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利出租或出售地上物业停车位收费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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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权对小区地面停车位收租金吗
我想请问律师,我们这里开发商对小区地面停车位收租金,说是租70年,合理吗
543e38002***
云南 - 楚雄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导读:有车族出行方便了,可是当汽车不用时,小区里停车时问题却困扰着他们。因为车辆数量的剧增,使得小区的停车位一度紧张,供不应求。开发商与业主也经常因小区车位的归属而产生纠纷详细>>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  导读:有车族出行方便了,可是当汽车不用时,小区里停车时问题却困扰着他们。因为车辆数量的剧增,使得小区的停车位一度紧张,供不应求。开发商与业主也经常因小区车位的归属而产生纠纷
4条律师回答
需要界定停车位是否属于业主共有。如果属于,则开发商无权收费。
车位归属谁现在我也不太清楚,买房签合同时合同没有提车位,只是口头问了—下,开发商说每—户都规划了—个车位,车位已后租用。现在开发商在规划的车位上装停车锁,要求业主租用说是70年,具体多少钱还没说,我想问—下柴律师我们现在应怎么做。
您好:看停车位会属于业主共有还是开发商所有,属于业主共有的话,开发商无权收取费用。
不合理的,你可以向住建局举报。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收取租金。
其他1个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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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去当地规划局看看车位规划属于谁就明白了。
这是违法的
您好,这个是要经过小区业主绝大多数人同意的。您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停车位的费用问题,如果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出售的,广告费应该属于业主。
要看停车位属于业主还是物业
这是单位的权利。
按所有权主归属处理。
地上停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如是必须的管理需要是可以的,其他不行,个人意见
应当与业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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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停车位是全体业主的,亿豪物业你有什么权利自行出租?收藏
地上停车位是全体业主的,亿豪物业你有什么权利自行出租?亿豪物业去年没有搞成,今年又耍花样了,4月15号不让车子进了。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授权,或者全体业主同意你可以收,但是你只能按比列提取管理费,你们没有权利全部占有。
人家收的是管理费。
能不能先把电梯维护好呢。
哪个小区的地上停车位不租
它们想钱想疯了
难,很难,不给钱你车子绝对的不给进
不给进就停大门口,把进口出口都堵上,大家都不进出
亿豪物业,你拿蚌埠物价局收费文件和标准是没有用带,它是针对市区的。你应该拿五河物价局文件,有吗?亿豪全体业主同意了吗?
打市长热线管劲
我就想不通,小区里车天天赌的跟狗一样,他们要真有本事把车子管理好,不让外面车进去,自己车停自己车位,交那点钱要你肉了嘎?不怕物业收钱,就怕物业收了钱麻痹不干事,还赌门,我看有几个去堵带,我看你们有多老逼能不让所有车进出。
登录百度帐号9被浏览9,995分享邀请回答1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发表人: 王岩  
提问时间:
 标题:物业私自出租地上车位,业主是否可以维权
&&&&我是滨海新区塘沽四季雅苑(爱尚公寓)一名业主,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该小区物业在未对所有业主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在12月18日贴出一个不醒目的通告,关于地上车位出租规定,当我19日看到时去申请租用已无车位可租用,据了解大部分业主都未租到车位,本小区为新建小区,地上总计车位80多个,目前入驻200多户。
&&&&我觉得有几点不合理:
&&&&1.本次车位分配原则物业规定采用先到先得原则,我们未看到公告也未接到物业通知的业主失去先机,转天看到被告知已无车位,这里面也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这样的分配方式违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之前未分配前曾询问物业,物业说采用摇号方式分配,但并未兑现)。
&&&&2.小区内地上停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属全体业主所共有,物业在未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和授权情况下不得私自对小区内停车位进行出租。同时小区私自规定未得到车牌车辆进入需每小时交2元停车费,我们作为本小区业主也不例外。物业把小区地上停车位全部加装地锁,限制车辆进入,目前状况为停车位大部分有锁无车,大部分车辆占用公共道路停放。
&&&&3.关于停车费用途,本人查询相关规定,应为业主委员会支配,大部分用做维护停车位卫生或者检修停车位设备。经向物业了解,该费用被物业支配用作补贴物业人员工作开销。
&&&&我想请问以上问题我该如何维权
&&&&注:附件为物业对车辆管理的规定
回复部门:杨h   回复时间: 09:02   是否超时:否
你好:物权法所指的&小区车位&是指纳入规划设计专用于停放机动车的公共位置,依据本法,优先购买或租用后,富裕部分通过有偿方式对外使用。其他公用部分不属于&车位&,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2/3以上,并占全部可销售面积2/3以上业主通过,该决议生效。依据相关法律,入住也只达到50%以上,应当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您可以到所辖区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主管部门协助成立业主大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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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物业有没有权利租售小区的车位?-ZAKER新闻
近日,一地方卫视的《整点新闻》栏目曝出 " 某小区规定业主不买车位,私家车就不能开进小区 " 的新闻,引起了不少业主的共鸣。因为这并非孤立,中国不少小区都存在车位纠纷。小区的业主有没有优先使用车位的权利?小区物业有没有权利出租或者销售小区的车位呢?在回答这两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先弄明白两件事。小区开发商和小区物业是什么关系?小区的车位分为几类?每一类车位的产权是怎么归属的?先看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但现实中,不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均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普遍存在 " 父子关系 "。了解到这个现象,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在小区的车位上,一般情况下,物业和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当然也不排除,由于某些原因,例如新旧物业管理公司更替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冲突的情况。再看小区的车位分为几类?每一类车位的产权是怎么归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的车位分几种?一般情况,车位分为 3 类: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产权车位主要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公摊车位是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 " 谁投资、谁受益 " 的原则,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产权,只能出租,但租期不得超过 20 年。弄明白车位的 3 种分类,我们就可以根据车位的性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文章开头的新闻为例,物业有没有权利禁止不买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呢?我们首先要看小区的车位属于哪种性质,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小区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产权,出售车位是违法的。如果是公摊车位,这类车库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根本谈不上出租和出售。除了新闻中提到的 " 不买车位车不让进小区 " 的情况外,现实中一些物业公司会以小区车位紧张为由利用共有道路或者绿地规划停车位对外出租。这种做法合规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简言之,购房时所签订的合同中如未约定地上停车位的权属,如果停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部分的,该停车位的权属当然属于业主,物业无权出租。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达成一致,委托物业对车位进行管理,则物业可以对停车位进行管理(包括出租,但费用除扣除基本成本的税费以外,应当交回业委会为业主共有)。此外,还有一些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利用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及政府部门监管指导不到位的漏洞,将规划时已经计入公摊面积的地下停车位向全体业主再次出租和出售来牟利。在这种情况下,业主需要做两件事,一是弄清楚小区的公摊面积包括哪些部分;二尽快成立业委会进行维权。【送福利:公摊谁说了算?购房者如何避免公摊风险?】公摊面积包括哪些?购房者如何避免公摊风险?可以关注 MissMoney 微信公号(ID:missmoneytf), 并回复关键词 " 公摊 ",小 M 马上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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