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没有工伤保险认定程序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就不能按工伤索赔
赔偿无门,令胡建乐再次陷入窘境。  工作中,不幸失去右手。厂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让索赔陷入困境,而法院的判决又让当事人再次“受伤”。――飞来横祸  2006年6月21日上午,北京市顺达电子机箱厂(下称“机箱厂”)冲床模具修理工胡建乐正在工作。突然,冲床离合失控,滑块滑落,压在胡建乐的右手上。  “我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和掌骨全部被冲掉,拇指、小指粉碎性骨折,小指的中节和末节都没了”,胡建乐提及当时的情景仍不禁流泪:“疼,钻心的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道这辈子我算完了。”工友们赶紧把他送到附近的南口医院,后来又转到积水潭医院。经过十几次大大小小的手术治疗,胡建乐的伤情基本稳定,但右手因失去中间三指及掌心严重畸形,剩余的两指残缺不全。  “出了工伤后,厂长王万顺向我许诺,给我楼房居住,让我妻子来厂工作,干什么工种自己挑。当时他还说,工伤已经报了,保证等我伤情稳定、鉴定伤残后,将赔偿款一次性付清给我,而且保证只要厂子在一天,就让我在厂工作一天。因为这个厂子是家族企业,我和厂长又是亲戚,当时就完全信了他的话,也没提别的条件。”说到当时的情况,胡建乐仍为自己的善良、轻信感到后悔。  厂长王万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当时许诺让胡建乐的妻子来厂工作,但提供住房(单位宿舍)是有偿的,即交纳房租、取暖费、水电费等。而胡建乐称当时并没有说过是有偿提供住房。  雪上加霜  2006年10月,胡建乐的妻子来机箱厂工作,并住进了机箱厂的宿舍楼,厂长似乎没有食言。可是,胡建乐却说:“伤情稳定后,我要求鉴定伤残,单位不给盖章,厂长又威胁我说,如果鉴定伤残,就必须退出楼房,给八九万元的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家人找厂长协商,可是他一直拖延不办,没有给予解决。”  2007年9月27日,在厂方一直没有申请工伤的情况下,胡建乐向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因超过一年申请时限被拒绝受理。  厂方为什么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王万顺承认厂里有责任。但他提出,事故发生后单位一直没有报工伤,是因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王国庆没有报,而且王国庆还是胡建乐的舅舅。王国庆则对记者称,当时他误以为申请工伤认定是在伤情稳定以后,而且厂子没有给胡建乐交纳工伤保险费,即使报上去,劳动保障部门也不会给钱,所以就没有及时上报工伤。  “2007年11月,我母亲找厂长要求处理此事。厂长第二天便以我母亲扰乱工厂秩序为由停了我妻子的工作,并罚我妻子1064元。我妻子多次找厂长协商要求工作,可是他仍不允许。”到了这个时候,胡建乐才感到赔偿一事并不简单。  “后来我又找王万顺协商。”胡建乐的母亲王玉英回忆,“我说从儿子受伤起,单位就没给工资、生活费、营养费,你现在又把我儿媳的工作停了,他们一家靠什么过日子?可王万顺根本不理我,而且还让他们厂的人把我儿子宿舍的电给停了,不让住了。”王万顺则不同意上述说法。他说,停电是因为他们一直不交电费。  2008年3月,机箱厂曾向昌平区法院起诉胡建乐要求支付水电费、暖气费、住房费等,但被驳回起诉。胡建乐说,他的宿舍到现在仍没有电。  维权之惑  2007年12月,胡建乐对机箱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因工负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2008年2月,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机箱厂为胡建乐安排工作,但驳回其他申诉请求。  2008年3月,胡建乐向昌平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机箱厂赔偿其损害费用,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生活护理费,为其补交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令胡建乐失望的是,5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原告所受伤未经过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现依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主张相应的权利明显缺乏法律依据,且合议庭已经征求是否同意变更为其他案由进行审理,原告又不同意变更为其他案由审理,故本院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关于原告要求被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被告不是仅未给原告一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故原告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要求予以处理。”最终,法院驳回了胡建乐的诉讼请求。  胡建乐对此深感困惑:“从我伤残至今,单位没有按法律规定鉴定我的伤残等级,也没有发工资,只是支付了医药费,我至今仍得不到赔偿。难道没有工伤认定,就没有赔偿一说了?本来没了右手就特别难受,现在又是这种情况,以后还活不活?”于是,他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希望法律能够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更令胡建乐的母亲发愁的是:“就是给了赔偿,右手也没了。本来指望自己老了,让儿子伺候,可现在却变成我这个老人来伺候儿子。本来是爱说爱笑的一个人,现在却根本不愿出门,出门就必须戴上手套,不管天多热。让他一个人在家里又不放心,怕他想不开。以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呢?”  赔偿路还长  胡建乐的委托代理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胡建乐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如果单位为他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他就可以从全市统筹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一定的救济。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这位委托代理人提出两点不同看法:一是工伤认定并非工伤损害赔偿的前置程序。胡建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伤并没有争议,只是本人没有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对企业的行政监督管理,因为该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中,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而言是“应当”,而对职工则是“可以”,所以职工并没有法定义务去申请工伤认定,更不能由此推出,没有工伤认定就不能进行工伤赔偿的结论。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工伤确认是赔偿的前置程序。如果社会上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司法机关再硬性要求民事赔偿必须有工伤认定书,将会导致放纵企业违法而劳动者无从获得司法救济的局面。事实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就已经对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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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内没有申报工伤,现在还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吗?公司承认的工伤,只是当时都不懂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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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 乌鲁木齐|解答问题:35611条
过了期限一般,劳动行政部门不认定。但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的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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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受伤,当时的医药费单位按工伤报销了可是一年多没有做工伤鉴定,工伤后留下后遗症,现在应该怎么办?请给预帮助谢谢!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去年11月9号在厂里受了工伤,厂里和保险公司让我一年以后做工伤鉴定,一年以后此鉴定是否有效?急,急,急
发生,应当先进行,再进行。如用人单位未在1个月内申请工伤的,受伤员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过期不予受理。
柴律师您好,我是今年2月因街道要求社区入户贴通知,我一个人爬了八个6层后,不幸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后经诊断为半月板层裂,半月板囊肿!4月工伤申请合格,并发给了我工伤证!工伤下来后,我从四月底一直在休假!因为考虑医生给的建议是保守治疗,如果手术半月板全切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我决定以后疼的实在受不了了再来通过手术治疗!我想向您咨询下,像我这种情况,一直在家静养一年后,如果还是觉得不适,想继续申请工伤休假可以吗?假如我在没有手术就离开了现在的单位,去了别的单位后,我还享受工伤待遇吗?也许手术要几年以后,工伤是否还给报销?工伤证有使用年限吗?另外我的工作是社区居委会,每年有年底审核,每三年有换届选举,我若一直休病假,可能会有审核不通过和居民选举不合格问题!请问街道有权利因这种情况解雇我吗?谢谢!
从原单位离职时,部门是要收回证的,所以进入新单位后就不能享受了。只要还在原单位,工伤证是没有期限的,但请假超过一年,只能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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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厂里因工作受伤,当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厂里没有买工伤保险,厂里没有给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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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 兰州|解答问题:66358条
厂方应该赔偿你下列损失,法律依据是《》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支付,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6级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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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沈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06年在双流一家家具厂里上班因工伤导致右手出拇指外其他四指断了两节,后来08年鉴定结果出来是3级,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保险厂方直接赔付了十三万两千园。我不懂这些请问按照当时的标准合理吗?我是资中户口。但现在我觉得这次工伤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一点都不好找工作,又考不了驾照,我该怎么办?谢谢!
你好,注意你的问题,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与单位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单位已经赔偿,现在主张再次赔偿,法院不会支持,除非证明现在病情复发,那么依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联系直接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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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后公司没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还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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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工伤认定
员工上班途中出车祸,单位却说她不是公司职工,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厂里做事受伤,厂方称职工是用工厂的机器干私活,申请撤销了工伤认定;离职七年了查出了职业病,前东家不承认是工伤……哪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借口会不会被法院采纳?看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判决结果,或许能找到答案。
离职7年后查出职业病
男子获赔43万多元
已经从煤矿离职七年,却被查出患上了尘肺病,向“老东家”索赔反被告上了法庭。近日,郴州市嘉禾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劳动纠纷案,最终判令煤矿赔偿劳动者43万余元。
李某是郴州人,2007年1月开始,他在嘉禾一家民营煤矿从事井下作业工作,2008年1月与煤矿终止了劳动关系后,再未接触过粉尘工作。
2015年3月,李某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时被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煤工尘肺二期职业病,2015年6月,被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6年5月,被郴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四级伤残。
李某向该煤矿提出工伤保险赔偿要求,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由煤矿支付李某各项工伤待遇47万余元。该煤矿对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辩称李某与煤矿在2008年1月就已终止劳动关系,他早已不是煤矿的员工。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离岗时,煤矿没有组织李某进行离岗体检,李某所患煤工尘肺二期被认定为工伤并构成四级伤残,应依法享有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由煤矿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长期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诊断费共计43万多元。近日,李某顺利拿到了迟来的工伤保险赔偿。
工人在车间被机器所伤,单位否认是工伤
在公司做事受伤后,木工李明(化名)因为工伤认定一事迟迟没能放下心来。他先是被认定为工伤,其后被公司向人社部门申请撤销,为此他状告人社局,近日,长沙中院二审宣判该案,维持了一审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原判决。
2015年10月,李明应聘到浏阳一家木业公司做木工。日下午,他在车间机器上开料过程中,被弹回的模板打中肚子,随即被同事送往医院。
二十多天后,木业公司向浏阳人社局提出了李明的工伤认定申请,随后浏阳人社局认定了工伤,并送达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司负责人在登记表上签了字。
然而半年后,木业公司向人社局提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理由是李明自带木材、利用休息时间及机械设备为自己制作床靠背而受伤,不属于工伤。该公司还提交了员工的证明及通话记录。此后,浏阳人社局对李明进行调查后,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李明不服该决定书,起诉到浏阳市法院。浏阳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木业公司两次向浏阳人社局提供的证据自相矛盾,从而导致认定李明受伤时间是休息空闲时间还是正常工作时间自相矛盾;浏阳人社局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依据的是相关证人证言、电话录音、订单明细表等证据,而这些证据之间亦相互矛盾。法院判决撤销浏阳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同时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法院一审判决后,该案第三人木业公司不服,上诉到长沙中院。近日,长沙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班路上被车撞伤,公司却称不存在劳动关系
在公司上班半年后,在上班途中被摩托车撞骨折,公司却称不是工伤,因为她不是公司员工。该公司起诉王婷(化名),请求法院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确认了劳动关系,人社局因此认定为工伤。该公司又把人社局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近日,娄底中院二审确认工伤认定有效,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
2014年12月,王婷经人介绍到娄底某公司做销售,并协助人事主管做人事工作,没有签合同,没买社保。2015年5月的一天,王婷上班路上在单位门口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多处骨折。经司法鉴定,她需伤休6个月。就在王婷想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公司告知,她与公司没有签合同,也不存在劳动关系。
该公司还起诉王婷,请求法院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但法院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同时,当地人社局做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对王婷的事故伤害予以认定为工伤。该公司不服,向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起诉人社局。
娄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婷是该公司职工,在其去公司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人社局在受理王婷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依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上诉到娄底中院,娄底中院维持原判。
这六种情况可认定工伤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般六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
“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家人居住地等。”刘明补充。此外,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害;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等情况,可以视同为工伤。
而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等均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有的员工在工作中疏忽大意或是精力不集中造成自己受伤,一般也应该认定为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是法律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刘明说。
员工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将由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待遇给员工。
跟格局小的人打交道,就像被缩骨伞夹住脑袋一样不痛快。
号外号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强,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是XX你就坚持60秒!
吴承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西游记》背后必然影射着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
没有石油的生活,可能比如今这种依赖石油的生活更加有趣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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