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期货:余额宝收益率的成功算不算一种长尾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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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和启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互联网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金融服务业务已基本实现了用户互联网的自助办理。2010年之后,一些互联网企业,特别是掌握互联网入口的第三机构,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数据挖掘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推出创新性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产品。比如阿里巴巴公司推出的阿里小贷、人人贷和拍拍贷等公司推出的互联网个人对个人的信贷业务(Peer to Peer)等,都是大电商企业在小微贷领域的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逐步打破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多方面的垄断。2013年6月,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天弘基金公司合作,开通余额宝功能,直销中国第一支互联网基金。作为一种全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不足一个月内,客户转入余额宝资金规模已突破百亿元,引起金融市场的高度关注和讨论。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3/view-4497606.htm  一、余额宝的创新点   余额宝推出不足一个月,募集资金规模就已突破百亿元,并且每天以亿元的规模在增长。究其原因,是余额宝在多方面进行了创新。   (一)余额宝在金融产品模式方面的创新   余额宝作为第一支面世的互联网基金,推出不久就受到争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注册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或者相关业务。”支付宝公司只有第三方基金支付牌照而没有基金销售资格,因此支付宝公司不得代销基金。支付宝公司为规避监管风险,在余额宝的设计上把基金销售行为定义为直销,并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业务流程,且仅收取提供交易平台的对价(管理费),这样就成功地规避了监管风险。证监会对余额宝在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给予肯定和支持。余额宝的另一大产品创新亮点在于将即时支付(T+0)融入客户消费场景,为客户提供账户增值的同时,丝毫不影响客户所有的支付体验。支付宝客户可以使用余额宝资产在淘宝网站进行实时支付或转账到他人的支付宝。   (二)余额宝在营销方面的创新   余额宝在营销渠道上开创基金公司在大电商平台直销基金的模式。目前,天弘基金是余额宝服务的唯一产品提供者,增利宝也是唯一与余额宝进行对接的产品。增利宝利用支付宝的渠道优势,在零推广成本下,将产品直接呈现在客户群体面前,独享规模近200亿的市场。增利宝基金规模在短期内就突破百亿元,使默默无闻的天弘基金公司,短期内成为了中国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管理者,公司品牌价值得到极大的提升。公司正是利用互联网的营销渠道优势创造了奇迹。余额宝在营销流程上开创互联网一站式的销售模式。余额宝为了给客户提供一个极佳的购物体验,尽量转化每一个支付宝客户。天弘基金和支付宝在后台系统为余额宝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持,实现增利宝便捷的“一键开户”流程。客户将钱转入余额宝,就即时购买增利宝,而客户如果选择将资金从余额宝转出或使用余额宝资产进行购物支付,则相当于赎回增利宝基金份额。所有流程操作即时生效,便捷流畅。余额宝在营销策略上围绕“提升客户价值为中心”进行创新,在营销上突出强调购买增利宝资金门槛仅需1元,是所需资金门槛最低的一只基金。余额宝让客户的备付金“每1元”天天都增值,不少客户通过余额宝尝试了人生的第一次理财,享受到“大众理财”带来的魅力和增值感。余额宝细致入微地围绕“提升客户价值为中心”的创新,得到了客户高度认同,支付宝备付金不断地流向余额宝。   (三)余额宝在技术应用方面的创新   支付宝客户的备付金具有小额性和流动不定性的特点,特别是在“节日促销”期间有流动爆发性特点。基金公司要吸收支付宝的备付金,难点在如何化解备付金流动性爆发而带来的风险。货币型基金虽然相当安全,但突发性大规模赎回会导致基金的流动性不足,迫使基金出售未到期的资产而发生亏损。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天弘基金公司委托金证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锁定支付宝客户,把握客户购物支付的规律,对“大促”和节前消费等影响备付金流动的因素进行事先预测,有效地解决了备付金的流动性风险,保证增利宝产品的低风险运作。天弘基金与支付宝公司合作,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实现增利宝流动性与收益性的高效匹配,让客户的备付金增值得到充分保证。   二、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余额宝对商业银行存款的影响   目前,支付宝的备付金规模大约在200亿元。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年12月末全国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约为16万亿。有学者认为即使备付金全部转入到余额宝,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影响也微乎其微。单纯从余额宝目前备付金规模来看,学者们的看法似乎合理。但从美国市场经验看,20世纪6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占比约为60%,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竞争而分流了活期存款,30年之后,银行活期存款占比已降至10%。这说明货币基金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长期影响尤为明显。支付宝客户以青少年为主,80后客户占6成以上,经济积累单薄,渴望其小额资金稳健增值。尽管支付宝客户被告知余额宝本质是一种理财模式,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支付宝客户对支付宝的安全和信誉有极高的认同感,在主观上已经把余额宝和高息活期存款同等化了,所以支付宝客户将活期存款转入余额宝概率很高。余额宝为客户的活期存款资产在保“活”的前提下,提供了一条极低风险的增值渠道,必定会分流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我国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流动不但会复制美国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走势,而且在过程和时间上还会明显缩短。   (二)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   余额宝有理财和消费两重功能,收益按天结算,属于低收益的理财产品。从增利宝的特点和投资结构来看,增利宝与商业银行1天周期的超短理财产品性质最接近。根据天弘基金公司官网公布的增利宝历史收益数据,自从余额宝上线以来,增利宝的日年化收益率超过4%,大幅度超过多数商业银行的1天周期理财产品。以日到日理财时段为例,余额宝的收益超过工行、农行、中行和建行1天周期理财产品收益的100%,如表1所示。与余额宝收益接近是上海银行“易精灵”产品,但它的开户需要30万元、申购资金10万元起。表1中商业银行发布的理财产品在类型与增利宝相同,都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但申购资金要求和申购赎回时间皆比余额宝苛刻许多。因此,有部分商业银行超短期理财产品的客户会转投余额宝,这对商业银行超短期理财产品造成冲击。
  (三)余额宝对商业银行基金代销的影响   余额宝嵌入电商平台直销基金是继第三方平台销售基金、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基金之后,基金销售渠道多元化的一个重大突破。余额宝模式大大拓宽基金销售渠道,减少基金公司对商业银行代销的依赖,进一步分流商业银行基金代销业务。第三方平台获得销售基金牌照后,对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就已经造成了强烈冲击。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2011年新基金发行203只、募资规模2555亿元;2012年新基金发行达255只、募资总量达到6400亿元,创历史新高。但多数银行基金代销收入却出现了下滑。根据相关银行上市报表,2012年上半年农行实现代理销售基金收入3.37亿元,而2011年上半年实现代理基金业务收入6.62亿元,同比下滑50%;招商银行2012年上半年实现代理基金业务收入5.42亿元,与2011年上半年6.65亿元相比,同比下降18.5%。导致这一结果的直接原因就是第三方机构抢占了银行代销基金的市场。余额宝开启第三方支付平台直销基金的先河,尽管只有增利宝一支合作基金,但其规模就突破百亿。如果支付宝推出更多具有结构化差异的基金产品,加上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效仿的聚集效应,商业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将会受到严重的挑战。   三、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启示   (一)高度重视互联网“长尾效应”,提升客户活期存款价值   商业银行一直作为我国重要信用支撑机构,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的机构。存贷利润差是银行商业模式的根基,活期存款是银行吸收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从客户管理的角度上看,商业银行对活期客户的管理投入很少,却给商业银行创造了大量利润。根据“长尾”效应,所有非流行的市场累加起来就会形成一个比流行市场还大的市场。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在金融政策的保护下,对活期存款只给予活期利息,客户的回报率极低。随着互联网金融逐步打破商业银行在物理和政策方面的天然屏障,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瞄准银行客户“长尾”市场,开始抢占被商业银行垄断的16万亿活期存款市场。面对互联网基金的竞争,商业银行必须打破传统的垄断思维,敏捷响应市场的变化,提升客户活期存款价值,加强个性化服务,如推出活期余额理财服务。商业银行可以与流动性管理好、历史业绩稳定和优秀的基金公司合作,为客户进行活期余额理财服务,加强客户个性化服务。商业银行应当围绕自身的系统和业务优势,推出比如活期余额自动申购、短信赎回、线上/线下购物和还款业务自动赎回等第三方机构无法开展的独特业务。商业银行通过活期余额理财服务,不但可以增加客户粘性,提高客户的忠诚度,保持“长尾”市场份额,而且还可以吸引增量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目前,广发银行和交通银行已分别推出了类似余额宝业务的“智能金”和“快溢通”业务。   (二)挖掘互联网渠道的潜力,提高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的服务效益   金融业务易于数字化,因此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服务具有天然的优势,比如服务易于创新、交易成本低廉、操作流程便捷和营销渠道无缝绑定等。余额宝在基金销售渠道和小额理财方面进行的创新,归功于对互联网渠道的成功挖掘和利用。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业对商业银行在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业务方面造成的冲击日益显现,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商业银行的传统优势在于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强大的系统资源,具备第三方机构无可比拟的国家信用及资金安全保障。商业银行应当尽快将传统优势与互联网金融优势结合,提高基金代销和理财产品的服务效益。在理财产品方面,商业银行对于低收益无固定限制的理财产品可以采取提高收益率、降低购买门槛、宽松申购与赎回的时间等措施保持客户的稳定性;对于中长期固定期限的高收益产品,在销售模式上,银行可以借鉴互联网金融的P2P模式,并允许客户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份额可以有条件转让,提升客户的产品体验和价值。在基金代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建立一个社区化的基金代销平台,定期发布基金购买的指导建议,引导和激励客户在平台共享和交流购买基金的体会、经验和建议,通过价值共建的营销模式代销基金。   (三)制定大数据经营战略,打造联盟电商平台   阿里小贷和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模式最成功的产品代表,成功的关键在于阿里巴巴公司积累的客户交易的大数据及对大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和挖掘,既准确把握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又有效地控制了风险,这说明大数据已成为电子商务时代金融的核心。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互联网化进程中,非常注重互联网金融创新。但是由于缺少判断客户信用的大数据,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商务数据积累,导致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上难有突破。2007年工行和建行与阿里巴巴公司进行合作,共享阿里巴巴公司小企业信用数据,说明电商数据价值对商业银行有较大的吸引力。但最终由于双方在预期上的较大分歧,合作于2010年终止。建设银行充分意识到如果没有客户电子商务数据的积累,在未来的创新与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于是决定跨界电商业,推出了建行“善融商务”电商平台。接着,交行推出“交博汇”、民生电商平台也在紧锣密鼓的筹建之中。商业银行通过跨界电子商务来实现大数据经营、重新夺回互联网金融业主导权的重要战略。但电子商务平台在交易聚积及维持上难度极大,加上电商企业已先入为主,凭单个商业银行力量在短期之内难以成功。商业银行间可以借鉴小商业银行的“柜面通”模式,利用客户资源和系统优势,共建设、共推广和共享用一个联盟电子商务平台,快速聚积交易,为未来积累客户的电子商务数据,以在将来与第三方机构金融业务竞争中获得主动权。同时,商业银行要积极培训既懂金融又懂大数据分析的人才。只有靠大数据分析人才对积累的业务大数据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为商业银行经营提供有效的决策数据,保证商业银行在互联网时代实施大数据战略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责任编辑 耿 欣;校对 YT,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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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思考
发布部门:金融系精品课程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摘要:本文针对正在兴起的互联网金融热潮,从多维视角探究成因,研判走向,揭示了互联网金融的生命力之所在。总的看,互联网金融具有&草根&和普惠特征,成本低,效率高, 服 务便捷,核心竞争力在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功能和作用越来越强大。同时,火爆的背后也有风险和隐忧。建议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宜粗不宜细,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促进这一新生事 物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 金融创新 金融监管
中国正在兴起互联网金融的热潮。 &一石激起千层浪&,市场本身的起落以及创业的奇迹 无不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认同、追捧、欢呼者有之,质疑、指责、嘲讽者也有之,众说纷纭。如何拨开迷雾,准确认识互联网金融的生命力,有的放矢促进其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一、互联网金融为什么在中国异军突起
互联网金融的火爆为什么没有出现在科技和金融都十分先进的发达国家,而我国后来 居上?这种现象的产生绝非偶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通信技术突飞猛进,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支撑
互联网商业应用20年来特别是近年来,技术更新迭代一直很快。比较有代表性的技术:一是以苹果推出IOS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为标志,开启了移动互联网时代。2012年全球移动互联网用户首次超过固定上网用户,2013年智能手机出货量首次超过功能手机。二是云计算 技术日渐成熟,基于云平台的新应用、新业态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初创企业将云服务作为首选的IT基础设施,政府部门也在探索利用云服务开展电子政务建设。三是大数据 技术进入实际应用阶段。大数据技术具有强大的非结构化数据分析处理能力,能够有效整合多类数据源,处理超大体量、结构多样、时效性强的数据,应用于精准匹配、优化业务流程、 辅助决策等多个场景。美国提出工业互联网、德国提出工业4.0,大数据都是关键要素。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快速普及,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提供了庞大而坚实的网络、终端、用 户和应用基础。2014年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8.8亿户。腾讯云开放平台的创业者达500万 人。百度、阿里等公司的大数据服务器集群达台,数据存储能力达200~1000拍 字节。
&在上述背景下,互联网作为泛在性、通用性、开放性的基础设施,与金融相融合,产生了 有别于传统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主要特征:一是更好的用户体验。如同傻瓜相机一样,互联网金融产品界面直观,操作简便,时延短,成功率高。比如,2014年11月11日( &双十一&),支 付宝成功支付2.78亿笔,最高每分钟285万笔,每单平均支付时间为5秒,远低于网银平均1 分钟的支付时间,支付成功率达99.9%。二是后向收费。一些互联网金融服务并非从每笔业务中获利,而是通过免费服务积累用户资源,赚取广告费和增值服务费。业界有个形象的说 法, &羊毛出在狼身上&。三是规模效应。依托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以及社交网络的口口相传,互联网金融能够迅速突破盈亏平衡点,占领市场。如余额宝推出半年,就吸引了8000万用户, 跃居国内第一大货币市场基金。四是长尾效应。 互联网金融能够更加贴近用户需求,边际成本低,使过去无人问津的小众、零散、个性化的金融业务 有利可图。这些特性使得互联网金融具有了传统 金融难以比拟的优势,包括服务便捷、匹配精准、成 本低廉等。
(二)电子商务的快速兴起,催生了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可以说应运而生,这个&运&就是电 子商务。我国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就有了电子商 务,但进入新世纪以来才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契机。 一是&非典&打乱了正常的交易和商务活动,非接触 的网络交易受到青睐。二是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造成严重冲击,很多企业被迫开拓国内市场, 电子商务迎来新的发展黄金期。2013年我国超过 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
网络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最早形态,与电子 商务发展的轨迹高度吻合。电子商务发展初期,尽 管已经存在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等形式,但跨行、小额使用不便利,往往通过银行汇款、邮局汇款解 决支付问题。这种支付方式对于B2B(企业之间的 交易)大额交易不算太麻烦,但对于B2C(企业与个 人之间的交易)、 C2C(个人之间的交易)等单笔只有 几十元的小额交易很不便利,每笔手续费最少也有 5元,还要付出交通、排队等大量的时间成本。更重 要的是,付款后收不到货、收假货、货不对板①等问 题频繁发生,网络诚信缺失一度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瓶颈。网络支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倒逼而生。2004年10月,阿里巴巴推出支付宝,给淘宝平台交易的飞跃式发展插上了翅膀。支付宝 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实际上扮演了中间人角色, 有效解决了支付、信用以及产品质量纠纷问题。此 后,快钱、银联在线、汇付天下等网络支付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
除网络支付外,电子商务还派生了融资、理财 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比如,阿里小贷基于支付宝积 累的交易数据,建立客户授信体系,给网商提供了周转资金等信用贷款。再比如,推出余额宝的初 衷,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打通支付宝沉淀资金的投资 渠道。在此之前,支付宝的沉淀资金已达上百亿元,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规定,需要提交备付金10%以上的利息作为风险准备金。余 额宝受到追捧,还与其转账、支付、理财等在内的综 合功能和高收益率有关。苏宁、京东、唯品会、华夏信融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也是建立在电子商务基 础之上的。
(三)传统金融服务与社会投融资需求之间的空档,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成长空间
从融资看,大企业、国有企业无论从银行贷款 还是上市、发债融资,都比较容易,并不差钱;而针 对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 &三农&等薄弱环节的金融 产品和服务十分短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 出。从投资看,股票、债券等市场规模有限,老百姓 手中的余钱找不到合适的投资理财渠道和产品,尤其是缺乏零散、低门槛的理财服务,银行储蓄存款 仍是不得已的选择。从金融服务覆盖面看,发达地 区特别是大中城市金融网点密集,竞争激烈,而一 些偏远农村特别是山区网点少,服务种类单一,大多只有简单的存取款服务,甚至还有空白。
互联网金融凭借其特有的草根性以及低门槛、 小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恰恰弥补了传统金融 服务的不足。比如, P2P网络借贷通过在线信用分 析、在线运营与第三方担保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等 方式,突破了传统的地缘、人缘等熟人社会的限制,实现了陌生人之间的资金供需对接。再如,余额宝 具有鲜明的普惠特征, 1元钱就能起投,而银行销售 的货币市场基金一般5万元起步。可以说,与传统 金融&西装革履&不同,互联网金融穿的是&便装&, 融入到寻常百姓特别是年轻一代日常生活的方方 面面。
(四)监管滞后甚至空白,使民间资本找到了进入金融业的快捷通道
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技术和业务创新异常活 跃的领域,世界各国均面临如何有效监管互联网的 难题。互联网金融普遍跨界经营,监管难度更大。目前,我国只对出现较早、规模较大的第三方支付 业务实行牌照管理。除此之外,对于P2P网络借 贷、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等业务,既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资本金要求。对于余额宝等网络理财产 品,监管标准和要求也低于证券基金公司、银行发 行的理财产品。正是由于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业务游走于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灰色地带,才使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民间资本抓住了这一时机, 凭借网络和业务创新优势,迅速成长为金融领域的 新生力量。
还要看到,互联网金融自出现以来就争议不 断,市场普遍预期政府将很快出台监管措施,抢座 卡位的&末班车效应&比较明显。据网贷之家统计, 2014年P2P公司新增1157家,是2013年的3.2倍。 腾讯的滴滴打车和阿里巴巴的快滴打车曾投入15 亿元,补贴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其目的就是积累更 多的用户资源,打造更具客户粘性的&杀手级&全业 务平台。
二、缓解信息不对称的一把钥匙
透过现象看本质,互联网和金融都有助于缓解 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作为两者融合的产物,在 这方面潜力更大。伴随着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的推进和监管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钻政策空子& 的套利空间大大压缩,而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信息处 理能力将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的生命力正在 于此。
(一)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实质是运用技术手段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探索
第三方支付整合资金流(银行)、信息流(交易 订单)和物流订单(物流公司),成功地解决了电子 商务交易信用中介担保问题。比如,支付宝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通过支付机构预先归集买方支付的 货款,待收货确认后,再将资金转入卖方账户。更 重要的是,第三方支付作为P2P、众筹、理财等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以及公共事业等领域服务的资金 支付渠道,留存了大量的交易信息,在解决信息不 对称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挖。
网络小额贷款运用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实现了 网上商户和消费者信用贷款。比如,阿里小贷运用 从淘宝、天猫、支付宝等一系列平台获取的数据,包括卖家会员的交易量、活跃度、用户满意度、库存、 现金流等数据,为他们提供无抵押、低门槛、快速便 捷的融资服务。京东白条基于消费者的购物记录 提供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平均单笔额度1.5万元, 消费者可以在3~24个月内分期还款。
P2P网络贷款基于客户信息居间撮合,促进了资金供需双方直接对接。比如,采取在线运营加第三方担保模式的陆金所,放贷人通过P2P平台获取 借款人信息,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对本金、利息 担保并进行风险审核。再如,人人贷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模式,通过线下发展贷款用户、实地考察、委托 线下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再将贷款信息发布在P2P 平台上,供放贷人投资选择。
众筹通过项目筛选和信息披露,为初创企业提 供了融资支持。众筹企业一般要求筹资人提供详 细的项目内容、进展安排、筹资金额和期限、对投资者的回报以及必要的风险提示等信息,由平台审 核、筛选上线,有的还为筹资人和投资人提供交流 互动的机会,投资人选择投资项目并获得股权收 益、实物等回报。2011年7月点名时间成立以来, 收到13000多个创业提案,其中发布1500多个,筹 资成功率43%。
&金融超市&通过整合金融产品信息和搜索服 务,为投资理财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互联网理财 产品种类繁多、五花八门,一般投资者很难甄选。 &金融超市&运用爬虫技术对线上线下所有在售金 融产品信息进行遍历,建立结构化的金融产品数据 库,为用户选择理财产品提供便捷的搜索查询服 务。比如,融360网站为用户提供搜索的各种理财 产品上千种,其中仅网贷投资产品就有1万多款。
(二)未来互联网技术创新步伐依然很快,应用更加广泛,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功能和作用会越来越 强大
从技术发展趋势看,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信息 处理能力继续呈指数增长态势。在宽带接入方面, 用户家庭固定宽带接入速率正由每秒十兆比特(Mbit/s)、百兆比特为主进入千兆比特时代。新一 代宽带无线基础设施向大规模、广覆盖、高速率演 进升级,中国即将建成全球最大的4G网络, 5G技术 研发也在加快推进。在光通信方面,单波长传输速 率呈现5~7年换代演进的规律。2014年100G系统已经规模部署,400G产业快速成熟,预计2017年投 入商业应用。在存储方面,随着芯片工艺特别是纳米技术的引入、单位存储密度的提升以及复合新材 料的使用,未来储存能力还会大幅提升。新型存储 器每立方厘米存储容量可达10太字节(TB, 1TB= 1024GB),相当于半个国家图书馆的藏书量,信息永 久存储也将成为现实。在计算方面,未来计算机处理芯片(CPU)、软件将继续遵循&摩尔定律& ③、 &安 迪&比尔定律& ④,每18个月计算机性能翻番,价格 减半,软件也会相应升级。移动互联网产业迭代周 期由个人计算机(PC)的18个月缩减至6个月。随着量子计算、生物计算、人工智能等颠覆性技术的 发展,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将几何级倍增。
从技术应用看,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 融合是大势所趋,数据来源会越来越广泛。随着移 动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智慧城市、智能家居等新技术的广泛渗透,联网对象从人到物、从物到物, 联网终端数量从十亿级向百亿、千亿级进军,覆盖 的领域将大大扩展,来自经济社会运行、居民生产 生活、政府公共管理等方面的数据都将被感知、收集、存储和应用起来。不断积聚的海量数据以文 字、图片、视频等不同方式,从各个维度为消除信息 不对称提供了广阔的数据来源。
从信息溯源看,引入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 (IPv6协议),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接入网络的各 类终端提供了极为充足的地址资源。一是网络地 址空前扩展。IPv6协议地址是IPv4的1029倍,IP地 址与用户可以一一对应,做到&雁过留声、人过留 名&。二是支持更多服务类型。IPv6协议加入了身份验证、数据完整性和保密性选项,安全性更有保 障。三是溯源方式更加丰富。除了依靠IP地址溯 源,还可以运用大数据技术,结合硬件标识位址(MAC地址),进行用户行为分析和关联比对。
从正在推行的管理制度看,网络环境会更加透 明规范。包括从信息监测过滤、源头清理、实名制 等方面,加强网络环境治理。随着这些措施的实施,对网站和用户行为的约束会更加严格。
(三)进一步缓解信息不对称面临的障碍
数据是信息的载体。从根本上说,互联网金融 靠的是数据。进一步缓解信息不对称,激发互联网 金融的活力,必须做好数据开放共享的文章。这是一道亟待突破的&坎&。
第一,商业数据产权界定缺失。早在1996年, 欧盟就专门发布《欧盟数据库指令》,明确&数据库制作者权&保护规则。1999年,新加坡将著作权扩 展到网络著作权,保护&任何形式的编纂物&的著作 权。在这方面,我国尚无统一界定。其中,对构成著作权的商业数据,通过《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对不构成著作权但构成商业秘密的商业数据,通过 《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但对除此之外的其 他商业数据,在产权界定上尚无专门制度,主要靠 援引相关法律原则来解决争议。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普及,数据交易、数据挖掘会更为深入,这个问题 也更加凸显。
第二,数据标准不统一。互联网业务类型繁 多,从业主体庞杂,收集的数据五花八门,在数据结 构、文件格式、界面标准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一致,数据难以流转、兼容和共享。
第三,公共数据不够开放。据统计,全社会约 80%的公共数据掌握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手中,这些来源权威、代价高昂、可信度高的数据向 社会开放严重不足。不同部门和地方的信息系统 自建自管自用,各自为政,长期积累的业务数据独 家垄断,公共数据封闭分割,开放范围小,收费高,获取难度大。
三、火爆背后的风险与隐忧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在于其令人 眼睛一亮的表现,还在于对其安全性的担忧。互联 网金融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和效率的同时,既有金融业固有的风险,也有与新技术伴生的 安全隐患。
(一)互联网与金融都属于高风险行业,两者联姻形成风险叠加
&&& 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开放、虚拟、跨界的平台, 一点接入全网皆通,风险扩散快、波及面广。我国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论是核心器件、应用软件,还是域名、互联网协议地址(IP)、根域名解析服务 器等关键资源和基础设施,都先天不足,网络安全 形势严峻。一是网络攻击猖獗。各种病毒、木马不断翻新演化,篡改网站、攻击服务器等案件持续激 增。二是网络诈骗高发。百度安全中心数据显示, 2014年该中心扫描到1.45亿个虚假金融网址。三 是网络防护脆弱。互联网金融企业大多规模小,安 全防护投入严重不足,技术人才匮乏,秘钥管理不 到位,相当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没有灾备。上述风险隐患直接移植到互联网金融,很容易造成系统瘫 痪、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和摸索期,又 &网来网去&,难免鱼龙混杂,出现非法集资、流动性 不足、违规经营等风险隐患。比如,目前办一个P2P 网站成本很低,在淘宝网几十元就可以买到P2P模 板,这为一些不法分子披着&高科技的外衣&从事非法集资提供了便利。基于互联网的货币市场基金 变现期限短,甚至可以实时消费和变现,一旦形势 逆转就可能出现大规模变现或挤提。一些P2P平 台脱离居间服务的定位和宗旨,搞了&类证券&、 &类 期货&杠杆业务。大部分P2P平台采取第三方担保模式,且担保的倍数远超过10倍的法定警戒线。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进步和普及,互 联网金融的风险隐患还会有增无减。在云计算方 面:一是金融数据由内部存储、隔离防护和加密,转由云计算服务商托管,通过共享虚拟机进行逻辑隔 离,很容易被&内贼&窃密。二是云计算平台界面开 放、资源共享,单体风险很容易演化为系统性风险, &火烧连营&。三是存储资源反复使用和再分配,数据擦除可能不彻底,新用户可以通过还原窃取原用 户数据。在大数据方面,由于数据开放程度不断提 高,数据比对、关联性分析能力越来越强大,使原本 加密、匿名化处理的用户信息可能被提炼和萃取,保密难度更大。
(二)互联网金融高度依赖数据挖掘和利用,加大了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资源。如何解决海 量数据处理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天然冲突,是一个两 难选择。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依据是:2012 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 保护的决定》,2013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这些规定或者过于原则,或者惩罚措施不够严厉,还没有 形成尊重隐私、保护个人信息的制度和氛围。而美 欧等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相当严格。如美国通过《宪 法》第四修正案、《隐私权法》、《电子通信隐私法》和判例,将隐私权上升为宪法权利,并制定了完善的 保护规则。欧盟1995年就通过了《个人数据保护指 令》。
从目前互联网金融使用的数据看,涉及的个人 信息十分广泛,包括个人身份、信用、财产、上网行 为、消费记录等信息,在信息收集、交易、存储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不少泄露和滥用风险。一是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如2014年3月携程网未经用户 同意,收集用户银行卡卡号、信用卡3位数安全码 (CVV码)及6位数银行标识代码(Bin码),导致大 量用户解绑银行卡。二是非法交易海量用户信 息。如2010年支付宝前员工将20吉字节(Giga? Byte)用户资料有偿出售给其他电商公司和数据公 司,涉及上千万用户的姓名、手机、邮箱、住址、消费 记录等个人信息。三是信息保护不到位。以P2P 平台为例,建立信息保护制度的企业占比不到1%, 大量中小P2P平台成为黑客攻击的重灾区。四是 个人信息识别难度大幅降低。利用云计算、大数据 技术可以大规模&扫号&,暴力破解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而通过数据库关联性分析和交叉验证&撞 库&,掌握用户在不同网站的账号和密码。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了提高 竞争优势,会充分运用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精确 识别用户身份和偏好,精准营销,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
(三)互联网金融普遍跨界经营,监管难度较大
与传统金融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基于开放的 平台,产品和业务创新层出不穷,没有经营范围、地 域等制约。一是混业经营。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涉足多种金融业务已是常态。比如,蚂蚁金服的业 务种类包括第三方支付、信贷、理财、保险、信托投 资等,并准备开展征信、清算业务。二是跨地区经 营。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地集中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服务范围却覆盖全国各地。比如,蚂 蚁金服注册地在杭州,余额宝的浙江用户仅占 6.7%。三是跨境经营。目前已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跨境支付服务,如国际版支付宝(Es? crow)、快钱、财付通等。美国RippleLabs在大中华 区的总代理&&北京锐波公司,通过开发基于互联 网的去中心化清算结算协议,撮合不同国别付款人 和收款人之间的支付信息,实现了任意币种包括比特币之间的便利就近低成本清算。
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体制,如果按照现有的 框架监管互联网金融,可能面临一系列挑战。比 如,如何在各种不断创新的业务和产品之间建立风险防火墙,如何解决异地监管面临的职责划分、信 息获取、调查取证、整改落实等难题,如何防范跨国 洗钱、热钱大进大出等问题,如何提高身份认证、主 体溯源的可靠性和网站接入备案的准确性,等等。
(四)如同互联网赢者通吃、强者恒强一样,互联网金融也容易形成垄断
&&&& 网上竞争&只有第一第二,没有第三第四&。互 联网龙头企业凭借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很容易 自我强化,迅速做大,其他企业很难再找到发展甚至生存的空间。从我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现状看,在 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实时通信、杀毒软件等领域, 已经形成寡头垄断的格局。
互联网金融虽然有着很强的&草根性&,但也很 难跳出网络发展的规律,可能会经过大浪淘沙,形 成一些巨头。目前,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已出现这个趋势。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支付 宝占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49.6%。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2014年余额宝占货币市场基 金的27.7%。尽管这种现象还没有引起各方面关注,但其负面影响不可忽视,可能会出现强制搭售、 垄断定价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抑制竞争和 创新,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五)互联网金融平台兼具媒体属性,对金融风险产生放大效应
互联网金融业务虽然规模还很小,却在短短两 年成为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其背后的一个重要 原因在于,互联网本身就是实时、互动、无边界的媒体,传播方式具有自组织、无中心、多方向等特点, 互联网金融的用户大多是80后、90后&数字原住 民&,处理和传播的内容又是海量数据。这就使互 联网金融的风险极易扩散和发酵,稍有风吹草动, 就可能掀起轩然大波,引发群体性恐慌,甚至造成系统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网络 传播特点,故意造势,吸引眼球。常用手法包括:一 是制造热点。比如,2012年以来,互联网理财网站 金玉恒通以年化利率45%的高收益作为幌子大肆宣传,在全国各地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实际上是借 新还旧的庞氏骗局。二是夸大收益。2013年6月 余额宝推出后,不少类似的理财产品号称年化收益 率超过8%,实际上真正达到的微乎其微。三是虚假交易。P2P网络贷款平台优易贷通过秒标⑤虚增 交易量,并承诺18%到24%的年利率,造成虚假繁荣,误导投资人,骗取近2000万资金跑路。
四、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更好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作用
总的看,当前互联网金融仍处于发育、成长乃 至试错的阶段,未来走向还有待观察,但其积极意 义已经显现。包括:基于草根特征和缝隙市场,弥补正规金融服务的不足,倒逼金融改革,助推电子 商务等新兴业态发展,等等。促进互联网金融这一 新生事物健康发展,既要尊重市场选择,鼓励探索 创新,又要纳入金融监管,守住风险底线。正如麦子和稗子在抽穗前难以分辨一样,现阶段应给予互 联网金融足够的宽容,监管措施宜粗不宜细,看不 准的事宁可不为,也不能乱为。为此,应坚持问题 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着力破除不必要的障碍,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的长尾优势,着力开展小微投融资等普惠服务
长期以来,我们在解决小微企业、 &三农&等薄 弱环节融资难融资贵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效果并 不理想。然而, &无心插柳柳成荫&,互联网金融借助技术的力量,拓宽了小额、零散、个性化投融资服 务的渠道,形成了有别于传统金融的长尾优势。在 支持小微企业方面,互联网金融仍有很大潜力 可挖。
基于此,应明确互联网金融专注小微的定位, 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一是坚持适度监管,实行负 面清单管理。重点是围绕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划出不准碰的&红线&,如非法集资、资金 池、洗钱等。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给予一定 的容忍度,不去急于规范。二是积极考虑互联网金 融企业的诉求,放宽不必要的限制。比如,允许P2P 网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允许互联网金融企业 尝试开展清算业务,等等。三是参照农信社等主要 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给予同样的财税等优惠政策。
(二)探索开展数据交易,促进信息共享
当前,数据交易正在成为新的潮流。2007年, 美国率先建立世界上第一个数据交易市场&&美国结构数据有限公司(Factual.com),以开放数据界 面(API)和公共下载等方式,提供地理、娱乐、教育、医疗等数据在线交易服务。2009年,美国大数据初 创公司InfoChimps成立。2010年美国微软公司设 立Datamarket、Azure两个数据交易平台。2012年, 日本建立东北医学巨型数据银行,收集居民健康数据用于医学研究。我国也开始尝试数据交易。比 如,2014年北京率先成立中关村大数据交易产业联 盟,中国互联网优质受众营销联盟(UMA)建立旨在 推动数据中间交易的大数据平台(DMP)。
与土地、矿产等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数据交易 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信息共享,也将为 互联网金融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应鼓励设立各种形式的数据交易平台,探索建立数据确权、保护、估 值、定价等制度,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数据流动、共享 和开发利用,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
同时,建立数据分类管理制度,从法律上划清 公共数据、商业数据和个人信息的边界,公共数据 免费开放,商业数据有偿使用,个人信息未经本人许可不得交易,更不得泄露。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技术研发,培养复合型人才
与传统金融机构一样,互联网金融也存在过度 依赖国外技术的问题。比如,大部分P2P平台使用美国LendingClub、Prosper和英国Zopa的模板,第三 方支付和大型P2P平台使用美国PayPal、ING-Direct 的风控技术。从现在起,就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技术研发问题,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大投入,提 高技术和安全防护等级,着力研发网站模板、风险 防控、信用验证等技术,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 供技术保障。
目前,无论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是监管部门, 都缺乏既懂互联网又懂金融的人才。应通过开设 互联网金融学科、从业人员培训、促进人才流动、从国外引进等多种方式,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互联网金 融人才队伍。
(四)运用互联网这个开放共享的平台,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
大量事实表明,技术创新往往能解决许多管理 的难题。比如,交通监控系统有效治理了违章问 题,电子政务对于提高行政效能、减少权力寻租发挥了积极作用,等等。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流程毕竟 在网上,从平台的运营到用户的信息和行为,从申请、撮合、交易到支付等所有环节,都是留痕的、可 追溯的。解决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除了在现有框架下明确各部门职责,加 强监管协调,还应借助互联网平台,整合各方面监 管力量,攥成一个拳头。
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准入和退出看,网站备案 与网络接入是最关键的一环,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在制定备案的细则时,应明确金融管理部门业务备案在先,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备案在后,将这 个规定写入正在修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 法》。
从事中监测看,目前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是空 白。鉴于互联网金融涉及公众利益,风险大,应借 鉴传统金融监测管理方式,研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监测,如交易主体、交易笔数、 交易规模、资金流向等。还可考虑借助第三方力 量,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数据监测、抓取等服务。
从案件查处看,也需要用好互联网平台。金融 监管部门应基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上违规行为, 提出处罚要求和依据。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应做好调查取证、溯源等工作,依法取消网站备案或切 断网络接入。
(五)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剖析P2P网络贷款平台倒闭、跑路等案件的成 因,有自身管理不善、违规经营的因素,也与基础工作不扎实、制度缺失有关。应从互联网金融业务流 程的关键环节入手,推动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 一是推行实名认证。在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用户 注册等环节要求实名登记,探索通过人脸识别、指纹等技术手段实施身份验证。二是规范电子合 同。对P2P网络贷款、网络小额贷款、众筹融资等 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电子合同,由监管部门按照分工审查备案,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侵犯用户合法权益 的条款。三是明确数据保留义务。要求互联网金 融企业记录业务及交易信息,并参照传统金融机构 的保留期限留存电子数据,以备查验。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规经营、虚假 宣传等行为,要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市场 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六)从实际出发,科学指导互联网金融发展
&&&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脱离实际、盲目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现象。有 的地方圈占大量土地,搞互联网金融园区、产业基 地;有的从北京等地招商引资,拉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到当地设立分支机构;有的地方和机构还热衷 于炒作造势,举办了一些缺少实质内容的互联网金 融论坛,等等。这表明,一些地方特别是领导干部 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还有误区,仍沿用抓工业的方式来发展互联网金融。为此,应将互联网 金融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普及互联网金融常 识,不断摸索并遵循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律,深入研 究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金融,防止盲目攀 比、乱铺摊子,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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