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投票门为什么不给华为投票

5G标准投票旧案回放:联想有没有捅刀华为,为何被批不爱国
  近日,网络上有文章翻出两年前5G编码标准投票的旧案,对联想集团在其中的表现提出质疑,这甚至惊动了74岁的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  5月16日,已经不在联想集团担任职务的柳传志亲自撰文发声称,看到相关文章后,他向杨元庆和联想集团的多位高管,包括当时参加3GPP会议的联想代表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他称,在整个投票过程中,联想集团代表遵循两个原则:一个是基本的,要维护自己企业的利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就是要注重大局。什么是大局?大局就是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  “我们综合考虑国家整体产业合作、创新与发展,坚决选择了联想之前没有太多技术积累的Polar码方案。在整个过程中,我个人认为,联想的投票原则没有问题,执行也没有问题!”柳传志在信中称,他还电话了华为CEO任正非,任正非也认为,联想在5G标准的投票过程中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并对联想对华为的支持表示感谢。  那么,在2016年两次3GPP(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移动通讯标准化机构)会议中,联想到底是怎么投票的呢?为何两年前的旧账会被重新翻起,还给联想贴上“卖国”的标签?  两年前旧案突然成了焦点  某知识问答平台上,有两篇质疑联想的帖子,题目分别是“如何看待5G标准上联想的投票”和“联想为什么不给华为投票”,发表时间分别是5月9日和10日,主要讲的是2016年10月份、11月份两次5G编码标准投票中,联想没有支持华为,而是站在华为竞争对手高通的一边。  2016年10月份,3GPP在葡萄牙的里斯本召开了RAN1#86bis会议(以下称86次会议),主要议题是对5G数据信道标准进行讨论。2016年11月份,3GPP又在美国召开了RAN1#87会议(以下称87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5G数据信道短码方案以及5G控制信道方案。  5G通信的编码分为两种,一种是数据信道编码,一种是控制信道编码。  在前述知识问答平台上,联想被质疑的焦点是在86次会议上的表现。有质疑者称,联想在数据信道短码表决上,没有投票支持华为的方案,联想与高通一起赞成所有数据信道编码都用高通主导的LDPC方案。还有人指责,在87会议上,联想没有支持华为提出的Polar码作为数据信道的短码方案,导致华为的Polar以微弱的票数之差输给了高通。(具体的实际情况,下文有详述。)  虽然已是两年前的旧案,但关于联想在投票中表现的讨论,依然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  5月11日,联想集团发布澄清公告称,在3GPP举办的有关5G标准的表决会议上,联想针对5G标准的Polar方案投票(该方案由中国移动、华为等中国企业主导),包括联想旗下的摩托罗拉移动,所投的都是赞成票,“我们谴责任何造谣行为,也吁请大家切勿相信谣言。对于恶意造谣者,我们保留相关法律权利,依法追究到底。”  5月11日晚,华为中国区官方微博发文进行澄清。但华为也只强调了联想在控制信道方案上对华为的支持,并未提及联想在数据信道短码上的态度:“GPP会议上,华为及其他55家公司(包括联想和摩托罗拉移动)基于广泛的性能评估和分析比较,联合提出Polar码作为控制信道的编码机制并获得通过,联想及其旗下摩托罗拉移动针对该方案的投票都是赞成票。”  联想和华为连续澄清和说明,未能平息质疑。于是,才有了柳传志的亲自撰文。  5月16日,联想控股董事长、联想集团创始人柳传志发布《行动起来,誓死打赢联想荣誉保卫战! ——致联想集团全体同仁的一封信》称,“近几天,我从朋友转给我的文章里注意到,突然出现了一些直指联想、用词相当恶毒的文章,甚至把’卖国’的帽子扣在联想身上,声音竟然越来越大,致使联想的声誉受到了严重的挑战,这让我非常震惊!”  柳传志在公开信中要求,“联想的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全体同仁要积极献计献策,万众一心,同仇敌忾,誓死打赢这场联想荣誉保卫战!”  联想上下对这一事件的重视和紧张,可见一斑。  5G编码方案分三种  为何一桩旧案,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  原因之一,当然是5G标准的重要性。信道编码是5G通信标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芯片复杂度,终端成本,功耗,以及专利费用都有很大影响。所以各个公司都对此给予了很大关注,这牵涉到5G商用后专利费的问题。而且,掌握5G标准的主导权,对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意义重大。  在 3GPP 制定 5G 标准的过程中,有三种编码方式被推出,分别为 Turbo code(涡轮码), LDPC code(低密度奇偶校验码), Polar code (极化码)。 三种码的基本情况如下:   Turbo code:3G和4G标准采用了 Turbo 码。Turbo码最初由法国人Claude Berrou发明,但3G标准里最终采用的是以美国休斯公司(Hughes Network Systems)为主导的方案(此专利后来被LG收购)。4G沿用了3G的编码方式。通过在3G、4G中的应用,Turbo code技术变得非常成熟。但面对5G的高性能,尤其是高速率的要求,Turbo code开始显得力不从心。   LDPC:由MIT教授RobertGallager在1963年的博士论文中发明,其基础专利早已失效。LDPC在上世纪90年代被MacKay重新发现,随后学术界和工业界都进行了深入的 研究,其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专利也比较分散。近二十年来被广泛应用于深空探测, 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WiFi、以及 HDD、SSD存储系统等,通过不同的设计优化可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  Polar code:这是由学术界最近几年升起的一颗新星,土耳其的Erdal Arikan教授于2008年发明,是近年来信息论学术界在编码领域继LDPC之后的最大突破。包括华为在内的各大公司对Polar码也都有研究。最终华为在5G编码上选择了Polar方案。  据澎湃新闻记者从联想集团获悉,联想因为摩托罗拉移动(下称摩托罗拉)对LDPC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产生和拥有40多个专利。 通过和谷歌公司的协议,联想获得了这些专利的保护,其中包括标准基础专利(SEP)。但联想(包括摩托罗拉)没有任何Polar code专利。  3GPP工作流程  在讲投票之前,先来了解下3GPP的工作流程。  据了解,3GPP RAN1工作组负责无线接入网物理层设计,包括信道编码。 RAN1有一位主席和两到三位副主席。理论上主席应该公正公平,权衡各方利益,最终综合各个公司的方案,使之达成共识,推进标准化进程的顺利进行。会场讨论由RAN1主席或者副主席(特殊情况下由主席指定一名参会代表)主持。   每次工作组开会,针对既定的议题,各个公司都会提交自己的技术方案,以文稿(contribution)的形式提交。由主席全权决定哪些文稿在会上宣读。主席对会场讨论的问题和方向有很强的引领作用。根据文稿和会场讨论情况,一个公司可以联合其他公司在会场上随时提出提案(Way forward),并由代表们当场讨论。根据会场的情况,主席可以提出对一个提案进行正向表决或者反向表决,也可以直接提出问题和几个选项,要求在场的代表们当场进行表决。会场讨论只能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各个公司经常需要对某一项提案进行表态,当场表示支持或反对。所有技术性的讨论,无论是在一个提案上署名表示赞同(可称之为正向表态), 还是对一个提案表示反对(可称之为反向表态),都只是表示立场,都不是3GPP的正式投票,虽然现在外界把这个称作“投票”。  据了解,技术讨论表决的结果,并不根据对其支持或者反对的公司的多少做出最后决定。3GPP的工作方式是以达到共识(consensus)为目的,甚至并不要求所有公司都对一个提案表态。一个提案得以通过,惟一的要求是没有任何公司反对,而不在于有多少公司赞同。如果一个提案即使只由一个公司提出,而没有任何公司反对,这个提案也将得以通过。相反,如果有一个公司反对一个提案,其他所有的公司都支持,按照3GPP的章程,这个提案也不会通过。   因此,各个公司为了使自己的方案通过,经常会在开会现场对自己的方案进行修改,与其他公司的方案融合,共同提出新的、符合更多公司利益的提案,以期得到更多的支持,而更重要的目的是减少对这一提案的反对。会场上对于一个提案感兴趣的公司都会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些公司因其技术实力强大,技术方案更先进或者更全面,或者由于在3GPP的影响力,其观点更有说服力,他们的意见会得到更多公司的尊重;而技术实力薄弱, 或者在这个领域根本没有技术的公司,人微言轻,他们的意见也无足轻重。单纯从一个提案得到的支持或者反对的数量(“支持票”或者“反对票”)来看,说明不了问题,也没有什么意义。而绝大多数公司,考虑到自己的形象和以后在3GPP里面的其他工作,也不会在一个提案获得了绝大多数公司的支持的时候,独自坚定地进行反对,以免引起众怒,让日后的工作变得被动。   华为的polar码主要贡献者万蕾博士曾经在次会后针对3GPP的流程也发过言。“参与其中,深刻理解这只是3GPP作为国际标准化组织为电信产业贡献的又一个5G特性,这里是业界众多公司的共同贡献。技术是没有国界的,3GPP之所以成功,就是归功于它的国际化,它的罗马论坛式的技术辩论是推动技术优化趋于完善的核心机制。NR信道编码机制LDPC+Polar的决策是5G标准的一个里程碑,进一步巩固了3GPP全球5G统一标准的地位,夯实了产业运营商、网络厂商、芯片和终端厂商各方共同合作的决心。衷心祝愿3GPP的全球化的民主精神源远流长。”  RAN1工作组一年有6至9次(甚至更多)会议。每次会议为期五天(周一到周五), 会议进行时由主席实时更新并全程公开主席记录(chairman’s notes)。主席记录为会议正式文件,每天都上传到会场的内部网上(同时也对外网公开)。会议结束后上传本次会议的最终版本。   2016年RAN1主席是日本DOCOMO的Satoshi Nagata,但主持编码方案讨论的是Alcatel-Lucent的副主席Mathew Baker。此人是RAN1里最资深的人士之一,曾担任RAN1主席,在3GPP的经验非常丰富,可谓老谋深算。   86次会议  下面来说投票。  在3GPP进行5G标准化的进程中,关于信道编码方案最重要的决定,是在两次会议上分阶段作出的。  先说2016年10月,在葡萄牙里斯本举办的86次会议。  5G系统包含了三种设计场景(eMBB、URLLC、mMTC),各自都需要数据信道和控制信道编码。里斯本86次会议只对eMBB(增强型移动宽带)场景下的数据信道编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在这次会上有三种数据信道的编码方案备选,分别是LDPC方案,Polar code方案,和LDPC+Turbo code的组合方案。每个方案都有多个公司支持。会议开始,随着技术方案的陈述和讨论,大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提议。   根据3GPP的记录看,支持LDPC(R1-1610767)方案的阵容最为豪华。此提案由三星牵头(并非网上传说的高通),包括三星、高通、诺基亚、Intel 这样的通信技术强大的供应商,也包括SK、 KT、KDDI、 Verizon 等运营商。联想、摩托罗拉移动、阿朗-上海贝尔也在LDPC队伍里,一共有29 家公司共同签署了这个提案。  Polar 方案(R1-1610850) 由华为牵头,以中国公司(包括中兴、信威、普天、小米、OPPO、vivo、Coolpad、展讯等)为主体。其中在编码方面技术积累较深的公司有华为、 中兴、MediaTek。还包括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以及中国台湾的中华电信、德国电信等运营商。一共27家公司签署了此提案。中国移动并没有支持这个提案。  LDPC+Turbo(R1-1610604)组合方案,(数据信道编码)采用LDPC和Turbo code的组合。此提案签署的公司最少,由Ericsson、LG、NEC、Sony、Orange(法国电信)等7家公司联名签署,主要是日本和欧洲的企业。   上述这三个方案是最开始的原始方案。这是一次正向表决 ,即只记录对各个方案支持的公司。由于各个公司彼此互不相让,这次表决哪个提案也没有出线。   联想称,第一轮投票之所以支持LDPC方案,是出于对LDPC方案技术能力和成熟度的认可,以及专利方面的考虑,“摩托罗拉对LDPC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产生和拥有40多个专利。 通过和谷歌公司的协议,联想获得了这些专利的保护,其中包括标准基础专利(SEP) ”,“与Turbo和LDPC相比,Polar code显得不够成熟。在 5G 之前,还没有被商业系统采纳的先例。 ”  由于各个公司对三个提案意见各异相持不下,无法达成共识,第一次表决没有产生任何决定(agreement)。  这时,由中兴牵头提出了一个LDPC+Polar 的混合方案(R1-1610607), 以数据信道数据块大小分为长码块和短码块,其中数据信道长码块用LDPC,数据信道短码块用Polar code。这是第一次提出长短码概念,之前并没有。自始至终,长码短码的概念仅限于数据信道,不适用于控制信道。  不过,中兴这个提案没有得到通过,但在主席的记录上并没有显示出有哪些公司反对。   此时,会议主席主动询问了各个公司的意向,是否愿意接受在数据信道里同时使用多种编码方式,是哪个编码方案或者哪些方案的组合。这只是主席对各个公司态度的一种试探,可视为一次意向性表态,没有正式的提案。  联想在内部调查报告列出:“爱立信、索尼、夏普、诺基亚、阿朗上海贝尔、三星、 英特尔、高通、 Verizon、 KT、 IITH、 IITM、 Fujitsu、KDDI、华为、联想、摩托罗拉移动都表示,数据信道只能使用一种编码方式,其中只有华为一家支持Polar code,而其他各家公司都支持 LDPC。 ”  联想称,出于对两种码的顾虑(手机芯片成本提高、耗电量增加,面临额外的专利费),联想对LDPC作为唯一编码方案进行了支持。  支持LDPC的企业没有变,但这个时候最初支持Polar码的公司发生了分化。包括华为终端在内的很多公司,都转而支持LDPC+Polar的混合方案,只有华为仍在坚持用Polar code作为数据信道编码的唯一方案。支持LDPC+Turbo混合方案的公司基本没有变化,只是此时爱立信已经改为支持LDPC唯一。   到目前为止的两次表态,并没有对数据信道编码做出最终决定。  此时,各家公司又分别进行了更多的技术陈述和讨论。通过讨论,LDPC的技术优势,特别是在数据信道长码上的优势,得到了更多公司的肯定。  会议主席随后又发起了第三次表决。华为看到Polar code作为数据信道的唯一编码方案得不到其他公司的支持,提出针对大小两种码块分别进行表决。在主席提出供表决的三个选项中,数据信道仅使用Polar code一种编码的方案已经被排除在外。这是一次反向表决,即对几个选项只记录那些反对的公司。   反对“数据信道长码用LDPC,数据信道短码用Polar”的公司有:英特尔、高通、LG、Nokia、ASG、MotorolaMobility。  由于每个提案都有很多公司反对,三个提案都无法原封不动地通过。按照3GPP的工作原则,会场主席可以把三个提案里的共同点(即无人反对的部分)作为最终决议决定下 来。由于在这次表决里,所有公司对LDPC用于数据信道长码均无异议,而对于数据信道短码的三种意见仍然相持不下,所以长码达成了决议 。会议同时也确认,针对其他场景(URLLC、mMTC)的编码方式,和eMBB控制信道编码方式,都留给后续会议解决。  87次会议  2016年11月份,3GPP在美国召开了RAN1#87会议(以下称87次会议),主要讨论的是5G数据信道短码方案以及5G控制信道方案。  在这次会议上,联想出于战略上的考虑,改变了对Polar code的看法,给予了华为Polar code方案全面支持。对华为Polar码用于数据信道短码,和Polar 码用于控制信道的方案,都投了赞成票。 华为两次发起关于数据信道短码的提案均有联想签署:  ——eMBB数据信道使用两种编码方式。由于 86bis 会议已经决定将 LDPC 用于数据信道长码,这个提议实际要求数据信道短码使用 LDPC以外的 方式,即 Polar code。以华为为首的33家公司联署了这个提案,包括联想和 Motorola Mobility。 另有2家公司表示了支持(非联署)。   ——eMBB数据信道短码使用Polar code。以华为为首的57家公司联署了这个提案,包括联想和MotorolaMobility。 不过,这两个提案都遭到了很多公司的反对。在主席记录里面没有显示哪些公司对第一个提案表示了反对,对第二个提案表示反对的公司有 Ericsson、高通、Nokia、阿朗-上海贝尔、三星、 LG、 ETRI、KT、Verizon、英特尔、Docomo、IMT、KDDI、NEC共14家。这时这些公司主要的反对意见是,如果在数据信道上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的编码方式,在芯片里必须同时实现两种译码器,而导致芯片成本增加,功耗增大。由于这些公司的强烈反对,Polar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已经没有可能。  虽然Polar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已无可能,但根据3GPP规程,此时LDPC作为数据信道短码并没有自动得以通过。最终,LDPC拿下数据信道短码,是LDPC支持者和Polar支持者妥协的结果。  而在5G控制信道编码方案中,Polar方案优势较为明显。  最终,两次会议的结果是,5G数据信道编码采用 LDPC方案,5G控制信道编码采用Polar方案。(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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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帝良心想,前人诚不欺我也。
今天曝出的“联想3GPP投票事件”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了吧?鲁sir本来秉着中立吃瓜的态度准备说一说这件事,但现在随着越来越多的爆料,抱歉,今天中立不了。
整个事件撸完,只想问联想一句话,你的良心呢?如何坑害国人,你的良心都不会痛的吗?
接下来给大家捋一捋整个事件的起因后果。
昨日晚间,网络社交平台不断出现“联想为什么不给华为投票”、“联想不支持Polar方案”、“因为联想站队高通,最终导致华为以微弱差距输了。”等内容帖子。
今天早上,联想就发布声明喊冤,说自己是投票给华为的,比窦娥都还冤。然而这份避重就轻的声明,反而加重了网友的怒火。
实际上,这并非最近才发生的事情,而是在GPP举办的一次5G讨论会上。
PS:要知道我们平常用的3G,4G这些网络都是有一个标准的,怎么传输信号,怎么控制信道。都有一个国际组织制定,那个组织就叫3GPP。
在2016年那场名为“3GPP RAN1 87次会议”的5G短码方案讨论中,华为公司的Polar Code(极化码)方案最终胜出(战胜高通的LDPC码),成为5G控制信道eMBB场景编码最终方案。
注意,这里的华为胜出,是指的5G控制信道Polar Code方案,控制信道Polar Code方案!
在这次会议上,联想确实如它在声明中的一样投给了华为,华为也确实胜出了。
但是,真实的5G编码方案投票结果其实是分两次会议投票决定的。
一次是在2016年10月葡萄牙里斯本的会(86次会议),主要确定数据编码(分为长码和短码),另一次是在美国11月的会(87次会议),主要是数据信道短码的表决。
华为在短码控制信道胜出,而联想也确实如声明所言投了赞成票。但在86次会议上,联想带着MOTO投了反对票。
简单来说就是,联想在一个无关紧要的方面【控制信道】上投了华为,但是在决定5G重要编码方案的数据编码(长码和短码),也就是在2016年10月的86次会议上,因为联想的和moto的反对票,导致华为以两票之差输给了高通。
长码方案没有优势就算了,但是短码明明可以一争,却因为联想的“良心”输了。
举个例子,5G就像一只香喷喷的烤鸡,华为、高通都想吃一口,在投票表决谁啃骨头(控制信道)的时候,联想投给了华为,表决谁吃肉(短码方案)的时候,联想投给了高通。鸡腿(长码)基本是内定的,属于高通。
看完这个我们再回头看看联想的声明,没毛病啊控制信道那一票是给了华为,但是你怎么不提表决短码方案的那两票呢?
大家可能对这个5G编码方案不是很了解,但只要知道,谁握住了鸡肉和鸡腿,谁就握住5G手机甚至5G电子产品的诸多决定权。最直接的就是,5G手机的价格决定权。
华为赢了,中国掌握5G话语权,国产厂商优惠甚至免费。
高通赢了,以后都得交巨额专利费。
按照高通给出的专利许可计划,全球范围内使用高通移动网络核心专利的5G手机都必须依照下列条款缴纳专利费:单模5G手机:2.275%;多模5G手机(3G/4G/5G):3.25%。
而对于那些同时使用了高通移动网络标准核心专利、非核心专利的5G手机,收费标准为:单模5G手机:4%;多模5G手机(3G/4G/5G):5%。
什么概念?一部手机卖1000块,最少交给高通32.5元。
2017中国国产智能手机销售4.36亿部。如果手机出货量不变,就算全是千元机,销售额也有4000多亿,高通就算啥也不干,至少白白能拿走130亿。
所以,这次说一句“美帝良心想”,倒是一点都不过分。
再结合此前爆料,联想将会首发骁龙855处理器和5G手机,这里面有什么交易,大概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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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捧杀华为贬低联想 谁在让Polar码投票成闹剧|华为|Polar|联想_新浪科技_新浪网
捧杀华为贬低联想 谁在让Polar码投票成闹剧
捧杀华为贬低联想 谁在让Polar码投票成闹剧
  谁在让Polar码投票成闹剧
  尽管投票已经过去了一年半,但3GPPRAN187次会议上关于5G短码方案的投票过程在知乎上被挖出了多个“版本”,关于“联想为什么不给华为投票”、“联想不支持Polar方案”、“联想站队,导致华为以微弱差距输了”等文章随后在各大平台被刷屏热议。
  继质疑“有没有梦想”后,联想这时候又成为了大家“拷问”的对象,只不过,在中美贸易摩擦不断的当下,不得不说有些帖子着实掺杂了部分个人情绪。有专业人士批评道,把专业和严谨当成了透明,3GPP在决定每一项技术标准时都要经过反复讨论和严格审查以确保其可实现性,绝非“村干部拉选票”一样,一个严谨的技术话题被硬扣上了一顶帽子,蒙上一层阴影。
  华为更是发布澄清声明,表示“对于Polar码作为控制信道的编码机制,联想及其旗下针对该方案的投票都是赞成票。移动通信是个开放的产业,需要业界各方携手合作”。
  从技术本身来看,信道编码技术是5G背后众多核心技术的一种,它包含了毫米波技术(万兆传输速率的基础)、帧格式(低延时的关键)、多址接入(支持密集场景)、信道编码(信道分控制信道和数据信道,编码又分短码、中长码)以及数据编码等。
  而当时作为华为Polar码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美国高通为主导的LDPC编码以及法国主导的Turbo2.0编码。而这两个阵营所代表的是此前在3G、4G技术的主导力量。第三代通信技术包括CDMA2000、WCDMA以及TD-SCDMA三种标准,其中前两者占据最大市场,欧美以及日本为主要技术主导国。并且,无论是3G还是4G技术,高通在标准制定上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虽然投票记录无法查取,但从公开资料来看,LDPC作为数据信道的长码部分所有厂商都达成了一致,只是留下了短码待定。而网上流传的所谓因联想和摩托罗拉的关键两票造成了华为长码的败选或者说LDPC长码胜出,纯粹是无稽之谈。同时,由于Polar阵营的投票权重不够,再加上高通、三星、等公司的反对,最终会议决定数据信道的短码也采用LDPC,与长码保持一致。
  在5G移动宽带控制信道上,因为本身传输的数据量小,比起速度更注重可靠性,恰好是Polar码的优势,华为推崇的Polar码成为控制信道编码方案的提案最终得以通过。
  有华为内部人士表示,这次编码之争,更多的是技术之争,LDPC成为数据编码,Polar成为控制编码,都有技术层面的优势。
  通信技术标准制定一直是业内具有研发实力企业的必争之地,有这么一句话,一流公司做标准,二流公司做品牌,三流公司做制造。可以看到,目前在3GPP中,中国人担任关键职位30余个、投票权超过23%、文稿数量占总量30%、牵头项目占总数40%,可谓占据了相当大的话语权;5G核心网标准亦由中国企业牵头制定,GPP确定5G核心网将采用中国移动联合华为等26家公司提出的SBA架构。
  不得不说,从3G到4G再到5G,中国企业从落后到平行追赶再到现在标准组织里的领军梯队,着实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但越是这样的时候,越怕“捧杀”。
  虽然中国企业拿下了控制信道eMBB场景编码的最终解决方案,但这并不意味着华为就能完全碾压高通,也并不能说明中国在通信技术领域已经超过美国,事实上,在推行5G技术上,华为以及国内企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华为所拿下的eMBB不过是5G应用的其中一个场景,其他的两个场景仍需要在国际舞台上做另一番技术较量。
  在4G核心专利数量上,美国依然领先于中国,虽然5G上的距离在缩小,但并不代表企业已经有了“终极武器”,而在全球化合作分工越发明显的大背景下,企业与企业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越发密切,合作成为主题,强者更应该学会的是包容和妥协。
  最后,从1998年开始的,由全球主要国家与电信、通信厂商组成的3GPP标准组织是个各方协同的平台,在商业、政治与技术的分歧下,相信技术的声量在这个平台上将会更加得到重视,这时候片面地捧杀华为,贬低联想,对于中国5G的发展都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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