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终止合同就终止了吗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我和公司的合同就要到期了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我和公司的合同就要到期了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海南-三亚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4438 次
点赞人数:17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地区:海南-三亚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20762 次
点赞人数:71 人
劳动者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的,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劳动者不能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又不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如因病、自然不可抗力影响等)之内,劳动合同终止。
地区:海南-海口市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887 次
点赞人数:0 人
劳动合同终止日期: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合同期限截止日,就是劳动合同终止日期。  2、劳动者提出辞职,那么以劳动者辞职信之日起至30天,为劳动合同终止日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法律知识大全|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热门城市:& & & & & & & & & 一般员工签订的都有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当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如果员工选择不续签的话,那么这个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就结束了,至于具体的规定,365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并且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一、什么是终止是指企业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的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劳动者因达到或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三、可能出现的问题(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以上是关于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在您出现“合同到期合同就终止了吗”这样的疑问时,能为您提供指导性的建议,如果您面临的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可以在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或者拨打网站的。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就自动终止,但也有例外的情形,任何事都不是绝对的。这就是律师365小编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延伸阅读: &
该文章整理时间“ 18:27:15”,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8年!内容整理自网络,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
无锡劳动工伤律师
律所: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梁溪区
擅长劳动工伤
律所:江苏无锡万仕邦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
擅长劳动工伤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咨询推荐
热门劳动合同法律百科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中途没有出现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就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下面律师365小编介绍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知识,供你阅读。
地区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注:我们将对您的联系信息严格保密
专业律师专业解答
一站式服务
案情关键词
400-64365-6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找律师服务
最新法律百科
最新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最新咨询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1120律师在线
3455今日解答
阅读本文耗时:
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请问各位老师,合同到期不在续签,解聘,终止合同各什么区别,又分别怎么进行补偿
劳动合同只有“解除”和“终止”两种情形。
解除包括“用人单位解除”和 “劳动者解除”两种,你所说的解聘就是用人单位解除。
终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补偿:
1、单位解聘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强行解聘,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到期不再续签终止的,用人单位支付从日起计算经济补偿金。
3、开始养老金的,死亡的,不需要经济补偿。
4、单位破产、吊销、关闭等的,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额:
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累计计算即可。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有详细规定。我传过来,你再自己详细学习一下。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1、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分为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和劳动者不再续签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况,需要按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规定的经济补偿;而劳动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解聘一般特指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关系),同样也分为两种情况: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关系)时,则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3、终止劳动合同,主要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相关信息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1、公司已合同到期为由,辞退你是可以的。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
《妇女权益保护法》和有关妇女劳动保护的规定都明文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
新单位接收的话可以凭单位的接收函去人才市场把档案调走。不接受的话可以一直放在人才市场。一般情况下要是不做公务员,档案的用处不是很大。
你从98年毕业就在这个单位工作至今,劳动合同将于日到期。
由于你既未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又没有在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连续签订...
1、合同到期不续签,即没有补偿,也没有什么赔偿;
2、提前辞职必须在辞职之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担违约责任;
答: 第一百八十条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
答: 楼上的大哥,你丫简直是扯淡。“~猪头男生~ ”的id果然很适合你。1、对于公司的管理制度,从你加入公司那天起就视为你已经同意了,除非公司制度里有违法的规定,否则...
答: 法律是什么?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用到法律一词,但是它的用法如此之多,使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
法律的定义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它的目的和功能。
在社会中法律的一个...
大家还关注
Copyright &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
报告,这不是个问题
报告原因(必选):
这不是个问题
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去年二月中旬和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期限是一年,虽然在公司的这段时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也很喜欢公司的氛围,但是因为上班实在是太远的原因,我决定在今年之后,就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因为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众采纳地区:湖北-十堰咨询电话:帮助网友:65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三)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12:00
律师回答地区:四川-成都咨询电话:400-6***帮助网友:1784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5 人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了,公司应该出具的手续,一般如下: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是证明你已经和你的当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也是你去下一个单位上班必要的)。2、薪资证明(证明你在你的这个公司的月均收入,你未来的工作单位很可能会要来做给你定薪的参考依据)。3、减员表(你单位究竟给你缴纳了多久的社保,和具体的缴纳金额的证明,下一个能给你缴纳社保的单位一定会要的)。4、在你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在拿到减员表以后,社保可以暂时不予理会 12:12
无锡推荐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合同到期终止通知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