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工医保住院门槛费 有门槛费吗?

医保有哪些类型? - 知乎<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3,801分享邀请回答32383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7930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自费住院,交门槛费吗?
【供参考】
1好处有哪些?
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自己先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
省心、省时、省力、省钱!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2哪些人群受益?
主要有四类群体,
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比如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
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这些员工长期在外面工近日,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物价局联合发布我市首批基本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付(收)费指导价位,选择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118个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这意味着今后我市参保人员支付这118个病种的全程住院治疗费用有了“限高杆”,超过了这个标准,多出的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承担。
首批118个基本医保住院按病种付(收)费指导价位
记者从指导价位表上看到,118个病种有甲状腺癌、直肠癌、乳腺癌、胃癌、脑出血等重症疾病,也有肾结石、老年性白内障、肺结核、颈椎间盘突出等市民常见的多发疾病。
据了解,按病种结算的医疗费用,包含参保患者一次完整住院诊疗过程中参保人员跨保险年度住院的,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结清本保险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个人不再支付医保基金起付标准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医疗费用发生所在年度分别计算。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拖欠”、“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个月后,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给职工和退休人员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和负责退休费发放的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代扣代缴大额医疗保险费给职工和退休人员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和负责退休费发放的单位赔偿”。因此,职工医保费不能拖欠。
参保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每月应缴职工医保费,才能确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和拖欠缴费不得享受医保待遇。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以及持续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了解,我市已连续13年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也是逐年提高,正式形成了“政府保基本,商业保大病,慈善做补充”全新的大病保障机制,实现了全体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
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连续13年上调
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450元,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已有1700多万人次受益,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实现直接结算,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加快推进。持续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低保、优抚等1 什么是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是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山西省以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跨省)就医的行为。
2&什么是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跨省异地参保人员在住院就医时,只需支付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院与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称为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3&跨省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规范便捷。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二是循序渐县属各参保单位,各参保者: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根据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遂宁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大额医疗保险缴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遂社险〔2017〕9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大额医疗保险缴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县属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2018年1月起,我市将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支付范围为正常参加并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孕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自2018年开始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标准为,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正常生产的定额为600元,剖宫产为800元。支付方式为,住院分娩医疗费实行按定额支付标准据实结算。定额支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暂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初向所在地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目前,我市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项工作有什么好处?哪些人能享受?程序有哪些?来看看社保局的权威解释。
1.好处有哪些?
过去,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自己先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现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省心、省时、省力、省钱!
2.哪些人群受益?
主要惠及四类群体:
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回原籍居住的退休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
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比如,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从聊城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聊城市实际,自2018年1月起,聊城市将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支付范围为正常参加并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孕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自2018年开始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标准为,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正常生产的定额为600元,剖宫产为800元。支付方式为,住院分娩医疗费实行按定额支付标准据实结算。定额支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暂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初向所在答: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只需要承担符合医保待遇政策规定的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先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就医地经办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的清算。
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规则如下表:
政策内报销比例
保底报销比例
一级(市内定点)
(乡镇卫生院15医保在2018年伊始,也有了更加惠民的新举措,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费及透析费用。在住院门槛费和透析费用上又给出了不错的惠民举措。
所以说,每个人缴纳的社保还是很有必要的。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
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梅市府[2000]23号、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梅市府办[2014]13号)
1、社保卡(未领取社保卡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参保居民需住院治疗的,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住院后,出院时,按政策规定付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应报销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起付标准:统筹区内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500元、1000元,跨市、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0元、3000元。
报销比例:统筹区内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5%,跨市、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均为65%。特殊人群中精准扶贫对象、民政救助对象和“两癌”妇女等身份重叠的,住院报销待遇不能叠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妇女,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650元/孩;住院分娩期间发生并发症的合规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个结 算年度内& & & &近日,大连人社局发布2018年医保新政策,其中对于住院门槛费做了调整。
& & & &原来的政策规定:
& & & 职工医保参保人关于住院起付标准待遇:年度内首次住院的,三级医院为850元(大医附一、附二为120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500元,一级医院为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将会有所降低。三级医院680元,二级及专科医院400元,一级医院240元,大医附一、附二960元。
& & & &新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报销费用的起付线以上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封顶30000元,不实行保底报销政策,住院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范畴。异地就医人员办理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将其住院费用明细转换为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信息,经省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参保地按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参保人员个人以及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生成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交异地就医人员或家属签字确认。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与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医疗机构记账后与就医地经办机构结算。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出院结算时,参保人只需承担符合医保待遇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通过异地就医平台与就医地经办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的清算。参保人员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当地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以下四类参加了嘉峪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退休后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转诊规定的人员。荆州市医保局:不能。延期缴费自缴费之月起三个月后可享受待遇。
按期缴费、持卡就医是您的义务。即时结算、方便快捷是我们应做的服务。您只有履行缴费义务,才能依法享受医保。
工伤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手续 你知道吗?
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很繁琐是吗?不不不!我市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早在2015年就实现实时结算啦!实时结算有效缓解了工伤职工“跑腿”“垫资”的问题,减少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报销环节,避免工伤职工因工受伤得不到及时医治。现在,让小编告诉你们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实时结算手续要在哪办?需要什么资料吧!
目前,全市共有37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进行工伤保险住院费用实时结算。对已认定为工伤的,正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即将住院治疗的,并在工伤医疗期或工伤康复期内(第三人造成伤害的除外)的参保人,工伤职工或者其住院床位费报销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元(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3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7元。&
参保居民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个保险年度内限额为7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用,结余可跨年度结转使用,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未连续参保缴费的;
(2)医保关系转出市外的;
(3)死亡的。
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中途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当年普通门诊医疗费。
参保居民在本市或市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根据医院等级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3%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8%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 & & &一是本地医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治疗终结后,只与医院结算个人自负部分,其余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 & & &二是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经当地最高级别的定点医院出具转院手续,并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转入医院一般应为当地三级医保定点医院,因病情危急,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住院7日内(须在出院前)报政务中心居民医保窗口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在联网医院治疗的,可实现即时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有关规定执行;在非联网医院治疗的,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参保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因病情需要回家庭居住地治疗,未办理转诊手续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介绍信,经审核情况属实,按正常比例报销。转往参保地和家庭居住地以外的医院治疗,需要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
居民医保基金对住院医疗费用是如何结付的?
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内自负,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累计计算,分级分段按以下比例结付: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3万元(含3万元)以内75%,3万元以上80%;本市其他医疗机构:1.5万元(含1.5万元)以内65%,1.5万元以上到3万元元(含3万元元) 70%,3万元元以上80%;市外转诊医疗机构:在本市其他医疗机构结付比例的基础上下降10%。城乡居民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能报销吗?怎样办理备案手续?外地住院报销标准会降低吗?
城乡居民经医保经办机构履行备案手续发生的外地住院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备案流程如下:
(一)因我市三级甲等或三级专科定点医院的医疗技术、设备条件所限,确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参保人员需凭我市三级甲等或三级专科定点医院近期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所属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往外地三级甲等或三级专科定点医院治疗,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支付。
(二)参保居民离开本市外出期间因患疾病住院的,应在住院之日起7个工【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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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副市长胡小国
访谈摘要:近几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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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可享受工伤保险
  市直工伤案件目前共申报500余件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维护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市直工伤案件共申报500多件,结案407件。
  “今年7月,我在单位下楼去拿材料时不小心将脚扭伤,后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脚第五跖骨骨折,办住院手续时,医院工作人员提醒我如果是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22日,记者在市气象局见到了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作人员李婧。她告诉记者,本来她准备直接用社保卡付住院款的,虽然能报销一部分,但还有另一部分需要自己承担。经提醒,她申请工伤认定后,可以报销治疗工伤的医药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和康复费用等,“这项政策很大地减轻了我的经济压力,作为受益者,我觉得在工作中更加有保障了,也更有安全感了。”
  目前,李婧还在市康复医院鄂中工伤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据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等她完全恢复后,经过工伤鉴定后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据了解,从今年1月起,我市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参保对象为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荆机关事业单位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原则上按0.2%(一类行业费率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所需资金从单位部门预算中解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可进行工伤申报,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中央、省属驻荆单位及本市驻市外机构,其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其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记者 张文 通讯员 杨彦华 汪斌)文档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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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报销医疗费?106、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107、住院起付标准是如何规定什么?108、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109、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吗?110、为什么要参加大额补充医疗保险?111、如何办理治疗型家庭病床?112、个体劳动者是指哪些人?大学毕业后既患病瘫痪在家的无业人员,能否办理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113、享受五种慢性病部分门诊治疗费用补助的范围、对象有哪些?114、个人帐户资金的用途是什么?115、精神病患者想申请往福利院,该如何办理?116、对医疗保险欠费单位如何处理?117、现在到医院住院不再收取住院押金了,只要交纳门槛费就可以了,不知这种说法是否真实?118、因IC卡出现问题,用现金垫付门诊医疗费,这部分费用是否可以报销?如可报销需要哪些手续?11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是什么?12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比例是多少?121、单位招用技术人员,请问这些人的医疗保险如何办理?12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123、统筹基金的用途是什么?124、对异地住院人员的报销凭证有哪些具体要求?125、2002年7月份办理参保手续时交了三个月的医疗保险费,以后什么时候交费?到哪里交费?126、异地居住的我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和市内居住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标准是否一致?127、对定点医院市内转院、转诊有哪些规定?128、异地居住的参保企业退休职工如需回市内医院治疗,是否需要办理手续?129、参保职工患病住院医疗费花到指标就办理出院对吗?130、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医要注意哪些事项?131、对医疗保险用药有什么规定?132、离退休人员办理医疗费审核报销程序是什么?133、享受医疗补助的五种病患者,为什么医疗IC卡显现负值也要划卡?134、如何办理特殊治疗手续?135、办理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须携带哪些证件?136、医疗保险证、IC卡丢失了怎么办?137、急诊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要办理什么手续?138、持帮困卡的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是否有照顾政策?139、按照新规定,特困的个体劳动者享有优惠的医保缴费待遇,2001年已办理下岗职工医保的特困人员,能否按新政策调整缴费标准?140、异地急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怎样报销?141、跨参保日住院的医疗费用怎样结算?142、不同级别的定点医院收费标准一样吗?143、在哪几种情况下,医疗保险IC卡不能使用?144、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应如何报销?14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规定?146、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规定?147、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应如何报销?148、在劳动争议产生过程中劳动者方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149、如何计发病假工资?150、街办企业职工(已办用工手续)快到退休年龄,档案在劳动代理中心代理保管,单位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若职工到了退休年龄,企业如何办理手续?职工退休后是否享受医保待遇?151、在原单位办理过医疗保险,后因企业破产、本人失业而中断了缴费,能否办理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的缴费是否需要补缴?152、急诊就医忘带医疗保险证、IC卡了怎么办?153、工伤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如何处理?154、工伤事故中兼有第三者民事责任的应如何处理?155、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享受何种待遇?156、企业退休人员应享受的非统筹费用有哪些?文件依据是什么?157、因实施四项手术发生的并发症,其治疗费用是如何规定的?158、职工因工负伤后,何时做劳动鉴定?159、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医疗费如何处理?160、对年龄偏大职工合同期满而医疗期未满,能否续签劳动合同?161、鉴定为10级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162、鉴定为9级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163、鉴定为8级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164、鉴定为7级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165、鉴定为6级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166、鉴定为5级工伤人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167、鉴定为5-10级的工伤人员应享受哪些待遇?168、工伤医疗期为多长时间?169、1-10级的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是如何规定的?170、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医疗费如何处理?171、职工因工负伤后,何时做劳动鉴定?172.企业和职工怎样参加养老保险?173.刚从单位失业,办理养老保险缴费需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174.怎样办理退休?《问题详解》1、有关因病、非因工致残退职人员的医疗保险政策?答:按照(大劳发[2004]77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5周岁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办理退职后,属企业职工的,由单位和个人以退职前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企业职工10%,享受公务员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17%),将医疗保险费一次性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也应一次性补齐;属个体劳动者的,按照6%比例继续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退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25年以上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2、什么是“半止付”?“半止付”是怎样发生的?答:“半止付”是医疗保险的专用名词,是指参保人员只能使用个人医疗帐户(IC卡)资金,不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通俗地说,就是不能用IC卡结算住院费用。以下几种原因可能导致医疗IC卡“半止付”:一是参保单位或个人欠费;二是职工调转时没及时办理调转手续,三是实行统筹包干。3、住院个人自负&5000元如何补助?答:(1)补助人员范围:企业、行业、个体、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含:①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人员;②企业离休人员;③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门诊报销费用人员)。(2)补助项目范围:①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转往异地住院治疗)因住院(含家庭病床)、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等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额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可予以补助;②本次补助可计入的项目费用包括:个人帐户支付费用、基本医疗统筹自付费用(含特殊治疗按比例自付、目录内药品按比例自付、大型仪器检查按比例自付的费用)。(3)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比例于每年年底根据医疗保险基金的节余情况确定。2005年的补助比例确定为35%,属于“低保对象”的补助比例为60%。(4)补助发放:①单位在职或退休的,由单位专管人员持收据领取补助金返还本人;按个体劳动者身份参保的人员领取补助的,由本人持医疗保险证、IC卡、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医保中心登记领取;②“低保人员”的身份按医疗保险缴费情况确认,如有异议,可由本人或单位专管人员持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身份证原件到市医保中心公务员部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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