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境外投资备案中介公司投资总额有限制吗

当前位置: & > &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备案|境外投资|新办法|备案_新浪新闻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备案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备案
  原标题:《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出台 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无需备案 |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 任娇)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将于日起施行,新办法突出简政放权,推出三项改革:取消信息项目报告制度、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放宽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手续的最晚时间要求,并提出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将实施联合惩戒。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和9号令相比,新办法对核准和备案的程序、时限、变更、延期等作出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对流程进行优化,如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如何确定申报单位、受理的程序和凭证、变更和延期的程序与时限等。这些“微改革”,既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也减少核准和备案机关自由裁量空间,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确定性。
  在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面,该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采取“事前管理有区别、事中事后全覆盖”的管理思路,既补齐短板,也更加精准。对其中的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对其中的非敏感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投资主体应当将有关信息告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无需备案;而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无需备案也无需告知。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参照执行
  该负责人技术,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完善惩戒措施,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针对恶意分拆、虚假申报、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擅自实施项目、不按规定办理变更、应报告而未报告、不正当竞争、威胁或损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违规提供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新办法明确惩戒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同时,新办法提出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张玉
新媒体实验室
Copyright (C)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中企海外并购全面松绑:境外投资备案金额限制取消|境外投资|商务部|并购_新浪财经_新浪网
&&& &&正文
中企海外并购全面松绑:境外投资备案金额限制取消
  部分企业仍持观望态度,期待具体措施出台
  本报记者 王莹 陈青松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将迎来全面“松绑”时代。
  9月9日,商务部在其网站发布了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实行核准的要求,该《办法》将于10月开始实施。
  有企业人士表示,随着《办法》的落地,此前由于核准管理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会大幅节省,同时将加速中企对外投资并大幅提升效率。
3个工作日内可获备案
  境外投资审批实行备案制并不是第一次被提及,早在今年5月1日,国家发改委就开始对境外投资审批实行备案制。彼时的规定是,除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投资10亿美元以下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而此次商务部的《办法》中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实行核准的规定。 这意味着1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除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外,都实行备案。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称,对需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只要提交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备案。
  有业内人士表示,商务部版的《办法》中,之所以取消投资金额门槛,是因为“发改委版的《办法》中,设定的10亿美元门槛已经很高,目前大部分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都没有达到这个规模”。以并购为例,去年平均并购规模才1.25亿美元。
  有企业人士表示,这一规定缩小了核准管理范围,对中国企业的跨境并购产生了直接利好。
  “此前中国企业必须获取商务部的核准证明才可以办理购汇手续,不少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合同都会约定核准周期这一生效前提,而企业投资时机稍纵即逝,核准管理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北京宇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张海生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首次实施负面清单模式。《办法》指出,除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出口我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四方面不允许投资外,其他均可。
  多头审批掣肘海外并购
  记者了解到,此前虽然政府一直大力鼓励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但绝大部分交易仍然需要经过多个政府部门批准,过程冗长繁复且不透明。
  “一个企业想进行海外投资,首先要到国家外管局进行外汇来源审核,然后到商务部办理境外投资注册企业核准,到国家外管局办理登记和投资外汇资金汇出手续,到银行买汇并汇出,企业到海外后向中国驻外商务机构报到,定期向商务部和外管局提交年检报告和绩效报告。所有这些手续全办下来大概得等到65天以后了。”一位参与过海外投资的企业人士王蕾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
  “立项前要向国资委打个报告,立项过程中要打个报告,增资要打个报告,并购成功后还要打个报告。本来一件事却被分成了四个报告,其实这些都是可以合并的。”一家国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刘重熙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很多审批文件是互为因果的,有时候到商务部办理手续,商务部要求有国家外管局的批件,到国家外管局办理审批手续,又要求有国家发改委的批文,到了国家发改委又要求有商务部的批件,很多好的投资机会也在这种折腾中流失了。
  “一家民企前些年发起的一桩并购案就是因为部委审批时间太长而超过了交割时间,最后不得不多支付了数千万欧元。”王蕾告诉记者。
&  部分企业仍持观望态度
  事实上,中国企业今年上半年海外并购成绩并不理想。
  国际会计机构毕马威指出,2014年上半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交易金额同比下跌4%至356亿美元,而交易数量亦下跌近1/4到167宗。
  《中国企业报》记者发现,与海外并购交易额和交易数量下滑呈正相关关系的,是中国企业并购意愿的下降。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随着一系列有利于加快企业对外投资的改革措施的陆续出台,宏观经济逐步企稳向好,再加上企业自身的调整和并购能力的提高,下半年情况会有较大的改观。
  “政府对境外并购政策管制的放松,给企业并购提供了很大的操作空间。”张海生表示。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部分企业仍对海外并购持观望态度。
  “先等等看,政策出台后如果有企业真正从新政中获得了好处,我们才会考虑。”刘重熙表示。
  “真正需要的是简化各个环节的流程。这就需要具体措施的落地和配套政策的跟进,跨境并购的体制障碍由来已久,近些年企业碰壁的现象也不少。只有当企业认为体制上不存在障碍,才能根据自身战略需求做出决策。”刘重熙表示。
  王蕾则认为,目前新规仍有模糊之处。
  “比如规定无需提交《事前报告》作为审核材料,但是《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却没有废止,企业在具体操作中是否还需就境外并购事项向商务部门或外汇管理部门汇报,还不明确。”王蕾称。
  而据消息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商务部正在加快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构筑“走出去”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
文章关键词:
&&|&&&&|&&&&|&&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顶部 “”,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请用微博账号,推荐效果更好!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doc 14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doc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指南
一、新批境外投资
(一)适用情形
第一次进行境外投资备案的企业,首次申请备案证书。
1.点击网址:http://jwtz.mofcom.gov.cn/tableLoad.shtml,进入如下页面:
选择境内主体录入,输入组织机构代码,进入如下页面:
标*部分为必填项,未标*部分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注意:地市级商务主管机关处,若是福州、平潭自贸区请选择相应自贸区,勿选福州市。厦门自贸区请选择厦门市自贸区,勿选厦门市。)
上一步保存后进入如下页面:
请牢记15位申请单单号。若新设境外企业点击“新设境外投资”,若新设境外分支机构点击“新设境外机构”。
3.点击新设境外投资后进入如下页面:
标*部分为必填项,未标*部分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完毕点击保存。
其中,填报注意点如下:
(1)“投资路径(仅限第一层级境外企业)”是指“申报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第一层级企业(最好填中文名称,便于在证书上与境外最终目的地进行区分)。“境外最终目的地”是指“申报企业”在境外设立的最后一级企业所在地,即投资最终用于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等的所在地以及投资活动持续经营所在地。“境外企业中文名称(最终目的地)”,是指“申报企业”在境外最终目的地设立的企业名称。境外企业外文名称应检查首字母大小写、缩写规范、空格等。
(注意事项:当投资路径与最终目的地不一样时,第一层级境外企业是否需要发证,关键是看第一层级境外企业是仅作为平台公司或是有使用国内投资主体的资金来从事业务。举例来讲,境内A企业在香港设立B公司,B不从事任何业务,通过B再在美国设立C公司建设汽车厂。只发一个证书,B是投资路径,C是最终目的地企业。如果B在香港从事贸易,A通过B再在美国设立C,发两个证,一个最终目的地是B,一个最终目的地是C。)
“设立方式”:新设(指该境外企业未存在,中方拟全资设立或与外方合资设立)或并购(指该境外企业已存在,中方拟全部或部分收购其股权)
“股权结构”,是指设立“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的中方、外方股东在“拟投资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中所持的股权比例。如中外方股东为两家及以上,应分别列出。
“中方股东”:如中方股东有两家及以上,只发一张证书,证书由中方相对大股东申请办理,或协商后由一方办理。举例来说,A公司通过BVI-1公司在香港持有HK公司55%股权,B公司通过BVI-2公司持有HK公司28%股权,最终目的地公司均为HK公司,则由A公司申办备案手续,A、B都是中方股东,路径公司填两个BVI公司,只给A企业发证书。
“外方股东”:如企业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份,同时该境外公司的股份由很多分散的股东持有,则“外方股东”不用全部详细列出,填几个大股东即可。
(2)“经营范围”,是指“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内容。“境外企业”是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写明投资具体事项或内容;“境外企业”是项目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写明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业资格资质有要求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3)“所属行业”,是指“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所属行业,行业分类参照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是否涉及一国(地区)以上利益”是指具体的投资项目涉及到多个国家或地区利益,如矿产资源位于多国边境或争议地区、道路或电网跨越多个国家或地区边境、开发国际水利资源对上下游国家或地区造成影响等;
“是否涉及使用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是指对外投资中使用产品或技术,比如境外投资企业需要以实物、知识产权、技术等出资,出资的实物、产品或技术涉及国家有关部门限制或禁止出口的,以上两类需要经商务部核准;
“是否涉及油气矿产资源开发”是指如果投资是油气矿产资源开发,需要进一步填写“项目投资类型”、“项目名称”、“主要矿种”等信息。
(4)“注册资本”,是指“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与“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章程、协议规定的注册资本一致。
(注意事项:关于注册资本与投资额,若境外企业所在地法律有明确规定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的,以当地法律要求的为准进行填报;若当地法律没有明确要求的,原则上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中方投资额应大于或等于注册资本,合资子公司的中方投资额应大于或等于注册资本×中方所占股比。)
“投资规模”,是指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向其“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投资的金额,“投资总额=中方投资金额+外方投资金额”。
“中方投资的构成”,是指“最终目的地境外企业”的境内外出资资金来源形式。以投资是否出境为标准,分为境内出资和境外出资。在境内出资中,“现金出资”包括股东股权出资和股东借款等债权出资,应根据出资的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公司做境外投资时需要备案吗?
公司做境外投资时需要备案吗?
回答是:必须的。
一、什么是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二、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什么时候会用到?
当境内企业需要对境外企业进行新设,并购等行为,需要对外投资的时候,出具此证书。
三、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办理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二)《境外投资申请表》(样式见附件3),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三)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办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时间?
1-3天工作日即可完成
五、去哪里这个境外投资证书呢?
地区或中央商务委员会
一带一路,微信 yingsun001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天津自贸区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境外投资备案代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