指当地一户田姓人家)对换,我们用他家的一块位于花椒皮坡的饲料地,他们用我们的这块土地。当时说好的,随时可以换回来。&刘天发的大哥刘天福说。
据了解,早年间,刘正修是退伍军人,原住在达溪镇冷底村,后搬回老家核桃乡木寨村大坡组。
据当事人介绍,调换土地后没几年,田家本身没有使用原属刘家的那块土地,最近几年,由他们家的亲戚耕种。
如今,刘正修已经去世10多年了。刘天福竭力争取这块土地,想为三弟刘天发一家修建一个安家的地方。
刘天福说,三弟刘天发早年离异,带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家庭很困难,靠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多年来,父子三人没有固定住所,两个孩子至今还寄住在刘天福家。
在刘天发提供的证明人材料上,记者看到&证明人&写下的字样:&刘正修家的饲料地是划在黄皮坡向明发家侧面,田家饲料地在花椒皮坡松林脚,1979年,刘正修和田家换饲料地耕种,换地的时候我不在现场,是否写依据我也不清楚。&
此外,另外三位同村的证明人也证实了这一说法。但三人均表示,不知道互换土地时的商定的具体细节是什么。
据刘家人介绍,两家互换土地之事,没有任何字据或其他证明。
突变&&要求换回土地遭拒引发纠纷
近年来,由于自然环境良好,大方县核桃乡木寨村获得了不错的发展机遇,乡村旅游得到了很大的开发,木寨村的许多村民也纷纷回乡参与建设。
如今,随处可见新路、新房,村里一片生机盎然。
2014年10月中旬,刘天福找田家,商谈换回原土地的事情。不曾想,却因此引发了激烈的争吵。
&当时互换土地的时候我们和田家说好,这样的互换是活的,不是死的,他也同意,并答应,就算50年后,他们也随时同意换回来,谁知道他现在不认账了。&刘天福说。
采访的过程中,记者多次打电话联系事件的另一位当事人田某某,但均未得到正面回应,接电话的人是位女性,并称她是田某某的妻子,田某某因为上班的原因,不方便接受采访。
谈起当年刘正修和田某某换地的事情,田某某家族中的一位女性亲戚告诉记者:&当年换土地的时候我还是很清楚的,最开始的时候,刘正修是和我家换,最终他看上了田某某家的地,觉得那块地土质比我家的好,改变了主意换成了田某某家的,对于这件事情,至今我都还有些想法。&
而据该女士的丈夫田先生介绍,上世纪70年代,村里分配到各家各户的饲料地,是专门作为喂牲口种的粮草地,不需要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木寨村大坡组的村民这样互换饲料地的人家很多,全都是口头协议,在当时看来,口头协议换地有效。&1980年,土地重新承包下放,也没有见互换土地的刘、田两家人去村委会重新登记和备案。&
日,刘天发在这块引发争议的饲料地里建起了简易房。次日(12月27日),田某某的家人带人将简易房推倒。
由此,两家人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现状&&多次调解未果,土地归属未定
据了解,从2014年10月中旬开始,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木寨村村委会就刘、田两家土地引发的纠纷,组织调解过数次,均没有结果。
&这块地都调换30多年了,由于时间太长,在取证方面很难,如果早年间在调换后在村里有个备案,表达过明确的诉求,事情就简单多了,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村委会建议先维持现状,在土地归属权没有得出真正的结果之前,谁家也不能动这块地。&木寨村村主任姜昌茂介绍。
该村村支书姚芬说,去年12月份,刘天发在&争议地&地里建简易房时,她得知情况后,让村民组长周训龙去打过招呼,让刘天发不要修建,刘天发没有听取劝告继续修建,故而发生了简易房被田家推翻的事。
在木寨村村委会提供的日调解证明书上,这样写着:木寨村村调委会鉴于双方没有书面依据,也没有切实可信的其他证据,因该块土地已被田某某管理使用37年之久,经村委会调解委员会研究决定,该土地应继续归田某某管理使用,如对该调解有异议,特介绍到核桃乡调解委员处理协调。
&如果协调还是没有结果的话,最好的办法是争议双方走司法程序来解决。&姜昌茂说。
目前,该起调换土地引发的纠纷还在进一步调解中。
律师观点:可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毕节市中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大洲。罗律师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双方互换土地的约定虽然只是口头上的,但其口头约定对双方当事人是有约束力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有互不干涉对方使用互换后土地使用权的义务,同时,双方对互换后的享有土地使用权产生的一切利益,另一方无权进行干涉。
另外,罗律师认为,本案双方对土地互换的时间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从双方对互换后的土地使用三十多年的情况来看,可以看出双方互换的时间是永久性的,一方以没有明确互换的时间为由,干涉另一方土地使用权利,这显然是一种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徐冰洁土地对换协议书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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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对换协议书
河南&07-17 21:39&&悬赏 0&&发布者:xtgdft & 回答:(1)
甲方:张天才
乙方:张中华&张露
两方(见证人):张玉才&张胜利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对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甲方愿意将北地壹亩与乙方南地零点捌亩进行同等对换使用权,对换后,甲乙双方永久拥有对换后各自地块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干涉对方的合法使用,甲方土地位置:位于北地北江沿边西,乙方土地位置:位于南地南江沿边北,在张天才地东边。
二&此协议一经双方协商签名按手印后即时生效,涂改或者冒签无效,即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应,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反悔或干涉对方,后辈人不得违约。
三&甲乙双方土地有作物,需清理干净,土地平整,不得影响双方秋季播种。
四&此协议写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张天才(手印)
&&&&&&&&&&&&&乙方签字:张露(手印)
&&&&&&&&&&&&&丙方(见证人)签字:张玉才(手印)&张胜利(手印)
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去年六月份签的,因房子占用他家的地,他老爸去世,我的父亲也去世,房子盖了十一年了,当初老一辈也有口头协议,后来他们乙方一直变化才签的这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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