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微商到底是什么属于传销吗?

微商疯狂传销:260万人缴费 涉案6.8亿元(图)-中新网
微商疯狂传销:260万人缴费 涉案6.8亿元(图)
日 15:35 来源:羊城晚报  
目前,“云在指尖”广州总部已人去楼空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罗坪 实习生 高凯欣
  A宣传:月入上万“诱人入伙”
  据工商资料显示,微商“云在指尖”的全称为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其打造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于日运营上线。该商城自称是公司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至日,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
  来自湖北咸宁的杨良润(化名),曾是“云在指尖”商城的忠实粉丝。据其透露,这个商城的经营模式传到当地后备受推崇。商城最独特的地方,莫过于它的会员机制。在堂兄的推荐下,杨良润成了“云在指尖”的会员,方法是只要在该网络商城消费128元的产品,就自动升级为“指尖管家”。而其更是打出了夸张的宣传语:在家赚钱,月入过万!
  据会员产生机制,成为云在指尖管家的会员可以参与公司80%的利润分配,且能拿八代的奖金。比如当你推荐一个人成为“指尖管家”(第一代)时,你可以拿40%的利润,当你的第一代管家推荐一个管家(第二代)时,你可以拿10%的利润。第三代至第五代,都可以提取10%的利润。第六代拿8%的利润,第七、八代拿6%的利润。
  杨良润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加入以后他几乎每天在朋友圈发送商城产品链接或者二维码,等着好友点击链接购物,或者加入“云在指尖”。包括自己在内,很多人一旦消费128元成为管家后,就想方设法吸引别人消费,自己拿提成。“云在指尖”推崇的就是让会员去锁定别人,发展代理商,获得层级报酬。
  记者调查发现,“云在指尖”商城在整改前,其销售的产品种类繁多,从服装、食品、化妆品到小家电,可谓五花八门。它宣称采用厂商直接到消费者(F2C)的销售模式,由品牌厂家直接对消费者发货,价格实惠。不过有网友举报称,该商城的产品价格有的明显高于超市价格,杂牌横行质量没有保障。
  做了半年之后,杨良润并未赚到钱,在质疑公司存在欺骗后他开始向工商部门举报。与此同时,“云在指尖”在网上引发了涉嫌“传销”的激烈争论。有网友认为,云在指尖的消费不是产品本身的需求带动的,而是受有下家就有钱可赚的利益驱动。实际上很多人总共就消费128元,拉人的话,亲戚朋友靠人情或许能拉到一两个,陌生人就较为困难。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的产品,在家里发发链接,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自2014年以来,广州一家名为“云在指尖”的微信商城传遍全国,其诱人的盈利模式吸引数万人加入。用手机上上网就能月入万元?云在指尖自上线以来便争议不断,甚至一度被指为变相的网络传销。
  截至今年2月,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收入达6.8亿余元。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并发布公告,认定涉嫌传销。没收云在指尖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7日,羊城晚报记者回访其广州总部发现,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处于休业状态。从争议到认定,这条疯狂传销路是如何吸纳公众的?
  B调查:52个层级靠传销“拉人头”
  出现争议后,杨良润的堂兄仍然坚称“云在指尖”不是传销。其理由是如果是传销,公司发展了这么久为何政府不打击?况且,云在指尖还宣称跟微信是合作关系。不过,云在指尖自己宣称的合作,很快遭到微信运营方的否认。羊城晚报记者获悉,官方对云在指尖涉嫌传销的调查,像一场长时间的“拉锯战”。
  据湖北咸宁工商局披露,该局于2015年4月接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在咸宁地区从事传销活动。工商局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该公司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2015年7月底,咸宁工商局正式立案调查,并在湖北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备案。调查中发现案情特别复杂,结合调查取证实际情况,2015 年 10 月 16 日经过市局批准延期三十日,2015 年 11 月 17 日经市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再次延期。2016 年 6 月 27 日,湖北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该案指定管辖的批复意见,将案件的全国管辖权移交咸宁工商局。
  10月10日,咸宁工商局根据办案程序,在官网上公布云在指尖的查处公告。据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云在指尖”规定获得佣金的最低条件,是必须在商城中累计消费满128元成为“云在指尖”的会员。入会级别由低到高依次是指尖管家、分销商、代理商、渠道商、股东商,分别对应“1星、2星、3星、4星、5星”的会员级别。
  而会员佣金,在商城用户界面中用“幸福指数”形式表示,“幸福指数”数值与人民币1:1兑换,分为“指尖管家收入”和“推广渠道收入”两种。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2月“云在指尖”的“1星”及以上级别会员共246.57万人,其中“1星”会员229.30万人、“2星”会员18.22万人、“3星”会员4227人、“4星”会员1309人、“5星”会员378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层。
  历时一年多,咸宁工商局综合调查后认定:“云在指尖”商城,通过计算机系统设置“上下线层级关系、入门费、会员级别和会员晋升条件、团队计酬分配规则”构成了“云在指尖”传销制度规则。当事人将佣金部分,按预先设计的制度规则进行分配,导致关注群体受利益诱惑进行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得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的传销信息,其行为构成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
  C回访:广州总部人去楼空关门休业
  曾经深陷传销,之后抽身而出专门从事反传销调查的公益人士李旭表示,传销公司遭异地调查是当下的普遍现象。“云在指尖”的等级分得非常明确,每一级都要吃下边代理的部分积分,积分相当于钱。传统的线下传销多以发展亲朋好友为主,下线正常来说涉及7、8层,较难去集中拉人头,因此加入门槛相对高,经常是上万元。而线上传销则不同,每个人的关系网都可能是几百人、几千人,传销方式也更隐蔽。
  据湖北咸宁工商局的公告披露,在经投诉调查、行政处罚告知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后,最后做出的处罚为:没收公司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不过据相关法规,云在指尖仍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17日,记者回访云在指尖,看到其在广州的总部已人去楼空,处于休业状态。是否服从行政处罚,公司当事方和工商局皆回应:暂不便透露。
  为便于推广盈利模式、吸纳会员,记者留意到云在指尖主要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传销宣传。如此,微信作为一个平台,该在商业活动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日前,在继前次辟谣否认与“云在指尖”合作后,微信团队官方账号之一“微信视界”发布了一篇《严打网络传销不手软,腾讯配合工商部门封停“云在指尖”等相关账号》的文章。
  微信方面表示,“云在指尖”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自行设立开发的电商平台。其假借“消费资本论”、“消费是投资人人是老板”、“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这导致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传销信息,同时也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对网络传销、高额返现返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国家相关机关,对此类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微信团队表示,对于类似传销的多级分销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微信公众平台将对其进行限制账号部分功能直至永久封号处理,并有权拒绝再向该运营主体提供服务。微信团队最后还提醒用户:面对诱惑要保持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相信“多层分佣”、“高额返利”等骗术。
  长期关注商品销售模式的梁士明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目前法律法规对传销,特别像互联网新型的、所谓三级分销以及个别分销商等经营模式的界定处于模棱两可、并不非常明确的状态。故前期让微信自己来认定其平台上的相关账号是否做传销,压力较大。但像“云在指尖”被认定为传销的案例出现后,所谓分销系统在微信端上的商业模式,其违法信息非常显著。因此微信在动态监控上仍有提升空间,今后应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审核和打击的力度。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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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微商和传销的本质区别是什么?_搜外问答
身边做微商的人越来越多,让我想到传销,但貌似又不同。
微商和传销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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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后端开发,seo,都做过,都不是很精,入职4年
传销要发展下线,要去坑人钱,并且本身一定不产生效益,它就是一群人集体YY的自我欺骗而已。可能一时半会赚不到钱,也可能会有坑人钱的现象发生,但是微商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它是一种营销方式,并不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概念,最主要的是它能产生效益。
借助传销的模式,干着正当的生意。
跟传销不一样吧,传销就是拉人头,靠人头赚钱,微商是一种营销的模式吧。
现阶段的有点乱,被很多人看做是传销,其实跟传销还是有点区别的,微商不像传销一样发展下线,忽悠人,很多传销连一个正规产品都没有的。
楼主应该说的是那种微信卖面膜,然后发展代理商的,其实那个就是传销,拉人头,赚代理费,然后商品卖不出去。
是正当的营销
传销是违法的
本身是一个很正当的商业形态,是目前移动化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顺应了这个时代,但是目前微商中存在很多问题,这个圈子里规范不够,监管不够,导致很多微商良莠不齐,很多事靠着代理欺诈敛财,甚至有部分微商已经走进了传销的圈子。
但是微商和传销是没法子去比的,完全不是一个范畴。微商是一个商业群体,只是在营销过程中,有些涉嫌传销,而传销是一种非法营销方式。就想做安利的,有的人是正当的直销,有的人做成传销,但是不能说安利是不正当的,只是方式不对。
看到楼上几位的分析,其实现在微商有很多也是在拉下线,拉代理,人-人的营销,很容易就做成了传销,判断的标准在于,是否需要交纳代理费用,是否有真实质量的商品,究竟是通过买卖赚钱,还是通过代理费或者代理进货费赚钱。
我觉得二者的本质区别就是良心和产品,重良心和信誉的就是正当,重提成重粉丝重利润的就是传销性质
30天内高手都在交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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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支付方式微商怎么做?你做的是微商还是传销?
稿源:薇薇庄主
伴随微信而来的,还有朋友圈刷屏。
这家晒吃,那家晒车,这家晒旅游,那家又在晒孩子照片&&其实这些好歹也是生活中的一个留影,就算有点烦,也能接受。
但,突然有一天,朋友圈上一个个原本好好的人,开始做微商了!卖面膜的、卖衣服的、卖包包的、卖特产的、卖减肥药的......
每天不厌其烦的刷屏,让我们不禁有了一个疑问:靠微信卖东西真那么好赚吗? 怎么有些看着有点像传销?
经过了一阵潜心研究,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扒一扒微商那点事吧!
1、正规的微商是这样的&&
只要是利用移动互联网上的某种平台卖货的,我们都可以称为微商。比如,微信,陌陌,手机上的微博,QQ等其他平台,也可以理解为用手机上的平台卖货的我们都称之为微商。微商也是电子商务的一种,也是商家。商家的目的是卖货,只要你是为了卖货,把货卖给了消费者,你就是一名合格的微商。
另外,微信仅仅是微商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是其中的一个媒介载体。很多人把通过微信开个小店就当成了&微商&,并且与淘宝相提并论,俨然自成一派。实际上,微商并非&微信电商&,更不是仅仅指微信小店,微商指的是在移动终端平台上借助移动互联技术进行的商业活动,或者简单的指为通过手机开店来完成网络购物。
2、打着微商幌子的传销是这样的&&
现在多数代理式的微商都属于传销,因为多数只是为了挣代理费,根本不管货品能不能卖出去。货不是卖给了消费者,而是卖给了代理。大家试想一下,商人是干嘛的,当然是卖货的,货都卖不到消费者手中,这还叫商人吗?好多商家也开始模仿微商,招代理,让下线代理了货,只要钱一交,能不能卖出货就不管了。
3、&微传销&到底是怎么运作的?
接下来,揭露所谓朋友圈&微商&和传销的共同之处。
首先,朋友圈里的这种&微商&首先采用鸡汤+大饼的模式。用一段励志的故事,加上高额的收入,一片大好的光明行业前景,引诱他人上钩。这是传销的惯用开场首发。
然后,朋友圈里的朋友看到了,一些经不住诱惑的人就会问,这种面膜好卖吗?此时上线就会说,我们这个牌子卖的很火,好多明星都推荐过(利用明星背书,获取信任)好多人都在朋友圈卖,我们一个小伙伴,刚加入就挣了多少钱,给爸妈如何如何&&
由于&微商&概念的盛行,很多人都把这种行为当成正常的&微商&活动,往往不假思索的就相信了。很多人也没有在电商行业的经验,加上又是由于熟人介绍,并且信誓旦旦的保证可以挣到高额的利润,上当自然也是在所难免。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看到,这时候上线就要求下线代理公司的产品,各种吹的天花乱坠,讲出在朋友圈卖面膜发财致富的各种成功的例子。而这也是传销管用的手法。但是,这种可信度有多少呢?首先,从正常的销售角度来讲,一般人的微信好友正常范围在100&300之间,这些人数大概覆盖你的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只有专门搞微信营销的人才会超过这个数目。
我们取一个中间值200人。那你的目标客户有多少人?这200肯定不会都是你的客户,大部分男生对面膜不会感兴趣,而女性不一定会对你的面膜感兴趣,因为客户选择消费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和你关系的亲密度、品牌、价格、皮肤问题等。
而朋友圈的面膜往往都是一些不知名的品牌(正规代购不在此讨论范围),所以你的面膜能有10%的转化就已经很高,那就20人,一个客户一个月2盒面膜(10片装),一个月就40盒,并且朋友圈里的面膜价格一般不会太高,(有消费能力自然不会选择朋友圈),基本可以估算出大致的收入。
算一下,一个月下来也就的收入,如何能做到又是给爸妈买高级品牌衣服,又是去旅游,并且,这还是在理论的状态下。
现实情况是,大部分人在朋友圈吆喝了半天没人搭理,为引起关注刷屏,却引起朋友反感遭屏蔽,勉强让朋友买了一次,基本上就没了下次,还影响了彼此的关系。
这时候有人会说,我可以加陌生人啊,这样我就可以提高我的转换率,让更多的人来购买我的产品,那这个方法可行吗?
为什么朋友圈会卖东西,是因为朋友圈是建立在熟人关系上的,有天然的信任属性。正是这种信任属性,可以保证你卖了东西,客户愿意给你付钱。以及,客户相信你的产品。
想一下,为什么大家可以放心的在电商平台购物,因为钱不是直接给卖家(陌生人)而是给第三方平台,等你收了货,第三方再给卖家。
如果你加了陌生人,首先陌生人为什么要相信你,其次,你的交易谁来保障。陌生人会放心直接把钱打给你吗?
所以,这种方法根本不可行!淘宝不知名的面膜多去了,价格也低,还有交易担保,陌生人为什么就要来买你的呢?
正常的朋友圈做销售可以赚钱吗?答案是可以的,但做得好也就是贴补家用,并且是无法持久的。因为朋友圈本质上并不适合卖东西,过多的营销信息已经严重的干扰朋友圈的正常信息展示,成为微信的整治对象,想必很多人都已深有体会。
那为什么还会有许多人乐此不疲在朋友圈卖面膜呢?因为,他们真正的目标是在找下线。看图片下方的自定义尾巴。
这个代理即所谓的下线。在业内,上线与下线基本上师徒相称。上线往往诱导下线大量囤货,一边给自己获取暴利,一边逼迫新人击鼓传花,不敢退出。
当新人无知的拿了货,出不了手,就会问上线,为什么我的面膜在朋友圈卖不动?上线自然会说,你看某某为什么可以一天卖几十盒,为什么可以发财,而你就挣不到,是不是因为你不够努力,不够上进,没找对方法。
这时候上线就会讲所谓的培训方法:你看你可以发展代理(下线)呀,不仅可以把自己的手中的货转给下线,并且还可以让下线从你手中进货,这样你可以挣多更多的钱,轻轻松松月收入破万!
这时候,想必大家都看清楚这种朋友圈&微商&的本质:它不是要大家在朋友圈卖产品,因为朋友圈的购买能力非常有限,并且他们也没打算直面消费者,而是通过发展下线骗取更多的人加入,从中获取暴利!
最后,希望广大朋友能够理性面对这种朋友圈里的暴利诱惑,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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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符合这3个标准,就涉嫌传销!你朋友圈有吗
微商符合这3个标准,就涉嫌传销!你朋友圈有吗
11:37:29作者:微信群CN讲师-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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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
特别是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通过境外网站用外币结算或者直接到境外交钱加入,以逃避境内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的约束和监管,行为更加隐蔽,甚至以合法、受支持的新兴互联网企业面目示人,导致众多人上当受骗。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
★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
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再简单讲,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微商“直销”与“传销”的5大区别
1、有无入门费
传销的入门费都比较高,到现在往往是以认购产品作为入门的门槛,然后获取加入、再发展下线的资格,而直销是没有这一步骤。
“微商传销”的入门费是这样变相征收的:要成为某品牌的代理就要先拿货,公司会制定具体政策,比如总代价格是什么,需要拿多少货;一级代理、二级代理分布享受什么价格、需要拿多少货等等。
2、产品和价格是否等值
传销的产品往往价格较高,但没有高的理由。一套只值几块钱的东西,莫名其妙的卖几百上千块,而直销的产品的价格必须物有所值。
“微商传销”里最盛行的就是女性化妆品,因为这个行业利润最高。几片成本几块钱的劣质面膜、几瓶简单勾兑的水都可以卖到几百块……
3、产品是否流通
传销的最根本目的是要“代理”发展“代理”,他们只在意有多少人在“卖产品”,并不在乎有多少人“买产品”,一级一级的发展,最后完蛋的是那些末端的代理们。而直销最关心是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直销必须依赖产品抢市场。
“微商传销”的驱动力永远都是鼓励自己的“代理”发展更多的“代理”,拿更多的货。比如某品牌商的一个激励措施是:只要你到年底拿的货总额到了1000万,就奖励一辆保时捷!殊不知你需要帮对方赚回三辆保时捷的钱!所以“微商传销”一个特点就是,他们总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你成为他们代理,晒收入、晒豪车,让你跟着她一起赚大钱。
4、有无退货制度
传销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而直销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
5、销售是否分级
传销公司最讲究是谁先加入,谁后加入,谁归谁管,谁在谁名下等等。每个人享受的待遇不同,政策也不同,是一种等级森严的“金字塔”结构。而且无可更改的是:先来的人获得的利益肯定大于后来的人。但直销就是一句话:“多劳多得!”
“微商传销”总会制定一些严格的规定,禁止越级、串货、甚至不准许代理们为了多卖产品去开淘宝店,怕影响自己制定的价格政策。实际上这是一种跟互联网时代非常不合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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