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受别人教唆要回父母赠予子女最新政策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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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蜀ICP备号-1 粤公网安备 13号汤兰兰母亲:我们都是被冤枉的,应该是有人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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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10年前令人发指的案件近日再一次曝光在大众面前,却是因为当年已经审判有罪的当事人不断地喊冤和申诉。
  当年,上初一的孩子汤兰兰的一封手写举报信,让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如今,事情已过去10年,其中已有5人刑满释放,但这10个涉案家庭一直在申诉,近日,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及两位当事人受到了最高检的约见。
  今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刑满释放的汤兰兰母亲,丈夫尚在服刑的姑姑和申诉代理律师,汤兰兰母亲万秀玲表示很冤,认为当年是别人教唆孩子制造了这起案件;代理律师觉得此案疑点颇多,申诉应该会有转机。
  【汤兰兰的母亲和她的孩子们,右边为汤兰兰】
  案件回放
  日,正在读初一的14岁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在这封手写给公安机关的信件中,汤兰兰控诉称其不满7岁时即被父亲强奸。其后,又遭爷爷、叔叔、姑父、姨夫、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或轮奸长达七年之久。其奶奶、母亲知情后,非但没有阻止,反而为施暴者提供帮助或直接从中营利。
  【汤兰兰的举报信】
  公安机关立案后,这个仅有六十多户人家的村庄先后有十余人被抓捕。
  【点击图片可放大】
  事发时,汤兰兰的父母、爷奶等8名亲属被警方带走,家中仅剩4岁的小弟弟。被拘45天后,爷爷在看守所内死亡,尸检鉴定书中的案情摘要载明,他大量吐血,送医抢救无效。随后,奶奶被取保候审,而小叔汤纪(继)彬和表哥丁福、在被羁押320天后,转为监视居住。8年过去,对他们的处理再无下文。
  【点击图片可放大】
  【汤兰兰家人及村民被判刑的示意图】
  2010年10月一审判决下达时,11名被告人就曾集体上诉,均否认全部犯罪事实,但二审法院在2012年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法院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罪名对11名村民判处了刑罚。其中,汤兰兰生父汤继海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该案被告人中有两人系“零口供”定罪,汤兰兰的姑父刘长海是其中之一。他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为此,其妻汤玉梅已经奔波了10年。
  【汤兰兰的姑父刘长海的申诉书】
  事发后,汤玉梅不断往返于哈尔滨、沈阳、北京申诉,涉案家属们与她结伴出行。2014年及2016年,黑龙江省高院及省检察院曾两度驳回刘长海的申诉。
  日,汤玉梅、万秀玲与申诉代理律师付建一同上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诉书。
  妈妈:孩子平时很乖巧、
  应该是别人教唆的
  汤兰兰的妈妈万秀玲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时表示很冤。“我女儿在家的时候,没有跟任何男性发生过性关系,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负责任地跟你说,被判刑的所有人都是被冤枉的。作为孩子父母,我们怎么可能会强迫自己的女儿去卖淫呢!”
  据万秀玲介绍,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女儿从学前班开始就在外寄宿,一年花四五千元,一直到案发期间,孩子只有很短暂的时间在家里上过学。
  当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问到平时与孩子的关系是否融洽时,万秀玲说:“在孩子10岁之前,我们一个大家庭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大家都对孩子非常好,特别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孩子也很听话,虽然上学后,相处时间不是很多,但关系一直特别好。”
  提起当年的事情经过,万秀玲觉得事情来的莫名其妙。“孩子在6年级开始就寄宿在王凤朝家,王凤朝我们此前并不认识,因为他家离学校很近,加上村里有3、4个孩子寄宿在那,为了平时捎带东西方便,所以我们经人介绍也把孩子放在他家寄宿了。”
  至于为什么王凤朝夫妇会成为自己孩子的干爸、干妈,万秀玲表示并不知情。
  万秀玲说,那年暑假,因为孩子需要补课,就没有回家,她还去了一趟,给孩子送了补课的钱。
  事情到了10月3日,万秀玲接到孩子电话,孩子在电话中告诉母亲怀孕了,“当时,我还以为孩子在外面交了不好的朋友,于是问她是谁的,没想到她说是她爸的。”
  隔了两天,万秀玲叫上孩子大姑汤玉英一起,到王凤朝家想把孩子接回来。汤玉英的儿子丁福开车送她们。
  但孩子没有接成,“当时,孩子一直在哭,啥都不说。后来她干妈把我拉到一边,说孩子怀孕,是她领的孩子去做的流产,还给了我一张B超单子,但我没读过什么书,也不认识。我说你有什么权利不告诉我,带孩子去做流产。”
  后来,万秀玲想先把孩子带回家,但孩子不肯,“在拉扯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孩子的头,干妈一家说我打孩子。”
  “最后,孩子姑妈说先回去吧,走到窗户口时,孩子说,妈我要把你们都送进监狱,我问孩子为什么,孩子不说,后来王凤朝也说要把我们都送进监狱,我还跟他争执了几句。”
  “回到家后,月底的时候,公安局把我和爱人与小叔子抓到公安局去,后来判了我10年,呆了8年多。”
  万秀玲说,判决书中所称的淫秽录像什么的其实她家里根本就没有。
  万秀玲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她在2017年6月出狱后就去找过孩子的干爸、干妈,但他们一直躲着不见她。
  在去派出所落户时才知道孩子户口已经迁走了。经过努力,孩子迁走后的户口虽然找到,但孩子一直联系不上。
  万秀玲表示,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能够找到孩子,还原当年的事件真相。同时她也表示,希望孩子能够回家,毕竟十年没有见到孩子了,真的很想她。
  对于当年事件的起因,万秀玲说:我觉得孩子肯定是受了别人的教唆,孩子本来很乖巧,肯定想不到这些事。”
  出狱后的万秀玲去看过还在服刑的丈夫两次,她觉得丈夫精神状态还行,就是瘦,“现在连100斤都没有了。”
  通过别的人在网上查询,万秀玲找到了目前的申诉代理律师,她觉得这个律师人很好,“他都是免费给我们代理,一分钱不收,前几天还陪我们去了北京的最高检。”
  “出狱后,在亲戚家呆了两个月,后来出去打工,一个月2000多块钱,仅够维持生活。”这就是万秀玲目前的生活状态,同时她表示会一直申诉下去,直到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孩子姑姑回忆当年情形:
  不相信爱人和孩子有关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今天和汤兰兰的姑姑汤玉梅取得了联系,她向我们回忆了当年的场景。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刘长海至今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受访者供图】
  “当时公安局就上我们屯子把人抓了,说要带走了解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是因为啥。”汤玉梅回忆说,当时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和被抓走的人也联系不上,直到后来有人告诉她是因为孩子(汤兰兰)说这些人强奸她。当时公安局12月5日逮捕了汤玉梅的丈夫,直到12月10日才给他们下达逮捕通知书,写的案宗是强奸。汤玉梅非常不能理解,她跟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说:“他根本不是那样的人,那个孩子(汤兰兰)从小在我们村里长大,我们离的不算太远,小时候上我们家玩就当自己孩子一样,我爱人也看不出来跟这孩子有过关系。”
  “我丈夫当时判了15年,现在还在服刑。我们希望孩子出来说真话,到底怎么回事,把真相说出来,毕竟这孩子是个受害者,但究竟谁害的她,让她要把真话说出来。我们说受冤了,但公安局已经这么判了,就凭这孩子的口供就定案了,二审法院也维持原判,没有开庭,就调查了当事人一次。”汤玉梅断断续续诉说着这些年的遭遇。
  事发至今有十年了,他们一直在申冤。她说:“我们上访持续了10年,这件事对我们的影响也很大,毁了我们十多个家庭。我们也一步步在申诉,省高检、高法,但一直没有给我们回应。
  ‘就算当时这些人都认罪了,承认了,但承认都是被打的。”
  汤玉梅说当时自己就怀疑过,“我问来送逮捕证的人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可能强奸呢?他们就说,你就别问那么多了,你爱人脑袋都保不住了。”
  汤玉梅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法院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能够再审。要求对汤继海、刘长海、万秀玲宣判无罪。
  被羁押320天的小叔和表哥
  申请国家赔偿
  此案的申诉代理律师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日,汤兰兰的小叔汤纪(继)彬和表哥丁福已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近年申诉费用、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15万元。
  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和理由为:
  赔偿请求人自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日被五大连池市人民检察院错误逮捕,直到日被监视居住,共计320天。
  申请人自日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以来,监视居住期限早已届满,公安机关并未移送审查起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此特向贵单位申请给予国家赔偿。望依法赔偿。
  律师:此案疑点颇多,
  应当宣告无罪
  此申诉案件的代理律师付建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去年7月,出狱后的万秀玲找到他,请他代理此案。付建看了万秀玲的部分案件材料后,觉得此案疑点颇多,决定接受代理,免费帮助他们申诉。
  对于此案,付建律师觉得此案疑点较多,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份B超检验单子,相同时间、相同医院、相同医生,出现了不同检验结果的B超单子;
  第二,女孩爷爷看守所死亡的结果存疑,尸体未经家属签字就火化,而且直到现在,骨灰还没有由家人领取;
  第三,女孩的陈述不符合常理,当时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在报案陈述材料中,时间、地点、环境与事实不符;
  第四,证人证言存疑,都是在看守所同监舍其他嫌疑犯的证言,证明当事人串供和作案时的情景;
  第五,所有的被告人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都翻供,否认犯罪行为,称口供是刑讯逼供所致,在开庭时也是翻供,不承认犯罪事实;
  第六,没有能证明犯罪的体液、毛发等鉴定材料,以及现场确认等。
  【案卷中收录的两份B超单,显示两种不同结果】
  付建律师认为,目前该案疑点比较多,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只能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对于媒体的采访,当地警方尚未作具体回应。
  到底是全家和那么多村民对一个小女孩做下了这令人发指的罪行,还是真像汤兰兰的妈妈等人所说的,他们是冤枉的。真相还在路上,但是相信随着有关部门的介入,这起案件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紫牛新闻记者|陈勇
  紫牛新闻实习生|徐梦云 艾陆琦
  编辑|张冰晶 陈迪晨
  编辑:付静如何看待24岁怀孕母亲教唆女儿行窃? ?- 百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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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24岁怀孕母亲教唆女儿行窃? ?
4岁女孩,原本应该在幼儿园里学习、玩耍,却被年轻的母亲带着到处行窃。9月22日,公安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一女子教唆未成年人盗窃被抓,该女子因怀有6个月身孕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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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个宝。。。。。。。  如此母亲,教唆才4岁的女儿行窃,真是有违做母亲的形象。  4岁的女孩,如此单纯无辜的年纪,就要背上小偷的罪名,以后漫长的人生路...
  想起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个宝。。。。。。。  如此母亲,教唆才4岁的女儿行窃,真是有违做母亲的形象。  4岁的女孩,如此单纯无辜的年纪,就要背上小偷的罪名,以后漫长的人生路,该如何去释怀啊。现在还是不记事的年纪,女孩是没有意识的行为,只是听话于母亲罢了,等长大了以后,明白事理了,要背负多少的心理负担啊。“虎毒还不食子”,作为孩子的母亲,即便是在生活上,物质上有再大的困难,教唆子女犯罪,如此恶劣,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作为家人,你可是孩子的榜样啊,是孩子的全部依靠。  古话有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父母的行为会影响子女的一生,如果自己办不到,何必要生下来呢,该有的责任,请负起来。其实不必多么的高大上,只求有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做个有用的人,不要走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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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上天的小仙女
  这样的母亲不配当母亲。这个案子中,如果只是母亲自己一人行窃,虽然行为依旧是错误的,但起码还可以给予稍微的同情,但这个母亲是教唆自己的女儿去行窃,这就不可原谅了。
  4岁的女孩,正出于懵懂的阶段,三观正在开始形成,如果这时候带其...
  这样的母亲不配当母亲。这个案子中,如果只是母亲自己一人行窃,虽然行为依旧是错误的,但起码还可以给予稍微的同情,但这个母亲是教唆自己的女儿去行窃,这就不可原谅了。
  4岁的女孩,正出于懵懂的阶段,三观正在开始形成,如果这时候带其到处行窃,这个孩子的未来确实太黑暗了。为人父母,总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够有个光明的未来。而这个母亲,却把孩子一步一步的推向深渊。
  伊坂幸太郎说:“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另外,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这个母亲是惯犯,带着女儿到处行窃。所以,贫穷、饥寒这些都不能作为其行为的借口。因为虽然一小部分普通人被逼走投无路的时候也会做些不好的事情,但不会成为惯犯。这种人一般都无所事事又好吃懒做。
  只能希望孩子的将来,能够光明健康的成长。孩子的母亲,能够改过,当然,这个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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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当妈,真是可悲。
做妈妈的,本应该是教育孩子行善,教育孩子好好做人,但是这一个做妈妈的,竟然教唆自己的孩子去偷东西,实在让人大跌眼镜,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当妈妈。
想想自己的妈妈,其实从小到大对我都很严格,还常常教育我说不能乱...
如此当妈,真是可悲。
做妈妈的,本应该是教育孩子行善,教育孩子好好做人,但是这一个做妈妈的,竟然教唆自己的孩子去偷东西,实在让人大跌眼镜,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当妈妈。
想想自己的妈妈,其实从小到大对我都很严格,还常常教育我说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偷东西更不能,如果是别人送的,一定要说谢谢。小时候也因为嘴馋,拿了邻居一个哥哥的糖果吃,被我妈知道了,问有没有先问人家,结果发现我是偷偷拿的之后,妈妈就对我一顿教育,虽然打了我,但是还算好的,只是惩罚性的打了一下,然后带着我去跟隔壁哥哥道歉。从此之后,我就再也不敢乱“拿”别人的东西了,有时候遇到自己实在想要的,也会先问一下对方是否愿意。
我觉得家庭教育真的很重要,父母如何教育孩子,如何给孩子做榜样,就决定了他的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养不教父之过,希望这位妈妈也能够好好反省一下,别害了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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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看到这种新闻,让我想起来最近热门的阶级化社会的发展,做母亲的行为很大程度影响了小孩子未来的发展,也可能将孩子的未来定格在最底层社会。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作为孩子的榜样和监护人,父母的行为对于孩子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看到这种新闻,让我想起来最近热门的阶级化社会的发展,做母亲的行为很大程度影响了小孩子未来的发展,也可能将孩子的未来定格在最底层社会。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作为孩子的榜样和监护人,父母的行为对于孩子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在幼儿时期,孩子们的是非观都是非常薄弱的,他们没有很清晰的错误和正确之分,一个母亲,教唆其女儿偷窃,一次次的成功,让母亲夸奖,这样循环,孩子的生长过程是扭曲的,她会默认为这种行为是及其正常甚至能赢得父母的表扬,习惯成自然,未来的道路没有人出来重新教育的话长大后能够改正么?
阶级化社会的发展中,这个小孩就已经被剥夺了未来的无限可能,甚至以偷盗为生,一辈子只能生活在社会中的最底层。女子及时的被抓或许对于孩子来说是一件好事,年少的时候有无限的发展机会,但愿孩子的父母认识到错误,但愿社会能够给予孩子正能量,让其健康的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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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24岁怀孕母亲教唆女儿行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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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关注了此问题母亲教唆13岁女儿卖身富二代 称“有钱不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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