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限购的限购还能买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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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购新解答,换个社保就可以买天府新区或者是11区了! 00:36
今天下午,成都房管局对限购又进行了新一轮的解答,但是此解答和昨天四川电视台报道的限购政策还是有点不一致的,可以看做是成都对市场做出了一定的考量和对刚需的保护。四川省电视台对于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的解读是,天府新区和高新区只能在购买本区域的房子,不能再跨区购买其他区域的房子。但是刚刚成都房管局新的解读,可以破解11区不能购买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住房,也可以破解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不能购买11区住房的新政!四川省电视台关于限购政策解读新政说的是,外地户口落户到成都后,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后,只要在购房前,缴纳社保所在区是哪个区域,就可以购买哪个区域的房子。比如,李某2017年5月份落户到成都的,社保缴纳在高新区并满12个月,但是因为高新区房价过高,李某想购买11区的房子,这时只需要把社保转移到11区任何一个区,当月缴纳哪个区域,购房的时候便可以在哪个区域购买。只要是因为落户不足2年,并且社保缴纳满12个月后,你想购置哪个区域的房子,只需要把社保转移到哪个区域便可以了。想买天府新区的房子,那就把社保转移到天府新区缴纳,在购房前,只要社保在天府新区,便可以购买天府新区的房子。如果是社保满24个月,也只需要在购房前,缴纳所购买住房区域的社保,便可以购买住房了。比如:前24个月社保缴纳在高新区,想购买11区的住房,只需要在购房前把社保转移到11区任何一个区购置社保便可购买11区的房子,如果想买天府新区,只需要在购房前把社保转移到天府新区便可以购买天府新区的房子。大家可能会问,因为工作原因,大家社保都是公司缴纳的,公司不搬迁,怎么缴纳到其他区域。你们只需要找社保代缴机构,便可以实现社保区域变换。这样大家就能买到自己心仪区域的楼盘了。祝大家摇号成功。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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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0月1日实施限购:部分区域只能新购一套房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23991)
[摘要]部分区域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 套商品住房。
据成都市人民政府 厅官网消息,为保持成都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关于促进我市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明确,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 套商品住房。
措施中提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 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房源销售状态,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有
、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否则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取消中介机构存量房网签,记减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分并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严厉整治违法、合同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措施中强调,将重点查处含有
承诺、虚假承诺办理户口和 就业等房地产广告,骗取定金、保证金等合同欺诈行为,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违法的由公安、工商等机关依法处理。
附《关于促进我市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
(市房管局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国土局 市建委 市规划局 市工商局 市金融办 市政府新闻办)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要求,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严格规划用途管理
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对擅自调整用地性质的依法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规划核实。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对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建设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改正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全部收入予以罚没,并将开发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纳入诚信管理。
二、精准调控土地供应
按照成府发〔2016〕17号文相关要求实行精准调控。对商品住房销售偏紧的区域,适时增加供地规模,适度加快供地节奏,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确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居住用地需求。
三、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期限开工、竣工开发项目的行为。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开发企业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凡未按期开工、竣工,构成土地闲置的,按相关规定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处置,并按不良信用记录予以企业信用扣分。凡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3年内限制直至禁止参与本市土地竞买。
四、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 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五、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
完善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规则,加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指导。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楼盘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价格进行核实后,方予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申请;同一项目分期建设销售的,价格增速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严格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禁期房转让,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后,不予变更、注销。
六、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房源销售状态,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有
、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否则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取消中介机构存量房网签,记减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分并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整治市场违法行为
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整治房地产广告违法、合同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含有
承诺、虚假承诺办理户口和 就业等房地产广告,骗取定金、保证金等合同欺诈行为,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违法的由公安、工商等机关依法处理。
八、加强销售价格监管
严格查处不明码标价、违反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申报价格、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重点核查价格异常以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按规定对开发企业予以资质降级处理,直至注销资质;禁止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3年内进入我市土地市场参加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购置土地。
九、防控市场金融风险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工程建设。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从事 、 购房、过桥贷等金融 配资业务,对该类机构进行全面清查,严格监管。严厉整治房地产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十、切实加强住房保障
健全&租、售、补&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十一、严厉打击造谣滋事
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散播谣言等行为,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个别捏造信息、虚假报道、造谣滋事的媒体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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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购最权威解读来了!房管局19条问答解答你全部疑惑
从昨天晚间成都限购政策发布之后,成都市的购房者就炸开了锅,各色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我的户口在锦江区,就只能买锦江区的房子吗?”“我在天府新区工作,可是买不起这里的房子难道还不能去别的地方买了吗?”“我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可是是去年才转入高新区,我可以买房吗?”为此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特地联系到成都市房管局做出官方解读,涵盖了关于本轮限购可能涉及到的19个问题,详细解读购房者的疑惑。2017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知识回答1、成都市哪些区域实行限购政策?答:限购区域包括我市12个区,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2、此次限购新政何时开始实施?答:自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商品住房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3、此次限购包含哪些住房?答:此次住房限购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4、什么是二手住房?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再上市交易的,通俗称二手住房。5、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3)自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6、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无自有产权住房;(3)自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7、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在上述限购区域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户籍(或者在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2)自日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8、限购区域内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是否能跨区购房?答: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也可在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比如户籍在温江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金牛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比如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温江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9、日零时以前购买了二手住房的是否可以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答:可以。日后未购买商品住房(购买二手住房除外),且具有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日零时以后,可以在限购区域新购买1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10、日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买了商品住房的,是否还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答:成都市此次住房限购政策以自然人为单位,不以家庭为单位。日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买了商品住房的,联名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产权证载明人)均不能再新购买住房。11、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联名(包括夫妻)拥有住房的,还能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1套住房吗?答: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联名(包括夫妻)拥有住房的,不能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再购买住房,但只要日后未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的,还可以在限购区域的其他区域再购买1套住房。12、“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如何界定?例如,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注册在锦江区,社保是在青羊区缴纳的,是否可以在锦江区购房?答:“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是指购房者工作单位注册地在限购区域,且该工作单位已为购房人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购房人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的法定社保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均可作为购房资格认定依据。“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购房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为准。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注册在锦江区,社保在青羊区缴纳的购房人,可以在锦江区购房。13、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需要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有什么具体要求吗?答: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购买住房资格上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由项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但其所购住房自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或自二手房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14、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还能作为购房资格认定条件?答:自日零时起,新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以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购房资格认定条件。15、军人没有成都的社保,能否在限购区域购房?答:军人部队所在地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可由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开具部队驻扎地在成都限购区域的证明,据此认定购房资格。16、司法机构、法院拍卖的房屋是否受此次限购政策限制?答:通过直系亲属赠与、继承等非买卖途径获取的住房以及司法机构、法院拍卖的住房不受此次限购政策限制。17、户籍上在限购区域内集体户口的,可以购房吗?答:可以。18、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可否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住房?答:为体现职住平衡、满足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新政规定了未拥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只要在住房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即具备新购住房条件之一;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购买住房资格上也不受户籍和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19、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可否通过补缴社保在住房限购区域内取得购买住房资格?答:没有住房限购区域户籍的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华西都市报—封面记者 赵雅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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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晚间成都限购政策发布之后,成都市的购房者就炸开了锅,各色各样的问题层出不穷。&我的户口在锦江区,就只能买锦江区的房子吗?&&我在天府新区工作,可是买不起这里的房子难道还不能去别的地方买了吗?&&我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可是是去年才转入高新区,我可以买房吗?&
为此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特地联系到成都市房管局做出官方解读,涵盖了关于本轮限购可能涉及到的19个问题,详细解读购房者的疑惑。
2017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知识回答
1、成都市哪些区域实行限购政策?
答:限购区域包括我市12个区,分别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和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2、此次限购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日零时开始实施。实施之前商品住房已在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完成商品住房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状态之一的;二手住房已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上,完成打印&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居间成交)或&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自由成交)的,按原政策执行。
3、此次限购包含哪些住房?
答:此次住房限购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什么是二手住房?
答: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再上市交易的,通俗称二手住房。
5、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6、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自日以后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
7、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在上述限购区域新购买住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成都高新区(包含南部、西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户籍(或者在12个限购区域内任一区域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自日以后尚未在12个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
8、限购区域内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是否能跨区购房?
答:具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各自区域购房,也可在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成都市其他限购区域购房;具有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区等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可在此范围内任一区域购房。比如户籍在温江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金牛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或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比如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符合购房资格的,可以在温江区新购买1套住房;但户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的购房人,不能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住房。
9、日零时以前购买了二手住房的是否可以再次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答:可以。日后未购买商品住房(购买二手住房除外),且具有限购区域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日零时以后,可以在限购区域新购买1套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0、日以后,通过联名(包括夫妻)购买了商品住房的,是否还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在成都高新区买房后还能在其它区买房吗
在成都高新区买房后还能在其它区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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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7个回答
新都有一个洋房不限购,可以购 买
不能目前规定以个人 家庭为单卫限购一套
不能限购区域买70年产权的,新津,青白江,金堂可以买
可以买,犀浦的洋房考虑不
可以买郊县的
跟不需要 摇号
是的 仅限天府
您好,可以的。落户后除了天府新区外的其它区域都可以买房的
你必须要把户籍落到高新区
才能在高新区买房子
落到其它任何区域都不能买高新区的房子
你好,买了房还有上户才可以读公立学校哈,私立的可以读但是一般费用较高。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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