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新房交付怎么验房的最简程序是怎样的

http://tj.house.sina.com.cn/bbs/2009goufang/index.html 、新浪乐居购房流程第一步前期准备---1、核算家庭收入决定买房,实在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是,从下定了决心到买着了满意的住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过程。毕竟,对任何人来讲, 购买住房,都是一生中的一件大事儿。普通老百姓可能要穷其一生的积蓄,而且可能一生中的许多年都要为还银行贷款奋斗。 那么,买房时都要注意哪些事呢?怎么在目前北京众多的房地产项目中挑选到适合自己的房子呢? 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如何防范欺诈,让买房真正成为一件高兴的事呢? 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购买它应该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在一些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和专业的房屋经纪人可以为 个体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个人买房已经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都比较规范,相对来讲,个人 买房比较轻松。但是,现阶段我们的个人购房行为还做不到这么轻松,因为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正在发展和逐步成熟的新 兴产业,老百姓自己购买住房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新鲜事,目前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培养出专业的针对个体购房者的房屋经纪人,?因而,每个购房者都要自己学点买房常识。 买房的第一步:明确购房目的 ――无数遍地问自己:为什么要买房? ――无数遍地问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房子? 买房的资金准备――您准备用多少钱买房? 一定是有一笔资金的支持,才让您作出了买房的决定。这笔资金的数额,决定了您在买房中的一切重要行为。20 万元、50 万元,还是 80 万元、上百万元,甚至更多,这些资金的不同准备,直接影响着您想购买物业的品质。 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如何防范欺诈,让买房真正成为一件高兴的事呢? 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购买它应该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在一些发达国家,有比较成熟和专业的房屋经纪人可以为 个体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个人买房已经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都比较规范,相对来讲,个人 买房比较轻松。但是,现阶段我们的个人购房行为还做不到这么轻松,因为北京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正在发展和逐步成熟的新 兴产业,老百姓自己购买住房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新鲜事,目前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培养出专业的针对个体购房者的房屋经纪人, 因而,每个购房者都要自己学点买房常识购房流程第一步前期准备---2、明确房产所有人销售员的如花妙语并不能成为购房的法律依据,为了减少购房纠纷,您在售楼处务必要求销售员提供以下资料,这些资料是作为一 个正规开发商所必备的,您务必逐一详查。一、营业执照正规的房地产企业都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您购房前务必查询该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合法。二、企业资质建设部将开发企业的资质分为三级,一级最好。主要是根据开发企业的实力划分。企业资质代表着开发企业的信誉和市场业绩。点 击查询销售机构信用档案。三、入住时间是否能按时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 书。四、入住条件入住时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常使用,以及小区内清洁、 保洁、绿化、排污、照明、信报箱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是否能正常使用。五、车位小区总车位数,车位为地上还是地下,是否能保证每户一个车位。车位收费标准,是否可售。购房流程第一步前期准备---3、确定房屋价格位置当您选定中意的楼盘,来到售楼处,面对热情似火的销售员时,务必要保持冷静的头脑。这些销售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 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 而且深谙扬长避短之道, 自己楼盘的缺陷和不足往往一笔带过, 因此您在与销售员交流是务必小心谨慎, 同时,以下我们列出的问题您务必要求销售员给与明确答复。 提醒:销售员的答复、承诺不能作为今后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一切以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相关问题您可参考购 房全攻略之合同签订篇。 一、销售方式 您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二者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 内建筑面积不包含)。同时,按照北京市房地要求,凡是在 2003 年 11 月 1 日后取得销售( 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必须按套内面积 销售。 二、具体价格 您在楼书上往往看到楼盘“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当然是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但您会发现往往想买的房子与打出 的“均价”会有很大差距,一般来说,多层的楼盘接近均价的户型位于4层或5层;高层塔楼在6层~8层,户型位置多为东、 西向;一层二户的多层楼盘单位面积最高价与均价相差5%~8%,塔楼是在15%~20%之间。 三、入住时间 是否能按时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 使用说明书。 四、入住条件 入住时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常使用,以及小 区内清洁、保洁、绿化、排污、照明、信报箱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是否能正常使用。 五、车位 购房流程第一步前期准备---4、房屋基础知识学习购房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面对售楼处销售员滔滔不绝的讲解以及成堆的专业术语, 您是否会感 到迷惑不解?因此,在去售楼处实地看房前,您必须掌握一些基础的房地产知识、术语,这样才 不会让那些售楼先生/小姐们觉得你是毫无购房经验的菜鸟。 一、天津房地产市场分析 ? 天津商品房一览表 ? 房地产市场总体情况与实时分析 二、购房基础知识 ? 住宅的结构有哪些形式? ?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如何计算? 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什么是住宅的开间、进深、层高和净高? ? 什么是是使用率?什么是实用率? ? 什么是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 ? 名词解释:低层、小高层、多层、板式小高层、跃层、复式 ? 名词解释:TOWNHOUSE、ShoppingMall、宽 HOUSE 三、看房前期准备 ? 购房者必读:学会看楼书 ? 哪些房不能买?购房流程第二步实地看房---1、验看五证二书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 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 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 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购房流程第二步实地看房---1、验看五证二书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 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 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 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购房流程第二步实地看房---3、实地看房购房者应进行以下一系列考察: 1、配套设施的考察 住宅配套包括市政基础配套(供水、排污、电力、电信、燃气及供热、道路)、公共设施配套、安全保护设施等,合理安排,一 次建成。 (1)基础设施按规范要求 (2)居住区功能的综合性 (3)商业网点设施的配套 (4)现场看楼宇环境 2、社区环境的考察 环境越来越成为一个时髦的字眼,所有的项目无不在宣称自己的环境适合于居住。其实,一个小区或一套房子的环境主要包括 两个方面:周边地理环境(地段)和社区内的环境。 (1)住在城里方便但不安静 (2)郊区住宅适合休闲 (3)城郊结合部升值潜力可观: (4)谨慎选择社区周边小环境 5)考察小区环境主要注意几个数据:容积率、绿化率、楼间距,居住密度 3、小区环境绿化的考察 根据有关规定,小区环境绿化有以下标准,购房者应基于下列标准考察: (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 (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利观赏使用 (4)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并布置座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布、运动、健身的需要。 4、物业管理的考察 (1)购房者应了解未来的物业管理公司 (2)购房者应了解物业管理公司今后将提供哪些服务,服务的标准是什么 (3)购房者应清楚今后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制度 (4)物业管理收费问题 5、采光条件的考察 6、对开发商的考察 7 (1)背景调查购房者在决定选择某个住房后,可以到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去作一番调查和咨询。 (2)现场考察为了能够彻底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情况,还可到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开发的居住区去进行现场考察 购房流程第二步实地看房---4、怎样选套好户型和福利分房时期大不一样了,现在人们花自己的钱买住宅,当然不是要买大的,而是要选好的。什么样的房子好?是越贵的越 好,越大的越好吗?面对开发商提供的各种户型,购房者应该怎样来选择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开彦认为,好住宅首先好在功能品质。好房子的标准,应强调符合人的居住行为。随着住 房从生存型向舒适型及享受型的过渡,人们花钱买房已不单纯是买面积,而是买功能,买品质,买享受。有人提出“设计住宅, 首先要设计生活”,不无道理。而我们选择住宅,实际上也等于在选择一种生活方式。 现在选房,“三大一小”(大客厅、大厨房、大卫生间、小卧室)模式已经过时了,因为“三大一小”是针对当时住宅面积 控制在七八十平方米左右时提出来的,目的是在有限的总面积里,把房子设计得更舒适、实用。随着人们居住水平的提高,普 通住宅的面积有了稳定的扩大,一套两室一厅或三室一厅的住宅基本已达到 90 至 120 平方米,从生存型发展到了舒适型。面积 扩大了就要求住宅宽敞,空间功能关系合理,做到公私分区、动静分区、洁污分区,功能要求越来越细化,比如一个客厅演变 为一个客厅加一个餐厅,增加书房、电脑间、管道间兼贮藏室等。卫生间也由洗盆、便器、浴盆这老三件儿,演变为多功能: 化妆、淋浴间,各种设备还要实行分区使用。在总面积相同的前提下,这些功能配置科学合理的房子,才是好房子。 当你确定了购买的楼盘后,挑选房子从哪里入手呢?开总建议您首先要看房子的方位,即在小区内所处的位置、朝向、层 高,看视线是否开阔,自然景观、人造景观是否优美,采光日照是否充足。第二要看房子的功能空间配置,是否体现了“以人 为本”的精神,即以居住生活规律为原则,满足居住者的生活需求,实现居者舒适、安全、卫生和健康的生活目标。比如起居 厅是否好用,面积、布局是否合理。按照健康住宅的面积标准,客厅最小不要小于 14 平方米,如能达到 25 平方米较为合适, 大于 40 平方米则不能为工薪阶层所接受。起居厅过大不仅易失去温馨感、亲和感,还会自我感觉冷漠、孤独。由于现在主卧室 已逐渐成为人们的重要的生活空间,舒适性的要求提高了,面积也应适当加大。可进入式衣柜的出现,也使得主卧室的布局更 为合理,房间进深应适当增加。一般认为,主卧室面积不应小于 12 平方米,16 平方米较为合适。 起居厅和主卧应避免互相干扰,相对独立。这种户型往往会多一条内廊,有人认为此内廊是浪费了面积。其实厅卧相连的 户型虽然没有内廊,但厅内诸多房门附近不好利用,而且卧室受干扰大,动静不分。比较而言,厅卧分开,卧室私密性得到保 证,厅卧功能互不干扰,能更好地满足住户的各种需求。 然后要看厨卫的配置是否科学合理,能否体现洁污分区的原则。要注意管道的走向安排是否合理,注意房内有无公共干管, 如消防管道,上下水公共排管等。最好选择集中管道外移、各种管道不穿楼板的住房。 除此之外,还要考察房子门窗的密闭效果,上下楼板及相邻的分户墙是否隔音;施工质量如何,有无漏水等。房流程第三步楼盘比较---1、地段交通网友提问:如何考察社区环境交通? 专家回复:买房要看周边环境,这是每位买房者都知道的常识。但究竟如何看,却并不是人人都熟悉。看周边环境,必须 以自己选择的新房为中心地,看“衣食住行”及“开门七件事”的配套究竟如何。 一、衣 可囊括服装店、裁缝铺、洗衣房等,五金修理店也可以算入其内 二、食 为超市、菜场、油酱店、面包店、饮食店、小吃店等 三、住 不仅要看自己的房子,也要看周边的楼是怎样的房子,更要看有没有化工厂、电站、加油站、汽车、机动车维修点等,绿 化如何也须看。 四、行 不仅要看房子附近有没有地铁、轻轨、来往车辆、有几个车站等,还要看高架旁的下车道是不是在你的新房附近,出门是 不是单行道等。 五、其他 还得看附近有没有公园、银行、医院,有老人的家庭最好离医院近一点;有孩子的应关心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等, 看马路是不是车辆很多。当然,选房不可能十全十美,应根据每个不同购房者的各自需求。在考虑周边环境时,我们应做“加 法”,多想一点,更仔细一点。而在选择主要项目时,要做“减法”,要突出自己最需要的,其他的可相应淡化一些。购房流程第三步楼盘比较---2、社区配套设施网友提问:如何考察社区配套? 专家回复:社区布局及配套设施将对您生活产生很大影响,建议您考察一个项目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居住密度及私密性 住宅之间的距离除考虑日照、通风等因素外,还必须考虑视线的干扰。一般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24 米内能辨别对方, 12 米内能看清对方容貌。为避免视线干扰,多层住宅居室与居室之间的距离以不小于 24 米为宜,高层住宅的侧向间距宜大于 20 米。此外,若设计考虑不周,塔式住宅侧面窗与正面窗往往形成“通视”现象,选择住宅时应予以注意。 二、公共建筑 居住区内配套公建是否方便合理,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稍大的居住小区内应设有小学,以排除城市交通对 小学生上学路上的威胁,且住宅离小学校的距离应在 300 米左右(近则扰民,远则不便)。菜店、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天 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服务半径最好不要超过 150 米。 三、小区绿化 居住环境有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绿地率,指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总用地的百分比。值得注 意的是:“绿地率”与“绿化履盖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绿地不包括阳台和屋顶绿化,有些开发商会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 由于居住区绿地在遮阳、防风防尘、杀菌消毒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所以有关规范规定: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 30%。北京 城近郊居住区绿地率应在 35%以上,在市区附近,如果住区绿地率能达到 40%甚至 50%,就比较难得了。 四、小区布局 在居住区规划中,应使住宅布局合理,为保证每户都能获得规定的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要求条形住宅长轴外墙之间保持 一定距离,即为日照间距。北京地区的日照间距条形住宅采用 1.6 至 1.7H(H 为前排住宅檐口和后排住宅底层窗台的高差)。塔 式住宅采用大于或等于 1H 的日照间距标准。如果住宅的日照间距不够,北面住宅的底层就不能获得有效日照。 五、小区内交通 居住区内的交通分为人车分流和人车混行两类。目前作为楼盘卖点的“人车分流”,汽车在小区外直接进入小区地下车库, 车行与步行互不干扰,因小区内没有汽车穿行、停放、噪音的干扰,小区内的步行道兼有休闲功能,可大大提高小区环境质量, 但这种方式造价较高。 人车混行的小区要考察区内主路是否设计得“通而不畅”以防过境车流对小区的干扰。是否留够了汽车的泊位,停车位的 位置是否合理,一般的原则是露天停放的汽车尽量不进住宅组团,停车场若不得不靠近住宅,应尽量靠近山墙而不是住宅正面。 另外,汽车泊位还分为租赁和购买两种情况,购房者有必要搞清楚:车位的月租金是多少;如果购买,今后月管理费是多少, 然后仔细算一笔账再决定是租还是买房流程第三步楼盘比较---3、开发商实力期房的最大风险是“烂尾”。所谓“烂尾楼”通常是指那些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或者无法全部完成的项目。期房一旦出现“烂 尾”,不仅房产会贬值,而且还会直接影响购房者的正常生活,使购买者经济遭受巨大损失。俗话说:有钱好办事,开发商实 力是保证项目正常建设最关键的保障因素之一。 开发商自有资金充足,即使在一定阶段内销售出现问题,也可以保证材料的及时供给和施工的正常进行。但如果项目是靠 “滚动开发的”,也就是需要用销售收入进行工程建设,这样的期房就存在风险了。房子的销售情况要受市场供需状况及经济 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旦房子卖的不好,资金跟不上,工程建设就要受到影响,房子盖不起来,就更卖不出去,形成恶性循环。 行家认为,银行是否给企业发放贷款主要是看这个企业是否有相应的偿债能力,这可能是对开发商实力的最直接的判断。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可通过公开的财务年报,股票走势等进行判断,这些公司的融资渠道也比较畅通。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 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开发商的实力: 1、开发商以往的业绩; 2、项目总开发量和开工量。这点非常重要。试想一下,一个总建筑面积为 60 万平方米的大项目,可是首期只开工两 懂楼,这样的开发商是有实力吗? 3、市场占有率,像万科这样的企业,同期开工的项目较多,市场占有率非常高,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是很难应付的; 4、工程进度情况。建设工期是否有保障也能看出开发商实力。购房流程第三步楼盘比较---4、挑选合适户型挑选户型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 100 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户型设计中,两居室一般是 80-90 平方米,三居室是 110-120 平方米。 两居室中,起居室的面宽最低在 3.8-4 米,厅要大于 20 平方米,主卧要大于 12 平方米,面宽在 3 米左右,另一个卧室要 大于 10 平方米,面宽也在 3 米左右。厨房要大于 3 平方米。三居室的起居室面宽大于 4,面积要大于 24。 对于板楼而言,进深要比较短,一般在 12-13 米,面宽则在 6 米左右。 2.基本元素包括采光,热,隔音,降噪和通风。对于采光和通风,一般面宽比上进深在 1:1.5 比较合适。在这方面板楼比 塔楼有优势。 3.具体空间上,厨房一定要有,而且应该是中式的 尽管可能使用比较少,但一定要能开火。餐厅可以相对小一些。储物间一定要有,非常重要,中等衣帽间大小即可,两平 方米左右,非常实用。 4.功能分区要明确,流线设计要合理 挑选户型八大忌 1.忌大而无当大户型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中小户型图纸的放大。它应该是一种全新理念上的设计,房屋整体功能要相应增加; 房屋高度的合理增加;新型的采光设计、装修效果等也应有改进和提高,切忌大而无当。从我国目前家庭结构看,长时间内都 将是三口之家。主导户型至少在十年内仍会以三室一厅或两室一厅为主。 2.忌一览无余许多老的户型,进入户门后没有玄关设计,厅内景象一览无余,房屋整体缺乏层次感,卧室、书房的私密性 和安适度受到影响。玄关的设计多种多样,通常有“密闭式”和“屏风式”两种设计,前者会多占用一些空间,后者实际上是 一个完整方厅的一扇屏风,可用磨砂玻璃等半透明材料做成各种艺术造型。可起到丰富内涵的作用。 3.忌厨厕扎堆不少蹩脚的户型设计中,厨房和卫生间紧连在一起,随着人们生活品位的提高,这种设计应予弃用。如果套 房的面积较小,两者难以保持较长的距离,其房门也最好别设计成相对或并列的形式。在起居室最好不直接看到卫生间的房门, 通过套房的整体户型设计的层次和曲折巧设卫生间,厨房由于多和餐厅相连,可以设在靠近户门的位置。 4.忌厅内多门起居室(厅)内的户门过多,形成了对厅的实际面积的挤占。过去的设计中往往忽略了这一点,在实际使用当 中,起居室往往变成了过廊和走道,而人们都愿意在厅中摆放沙发、电视,多门的起居厅使得以上家具难以摆放,起居厅的连 续墙应保持在 3 米以上,以摆放家具。 5.忌光线暗淡在选择住房时要尽可能重视卧室的采光效果。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的采光效果依次类推。 6.忌动静相扰所谓动静结合实际上也就是房间功能组合要趋于合理。例如按照生活起居方便的要求,卧室位置要求深一些, 户门最好不要直接面对着厅。同时卫生间与主卧室的位置要近。避免不必要的穿堂越室。另外起居室是家人集中活动的空间, 设置音箱、电视等发声设备的地方应该和主卧室尽可能的保持一段距离,以免互相干扰。 7.忌厨房深藏不露厨房在使用中要排放烟气、产生噪音,所以切记不要把厨房设计在单元房的深处。另外,要注意厨房或 卫生间中管道的处理,如果管道太多且明置,既不美观又挤占空间是一种不可取的设计。 8.忌房屋通透性差房间之间和公共活动区域的通风状况的好坏,也是衡量户型设计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过于曲 折的户型设计往往使室内空气阻隔,夏日室内空气偏高。户内的空气对流是一项很重要的环保指标,只不过长期以来不太被人 重视罢了。购房流程第四步认购---1、排号在排号这种认购方法出现之前,对现房和准现房的认购一般采用先来先选的原始方法。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不受干扰地进行 选择。选房没有时限,反复、比较着看,交房时的纠纷自然就少了。对于开发商来说,这种方法几乎没有使用激励机制和宣传 策略,售房周期比较长。 排号最早出现在经济适用房的认购中。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低廉、需求量大,必须排队才能买上房。北京最近还出现过提前 三天排队购房的现象,雇用民工排号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目前,很多楼盘都采用了排号的认购方式。排队“抢”房会给消费者 造成供不应求的假象,从而促使消费者尽快选择。 更为常见的认购方式是先排号再摇号。如果某一户型或楼层的房号有限,就从已经缴纳订金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一部分。 这种营销方法用竞争机制刺激消费者,你不买后边还有那么多人等着呢。购房流程第四步认购---2、交定金网友提问: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 专家回复: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 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 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准额的 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 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 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 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 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 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 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 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 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购房流程第四步认购---3、签定认购书规避受牵制条款 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 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 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 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建议购房人要求签订市建委制定的认购书示范文本,该文本充分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该 文本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 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按照该条款,如因合同条款原因未达成协议的,认购书自动解除,开发 商应当返还定金。 应按时与开发商协商合同 认购书中一般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购房人应按时前往,否则会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如示范文本第五条就规定: “认购人未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 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所以,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该时间的规 定。 如果购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与开发商商谈购房合同,一定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经常会出现认购人不能按时签约的情 况,购房人一定要与开发商协商,取得其同意。同时,还应让开发商给予书面确认,认可延期谈判,并约定谈判的具体期限。 房地产合同相对比较复杂,须谈的事项很多,有时须历经数轮,持续很长时间,为避免日后因条款原因无法签订合同情况 下退还定金方便,最好在合同正式谈判之前要求开发商出具购房人前来谈判的书面凭证。购房流程第四步认购---4、如何退定金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 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那么对于购房定金问题,购房人 是如何理解的,遇到购房定金问题又是如何做的,对购房定金问题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什么情况 下不能退,如果定金能退,那么用什么方式退?怎么样将不能退的定金退回? 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 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 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 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 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 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 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 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 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 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 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 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 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除了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规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主管部门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 2005 年 3 月 15 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内 容实际上是对《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 该认购协议书的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本款约定的 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超过___日的,本认购书自动解除;双方也可以 协商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认购人。从以上的法律规定及具体行政措施 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 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 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 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 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 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 “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据有两 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 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 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司法实践一般认为, “订金”等费用是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因按不当得利的法律 规定来处理。再次是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 如何承担。最后是要求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 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 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 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 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购房流程第五步合同---1、购房合同范本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 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货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 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 土 地使用权。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 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 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 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第六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 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 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 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 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 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 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 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 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 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 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 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 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种 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 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 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 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 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 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 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 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 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 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 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 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 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 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 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 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 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 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 备案。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购房流程第五步合同---2、补充协议我们通过整理网友提供的补充协议,将其中涉及房屋质量的条款汇总如下: 1、 墙体:住宅内部无任何裂缝;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进行确定的,由出卖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保温层 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 2、管线:管线安装与室内表面的平整,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任何管道的安装不影响房屋室内表面的平整。 3、防水标准: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 4、配套设施:保证买方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并在一定时间内内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 常使用,以及小区内清洁、保洁、绿化、排污、照明、信报箱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使用。 5、小区规划: 买方不得擅自变更公共设施(停车场、加工层、园林绿化等)设计和用途;车库、泳池、绿地等公共设施的权 属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公共设施是小区配套,不允许用作营业性用途;商品房楼顶和外墙所有 权归全体业主,买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无偿使用,但不得在楼顶设置无线电发射及产生噪音或影响安全的设备和广告设施; 不得在外墙设置影响买方采光、通风、安全、景观及产生噪音和污染的设施 6、房屋面积问题: (1)、买受人在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 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2)、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 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买受人对任何一个尺寸的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 付公摊面积的费用;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然应当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质量问题无疑是所有合同、条款中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生重大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购房者的入住、装修。同时,由 于建筑主体结构的不可逆转性,当您入住后再发现重大问题,往往为时已晚。因此在《补充协议》中约定房屋质量的内容是十 分重要的。 以下问题务必要求开发商在《补充协议》做出明确陈述: 小区规划 面积问题 水、电、煤气(天然气)开通时间 我们通过整理网友提供的补充协议,将其中涉及收房入住的条款汇总如下: 1、交付程序(以下流程 1-4 步可在一天内完成,第 5 步视开发商而定,一般在收到入住通知书三天后可提供): (1)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如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入住条件有异议,可拒绝签署) (3)买受人书面签收“住宅钥匙收到条”; (4)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备案表; (5)出卖人提供本住宅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6)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住宅的交付。 2、交付前的观察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 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评价与验收:质量验收、设施验收、 环境验收、其他验收。 3、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等待出卖人。详见购房 合同第八条 4、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5、住宅质量保证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低标准。 6、住宅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低标准。 7、不可抗力明确说明(一般包括): (1)人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事件;(2)为遵守、配合政府的法规、政策的变化或因政府部门有关机构 的行为而引致的延误; (3)非出卖人原因,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等设施; 8、物业相关:物管公司、服务期限、管理费用(明细)、管理责任 9、明确收房入住时需缴纳费用 收房入住一直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矛盾的焦点,以下为开发商交房的必须条件,您务必谨记: (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 7 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 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具前款规定的文件;交付住宅的,还应当同时向预购人提 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我们通过整理网友提供的补充协议,将其中涉及产权过户的条款汇总如下: 1、产权证取得: (1)、所有权取得标志: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准。 (2)、所有权取得时间:从_年_月_日开始,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3)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 30 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2、办理产权证费用问题: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 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登记部分机构取得《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明》, 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 10 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 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的罚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 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 3、开发商代办产权证事宜:出卖人办理产权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前 30 天通知买受人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 人提供全部材料后 60 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颁发机构, 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年_月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此后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且要求 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4、退房相关: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 关费用。 产权对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您要想避免产权纠纷,请牢记两条: 1、严格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尤其是“土地使用证”的正本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北京市房 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进行查询 2、严格审查购房合同第十五条,明确约定开发商在若干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购房流程第五步合同---3、合同陷阱单方扩大解约权 实例 1:《××居商品房认购书》中规定:“若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十天内未能依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付首期房 价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商品房认购书,并不退还定金。” 实例 2:《××花园商品房认购协议》中规定,“认购方应在 2003 年×月×日之前前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者 视同违约,开发商不另行催告,本协议自然作废。” 点评意见:订立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当事人自愿前提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在商品房买卖中,买受人迟延履行债务,出卖人要进行催告,催告后,买受人还有三个月的宽限期,如在此期限内仍未履约, 方可解约。此外,条款中所谓“违反任何条款”、“未能依时签署”等内容都不具体明确。这种做法客观上隐瞒了导致不能签 订购房合同的多种情况,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经营者自身责任等,故意排除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或经催告履行债务的可 能。上述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单方扩大了经营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剥夺了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侵害了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任意使用免责权 实例:某房地产公司制定的《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中规定: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制及办 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 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点评意见:在上述原因中,有的确实可以作为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等,但也要甄别情况实行部分或全部免责。有些则纯 属开发商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如承建商施工误期、因技术上需要更改图纸、因天气影响或其他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 能及时解决导致的延误等,这种情况下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其实像高考期间停工、办证行为滞后等内容是开发 商可以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的,不能作为免责事由。而像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第三人破坏等则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开发商应 向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再依法律、依约定向第三人追偿。该格式条款私自扩大自己的免责范围,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 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使开发商的逾期行为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违约责任不对等 实例:某消费者投诉称在购房时所签购房合同中违约责任一栏有这样一则内容:“(1)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产交 付使用,甲方若延期交房,则每迟交一个月,按乙方已付房款 3%计算罚金,付给乙方作赔偿。(2)乙方若未按期限向甲方缴清房 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交购房款中,扣罚 10%的金额作违约金,同时不予办理进户手续。” 点评意见:上述格式条款对合同双方支付违约金的额度规定不对等。经营者延期交房必须等一个月后方计算罚金,且额度 仅为消费者已付房款的 3%;消费者若未按期交付房款,则立即视为违约,并扣罚消费者已交购房款的 10%作违约金。由于商品 房的标的额大,双方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相差悬殊。这种条款的实质是设置陷阱,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法 律的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购房流程第五步合同---4、如何签定合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 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 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 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 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 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 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 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 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 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 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 年 4 月 4 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 6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 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 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 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 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 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 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 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 3%部分的房 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 108 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 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 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 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 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 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 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 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 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 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 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购房流程第六步贷款---1、商业贷款商业房贷是指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您可以您所购住房抵押,或以您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质物),或 者由第三人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本帖地址: http://sz.bbs.house.sina.com.cn/thread-.html新浪网友深圳交流群 1:交流群 2:交流群 3:购房流程第六步贷款---2、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管理部,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 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缴存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并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 保购房流程第六步贷款---3、付款方式 一、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低价位小单元的楼盘销售。利:一次性付款一般都能从销售商处得到房价款的 5%左右的优惠,如是现房则能很快获得房屋的产权,如果是期房则这种 付款方式价格最低。弊:一次性付款需要筹集大笔资金,且损失此项资金的利息,对经济能力有限的购房者压力较大。如果是期房的一次性付 款,开发商有可能不按期交房,造成利息甚至全部房款损失,购房风险大。二、分期付款又分为免息分期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是目前比较吸引人的付款方式。利:缓解一次性付款的经济压力,也可用房款督促开发商履行合同中的承诺。弊:分期付款随着付款期限的延长,利率会越高,房款额比一次性付款的房款额高。三、按揭付款即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开发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 息的付款方式,因为它能使市场潜在需求迅速转化为有效需求,所以成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活跃的最有效手段。利:可以筹集到所需资金,实现购房愿望,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弊:目前手续繁琐、限制较多。四、公积金贷款居民购房除了动用历年的积蓄,购房资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部分则再申请由银行个人 住房按揭贷款解决,目前运用此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已是购房最普 遍的贷款方式。因为它比较符合现实又较为合理,毕竟每户家庭可以计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不会很多,若全部向银行贷款 又会在利息上负担太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性质,只要个人所在单位建立过住房公积金且按期缴 交了公积金的均有权申请贷款, 它最大的优点是利率低, 年至 5 年档, 1 年利率只有 4.14%, 年至 30 年档, 6 年利率也不过 4.59%, 不仅低于现行同期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一般比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低 1 个百分点左右),而且要低于现行同期 的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公积金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下面以五年期的储蓄存款和公积金贷款为 例进行比较:十万元存五年定期,五年后,客户可得利息 14400 元;申请公积金贷款十万元,在贷款利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 五年后,客户需支付利息 10880 元,存贷之间的利差为 3520 元。而且,贷款金额越大、期限越长,利差就越可观。本帖地址: http://sz.bbs.house.sina.com.cn/thread-.html新浪网友深圳交流群 1:购房流程第七步收房---1、收房流程建议收房日期: 一般房产商通知我们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 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需要带的工具: 1)1 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 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 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 只 5 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 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 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 只水笔--用于签字 8)1 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 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 2-3 个钟头,建议早晨 8:30 去或下午 2:30 去。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 2-3 个钟头, 建议早晨 8:30 去或下午 2:30 去。 过程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 10 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 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 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 2%误差, 但是不超过 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 30--40 分钟 验收房子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凯文顾问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 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 (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 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 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 2-3 项 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 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 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 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 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 24 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 5 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 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 张上。 最后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 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购房流程第七步收房---2、如何验收房屋购房者接收房产时必须要求卖方再次陪同实地察验,看是否有所变动,是否按合同要求进行过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质量和水平 是否满意,有关文件是否符合、齐全等,都应仔细察验。只有购房人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领取房屋钥匙,开发 商的交付义务才算履行完毕。 即使您掌握不了上述专业的验房方法,没关系,因为在您入住小区前,您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签订委托物业 管理协议前,为了减少将来自身的麻烦或纠纷,他们已代您对小区所有房子进行了质量验收,在此您不妨了解一下物业管理公 司有关《验收与接管物业的事项》另外,我还要提醒您别忘了国家对房屋交易的新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时,预售人必须向 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购房流程第七步收房---3、缴纳税费一、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 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 二、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 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等 三、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 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 四、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 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费一次性交。 五、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 1、评估费:评估价格 100 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 0.5%,以上部分 0.25%。 2、保险费:财险:保险费=贷款额*年费率*年限系数 综合险:保险费=贷款人年限对应系数*贷款额购房流程第八步房产证---1、业主办理房产证正常情况下,从向房地局提交文件之日起,大约两个月后可领取产权证。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则可自办产权证。大致流程如下:到房地局领表和交纳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 积计量站出测绘图,根据测绘图填好表格拿到开发商处盖章、领取正本合同,然后约开发商一起共同到房地局提交前述相关文 件即可。 需注意:要向开发商确认,你所购房屋的产权证在哪个房地局办理,然后再办或者直接向该局查询。 如果是按揭贷款买房,根据几大商业银行的借款合同,均有需委托开发商代办产权证的条款,即产权证只能委托开发商代 办,自己不能办理。购房流程第八步房产证---2、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房产证代理费用自行商定 刘先生:我父母于 2004 年 6 月购买朝阳区双桥一处商品房,一次性付清全款。 2004 年 7 月开发商让交 700 元办理房产证,我们没有经验,交了。后来听有的邻居说自己去办才 100 多元,请问我们应该 怎么办?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京平律师答复:按照相关规定,你可以委托出卖人(开发商)或第三人代为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具 体代理费标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但如果你们不愿开发商代为办理,可书面解除代理关系,向其索回相关代理费用。 购房流程第八步房产证---3、办理步骤网友提问:办理商品房产权证需经过哪些程序? 专家回复:下面给您列出的是一般程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如果您的购房合同中对产权证 的办理有约定,那么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居民在办理商品房产权证时,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鉴证。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 15 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 (2)登记。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 3 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购房者 的身份证和私章,鉴证过的购房合同以及由开发商出具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明书、购房发票、红线图、位置图(蓝图)、平 面图(蓝图)。登记完毕领取收件收据。 (3)交费。受理登记 15 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4)领证。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流程第八步房产证---4、不登记的弊端网友提问:不办产权登记对权利人会产生什么影响? 专家回复:许多人不重视产权登记,特别是居住祖屋的人。须知道,这样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麻烦,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 效的维护,其影响主要有: (1)未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受让方无法了解拟受让产权的状况,交易就难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难以办理产权 交易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因无法向贷款方提交房地产权证书,不能抵押、投典; (3)当权利人因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非法侵害时,因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交有效的法 律凭证,增加了司法实践的困难,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4)当权利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投典,由于未对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一旦抵押人需处分抵押物时,由于未经登 记房屋他项权利,其优先受偿权不受法律保护; (5)房屋建筑及使用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及时登记,一旦遇到拆迁时,当事人因缺乏依据就会得不到有关补偿,造成不必要的 损失。购房流程第九步物业---1、物业管理内容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 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和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的管理。 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区的居民。对于居民的管理,不是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而是管 理他们在小区居住时的部分行为。 三、住宅小区居住设施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根椐物业管理合同,只负责住宅小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管理重点在共有部分。住宅小 区的房屋使用过程中有自然或人为损害,有使用过程中产权人与使用人、不同产权人之间及房屋中设备和与公用设备之间等因 使用关系而产生的各种需要调节、管理的多种环节。 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管理是受各系统市政部门所有者的委托,代管各系统的运行状况及运行结果,代缴各种有关费用。 四、居住环境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自然环境管理,是对自然环境的监测与防止自然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发生,对人为环境的管理是维护和 改变、塑造一种人为环境,维护是一种环境秩序。 住宅小区自然环境是客观存在的,不能人为创造,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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