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请外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在公司注册地缴社保的好处

法规中心-中央法规
法规中心-地方法规
  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昨颁布实施  向自主经营的失业人员提高贷款额度、对聘用失业下岗员工的企业将减免税收并进行社保补贴……昨日,我市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使市民更好地了解此政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失业率力争不超过3  %记者获悉,《意见》对原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共分8个部分33条。  据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3年起到2005年底,全市共促进7.5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2005年就促进了28972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7%。全市新开发公益性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公安巡防员、计划生育协管员等就业岗位6619个,向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25笔共计1112.2万元。此外,去年我市还开展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到2005年底,我市2900多户“零就业家庭”中,每户实现至少1人以上就业。  对此,市劳动保障局表示,《意见》从各方面完善了我市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力争从2006年起到200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3%以内;60%以上有就业愿望但就业困难的人员实现再就业。  政策覆盖面更广  据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仍存在相当数量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所占比例较高,据2005年我市失业普查结果显示,全市登记失业人员3万人。对于困难就业人员的认定,《意见》基本延续了原有的“4050”失业人员、单亲家庭失业人员、夫妻双失业人员、享受低保失业人员等,并扩大了援助对象,规定“零就业家庭”和随军家属按照相关规定,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援助。  据了解,过去我市劳动部门曾发现个别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对此,《意见》明确规定,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不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该负责人表示,经相关机构1年内推荐就业2次以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应聘或用人单位同意录用,但本人不愿上岗的,可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象资格。除宝安、龙岗两区“农转居”失业人员外,正在由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视为就业。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我市将对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明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此外,《意见》还将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及城镇复员专业退役军人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原有的2万元提高到3万元。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市财政给予5成的贴息。对第一次贷款已按期还贷,其经营状况良好的,可在提供一定质押或反担保的前提下,向其提供10万元以内额度的贷款。  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  《意见》中还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据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且符合规定享受税收减免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我市将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同时,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经我市有关部门核实后,我市不仅将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按企业缴纳社保部分的80%且最高额度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同时还将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对企业到相关就业机构招用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达3个月以上且年满3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培训与再就业挂钩  采访中记者获悉,我市失业人员经有关部门核准,每年可参加由政府给予培训补贴的一次技能培训和一次创业培训。但失业人员参加政府给予培训补贴的见习培训、定向培训、随岗培训的,不受以上次数限制。  “并不是参加培训就可立即获得政府补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适应市场需求始终是培训工作的难点。因过去培训与就业挂钩不紧密,难以对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后的再就业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此,《意见》采取“先垫后支、分期支付”的原则,规定对失业人员参加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要与培训后实现就业挂钩,失业人员参加技能类及创业类的培训需预交培训费,培训合格但未实现就业的给予70%的培训补贴;培训合格且实现就业后享受全额培训补贴。新的政策规定加强了对培训机构和失业人员的约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和对培训机构的考核。  户籍居民优先就业  据介绍,岗位开发问题一直是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难点,由于缺乏权威性规定和刚性的监督约束机制,多年来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意见》在岗位开发措施上取得了突破:对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内部工勤辅助等工作的普通雇员岗位,原则上100%安排户籍居民就业;各类协管员、政府投资或控股的国有企业,对文化程度要求不高的辅助性岗位,安排户籍居民就业比例不得低于70%;此外,彩票销售点、书报亭的经营者及承担政府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其临时性岗位应100%安排户籍居民。  不仅如此,《意见》中还规定,对新增空缺公益型岗位,应100%招用户籍居民。  不支付补偿不得裁员  据了解,我市今年将安排就业资金2.9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资金6000万元,同时,从失业保险基金安排促进再就业经费2.3亿元。在市财政安排的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中,有1000万元是用于外来劳动者公共就业服务及技能培训费用。  为缓解因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我市还将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运用法律、经济等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失业率和不同区域、行业、群体的失业数量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员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意见》还特别指出,国有企业改组必须首先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核。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企业,将不得进入重组改制程序。
Copyright _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号-1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
北京工作办理条件是什么?北京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材料及流程请看正文。办理条件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2、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详见“”);(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办理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单位经办人直接通过系统打印),申请办理报告(由申请单位撰写,需注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事项)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税务征收部门出具);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网上已提供模板)和双方身份证5、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提供)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打印,税单注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并加盖单位财务章)7、近期一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8、诚信声明(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加盖公章)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系户籍地计生政策外生育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可证明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办理流程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办理地点北京市及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网址:www.bjp.gov.cn电话:103&&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不收费&
相关推荐 &&&北京工作居住证有什么用?北京工作居住证可享受哪些待遇?关系众多“漂族”切身利益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昨天经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新政策:10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北京市公安机关即从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同时,本市户籍派出所将于当天起停止办理暂住证业务。另外,10月1日起拿暂住证不能报名学车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那么居住登记卡是怎么回事呢?与居住证有什么关系呢?请阅读下文。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北京通-养老助残卡老年人信息采集条件流程及入口
14:29 来源:
北京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备案办理流程
14:30 来源:首都之窗
2018延庆城乡居民医保第三次扣款时间及缴费标准
09:08 来源:延庆人力社保局
北京延庆各大医院2018春节期间出诊时间安排
16:51 来源:北京延庆微博
2018春节期间北京市部分医院门诊工作时间安排(急诊正常服务)
09:49 来源:北京发布微博
北京市22家市属大医院2018春节门急诊时间安排
17:42 来源:北京晚报
2018春节期间北京海淀部分医院门诊安排时间表
15:58 来源:北京海淀微信
2018春节期间北京32家大医院门诊急诊时间安排
21:31 来源:北京本地宝整理报道
2018春节期间北京市部分三甲医院门、急诊安排
16:15 来源:北京新闻
2018春节北京昌平区各大医院门诊急诊时间表一览
17:43 来源: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大家都爱看
BENDIBAO.COM 汇深网 版权所有公司聘请兼职人员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吗_百度知道
公司聘请兼职人员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兼职人员好像是可以不交的吧,不过有的也是交的,看你自己了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需要为兼职员工缴纳社保么?
问: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需要为兼职员工缴纳么? 答:1、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如果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2、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如果是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办理社保以及如何办理社保,需要根据劳动关系的不同类型来看。目前,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 (1)非全日制员工依据日发布、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非全日制员工可自行缴纳和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的只有保险。依据《劳动合同法》,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多家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换言之,如果非全日制用工单位未为非全日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非全日制用工在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被劳务派遣员工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相关手续。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如果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员工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特殊劳动关系员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如前所述,属于劳务关系的,不需要缴纳社保;属于劳动关系的,需要缴纳社保。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