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是那么wwWbbb00不尽人意 什么意思的,难不成还能是bbb00cOm更该了

(ERROR:15) & 访客不能直接访问未找到信息!
未找到信息!
收录 / 索引信息
未找到信息!
一般不超过80字符
网站关键词
一般不超过100字符
一般不超过200字符
同主机安全
虚假或欺诈网站
挂马或恶意网站
未存在违规内容
alexa排名趋势
服务器信息
服务器类型
源文件大小
压缩后大小
最后修改时间
关闭关闭关闭江河创建(601886)重要事项提示
江河创建(601886)的重要事项提示
☆公司大事☆ ◇601886 江河集团 更新日期:◇ 港澳资讯 灵通V7.0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
【1.公司大事】
【】江河集团(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 元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7 年 4 月 6 日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放年度:2016 年年度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154,05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5,405,000 元。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配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刘载望、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新疆江河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全部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直接派发。
(1)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现金红利,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港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9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相关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构投资者(不含 QFII)及法人投资者自行缴纳其取得现金红利所应承担的税款,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
─────────────────────────────────────
【】江河集团(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年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零一七年五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泰君安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二章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8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3
第四章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4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六章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6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8
第八章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9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
第十章负责本期债券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 23
第一章本次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angho Group Co., 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2年11月,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创建”、“公司”或“发行人”)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公司债券核准文件,文号为证监许可[号,获准发行不超过150,000万元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9亿元。
日,江河创建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公司债券9亿元。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2京江河”,代码“122212”。
3、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
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上证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为5.40%。除发行人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外,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内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届时未被回售的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将按照调整后新的票面利率确定,并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即自2013年起至2017年,每年12月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日至日。
1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17、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
18、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担保形式发行。
2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1、发行时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
22、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24、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16年内按照本期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3、设立日期:1999 年 02 月 04 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405 万元
5、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6、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7、邮政编码:101300
8、信息披露负责人:刘中岳
9、电话:010-
10、传真:010-
11、所属行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2、经营范围:制造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产品;加工各类玻璃、铝材、石材、钢材、金属五金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对外派遣实施本公司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设计;销售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产品、各类玻璃、铝材、石材、钢材、金属五金制品等建筑装饰材料、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建筑幕墙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行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医疗诊疗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7649F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2016 年,面临着全球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国内经济增长缓中趋稳的形势,公司沉着应对,稳中求进,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双主业,多元化”战略转型稳步推进,在资本和产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经营效益实现平稳增长。
1、资本运作再度发力,积极推动医疗健康业务发展。公司加快推进医疗健康产业的布局,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通过下属公司成为澳大利亚领先的医疗服务上市公司Primary(澳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PRY)第一大股东,占其总股本的15.94%,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医疗业务转型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2016年3月,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与澳大利亚子公司Vision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议案,积极推动眼科医疗业务在国内落地,目前北京江河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已设立完成。2016年11月,公司与南京泽明及其股东签订《框架协议》,将通过受让南京泽明现有股东21%的股权及向南京泽明增资的方式最终持有南京泽明51%的股份(详见公司于日披露的号《江河集团关于投资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澳洲Vision正式嫁接中国市场,眼科业务的中国本土化将率先在苏皖大地落地生根。2016年底,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出资成立北京江河康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树立“江河医疗”新品牌。医疗健康产业作为公司未来多元化发展的重要一极,未来将继续做大做强,实现建筑装饰和医疗健康双主业平行发展。
2、建筑装饰经营业绩平稳增长。2016年,在国家对房地产调控趋紧的情况下,集团建筑装饰板块内外装新增订单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幕墙新增订单89亿元,同比增长8.54%,内装新增订单87亿元,同比增长33.85%,在手订单质和量均有一定提高;虽然全年营业收入有所下降,经营利润保持了平稳增长,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大幅增加。
3、管理架构优化重组,控股体系调整到位。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江河幕墙的业务进行重组,并将公司名下建筑幕墙设计和施工等相关资质平移给全资子公司江河幕墙,按属地化经营的原则重组幕墙业务,优化江河幕墙业务资源,充分发挥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区域业务拓展优势,巩固其行业领先地位,持续擦亮“江河幕墙”的金字招牌;公司转变成为一家集团控股企业,主要承担投融资及总部管理职能,并作为集团的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孵化器。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架构,进一步提升“江河”的品牌形象,经上交所核准,报告期内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江河集团”。经过一系列的重组优化,集团的管理架构、控股体系已基本明确,为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4、集约经营协同发展,科技创新厚积薄发。报告期内集团大力推动集约化经营,提高经营效率,整体资源利用效率大大提高,人均效益大幅提升。同时,在各产业单位之间加强协同管理,进一步实现了各产业单位的资源共享。报告期内集团新增专利技术107项,累计拥有专利技术495项,其中发明专利近百项;新增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即港源幕墙,集团共计拥有8家高新技术企业;此外,公司还担纲编制了《建筑用通风百叶窗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彰显了公司目前在全球高端幕墙领域的卓越实力。同时,集团建筑装饰板块新增鲁班奖4项、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奖7项,至此集团累计获得鲁班奖68项。
经营业绩方面,2016年公司实现中标额17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73%;实现营业收入152.40亿元,同比减少5.68%;实现净利润4.69亿元,同比增长36.1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亿元,同比增长12.49%。
2016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523,958.55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5.68%,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3.93%,较去年同期降低0.65个百分点,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相对平稳的发展态势。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如下:
1、按行业、产品划分
单位:(人民币)元
较上年增减
建筑装饰业
14,605,279,452.78
12,685,535,896.43
医疗健康业
630,158,513.94
426,990,508.78
增加 11.10
建筑装饰服务
14,605,279,452.78
12,685,535,896.43
减少 1.41 个
医疗健康服务
630,158,513.94
426,990,508.78
增加 11.10
2、按区域划分
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收入
比上年增减(%)
10,843,019,919.06
海外(包括中国港澳台)
4,392,418,047.66
3、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五名供应商金额合计
109,973.08
占采购总额比例
前五名销售客户金额合计
279,262.19
占销售总额比例
三、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5,350,807,831.39
22,332,354,815.99
17,947,727,783.29
15,900,483,300.25
少数股东权益
721,281,444.91
472,124,510.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6,681,798,603.19
5,959,747,005.1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5,239,585,545.20
16,156,589,575.17
545,744,804.77
342,206,065.03
608,029,061.92
395,582,909.25
468,965,960.67
344,470,36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1,561,761.84
312,528,05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94,689,123.02
263,542,306.5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8,366,933.11
997,054,725.6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8,366,933.11
997,054,725.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6,730,095.15
-1,386,133,745.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0,059,684.72
1,447,146,857.66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 12 月 12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认购冻结资金、网下配售认购冻结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会验字[ 号、会验字[ 号、会验字[
号的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批准,发行人获准发行不超过150,000万元公司债券。发行人于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9亿元的第一期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发行人已按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决议披露的用途,已使用全部89,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第四章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16年未召开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
的本息偿付情况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日至12月11日发行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日支付自日至日期间的利息。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期公司债券本次偿付情况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日至12月11日发行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日支付自日至日期间的利息。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40%,本次付息每手“12京江河”(面值1,000元)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4.00元(含税)。
2015年11月,部分投资者实施了回售选择权,共回售了16,490.60万元,回售后的本期付息债券金额为73,509.40万元。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日
2、债券付息日:日
三、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四、债券付息方法
1、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五、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16年内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执行了本期债券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如果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及时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50%。
2016 年内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八章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资信”)于2016年5月发布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观点
1、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新中标和在手订单储备充足,业务持续性好。
2、公司医疗健康业务收入有所增长。
3、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较好。
二、关注问题
1、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均有所下滑。
2、对医疗健康领域的布局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3、应收账款占比仍较高,营运资金压力重。
4、刚性债务进一步攀升,流动性压力有所加重。
5、存在一定或有负债风险。
三、跟踪评级结果
经鹏元资信的综合评定,江河创建日发行的第一期9亿元公司债券的2016年跟踪评级结果维持为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日,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江 河 集 公司本部
阿 联 酋 江 161,724,707.39
江 河 集 公司本部
3,497,677.59
江 河 集 公司本部
2,233,240.53
江 河 集 公司本部
加 拿 大 江 331,830,847.00
江 河 集 公司本部
423,184,827.78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
922,471,300.29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376,923,650.3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4,589,474,1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 B)
5,511,945,400.29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
1,650,000,000.00
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1,808,385,794.96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 D E)
3,458,385,794.96
二、 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所示:
案件进展情
39,771,471.71
烟台市中级
43,195,673.68
成都晋恒投资有限
四川省广安
公司,广安鼎恒新
市中级人民
1,500 万元
能源锂电池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
Soil-Build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
新加坡国际
(Pte.) Ltd
有限公司新加坡分
1,663.5 万新币
说明一:发行人与青岛长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原告”)施工合同纠纷:2012年 4 月 17 日发行人与原告签订了《青岛温泉X海大酒店幕墙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 93,470,000.00 元,合同工期从 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0 日。此后原告以发行人拖延工期为由,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书面通知发行人解除《青岛温泉X海大酒店幕墙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并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发行人返还超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工程整改费、施工合同违约金和其他诉讼费用共计 39,771,471.71 元,随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原告申请于2013 年 9 月 17 日出具了民事仲裁书((2013)烟民一初字第 103-1 号)冻结发行人基本户 35,000,000.00 元银行存款。发行人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以原告该工程主体及钢结构的施工严重超期、严重影响发行人施工进度,原告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已施工部分工
程款、工程材料款及赔偿发行人劳务窝工及吊篮脚手架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深化设计费用及诉讼费用等共计 43,195,673.68 元。目前此案正在等待法院的终审判决,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说明二:发行人所属子公司港源装饰与成都晋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晋恒”)合同纠纷:2014 年 5 月 5 日港源装饰与成都晋恒签订了关于广安鼎恒新能源锂电池制造项目生产指挥数据中心装饰工程的承包合同,港源装饰向成都晋恒缴纳履约保证金 15,000,000.00 元。后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根据解除协议约定成都晋恒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前退还保证金,成都晋恒所属子公司广安鼎恒新能源锂电池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鼎恒”)对此提供了担保。此后成都晋恒未能按约定退还保证金,担保方广安鼎恒于 2015 年 2 月 5 日被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港源装饰对成都晋恒、广安鼎恒提起诉讼,要求成都晋恒、广安鼎恒退还保证金及相应利息,目前法院正在组织对广安鼎恒的资产清算中,公司已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说明三:发行人与 Soil-Build (Pte.) Ltd(下称“原告”)合同纠纷:发行人新加坡分公司与原告于 2011 年 2 月 26 日签订《Sub-contract for supply and installation ofaluminum facade》,约定合同总价 780 万新币。2016 年 2 月 24 日原告以发行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为由,向新加坡国际仲裁提出索赔要求,请求裁决发行人赔偿工期罚款 1,663.5 万新币,目前双方仍处于举证阶段。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原告新币 839,464.32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开立的以原告为受益人的保函新币 780,000.00 元已全额确认预计负债,发行人预计不会产生进一步的财务损失。
三、 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负责本期债券事务专人变动情况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为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度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证券事务代表王鹏。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河集团(6018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香港子公司向承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河幕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江河”)向承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承达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568)之子公司,以下简称“承达投资”)转让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承达”)1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合计港币5.2亿元,承达投资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港币1.3亿元,向香港江河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港币3.9亿元。
二、通过《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托管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5%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创展”)与北京承达签订《托管协议》,由公司及江河创展委托北京承达托管北京港源建筑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港源”)95%股权,其中公司持有北京港源 26.25%股权,江河创展持有北京港源 68.75%股权。托管协议有效期两年,托管期间届满前,如任何一方均未提议终止或变更《托管协议》,则托管期间将自动延长一年。每年度的托管费为人民币 30 万元。
上述交易详见公司将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临
号《江河集团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
─────────────────────────────────────
【】江河集团(601886)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及托管协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及香港子公司向承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承
达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568)之子公司)转让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托管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5%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1、股权转让协议交易概述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河幕墙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江河”)与承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承达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568)之子公司,以下简称“承达投资”)于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及香港江河向承达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承达”)100%股权,公司持有北京承达25%股权,香港江河持有北京承达7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达投资将持有北京承达1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合计港币5.2亿元,承达投资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港币1.3
亿元,向香港江河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港币3.9亿元,此外,各方同意,北京承达按公司、香港江河的持股比例分派港币1亿元股息,自承达投资的独立股东批准本次股权转让日至交割日期间分派。
2、托管协议交易概述
因上述股权转让行为,使得公司与承达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为避免同业竞争行为,在北京承达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创展”)与北京承达将签署《托管协议》,公司及江河创展委托北京承达托管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港源”或“目标公司”)95%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其中公司持有北京港源26.25%股权,江河创展持有北京港源68.75%股权。
托管协议有效期两年,托管期间届满前,如任何一方均未提议终止或变更《托管协议》,则托管期间将自动延长一年。每年度的托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由委托方在该托管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股权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承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香港九龙观塘道370号创纪之城3期25楼
4、董事:吴德坤、谢健瑜、吴智恒
5、法定股本:1元港币
6、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地:中国
4、法定代表人:王启锋
5、注册资本:港币13670万元
6、主营业务: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设计及装修、装饰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批发建筑材料、木门、木地板、家具;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服务。
7、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140,849,819.06
225,206,903.00
1,143,900,339.21
1,583,987,425.91
12,599,314.25
84,357,083.94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内部审批情况
公司于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香港子公司向承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和《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托管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和托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股权转让协议(一)转让双方:
转让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河幕墙香港有限公司
受让方:承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权:公司持有的北京承达25%,香港江河持的北京承达75%股权(三)转让价款:合计港币5.2亿元,承达投资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港币1.3亿元,向香港江河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港币3.9亿元,此外,各方同意,北京承达按公司、香港江河的持股比例分派港币1亿元股息,自承达投资的独立股东批准本次股权转让日至交割日期间分派。
(四)付款方式: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需完成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五)主要先决条件:受让方已获得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下所有所需或适当的批文、授权、同意及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母公司(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承达集团有限司(股票代码:1568))的独立股东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遵守上市规则下的所有披露规定。
2、托管协议(一)协议双方:
委托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方: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委托事项:委托方同意委托受托方作为目标股权的管理方,根据《托管协议》约定代委托方行使其对目标股权享有的权利或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北京港源日常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对北京港源董事和经营管理层人选提出建议,制订或提议制订目标公司有关内部规章,对北京港源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等。
(三)托管期间:托管期间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期两年。托管期间届满前,如任何一方均未提议终止或变更《托管协议》,则托管期间将自动延长一年。
(四)托管费及支付方式:每年度的托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由委托方在该托管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先决条件:承达投资已完成对受托方100%股权的受让手续(以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为准)。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内装业务的整合,进一步增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承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内装业务的竞争实力,扩大承达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内业务的开展。目前公司对未来无计划安排。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
─────────────────────────────────────
【】江河集团(601886)关于大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源”)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河源将其持有的3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日,购回交易日为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江河源共持有公司股票31,56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5%。本次质押后,江河源累计质押公司股票20,416.7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64.68%,占公司总股本的17.69%。
江河源本次股份质押目的主要用于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江河源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1 日
─────────────────────────────────────
【】江河集团(6018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长刘载望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董事许兴利先生参加并主持本次会议,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国内眼科医疗业务的布局,加快国内眼科医疗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泽明”)与自然人股东祁红莲签订《南京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祁红莲关于靖江光明眼科医院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按照本协议安排,南京泽明将受让祁红莲持有靖江光明眼科医院60%的股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
号《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8 日
─────────────────────────────────────
【】江河集团(601886)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系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合作条款,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自然人股东(1 名):
祁红莲,中国国籍,住址为江苏省靖江长江玫瑰园**号,目前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靖江光明眼科医院(以下简称“光明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81344M
成立日期:2011 年 02 月 23 日
住所:靖江市康兴路 102 号
法定代表人:祁红莲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经营范围:眼科、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诊疗服务;眼镜零售、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10,022,305.27
14,033,689.61
12,896,666.08
-1,346,441.69
-879,631.13
-2,110,820.16
-6,453,329.38
-5,106,887.69
-4,227,256.56
3,884,208.93
5,255,589.18
7,195,036.22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出具的审阅报告会专字[ 号。
光明医院是一家以眼科专业为诊疗特色的现代化专科医院,拥有日本
TOPCON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光肽 532 激光机、德国目乐显微镜进口超声乳化仪、视野计、泪道激光机、UBM、OCT 眼 A.B 超等检查及治疗设备。能开展各种白内障、青光眼、泪道激光置管、眼外伤、眼整形、视网膜脱离、玻璃体切割、斜弱视及小儿眼病等手术。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签署
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股东祁红莲在南京签订了《南京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祁红莲关于靖江光明眼科医院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现有股东、甲方):祁红莲
受让方(乙方):南京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丙方):靖江光明眼科医院
(一)合作目标
转让方祁红莲将其持有光明医院
6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南京泽明,南京泽明同意受让祁红莲转让的股权。
(二)标的公司估值及先决条件
1、标的公司的初始估值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最终估值依据光明医院 2017 年2018 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值而确定。
2、经乙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光明医院 2017 年、2018 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值超过 800 万元(含本数)的,光明医院整体估值调整为 3900 万元(估值增量部分为 900 万元);若光明医院 2017 年、2018 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值低于 800 万元的,则光明医院的整体估值仍按 3000 万元计算)。
3、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45 日内,甲方需将光明眼科医院的企业性质进行变更,由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通过增资的方式使光明医院的净资产数变为正数。
(三)股权转让
双方一致同意,受让方以现金收购方式向转让方购买标的股权,转让方将不存在任何索赔、质押等法律障碍或第三者权益的目标公司 6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同意如下:
1、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暂定为 1800 万元(具体股权转让价款根据前述估值调整结果确定)。
2、本协议生效后 3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400 万元。甲方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同意乙方派驻财务人员协助甲方完成丙方的企业性质变更及对丙方财务进行
监管等相关事宜。
3、乙方受让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乙方支付的定金 400 万元转化为股权转让款。
4、乙方受让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1400 万元。
5、经乙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光明医院 2017 年、2018 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值超过 800 万元(含本数)的,乙方于光明医院 2018 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 日内向甲方支付目标公司估值增加部分对应的 60%股权转让价款 540 万元;若光明医院 2017 年、2018 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值低于 800 万元的,则乙方无须支付该款项。
6、于股权交割日,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关股权证明文件。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乙方拥有与标的股权相关的一切权益,但于本协议及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乙双方应督促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尽快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将标的股权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甲方、乙方应积极配合目标公司完成相关法律手续。
7、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事项未能完成的,甲方应当依法双倍返还定金及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事项未能完成的,甲方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四)公司治理
各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乙方提名 3名董事,甲方提名 2 名董事。标的公司股东会将选举通过上述董事人选,并选举乙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之一为公司董事长,标的公司董事长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乙方委派并经相关董事会聘任。
标的公司重大的投融资事项、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决策,该等事项应在股权交割日标的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中予以确定。标的公司确定其下属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并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进行垂直管理。
(五)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陈述、承诺、义务或责任,即构成违约行为。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赔偿守约方。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相同。
(六)协议的终止、生效
1、协议的终止在股权交割日前任何时候若发生以下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①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②因法律及政策环境的变化致使本协议失去其履行的可能或履行已无意义;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可履行,且经本协议各方书面确认后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项下有关保密、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条款依然有效。
2、协议的生效①本协议于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②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但经协议各方协调一致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除外。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多元化,双主业”的战略发展需要。如入股成功,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国内眼科医疗业务的布局,有助于公司国内外眼科医疗业务协同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系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合作条款,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南京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祁红莲关于靖江光明眼科医院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8 日
─────────────────────────────────────
【】江河集团(601886)关于2012年(第一期)9亿元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
债券代码:122212
债券简称:12京江河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第一期)9亿元公司债券
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公司发行的2012年(第一期)9亿元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本期公司债券的2017年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债券跟踪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期)9亿元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5 日
─────────────────────────────────────
【】江河集团(2年(第一期)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2012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元,主营业务现金生成能力有所提升,营运资本较上年减少 24,440.42 万元;现金
生成能力提升及营运资本的减少推动公司 2016 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130,836.69
万元,同比增长 31.22%,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较好。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均有所下滑。受“营改增”政策、2015 年公
司中标项目金额下降以及幕墙材料价格增长影响,2016 年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实现收
入 146.05 亿元,同比下降 9.10%,毛利率同比下降 1.41 个百分点至 13.14%,建筑
装饰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有所下滑。
对医疗健康领域的布局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现阶段公司医疗健康业务主
要通过收购方式开展,2016
年公司斥资
140,891.03
万元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
Primay8,298.91 万股股票,随着未来在医疗健康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并购,公司将面
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且双主业转型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仍 较 高 , 营 运 资 金 压 力 重 。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181,679.82 万元,同比增长 8.08%,占总资产比重为 46.61%;已到合同约定期的
应收账款余额 517,280.58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 37.87%;2016 年公司计提坏
账准备 27,769.75 万元,未来仍应重点关注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刚性债务进一步攀升,流动性压力有所加重。2016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总额达 53.90
亿元,同比增长 30.00%,其中短期有息负债合计 46.20 亿元,刚性债务规模进一步
攀升,短期刚性债务集中且偿债压力较大,流动性压力有所加重。
存在一定或有负债风险。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 92,247.13 万元,
占 2016 年末公司净资产比重为 12.46%,存在一定或有负债风险。
主要财务指标:
总资产(万元)
2,535,080.79
2,233,235.48
1,982,207.52
所有者权益(万元)
740,308.00
643,187.15
578,647.34
有息负债(万元)
538,987.89
414,717.02
296,527.54
应付票据(万元)
268,350.78
281,260.20
298,377.62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万元)
1,523,958.55
1,615,658.96
1,590,427.67
投资收益(万元)
营业利润(万元)
营业外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综合毛利率
总资产回报率
EBITDA(万元)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万元)
130,836.69
资料来源:公司
年审计报告,鹏元整理
一、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2 年 11 月下发的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发行了(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 9 亿元,票面利率为 5.40%。
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2 年 12 月 7 日,债券期限为 5 年,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此外,本期债券附第 3 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12 京江河”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回售金额为 16,490.60 万元。回售后本期债券剩余本金金额为 73,509.40万元。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情况(单位:万元)
本息兑付日期
期初本金余额
本金兑付/回售金额
期末本金余额
2013 年 12 月 9 日
2014 年 12 月 8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2016 年 12 月 7 日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二、发行主体概况
跟踪期内,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截至 2016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115,405.00 万元,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源”),实际控制人仍为刘载望先生。公司股权关系图如下所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权关系图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公司2016年年报
跟踪期内,公司的“双主业、多元化”战略转型稳步实施,在原有幕墙和内装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加快推进医疗健康产业的布局。2016 年,公司对幕墙业务进行了整合,将原有的幕墙业务资质分立给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江河”),2016年 9 月,公司以货币及实物对北京江河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 3.00 亿元增至 10.00 亿元;具体幕墙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别由北京江河、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河”)及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江河”)等二级子公司运营;内装业务的主要运营主体仍是以港澳区域为主的承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达集团”、上市公司代码 1568.HK),和以中国大陆为主的北京港源装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装饰”)、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承达”),以及主营室内装饰设计业务的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志天设计”);同时,公司医疗健康业务继续以眼科为切入点,与 Vision 在国内设立合资企业北京江河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与南京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泽明”)及其股东签订合作协议,稳步推进眼科医疗业务的国内落地,并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增持 Primary HealthCare Limited(以下简称“Primary”)股票,持股比例为 15.94%,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跟踪期内,公司撤销部分海外项目投资,注销江河幕墙印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江河”)、江河幕墙阿塞拜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塞拜疆江河”)和 Elite Tech HoldingLtd 三家子公司,以上 3 家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一级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北京江河钢结构
3,000.00 万人民币
钢结构生产销售
工程有限公司
江河澳门幕墙有
10.10 万澳门币
江河新加坡幕墙
新加坡江河
150.00 万新加坡元
江河幕墙香港有
80,000.00 万港币
江河幕墙马来西
马来西亚江河
75.00 万马来西亚币
亚有限公司
江河幕墙智利有
20.00 万美元
江河幕墙印度尼
200.00 万美元
西亚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创展投
5,000.00 万人民币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幕墙系
100,000.00 万人民币
统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江河创建实
10,000.00 万人民币
项目投资建设
业有限公司
北京港源建筑装
30,00.00 万人民币
饰工程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鹏元整理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2,535,080.79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740,308.00万元,资产负债率 70.80%。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23,958.55 万元,利润总额60,802.9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30,836.69 万元。
三、运营环境
2016年建筑业保持增长,房地产市场回暖,推动建筑装饰市场需求增加,但原材料价格上涨降低了建筑装饰行业盈利能力
建筑装饰行业是建筑业的三大支柱性产业之一,是建筑业和房地产行业的下游产业,与建筑业以及房地产业景气度保持较高的正相关性。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需求来源于两部分,一是新开发建筑的初始装饰需求;二是由存量建筑改建、扩建、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初始装饰自然老旧而形成的更新需求。
年中国建筑业增加值情况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我国建筑业整体继续保持增长,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49,522亿元,同比增长6.6%。2015年我国房地产投资增速大幅下滑至1.0%,而2015年及2016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 分 别 为 6.5% 和 22.5% , 房 地 产 库 存 得 以 消 化 , 推 动 2016 年 全 国 完 成 房 地 产 开 发 投 资102,580.61万元,同比增长6.9%,增速较2015年提高5.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完成投资
68,703.87 万 元 , 占 房 地 产 投 资 完 成 额 的 66.98% , 住 宅 投 资 增 速 由 2015 年 的 0.4% 提 升 至6.4%,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
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资料来源:wind 资讯,鹏元整理
建筑业继续保持增长以及房地产市场回暖推动建筑装饰市场需求增加。根据装修装饰Ⅲ(申万)指数中的各成份市场表现,剔除日上市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个有效成份样本企业(以下简称“样本企业”)月平均营业收入327,700.98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0.91%。
20个有效成本样本企业盈利能力分析(单位:亿元)
2015 年 9 月
2016 年 9 月
样本企业平均营业收入
样本企业平均毛利率
资料来源:Wind 资讯,鹏元整理
同时我们关注到,月样本企业平均毛利率为20.24%,较2015年同期下降0.55个百分点,主要系“营改增”政策以及幕墙材料价格上涨所致。此外,铝材价格波动较大,也给企业生产成本控制带来较大难度。
近年来建筑装饰行业主要原材料价格指数走势图
资料来源:Wind 资讯,鹏元整理
短期内增量房地产市场可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形成支撑,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受政策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改善性需求有利于稳定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需求
由于建筑装饰行业相较于建筑业及房地产行业存在一定滞后性,建筑业增加值保持增长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对建筑装饰市场的需求拉动作用将逐渐显现,短期内可为建筑装饰市场需求形成一定支撑。但2016年四季度以来,受房价上涨影响,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加码,多地陆续实行新一轮限购政策,而政策的持续性及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尚待观察,因此长期来看,增量房地产市场对建筑装饰市场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我国现有存量建筑规模较大,随着城市发展进程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将产生大量的既有建筑由于使用功能的改变、室内外环境升级、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等方面的需求,在改善性需求方面其有利于稳定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需求。
总的来看,短期内增量房地产市场可为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形成支撑,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受政策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改善性需求有利于稳定建筑装饰行业市场需求。
四、经营与竞争
2016 年,公司实现建筑装饰业务收入 1,460,527.95 万元,同比减少 9.10%,主要系受2015
年公司中标项目金额下降以及“营改增”政策影响所致;医疗健康业务实现收入63,015.85 万元,全部来源于澳洲眼科医院 Vision,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系 Vision 并表时间1以及新开展的药品销售业务增长所致。受“营改增”政策以及幕墙材料价格上升影响,公司1 Vison 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纳入合并范围
建筑装饰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也有所下降,2016 年建筑装饰业务毛利率下降 1.41 个百分点至 13.14%;综合来看,2016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降至 13.94%。
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单位:万元)
1,460,527.95
1,606,792.23
1,523,958.55
1,615,658.96
资料来源:公司 2016 年报,鹏元整理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新中标和在手订单储备充足,业务持续性好;但受2015年公司中标项目下降以及“营改增”政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2016年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
公司是幕墙生产和服务行业的龙头企业,受市场认可度较好,其建筑装饰业务市场拓展主要采用招投标模式,2016年主要中标项目有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项目、腾讯北京总部大楼项目幕墙专业分包工程、都匀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城市综合体匀东酒店项目市内装饰装修总承包工程等。跟踪期内,房地产市场回暖,建筑业保持增长,公司新中标项目和在手订单规模均有所扩大,其中新中标项目821个,较上年同期增加206个,中标金额175.64亿元,同比增长19.83%;受益于此,公司在手订单规模扩大,2016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234.92亿元,同比增长10.77%。
从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受2015年公司中标项目和在手订单金额下降影响,公司竣工验收项目规模缩减,2016年公司竣工验收项目金额同比下降16.43%至100.48亿元。公司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采用完工百分比法,2016年建筑装饰业务确认收入146.05亿元,同比下降9.10%,一方面系受“营改增”政策影响,营业收入中剔除了增值税部分;另一方面由于2015年中标额同比下降,而大型建筑幕墙项目周期较长,进而导致2016年营业收入下降;而“营改增”政策以及幕墙材料价格增长导致建筑装饰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1.41个百分点至13.14%。
公司年建筑装饰业务开展情况
当年新中标项目数(个)
当年新中标项目金额(万元)
1,756,367.63
1,465,725.13
1,856,572.06
其中:一亿元以上项目数(个)
在手订单金额(万元)
2,349,229.58
2,120,750.00
2,227,280.83
当年竣工验收项目数(个)
当年竣工验收项目金额(万元)
1,004,754.82
1,202,352.30
当年确认成本(万元)
1,268,553.59
1,373,057.94
1,351,115.89
当年实现收入(万元)
1,460,527.95
1,606,792.23
1,589,956.22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跟踪期内,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收入以国内市场为主,而2016年港澳地区中标项目增幅较大,未来亦是建筑装饰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海外市场业绩易受汇率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主要聚焦于大都市、大客户、大项目市场,国内市场主要集中在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圈为主体的东部地区,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地区和以成渝经济区为中心的西部地区。海外市场方面,业务布局主要集中在中国港澳市场和以新加坡、印尼为中心的东南亚市场。2016年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国内区域实现收入108.43亿元,海外区域实现收入37.62亿元,国内外收入占比分别为74.24%和25.76%,由于公司整体业务布局发生调整,部分海外子公司被注销,国外收入占比同比下降3.66个百分点。
受2015年公司国内新中标项目金额下降影响,2016年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国内市场收入同比下降4.40%至1,084,301.99万元;2016年,房地产市场回暖,建筑业保持增长,公司国内市场新中标项目金额同比增长4.69%至1,346,468.83万元。新中标项目扩充了公司在手订单的规模,截至2016年末,公司国内在手订单价值1,859,925.86万元,同比增长6.21%。
近年,公司部分海外建筑装饰子公司业绩一般,2014年起,公司开始对海外业务模式进行变革,将负责海外施工为主的子公司股权转出,公司仅作为产品和设计服务供应商,集中精力做好方案设计、产品生产和出口,减少海外项目当地的项目管理环节,缩短管理和运营链条,规避当地施工运营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跟踪期内,受2015年在手订单金额和新中标项目金额下降以及子公司股权转出共同影响,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海外市场收入同比下降20.40%至376,225.98万元。与此同时,承达集团凭借其品牌影响力积极拓展港澳装饰市场,2016年公司海外新中标项目数量和金额均出现不同幅度的提升,其中海外新中标项目金额增幅达128.21%,新中标金额409,898.80万元,海外市场业务开始向港澳市场倾斜。
但我们也注意到,2016年建筑装饰业务中海外业务占比为25.76%,该部分业务易受汇率波动影响,日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为0.8963人民币/港元,较年初增长538BP,港元进入升值通道增加了公司外币资产的收益能力,2016年公司汇兑净收益16,208.31万元。目前,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外围市场的的变化导致人民币汇率稳定性下降,需关注汇率变动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影响。
公司年建筑装饰业务区域分布情况
国内新中标项目个数(个)
国内新中标项目金额(万元)
1,346,468.83
1,286,111.13
1,377,218.26
海外(含港澳)新中标项目个数(个)
海外(含港澳)新中标项目金额(万元)
409,898.80
179,614.00
479,353.79
国内在手订单(万元)
1,859,925.86
1,751,247.00
1,697,736.60
海外(含港澳地区)在手订单(万元)
489,303.72
349,503.00
529,544.23
国内收入(万元)
1,084,301.99
1,134,156.40
1,173,868.97
海外(含港澳)收入(万元)
376,225.95
472,635.83
416,087.25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从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子公司来看,跟踪期内,公司对幕墙业务进行了整合,将原有的幕墙业务资质分立给北京江河,并对其进行增资,受幕墙业务整合和增资影响,北京江河总资产大幅增加。今后,公司具体幕墙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别由北京江河、上海江河及广州江河等二级子公司开展,公司幕墙业务各子公司的整合有利于幕墙业务管理、成本和资金把控,有利于公司加大对重点项目招投标的力度。业务整合扩充了北京江河2016年营业收入规模,但“营改增”政策及原材料价格上行削弱了其盈利能力,净利润有所下降。
承达集团(股票代码1568.HK)主要负责承接港澳地区的内装业务,日,承达集团以3.80港元/股的价格配售股权,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承达集团150,000万股保持不变,占承达集团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比例由75%变为69.50%。跟踪期内,承达集团营业收入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系2015年承达集团于香港和澳门装饰业务中标项目数量下降所致,但承达集团品牌影响力较强,单个项目盈利能力较好,2016年承达集团综合毛利率由2015年的14.1%增至17.3%,且2016年承达集团在香港、澳门地区新中标项目金额显著提高,未来收入预期较好。
港源装饰原本以承建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为主,近年关于停建楼堂管所的政策导致其重心转向市场化运营,2016年港源装饰实现营业收入36.92亿元,同比增长19.26%,主要系其2015年中标项目增长所致,但原材料成本上升以及市场竞争削弱了港源装饰盈利能力,净利润增速仅为2.44%。根据公司收购港源装饰时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2,补偿义务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王波对港源装饰经营业绩做出承诺,如港源装饰未来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的利润目标,将按照持有的股份对未达到部分对公司进行补偿。
2016年,港源装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822.90万元,未达到《利润补偿协议》中承诺数23,447.71万元,公司仍将获得业绩补偿,截至日,公2 2013 年 9 月,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王波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
司已获得业绩补偿款2,788.99万元。未来港源装饰将主要负责运营国内装饰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短期复苏对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市场的需求有一定拉动作用,但长期来看,港源装饰的业绩走势仍有待观察,商誉存在减值风险。
年公司重要参股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661,486.12
362,097.73
171,565.11
117,505.59
395,335.67
329,059.27
262,838.66
228,802.26
184,766.24
115,328.60
283,687.39
358,901.27
455,916.34
367,767.63
146,478.84
132,920.68
369,213.13
309,575.53
2.44%资料来源:公司提供,鹏元整理
总体来看,跟踪期内建筑装饰市场需求好转,公司新中标项目、在手订单规模有所增长,公司未来业务持续性较好。分区域来看,公司建筑装饰业务营业收入仍主要来自国内市场,而海外业务中标金额大幅增加,并向港澳市场倾斜,未来也将是收入的重要来源。
但长期来看,房地产市场受政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或将影响未来建筑装饰业务市场需求,且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人民币汇率稳定性下降,需关注汇率变动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的影响。
跟踪期内,公司继续积极布局医疗健康领域,拟将国外先进医疗资源和业务模式嫁接国内市场,医疗健康业务有望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但医疗并购资金需求加大,双主业转型存在不确定性
跟踪期内,公司医疗健康业务收入全部来源于子公司眼科医院 Vision。Vision 是澳大利亚最大的连锁眼科医院,拥有 14 家专业眼科医院、9 家先进的日间手术中心及 6 家激光眼科手术中心;能提供全面的眼科医疗服务,包括专业眼科保健、角膜手术、屈光手术、白内障手术、青光眼治疗和手术、治疗黄斑变性等。2016 年,Vision 实现营业收入 63,015.85万元,同比增长 19.29%,净利润 6,077.97 万元,同比增长 22.10%,主要是由于新开展的药品销售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年 Vision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16 年同比变动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鹏元整理
2015 年来,公司开始进军医疗健康产业,一方面通过收购澳洲最大的连锁眼科医院Vision,将其先进的医疗技术与运营模式复制到国内;另一方面联手北控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公司,代码 02389.HK)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本土资源优势,参与设立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致力于投资医疗领域具有成长性的机构。
2016 年 3 月,公司与 Vision 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北京江河维视眼科医疗有限公司;2016 年 11 月公司与南京泽明及其股东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将通过受让南京泽明现有股 21%的股权及向南京泽明增资的方式最终持有南京泽明 51%的股份。南京泽明是一家以医疗产业投资、咨询、医疗机构管理为主业的医疗产业集团,现有四家二级专科医院、一家视光管理公司、两家医疗器械及耗材销售公司。南京泽明旗下医院分布在江苏、安徽等地区,主要开展准分子激光矫正近视、白内障、角膜病、青光眼、眼底病、斜弱视治疗以及医学验光配镜等眼科全科诊疗项目。目前南京泽明的交割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跟踪期内,公司从二级市场斥资
140,891.03
万元增持澳大利亚上市公司Primary8,298.91 万股股票,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5.94%。Primary 是一家面向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服务商,在病理、影像等第三方检测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在澳大利亚拥有 71 个诊疗中心,98 个实验室,168 影像中心,为执业医师、医药人员和医院提供医疗护理支持、病理学、放射科、药物、理疗以及试管婴儿等综合服务。
公司计划继续加大医疗健康服务领域的并购整合力度,积极布局并使医疗健康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但随着医疗健康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且存在一定并购风险,双主业转型能否成功仍有待观察。
五、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基础说明
以下分析基于公司提供的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2016年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采用新会计准则编制,2015年数据采用2015年审计报告年末数。2016年印度江河、阿塞拜疆江河和Elite Tech Holding Ltd三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16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11家。
2016年,公司变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将应收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是否到期划分为未到期应收款和已到期应收款,对未到期应收款按照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已到期应收款按照风险特征不同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此次会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的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6年各报表项目影响情况(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资产减值损失
所得税费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资料来源: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
资产结构与质量
公司资产规模保持增长,但应收账款占比仍较高,对营运资金占用较多
跟踪期内,公司资产规模随业务和融资规模扩大而保持增长,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253.51 亿元,同比增长 13.52%;其中流动资产占比为 78.39%。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构成。得益于经营活动较好的现金流以及筹资活动现金的正向流入,2016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 435,018.30万元,同比增长 23.99%;其中 65,660.51 万元货币资金作为票据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承兑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及诉讼冻结款使用受限。票据结算规模增加导致 2016 年
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增至
万 元 。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181,679.82 万元,同比增长 8.08%,主要系会计估计变更所致,应收账款增速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速 13.76 个百分点,公司应收账款对营运资金占用仍较大;从应收账款分类来看,已到合同约定期的应收账款余额 517,280.58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 37.87%,已到期应收账款给公司经营效率和运营资金造成较大的压力;已到期应收账款余额按账龄分
类,1 年内占比 47.34%,1-2 年占比 16.98%,2-3 年占比 16.43%,3-4 年占比 16.92%,部分款项系工程完工后的质保款,账龄较长,公司按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2016 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27,769.75 万元,未来仍应重点关注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材料款。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要是用于在建项目的幕墙系统产品)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构成;公司 2015 年中标项目金额有所下降,且 2016 年公司幕墙业务资质与施工有效分离,加强库存管理、加大项目结算清欠的策略初显成效,原材料、库存商品规模和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均有所下降,存货账面价值同比下降 34.67%至 2016 年末的 205,059.66 万元。
年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单位:万元)
435,018.30
350,857.84
1,181,679.82
1,093,305.66
205,059.66
313,887.13
流动资产合计
1,987,160.08
1,854,094.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4,909.28
103,790.80
111,934.35
124,344.41
120,028.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7,920.71
379,141.17
2,535,080.79
2,233,235.48
资料来源: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鹏元整理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2016 年公司购买 Primary8,298.91 万股股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大幅增长,未来 Primary 股权价值存在波动风险。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办公楼和机器设备,2016 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损失以及三家海外子公司注销,固定资产降至 103,790.80 万元。无形资产指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客户资源和品牌价值,账面价值随摊销有所下降。商誉是企业收购港源装饰、承达集团、梁志天设计和 Vision 时确认,2016 年由于汇率变动形成外币折算差额导致账面价值增至124,344.41 万元,未来需关注各子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商誉的影响。
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规模保持增长,但应收账款占比仍较高,对公司营运资金占用大,应重点关注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资产运营效率
跟踪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效率提高,但应收账款周转率和总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下降
2016 年,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 13.76 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增至 268.71 天,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应付账款规模增速高于营业成本 13.87 个百分点,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随之上升。2016 年公司幕墙业务资质整合,加强库存管理策略,库存商品、原材料及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规模下降,存货周转效率有所提高。
综合来看,2016 年公司净营业周期同比减少 10.77 天至 150.30 天。跟踪期内,受营业收入下降而资产规模扩大影响,总资产周转效率进一步下降,2016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天数同比增加 93.56 天。
年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情况(单位:天)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存货周转天数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净营业周期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天数
资料来源:公司
年审计报告,鹏元整理
跟踪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但汇兑收益提升及会计估计变更推动公司营业利润提高
受“营改增”政策、2015年公司中标项目金额下降所致以及幕墙材料价格增长影响,2016年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实现收入146.05亿元,同比下降9.10%,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1.41个百分点至13.14%,建筑装饰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有所下滑。随着2016年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公司建筑装饰业务中标量也随之复苏,跟踪期内,公司新中标项目金额同比上年增长19.83%,在手订单亦稳步增长,若相关项目能顺利实施,预期未来建筑装饰业务收入有望增长。
2016年,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及综合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但港元升值提高汇兑收益至16,208.31万元,汇兑收益覆盖了部分利息费用,公司期间费用率降至8.38%。2016年,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8,283.19万元,其中坏账损失至27,769.7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仍较大;同时,公司变更会计估计,坏账损失同比下降31.56%。汇兑收益提升及会计估计变
更推动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增长59.48%至54,574.48万元,总资产回报率同比增长0.78个百分点至3.48%。
整体来看,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及综合毛利率均有所下降,得益于汇兑收益提升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营业利润有所上升。考虑到建筑装饰业务订单较为充足,医疗业务正积极布局,国外医疗资源嫁接国内市场方案已初步落地,有助于推动公司业绩增长,但公司能否成功转型双主业尚待观察,此外汇兑收益稳定性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年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单位:万元)
1,523,958.55
1,615,658.96
资产减值损失
综合毛利率
期间费用率
总资产回报率
资料来源: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鹏元整理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较好,但投资活动现金持续流出,未来仍面临一定资金压力,且随着对医疗健康领域的布局,公司未来将持续对筹资活动有所依赖
主要受汇兑损益和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16 年公司净利润增至 46,896.60 万元,经非付现费用和非经营损益调整后,公司 FFO 同比增长 6.12%至 106,396.26 万元,主营业务现金生成能力有所提升。营运资本方面,虽然公司应收类款项增加,但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存货规模下降,且应付项目的增加冲抵了应收账款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占用,营运资本较上年减少 24,440.42 万元。整体而言,现金生成能力提升及营运资本下降推动公司 2016 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130,836.69 万元,同比增长 31.22%,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较好。
2016 年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 366,239.34 万元,主要系公司增持 Primary 股份以及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各类理财产品支出,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一般在 1 个月之内,投资风险不大。
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6,790.00 万元,主要是理财产品资金到期回收的现金流入。近年公司医疗健康服务业务主要通过并购方式扩张,随着医疗健康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公司仍将面临一定投资性现金压力。
2016 年,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1,040.88 万元,较上年变化不大;新增取得非
金融机构借款、保函票据保证金等 52,254.79 万元,间接融资渠道有所拓展;公司发行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超短融券和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超短融券接融资取得现金 119,640.00 万元。2016 年偿还债务支付现金 317,018.52万元,分配 2015 年现金股利 11,540.50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111,005.97 万元。
总体来看,跟踪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表现较好,但医疗健康业务收购等投资支出规模较大导致投资现金流持续流出,未来仍将面临一定资金压力。
年公司现金流情况(单位:万元)
非付现费用
非经营损益
106,396.26
100,263.17
营运资本变化
其中:存货减少(减:增加)
108,531.6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185,640.54
-98,433.9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01,549.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836.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673.01
-138,613.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005.97
144,714.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0,614.59
资料来源: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鹏元整理
资本结构与财务安全性
公司刚性债务规模进一步攀升,短期偿债压力较重
跟踪期内,公司加大融资力度,负债规模保持增长,截至2016年末,公司负债总额1,794,772.78万元,同比增长12.88%;其中流动负债占比94.55%,同比提高4.52个百分点。
2016年承达集团增发股票,公司按照增发后的持股比例将资本溢价27,358.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得益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提高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差额变化,其他综合收益由2015年末的1,730.81万元增至2016年末的24,056.10万元,加之未分配利润进一步累积,2016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15.10%。2016年末公司产权比率略降至242.44%,但仍位于高位,所有者权益对债务的保障能力偏弱。
年公司资本结构情况(单位:万元)
1,794,772.78
1,590,048.33
其中:流动负债
1,696,881.30
1,431,511.98
非流动负债
158,536.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0,308.00
643,187.15
资料来源: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鹏元整理
公司流动负债包含短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不尽人意 英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