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唯品会借款50000元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事后还款的时候以年息36%.还款了 。后悔了 可以要回自愿支付的利息吗

民间借贷年息超36%部分可追回 司法解释9月起实施
  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9月起实施,划定借贷合理区间,借款涉刑案债主仍可追讨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钱被卷进非法集资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昨天上午,一中院召开发布会,对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新规中,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区间红线,同时,借款涉及刑事案件,债权人仍有方法维权。
  焦点1 民间借贷划两道红线分三区间
  年利率未超24%属于“司法保护区”,超过36%部分属于“无效区”不受保护
  【案例】 昨天上午,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实施后审结的第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一中院开庭审理,案件中涉及利息保护标准的范围问题。2011年,石先生夫妇向王先生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24%,一审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后,债务人认为利息约定过高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可年利率24%的合理性。
  【解读】
  年利率24%算不算高利贷?为何法院认可这个年利率的合理性?
  一中院曾在2013年发布调研结果,称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高利贷现象普遍,且手段、形式隐蔽多样。调查数据显示,此类案件约定的年利率从12%到36%不等,甚至出现120%的高额利息,与此同时,出借人要求支付的逾期利率、违约金比例也逐年增加。而此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以“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保护范围,对于已经偿还的高额利息,借款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
  据新的司法解释,有了新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中院民三庭庭长钱俊清解读称,上述规定为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两道界线,设置了三个区间:第一,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当予以保护。第二,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第三,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债权人亦不得要求返还。
  焦点2 借款涉及刑案债主仍可追讨
  涉及非法集资等案件时借款合同仍有效,封堵躲债、赖账漏洞
  【案例】 李某经文某介绍并担保,以年利率20%借给张某10万元,但此后张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并被法院判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随后,李某起诉,要求作为保证人的文某支付其未得到清偿的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法院在审理后认定,两份借款合同损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涉及犯罪行为,应属于无效合同,文某与李某之间的保证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亦属无效,故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解读】
  2013年,一中院曾发布消息称,5%的民间借贷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案件,《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法院的审理思路更多地倾向于由于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因此借贷合同无效,作为担保合同的从合同亦无效。
  由此,担保人不用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借款人亦不需要按照约定的利率还款,社会上甚至出现了诸多因为躲债、赖账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张自己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怪现状。
  而在2015年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中,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相关法院表示,此举对出借人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民间借贷年利率区间图示
  “司法保护区”
  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自然债务区”
  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债权人亦不得要求返还。
  “无效区”
  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
  新京报记者 王巍
[责任编辑:最高法:民间借贷年息超36%部分可追回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钱被卷进非法集资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昨天上午,一中院召开发布会,对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新规中,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区间红线,同时,借款涉及刑事案件,债权人仍有方法维权。
  焦点1 民间借贷划两道红线分三区间
  年利率未超24%属于“司法保护区”,超过36%部分属于“无效区”不受保护
  【案例】 昨天上午,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实施后审结的第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一中院开庭审理,案件中涉及利息保护标准的范围问题。2011年,石先生夫妇向王先生借款8万元,双方约定的借款年利率为24%,一审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借款后,债务人认为利息约定过高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可年利率24%的合理性。
  【解读】
  年利率24%算不算高利贷?为何法院认可这个年利率的合理性?
  一中院曾在2013年发布调研结果,称在民间借贷案件中,高利贷现象普遍,且手段、形式隐蔽多样。调查数据显示,此类案件约定的年利率从12%到36%不等,甚至出现120%的高额利息,与此同时,出借人要求支付的逾期利率、违约金比例也逐年增加。而此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以“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保护范围,对于已经偿还的高额利息,借款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
  据新的司法解释,有了新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中院民三庭庭长钱俊清解读称,上述规定为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两道界线,设置了三个区间:第一,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当予以保护。第二,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第三,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债权人亦不得要求返还。
  焦点2 借款涉及刑案债主仍可追讨
  涉及非法集资等案件时借款合同仍有效,封堵躲债、赖账漏洞
  【案例】 李某经文某介绍并担保,以年利率20%借给张某10万元,但此后张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并被法院判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随后,李某起诉,要求作为保证人的文某支付其未得到清偿的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法院在审理后认定,两份借款合同损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涉及犯罪行为,应属于无效合同,文某与李某之间的保证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亦属无效,故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解读】
  2013年,一中院曾发布消息称,5%的民间借贷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案件,《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法院的审理思路更多地倾向于由于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因此借贷合同无效,作为担保合同的从合同亦无效。
  由此,担保人不用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借款人亦不需要按照约定的利率还款,社会上甚至出现了诸多因为躲债、赖账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张自己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怪现状。
  而在2015年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中,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相关法院表示,此举对出借人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民间借贷年利率区间图示
  “司法保护区”
  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自然债务区”
  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债权人亦不得要求返还。
  “无效区”
  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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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公司高息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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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网贷平台的日益增长,网贷行业渐渐出现了高利息罚金的现象。到目前为止,有太多的借款人因高息罚而走投无路选择自杀。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我们可以借助相关法律来为自己维权。那么网贷公司高息罚合法吗?下面为您做详细分析。一、罚息制度(一)全额还款如果全额还款,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二)分期还款如果分期还款,除了交未还利息之外,还要交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的滞纳金。二、高息罚合法吗网贷的催款手段大都不合法,但其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起诉对方很难。利息问题需要看,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月息2%,也就是年息24%,超过这个利率你可以不还。(一)没有约定利息,不能要求支付针对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情形,相关规定指出: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二)约定利息过高,无法得到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对利率划出了“两线三区”。“两线”为:年利率24%以下和年利率在36%以上。“三区”为:年利率在24%以下的,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可以认定其有效;年利率在36%以上的,属于“无效区”,法院应当认定为无效;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属于“自然区”,借款人有权拒绝给付,出借人不能获得胜诉权和要求;如果借款人自愿给付,则给付有效,事后不得要求返还。(三)本金扣除利息,只能据实认定虽然在借据、收据、等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应当认定为本金,但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只能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四)利息计算复利,应当区别对待关于计算复利问题,相关规定指出: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五)多种情形并存,不得超过限额当事人在借贷时,往往会同时约定借款人逾期支付本息,必须支付、滞纳金、罚款等等。这些约定究竟是否有效呢?相关司法解释,已经作出了明确答复:“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贷公司高息罚合法吗?综上可知,对于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只要不超过年利率24%,就是合法的,但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律师365在此提醒广大借款人,当年利率超过24%时,超过部分可以不还,如果出借人强制要求,则可向法院起诉。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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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什么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所以,这种情况不受法律…
可以起诉,主张对方返还,如约定利息或造成其他损失可以一并承担,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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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仅需 1 分钟,律师在线解答李四向张三借款人民币5000元,约定借款期限1年,年息10%,逾期不能还款,每日按未还款数额的5%_百度知道
李四向张三借款人民币5000元,约定借款期限1年,年息10%,逾期不能还款,每日按未还款数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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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5000块延伸到90万我也是醉了,现如今社会借一年5000块都还不了,我也是醉了。由此可见:第一:李四没有朋友,不然可以找朋友周转,第二:李四人品不行。第三:李四没有信誉导致他人都不相信他能还钱才向他索要利息,第四:李四极其懒惰,5000元即使去做苦力搬砖一个月也能还清,第五:李四没有法律意识,导致后果如此严重。第六:张三没有人情味,这种是属于放高利贷的行为,建议张三只要求李四还本金和利息即可。
采纳率:42%
狗急会跳墙、兔急也咬人、借钱是大义 是人情、但如果借钱是为了一个索取他人利益而借的话那么就其心可诛了、人家本来就没钱所以才借、人家本来就没钱所以才逾期、人家都没钱你还要逼人家归还利滚利的债、近百万的利滚利、如果是我、我会先杀了债主、然后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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