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住所备案管理平台后,那些没有通过的平台会怎么样

P2P网贷监管新规下:“备案”竟然只是最不起眼的一招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部办法让P2P一夜回到“信息中介”的地位,定性十分准确。很多P2P平台也迅速跳出来对新规表示“肯定和欢迎”,因为法律给予P2P合法的身份,但是,12个月的缓冲期过后,如果平台游不到终点,就注定仍然会被大浪淘沙而淹没,所以,不能开心得太早。
P2P准入门槛:原来“备案”只是最不起眼的一招
网贷P2P新规第五条规定:“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但具体备案规则“另行制定”。备案制是网传已久的P2P大杀招,通过备案制这种虽非行政许可,但实际却行行政许可之实的制度,能让一大批人望而却步,但有人说备案制的出现让很多P2P平台舒了一口气,毕竟P2P行业没有引入互联网金融中的牌照制度,否则大家消失得更快,似乎这也说明官方一直将P2P当做是接地气的民间借贷,而不是所谓的高大上互联网金融吧。
但,各位以为备案真的是准入门槛中的大招么?不是,不是,不是!真正的大招还在后面,一个是ICP许可证,一个是银行资金托管,这两个才是整部新规中的终极杀手。
网贷P2P新规第五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这段话实在是简单地能让人忽略条款的存在,但对于P2P而言,这句话的表述实际上却能让P2P从业平台减少97%以上,据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P2P网贷行业半年报》显示,2016年6月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已经下降至2349家,但是,目前实际取得ICP许可的网贷平台可能不到50家,占比不到3%。
为什么很多平台只会跟着大家死盯着那亮晃晃地十三禁条款而没有关注到ICP许可证,那就是因为平时都不重视,或者根本就是悲催地将自己平台网站现在的ICP备案当成是ICP许可证了。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的网站分为经营性网站和非经营性网站,前者要办理ICP许可,后者只需要办理ICP备案,ICP备案比较简单,而对于ICP许可证而言,不仅耗时长,一般都需要几个月时间,而且准入门槛高,不是普通人能顺利办得下来,故应尽快详询各地通管局。但相信,随着后期大量P2P在通管局门口排起长龙,通管局大门也会更加不容易钻进了。这从目前只有3%申请了ICP许可证的情况就看得出来道道了。关于互联网证照,可以深度阅读:互联网许可证照大全,互联网电商公司应当知道的 | 果断收藏
银行资金存管也成为了另一个大招,P2P之所以被污名化,很大程度就在于平台公司能够直接接触出借人资金且没有任何监管措施,这就给P2P平台卷款潜逃打下了伏笔,人之初性本恶,当P2P平台看到一大笔资金在平台账户里不断翻滚,还能不动心?但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5日,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平台有130家,其中上线直接存管系统的平台有39家。而与银行签订联合存管的平台有46家,其中上线联合存管系统的平台有24家。再想想,如果把银行资金存管和ICP许可证放到一块思考,那得夹死多少平台?
如何在“十三禁”中夹缝求生
网贷P2P新规中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所谓的十三禁条款了,但细看这些条款,实际上P2P平台还是存在比较大的生存空间的。
债权转让P2P模式未被完全禁止。有人说网贷新规已经禁止了债权转让模式下的P2P,但细研条款,事实并非如此,该条款明确规定:“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其债权转让是有前置条件的,就是不能包装成金融证券信托等产品进行变相的债权转让,而普通模式下的债权转让仍还是允许的。为什么?P2P平台上之所以会有大量的投资人或出借人会应标出借,就在于投资人和出借人知道一旦自己应下这一次标,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归还,则出借人自己是不用跑世界跑到“外地”法院去诉讼的,因为P2P平台或第三方会为自己接下这笔债权,帮出借人提出催收或诉讼,实践中也确实如此。而且当同一笔债权人有多位出借人时,就更需要有这么一位“盖世英雄”能踩着五彩云为出借人分忧。而如何实现,靠的就是债权转让,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这类债权转让规则,几乎所有的P2P平台都不会有投资人或出借人来玩这个无聊而又没有保障的游戏。
自融概念被狭窄化了。我们发现,在2015年年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自融的定义是“利用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而在正式颁布的网贷新规中,自融的概念变成了“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虽然“变相为自己”似乎也可以和关联关系扯上关系,但毕竟关联关系属于严格的法律定义,和“自身”仍存差别。
P2P的营销合规工作将提上重要日程。网贷新规明确平台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这说明什么,说明江南春同志要丢掉一大批的P2P广告费了,以后在电梯、公交站地铁口等物理场所下,P2P已经不能再做广告了,但回归线上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当然,空间在于,P2P平台可能会改头换面,以其它项目方式在物理环境下进行宣传,这类项目包括消费金融,毕竟很多消费金融的资金来源是P2P公司,这已经成为业界的秘密,也实际上架空了消费金融牌照的含金量,而消费金融需要有特定的场景,比如说学生分期,就需要将分期产品广告直接打到学校的黑板之上,还恨不得挂到宿舍床上,这也给了P2P另一个渠道的广告口。
监管部门是在隔空打牛?
纵观网贷新规,发现有很多条款其实是空中楼阁,只能是美好的幻想,在实际中如果没有下一步配套措施,一定又会成为无用之法。
风险评估会形同虚设。例如第十四条规定“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但什么叫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以及如何让当事人提供“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经历”,甚至什么叫“熟悉互联网”?,以及如何展开认证都会是一个问题,相信,P2P平台也会在网站注册时添加一个风险提示框,让注册勾选都具备上述条件,OK,平台就可以打完收功了。这在去年股权众筹新规出来后,各大平台匆忙上马网站合格投资人认证情况一样,都只过流于形式,没实质内容。
电子签名配套流于形式。例如新规又明确“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请注意,这里没有强制要求使用电子签名,毕竟这一下成本太高,而且电子签名配套在国内还真没有完全叫得响地品牌,这就很没有意思了,一个鼓励性条款,你以为会有多少平台会真的去采纳呢?毕竟成本可能不菲,所以这样的软条款还是不规定为好。可笑的是,新规竟然要求P2P平台“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这不是强人所难么,P2P机构何德何能,有能力去审查另一个全新领域内的安全性,并作出保证?
借款限额如何审核。新规要求借款人须“提供在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一句话,没有罚则,鬼才理你,这应当是平台或监管机构要做的事情,联网才对,对于借款人何以强求。另外,也是新规中的亮点,就是借款限额,为什么新规中要设一个20万,一个100万?当然也不是随意想出来的数字,这是借鉴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这一定罪起点而来的。“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果你没有提供类如银联或网联的系统,如何计算得出不同平台的借款总额?这条款规定相较之于第三方支付20万元的限额计算方式是落后了不少。
P2P平台成本畸高将成为新的行业交痛点和难点。网贷新规对P2P引入第三方监管提出了很多要求,如前面所述可能的电子签名第三方机构,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还有银行资金托管、另外,还“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这每一个“应当”的背后可都是金钱啊,平台可得挺住并作好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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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关于P2P备案后的一点猜想
关于P2P备案后的一点猜想
互金杂烩Fun
来源:未央网
核心提示自传出备案延期的消息一直到现在,差不多过去了1个多月,目前关于备案的消息还是一点踪迹也没有,那么既然P2P投资关乎我们长久的资产配置问题,我们不妨先对备案之后这个行业的变化进行一番猜想。
  自传出备案延期的消息一直到现在,差不多过去了1个多月,目前关于备案的消息还是一点踪迹也没有,那么既然P2P投资关乎我们长久的资产配置问题,我们不妨先对备案之后这个行业的变化进行一番猜想。
  猜想一:什么平台能备案?
  其实这个问题在我们公众号里已经说过好多次了,自从824开始一直到现在,这中间不管出什么新规,我个人都始终认为这个行业能备案的平台是极少数。
  P2P的本质还是金融,不是互联网。不管在哪,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都是要严格审批的。所以别信什么小而美,什么平台大了不好掉头,备案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本质上就不是“考试”还是门槛。
  你想想那些大平台有最好的资本,最好的管理,最好的团队,这样能控制风险的平台反而不让干了,让剩下的那些草根平台来做,你觉得这可能么?
  所以备案100家的说法有可能不是空穴来风,行业里真正有实力的也就这么100多家,作为银行业务的补充100家也就够了,监管也好管理,有什么行业政策也好推行,行业也能有序的发展。
  猜想二:备案后的平台安全吗?
  剩下的100多家是监管为了防控风险,精挑细选出来的平台,也就是这100多家是整个行业里运营风险最低的平台。
  但风险再低,坏账和逾期也是必然的,我们可以看到,从今年开始,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强,像银行理财也开始不再保本保息。P2P备案之后,作为一个金融机构还想像现在一样“暗兜底”估计是不太可能了。
  既然不能兜底,那目前大多数投资人肯定是接受不了自负盈亏。平台要想继续运营,必然会提高自身的风控和开发高质量的资产,行业备案后平台数量如果从2000家缩小至100多家,正好也就对冲了平台资产荒。
  优质的资产+合理的利率+我们分散的投标,至少本金受损的风险比较小。
  猜想三:产品形式有什么变化?
  “集合标”的出现可以说是P2P行业的“工业革命”,但集合标的问题也比较多,最主要的集合标这种类似定期理财的产品形式不符合借贷信息中介的定位。
  所以P2P平台备案后,或者是备案之前将不会再有1-12期的定期集合标产品,以后我们投资只能是在平台上面找散标投,或者是我们把资金委托给平台代投标。
  其实这项并不是我的猜想,目前已经有部分平台把投资产品调整为上述的模式。这种模式也有两个问题,一是收益不再固定,二是退出和起息都以实际匹配债权为准,时间会有几天的延长。
  猜想四:对出借人风控?
  其实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逐渐的从银行理财的思维了解脱出来了。平台能安全运营不代表自己的资金不会有损失,我们是把钱借给了别人,那就一定会有借款人不还钱的情况。
  现在有太多人还是把P2P当成民间银行,闭着眼睛上车。未来平台可能会对每一个出借用户进行一个出借资格认证,确认你对P2P借贷是否有独立判断能力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并且可能会限制测评结果在低分值的用户只能投一些低风险低收益的项目,或者是限制低分用户的投资金额。
  对P2P备案后的猜想大概就是这些,个人对行业的未来的发展是看好的,注意,我说的是行业的发展,对我们这些普通投资人来说,P2P的红利期已经时日不多了,有些返利啊什么的,能上就尽早上吧。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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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整改验收将至 P2P平台备案不通过会怎样?
日 16: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目前,距离网贷行业6月底的最终合规整改验收期限仅剩约百日时间,备案登记作为网贷平台“生死”考验大关,正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890家,2月共有14家问题平台,41家停业转型平台。相比1月,停业平台的占比进一步扩大,约为73%,而跑路、经侦介入比例的问题平台则下降至零。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网贷备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银行存管、三级等保、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都需要平台付出较高人力和资金成本。除此之外,超额超限的存量项目清理,以及符合小额分散要求的资产端开发和转型,对于一些平台来说也是不小的挑战。因此,一部分实力不足或合规较为困难的平台选择提前清盘,也是对自身和投资者负责任的表现。
  尽管业内普遍认可主动清盘是网贷平台有序退出市场的较好选择,但甘心就此离场的平台并不占多数。从数据上看,行业里正常运营的平台远超千家,其中大多数仍在全力以赴冲刺备案。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平台合规方面的认可和备案信心,很多平台选择了通过官网、短信或其它方式向用户同步自己在业务合规情况、银行存管以及三级等保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但仍有不少投资者担心必然存在的备案淘汰率会覆盖到自己投资的平台,对于平台不能备案后的处理方式表示出极大关心。
  事实上,对于积极配合整改但最终没有通过备案的平台,监管方面已在此前公布的57号文中出了两种处理建议,即良性退出或并购重组。所谓良性退出,是指P2P平台在未获得金融办备案登记,确认无法继续开展网贷相关业务的情况下,做好投资人沟通并建立有效的善后机制,在有序、妥善的处理好存量用户投资后进行关停或转型。对于原本业务较为健康、运营良好的平台,在良性退出过程中投资者通常不会遭遇大的资金损失,甚至有希望全额收回本息,这种情况可及时与平台进行沟通,争取及早收回资金。而并购重组的情况是指未备案平台可与已获得备案的平台进行并购或重组,通过市场优化的方式继续经营。在这一过程中,平台同样需要给出投资者清晰的还款方案,投资者也应对平台的后续操作有所了解,以便及时收回投资。
  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一些无法在退出市场过程中处理好金融风险的平台,就可能会出现硬着陆的情况,即通常所说的“爆雷”。无论平台破产还是跑路,都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备案前夕,关注平台的综合实力和备案进展对于P2P投资者来说有着极大的必要性。
  事实上,除了投资者外,业内部分第三方机构也在始终关注网贷平台实力的变化及备案进展,投资者可借助其专业的评估方法及结果来了解平台相关重要信息。目前,业内口碑较好的第三方机构风车理财已对入驻平台的备案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更新,投资者可通过平台“档案”等服务查看平台在金融办备案事项上的状态,及其在银行存管、取得ICP许可证等合规事项上的进展。此外,风车理财一直在通过独创的FRAS风险评估体系对P2P网贷平台进行综合评估,其对平台的“线上+实地”评估考察覆盖了6大角度、32个维度、100余个评估点,包括但不限于背景实力、风控体系、业务模式、产品特性、运营能力和IT技术等多个方面。依据FRAS风险评估的结果,风车理财只允许综合评级在B级以上的平台入驻,而风险较大的C/D/E级平台均无法入驻。投资者可通过风车理财提供的入驻平台“综合评级”、“评级简报”等服务深度了解平台,在专业评估资料的基础上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P2P平台进行投资。
  业内专业人士普遍认为,在备案前夕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平台对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尤为重要,一方面优质的平台通过整改验收且获得备案的几率更大,另一方面,即使背景实力较强的平台因为某些不可控因素未能通过备案,其在大概率上也会以良性退出等方式处理未完成交割的投资。此外,在备案“大限”来临前接下来几个月的投资中,投资者也应警惕一些经营不善且合规意愿不强的平台伪造合规进度、夸大自身实力从而诈骗圈资的现象,在自己难以识别判断的情况下,利用好专业第三方机构的深度服务降低风险,将是更为稳妥的选择。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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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P2P平台备案上演生死时速,选择的平台会通过备案吗?P2P平台备案上演生死时速,选择的平台会通过备案吗?金评媒百家号作者: 骆驼管家金评媒(http://www.jpm.cn)编者按:P2P平台的整治备案进入最后的攻坚、冲刺阶段!12月13日,《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被刷屏了,想必大家也都看到了。很多投友在后台留言,表示自己很担忧,不知道投资的平台是否会通过备案?这份文件由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光看名字可能有部分投资人不清楚这个领导小组的来头。小编和大家解释一下,这个小组由银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维稳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国家网信办、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银监会为组长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工商总局为副组长单位,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过去几年由于P2P行业处于无监管、无准入门槛、无行业规则的三无状态,时不时就有P2P平台老板拿着投资人的钱玩跑路、失联,还有各种不是P2P的公司跑路后也让“P2P”背黑锅,搞得P2P行业声名狼藉、怨声载道,投资人也是忐忑不安、血本无归,所以大家对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千呼万唤、翘首以盼中,监管层终于注意到P2P这个“野孩子”,刚开始官方表态支持、划“四条红线”、列负面清单,P2P平台纷纷积极表态欢迎监管、支持监管、响应监管,毕竟监管后P2P可能就从“野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亲儿子”了。所以从2015年开始,监管层陆续出台多个文件,小编这里和大家梳理一下几个重要文件: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银监会等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年8月,银监会等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0月,国务院17部委联合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10月,银监会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P2P平台觉得政策还是很好、很宽松的,可以大干快上、颠覆银行。岂料大好形势转瞬急转直下,自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后,P2P平台的好日子可以说是宣告结束了,整个行业开始进入整改期。两年过去了,除了P2P平台的数量相比前两年减少了一半外,网贷行业活跃投资人从2015年初的100万人增长到现在的450万人,网贷行业累计交易规模超过6万亿、待收规模近1.5万亿,与亮眼的行业数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P2P平台的整改工作却没有多少实质性进展,至少当下百分百符合合规要求的平台几乎没有。这不免让监管层气恼,不得不祭出终极大杀招。《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对P2P平台的杀伤力有多大?对我们投资人又有什么影响?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说一下需要关注的重点。一、2018年4月是P2P平台的生死线文件明确表示:1、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2、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网贷机构,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以及备案登记工作。3、难度极大、情况极其复杂的网贷机构,最迟应当于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相关工作。点评:留给P2P整改的时间不多了,接下来P2P平台的动作可能会比较多,我们投资人要客观分析平台的各种调整。二、下列几类P2P平台不予备案登记1、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点评:我们投资人需要注意了,日后设立的平台,除非背景特别牛逼的,比如上市系、纯国资系这类,背景一般的还是早点下车的好。2、自始未纳入本次网贷专项整治的各类机构,在整改验收期间提出备案登记申请的,各地整治办不得对此类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点评:我们投资人可以咨询投资的平台,要求平台公布当地金融办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判断平台是否纳入本次整改。3、对于《办法》规定的十三项禁止性行为及单一借款人借款上限规定,网贷机构应当自日后不再违反,相应存量业务没有化解完成的网贷机构不得进行备案登记。4、开展过涉及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等业务的网贷机构,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暂停新增业务,对存量业务逐步压缩,制定退出时间表,对于相关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发放以上三类业务的机构不予备案。点评:只要平台想获得备案,基本都会调整资产端,清理存量违规业务。不过据小编所知,多家头部P2P平台开展过现金贷业务,且存量规模挺大,短时间内如何消化巨额存量违规业务值得关注。三、已上线银行存管的网贷平台或重新选择存管银行文件中特别说明,各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网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点评:虽然文件并没有公布哪些银行经过测评,但是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期刚刚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中,发现包商银行、新网银行、徽商银行、厦门银行、哈尔滨银行、江西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9家银行参与了规范标准的起草。话说之前看到这段信息并没有太当回事,现在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想必与这9家银行合作资金存管的平台躲过此劫。文件虽然没有提网贷平台存管银行的属地化要求,但是考虑到最终的整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由本省(区、市、计划单列市)金融办、银监局的负责同志共同签发,属地化仍然值得关注。四、无法完成备案的平台会受到什么惩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本次整改验收,无法完成备案登记但依然实质从事网贷业务的机构,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应当协调相应职能部门予以处置,包括注销其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等。点评:这一条有点过于草率,封禁网站,那我们投资人的在投资金怎么办?五、活期、净值标违规文件说明,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的形式对接债权转让标的,应当认定为违规;各网贷机构不得以出借人所持债权作为抵(质)押,提供贷款。点评:虽然净值标被禁止,但是投资人之间的债权转让被认为合规。接下来有活期产品的P2P平台应该会积极降低活期存量资金、直至取消活期产品,有投活期的投资人应尽快提取活期投资资金。六、P2P平台不得兜底,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金)被禁文件说明,风险备付金与网贷机构的信息中介定位不符,各地应当积极引导网贷机构采取引入第三方担保等他方式对出借人进行保障。点评:包括人人贷等多个平台已经陆续取消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金,投资人对此应保持冷静、无需恐慌。没有了风险准备金、质保服务金,P2P平台还有第三方担保、履约险等其他途径降低自身的业务压力,同时实现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七、远离有线下理财的P2P平台这一条是老生常谈了,具体有那些P2P平台有线下理财业务,小编这里就不明说了。八、投资人应多方求证P2P平台是否通过整改验收今天上海某平台高调宣传已通过整改验收,称一旦上海备案细则出台,将成为上海地区第一批获得备案许可经营的平台。不过很快就遭到上海金融办方面的否认。点评:各地整治办都有指定官方网站,对拟备案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编辑:郑惠敏)骆驼管家网贷人的财经评析之家,专注p2p投资人的理财安全 ,骆驼理财您的财富守护者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金评媒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互联网金融媒体,贯穿全球,有声有色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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