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创业贷款蚌埠市退伍8年兵能不能申请创业贷款? 如果可以 怎么申请? 要什么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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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愿望,持《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申请创业贷款要具备什么条件?
(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工商登记注册人应与贷款申请人相符;
(2)有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证;
(3)有固定的营业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3.创业担保贷款能否享受贴息?
利用创业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项目,均作为微利项目。微利项目的利息由财政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由贷款人自行承担,财政不贴息。
4.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贷款申请人或其亲友的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有价证券,经评估认可后,可作为抵(质)押品。(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可作为第三人提供反担保。(3)经营正常的企业可提供反担保。(4)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商标、专利等动产和无形资产可进行反担保。
5.创业担保贷款程序有哪些?
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社区(乡镇)推荐、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核贷的程序进行。
6. 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长?
(1)贷款额度:最高 10万元。
(2)贷款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到期后经营正常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最长时间为一年。
7.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个人贷款时,应如实填写《蚌埠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就业创业证》;
(4)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
(5)反担保有关材料;
(6)婚姻证明材料;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8.那些行业不得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不得用于从事建筑业、房屋中介、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
9.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条件是什么?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0.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规定?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社保补贴的,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3)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月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25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6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11.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1)《蚌埠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5)银行代扣代缴社保的缴费清单;
(6)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失业职工证》或《一次性安置协议书》或《失业保险金申领单》或享受低保凭证或《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复印件。
1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就业确有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对失业期内,申请人积极到当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登记求职,填写《求职登记表》(附件1),经各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供3次以上职业介绍服务后,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失业人员,各县(区)可结合申请人家庭收入等因素进行认定。如在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中(在校学生除外)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失业人员;家庭中经营性、投资性年收入不超过5万元的失业人员等。
13.《就业创业证》的发放范围有哪些?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劳动者在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时,均可申领。
14.到什么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
(1)城乡劳动者均可持相关材料向户籍地、常住地或就业创业地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申领。
(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前在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取得毕业证后在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或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申领。(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15.办理《就业创业证》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劳动者在申领《就业创业证》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
(6)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7)《再就业优惠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上缴的,应将原件上缴。
16.《就业创业证》遗失后补办,向何机构申请补发?
城乡劳动者遗失《就业创业证》且确需纸质证件的,可凭登报挂失公告和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就近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补办《就业创业证》,由补发机构加盖发放专用章和钢印。
17.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
(1)创业扶持补助: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给予一次性元创业扶持补助。
(2)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提供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4)创业场地扶持:整合提升已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新建一批青年创业园,扶持一批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对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创业孵化优先保障。对建设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地方和高校,给予对口支持和业务指导,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助、物管费免缴、场地费减免等各项政策。
(5)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18.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凭用人单位出具的《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就业创业证》,及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常驻地的社区(乡镇)办理失业登记;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还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二张,同时办理《就业创业证》。
失业人员凭用人单位出具的《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二面复印),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本失业期的失业保险金。
19.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按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5%。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13元/人月。
21.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何享受医疗保险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按规定参加(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我市自由职业者参保缴费标准,对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月予以补贴,并于缴费次月直接划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参加(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欠费等原因其医疗保险缴费中断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纳医疗保险费。
2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何享受生活补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享受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生活补助金。
失业人员应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前一个月,携带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活补助金申领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次月起按月为其发放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申领手续的,逾期部分不予补发。
23.领取失业保险人员一次性生育补助费审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住院分娩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费。
失业人员应于分娩之日起9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及住院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生育当月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费。
24.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的累计缴费时间计算。
(1)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的基础上,自第5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满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如何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应由其直系亲属携带失业人员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等相关部门出据的死亡证明);户籍管理部门销户后的户口本和殡葬费收据;申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与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及时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手续,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于次月对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丧葬费补助金2000元,抚恤金为8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时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据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27.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享受哪些就业创业政策?
(1)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作为企业代表人或与其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合伙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同期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视为本期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已享受完毕。上述新创办企业依法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成功补贴5000元。
(2)求职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不超过800元的求职补贴,随第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一个失业期内只享受一次。
蚌埠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一览表
蚌埠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曹凌路789号
龙子湖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706号龙子湖区政府内
蚌山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政府院内
禹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涂山路429号
淮上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蚌埠市淮上区政府一楼
高新区人才交流劳务服务中心
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六楼人事劳动局副局长室
经开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蚌埠市荆山路267号
怀远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怀远县榴城路182号
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固镇县投资大厦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淮河路10号当前位置:
蚌埠市推行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新模式
创业想贷款无需通过担保公司
  淮河晨刊讯 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般都需要担保,而对于刚创业的人来说,因缺乏足值的抵押物,很难获得担保机构和银行信任。7月12日,记者从蚌埠市&整贷直发&启动会议上获悉,蚌埠市将从本月起推行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工作。今后,凡有创业意愿并想申请小额贷款的,不再需要担保机构担保,银行就能直接发放贷款了。
  贷款无需通过担保公司
  据介绍,&整贷直发&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框架内的一种新型模式,财政部门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存入邮储银行,担保基金自动提供相应担保,银行自主为符合政策的个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贷款人不需再寻求担保机构。&整贷直发&的贷款人范围主要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优先支持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自主创业的贷款需求。邮储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一般在5万元左右,妇女、高校毕业生贷款最高可达8万、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微利项目贷款享受全额贴息
  对于贷款人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贷款的利息。据了解,&整贷直发&的贷款利率上限为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贷款人申请微利项目贷款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贷款人不需支付利息,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含因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而增加的利息),展息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予补贴。对于一些信用记录好、按期归还贷款、贷款使用效益好的贷款人,再次申请贷款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贷款人,再次申请贷款且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贴息。
  接受创业人员之间&联保&
  除了担保基金,保证人、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担保方式外,在项目正式、信用度高的前提下,银行接受创业人员之间&联保&或&企业+创业者&等其他担保方式。开通信用社区贷款绿色通道,促进&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机联动,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合格、个人信用良好的贷款人,银行可以降低担保要求,直至取消担保。
  从申请到放款不超过16个工作日
  &整贷直发&贷款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社区(街道、乡镇)推荐、人社部门审查、邮储银行审批核贷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应向创业地社区(街道、乡镇)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提出申请。人社部门要对基层推荐的申请人基本条件、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属于微利项目的还应加盖&微利项目&印章。经银行最终调查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直接发放贷款。一笔贷款从申请至发放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6个工作日内。
  另据了解,目前,蚌埠市已有7个创业家庭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的方式获得了创业的第一笔资金,其中担保贷款金额最高的达8万元。(刘霜 张婷婷 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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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涂山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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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手册
蚌埠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手册
&蚌埠市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手册蚌埠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4月印制目 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摘录)一、“一个目标”……………………………………………… 1二、“两个确保”………………………………………………三、“三个格外”四、“四个切实”五、“五个一批”六、“六个精准”七、“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八、“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九、“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十、“有益经验”十一、“用绣花的功夫实施精准扶贫”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摘录)一、“六看六确保”二、“两该两不该”三、“四个严”四、“三个着力”五、“四个机制”全覆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摘录)一、脱贫攻坚总体要求二、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政策蚌埠市脱贫攻坚政策(摘录)一、产业脱贫政策二、就业脱贫政策三、智力脱贫政策四、健康脱贫政策五、生态保护脱贫政策六、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七、基础设施扶贫政策八、金融扶贫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摘录)一、“一个目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握时间节点,努力补齐短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摘自习近平同志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日)二、“两个确保”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把“扶贫攻坚”改成“脱贫攻坚”,明确了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摘自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日至28日)三、“三个格外”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摘自习近平同志在河北省阜平县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日)四、“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摘自习近平同志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日)五、“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可以解决3000万人脱贫;通过转移就业,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通过易地搬迁,可以解决1000万人脱贫,总计5000万人左右。还有2000多万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摘自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日至29日)六、“六个精准”总结各地实践和探索,好路子好机制的核心就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这是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必然要求。——摘自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日至28日)七、“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摘自习近平同志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日)八、“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精准扶贫是为了精准脱贫。要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要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要实行严格评估,按照摘帽标准验收。要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摘自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日至28日)九、“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必须认清形势、聚焦精准、深化帮扶、确保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摘自习近平同志在宁夏银川主持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日)十、“有益经验”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摘自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日)十一、“用绣花的功夫实施精准扶贫”要继续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用绣花的功夫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扶贫首先要打牢基础,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实现动态管理。要坚持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针对致贫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要激发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内生动力,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面貌、过上幸福的生活。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的地方,要采取超常措施加以扶持。——摘自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时的讲话(日)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要求(摘录)一、“六看六确保”看扶贫对象准不准,确保目标数据要实;看项目安排准不准,确保“五个一批”帮扶举措要实;看资金使用准不准,确保保障举措要实;看措施到户准不准,确保政策落地要实;看因村派人准不准,确保责任到位要实;看脱贫成效准不准,确保质量进度要实。——摘自李锦斌同志在脱贫攻坚和灾后重建专题座谈会上的讲话(日)二、“两该两不该”切实提高识别精准率和退出精准率,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即该进来的没有进来、该出去的没有出去,不该进来的进来了、不该出去的出去了。——摘自李锦斌同志在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日)三、“四个严”源头严把、过程严控、验收严格、纪律严厉。——摘自李锦斌同志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日)四、“三个着力”着力把好精准识别的源头关,着力瞄准分类施策的靶向点,着力筑牢阻断返贫的防火墙。——摘自李锦斌同志在全省扶贫开发“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部署动员会上的讲话(日)五、“四个机制”全覆盖精准扶贫、监测评估、防范返贫、责任落实全覆盖。——摘自李国英同志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的报告(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摘录)一、 脱贫攻坚总体要求1.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五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二、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政策1.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安全住房)的目标,综合考虑收入、住房、教育、健康等因素。2.贫困人口识别程序。坚持规模控制、群众评议、程序合规“三项原则”,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村级核实公示、乡镇审查公示、县级审核公告的“两公示一公告”进行。3.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用问题倒逼精准,做到有举报就核查,有疑问就解答,有差错就纠正,有进有出,动态管理。4.贫困人口退出标准。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是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符合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基本医保。5.贫困人口退出程序。严格按照“评议公示、审定公告、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进行,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第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在村内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由乡镇审定并公告。贫困户脱贫后,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脱贫光荣证。6.坚持正向激励。扶贫对象脱贫后,在一定时期内原有扶贫开发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蚌埠市脱贫攻坚政策(摘录)一、产业脱贫政策(一)特色种养业扶贫。1.88个贫困村集体发展设施农业的,不受品种、规模和规划区范围的限制,建多少补多少,市级奖补标准可提高30%。2.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不受品种、规模和规划区范围的限制享受补贴政策,发展设施蔬菜种植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保费由财政承担。贫困户个人缴纳的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由财政承担。3.贫困村村集体、贫困户以及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共同发展或吸纳3人以上贫困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建设水产养殖基地,每5亩水面一次性奖补0.3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4.贫困村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每个村奖补2万元工作经费。贫困村开展农户互换并地实现“一块田”承包经营的,按实际互换面积一次性奖补100元/亩。(二)光伏扶贫。1.贫困村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扶持。2.贫困户(“三无”贫困户)建设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列入规划的怀远县由省、市、县补助三分之二,五河县、固镇县市级补助4000元/户。(三)旅游扶贫。1.加大对全市三个旅游扶贫重点村支持力度。2.扶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户建设以“农家乐”为主的旅游项目。(四)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二、就业脱贫政策1.免费为贫困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对一”就业服务。对脱贫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者给予每人200—13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并给予生活费补助。2.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离校前发放8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对申请助学贷款的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且1年后仍继续留在企业就业的,其助学贷款尚未偿还部分,分5年予以代偿(每年代偿4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4.贫困家庭子女参加我市职业院校“工学一体”就业就学的,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毕业后与合作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所学专业为我市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奖励。5.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者,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3年、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对毕业5年以内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给予一次性元创业扶持补助。三、智力脱贫政策(一)教育扶贫。1.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每生每年补助1200元生活费。2.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生活费。3.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平均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国家助学金。4.贫困家庭全日制中职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平均每生每年给予2000元国家助学金;贫困家庭全日制中职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5.“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6.贫困家庭本科大学生,每生每年资助5000元。7.优先办理贫困家庭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借款学生,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二)人才科技文化扶贫。每个贫困村至少派驻1名科技特派员,培训1-2名科技创业致富带头人。四、健康脱贫政策1.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2.贫困人口患者实施先救治,简化手续,免交住院预付金。3.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县、市、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4.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各段补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起付线至5万元、5万元至10万元、10万元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各段合规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60%、70%、80%、90%。5.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年度报销次数、补偿限额等提高至普通人口的2倍;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给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其中患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贫困人口患目录内重大疾病,在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到70%,按照要求实行逐级转诊的,补偿比再提高5个百分点。6.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的10%给予救助。7.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351”兜底保障政策)8.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一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180”补充政策)9.2015年底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后,按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政府兜底保障政策。五、生态保护脱贫政策1.对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可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2.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县区、生态示范乡镇、生态示范村以及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推动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六、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1.三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户年人均3818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提高至年人均不低于542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不低于396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年人均不低于80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不低于6600元。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标准。2.对残疾等级评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3.对扶贫对象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低保和医疗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然有严重困难的群众,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七、基础设施扶贫政策(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到2017年6月底,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到2017年底,每个乡镇具备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的四级及以上公路。2.到2016年底,88个贫困村5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3.到2020年底,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一条从村口到既有农村公路的最短捷连通道路。2016年度完成88个贫困村内30户以上自然村泥水路改造工程。(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1.采取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方式,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2.从2016年起,利用3年时间对贫困村小泵站、小水闸、塘坝、河沟、机电井等“八小”水利工程进行改造提升。(三)农村电网改造。优先保障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用电需求;为贫困村“光伏扶贫”设备并网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报装速度,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并提供并网服务。(四)农村危房改造。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2.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1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五)易地扶贫搬迁。1.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2.纳入全省搬迁规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20000元。八、金融扶贫政策1.向有发展意愿、发展潜质、资金需求、还款来源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利率优惠,贷款利率在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获得信用贷款的贫困户按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按每吸纳1户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贷款进行累加(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50万元(含)以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用信用方式发放。3.对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贷额度最高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按相关规定给予贴息,延长助学贷款期限至20年、还本宽限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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