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只凯龙,职业亡灵法师10级职业任务,元神登记哪个比较好

亡灵快递公司_起点中文网_小说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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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铛铛铛!”  “您好,我是亡灵快递,这里有您的快递。”  乐谦敲开了一户人家的门,给他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女子,女人看起来很憔悴,似是刚哭过的样子;而透过女人往她身后的家中看去,隐约能看见一张挂在墙上的黑板照片。乐谦知道,女人的丈夫刚刚离世不久。  “我的快递?”女人憔悴地愣了一下。  乐谦微微笑道:“是陈女士吧,这是一位姓盛的先生给您的快递。”  “姓盛?是越虎……”陈女士愣了一下,这个姓氏可不多见;她本能地回过头去,目光刚好停留在那张黑白照片上。  “是的。”乐谦微微点头。“我先进去,慢慢跟您说。”  乐谦将手中的快递塞到了陈女士手上,而后者因为太过吃惊,根本没有阻止乐谦的动作,只是愣愣地接过快递,那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快递,唯独不同的是那快递公司名称竟是隶书所写的“亡灵快递”四个大字。  亡灵快递?这是哪家的快递公司?  陈女士转过身去,却发现乐谦走到遗像跟前,鞠躬上了一炷香。她这才反应过来,眼前这个人的举动实在不像是一个快递小哥,况且……她老公,也就是那位盛先生,已经去世七天了……  “我的职业有些特殊。”乐谦自我介绍道,“亡灵快递,简单来说,就是帮死后的人给活着的人送一些东西。”  帮死人送快递?  “您还是先看一看快递吧,看过里面的东西,您绝不会后悔的。”乐谦退后半步,示意陈女士拆开快递。  那包裹不大,里面薄薄一层,竟只有一张光盘。  陈女士皱了皱眉,拉住女儿,到卧室里放开了电脑,乐谦没有跟进去而是守在了客厅,但是透过门缝,他却清楚看见,当光盘内容在电脑屏幕上放映出来的那一刹那。  这对母女“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那是一段视频,亡灵状态下,盛越虎先生拍的视频。屋内啜泣声逐渐清晰,乐谦轻轻叹了口气,走到窗前拉上了窗帘,使得整个房间透不进阳光。  “出来吧,送你回家了。”  乐谦打开一个玉质的小瓶子,一缕白烟从瓶子里缓缓冒出,化作人形,那人面庞与身后遗照一模一样,正是那盛越虎的灵魂。只可惜,那对母女看不见盛越虎,否则也就不用麻烦地录什么视频了。——开天眼那种事,总归轻易不能用。  乐谦收起玉瓶,坐回沙发上,看着那两人一鬼的一家三口,默默无言。  盛越虎看着那对母女,痴痴地,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乐谦与他交流过,知道这个男人一直重于事业而忽视了家庭,在他死后这成了他最大的心病,以前一直喊着忙,也许直到死后他才有机会认真地陪伴他们一会吧。  即使,她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回来了。  乐谦想要提醒那对母女,却被盛越虎摇头制止了。  “我现在和空气没什么分别,还是让她们看视频吧;那样……至少真实一点。”盛越虎低声道。仍旧,他的声音只有乐谦听得见。  乐谦自然尊重雇主的意愿。  霎时,整个屋子里静悄悄的,只能听见电脑机箱的工作声,以及那对母女微微的啜泣。  过来好一会,陈女士才缓过来,拭着眼泪,对着乐谦连连施礼:“真是……真是多谢您了。”  乐谦道:“不客气哈,我也是职责所在。”  说到职责,陈女士才想起问道:“你……你们这个亡灵快递,送过来要多少钱的?”——在她眼里,那份光盘实在再珍贵不过了,付出再大代价她都愿意买下那张光盘。  乐谦摇摇头:“亡灵快递不赚钱。”  “不赚钱?”  “我赚香火。”乐谦解释道:“而且我赚的不是人的香火,是魂魄的香火;在我过来之前,盛先生已经在我那边上过香,这就算是我的报酬了。至于钱……我是不收的。”说着递上一张名片,道:“亡灵快递在幸福大街121号,如果将来有空的话,进去帮那里的一座少女雕像上柱香;虽然我主要收魂魄香火,但活人想来上香我也不反对嘛。”  “香火?”陈女士着实没反应过来。  乐谦摆了摆手,没有继续解释;而是说道:“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觉得还是告诉你们比较好。盛先生他……就在这个屋子里。我刚才把窗帘拉上了,就是避免阳光直射。”  “老盛他……”陈女士瞳孔放大一倍,然后在客厅四下寻找起来。  乐谦看了一眼盛越虎,笑道:“有些事情,她们应该有知情权的。”  盛越虎叹了口气。  “盛先生就在客厅里,他能看见你们,但是你们看不见他。”乐谦顿了一下说,“抱歉,因为某些天地法则的约束,人鬼殊途……盛先生的话,我不能转述给你们听。但是你们想说什么尽管说,他听得到。”  陈女士含泪点头。  天条第七条,人鬼殊途,阴阳两隔。  乐谦微微点头,其实他也很无奈;但天条这个东西从来都不讲情面,规定了人鬼殊途就是人鬼殊途,就连转述几句话都有可能被天劫盯上,虽然这个概率不高,但乐谦现在的状态有些特殊,终究还是不能轻易冒险。至于那光盘里的视频,是乐谦至今为止找到的唯一一个漏洞;毕竟,制定天条的时候,多媒体这东西还没诞生。  话说回来,若不是因为天条严苛,哪轮得到乐谦在这钻空子送快递啊。  乐谦想了想,又说道:“我的快递送到了,事情也说清楚了;接下来是你们一家团聚的时候……嗯,记得不要打开窗帘,盛先生不能见光;还有,今天是盛先生的头七,午夜十二点之前一定得赶回望乡台,不然错过了投胎会有许多麻烦。”  说着,乐谦留下了一张无色玉盘,巴掌大小,晶莹剔透,十分好看。他解释道:“这是一道法器,归魂盘,盛先生拿起它立刻就能回到望乡台,也算为你们节约一些时间……归魂盘在这放一晚,我明天来取。”  “再见。”  乐谦在那对夫妻的感谢声中离去了。他离去前,看见那对夫妻并肩站在一起,陈女士的头微微靠在丈夫肩上,就好像陈女士真的能感觉到丈夫的存在一样。  ……  幸福大街121号,亡灵快递。  “我回来啦!”  乐谦跳下自行车,一把推开家门。  这是一个精致的小院,院子中心是一株三人合抱的银杏树,此时正值秋季,金黄的叶片散落满地,随风起舞之时,像是整个世界都变得金灿灿的。这株树,大概活了几千年了吧。  有时候乐谦都好奇,活了几千年的树早应该成精了,可是这株银杏不知为何一直沉寂,就好像是一株普普通通的树而已。  树下,却是一尊白玉雕琢而成的少女雕像。  少女雕像约一人高,洁白****,通体见不到一丝杂色,乃是上好的羊脂玉。那少女双手合十,目视前方,神态动作栩栩如生,乍一看之下,好像真有种感觉,感觉这雕像是有生命的。——只是让人摸不到头脑的是,任凭再了解古代神话的人,也摸不清这里供奉的这个少女,究竟是哪一方的神邸。  “我回来啦。”乐谦嬉笑着对雕像说。  那少女雕像竟眨了眨眼,微笑望向乐谦,似乎……真的有生命。  “用不了多久,等你的元神稳固下来,就可以短暂离开雕像,不用天天在里面闷着啦。开不开心?”乐谦很开心地跟雕像讲述着自己一整天的见闻,只可惜那少女雕像一直无法说话,只能偶尔眨眨眼,好奇地望着乐谦,而做不到更多回应。  但乐谦不在乎这些,继续开心地讲着。  这尊雕像里面,封着一道残缺的元神。  凡人称魂魄,修士称元神。那雕像里面的残缺元神,来自于乐谦的妻子,名为澹台雨仙。原本两个人都是修真界的修士,和人界早已没有太多瓜葛。但可惜因为一场意外,导致澹台雨仙身死,元神破碎。  乐谦费了天大的力气,才将那一丝残破元神追回,并雕琢了这尊雕像封印其中,这才使得元神未曾散去。只可惜即使这样还不够,毕竟不能让澹台雨仙一辈子被封印在这尊雕像里面,最终还是想办法要让她恢复到从前的正常状态。  稳固元神,香火原本是最佳途径,但可惜不知道什么原因,活人的香火无法被澹台雨仙所吸纳;反倒是魂魄的香火对元神稳固极为有效;但在修真世界,哪有那么多魂魄给你上香啊。  于是,乐谦回到了人界。  开了一家亡灵快递公司,借而赚取香火,用万鬼香火稳固元神,等到元神稳固了,才能逐渐摆脱雕塑,重塑肉身。  不论是收集香火,还是稳固元神,又或者是重塑肉身;这哪一步都绝不容易,甚至直到现在,乐谦稳固元神的法门都没有学全,至于那重生肉身跟是不知该从何入手。  不过,好在希望仍未远离,乐谦也从未放弃。  万里长征刚刚迈出第一步,这条路还很漫长啊。
    亡灵快递赚的不是钱,是香火。  但这香火也不是随随便便谁来上柱香就可以的,毕竟香火这种东西讲究诚意,唯有那些诚心诚意因为感激而过来上香的人,他们的香火方能有效;因此乐谦也从来不强迫鬼魂来上香,反正强迫来的也没什么用。  其实说起赚取香火,其实在人类世界那些驱鬼降魔的道士和尚更为擅长;乐谦本来也想走这条路,但可惜的是,他想要赚的不是活人的香火,是魂魄上香方才有效,魂魄们本就是鬼,哪需要乐谦去驱鬼降魔?于是便改变了策略,去给死去的鬼怪帮忙,这样才能赚取到魂魄的香火。  因此,反倒是这种快递模式更为保险。  虽说增量慢,但至少不伤存量啊。  乐谦一觉醒来,已经夜幕降临了。他不是自然醒的,而是被身旁一个黑漆漆对小家伙拱醒的,乐谦醒了,发现那小家伙还在自己胳膊下面拱来拱去,像个老鼠似的。  “阿傻,你干什么呢?”乐谦揉了揉眼睛。  “我不叫阿傻,请叫我阿相!”小东西呲牙咧嘴地看着乐谦。  乐谦倒是笑了,这小东西其实是一部成了精的傻瓜式数码相机。  到了这年头啊,老虎狮子花草树木成精已经不罕见了,罕见的是数码相机也能成精,不过想想古代志怪小说里,也有石头精琵琶精这类毫无生命的物体成精。如今数码相机成精,也算是与时俱进吧。  因为是傻瓜式数码相机,所以乐谦一直管他叫“阿傻”。  但阿傻可不认可这个名字,执着地纠正乐谦,说他叫“阿相,相机的相”,不过看起来这个纠正没什么用,直到现在,乐谦还是习惯叫他阿傻,当然,阿傻的名称纠正之路还未停止,纠正能不能纠正回来,那可不好说。  “我哪里傻了,我是史上最聪明的相机!”阿傻摇晃着镜头,说道:“你房间里面那台呆头呆脑的电脑才是真的傻,连成精都成不了,不是傻是什么。哼哼。”  作为世界上已知的唯一一个成了精的电子产品,阿傻说别人傻,倒是说得理直气壮。不过说起来,阿傻对亡灵快递公司可是不可或缺的一员。例如他这相机功能全面,不仅能拍照还能录像,更重要的是它这个录像可以完整地录下一些超自然现象。  举例来说,今天盛先生的那盘录像,就是阿傻亲自给录下的。——普通相机在偶然情况下也可能拍到鬼神精怪,但那还得是偶然情况下,常规时候还是拍不到的。怎样用普通相机给鬼怪拍照摄像,这是整个修真界的难题。  阿傻自然对这个所谓的难题不屑一顾:“不就是拍照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阿傻现在的目标,是要早日进化成为单反相机,成为相机里的高富帅。  乐谦举起阿傻看了一眼,然后道:“阿傻,你今天充电了吗?”  “啊?”  阿傻面露惊恐,腾的一下就从乐谦身上跳了下去,跑进屋里找充电器去了。  虽说是精怪,但阿傻仍旧保留着作为数码相机的基本特性。例如它想要欢蹦乱跳,就必须得保证自己体内的电池有电,这就像即使是修真者,在辟谷期之前也必须吃饭一样,人类的饭,阿傻的电,都是差不多的。  这不,阿傻为了自己能够一直保持活跃,特地让乐谦给他买了一大堆可充电电池,以及三台超大容量的移动电源。  阿傻吃饭去了,乐谦也有些饿。  毕竟那个辟谷期只存在于传说中,乐谦在修真界混了这么多年也没见过不吃饭的修真者。  乐谦是蛮喜欢做饭的,只可惜……手艺不怎么样。  十多分钟之后,望着一桌黑乎乎的饭菜,乐谦满意地开动了。  阿傻蹲在电源跟前,看着乐谦的表情就像是看怪物似的。嗯,这世上也只有怪物才能吃得下乐谦的饭菜,阿傻认识乐谦时间也有几年了,除了乐谦自己之外他就没见过别人敢吃乐谦的饭。  看了一眼院子里那尊雕塑,阿傻第一次见到澹台雨仙的时候她就在雕塑里面了。不然的话,阿傻倒是很像好奇地问一下,在乐谦像是毒药一样的厨艺下,那姑娘是怎么活下来的?  “嗯,厨艺真是大有进步啊。”乐谦吃完饭,满意地擦擦嘴。  阿傻觉得自己还是关机睡觉吧,即使他是一台相机,也看得出乐谦做得菜仍旧不是人吃的好不好。  就在这时,乐谦的手机响了。  那个呆头呆脑的手机,阿傻才不屑一顾,最让阿傻讨厌那个手机的地方,在于手机竟然有摄像功能,那岂不是抢了他阿傻的工作?哼哼……等有机会一定要摔了它。  掏出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码。  “喂?”乐谦接通了手机。  “是乐谦先生吗?”对面是个姑娘的声音。  “是啊。”乐谦有些奇怪,这么晚了,谁给自己打电话呢。  “我是陈美妍……”电话那边说道,“盛越虎是我爸爸。”  “哦。”乐谦想起来了,是今天送盛越虎回家时候遇到的那个小姑娘;话说,当时小姑娘还把自己当成坑蒙拐骗的骗子来着,不过看她现在的语气,显然是对乐谦信服得不能再信服了。乐谦想了想,问道:“现在距离午夜还有一段时间,不好好陪你父亲,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陈美妍似乎犹豫了一下,说道:“您留下的那个小玉盘……被猫叼走了。”  “呃……”乐谦愣了一下,看了一下时间,此时刚刚九点多钟,距离午夜十二点还有将近三个小时,时间上还来得及;于是说道:“你们在家里待着,千万不要乱跑,我马上就来。”  “好。”陈美妍点了点头。  切断通讯,乐谦转头道:“阿傻,充完电了吗?我们收拾收拾,准备出发?”  “去哪啊?”阿傻正准备关机睡觉呢。  “路上跟你解释。”乐谦一把抓过阿傻塞进背包里,然后又塞了几块电池,转身锁门往外跑。  乐谦给盛先生一家留下的玉盘,叫做归魂盘,其实玉盘上面是一种小型的传送阵法,专门将灵魂体定向传送到望乡台上。有那个归魂盘在,能够大大节约盛先生赶路的时间,否则去酆都,进鬼门关,上黄泉路,天晓得需要多久才能走到。反正乐谦没走过,走过的人也没有回来的。  但是,归魂盘丢了,也就意味着盛先生不能直接传送过去,必须得走最正统的路线了。  不到三个多小时,来得及吗?  也许可以用另一个办法,找到那只猫,把归魂盘拿回来。  当乐谦赶到盛越虎家的时候,已经将近十点了。  他是坐出租车来的。  修士虽然有种种法门可以赶路,但可惜的是高空腾云驾雾、缩地成寸、各种遁术什么的,那种高深法术乐谦一概不会,至于普通的飞行术什么的乐谦速度又不快,于是乘坐出租车反倒是最快的办法。  陈美妍母女等得十分焦急,她们只知道归魂盘很重要,但是根本感受不到盛越虎此时的状态;因为一切未知,于是就更着急了。  乐谦看了一眼盛越虎,发现后者状态还好,毕竟没有真正到最后时间,一切还好。  “那只猫是怎么回事?”乐谦问道。  陈美妍连连摇头:“我没见过,好像……也不是附近邻居家的猫。”  陈女士补充道:“那是一只纯黑色的猫,那只猫速度很快,从窗户外面扑进来,叼起玉盘就跑,追也追不上……”  乐谦把目光投向盛先生,后者一脸迷茫,道了一声:“似乎……那猫不是普通的猫。”  乐谦一怔,问道:“猫是从哪扑过来的?”  “那边。”陈美妍指了指一处开着的窗户。  乐谦点点头,说道:“你们先回卧室里,我在这里研究一下……”  盛先生一家哪会不同意,于是点头,将客厅留给了乐谦。  乐谦这才从背包里取出阿傻,毕竟成了精的相机,这种东西在整个修真界都是极其诡异的存在,虽说不一定会吓到人,但还是让他们回避一下比较好。确认左右无人,这才把阿傻取出,放在沙发上。  “猫呀?我对猫没什么兴趣。”阿傻蹦蹦跳跳地跳到乐谦肩膀上。  乐谦打量了一下窗口,许久问道:“阿傻,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  “这窗帘真漂亮。”阿傻忍不住拍了张照,然后呲牙咧嘴地对乐谦道:“我不叫阿傻,请叫我阿相!”说完,嘟着嘴继续道:“这边我没看到什么特殊情况,一切如常。”  乐谦把阿傻的镜头扭过来,道:“仔细闻一闻啊,多重的妖气味道。”  “是你傻还是我傻!”阿傻蹦起来,道:“你家相机是有嗅觉的吗?我什么都闻不到好不好?”  “呃,我忘记你没有嗅觉了。”乐谦想了想,说道:“但这个不是重点,总之,叼走归魂盘的,确实不是普通猫。”  “是一只……猫妖!”  
    如果是普通猫咪的话,乐谦有自信在两个小时之内搞定一切问题。  但是一只猫妖,这样的难办了;因为普通猫咪跑过来叼走归魂盘,那必然是因为好奇好玩,但换成了猫妖,这里面就可能有很多原因了,能不能追回归魂盘实在是个未知数,况且就从现存的这点气息来看,也预测不出那猫妖究竟实力几何。  万一是个实力不俗的,光打架就得打几个小时。  乐谦想了想,觉得暂时还是不追归魂盘,先把盛越虎按时投胎的事情搞定了再说。  于是,取出之前那个小玉瓶,敲开了卧室的门。  盛越虎看见那个小玉瓶,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和亲人打了个招呼,准备钻入了玉瓶之内。乐谦见那对母女迷茫,就稍稍解释了一下手中法器的作用,和那归魂盘类似,手中这个拘魂瓶本来是捉拿灵魂所用的法器,但乐谦用来承装魂魄,也算是一种用法。  盛越虎与妻女隔空拥抱相别,似乎双方都能感觉到对方的存在,哪怕在那对母女的眼中只能看见空气而已,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心理感应吧。——亲人之间心理感应这种现象,在修真界一直是被广为钻研的课题。  “走啦。”  乐谦合拢了玉瓶,转身奔了出去。  陈美妍犹豫了一下,喊道:“我们……可以跟着看看吗?”  乐谦思考片刻,点点头,道:“你们跟我到天台来。”  是的,天台。  正规的鬼魂返回阴间,应该是由阴差带领,前往酆都;那样的话,因为阴差有专门通道,即使在世界任意一个角落,也能在头七半分钟之内赶回酆都。但盛越虎因为乐谦的缘故甩开了阴差,又丢了归魂盘,自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返回。  而他们所在的运城距离酆都千里之遥,即使是坐飞机也来不及赶到酆都,况且乐谦也不会腾云驾雾缩地成寸什么的,不然倒是也来得及。不过,即使是现在,乐谦也有另一个法子可以让盛越虎按时赶回。  来到天台,此时临近午夜,天台空无一人;于是也没有去管身后的陈美妍母女,而是取出一张符纸,对准东南方向,一把将符纸撕成两半,丢了出去。  那符纸似乎受到浮力,在半空中悬浮了一阵,开始猛烈燃烧起来。  “你们站到我身后。”  乐谦做了个手势,将陈美妍母女让到自己身后,然后就听到了一阵剧烈的轰鸣声。  好像……  是发动机的声音?  转瞬间,天边闪出一道亮光,远远看去,竟是一辆行驶在空中的摩托车?  乐谦干咳两声,对身后母女解释道:“这年头,神仙的科技也在进步……”  那对母女木然点头。  摩托车稳稳落地,那驾驶员摘下偷窥,把人吓了一跳。  竟是一只大乌龟。  “哎呀,大晚上的不睡觉,把我叫过来什么事?”那乌龟一脸抱怨地看着乐谦。  乐谦摊开手,取出拘魂瓶,解释道:“有一个客人,需要你帮忙送到酆都。”  乌龟精皱了皱眉,道:“头七?赶着投胎?”  “真聪明。”乐谦赞许点头。  乌龟精有些得意,道:“那是,我可是跑得比兔子还快的乌龟。”他想了想,问道:“不过啊……那酆都好远的,给你帮忙,我有没有什么好处?先说好……”  乐谦挥手道:“我手上有一款最新忍者神龟的游戏……”  乌龟精豪气冲天:“成交!”  乐谦认识这乌龟精好多年了,知道他的老毛病,这乌龟精一辈子了,就喜欢两件事,一个是跟兔子赛跑,跑完非得让兔子承认自己跑得比兔子快,另一个嘛……就是忍者神龟是他的偶像,各种忍者神龟的影视剧、动漫、玩偶、海报都不放过。  “加油干!”乐谦将小玉瓶交给了乌龟精。  乌龟精也不含糊,只是大喊了一声:“别忘了我的游戏!”  说罢,一脚踩下油门,再度化作一团亮光,驶了出去。  “再见。”陈美妍默默招手。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一天的遭遇对这对母女的震撼也实在不小。——毕竟是第一单生意,乐谦感觉自己火候烧得有点过了,以后还是得稍微控制点影响,不然的话引来天条执法者的关注,那可就不好了。  “乐大师,多谢您的帮忙。”陈女士对乐谦的感激就别提了,这称呼都由乐先生进化成乐大师了。  “大师不敢当。”乐谦摆了摆手,道:“只是麻烦二位帮忙保守一下秘密,今晚的场景别让太多人知道了。当然,如果诚心感谢的话,我还是那句话,去幸福大街121号,给那里的一座少女雕塑上柱香就可以了。”  乐谦还是不忘记给香火做宣传,虽然活人上香的效果极差,但聊胜于无嘛。  陈美妍母女连连点头。  乐谦也就是叮嘱一声,倒也没真指望能保守秘密,事实上他只在乎有没有诚心诚意的香火;除此之外,其他都是次要的。他收起背包,和那对母女打了声招呼,转身离去了。  ……  这边的事情解决了,但乐谦的事情还没完。  那个归魂盘,总得取回来。  乐谦晃了晃背包,道:“阿傻阿傻,你觉得那只猫妖会跑到哪去?”  “我哪知道。”阿傻摇头晃脑地说,“我是相机,又不是追踪犬。真是的,相机设计得一点都不科学,为什么不给我装上嗅觉传感器?他们就不知道成了精的相机也很需要嗅觉吗?哼哼,我要投诉!”  乐谦想了想问:“不过话说回来,相机应该也没有声音方面的传感器吧,你怎么说话的?”  “我哪知道。”阿傻忿忿地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成精的。”  好吧,阿傻确实是横跨相机界和妖精界的一大未解之谜。  追踪那只猫妖,乐谦也只能依靠自己对气息的捕捉,事实上他也并不怎么擅长这个,但对比起阿傻那个一窍不通的家伙,乐谦这个半吊子也算是精英了。  好在那猫妖也没有故意隐藏气息,乐谦的追踪并没有花费太多力气。  当他停下脚步的时候,发现自己走进了一座……  墓园?  此时正好午夜十二点,墓园这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啊。  乐谦眯起眼睛,看见左手边不知何时冒出来一个红衣服的小姑娘,小姑娘五六岁年纪,脸蛋红扑扑的,看起来十分可爱。但那隐约飘荡的身形,无疑出卖了小姑娘的身份。  “大哥哥,你在找什么呢?”红衣服的小姑娘,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眨着,看起来格外得萌。  “我在找一只猫。”乐谦回答道。  “猫?”小姑娘想了想,又问道:“大哥哥,你的脖子痛痛吗?”  乐谦一怔:“脖子?”  “就是这样……”小姑娘猛然抬起手臂,竟把自己的脑袋从脖子上摘了下来,那摘下来的脑袋还在看着乐谦,只是语气变得有些痛苦,**道:“元元的脖子痛痛呀,大哥哥你的脖子痛痛吗……”  乐谦恍然明白,这小姑娘生前应该是被人斩断了脑袋死掉的,死后很多记忆残留下来,因此才会一直喊着“脖子痛”,都被斩断了,能不痛吗?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小姑娘竟也没投胎,而是游荡在这墓园,成了孤魂野鬼。  微微叹口气,虽然同情;但他既没有办法缓解小姑娘的疼痛,也没办法让她这个超过了时辰的孤魂野鬼去投胎。  没有怨气的断头鬼,不过是长得吓人点罢了,倒不会化成厉鬼去害人。  “大哥哥,陪元元玩好不好?”元元眨眨眼,可怜兮兮地抱着乐谦的胳膊。  乐谦摇了摇头:“我还有要紧事呀,不能陪你。”  “不陪元元玩,你是坏人。”元元奶声奶气地晃着乐谦的胳膊。  乐谦微微皱眉,他皱眉倒不是因为这小姑娘一直缠着他;而是因为他发现当他拒绝小姑娘的时候,小姑娘的身上隐隐散发出一股奇怪的气息;道士们称这种气息为……怨气。  世间一切厉鬼凶煞,其最初的状态都来源于怨气的积累。  乐谦知道,若是将这小姑娘留在这里置之不理,只怕用不了太久,她就会化为厉鬼了。毕竟,断头鬼这种鬼怪,总要承受着断头之痛,本身积累怨气的速度就要远远快于一般的鬼魂。  “给雨仙攒香火的时候,这世上的怨气能少一点算一点吧。”  乐谦抱起的小姑娘,笑道:“咱们去玩一个抓大猫的游戏好不好?”  “抓大猫?”元元拍着手笑道,“好啊好啊,我们就去抓大猫。大猫最好玩了,元元喜欢大猫。”  乐谦笑了笑,他发现元元身上的怨气迅速消退,他点了点头,抱着小姑娘向墓园深处走去;一边走,一边问道:“元元呀,大哥哥问你一件事情,这个墓园里面有没有特别厉害的东西?”  元元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道:“没有呀,墓园里面的老爷爷大姐姐都在睡觉,没有人陪元元玩,元元一个人,元元不喜欢。”  毕竟生前只有五六岁,元元的语言表述能力不怎么强;但乐谦还是大致听懂了元元的意思。  在睡觉?  乐谦想起,这座墓园有些特殊,是专门供人土葬的地方,因此地下的尸体没有经过火化,都是直接土葬的,那些在睡觉都是埋葬在地下的尸体吧,既然如此,这里应该没有其他鬼魂了。  只是……  尸体?  黑猫?  乐谦突然想起了什么。  “喵——”  只听远处一声凄厉的猫叫,左手边的一处坟墓摇晃了起来。  
    “诈尸了,好可怕……”阿傻从背包里一下子崩了出来,跳到乐谦肩膀上,大声吼着:“谦哥谦哥,别给我面子,一剑劈死他丫的,让他敢诈尸吓唬我……”  “大盒子会说话?鬼呀!闹鬼啦!”元元没被诈尸吓着,反倒让阿傻吓到了,都没拿住自己的脑袋,那脑袋掉到地上骨碌骨碌的,还在喊着:“有鬼有鬼,元元好害怕……”  呃,乐谦觉得,一个没有身体的脑袋在地上轱辘乱转,这更吓人一点吧。  “我哪里可怕了?”阿傻满脸的不服气,“我可是史上最帅的相机。”  但小丫头可不听他那一套,而是抱着脑袋怕怕地看着阿傻;也不知为何,元元似乎特别害怕这台会说话的数码相机,也许在她眼里,那边诈尸了的僵尸更可爱一点。  “你先回去。”乐谦把阿傻塞回背包里,元元的情绪这才稳定了些。  这世上的僵尸分为好多种,诈尸的这种是最不可怕的。因为诈尸这种东西全凭一股气撑着,哪怕根本不去管,任凭诈尸的那哥们折腾,只要等到那股气散了,也自然没事了。  但乐谦不能等,他有理由怀疑,那只猫妖发现了自己在追踪它,故意弄出来这么一个诈尸的进行阻挠。  神识缓缓外放,在乐谦的感知里,已经捕捉不到那只猫妖的气息了。  “跟丢了了啊。”  乐谦很是无奈,但在视线可及的地方,确实只剩下了那只张牙舞爪的诈尸。  诈尸的僵尸没有意识,只是凭借野兽般的本能到处撕咬。乐谦虽然各种法术都不精通,但好歹也是个修真者,不至于连个诈尸都怕,微微上前一步,迎着诈尸伸出双手。  在与尸体接触的刹那,乐谦的双手变成了金黄色。  金刚手。  一种不算太高深的武术,大概原理就是将修士自身真元凝炼覆盖住手掌,让手掌短时间内拥有如金刚般坚硬的状态。据说金刚手修炼到高深层次,可以将全身包裹,达成所谓的“金刚不坏之身”。不过还是那句话,传说就是传说,乐谦混到现在也没见过能金刚不坏之身。  不过单以金刚手来说,乐谦的修炼得已经十分纯属。  双手化掌,直接将那诈尸拍在地上。  修士分三种修炼方向:道、法、武。  修道的最多,但是修明白的最少;因为道即法则,讲究一个悟性,悟性好的能白日飞升,悟性不好的一辈子都悟不明白个子午卯酉;但偏偏按老聃的说法,道这个东西又只可言传不可意会,因此失去了代代相传的办法,使得这修道的整体实力明显弱于另外两个分支。但据说修道者一旦进入后期,其进境将一日千里,远远甩开另外两支。但修道者毕竟太少,样本容量不够,谁知道真假。  修法的好说,就是修炼各种法术,他们战斗的手段依靠符咒、阵法等等;而后凭借法术凝炼元神,修炼成仙。若是法师在这里,对付僵尸的办法多种多样,拍张符啦,吹口气啦,总之能让这僵尸死得既温柔又舒服。但修法者的弱点是种种神通都要依靠外物施展,打有准备的阵地战还好,一旦遇上遭遇战,被一只弱自己几十倍的蚂蚁灭了也不是没可能。  修武的,就是乐谦这种人,一切神通都依赖于肉身施展。和修法之人不同,乐谦这种人遇见对手怎么办,要么抡拳头,要么挥刀剑……过去乐谦就是这样,解决问题全靠一把剑,一举一动都充满着暴力美学。但修武者同样有麻烦,他们的麻烦来自于战斗方式太不和谐了,伤天和、损功德;渡天劫的时候,修武者的天劫往往比前两者恐怖得多。因此常常有“练武先修心”的说法。  过去乐谦哪在乎,管他是谁直接砍死完事;但最近正在赚香火,可不愿意让身上沾了怨气,因此动手时候也就温和得多。  “噗!”  “噗!”  “噗!”  金刚手在诈尸背上连拍三下,一股黑气从尸体口中冒出,乐谦拽着元元退了几步,等到黑气散尽,那诈尸彻底倒下,这才反身回来。果然,前方只剩下一座被打开的棺材,那只黑猫跑得无影无踪了。  “确实跟丢了呀。”  当黑猫刻意隐藏气息之后,乐谦已经追踪不到黑猫的下落,只好招招手,准备回家了。  “大哥哥要去哪?元元也要。”元元抱着脑袋窜上乐谦的胳膊,说道:“这里都在睡觉觉……元元一个人……元元不喜欢……大哥哥要去哪……元元也要去。”  乐谦想了想,觉得把这样一个断头鬼仍在这里也不是事,于是点点头:“你跟我回家,不过……”  元元手上的脑袋晃来晃去地看着乐谦。  “你的头……”乐谦想了想,说道:“以后不能随随便便把头拿下来了,要一直放在脖子上。”  “为什么?脖子痛痛……”元元可怜兮兮地说。  “因为好孩子的脑袋要放在脖子上。元元要做好孩子啊。”  “好孩子是什么?”  “好孩子是……”  就这样,亡灵快递公司第三位成员正式加入了。  “大哥哥,元元要抓大猫,大猫不见了。”元元舞动着小手,跟乐谦比划着说。——毕竟是个小孩子,和乐谦说了一会话,已经把阿傻那个大盒子忘得一干二净了。  “因为大猫跑掉啦。”乐谦摊开手,他也很无奈,归魂盘还在猫妖那里,以他的神识能力来说,追踪不隐藏气息的猫妖还可以,如今猫妖故意隐藏气息,躲得远远的;除非猫妖偶然进入到乐谦身边五六百米之内,否则他也没办法感知到猫妖的位置。  “元元能找到大猫啊。”远远得意地挥舞着手,“元元的鼻子好厉害……元元能闻到大猫。”  “嗯?”乐谦一怔。  “抓大猫啦。”元元扯着乐谦的胳膊哀求道。  乐谦问道:“大猫在哪?”  “那边,那边。”元元指了一个方向,欢快地喊着:“元元闻到大猫的味道了。”  
    第五章:元元的能力  “那边,那边。”元元指了一个方向,欢快地喊着:“元元闻到大猫的味道了。”  乐谦将信将疑,但也没多话,直接冲向元元所指的方向。不多一会,元元所指的方向出现一片围墙。那围墙两米多高,上面缠着一些铁丝网,也不知这墓地里弄出这么一堵墙做什么,墓地还怕偷吗?  “后面后面!”元元喊着,大概意思是猫妖从这墙上翻了过去。  乐谦也不含糊,脚掌微动。  碎星步!  碎星步是一套步法,旁人看起来碎星步的行动毫无规则,就像是满天碎裂的星辰,唯有使用者能够清楚感觉到碎星步的步法自成一体,在小范围辗转腾挪极占优势。  “那边那边!”  元元接着指路,只可惜这元元指的路,要么得翻墙,要么得钻洞;若非是乐谦在追踪,换了随便一个普通人,只怕都未必追得明白。但乐谦也明白,元元指路只是按照猫妖之前的行动路线指的;实在不是元元指路的问题,而是那猫妖行动路线非同常人。  不多一会,两人行至一处公园。  元元拍着手开心地说:“味道更多啦,大猫大猫!大猫就在里面。”  乐谦的神识缓缓释放而出,此时大猫距离乐谦仍旧在五百米之外;但五百米之外的气息虽然不够清晰,但已经足够乐谦判断大猫的方位了。于是,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嘘,元元我们现在开始不要说话,别吓跑了大猫,我们偷偷溜过去。”  “好。”元元一副乖乖的表情。  碎星步再度使出。  在乐谦的行动之下,一路悄无声息,而那大猫的气息越来越清晰。  显然,猫妖在神识的广度方面远远弱于乐谦,乐谦行进到距离猫妖三百米的地方,已经能够清晰感觉到猫妖的每一个呼吸,但那猫妖仍旧没有感觉到乐谦的存在。  虽说神识的强弱不完全代表实力的强弱,但终究可以意味着猫妖的元神是弱于乐谦的。  “作为一名修武者,竟然在元神上碾压对手。这种感觉……真爽啊。”乐谦摸了摸鼻子,有些小得意。毕竟修武者主要淬炼肉身,而并非元神,因此同级别下修武者的元神往往弱于修法者和修道者,想当初乐谦在神识感知方面不知吃了多少苦头。  “今天,咱就翻身农奴把歌唱。”乐谦已经开始琢磨怎么欺负猫妖了。  “嘘——”元元一本正经地说,“大哥哥不要说话,会吓跑大猫的。”  乐谦连连点头:“对,嘘——”  这一大一小,蹑手蹑脚地向猫妖的位置靠近。  当行进至一百多米的时候……  “喵——”  睡梦中的猫妖猛然惊醒。  “元元,我们上!”  怀里的小丫头如炮弹一般弹了出去,短短一百米根本不是事,“嘭”的一下就落在猫妖身旁不远处,那猫妖挣扎着想要跑,却发现一个笑眯眯的年轻男人踏着诡异的步法,双手化作金色,不知何时落在了自己身后。  “喵——”  猫妖觉得还是小丫头更好对付一点,于是调头扑向元元。  “抓大猫啦。”元元竟也不用乐谦帮忙,自顾自地冲了上去。  速度之快让猫妖惊讶得反应不过来,只觉得一股大力铺天而至,然后自己的尾巴就被那双小小的手给抓住了。  “大猫!大猫!”元元开心地拽着猫妖的尾巴丢来丢去。  “喵——”  可怜那猫妖被摔得七荤八素,偏偏怎么都抵挡不住那股怪力,只能痛苦地**起来。  “我靠,那个小丫头这么厉害?”阿傻从乐谦的背包里挤出一个镜头的空隙,正好看见元元揪着猫妖到处挥舞的场面,不由得啧啧赞叹:“这小丫头再修炼几年,就能赶得上她阿相大爷了。”  乐谦翻翻白眼:“还用再过几年?现在打起来,她能把你拆成碎片吧?”  “胡说,阿相大爷会拍照,那小屁孩会吗?”阿傻连忙替自己正名,“打打杀杀的,多没意思。”  乐谦继续翻白眼。  阿傻无奈:“好吧,人生……啊不,相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事情你就不要拆穿了好不好?”  “好吧。”乐谦点点头,“阿傻大爷只要随随便便伸伸手,就能灭了那个小丫头……”  “好假……”阿傻一脸鄙夷,“还有,我不叫阿傻,请叫我阿相。”  “好的,阿傻。”  阿傻无奈转移话题:“这小丫头看起来也没有多少修为,怎么这么厉害,轻松虐杀猫妖啊。”  “毕竟是断头鬼。”乐谦对鬼魂的事情还是了解一二的,鬼魂死前越凄惨的怨气也就越重,实力也就越强;眼前那个小丫头死于斩首,也算是种凄惨死法了,虽然因为她年纪太小还不懂怨恨,怨气不重但实力强些很正常。  所有生灵死后皆为魂魄,魂魄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生前已经将三魂七魄凝炼成元神的修士,例如澹台雨仙就是如此,死后魂魄仍是元神,只要元神不散,便可重寻肉身重生;另一种就是普通情况,魂魄变为鬼魂。普通鬼魂也称为灵魂,灵魂必须在死后七天之内赶到冥界,若是七天赶不到便有魂飞魄散的危险。但往往也有一部分鬼魂七天之内没能赶到冥界,却也没有魂飞魄散,这类的原因就比较多了,有些是生前未能凝炼元神的修士,在死后七天之内转变成修鬼者;有些是执念太重,凭借一股执念流连人世,灵魂暂时不散,执念完成之时便是灵魂散去之日,例如怨气便是执念的一种变态发育;还有些因为种种原因说也说不清。  “元元……是哪一种?”阿傻想不通,只好去问乐谦。  “她的情况……有些特殊。”  “怎么特殊?”  “我哪知道。”乐谦把阿傻塞回了背包。对于元元的情况,还真不好说。虽然可以明确元元是因为怨气滞留人界,也因为怨气实力彪悍;但偏偏在元元身上捕捉不到太多怨气的痕迹;从这小姑娘一举一动来看,倒更符合一个修鬼者的特征。  修鬼者?  “喵——”  猫妖凄厉地惨叫打断了乐谦的思路。  “喂,元元你轻点……大猫快被你打死了。”乐谦不得不出手阻止了。  话说这猫妖也可怜。  他不过就是偷了一个并不太值钱的归魂盘而已,结果就被乐谦一路追到这,然后还被那个小丫头差点碾成肉饼;到现在猫妖都搞不清楚,那个年纪不大的鬼魂怎么有那么恐怖的力量和速度。  猫妖修为不高,还没达到口吐人言的程度,因此也就只能凄惨嚎叫了。  “归魂盘在哪?”乐谦蹲下身子问猫妖。  “对于,归魂盘在哪?”小丫头也奶声奶气地符合,问完转头又问乐谦:“什么是归魂盘呀?”  乐谦想了想解释道:“一种漂亮的好东西,被大猫偷走了。”  猫妖虽然不能口吐人言,但毕竟成精是妖,还是能听懂那两人对话的,听见乐谦的质问,他连连摇头准备抵赖。  “元元,继续砸他吧。”乐谦转头对元元说。  “喵——”猫妖马上就招供了,猫妖不怕用刑,但那小丫头玩的手段简直比用刑还可怕。——你见过把一只猫当橡皮泥玩的吗?见过吗见过吗见过吗?猫妖只想大吼一声:“好好教育一下这丫头,让她非清楚俺是猫,不是橡皮泥!”  只可惜,猫妖的哀怨被这俩人给无视了,他只好乖乖吐出归魂盘。  乐谦拿纸擦了擦,然后丢回背包,转头对元元说:“元元,大猫归你了。”  猫妖一听,如坠末日。  还要来?  谁知元元却说道:“大猫偷东西,大猫真坏,大猫不是好孩子,元元不要大猫了。”  “真乖。”乐谦一把抱起元元。  看着那俩人越走越远,大猫这才松了口气。  额滴神呀,这是窃玉不成挨顿打啊。  
    清晨。  乐谦还躺在床上睡大觉。而新成员元元也蜷缩在一旁,睡得正香。——不要以为鬼魂是不睡觉的,鬼魂虽然没有困倦、疲惫之类的感觉,但他们同样需要休息,如果休息时间不够的话便会透支生命,加快魂飞魄散的速度。  天色放亮,一缕阳光射入房间。  “啊——”  元元突然尖叫一声,躲到了床后瑟瑟发抖。  乐谦惊醒,看见阳光大致明白,以元元现在的状态还无法承受阳光直射,于是连忙拉上窗帘,元元这才缓过来,小心翼翼地从床后爬出来,又是一副的可怜兮兮样子看着乐谦:“这里好可怕……”  “小丫头乖,有你阿相大爷照顾,谁都伤不了你。”阿傻大概刚开机,从角落里蹦出来,耀武扬威地说着话。  “啊,闹鬼啦!”  元元“噌”的一下,又钻回了床后,在她眼里,阿傻可比阳光吓人多了。  乐谦挠挠头,问道:“元元,你为什么那么害怕阿傻,呃,也就是那个大盒子?”  阿傻刚想争辩自己不叫阿傻叫阿相,就被乐谦一把按下去了。  元元看不见阿傻的时候,还很正常,她跟乐谦比划着形容道:“大盒子……大盒子……好多血……妈妈……爸爸被大盒子打,好多血,最后爸爸睡着了,怎么叫也不醒,妈妈和奶奶也是……元元……元元后来也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  乐谦叹了口气,他大概明白的是,元元口中的“睡着了”,就是死了;但至于“大盒子杀人”,乐谦也不太清楚元元究竟在说些什么,但元元一家四口的死因应该和数码相机有关系。  也是,若非被杀害,一个小姑娘怎么会被斩首。  有必要的时候,需要调查一下元元的身世。  “好啦,现在是早晨了,我们有必要吃饭了。”  乐谦喜滋滋地跑到厨房去做饭,端着黑漆漆饭菜出来的时候,又一次在心里赞叹自己的厨艺大有长进。只可惜,亡灵快递公司现在只有三名成员,另外两个人都不吃饭,无缘分享美食。阿傻只需要充电,至于元元……  元元对澹台雨仙雕塑前供奉的香炉很感兴趣。  乐谦知道她吃什么,于是翻箱倒柜找出一个半新的香炉碗,在里面插进一根香,递给元元;元元大喜过望,左右嗅个不停地说:“大哥哥,这是什么啊……元元第一次吃……”  “以后这就是你的饭碗啦。”  乐谦知道,这小姑娘一家全死光了,估计也没人给她上过香。——灵魂体吃东西是依靠嗅觉的,只需要闻一闻就能嗅走食物精华;当然,灵魂的饭量极其小,一粒米,一个馒头渣就能养活成百上千的魂魄,正所谓一花一世界,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只是对于灵魂体来说,香火同样也是食物,而且还有稳固灵魂,增进修为的效果;因此,多数灵魂体除非嘴馋了去嗅嗅食物精华,否则还是更喜欢香火的。  于是,亡灵快递公司早餐时间到了。  元元抱着香炉碗,阿傻守着充电器;至于乐谦……呃,他喜滋滋地吃着那一堆黑漆漆的食物,而且吃得很开心,他对自己的厨艺简直不能更满意了,只可惜这等美食无人分享。  擦擦嘴,收拾好碗筷。  “叮咚——”  门铃突然响起。  乐谦起身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是陈美妍母女俩。  “乐……乐大师。”陈女士道,“我们是来上香的。”  “两位稍等一下。”  乐谦突然从门前消失,回到屋里比划了两下:“阿傻,元元,你俩找个地方藏起来……”  其实阿傻还好,但元元毕竟是个女鬼,还动不动就把自己脑袋拿下来玩,这场景实在太过惊悚,若是吓着那对母女可就不好了,能省点麻烦就省点麻烦。  “已经没事了,二位请进。”  乐谦回到门前,邀请二人进入。  其实陈美妍母女也没什么其他的事,无非就是上上香而已,只是在看见澹台雨仙那尊雕像的时候略微惊讶;乐谦倒也没跟他们解释太多,只是说这是一位比较低调的新晋仙人而已。  “新晋的仙人比较灵验,真的。”乐谦眨眨眼解释道,“那些太上老君观音菩萨什么的,一天到晚不知道多少人供奉,信徒有麻烦肯定管不过来,新晋的仙人就不然,信徒有麻烦第一时间就能知道。”  “说起来也蛮有道理。”陈女士笑了笑,至于信不信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位仙人叫什么?”陈美妍打量着雕塑,却发现那雕塑没有半个文字,对于仙人的身份有些好奇。  “落雨之仙。”乐谦想了想说,“雨水所落之处,皆在仙人感知。”——落雨之仙,自然是把澹台雨仙的名字拆开来说,至于后半截就完完全全是扯淡了,澹台雨仙现在还在雕塑里面待着呢,上哪知道雨啊雪啊的。  “听起来蛮有意思的。”  陈女士带着女儿上了柱香,然后向乐谦告辞。对于信仰这个东西,陈女士似乎并不怎么虔诚,不过那份感激之心倒是真真切切的,好在香火讲究的是真挚,并非虔诚,因此对于这份香火,虽然不如魂魄的香火,但乐谦倒是挺满意。  送别那对母女,乐谦回了房间。  “嘿,还叫我阿傻,现在分明是你傻了吧?”刚一进门,阿傻就蹦出来得意洋洋地看着乐谦。  “什么意思?”乐谦挑眉。  阿傻可开心了,他蹦蹦哒哒地跳到桌子上,指着小丫头元元解释道:“刚才你急急忙忙跑进来,让我躲着也就罢了;让这丫头躲什么,她是鬼,普通人又看不见她。嘿嘿,让我抓住你的漏洞了吧?”  乐谦点了点头:“嗯……”  阿傻别提多开心了,终于得着机会为自己正名,于是连忙趁热打铁,说道:“所以呢,你以后可不能叫我阿傻,要规规矩矩地叫我阿相;你看阿相大爷这么聪明,哪里傻了?”  “你还是挺傻的。”乐谦瞥了他一眼。  阿傻暴起:“哪里傻,你不能侮辱我人格……啊不,相机格,你不能侮辱我高贵的相机格;你说我傻,拿出证据来,拿出证据来啊。你要是拿不出证据,你看我这小暴脾气,非得……非得……”  说到后来,乐谦拎起阿傻扔到桌子上,道:“非得个六,你好好充你的电,一会又没电了。”  阿傻一脸幽怨地接通电源,道:“你总得给我个解释啊。”  乐谦翻翻白眼说道:“元元虽然是怨气凝聚的魂魄,但修为状况却十分接近于修鬼者……嗯,这一点昨天跟你解释过吧?知道修鬼者会发生什么变化吗?为了方便凝结天地元气,修鬼者会以自身魂魄逐渐凝聚成实体,用比较科学的叫法是……能量实体化?”  阿傻大惊:“也就是说,普通人看得见这小丫头?”  “那不至于。”乐谦摆摆手,说道:“元元显然不是自己主动修炼成为修鬼者的,以她的状况看来,她修鬼者的状态不太稳定;也就是说,普通人有时候能看见她,有时候看不见,在修士的眼里没什么,但在普通人的眼里,她可能隔一会就会消失,隔一会又出来了……”  阿傻摆摆手:“我看着她都一样……”  “那是你修为不够。”乐谦瞥了他一眼,“好好修炼吧,孩子。”  阿傻这就不干了,怒道:“你不知道阿相大爷已经有三万六千年的寿命了吗?别叫我孩子,我可是老妖精,三万六千年的老妖精,随便拿出来个零头都比你年纪大。”  “你就吹吧。”乐谦翻翻白眼,“三万六千年前连电都没有,哪来的相机?吹牛要吹得靠谱,说你傻你还不信……”  阿傻说不过乐谦,转过头去:“咱们今天去哪儿?”  乐谦想了想,说:“去调查元元的身世。”  “啊?”阿傻惊道,“快递的生意不做了?咱们才开张一天就停业?”  “一边调查一边送快递!”乐谦大手一挥,“哥这智商,你理解不了。”  
    有些人死了,但不知道自己死了,以鬼魂的状态仍旧重复着过去的生活。  张琨望了望天空,今天的阳光格外毒辣,张琨也不知为何,自己对那阳光充满了恐惧,因为恐惧阳光,即使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他仍旧徘徊在一处阴暗角落无法回家。  咦?大清早的就下班了?  张琨觉得脑子有些浑沌,但他也没理会那么多,只是觉得下班了,自己就应该回家,但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回家的路,不论怎么走,都有那毒辣的阳光跟随自己。  “喂,你好啊。”  突然一个年轻男人凑过来,跟张琨打招呼。  “你……你好……”张琨有些发愣,似乎有种感觉,自己好久没有说过话了。  打招呼的人正是乐谦,他发现张坤的神色有些疑惑,于是想了想,指着不远处的那个墓园,比划着问道:“哥们,你在这边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小姑娘,大概这么高……”  张琨茫然摇头。  乐谦叹了口气,他原本是想探寻元元身世的,但可惜元元本身年纪太小,很多事情表述不清楚,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于是,打算在墓园附近寻找见过元元的鬼魂,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结果一路找出来,发现那个墓园诡异得竟然找不到半个鬼魂。  最后,才在墓园外面不远处遇到了张琨。  乐谦想了想又问道:“好吧,那哥们,你有没有什么愿望?”  张琨张了张嘴,声音沙哑:“我想回家……”  “那怎么不回去?”乐谦知道,有些鬼魂死后会被限制在死前位置的一定范围,但眼前这个张琨,显然是没有被限制的。  张琨道:“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好吧,那你家在哪?”乐谦问道。  “天河路天河小区四单元301……”张琨脱口而出。  乐谦想了想,又说道:“咱俩做笔交易怎么样?我是个送快递的,可以把你当成快递送回家,你回家之后呢,需要帮一尊雕像上柱香;交易公平合理,怎么样?”  张琨有些发愣:“好……”  乐谦说道:“你在这待着,不要乱跑,我一会回来接你。”  “不行,我要回家。”张琨茫然地说。  乐谦知道,跟这家伙是讲不了道理的,只好招招手,把张琨旁边的地方也捅了个窟窿,让阳光直射而下;这样一来,有阳光困住张琨,这家伙也就不会到处乱跑了。  阿傻跳出来问道:“为什么不直接用拘魂瓶把他带走?”  乐谦瞥了他一眼:“为了把元元带出来,拘魂瓶已经被元元占领了好吧?”  “切。”阿傻一脸的鄙视,“还不是你当初小气,要是多买几个拘魂瓶,现在就不用麻烦了吧?”  乐谦敲了他一下:“还不是怪你,非得买那么多电池,搞得我当时差点没钱买拘魂瓶了。”  阿傻问道:“那我们接下来做什么?买拘魂瓶去?”  乐谦想了想,回答道:“不,先去张琨家。”  阿傻一愣:“去张琨家?为什么?”  “智商!”乐谦把阿傻塞回背包,“智商不够,自己回去悟!”  其实也没什么高深的,就是乐谦要买拘魂瓶的地方,那老板懒得要死,上午从来不开门,现在哪里买得到。——至于为什么要去张琨家,那张琨的衣服款式和现在的人差别很大,倒更像是十多年前人们的穿着习惯。  十多年前,也就是说张琨死了十多年了,他口中的家,如今还在不在,实在是要打个问号的。  不管怎么说,先看看最好。  倒是很幸运,十多年前的天河小区如今仍然存在,虽说这里的居民楼十分陈旧,看起来有几分破败,但是乐谦还是很快找到了张琨口中的“四单元301”。  “咚咚咚!”  没有门铃,乐谦只好敲门,但敲了好一会也没有人来开门。乐谦正有些奇怪,琢磨着是不是自己来的时间不对,这家人出门了。犹豫片刻,乐谦伸手又敲了几下门。  “小伙子,别敲了。”楼下一位大妈喊道,“张教授一家去年搬家了。”  张教授?  姓张,这么说来这里应该就是张琨家的住所了;只是不知道大妈口中的“张教授”,究竟是张琨的父辈、兄弟,还是子侄。  一跃跳下楼梯,乐谦凑到大妈跟前,道:“阿姨,麻烦跟您问一下,您知道张教授一家现在搬去哪了吗?”  “那我不知道。”大妈摇摇头,说道:“不过这张教授说来也挺惨的,做了一辈子的好人,街坊邻居哪个不称赞;可惜呀,老了老了,没儿没女,身边连个照看的人都没有,一对老夫妻呀,现在也不知道搬到哪去了……”  乐谦一怔:“张教授夫妻俩无儿无女?”  大妈摇头道:“要真是无儿无女倒也好了,张教授原本有个儿子,十多年前出车祸死了;后来张教授老两口收养了个孙女,结果后来这孙女也落的个下落不明,你说他惨不惨?”  乐谦道了一声:“张教授的儿子,可是叫张琨?”  “那我不记得了。”大妈摇摇头,又打量起乐谦来,狐疑道:“我说你这小伙子,跑到我这打探张教授家的消息,该不会是什么犯罪团伙踩点来了吧?我跟你说,张教授老俩口都是好人,我可不会出卖他……”  乐谦连连摆手:“那哪能啊,咱是新社会的四好青年,积极进取,乐观向上,怎会是来踩点的。我呀,是早就听说张教授的大名,特地来拜访他,谁知不凑巧,他搬家了。”  大妈也好说话,一拍大腿:“那真是不凑巧,可惜我也不知道张教授搬家到哪去了,不然一定告诉你。”  “多谢阿姨,我先告辞了。”  乐谦转身准备溜,如今不知道张教授搬家搬到哪里去了,但好在还剩下那个房子,乐谦打算溜进去找找线索;若说是个修法者的话,大可施展遁术至今钻进去,但乐谦哪会那个,不过他也有他的办法。  绕到楼下,张教授家窗户前。  乐谦见左右无人,便翻身而起,几次轻轻点地,便跃到了窗前。  烈阳指!  右手两根手指顿时变得通红,乐谦两指戳出,把那窗上的锁戳了下来,然后就翻身跳进了屋内。  “我怎么有种做贼的感觉?”阿傻吐槽道。  “开玩笑,哥这是积德行善,怎么可能像做贼?”乐谦狠狠鄙视了阿傻一下,然后贼头贼脑地往窗外观望了一下,确定窗外仍旧一个人没有,无人看见自己的举动,这才放心打量起这个房间。  虽然搬走了,但屋内的家具仍旧未动。  乐谦落脚的地方是个客厅,电视柜上空空荡荡,而对面则摆着两个老式沙发,沙发旁边有一个古朴茶几,而后面则是一副青笋破土的水墨画;仔细看了一眼,那画的落款是。  张劲竹!  “这位张老教授,倒是取了个……呃……朝气蓬勃的名字。”乐谦一时半会儿也没找到什么好的形容词,结果朝气蓬勃都上来了了。  乐谦是不懂字画的,但是他懂雕刻,澹台雨仙那尊雕像就是乐谦亲手刻的;雕刻和字画虽然类别不同,但至少也算都是艺术类的东西,乐谦站在青笋破土的画前端详了许久。  阿傻仔细瞅了半天:“谦哥,你看出什么名堂了?”  “好画啊好画。”乐谦啧啧赞叹。  阿傻一愣:“好在哪儿?”  “我哪知道好在哪儿,我又不是职业鉴定师。”乐谦敲了阿傻一下,语重心长地说:“阿傻呀,作为一台有自知之明的傻瓜式数码相机,老大在这装+逼的时候,你得学会捧场。”  阿傻泪奔而去。  在张教授家中搜索了一番,乐谦也没找到什么太有用的线索。  “嘿嘿,谦哥又失算了吧,找不到张教授,我看你这笔生意怎么再做下去。”阿傻有些得意,现在只要能看见乐谦吃鳖的场面,都会让他开心不已。  “你真以为我找不到啊。”乐谦仰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的。  阿傻一愣:“有线索了?”  “哝。”乐谦用下巴点了点整个房间,“刚才那位大妈说什么?去年搬走的,但你有没有发现,整个房间内都找不到什么灰尘,这里像是一年没有人住吗?一定是有人经常回来收拾屋子,只要在这守株待兔等几天,迟早能等到人吧。”  “谁说没有灰尘?”阿傻钻到沙发下面,在角落里抠出来薄薄一层灰。  “智商方面,我感到一种深深的优越感。”  乐谦翻翻白眼,不再搭理他。却听见楼下传来那大妈的声音,于是对阿傻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准备听一听楼下的声音。——不管怎么说,乐谦也是一修士,就算不释放神识,这么近距离偷听点声音还是没问题的。  “张教授回来啦。”那大妈的声音极为响亮,“张教授,我跟您说,刚才呀,来了一个贼,跑到您家门前踩点,被我这火眼金睛呀,一眼就给识破了,他非要问您家的新地址,我哪能告诉他,这不,三言两语给糊弄过去了。”  乐谦很是无奈,感情自己真被当成贼了。  只听那张教授和大妈寒暄了一下,说道:“我就是收拾一下屋子,一会还要赶回去……”  似乎那张教授年纪挺大,但说起话来中气十足,看来这身子还硬朗得很。正说着,那张教授的声音越来越近,显然是准备要上楼开门了。  乐谦正准备跳窗出去,却发现楼下人来人往,此时自己若是跳出去,只怕瞬间就会变成万众瞩目的对象。略微想了想,关上了窗户,这种情况下还是在张教授家里躲一躲更好。  他不是没想过直接跟张教授摊牌说张琨的事情,但转念一想,自己平白无故出现他家里,怎么看怎么可疑,人家万一不相信,自己暂时又拿不出证据来,岂不更惹麻烦?  想到这,乐谦都觉得自己的思维有点像贼了。  咱不是贼不是贼不贼,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咔嚓!  当钥匙开门的刹那,乐谦彻底躲了起来。  不管怎么说,乐谦也是一修士,真要躲起来那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发现的,收敛气息,转换身形,藏到了一处角落里。  神识缓缓探出,迅速锁定在了进门的张教授身上。  神识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在修炼者中甚至有人称之为是直觉之后的“第七感官”,也称为灵觉。所谓灵觉,是修士通过自身魂魄或者元神对身边种种气息的感知,普通人也有,只不过神识极弱,难以捕捉;魂魄或者元神越强大的修士,便能感知得越广越细腻;例如之前乐谦面对猫妖的时候,神识感知就要比那猫妖广,虽说神识强不一定代表实力强,但却足够说明乐谦的元神面对猫妖的魂魄处于绝对压制的状态。  就像乐谦现在这样,虽然因为躲在角落里面,看不见张教授,但却能清晰感知到张教授的一举一动。  张劲竹教授走到窗前,向外面望了望。  乐谦清楚知道自己把窗户原样关闭起来,虽说窗户上仍旧留下了烈阳指的破坏痕迹,那痕迹毕竟不大,想来张教授一双凡人肉眼,还不会轻易察觉到。  又感觉那张教授坐在沙发上,泡了一壶茶,淡淡茶香迅速弥漫在整个空间里。  阿傻有些好奇,这教授到底在干嘛?  “还不出来吗?”张劲竹的声音第一次在耳畔响起。  略微一怔,难道这张教授也是修真之人,能看破自己的藏身之所?不,应该不可能,若是张教授也是修真者,那他儿子的魂魄不会沦落到在外面徘徊十多年而不得。  “我虽然不知道你藏在了哪……但是我知道,我的家里现在还有一个人。”张劲竹顿了一下,说着,那他竟笑了起来,“藏起来的小贼呀,你要相信一位教授的直觉啊。”  张教授的笑声很平和,似乎他不是在抓贼,而是在和你面对面谈笑风生。  张劲竹继续道:“好了,总之一个能从窗户爬进我家里的人,估计我这老头子也打不过。况且,我也没看见你长得什么样,你也不需要担心我以后去警察那儿举报你……”  “既然你知道藏起来,那证明你还是有些羞耻心的,懂羞耻,便有救。家里你不用找了,这边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边给你留下五百块钱,以后寻份正经营生……”  “瞧瞧,偷鸡摸狗这行业风险多大,搞不好就遇到我这么个穷鬼,一分钱捞不着不说,还被吓唬一场。”  那老先生笑了几声,竟在茶几上留下五百块钱,锁上门,转身离去了。  他倒是也不管“贼”怎么出去。  过了许久,乐谦才从角落里面钻出来,一脸窘迫地看着桌上那五百块钱。  “嘿,谦哥你这次惨了,真的被当成贼;哈哈,那老教授也是个妙人,竟然劝你向善,还留下五百块钱。”阿傻一脸的得意,终于真真切切地见到乐谦吃鳖的场景,顿时开心得上窜下跳。  乐谦摸着鼻子:“说起来,这老先生确实是个好人,只可惜这好人过得确实惨了些。”  亲儿子死了,干孙女丢了。这老教授竟然还能有这么洒脱的心态,真是让许多修真者望尘莫及。  阿傻蹦蹦跳跳地过来,问道:“谦哥,那五百块钱怎么办,咱拿走去买几块大容量电池怎么样?”  “嘭!”  又是乐谦的一记暴栗:“电池电池电池!你就知道电池……那钱怎么能动,动了就真成贼了。咱们不是贼不是贼不是贼不是贼不是贼,重要的事情必须说五遍!”  阿傻揉着脑袋,似乎很痛的样子:“那谦哥,咱们接下来做什么?”  乐谦摆摆手:“跟踪张教授,查一查他的新地址;不然怎么把他儿子带回家?”  
    认识张劲竹的人都说,这位老教授是个妙人。  他妙在哪?  很多年以后,乐谦与张教授聊起这次相遇的时候,仍旧开怀不已;老人总会调侃乐谦“也是个小贼”,而乐谦则是反驳,若是人人都像张教授这样,贼进了门不抓反送钱,只怕养得盗贼越来越多。  “如果当时屋里真的是个贼……”乐谦问道,“您觉得那五百块钱就能让他弃恶从善么?”  “不一定吧。”张劲竹放下手里茶杯,摸着胡子说:“但有些事情,自己觉得对便去做了,做完之后何必再去追问结果?贼若死性不改是他的道理,劝他向善是我的道理;为什么要让别人的错误道理,去影响自己的道理?那不值。”  张劲竹若是涉足修真,必然是修道者中的佼楚。  只可惜,张教授不是修真者,只是一个普通的洒脱老头。  晚年丧子又丢了孙女,对于一位老人来说,只怕没有比这更为痛苦的了。曾有人说,张劲竹就是一个孤克命,这话不知对不对;但张教授奔波一生,虽说不是桃李满天下但也差不了多少,但如今六旬年纪,身边却只剩下一个老伴。  “咔嚓。”  钥匙开门的瞬间,张教授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好浓烈的味道。  煤气泄漏了!  张教授摸出手机,扣掉了电池,快步走进室内关闭煤气,打开窗户,切断屋内一切电源,背起昏迷的老伴往外走。——这张教授的身子骨倒也硬实,加之老伴也不沉,这次住的还是二楼,楼层不高,竟让他一口气背了出来。  人是出来了,但仍旧昏迷着。  张教授给急救中心打了个电话,他可不是医学教授,对于煤气中毒这种事情,也只是懂得简单的急救常识而已,搬到通风处,保持呼吸通畅,实在不行掐人中……,除此之外,张教授也只能等着急救车的到来。  稍微估算了一下,老伴在煤气里差不多待了将近两个小时,以老伴的体质能否熬过这一下实在不好说。  难道真的应了那句话?  他张劲竹就是一个孤克命?  “煤气中毒?”  一个背着背包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张劲竹跟前。  “你是……”张劲竹点了点头,却不知这年轻人是从哪冒出来的。  “交给我吧,对于煤气中毒的救治,我是略通一二的。”乐谦笑了笑,解释道:“哦,我是一名医生,中医医生。”  医生这职业,自然是乐谦瞎编的,毕竟说自己是医生总比说自己是送快递的更让人信服,况且,任何一名修为不浅的修士,对于人体构造的了解都不会逊于出色的医生,说自己是个医生,倒也勉强算对。  若是有修真者在这里,定会看见以乐谦为中心,一股极其微弱的旋风将四周所有空气全都搅动起来,将氧气之外的气体纷纷剔除,竟凭借一身修为构造了一个小型的高压氧舱。  操纵空气,这可是乐谦的绝活。  每一个修士都有其固定的根骨属性,其根骨导致了修炼功法的侧重方向;乐谦的功法侧重方向,便是风的属性;别看他之前用的金刚手属金,烈阳指属火,那些玩票的性质比较重,乐谦的本命属性的不折不扣的风根骨,修炼的功法也是以风属性为主。  风,静止时便是空气,修炼到深处,便掌握了操控空气的能力。  单手轻轻托住张教授老伴的手腕,装作中医号脉的样子,一缕真元却缓缓输入其体内,小心地梳理着体内的毒素。虽说乐谦操控空气的能力不算高深,但是在这么小范围内形成一座高压氧舱已然足够。再加上一缕缕真元潜入经络各处,不断清理着残存毒素,不多一会儿,便已恢复过来。  乐谦笑道:“老爷子您放心吧,这位阿姨福大命大,不会有事的。”  “多谢你了,年轻人。”张劲竹只以为乐谦是在安慰自己,毕竟以常识判断,在煤气里面待了两个小时,任何人也受不了啊,何况他老伴又年纪大了,显得更是危险。  乐谦倒也没多解释,只是装模作样按了几个穴位,然后等救护车赶到之时,便和张劲竹挥手作别。  救护车匆匆赶到,将张教授老伴抬了上去。  “大爷,不是我说,怎么这么不小心,病人在煤气里待了多久?”一位医护人员这样问。  张劲竹道:“两个小时左右吧。”  “两个小时……”医生护士对视一眼,然后叹了口气,对张教授说:“我们尽力抢救吧。”  张教授看到对方的表情,大概也猜到是怎么回事,只是道:“麻烦几位了。”  但此时的张劲竹,心如刀割。  临近晚年,儿子,孙女,老伴,这是要一个接着一个离开自己吗?难道说自己真的是个孤克命?若是真的挺不过去,又该怎么办?深深叹了口气,即使以张教授的心态,眼角也有些湿润。  “大爷,您是在骗我们吧。”  给老伴做完检查的医生,用极其古怪地眼神看着张教授。  张教授一愣:“怎么?”  “我刚刚用车上的仪器,简单做了一下检查。”医生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您老伴身体的各项指标,简直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哪里有煤气中毒的征兆;她现在的状况,更像是……”  “更像是睡着了。”护士在一旁补充道。  睡着了?  “哈……”只见病床上的老伴坐了起来,似乎这一觉睡得很舒服;只是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围着好多人,而且全都穿着白大褂,这给老太太吓了一跳;总算在人群里看见了张教授,老太太赶忙起身,一脸迷惑地看着张教授,问道。  “老张啊,这是哪?”  “这里是……呃,救护车上……”张教授看见老伴像个没事人似的跟自己打招呼,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场面了。就现在这状态,说老伴刚刚煤气中毒了,谁信啊?若非老伴是自己亲手从满屋煤气的房间里背出来的,只怕张教授都不信。  但事实,就是这么诡异。  顺手救治了张教授老伴,乐谦便赶往下一个目的地了。  哪?  去买拘魂瓶啊。  
    顺手救治了张教授老伴,乐谦便赶往下一个目的地了。  哪?  去买拘魂瓶啊。  秦升是一个杂货店店主,不过他这个杂货店,可有些不一般。从外表上看,任何人都可以进到他家,买点什么锅碗瓢盆啦,什么烟酒糖茶啦,甚至有时候你还能在这里买到电影票,淘到古董,真可谓是杂货铺,什么东西都有。  但对于修真者们来说,这家杂货店还有一个隐藏功能。  那就是秦升在这里出售各种各样的修真材料,包括符咒、阵法、丹药、武器、法宝等等等。因此普通人常常会看见这家店动不动就关门,根本不怎么关注自己的生意,那完全是因为这家店真正做的是修真者的生意。  只不过这店主有个毛病,就是特别懒,每天都得日上三竿才开张,否则即使生意上门都不做,惹急了他敢一个月不卖给你东西。——但对于这臭毛病,其他修真者也没招,谁让整个运城就他一家店呢。  垄断生意,就这样。  这不,乐谦赶到这里的时候,就遇上一伙不爽秦升臭毛病的人。  “哎呀,都说了下午两点之前不开张,我还得睡觉呢。”秦升懒洋洋地说着,他上半身赤+裸,下面随便穿着一个大裤衩,脚上踏着个凉拖。看外表秦升年纪也就二十来岁,但头发乱蓬蓬的,像个抱窝母鸡,一双眼睛永远都充满了迷离,总是睡不醒似的。  “送上门的生意都不做?信不信我们把你店砸了。”一个胳膊有碗口粗的壮汉,抓着柜台,双目瞪圆,怒视秦升。  “呃,你们能不能等两点之后再来砸,现在砸的话影响我睡觉。”似乎在秦升眼里,还是睡觉最重要。他睡意朦胧地跟壮汉们商量着,“咱有话好好说,下午两点再来砸店哈。”  乐谦缓缓探出神识,但没有直接去查探壮汉的情况;毕竟知道那壮汉是个修真者,在修真者之间随意放出神识查探,可不是什么友好的行为,但即使神识只是环绕四周,也感应得出那壮汉修为不弱。  “咣!”  那壮汉直接把柜台掀翻,吼道:“你当我们初来这里,就怕了你不成?”  秦升打了个哈欠:“哎呀,你们不怕我,我怕你们还不成吗?我要睡觉。”  “怕了?”那壮汉冷哼道,“那就赶快把都灵锁拿出来……老子也不买了,你孝敬给老子,用多少要多少。”  “行行行。”秦升摆摆手,“等下午两点,我睡醒了再来。”  “你……”壮汉用手指着秦升,“你把我当猴耍呢?”  “我只是要睡觉啊……”  秦升又打了个哈欠,却一眼捕捉到人群后面的乐谦,大声呼唤道:“嘿,谦儿哥你过来了啊。”  乐谦藏不住了,只得从人群里挤了进来。  那壮汉皱了皱眉,问道:“你是什么人?”  乐谦说:“哦,我是来买东西的。”  “赶快滚!”壮汉不耐烦地摆摆手,喝道:“不知道先来后到吗?老子在这忙着呢!”  乐谦没搭理他,而是转头看向秦升:“喂,上次那个拘魂瓶挺好用的,你再给我拿两个……”  秦升一脸哀怨:“你真是变态,大清早的来买东西,累不累啊。”  乐谦指了指窗外高悬地太阳,翻翻白眼道:“大清早个六,你好好看看,日上三竿了好吧?你这人能不能勤快点?”  秦升也瞥了一眼太阳,说道::“日上三竿对我来说才是大清早好吧?你又不是不知道。”  乐谦摆摆手:“不跟你扯了,我赶时间;我要拘魂瓶,快点。”  “哦。”秦升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但却乖乖转身去货架上拿出来两个小盒子,递给乐谦,说道:“唔,和上次一样的拘魂瓶;同一个铸器师,同一个用法。”  “就是他了。”乐谦点点头。  身后壮汉可不干了,指着乐谦对秦升喝道:“你不是说下午两点之前不开张吗?怎么他来了你就卖!”  “那是有大原因的。”秦升一脸地深邃。  壮汉一愣:“什么原因?”  “因为……我、乐、意!”秦升撅起下巴,一脸贱贱的表情。  壮汉怒道:“我看你是欠揍!”  乐谦拍拍壮汉的肩膀,叹息着,一副好心好意地语气,说道:“诶,放轻松点,别被他吓着了;事实的真相是这样的,秦升这懒鬼哪是愿意,他只是怕我把他的店拆了而已。”  这一说,更是火上浇油。  壮汉怒火暴起:“他不怕我拆了他的店?”  “呃,你问他咯。”乐谦耸耸肩,继续火上浇油。  “嘭!”  壮汉抄起拳头,一拳把柜台砸得粉碎,怒喝道:“今天老子非把这店砸了不可!”  秦升继续摆出一张哀怨脸:“哎呀,谦儿哥你又坑我。”  乐谦满不在乎:“坑就坑呗,你又不是摆平不了。”  “可是打架好累的。”秦升抱怨着说,“谦儿哥,你帮我干掉他吧?”  “干掉?”乐谦连连摆手,“不不不,哥是文明人,不打架。”  秦升说道:“打法掉这哥们,我回去睡觉,拘魂瓶算我白送你的,不要钱,怎么样?”  “不行。”乐谦继续摆手,“不不不,哥这么正直的人,岂会被区区拘魂瓶收买?”  “那我再送一个照鬼灯笼。”秦升不知道从哪又划拉出来一个红彤彤的小灯笼,指着壮汉说道:“你赶快干掉他,我好睡觉,打打杀杀的多没意思,还是睡觉舒服。”  “照鬼灯笼,干什么用的?”乐谦问。  秦升挠了挠头:“照鬼的,让活人能看见鬼。”  “看见个六。”乐谦翻翻白眼,“我不用这玩意也能看见鬼,我要来有什么用?”  “好像是耶。”秦升想了想,问道:“那你把照鬼灯笼借给普通人,普通人若是因此看到鬼魂,造成阴阳交互……呃,不知道算不算你违反天条?”  “我哪知道。”乐谦琢磨了一下。让活人见鬼,无非就三种方法,压制活人阳气转为阴气、压制鬼魂阴气转为阳气,这前两种在天条里都算是逆转阴阳,要被天谴的,只不过运气好的时候天谴懒得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但乐谦现在是收集香火的关键时刻,可不敢冒险。至于最后一种方法,则是开天眼;但开天眼这种事原本是修士达到一定修为,凭借神识自行开辟;若想给普通人强行开天眼,一来有违天和,二来费时费力,三来可能有后遗症,怎么算都不划算。  于是,能让普通人看见鬼的这种法器,不论哪一种,都还是敬而远之吧。  “不要算了。”秦升把照鬼灯笼丢了回去,又取出一把锁头,丢给乐谦,问道:“这个怎么样?”  “都灵锁?”  乐谦看着这个小巧的锁头,掂量了一下;他倒是识货,知道这都灵锁不是一般货色。这锁头最大的作用是镇压妖气邪气,是能短时间困住妖兽邪灵的法宝。原本乐谦也不稀罕这个,他以前遇见妖兽邪灵直接一剑劈了完事;但如今既然积攒万鬼香火,反倒是缺乏这方面的手段。  于是他点头道:“这东西我要了。”  秦升指了指后面的壮汉,说道:“上,把他们打飞;都灵锁我就送你了。”  “那多不好,哥是文明人,不打架。”乐谦问道,“多少钱,我买了。”  秦升脖子一扬:“不卖!只送!”  “好吧好吧。”  乐谦无奈翻开手,对壮汉一伙人说道:“不好意思,要动手啦。”  起点中文网www.qidian.com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要动手吗?”壮汉早就忍耐不住,一身关节咯吱作响,恨不得马上就把这两个家伙捏成肉饼。他手下的几个跟班还在耀武扬威,道:“我告诉你,我们虎哥可是炼精化气巅峰的修士,若是动了手,你们两个休想活着出去。”  炼精化气的巅峰?  炼精化气的修士已经依靠天地灵气将筋骨打磨,每一寸肌肉都能发挥出极强的能量;甚至可以说,炼气巅峰的修士在身体强度已经达到了极高的层次,光凭着这样的身体强度,在人界基本上可以横着走了。更何况作为一名修士,依靠种种法术神通,战斗力更是强得不可想象。  “炼精化气,巅峰哟。”秦升对乐谦挥了挥手,“谦儿哥,下手轻点啊。”  乐谦才懒得搭理他:“要我重复几遍才能听懂啊,哥是文明人,真的不打架。”  “那可由不得你!”  被称为虎哥的壮汉一拳轰出,如虎贲般气势。  “嘭!”  沉闷的一记响声,虎哥感觉自己的拳头像是打在一堵气墙上,停在原地怎么也前进不了分毫。当他想抽回拳头的时候,却发觉到一股极强的阻力阻塞着全身,竟连抽都抽不回来了。  虎哥手下一阵慌乱,却听虎哥大喝道:“慌什么,一拥而上,弄死这小子!”  乐谦翻翻白眼,转身却把窗帘拉上了。  “元元!”  乐谦打开拘魂瓶,一个长相可爱的小姑娘顿时出现,正是元元;元元好奇地左顾右盼,拉着乐谦道:“大哥哥,这是哪啊?”  “这是游乐场。”乐谦说道,“元元,记不记得咱们之前玩的游戏?”  “丢沙包吗?”元元拍着手欢喜道,“元元最喜欢丢沙包了!”  乐谦反手指了指虎哥的手下,说道:“元元上,把那些沙包丢出去。”  “好咧!丢沙包丢沙包喽!”  元元噌的一下钻了出去,不等对方反应过来,就嗖的一下把人丢了出去。  虎哥骤然变色,盯着乐谦道:“养鬼伤人,你果然不是正派!”  乐谦连连摆手:“不不不,你误会我了;咱是百分之百的正经人。元元只是喜欢丢沙包嘛,让她丢一丢又不会死……不然的话,你要打我,我又不想一剑砍死你,那样会很尴尬啊。为了不让我尴尬,只好让你们当沙包了;多多包涵哈。”  “你……”  虎哥想去帮手下对付元元,却发现此时不止自己的胳膊,竟全身都动不了了。  一旁的秦升这才慢悠悠地开口道:“我说肌肉男,你这脑子被狗啃过吧?到现在都看不明白形势?嘿嘿,炼精化气的巅峰?很牛叉吗?你面前的这位,是已经炼气化神的大修士啊。”  虎哥的神色骤变,炼气化神,是炼精化气的下一个境界,其最大特征便是已经将魂魄凝炼成元神,可以凭借元神调用天地灵气为己用。虽说境界高不一定意味着实力强,但眼前这位炼气化神的修士,随随便便就让自己全身无法动弹,高下立判。  原本还心存侥幸,以为乐谦是养鬼之人,有什么歪门邪道的法术暂时控制了自己;但当确认乐谦炼气化神的境界之时,虎哥顿时就放弃了抵抗,耷拉下脑袋,说道:“在下有眼不识泰山,认栽了!”  “耶!元元丢完沙包啦。”元元蹦蹦哒哒地溜了回来,好奇打量了虎哥一眼,对乐谦道:“大哥哥,这边还有个沙包,也要丢出去吗?”  “丢!”  乐谦大手一挥,根本不理会认栽的虎哥。  虎哥又是暴怒,虽说以虎哥的实力单打根本不惧元元,但问题他全身气机都被乐谦锁定,根本动弹不了分毫,只有大声怒骂:“休要以为实力强过我便可如此猖狂,在下已经认栽,你还要怎样?”  “元元要丢沙包啊。小孩子,你满足一下她的愿望能死啊。”乐谦摆了摆手,一副“都是你的错”的样子。  虎哥怒吼着,哀号着,被元元丢了出去。  “你们等着猫爷的报复吧!”虎哥被丢出去之前的最后一吼。  “猫爷是谁?”乐谦问秦升。  “是个养猫的。”秦升懒得解释那么多,“不过前几天丢了一只大黑猫,忙着找猫呢,闹得天翻地覆的,估计没工夫搭理他……”  元元窜了起来:“大猫是坏蛋,元元不要大猫!”  秦升倒是没听懂,他哪知道元元前几天把一只黑猫给玩残了。  乐谦皱了皱眉,问道:“虎哥的老大叫猫爷?”  “嗯。”秦升点了点头,“是个外来户,刚搬到运城没几天,听说也是个练气化精的修为;怎么,你认识他?”  乐谦摇摇头:“哦,不认识,只是觉得可惜。”  秦升问:“可惜什么?”  乐谦摊开手,道:“老虎挨打了让猫帮忙报仇,还不够可惜吗?”  “大猫是坏蛋!”元元蹦出来,手舞足蹈的。  秦升转头看了一眼元元,问道:“这小丫头是从哪弄的,是修鬼者吗?看起来实力不错呀。”  “元元不是小丫头!”元元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道:“元元的脖子痛痛呀,你的脖子痛痛吗?”说着,元元又习惯性地把脑袋拆了下来,抱在怀里笑嘻嘻的。  若是旁人看了这场景,定然觉得惊悚,但秦升怎么说也是一修真者,不至于被吓到;只是皱眉道:“竟然还是一个断头鬼,断头鬼身上无戾气反而成为修鬼者,真的罕见。”  乐谦其实也不知道元元怎么会成这样的,只是耸肩道:“她是我捡的。”  “你逗我,捡的能捡到一个修鬼者?”秦升呲牙咧嘴地道,“那我赶明也上马路上捡去了,谁还开什么杂货铺。”  乐谦扭过头去:“爱信不信。”  “切,鬼才信你。”秦升打了个哈欠,“现在才十二点多呀,天色还早,问问回去补个觉先……对了,谦儿哥,你一会走的时候帮我把门关一下,真是的,以后还是弄个声控门,不然开开关关的岂不是要累死。”  乐谦了解秦升的这副德行,有时候吃饭都嫌累。  摆了摆手,把元元收回拘魂瓶中,然后关门而去。  虎哥那群人早就不知道被元元丢到哪里去了,门外虽是中午却格外安静。  炼气化神啊。  这么多年,乐谦都快忘记这个境界了;自己在这个境界上停滞了多少年,十年?二十年?还是更久?乐谦也算不清自己究竟在炼气化神境界上停留多久了,但是那个炼神返虚的境界仍旧飘渺,似乎那层窗户纸,自己怎么都捅不破。  不去想了,收拾收拾,准备出发。  去哪?  用拘魂瓶把张琨那小子手里呀。  
    “呀,真是头疼,张琨这小子果然乱跑了啊。”  乐谦赶回墓园附近的时候,发现此时张琨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去了;望天上看了一眼,此时乌云密布,好像随时都会下雨;大概就是因为乌云遮住了太阳,张琨才找到机会溜出去的。  对于这种心怀执念的鬼魂,是没法讲道理的,因为他们满脑子都只是那一个执念;例如张琨心里除了想回家之外,其他什么事都打动不了他。  “谦儿哥,你确定这张琨回家之后还能过来上香?”阿傻吐槽道,“我感觉这种心怀执念的鬼魂,他们的神智不怎么清醒啊。”  乐谦摆摆手:“回头再说吧,先找张琨。”  “找人,元元最厉害啊。”元元又蹦出来,炫耀着她的嗅觉敏锐。  连鬼魂的气息也能嗅到吗?  对于元元的身世,乐谦越来越好奇了;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死法,让元元害怕照相机(经过几天和阿傻的相处,如今已经缓解很多了),一个断头鬼还没有怨气戾气,还有又是怎么成为修鬼者的?这莫名其妙的神奇嗅觉又来自于哪?  这个元元身上,实在有着太多解不开的谜团。  微微叹了口气,乐谦也知道现在不是追究元元身世的时候,于是跟在她后面追寻起张琨的下落来。  “那里那里!”元元兴奋地拍着手,指着墓园的方向喊道:“气味在那边,气味越来越多了,元元找到他了,元元好厉害。”  时隔不久,乐谦又一次出现在了那座墓园。  站在外面,神识微微探出。  之前因为尸变而被翻出来的尸体已经看不见了,不过乐谦却感知到一大群人聚在那边,为首之人是个道士装扮,不由得略微皱眉;他大概知道,经营墓园的人发现了诈尸,多少得处理一下,估计那道士就是他请来处理诈尸现场的。  “先生,不好意思,最近七日墓园封闭,任何人都不得进入。”  两位穿着旗袍的礼仪小姐将乐谦拦在了门口。  乐谦倒也停了下来,只是搭讪似的问道:“里面发生什么事了?”  礼仪小姐微笑道:“不好意思,这是公司机密;不允许我们向别人泄漏的,希望先生能理解一下。”  乐谦通过神识,是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的;道士法事这种事情,或许别人会好奇,但修真者怎么着也不会提起太多兴趣。但他总归得进去,不进去怎么把张琨那混球给带出来。  “啊,理解理解。”乐谦笑了笑,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哎呀,我只是路过,看到里面乌云盖顶,一股煞气冲天……所以跑过来问一问,最近这墓园……是不是有些不太平?”  礼仪小姐神色骤变,但马上摇头道:“先生您说笑了,人死灯灭,那些怪力乱神的现象当不得真。”  乐谦哼了一声,道:“用不了多久啊,这里便会变成一片死地,血流成河,凡是进去过的人,都逃不过……”  人们最恐惧的事情,就是自己不了解的未知事件。  墓园里莫名其妙出现诈尸,礼仪小姐通过同事也听到一些风声;此时见到乐谦一本正经的模样,更是面露惊恐,虽然还假装镇定,毕竟领导给她们下的命令是堵在门口,把何大师以外的人全部堵在外面。  “有些啊,是孽缘。”乐谦看着礼仪小姐,问道:“能不能引荐我见一下你们老板,直属领导也行;我要进去看看。”  “只怕是不行……”礼仪小姐还在犹豫。  “发生什么事了?”一个挺着将军肚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瞥了乐谦一眼,挺不客气地问道:“你是什么人?我们墓园最近几天要全部封闭,任何人不能进去,想要上坟过一阵再来。”  “我是来捉鬼的。”乐谦笑道,他倒是也没说谎,他要带走的张琨,可不正是鬼嘛。  若是乐谦说别的,只怕将军肚也懒得搭理他;但一听捉鬼这事,倒是也有几分相信,毕竟诈尸的那尸体他可是亲眼看见的,干他们这一行对鬼鬼怪怪的多少要相信几分。只是看了一眼乐谦的长相,顿时又变得轻视起来。——人家厉害的道士和尚,哪一个不是古道仙风,白胡子飘飘;最不济你也得长得一看就像个高人吧。  这嘴上没毛的小子,一看就不靠谱。将军肚想到这,轻蔑地看了一眼,不耐烦地摆摆手,说道:“赶快走吧,捉什么鬼,我们这只有死人,哪有鬼?”  “不会错的。”  乐谦面露微笑,伸出右手两根手指,手指火红色的一片,上面燃着火苗,看起来十分震撼;乐谦双手合十,解释道:“凡是妖鬼作祟之地,我这两根手指便会燃起烈火;在下也是修炼之人,途经此地,发现煞气冲天,想要解一段孽缘而已。”  将军肚看见那两根通红的手指时,顿时惊住了。  会燃烧的手指?  他可不知道这什么燃烧手指,只不过是一招烈阳指而已。但即使是烈阳指,用来忽悠普通人已经足够,毕竟正常人谁见过手指着火的啊。将军肚顿时态度变得恭敬起来:“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大师请进。”  “好。”乐谦面无表情,也装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  一路上,将军肚很热情地自我介绍;乐谦倒也了解几分,知道将军肚,叫罗煌是这墓园的第二大股东,只不过他这股份大多来自于继承,对于墓园话语权最重的,还是他哥哥罗辉。  对于这些,乐谦是不关心的,乐谦只关心张琨那家伙跑到哪去了。  走入墓园,不多一会,便看见了正在做法的道士。  略微打量了一下,那道士白胡子一把,身旁两个护法小童,浮尘宝剑上下飞舞,倒也似模似样。稍稍探出感知,知道那道士确实也有些实力,大概是炼精化气第三层的修为,对付寻常鬼魂确实也够。  当然,这墓园一个鬼魂都没有,只要那黑色猫妖不再来捉弄,其实做不做法没区别。  “阿煌,这是什么人?”  一个挺着更大的将军肚走过来了。  来的人,自然是墓园的大老板,罗煌的哥哥,罗辉。  “这小……啊不,这位大师说他能捉鬼。”罗煌连忙走上前,对罗辉解释了一下;然后又顺带着说起乐谦手指燃烧的场面,那场面让罗辉添油加醋一渲染,显得神乎其神。  “你真的行?”罗辉皱了皱眉,看乐谦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怎么也不像此道高人。  乐谦摊开手,没有回应,但他却纳闷的是,自己的神识扫荡一周,却怎么都没有发现张琨的下落。按理来说,元元的嗅觉不应该有错,但自己已经进入到墓园了,怎么还是捕捉不到张琨的气息?  另一边的世外高人坐不住了。  “张总,您这是什么意思?”那道士的语气有些不善,“若是不需要贫道,贫道大可走人,为何找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来戏弄贫道?”  显然,道士非常不欢迎乐谦的到来。  把乐谦带进来的罗煌还一脸茫然,他以为这墓园的事,多一个乐谦也算多个保障,但他显然不知道这个行当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一家事不找两家人。既然请了道士,又请过来乐谦,那明显就是信不着道士的能力,是打道士的脸,这道士哪能干?  于是,道士浮尘一挥,停下了做法,只等张家兄弟给自己一个交代。  乐谦对这些道道儿也明白,但他的目的可不是来找茬,只要找到张琨就可以走了;于是他冲着道士抱拳道:“在下只是路过,偶然进入,无意惊扰;道长不必介怀……”  道士冷哼一声,在他的神识探查之中,完全感知不到乐谦的修为,只觉得这是个招摇撞骗的普通人;如今见到乐谦这样说话,他更是觉得乐谦怂了,于是哼声道:“小娃娃,你以为这是你说来看就能看的地方吗?”  “您想怎么办?”乐谦微笑,但却因为神识搜寻不到张琨而大皱眉头。  道士道:“好办,既然来了那不能白来,咱们总得比划比划,分个高下出来……”  乐谦摇头:“在下无意与道长动手。”  道士听到乐谦这样说,更觉得乐谦是可欺的软柿子,怕了自己;于是根本不理会他,自顾自地说道:“一山不容二虎,今日一定得分个高下出来,你赢了,我走,我赢了,你滚!”  乐谦摇头道:“我真的没兴趣打架……”  “哼!”道士又是一声冷哼,浮尘与柳丝般乍起,纷纷袭向乐谦。  “好吧好吧,你这老道士讲不通道理啊。”  烈阳指骤然出手,浮尘哗啦啦地洒落一地。  
    “你这小子,难怪如此嚣张,竟也有些本事。”  那道士见自己浮尘已经散落满地,却越发冷静起来,一双黑目直勾勾盯着乐谦。  “去!”  双手一拍,两张燃着火焰的符咒喷射而出。  一旁张家兄弟已经看得目瞪口呆,他们知道道长本事不浅,但哪知道这道长竟如此厉害,喷着火焰的符咒上下飞舞,在他们看来,这简直就像是电视上的特效一般,十分玄幻。  “大师,别闹出人命啊。”张煌呼喊一声,却被兄长拉了回去。明显地,道长要找回场子,哪能让他们这么搅和。  谁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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