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同一控制下合并调整分录期初数调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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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合并日前期初数的调整.PDF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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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合并日前期初数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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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同一控制下合并日前期初数的调整
黄 申(副教授)
【摘要】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需要调整比较报表的期初数。本文基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权益重
新整合”的实质,针对六种可能存在的情况,推导出会计处理的一般方法及其简化做法,并以具体事例说明不同方法结论
的一致性,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解释方法的合理性。
【关键词】企业合并;同一控制;调整分录;期初数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3-3
财政部于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
权益比例为MP,且MP+CP1+CP0=1。其中,合并日前持有股
号——合并财务报表》(CAS33)第三十二条规定,“母公司在
份(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且合并日非全资控股的两种
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
情况较典型,其余可看作CP0或MP为0的情况。因此,仅需
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要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分析,即可获得会计处理的一般规律。
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
按照编制合并报表的一般程序,所涉及的调整分录有如
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此,对于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前尚未获得控制权的,要
1.合并方对合并日前持有股份的权益法调整。
视同已被纳入合并范围进行调整。但具体应如何调整?《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B+C+D)×CP0
会计准则讲解2010》在第二十一章中介绍了“借记被合并方
贷:资本公积
所有者权益、贷记‘资本公积’科目”的分录,但未说明原因,
而且该方法仅仅适用于全资子公司,而不适用于对非全资子
未分配利润
公司的处理,因此,对于非全资子公司的处理需要进行进一
通常情况下,权益法调整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累计盈利的
调整,其贷方涉及“资本公积”、“投资收益”、“未分配利润(期
一、一般规律的推导
初)”等项目。此处,为体现同一控制下“权益重新整合”的合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分为合并日全资控股
并效果、确保期初留存收益金额准确性而贷记“盈余公积”项
和合并日非全资控股两种情况。而这两种情况又可分别分为
目而不是“投资收益”项目。该分录会因核算方法不同而或存
三种具体情况:合并日前合并方未持有被合并方股份,合并
在于合并方个别报表中,或存在于合并工作底稿中。
日前合并方对所持有股份按成本法核算,合并日前合并方对
2.按照无偿划拨(分析见后),处理合并日新增股份的期
所持有股份按权益法核算。那么,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关系
及其会计处理可分为六种不同情况进行。《企业会计准则讲
借:长期股权投资
(A+B+C+D)×CP1
解2010》仅提及了合并日前合并方未持有被合并方股份且属
贷:资本公积
于合并日全资控股的这种情况。
3.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与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少数股
为获得适用于六种不同情况的一般性结论,有如下假设
东权益的抵销。
(会计科目后所列示英文字母代表其金额):被合并方所有者
借:所有者权益
权益EQ的构成为实收资本A、资本公积B、盈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期初数的处理
期初数由于合并方没有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此在做合并财务报表不应抵销长期股权投资,应抵销为资本公积,可以这样理解,视同为期初的股份为合并方无偿受赠所得,也就是说,可以在母公司的单户报表上虚做一笔
借:长期股权投资
& & 贷:资本公积
因此合并抵销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 贷:资本公积
借:实收资本
&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将两个分录合并
借:实收资本
& 贷:资本公积
由于被投资单位期初被另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
因为合并方多做了一笔长期股权投资,所以在期初要在合并方倒出虚做的投资
借:资本公积
& 贷: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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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公司于日取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A公司对B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0%,假定合并日B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250.00万元,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是1,000.00万元。
A公司报表中净资产的财务数据:& & & & & & & &
& & 日& & & && && && && && && &&&日
&&净资产15,995.00万元& & & && && && &净资产35,52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 & & 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未分配利润5,995.00万元& & & & 未分配利润25,521.00万元
& && && &&&1-12月份实现利润19,526万元
B公司报表中净资产财务数据:
& &日& & & && && && && && &&&合并日日& & & && && && && && & 日
&&净资产1,100.00万元& & & && && && &&&净资产1,250.00万元& & & && && && && && && &净资产9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 &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 & && && && && && & 实收资本1,000.00万元
未分配利润100.00万元& & & && && && &未分配利润250.00万元& & & && && && && && & 未分配利润-100.00万元
& && && && && && & 1-9月份实现利润150万元& & & && && && && && && && && && && &&&10-12月份亏损-350万元
(一)2016年末编制A公司合并报表时,需要先对之前的2016年期初的比较报表进行合并调整。2016年期初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具体如下:
①、借:实收资本& && &&&1,000.00万元
& && && &&&未分配利润& && && &100.00万元
& && &贷:资本公积& && && && &880.00万元(1,100.00*80%)
& &&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0.00万元(1,100.00*20%)
②、恢复对B公司的期初留存收益
借:资本公积& && && &&&80.00万元
& && &少数股东损益& && & 20.00万元
&&贷:未分配利润& && & 100.00万元
经上述抵销合并后,A公司2016年期初合并比较报表中净资产数据如下:
实收资本& & & && && &&&10,000.00万元& & & &
资本公积& & & && && && &800.00万元& & & && && && && && & B公司实收资本转A公司资本公积
未分配利润&&& & & & 6,075.00万元& & & && && && &5,995.00万元+80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 & & 220.00万元& & & && && && && && &&&200万元+20万元&&(0*20%)
净资产合计&&& & & & 17,095.00万元& & & &
(二)2016年末期末编制合并报表的调整分录如下:
①、A公司对B公司合并日后实现的净利润,恢复权益法核算享有的损益:
借: 长期股权投资&&(-350*80%)& & -280.00 万元
& &贷: 投资收益& && && && && && && && &&&-280.00 万元
②、合并资产负债表层面,抵销B公司所有者权益部分:
借:实收资本& && && && && && &&&1,000.00万元
未分配利润& && && && && && && &&&-100.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 && && &&&720.00万元(900.00*80%)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180.00万元(900.00*20%)
③、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抵销:(假设B公司当期无利润分配)
&&借:投资收益& && && && && && & -280.00万元&&(10-12月未分配利润)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70.00万元&&(10-12月未分配利润的20%(-350*20%))
& && &未分配利润--年初数& && &&&250.00万元(日余额)
& & 贷:未分配利润-年末数& & -100.00万元
④、恢复对B公司的期初留存收益与合并日至合并当期期初实现的利润:
& &借: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80.00万元 (跟着年初调整分录继续调整)
&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数& && &80.00万元& &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 &120.00万元& &&&(月)
& &&&少数股东损益&&(150*20%)& &&&30.00万元& && &(月)
&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数& && && &150.00万元& &&&(恢复享有的B公司合并日至合并当期期初实现的利润)
经上述抵销合并后,A公司2016年期末合并比较报表中净资产数据如下:
实收资本& & & && && &&&10,000.00万元& & & &
资本公积& & & && && && && &-200.00万元& & & & -120-80=-200(第④笔抵销分录中的金额)
未分配利润& & & && && &&&25,471.00万元& & & & 6,075.00万元+ 19,526.00万元-130万元
少数股东权益& & & && &&&150.00万元&&& & & & 220万元-70万元&&(220-350*20%)
净资产合计& & & && && && &35,421.00万元& & & &
& && &请教陈版2016年期初的比较报表和期末的合并抵销调整分录正确吗?2016年期末资本公积为-200.00万元,是缺少一笔调整分录吗?还是上面那笔调整分录不正确?如果不对麻烦陈版列示一下相关抵销调整分录,不胜感激!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我很久了。资本公积这地方的抵销调整一直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麻烦陈版告诉一下。陈版好人!@chengyiwei
麻烦陈版回答一下,不胜感激。@chengyiwei
有遇到过这种合并情况的,麻烦告知一下。
版主们指点和高手们帮帮忙呀!呼叫陈版主
未分配利润是否应该为25,441.00万元& && &&&6,075.00万元+19,526.00万元-160.00万元(-200*80%)
少数股东权益是否应该为180万元& && && && & 220万元+30万元(150*20%)-70万元(-350*20%)
关于期末资本公积为-200万元,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2016年年初在进行追溯调整时,那时候没有长投,而且也并没有把钱付给B公司的股东,但是为了合并抵消B的权益所以只能全部挤到资本公积。但是在2016年9月,A公司实际付给了B公司股东1000万元,占股80%,假设是银行存款支付,这样银行存款减少,长投增加,等到年末合并抵消B公司权益的时候,就可以抵消,不用再挤到资本公积。所以年初资本公积合并后的金额为800万元,年末资本公积合并后金额为-200万元,相差整1000万元,正好是9月份进行合并付给B公司股东的金额。本来A、B个别报表都没有资本公积的科目,但是正因为追溯调整没有长投进行抵消,所以才全部做在资本公积,等年底有长投科目了,就不需要资本公积了,所以就要减去,所以才会出负数。不知道这么理解对不对,还请指正
资本公积-200.00万元,为恢复期初归属于A公司未分配利润的80万元(100*80%)和1-9月份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120万元(1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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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报表期初数为什么要调整
09-04-03 &匿名提问
1、期初数按老公司原来的报表余额数填(或是你收到的那本没用完的发票张数)就可以了。 2、本期就是指当月 3、领购份数是指你去税务局购买的份数,如果没去税务局买过,就不用填。 4、你们一本没用完,而且也没买新的发票,就不用填本期的领购份数。 一、确定当期(注意:指申报所属期,如2006年01月,下同)出口销售额 录入前的准备工作:先整理外销发票并与当期记出口销售明细账的外销发票核对,确定当期应当作为免抵退税申报的外销发票。进出口部门制的用于报关的外销发票,应给财务二份,其中一份附记账凭证后作为记销售明细账的依据,一份作为申报免抵退税的单证。财务入账时,对一份作为申报免抵退税单证的外销发票上注明记账汇率,免抵退税申报时按此汇率录入;核算审核公式:当期外销发票金额+当期账面调整数=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本月数 以上是免抵退税管理的起点、源头,也是避免出口货物财务不及时记销售账问题的关键。传统的以收到外汇货款时才记销售账,不仅是没有必要的,也是有害的。每年都有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后,由于入账不及时,导致管理混乱、逾期申报,不仅没有享受到免抵退税,有的还视同内销补税。 然后,在当期应作为免抵退税申报的所有外销发票上逐一虚拟出口报关单号(规则是6位申报所属期+3位顺序号+3位项号,如、等。为了简化录入,一份外销发票仅虚拟成一条记录即可,而不必考虑将来的报关单状况。)、核销单号(规则是6位申报所属期+3位顺序号,如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规则是6位申报所属期+4位顺序号+2位项号,如等)。查真实的报关单号、商品代码等成本较高,并且,如果不准确同虚拟没什么区别;另外,当期出口能全部取得报关单的可能性也不大。 外销发票是记账的依据,又是海关制报关单的依据,也是申报免抵退税的单证之一。因此,在管理上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完成了以上工作,就可以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菜单操作。注意:C类企业“单证不齐标志”一律录入BH;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单证不齐标志”录入一律为D 当期账面调整数(包括冲减运保佣、退运等),也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菜单操作,报关单号、核销单号虚拟规则按申报年月加序号900录入(如、),在“出口发票号码”栏注明“账面调整数”或“冲减运保佣”字样,商品代码按出口货物录入,出口数量不录,出口销售额美元须录入。注意“单证不齐标志”录入一律为空(表示视同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并参予当期免抵退税的计算,此笔记录以后不用再申报处理了)。 当期出口当期收齐(一般因为无信息或未取得单证原件,不大可能做到),也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菜单操作,注意“单证不齐标志”录入一律为空。若预审发现无信息,先作“撤销已申报数据”;再点击“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点击“修改”,将“单证不齐标志BH”加上,保存即可。 由以上基础数据生成的表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须录入,无须修改。 注意本环节相关会计核算的要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与征税税率不一致的,应在日常核算时与出口销售额同步制作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并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18栏反映。 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 免抵退销售额*征退税率差-上期结转不免抵减额-本期不免抵扣抵减额=A 1、当A>0时,A为本期“不得(免)抵扣税额”数据,据此作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正确的做法);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为错误的做法),会造成与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相关内容不同步;。 2、当A&0时,A为“结转下期不免抵减额”数据 ,不作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正确的做法);如按负数全部作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为(错误的做法),会造成与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相关内容不同步; 出口企业当期单证不齐免抵退销售额小于(海运费+退运+其他为负数的当期账面调整数+办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应按上述“正确的做法”进行会计处理。使企业的账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18栏、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录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自动产生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退税机关审核系统的电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退税机关审核系统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相关内容保持同步。 根据免抵退税申报审核系统的特点,在一个会计月份内,若进项税额转出总合计为负数时,一般不作会计分录,其负差留待下月在进项税额转出中继续抵减。 二、确定的当期(注意:指申报所属期,如2006年01月,下同)出口销售额是否正确的复核方法 在基础数据采集时,因录入汇率与记账汇率尾数(账应当是对的)不一致,形成当期出口销售额大于或小于账面出口销售额的差额部分,可先在申报系统“撤消已申报数据”,找一条记录直接修改人民币金额,保存即可。 确定的出口销售额是否正确的一般复核公式:“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出口货物”12栏合计数=当期账面出口销售额 =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本月数 三、确定前期出口当期收齐退税单证销售额 完成当期出口业务的录入操作后,就可以对收齐前期的出口单证进行操作了。根据前期出口(注意:指申报所属期以前月份已向退税机关办理了单证不齐免抵退税申报的出口业务,如0611等,下同)的外销发票收集对应的报关单、核销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仅代理的提供),然后,按以下两个原则处理:A、同一笔业务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操作方式;B、必须符合操作的条件。 1. 采用直接收齐(前期)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操作。采用本操作的条件是:前期出口当期收齐退税单证与原不齐申报相比,未发生变化或仅报关单号、核销单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发生变化(含虚拟变真实)。方法:点击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再点击“修改”,所属期由系统自动生成,录入序号;修改报关单号、核销单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 由以上基础数据生成的表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收齐单证”,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须录入,无须修改。 2.采用冲减、重新录入二步法操作:前期出口当期收齐退税单证的,与原不齐申报相比,出口日期、商品代码、数量、金额等主要内容发生变化的,或者原不齐时虚拟的报关单只有一个项号(1条)但收齐的真实报关单上有一个以上项号(多条)的,以及代理证明无信息需要人工挑过的,必须采用本操作;前期出口当期收齐退税单证的,与原不齐申报相比,主要内容未发生变化的也可采用本操作。本操作方法的优点:一旦预审或正式申报发现无信息、有错误,可以方便地返回修改;没有错误的,与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点击“修改”操作的结果完全相同。因此,它既是一种通用录入法,又是一种安全录入法。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点击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找到该条记录,点击红色按钮“冲减出口”,找到“√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 单击其左边的小方框,将√去掉,变成“□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这是核心步骤!否则,申报后在审核系统将无法通过,肯定要返工。 第二步:点击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再点击“增加”,录入正确数据,其“单证不齐标志”须为空(表示视同当期出口当期收齐)。 3.特殊原因采用冲减一步法操作:前期出口逾期未申报等原因需要转作征税的,要在当期进行负数冲减时,可以通过此功能自动生成相应的冲减记录。 以上通过“一”或者“一”与“三”的操作,点击“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如200601MX)软盘。 由以上基础数据生成的表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须录入,无须修改。 没有明细申报数据即出口货物销售额零申报的:指当月既没有免抵退税出口额(有当期账面调整数的除外),也没有收齐前期单证,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为零的。可以不进行以上“一”或者“一与三”的操作,不需形成明细申报数据(如200601MX)。直接进行下面“八”、“九”的操作。 四、常见的操作错误 1、代理出口业务按自营出口业务的规则录入。代理出口业务必须录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不需要录入报关单号、核销单号; 2、“单证不齐标志”仅为B或H,造成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上缺报关单号、核销单号; 3、预审后系统自动将当期账面调整数的“单证不齐标志”置为B,没有通过申报系统\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志,点击红色按钮“信息不齐”将B清空; 误作“用税务机关预审后的反馈信息更新出口货物明细表中的信息不齐标志”的,比照处理。 4、报关单号、核销单号、商品代码、代理证明号录错或不符合规则。如:报关单号按“预录入编号”未按“海关编号”录入;“海关编号”超过9位的未取后9位录入;报关单号码多码、少码、颠倒;报关单号码未按“9位+项号” 规则录入。 5、收齐前期出口单证或收齐当期出口单证,未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报关单上的海关登记手册号录入。 6、对同一张报关单同时采用两种方法操作。如:单证不齐申报的报关单上有3项出口货物,收齐发现报关单上第2项商品代码(或金额)有错误,对第2项采用“冲减、重新补录”操作,对第1、3项采用直接收齐(前期)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操作。应对第1、2、3项都采用“冲减、重新补录”操作。 7、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生成后,明细数据又进行了修改但汇总数据未作先删除再重新生成的处理。 8、软盘生成失败,数据为空。向国税机关正式申报的软盘,应通过WINDOWS双击A:盘打开检验,如果发现文件大小为0或很小的,就是空盘或是没有数据的文件夹。要重新生成一次。 五、预审的重大意义 预审是确保正式申报正确无误的测试工序,也是提高申报质量的有效手段。把它当着形式或任务看待,那就无意义了。 为了防止正式申报出现错误后退回返工,一定要学会查看预审疑点并记载每月新的预审疑点及税务机关的意见,知道该如何处理。预审后,在申报系统/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在申报系统/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对合理的疑点,出口企业不要处理,税务机关在审核系统中将给予人工挑过;对录入错误或不合理的疑点,进行修改、删除或请示税务机关处理,也可以和其他企业交流。对报关单无信息“E 海关数据中无此报关单号( )”、商品代码信息不符的(虚拟的除外),千万不要做正式申报,正式申报肯定要返工。 凡正式申报后需要返工的,因时间紧迫,原则上按单证不齐重新申报,直接报送市局进出口科。 没有明细申报数据即出口货物销售额零申报的,也可以不进行预审,直接将生成的汇总申报数据进行正式申报。 六、预审和正式申报的时间要尽量提前 1、一旦申报不成功,有了回旋余地; 2、集中月底申报,税务部门工作量大(要逐户地经过人工审核、电子审核、市局领导审批、盖章、分解资料等工序),时间紧,难以审完;同时,如果企业在申报的当月月底内拿不到退还的审批表,也影响企业根据审批结果在申报的当月内及时调账和下月准确地办理纳税申报;还影响企业在当月取得退税款。 3.理想的时间安排是:月底录入明细申报数据,下月初2日前预审,根据预审疑点调整预申报数据;增值税纳税申报尽力提前,再录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日前进行正式申报(最迟不得超过省局规定的15日)。 七、预审和正式申报后发现问题的处理 1、前期出口当期收齐退税单证,误作信息齐全采用“修改”操作的,先在申报系统“撤消已申报数据”,再点击“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再点击红色按钮“撤销接单”即可。 2、用冲减、重新录入二步操作的 :先在申报系统“撤消已申报数据”,点击“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将生成冲减的记录和重新录入的记录删除。 3、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操作的记录,发现的任何错误,都可以先通过申报系统“撤消已申报数据”,再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点击“修改”。 4、基础数据采集-“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没有将“√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变成“□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的。 点击“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将生成冲减的记录和重新录入的记录删除;再点击“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找到该条记录,再点击红色按钮“撤销接单”;然后,再按正确的程序重新操作。 5、不属于以上的其他类型的错误,经税务机关核定无法挽回的操作错误,只有进行申报系统初始化,再导入上月备份数据。 6、发现无信息的。出口报关单无信息:出口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数据报送正常的前提下,对报关单超过2天(口岸数据报送→国家数据处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局→芜湖市局,一般只要2天)仍未核对上电子信息的,及时填报《出口报关单无电子信息报告单》(自制)或持复印件到退税机关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部办公网查询是否有信息;没有口岸电子结关信息的,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解决。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无信息的,持复印件到退税机关通过发函解决。 7、发现的其他问题,请到退税机关咨询。 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明细录入 以征税机关盖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为录入依据,除上期录入错误需要在本次补正的外,一般不得更改。 生产企业在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录入的数据不合格率很高。请仔细对照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界面下端的“数据项目说明”,按“数据项目说明”的要求录入。 九、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录入 正式申报时生成明细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后,进入“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录入”界面,直接点击“增加”,然后回车,系统自动生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无须录入、无须修改。修改将不能通过税务审核,是做无用功! 如果明细申报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后又发生变动,应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删除,再重复操作一次。 以上通过“八”和“九”的操作,再点击“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如200601HZ)软盘。 十、免抵退税申报初审公式 免抵退税申报是否正确,可用以下初审公式检测: 当期账面出口销售额=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本月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出口货物”12栏合计数=当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A栏“当期数” 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15栏合计数(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的合计数)与账面记载的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18栏逻辑关系相符。 凡是不符的,出口企业办税员要查明原因,掌握解决办法。解决办法的原则:账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三者关系紧密的;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与账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可以通过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C、15C栏差额反映;审批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C、15C栏差额,通过审批当月及时调账或调表,在下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C、15C栏差额必然反映为零(下期新增除外)。 十一、免抵退税申报表的份数(以下三种情形均要: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资料(表二)》的复印件各1份,由市局进出口科存档;1张申报软盘,办税服务中心将申报软盘内的明细和汇总数据分别读入退税审核系统后退还企业; 不使用申报软盘的企业,可以用可移动U盘(须建立文件夹,如SB代替)。 (一)出口货物销售额零申报的:指当月既没有免抵退税出口额(有当期账面调整数的除外),也没有收齐前期单证,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为零的。也应按规定申报,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3份(退企业2份,市局留1份)。办税服务中心对汇总表加盖受理章后,退2份给企业,1份汇总表及其他资料转市局进出口科存档; (二)免抵退税税额零申报的:指当月有免抵退税出口额,计算结果是免抵税和退税同时为零。汇总表3份(审批后退企业2份,市局留1份),明细表2份(审批后退企业1份,市局留1份)。办税服务中心受理转市局进出口科审批。 (三) 申报仅有免抵税的,比照第二条处理。 (四)申报有退税税额的:指有退税、或既有免抵税又有退税的。汇总表5份(审批后退企业2份,金库1份,开票依据1份, 市局留1份),明细表2份(审批后退企业1份,市局留1份). 办税服务中心受理转进出口科审批。 三县出口企业在县局申报,由县局转报市局进出口科审批。申报的汇总表、明细表除以上规定的份数外再增加1份,市局审批后退县局存档。 为方便及时联系,解决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经办人后面手工填上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没填联系电话号码、财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未签字或盖章、企业未盖公章、以及份数不够的,办税服务中心不受理申报。 为了规范、统一、方便签字,请使用自动复写的微机专用打印纸。 办税员正式申报前,请按以上要求仔细检查一次。 十二、正式申报收齐的单证资料装订顺序 (一)配单顺序:以出口相关联的核销单、报关单、外销发票和有关证明材料为顺序,归并为一套资料(又称“配单”);依此类推,再进行下一套的归并。 (二)按照打印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顺序号整理配单;使装订后的单证资料与申报明细表的顺序一致,便于加快审核速度。 (三)到退税机关领取统一封面,按照先当期收齐、后收齐前期单证的两大部分的顺序合并装订。 注意:封面上的“申报资料编号”由退税机关统一填写;其他项目企业必须填写,“所属期 年 月”封面与汇总表应保持一致。 (四)单证资料由市(县)国税机关存档。 十三、每月备份 每月收到税务机关审批表、进行下期录入前,应将上月审核通过的数据,通过“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备份到C盘。为减少C盘占用,每月应覆盖上月备份数据。这是预防申报失败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学会备份,形成备份习惯。 十四、根据退税机关的审批结果及时调账 企业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有免抵退税额的,应于当月最后一天上午(节假日提前)到办税服务中心取回审批表;最后一天特殊情况未收到审批表的,暂根据申报数或电话查询的结果调账。 1、每个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2C、15C栏一般为空即无差额,否则系统会自动带到下期;因此,发现有差额,一定要找出产生的原因,一定要找到解决办法,使它在下个月的申报中不再重复出现。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C、15C栏的差额,应按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下端注2的要求,查明原因后,该调账的调账,该调表的调表。 2、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退税机关审批的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应在审批的当月调账,以确保下月申报的准确。其中有应退税额的,无论是否收到退税款,都应在下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5栏本月数中反映。这分别是确保当月、下月能正常申报的前提条件。切记! 出口企业未按以上要求调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4栏、15栏本月数中应填未填的,三大系统整合后将无法正常通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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